银行委托贷款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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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怎么核算

委托贷款怎么核算

委托贷款怎么核算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提供合法来源的资⾦,委托业务银⾏根据委托⼈确定的贷款对象、⽤途、⾦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

委托⼈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等。

例:甲企业于2000年7⽉1⽇,委托银⾏贷款给⼄企业300万元,年利率为6%,贷款期限2年,利息于每季度终了后次⽉的15⽇⽀付。

⾄2000年12⽉31⽇,甲企业尚未收到第三季度利息(甲企业于季末计提利息)。

甲企业根据⼄企业的财务状况预计其本⾦的可收回⾦额为200万元。

甲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第三季度计提利息:300×6%×25%=4.5(万元)
借:委托贷款——利息45000
贷: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45000
②甲企业10⽉15⽇未收到利息,冲减已确认的利息:
借: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45000
贷:委托贷款——利息45000
③第四季度确认利息收⼊(略)。

④年度终了,计提委托贷款本⾦减值准备:
借: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减值1000000
贷:委托贷款——减值准备1000000。

委托贷款账务处理

委托贷款账务处理

托付贷款账务处理托付贷款账务处理始终是很多会计小伙伴关注的问题,本文比网校就和大家介绍与贷款账务处理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托付贷款账务处理(1)托付银行发放贷款时.借:托付贷款-本金.贷:银行存款.(2)计提利息时.借:托付贷款-利息.贷:投资收益-托付贷款利息收入.(3)收到银行转来的贷款利息(已扣过相关税金).借:银行存款.贷:托付贷款-利息.(4)期满收回本金及利息时.借:银行存款.贷:托付贷款--本金.投资收益-托付贷款利息收入.托付贷款的会计处理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托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二、企业按规定托付金融机构贷出的款项,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按实际托付的贷款金额入账.三、企业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一)本金;(二)利息;(三)减值预备.四、企业托付的贷款,按实际托付贷款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时,依据托付贷款规定的利率计提应收利息,计提的应收利息,借记本科目(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企业计提的利息到期不能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利息).五、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托付贷款本金进行全面检查,假如有迹象表明托付贷款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应当计提相应的减值预备.计提减值预备时,借记投资收益--计提的托付贷款减值预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预备).假如已计提减值预备的托付贷款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已计提的减值预备的范围内转回,借记本科目(减值预备),贷记投资收益--计提的托付贷款减值预备科目.六、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托付贷款的账面价值.以上就是关于托付贷款账务处理的具体介绍,更多与贷款账务处理有关的内容,请连续关注比网校,期望本文对你有所挂念。

企业委托银行贷款如何作帐

企业委托银行贷款如何作帐

企业委托银行贷款如何作帐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往往形成部分暂时闲置的资金,用好、用活资金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之一,为了提高效益、降低风险,企业一般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的方式对这部分富余资金进行投资。

对于一年(含一年)以下的委托贷款,在“短期投资”科目下单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一年以上的委托贷款,需要设置“长期债权投资——其他长期债权投资(本金、应计利息)”、“投资收益”等科目进行核算。

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企业委托银行贷款所支付的委托手续费,金额较小的,可以于委托时一次计入损益;金额较大的,可以在委托贷款期间于确认利息收入时摊销,计入损益。

例:甲企业于1998年1月1日委托工商银行发放贷款100万元,同时支付银行手续费3.6万元。

银行将这笔资金贷于乙企业并按季结息,贷款期限3年,年利率12%。

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1.汇出存款并支付手续费:借:长期债权投资——其他长期债权投资(本金)1000000待摊费用——手续费36000贷:银行存款10360002,每月月末企业计提利息:借:长期债权投资——其他长期债权投资(应计利息)1000贷:投资收益100003.每月应摊销委托手续费1000元(36000÷3÷12):借:投资收益1000贷:待摊费用——手续费10004.工商银行每季向乙企业收回贷款利息:1000000x12%÷4=30000元,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工商银行应代扣代缴营业税:30000 x 8%=2400元(假设不考虑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工行每季应支付甲企业利息:30000-2400=27600元。

