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进口机电设备国内招标暂行办法

合集下载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外经贸部2000年第七号令)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外经贸部2000年第七号令)
第二十一条买方或招标机构应在开标两日内将开标记录(见格式三)送至或邮寄(以邮戳为准)到相应的进出口机构备案。
第二十二条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应停止开标,并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第五章评标规则
第二十三条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相关领域专家、买方和招标机构代表等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与招标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或与投标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六)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评标过程中如遇重大意见分歧时,可向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议。
第三十七条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买方、招标机构提出异议,或向相应的进出口机构以及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第三十八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进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
(七)评标报告未经审定或未办理有关手续而签订供货合同的;
(八)买方不履行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或者中标人不履行与买方签订供货合同的;
(九)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本办法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处罚
(一)属招标机构责任,当次招标无效并给予通报批评,视情节暂停或取消其招标资格。
(二)属投标人责任,当次投标按废标处理,视情节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三)投标人与买方、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的。
(四)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五)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六)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从历史沿革论我国招标投标法律体系的构建(二)

从历史沿革论我国招标投标法律体系的构建(二)

从历史沿革论我国招标投标法律体系的构建(二)□文/ 汪才华摘要:我国的招标投标法律制度构建经历了实践初探到法律体系的初步建立,从部门规章的扩权到招标投标法的出台,再从部门规章的扩权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出台,从历史的角度来研究这些问题对于下一步对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清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招标投标;历史沿革;机电设备招标;招标公司;招标保证金0 前言作为改革开放从国外引进的产物,我国的招标投标法律制度建设已经有三十年的历史,随着国务院颁布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2年2月1日的施行,覆盖我国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完整的法律体系已初步建立。

本文通过对三十年来招标投标法律制度经历了实践初探到法律体系的初步建立,从部门规章的扩权到《招标投标法》的出台,再从部门规章的扩权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出台的六大历程的梳理,分期让读者了解我国招标投标法制化进程和现有的招标投标法律体系,同时也让我们从中可以看到一些问题,希望能引起同行的共鸣和立法者的重视。

本文有幸得到了有25年招标实务经验、一直潜心研究中国招标采购制度的原天津市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高级工程师高子正老师的指点,特表示感谢。

1 历史沿革1.1 1980年-1990年上期已从1980年的《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谈到了1985年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本期接着从1985年的《关于开展机电设备招标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的通知》谈起:1.1.8《关于开展机电设备招标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的通知》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政府各有关部门成立了林林总总的“引进办”,存在“多头引进”、“盲目引进”的问题,如何控制这种局面,并有效地解决引进与保护民族工业的问题,1984年,国家经委和物资部在北京香山召开一个座谈会,邀请了机械部、电子部、建材部的有关负责人和北京、上海、天津的经委主任参加,由于武汉洗衣机厂“荷花模式”的成功,还特邀了武汉经委主任和武汉大学余杭教授参加,余杭教授介绍了“荷花模式”在武汉二十多个企业的成功经验,并当场介绍了其理论研究成果《社会主义“招标投标”》一书,受到了与会代表和国家经委、物资部领导的高度重视,机电设备领域实行招标投标在思想上基本扫除了障碍。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68页》课件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68页》课件

01
规定了国内招标投标的程序、要求和责任,适用于机电产品的
国内招标。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02
详细规定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程序、要求和标准,是实施机
电产品国际招标的主要依据。
产业政策与技术标准
03
国家针对不同产业和技术领域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标准,影响机
电产品的国际招标。
地方性法规与政策
地方政府采购法规
加强技术研发与创新
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升产品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建立全球化的业务网络
拓展国际市场,建立广泛的业务网络,增强国际竞争力。
熟悉和掌握国际法律法规
加强国际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降低风险 。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案例三
总结词
跨国公司参与招标
详细描述
某跨国公司在需要采购机电产品时,通过国际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吸引了全球范围内的供应商参与 投标。跨国公司对投标者进行了严格的资格预审和现场考察,最终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04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的 法律法规与政策
国际条约与惯例
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技术方案 、商务方案等,并确保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程序
发布招标公告
通过国家指定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招标。
投标人资格预审
对所有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 资格预审,筛选出符合资格要求的 投标人。
发放招标文件
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放招标 文件,并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 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电外[1999]504号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电外[1999]504号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年9月17日国电外[1999]504号)为贯彻执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9]第1号令(《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管理办法》),规范国家电力公司系统机电产品进口采购行为,进一步加强机电产品进口的管理工作,现制定《国家电力公司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电力公司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暂行办法》附件:国家电力公司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机电产品进口招标采购行为,进一步加强机电产品进口的管理工作,根据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9]第1号令关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管理办法》,结合国家电力公司系统机电产品进口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各单位利用自有资金向银行购汇、国内贷款外汇、其他外汇等采购国外设备。

