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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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
告》确定的目标任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4.24
•【字号】铜政办发[2009]30号
•【施行日期】2009.04.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确定
的目标任务的通知
(铜政办发〔2009〕3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是指导今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工作的重要文件。

现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09年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给你们,请按照分解的任务,逐条细化,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切实措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信心,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落实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抓早、抓快、抓实,确保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督促检查,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铜川市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22•【字号】铜政办发[2007]52号•【施行日期】2007.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铜政办发〔2007〕5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铜川市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铜川市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以下简称《决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6]4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工商总局、司法部、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关于印发<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07]54号)要求和全省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6月至12月,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决定》、《实施意见》、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第八次全省环境保护大会的要求,围绕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违法开工建设项目等行为,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顺利实施,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为开创我市“十一五”环境执法新局面打下坚实基础。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05•【字号】铜政办发〔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5日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6〕2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0〕3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21〕28号)精神,深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

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不足,切实提升基础保障条件。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实施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提升攻坚工程,确保能够满足高考综合改革基本需要。

二、工作重点(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根据全市普通高中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科学谋划,统筹推进,落实我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

通过动态管理、结构调整、市级统筹等措施,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对教师总量缺员和结构性缺员的普通高中学校及时补充教师,确保到2022年8月底前普通高中师生比达到国家标准(1︰12.5),有条件的区县可适当提高标准。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市“十一五”第三批重大建设项目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市“十一五”第三批重大建设项目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市“十一五”第三批
重大建设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11.13
•【字号】铜政发[2008]51号
•【施行日期】2008.11.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市“十一五”第三批重大建
设项目的通知
(铜政发〔2008〕5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确保市级重大项目有序接替,保持固定资产投资的持续快速增长,市政府决定将满意日产45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等11个项目确定为全市“十一五”第三批重大建设项目,现予以公布实施。

市政府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意识,坚定不移地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项目监管,为重大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各重大项目建设单位要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千方百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市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督促协调力度,推进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铜川市“十一五”第三批重大建设项目表
铜川市人民政府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03•【字号】铜政办发〔2016〕6号•【施行日期】2016.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铜政办发〔2016〕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铜川市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方案(2016-2018年)》已经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3日铜川市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方案(2016-2018年)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城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安排意见》(陕建发〔2015〕211号)精神,切实加强城镇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服务管理水平,治理“脏、乱、差”问题,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镇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清洁城市为人民”“三分建设、七分管理”为原则,大力开展“学习中卫经验,清洁城市环境”活动。

不断推进城镇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城镇市容环境卫生面貌。

二、整治目标(一)城镇容貌干净整洁。

从根本上治理群众关注的垃圾处理、扬尘控制、市容管理和城乡结合部脏乱差等问题,到2018年底,全面达到“以克论净”的中卫标准(每平方米灰尘不超过5克,垃圾不超过5分钟捡走),群众对城镇环境卫生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建立全覆盖的城镇道路保洁和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通过政府向企业购买服务的模式,积极推进城镇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到2016年底,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到2018年底,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以上,县城达到70%以上。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市“十一五”第四批重大建设项目的通知-铜政发[2009]37号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市“十一五”第四批重大建设项目的通知-铜政发[2009]37号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市“十一五”第四批重大建设项目的通知正文:----------------------------------------------------------------------------------------------------------------------------------------------------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市“十一五”第四批重大建设项目的通知(铜政发〔2009〕3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优化我市产业结构,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陕汽铜川汽车零部件加工基地建设等16个项目为全市“十一五”第四批重大建设项目。

现予公布实施。

市政府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切实增强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意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重大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重大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规模、建设年限,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扎实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注重工程质量,强化安全意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市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加强协调,搞好服务,推动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