收回利息时,企业根据银行转来的代扣税款通知单及相关原始凭证作分录如下:借:投资收益2400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400借:银行存款27600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400贷:长期债权投资——其他长期债权投资(应计利息)300005.收回投资时,作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1000000贷:长期债仅投资——其他长期债权投资(本金)1000000.。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核算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核算
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2021/3/13
• 不利影响的 因素。
2021/3/13
•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 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 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造成一定损失。
2021/3/13
•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 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735,000
借:资产损失-专项准备 735,000
贷:贷款损失准备
735,000
2021/3/13
新准则要求 • 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
2021/3/13
2021/3/13
•例题:某商业银行第三季度末各项贷款准备余额 如下: 一般准备:960,000元 专项准备:1,210,000元 第四季度末,各项贷款余额合计为11,500万元 ,其 中按五级分类标准划分:正常类贷款9,500万元, 关注类贷款1,600万元,次级类贷款250万元,可疑 类贷款100万元,损失类贷款50万元,请按规定计 提一般准备和专项准备。
2021/3/13
四、票据贴现业务的核算
(一)科目设置 “贴现”—性质?
2021/3/13
• 银行接受客户贴现申请,办理贴现付款时( 贴现以票据面值入账)
借:贴现 贷: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 活期存款-贴现申请人户
• 同时,按汇票金额登记表外科目 收:代保管有价值品
2021/3/13
• 贴现承兑汇票到期的处理
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营业税
4.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 借:代收贷款利息
贷:业务收入
5.委托贷款收回和委托贷款基金划回
2021/3/13
六、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核算
1.贷款损失准备种类 一般准备 专项准备 特种准备

银行关于委托投资会计核算业务会计核算规程模版

银行关于委托投资会计核算业务会计核算规程模版

XX银行委托投资业务会计核算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为规范本行委托投资业务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XX银行委托投资业务管理办法》(XX规〔20XX〕100号)和本行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三条本规程所指委托投资业务是指本行接受特定客户委托,根据客户指令,代理客户进行投资交易和资金划付的投资管理服务。

委托投资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

第四条客户委托投资资金用于受让本行金融资产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在该项金融资产项下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都已转移给客户的情况下,或本行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本行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

第五条本会计核算规程属“操作规程”,适用于本行各级机构。

第二章会计科目设置第六条增设二级科目“192170委托投资”,用于核算和反映本行接受特定客户委托,根据客户指令代理客户进行投资交易和资金划付的投资管理服务。

本科目余额反映在借方。

第七条增设二级科目“230170委托投资基金”,用于核算和反映本行代客投资而接受的客户投资资金。

本科目余额反映在贷方。

第八条增设二级科目“510287委托投资业务收入”,用于核算和反映本行作为受托人在委托代理授权范围内代理对外投资和交易所收取的费用。

本科目按委托人类别分设账户进行核算,下设“870001个人客户委托投资业务收入”、“870002公司客户委托投资业务收入”、“870003同业客户委托投资业务收入”。

第九条在二级科目“510279其他资产托管业务收入”科目下增设内部帐“790002委托投资资金托管业务收入”,用于核算和反映本行作为托管人办理委托投资资金托管业务所收取的手续费收入。

第三章业务核算第十条签订投资协议的账务处理(一)委托投资子协议签署当天,经办行根据客户委托,将拟投资的资金划入资金托管账户。

托管人为本行托管部或经托管部授权的分行托管运营部门,资金划至托管账户开户机构;托管人为第三方托管机构,款项划至托管人开户行。

银行委托贷款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模版

银行委托贷款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模版

银行委托贷款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模版银行委托贷款业务是指银行以委托人之名义开出贷款,实际上该笔贷款的资金来源于委托人的贷款,而银行仅居中撮合的一种金融业务模式。

该业务模式在实践中有不同的实现方式,例如公开招标委托贷款、个人委托贷款等。

不同的实现方式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也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下面是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的会计核算办法模版:一、公开招标委托贷款业务的会计核算办法公开招标委托贷款业务是指银行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开招标,委托社会资金机构或个人提供贷款服务的业务模式。

在该业务模式下,银行需要分别对贷款本息和手续费进行会计核算。

1、对贷款本息的会计核算处理(1)从委托人收取的贷款本金,应当视为银行的贷款,计入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

(2)银行应当按照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利率计提贷款利息,并视为收入计入利润表中。

(3)当委托人按照约定方式偿还贷款本息时,银行应当将收到的款项结转至贷款本金和贷款利息两项,同时在利润表中确认收入。

(4)当贷款逾期的情况下,银行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将贷款计为损失,同时在利润表中确认减值损失。