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设备国际招标及外商直接投资电力项目设备国际招标采购按电力部电外[1997]3号文件执行。

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各单位以内贸方式采购进口设备,采用向国家电力公司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备案并附情况说明的方式管理。

第三条国家电力公司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作为国家外经贸部机电产品进出口司的二级机构,负责国家电力公司系统机电产品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协调、管理,承担本系统进口设备招评标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一次进口金额在50万美元以上(含50万美元)的机电产品,采用国际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报送国家电力公司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审查,并附项目立项、审批等有关文件。

大学进口和免税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进口和免税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进口和免税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为加强我校进口和免税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管理处是我校办理进口和免税仪器设备事宜的归口管理部门,各单位未经固定资产管理处批准,无权擅自和境外厂商订立合同及办理相关免税事宜。

第三条采购审批一、凡进口仪器设备,先由使用单位写出申请订购仪器设备的详细说明。

内容包括:申请订购理由,推荐品牌、型号,详细配置清单和技术资料等,经使用单位主管领导及项目经费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送固定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

二、固定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收到审批文件和材料后,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单台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要有详细的论证报告),形成具体意见后反馈给使用单位的同时经计划审核科下达采购实施计划。

三、固定资产管理处统一办理进口和免税手续,各使用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四条采购实施和免税办理一、固定资产管理处设备供应科是学校唯一负责组织和实施进口仪器设备采购和免税申报的具体执行部门。

二、收到采购实施计划后,根据《XX大学物资设备、医药品采购招标管理暂行办法》(校行发监察字[2003]6号文件)规定,以相应方式进行采购,签定购买合同和进口委托代理合同。

三、接到进口公司的定货通知后,立即填报“科教用品免税申请表”和“免税申请报告”,加盖校印,连同原始审批报告、合同等材料到海关办理免税手续。

四、需要办理机电产品进口申报的仪器设备,还需提前进行网上机电产品进口申报。

获得网上批准后,将机电产品进口表输出后加盖校印,交至省机电管理办公室。

第五条验收与报帐一、设备供应科负责组织与督促货物入关及提运等事宜的尽快办理,直至货物到达使用单位现场安装地。

二、进口仪器设备到校后,须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拆箱验收,验收工作由固定资产管理处和设备使用单位共同组织,验收小组填写“仪器设备验收报告二与定货合同、装箱单、运单等整理成完整的技术档案,留档存查。

三、合同规定由厂家负责安装、调试的设备,必须在外商到达后双方共同拆箱。

申请进口机电设备国内招标暂行办法

申请进口机电设备国内招标暂行办法

申请进口机电设备国内招标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经济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1986.07.08•【文号】•【施行日期】1986.07.08•【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电子信息,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正文申请进口机电设备国内招标暂行办法(1986年7月8日国家经委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需要,做好技术引进和机电设备进口的管理工作,加强宏观控制,防止盲目进口,充分发挥国内的生产能力,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根据国务院国发[1985]13号文件的精神,特制订申请进口机电设备国内招标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中心)受国家委托,负责拟定招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办法;统一组织、协调招标工作的重大问题,发布有关信息;对各城市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的业务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条国家经委批准成立的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司)按国家有关招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办法,面向全国,组织需要进口和国产机电设备的招标业务,独立行使招标职权。

第四条招标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1.招标以竞争为前提,所有投标者机会均等,以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2.公正地对待委托招标方和投标方,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3.招标工作要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受公证人的监督。

4.严格遵守有关保密的规定。

5.评价必须根据标书规定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6.经济合同条款应与标书的有关规定相符。

第五条招标范围1.规定由国家物资局组织审批的单台价值二万美元或一次批量价值二十万美元以上需要进口的仪器仪表、医疗器械和电子元器件;单台价值五万美元或一次批量价值五十万美元以上需要进口的其它机电设备。