附件:铜川市“十一五”第四批重大建设项目表铜川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七月七日附件铜川市“十一五”第四批重大建设项目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年限总投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进展情况项目主管区县部门及责任人项目建设单位及责任人合计9362781陕汽铜川汽车零部件加工基地建设项目60万套重型齿轮;55万套各类车桥;40万根重型半轴;1.5万台重型汽车分动器;50万套新型限滑差速器项目2008-201062110项目建成后可实现销售收入140000万元,利润总额20000万元,税金8500万元项目已开工建设,设备选型、订购已完成;新区厂区土地平整、围墙建设正在进行;项目总体规划已上报新区管委会,待批市新区管委会何尚民市经委李录林陕西东昌公司弥登玉2年产3万吨铝合金棒生产线项目年产3万吨铝合金棒2008-20105000项目建成后,年可实现产值57000万元项目已开工建设,正在进行地质勘探和围墙建设,设备定购正在洽谈中印台区政府延红岩铜川铝业公司王建超3年产100万平方米陶瓷挂板项目年产100万平方米陶瓷挂板2008-201015000项目对促进铜川陶瓷业优化升级,加快现代建材业建设步伐具有重要的意义。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20•【字号】铜政办发〔2016〕36号•【施行日期】2016.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铜政办发〔2016〕3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铜川市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20日铜川市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47号)和全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2016年7月6日)要求,为巩固2015年2月至11月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成效,切实做好我市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清理整顿内容及要求按照“淘汰关闭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原则,对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排查出我市2015年1月1日前发生的131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顿。

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以下称“未批先建”)项目38个;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但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以下称“未验先投”)的项目52个;其他突出环境问题41个,其中,违法违规排污企业36个;未办理规划环评手续、未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等问题工业园区5个。

(一)未批先建项目。

1. 对选址不符合规划要求、产业政策属于淘汰范围、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或环境影响不可接受的建设项目,要实施关闭淘汰。

2. 对不属于淘汰范围的在建或建成但未正式投运的项目,要依法责令停止建设或运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市级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市级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22•【字号】铜政办发〔2021〕29号•【施行日期】2021.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市级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生态环境领域市级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22日生态环境领域市级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2号)精神,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市级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生态环境规划制度制定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规划,全市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以及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全市水功能区划制定,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区县生态环境规划制度的制定确认为区县财政事权,由区县承担支出责任。

二、生态环境监测、督察、执法将市控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与运行维护,全市区域性生态环境监测及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支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类监测、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及生态环境质量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全市性的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督察配合保障、督察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宣传贯彻,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区县区域性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与运行维护、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的专项监测、执法检查、督察配合保障、督察问题整改、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宣传贯彻确认为区县财政事权,由区县承担支出责任。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基础资料建档内容》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基础资料建档内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9.17•【字号】铜创卫办发[2007]41号•【施行日期】2007.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基础资料建档内容》的通知(铜创卫办发〔2007〕41号)各区、市新区管委会,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铜各有关单位: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借鉴兄弟城市创卫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铜川实际,编制的《铜川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基础资料建档内容》已经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

资料整理是创建卫生城市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各区、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力量,切实按照建档内容的要求,迅速安排本区、本部门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要加强资料整理工作的督导检查。

各区、各部门要抓住有限工作时间,对现有资料进行一次认真的疏理,查遗补漏,尽快落实本辖区、本部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编目工作。

各区在做好本级资料收集整理的同时,要抽调力量加强对街办(乡、镇)、社区、厂矿、学校等单位创卫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的指导和督察,市级各有关部门也需按要求抓好所属单位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三、要严格工作标准。

在创卫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中,要注意资料的连续性、逻辑性、准确性,各种印证痕迹资料要能详实地体现工作全貌,反映工作全过程。

对影响全局工作的关键数据、创卫工作史料、重要统计资料要认真进行核对,确保标准要求的得分点资料无一遗漏。

四、要认真抓好市本级的资料收集工作。

在做好资料收集整理的同时,各区、各部门应配合市创卫办做好市本级资料的收集工作,对安排需提供的资料、图片、文件等工作任务,要按时限、保质量完成。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造林绿化工作安排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造林绿化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02•【字号】铜政办函〔2024〕15号•【施行日期】2024.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造林绿化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造林绿化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2日2024年造林绿化工作安排2024年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省推进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全面建成国家森林城市的关键之年。