2、对手续费的会计核算处理(1)银行通过公开招标,成功为委托人提供贷款服务后,应当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2)手续费应当视为按照约定条件提供服务的收入,计入银行的利润表中。

二、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会计核算办法个人委托贷款业务是指委托人与银行签订协议,银行按照委托人的需求向特定的个人提供贷款服务的业务模式。

在该业务模式下,银行需要分别对贷款和手续费进行会计核算。

1、对贷款的会计核算处理(1)从委托人收取的贷款本金,应当视为银行的贷款,计入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

(2)银行应当按照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利率计提贷款利息,并视为收入计入利润表中。

(3)当委托人按照约定方式偿还贷款本息时,银行应当将收到的款项结转至贷款本金和贷款利息两项,同时在利润表中确认收入。

(4)当贷款逾期的情况下,银行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将贷款计为损失,同时在利润表中确认减值损失。

会计制度下委托贷款(3篇)

会计制度下委托贷款(3篇)

第1篇一、引言委托贷款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业务,近年来在我国金融市场得到了迅速发展。

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将资金委托给银行,由银行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发放贷款,并代为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到期收回本金及利息的一种金融业务。

委托贷款业务具有风险低、收益稳定等特点,受到了许多企业和个人的青睐。

本文将从会计制度的角度,对委托贷款进行详细分析。

二、委托贷款的概念及特点1. 概念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将资金委托给银行,由银行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发放贷款,并代为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到期收回本金及利息的一种金融业务。

2. 特点(1)风险低:委托贷款业务的风险主要来源于贷款的发放和回收,但由于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会对借款人进行严格的审查,因此风险相对较低。

(2)收益稳定:委托贷款的收益主要来自于贷款的利息收入,而银行会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合理的贷款利率,因此收益相对稳定。

(3)手续简便:委托贷款业务手续相对简单,委托人只需与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即可将资金委托给银行。

(4)资金流动性好:委托贷款的期限灵活,委托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期限,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委托贷款的会计处理1. 委托贷款的会计科目设置(1)应收委托贷款:反映银行根据委托人的委托发放的贷款。

(2)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反映银行从委托贷款中取得的利息收入。

(3)委托贷款利息支出:反映银行在发放委托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利息支出。

(4)委托贷款坏账准备:反映银行对可能无法收回的委托贷款提取的坏账准备。

2. 委托贷款的会计处理流程(1)发放贷款时:借:应收委托贷款贷:吸收存款——委托贷款(2)收取利息时:借:吸收存款——委托贷款贷:委托贷款利息收入(3)支付利息时:借:委托贷款利息支出贷:吸收存款——委托贷款(4)提取坏账准备时:借:委托贷款坏账准备贷:应收委托贷款四、委托贷款的税务处理1. 委托贷款的利息收入委托贷款的利息收入属于银行的营业收入,应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缴纳企业所得税。

交通银行委托贷款的会计核算规定

交通银行委托贷款的会计核算规定

交通银行关于印发《交通银行委托贷款的会计核算规定》的通知交银发[1998]342号交通银行各分、支行:现将修订的《交通银行委托贷款的会计核算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1:交通银行委托贷款的会计核算规定根据本行《委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本会计核算规定。

一、使用的会计科目凡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或基本账户的企业事业法人,委托本行办理委托贷款,应在本行开立委托贷款资金存款户,并将委托贷款资金一次或分次存入后,在存入资金总额内指定发放委托贷款,其存入资金通过“431委托存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核算;其贷款通过“311委托贷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核算。

二、核算手续(一)委托贷款资金的划入信贷或有关业务部门与委托贷款单位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并与委托方、借款方签订委托贷款单项协议后,应将总协议与单项协议副本一份送会计部门。

会计部门据以在“431委托存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内开立“存款户”,并掌握、监督委托贷款资金的划入与相应发放的贷款。

资金划入由委托方签发其存款账户的转账支票,办理转账。

会计分录为:借:有关科目委托方存款户贷:431委托存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委托方存款户存款户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另在“431委托存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内设置“保证金户”,于发放贷款时,缮制二借二贷特种转账传票(一借一贷作相应的收支款通知),将相应的贷款金额从“存款户”转入“保证金户”。