2.规定由国家经委组织审批的限额以上的引进项目需要进口的机电设备。

3.列入国家经委制订的“国家控制进口的机电产品”目录内的机电设备。

4.国家规定要招标的限额以上引进项目需要进口的机电设备和需要进口的其它机电设备。

如何办理进口设备招投标怎样办理进口设备招投标清关

如何办理进口设备招投标怎样办理进口设备招投标清关

如何办理进口设备招投标/怎样办理进口设备招投标清关国际招标是国际贸易中采购货物的一种方式。

招标、投标是贸易方式的两个方面。

“招标”是指由买方事先发出通知,对准备采购的货物,公布一定的要求和条件,邀请国外投标人按照一定程序前来承卖的行为,其目的在于通过投标人的竞争,争取以较为优惠的条件,订立货物买卖合同。

“投标”是指由卖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人公布的要求和条件,填具投标文件,报出具有竞争性的价格和必要的其他条件,争取中标(即达成交易)的行为。

目前,国际间的政府贷款项目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往往规定借款方必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货物(如世界银行贷款规定,每份采购合同金额超过300万美元的,必须采取国际竞争性招标)。

进口设备国际招标工作,目前我国主要由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所属的国际招标公司和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及其下属招标公司承办,企业、银行等有关单位参与组织实施。

办理进口设备国际招标的基本程序一、招标申请。

即由需要进口设备的企业、部门(以下简称“进口单位”)向承办招标业务的我国内机构提出委托招标申请。

在提出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1)进口设备清单;(2)进口设备型号、规格、技术参数;(3)成套设备的工艺流程与要求;(4)银行贷款或其他落实资金的批准文件。

二、刊登招标通告。

我国内承办招标业务的机构,接受进口单位的招标申请后,经过选择,在报上(一般为中国日报(英文版)和人民日报或人民日报海外版)公开刊登招标通告,说明招标的项目、要求、条件和招标须知。

如属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招标通告,还要在指定的国外报刊上刊登(如世界银行货款项目的招标通告,需刊登在“联合国开发论坛报”的商业版上)。

刊出的“招标通告”可转发给能提供货物的外国驻华机构。

三、投标申请。

国外投标人根据“招标通告”决定投标后,向我国内招标机构提出投标申请,填写“资格预选登记表”和“供货一览表”(表格向我国内机构联系提供)。

四、资格预审。

【发展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展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
关于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招标投标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通知
发布时间:2004-06-29实施时间:2004-06-29
(发改法规[2004]1103号)
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法制办公室:
为了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纠正现行有关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自2002年10月以来,我们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对招标投标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共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719件,涉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17个国务院部门。

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在工作中执行,经报请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清理后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

请未公布清理结果的地区尽快向社会公布清理后的有关文件目录。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各部门、各地区要严格执行《立法法》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把立法审查关。

同时,要严格执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和各地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规定,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及时纠正存在问题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
附件:
国务院有关部门
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
2
6
7
12
13
14。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申请进口机电设备国内招标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行业计划电子工业管理工业品购销承包合同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1986.07.08
【实施日期】1986.07.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申请进口机电设备国内招标暂行办法
(1986年7月8日国家经委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需要,做好技术引进和机电设备进口的管理工作,加强宏观控制,防止盲目进口,充分发挥国内的生产能力,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根据国务院国发[1985]13号文件的精神,特制订申请进口机电设备国内招标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中心)受国家委托,负责拟定招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办法;统一组织、协调招标工作的重大问题,发布有关信息;对各城市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的业务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条国家经委批准成立的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司)按国家有关招
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办法,面向全国,组织需要进口和国产机电设备的招标业务,独立行使招标职权。

第四条招标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
第五条招标范围
第六条凡需进口第五条第1项所列的机电设备,设备需方须将进口订货卡片及卡片说明报送国家经委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审查办公室)。

凡需要进口第五条第2项所列的机电设备,设备需方在向国家计委报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同时,将进口设备明细表报送招标中心。

上述两项需进口的机电设备,经过咨询具备招标条件时,由招标中心安排到招标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招标。

经过招标不能中标的,招标公司签注意见,加盖“进口专用章”,作为各部门、各地区及银行、外贸和海关等有关单位办理进口手续的依据。

对不具备招标条件的机电设备,仍按现行办法由审查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

凡需进口第五条第3项所列的机电设备,设备需方将进口订货卡片及卡片说明连同招标委托书直接送交招标中心,由招标中心安排到招标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招标。

经过招标不能中标的,招标公司签注意见,并出具加盖“进口专用章”的证明文件,作为各部门、各地区及银行、外贸和海关等有关单位办理进口手续和免征进口调节税的依据。

列于第五条第4项需要进口机电设备的招标有关规定另行制订。

列于第五条第5项由各部门、各地区审批的需要进口机电设备和国产设备,设备需方可自由委托招标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招标。

第七条招标程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