全市造林绿化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站在服务“国之大者”高度、增进生态福祉维度,突出抓好林业重点工程、重点区域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等工作,提升区域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资源质量,筑牢铜川生态安全屏障。

一、目标任务全年造林绿化10万亩,其中林业重点工程生态修复治理营造林9万亩,城市、道路、流域、园区、景区和庭院六大重点区域绿化1万亩。

二、重点工作(一)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

遵循生态系统演替规律,立足铜川生态建设实际,以渭北地区固沟保塬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重大项目为引领,聚焦渭北旱塬植被恢复,科学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坚持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宜退则退,严格技术规程、作业设计,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和造林绿化落地上图系统。

3月上旬全面展开,4月底全面完成2023年度渭北地区固沟保塬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尾留任务,同步实施2024年度林业重点工程,并做好飞播、复播造林前期准备。

对2021、2022年度林业重点工程进行“回头看”,及时做好补植补造,确保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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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
治定量考核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铜政办发[2007]8号
【发布部门】铜川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2.05
【实施日期】2007.02.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通知
(铜政办发〔2007〕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做好我市“十一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以下简称“城考”),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确保我市在全国重点城市“城考”工作中排名逐年提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城考”工作的组织领导
“城考”工作是综合评价一个城市政府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成效如何的一项环境管理制度,考核目的是为了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改善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

为了加强对“城考”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
立铜川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任勇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路秦洲、市环保局局长万水库任副组长,耀州区政府、王益区政府、印台区政府、宜君县政府及市经委、公安局、财政局、建设规划局、建设管理局、卫生局、统计局、工商局、交警支队、编办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办公室主任由杨焕民同志担任。

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考”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市政府将“城考”工作纳入各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保目标责任书中,每年进行考核,确保我市“城考”成绩不断提高。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城考”工作
市政府根据国家“十一五”期间“城考”指标,按照各部门、各单位的行政职责和业务范围,将“城考”指标进行具体分解(详见附表)。

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指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要结合铜川实际,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客观分析我市“城考”各项考核指标,找出差距,科学制订“十一五”期间“城考”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我市“城考”成绩不断提高。

(一)各区县政府负责,公安、建设管理、环保和工商等部门配合抓好各自辖区内市容环境管理,加大对娱乐、商业、工业各类建筑施工等活动的监管力度,降低区域环境噪音污染。

(二)各区县政府、市经委负责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及居民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禁止居民、餐饮店等使用高污染燃料。

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的环保投资,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通过调整产业结构,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使重点工业企业废水、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三)环保部门要加大对水泥企业粉尘污染、煤烟污染和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污染治理力度。

2007年底彻底关闭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总量控制
制度,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提请同级政府予以关闭。

(四)建设管理部门要完善城市污水收集管网,提高城市污水收集率,争取2008年建成新耀污水处理厂。

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在未建成之前要对现有的简易垃圾填埋场进行改造,防止对地下水、空气和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加大绿化投入,提高建成区绿化面积。

(五)卫生部门要加快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在未建成之前对各级医疗部门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收集,通过合法途径将医疗废物送往其他地区集中处置。

(六)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机动车辆的管理力度,防止道路运输扬尘和汽车尾气污染。

严格禁止机动车辆在市区呜笛,同时做好过境车辆的管理,禁止大货车通过市区。

积极向省环保局申请委托对机动车辆进行尾气监测,严格按照各类机动车尾气的监测规范做好环保检测,并对检测不达标的车辆进行治理。

(七)统计部门要做好全市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和煤炭等能源消耗量的统计工作。

三、切实做好“城考”的基础工作
“城考”工作专业性、技术性较强,涵盖领域广、涉及部门多,各区县政府、各责任单位要落实专门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城考”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材料报送工作。

各数据上报单位要加强“城考”制度化建设,规范基础性工作。

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所有数据处理与计算方法要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确保“城考”数据的准确、完整、可靠。

当年的数据报表、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要于次年l月31日前函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将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审查后统一上报国家环保总局。

各数据上报单位要将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3185734),以便及时了解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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