会计分录为:借:431委托存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委托方存款户贷:431委托存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委托方保证金户贷款到期收回后,相应的反方向分录,按贷款金额从“保证金户”转入“存款户”,“保证金户”不计付利息。

(二)委托贷款的发放与收回委托贷款的发放与收回的核算手续,按照本行《逐笔发放贷款的会计核算和处理手续规定》有关条款办理。

发放贷款的会计分录为:借:331委托贷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借款人账户贷:有关存款科目借款人账户或其他有关科目贷款收回的会计分录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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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委托贷款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xx总会〔xx〕14号,xx年8月16日
根据《xx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实施细则》,特制订本会计核算办法,本办法不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会计核算。

目前系统仅支持委托贷款资金一次存入委托存款户,委托贷款发放后委托存款无余额。

委托贷款相关资料的审核、留存按照《xx银行人民币贷款业务会计操作规程(暂行)》、《关于变更信贷资料留存方式的通知》等要求执行。

一、核算手续
(一)委托贷款资金划入与委托贷款发放
会计临柜人员根据审核后的委托贷款合同资料开立委托存款账户、发放委托贷款,借款借据作主凭证,委托存款方签发的转账支票及进账单或根据个人委托扣款协议填写的特种转账凭证、委托贷款授权放款通知书、委托贷款业务放款通知书等作传票附件。

会计分录为:
借:201、211——XXX委托客户
贷:40601——XXX委托客户
借:40602——XXX借款客户
贷:201、211——XXX借款客户
同时按规定填制特种转账传票代扣委托方和借款方印花税。

会计分录为:
借:201、211——XXX委托客户
贷:403——代扣印花税
借:201、211——XXX借款客户
贷:403——代扣印花税
(二)委托贷款的收回
委托借款客户按贷款本金签发的转账支票(个人的在打印的通用空白凭证上签章)归还委托贷款本金,提前还贷需委托方出具的提前还款通知书,同时填制特种转账传票,打印通用空白凭证作主凭证,转账支票、特种转账传票、提前还款通知书等作附件。

同时将一联特种转账传票作委托方收回贷款的回单,会计分录:
借:201、211——借款客户
贷:40602——XXX借款客户
借:40601——XXX委托客户
贷:201、211——委托客户
(三)贷款利息和代扣营业税、代扣利息税的处理
根据合同约定在贷款结息日及收回贷款时从借款方扣收利息,扣收利息先转入2620320其他应付款项科目,计算代扣营业税,委托方为个人的还应计算代扣个人所得税,并将填制的税单回单交委托方(县域支行无法当时填制税单的待缴税后补),将代扣税金后的利息余额划入委托方账户。

1、填制特种转账传票从借款方扣收贷款利息,会计分录:
借:201、211——XXX借款客户
贷:2620320——其他应付款项
2、填制特种转账传票将代扣营业税、代扣利息税后的余额划入委托方账户,会计分录:
(1)委托方为单位的余额为:贷款利息-代扣营业税
借:2620320——其他应付款项
贷:201——XXX委托客户
(2)委托方为个人的余额为:贷款利息-代扣营业税(个人的代扣营业税无水利基金)-代扣利息税
借:2620320——其他应付款项
贷:211——XXX委托客户
3、在委托期间遇国家规定调整利率,若委托方和借款方在委托贷款合同中明确委托贷款利率要相应调整的,应根据委托方填制的《xx银行委托贷款调整利率通知书》对委托贷款作利率调整。

(四)手续费处理
1、由委托方支付手续费的
一次性支付的在贷款发放时、每(月/季)支付一次的在约定付费日,根据合同约定填制特种转账传票直接从委托方账户中扣收手续费。

会计分录为:
借:201、211——XXX委托客户
贷:51102——委托业务手续费收入
2、由借款方支付手续费的
一次性支付的在贷款发放时、每(月/季)支付一次的在约定付费日,根据合同约定填制特种转账传票直接从借款方账户中扣收手续费,会计分录为:
借:201、211——XXX借款客户
贷:51102——委托业务手续费收入
如借款人不按期支付手续费的,根据合同约定填制特种转账传票从委托方账户中直接扣收手续费,会计分录为:
借:201、211——XXX委托客户
贷:51102——委托业务手续费收入
二、本办法由总行会计结算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xx市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会计核算手续》(xx银[2000]69号附件2)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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