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项目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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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规程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规程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规程一、前言水利基建项目,大家都听说过吧?就是那些建设水库、堤坝之类的大工程。

这些工程建好了,我们得做个决算审计,看看钱都花哪儿去了,花得值不值。

这个规程呢,就是告诉我们怎么做这个审计的,让整个过程更加规范、简单。

二、审计规程的要点和实际操作1、时间控制:工程建完验收合格后,咱们得在三个月内完成决算审计。

这期间,审计团队得高效、有序地工作,确保所有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审计的内容包括从开工到完工的所有收入和支出,还有工程完工后的维护和管理费用。

2、明确审计的权限和流程:每个项目都有自己的特点,所以审计的权限和流程也得因项目而异。

地方水利主管部门得仔细分析每个项目,明确审计的权限。

同时,审计流程也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定,这样才能既科学又有效。

3、编制准确: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时,我们得遵循国家的财务制度和规定,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和准确。

同时,还得考虑工程的经济效益、维护费用以及后期维护维修费用等因素。

如果审核不合格,我们得给出合理的解释。

4、审核公正:审核工作由专业的审计机构负责。

他们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团队,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对决算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审核。

如果发现什么问题,他们会及时指出,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结语这个规程就像是一个“说明书”,告诉我们如何做好水利基建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

在工作中,大家要严格按照规程来,确保项目建设的合规和健康发展。

同时,水利部门、审计机构以及项目单位也要加强合作,让审计工作更加规范、标准、科学。

这样,我们的水利基建项目就能建设得更加顺利,为国家和人民造福。

国投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清单

国投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清单

国投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清单一、资金使用问题:1. 资金使用不透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控制机制;2. 资金使用存在挪用、浪费等问题,导致投资效益不佳;3. 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贪污腐败现象,造成国家财产损失。

二、工程质量问题:1. 工程质量管理不到位,施工过程中存在施工不规范、材料不合格等问题;2. 工程验收不严格,存在验收标准不统一、验收程序不规范等问题;3. 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存在监督责任不明确、监督手段不完善等问题。

三、项目管理问题:1. 项目管理责任不明确,导致项目进度滞后、工作任务未能完成;2. 项目管理流程不规范,存在计划制定不合理、执行不到位等问题;3. 项目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缺乏专业技能和管理经验。

四、合同管理问题:1. 合同管理不规范,存在合同签订不完整、合同执行不严格等问题;2. 合同变更频繁,导致项目成本增加、工期延误等问题;3. 合同索赔纠纷较多,存在合同履行不公平、不合理等问题。

五、安全生产问题:1. 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的问题;2. 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导致安全事故频发、人员伤亡等问题;3. 安全生产培训不规范,存在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六、环境保护问题:1. 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对环境污染问题重视不够;2. 施工过程中存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3. 环境保护措施不到位,存在排污不当、噪音扰民等问题。

七、项目信息公开问题:1. 项目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2. 项目信息公开方式不合理,存在信息获取困难的问题;3. 项目信息公开内容不规范,存在信息表述模糊、误导性强等问题。

在国投基本建设项目的审计过程中,以上问题是审计人员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进行审计时发现的典型问题。

审计是为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项目的规范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以上问题的整改和改进,可以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保障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计制度

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计制度

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计制度一、总则明确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所有由国家或企业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

确立审计的基本原则,如公正性、客观性、独立性和保密性。

二、审计机构与人员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负责工程结算的审计工作。

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并定期接受培训以保持其专业能力的先进性。

三、审计程序详细规定审计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资料收集、初步审查等。

明确审计过程中的具体步骤,如现场勘查、账目核对、合同审查等。

强调审计报告的编制要求,确保其内容准确、全面。

四、审计内容细化审计的具体内容,包括工程量的核实、成本的合理性分析、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支付流程的合规性验证等。

五、责任与义务界定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以及审计方。

确保各方在结算审计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六、异议处理设定异议提出的程序和时限,保障各方在发现审计结果有误时能够及时提出并得到妥善处理。

七、监督与考核建立对审计工作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制定考核标准,定期对审计机构和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八、法律责任明确违反结算审计制度的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九、附则规定制度的修订程序和生效时间,确保制度能够与时俱进,适应不断变化的工程建设市场。

通过上述要素的规范,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计制度旨在为工程建设的每一环节提供透明度和公信力,从而保障工程质量和资金的有效使用。

同时,这一制度也为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提供了标准化的处理流程,有助于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实际操作中,各参与方应当严格遵守结算审计制度,任何违反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新技术的发展,结算审计制度也应当不断更新完善,以适应新的挑战。

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计方案

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计方案

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计方案一、前言基本建设工程是指国家计划实施的重要项目,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影响力,涉及投资较大,施工周期较长,技术复杂性较高的工程项目。

随着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加强,基本建设工程的规模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也日益严格,因此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计作为一种重要的财务监管手段,在工程建设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二、审计目的本次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计的目的是为了评价工程建设项目的决算是否真实、合法和合规,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投资效益进行评估,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有关基本建设工程决算的真实情况和合规性的信息,防范和纠正基本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风险,保障基本建设工程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审计范围本次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和投资预算情况;2. 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情况;3. 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4. 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和工程变更情况;5. 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评估。

四、审计方法本次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计将采用以下方法进行:1. 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工程项目的投资计划、预算、决算报告、合同文件、工程进度等;2. 进行实地调查和现场检查,包括施工现场、材料采购和使用情况等;3. 对工程项目的投资成本、施工进度、质量管理等进行核实和比对;4. 进行相关人员的询问和调查,包括工程项目相关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等;5. 结合审计标准和规定,对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评估。

五、审计内容本次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项目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审计;2. 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和质量审计;3. 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和资金使用审计;4. 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和工程变更审计;5. 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审计。

六、审计程序本次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计的具体程序如下:1. 确立审计目标和范围,编制审计计划和方案;2. 收集并查阅相关文档和资料,包括工程项目的投资计划、预算、决算报告、合同文件等;3. 进行实地调查和现场检查,包括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材料采购和使用情况等;4. 对工程项目的投资成本、施工进度、质量管理等进行核实和比对;5. 进行相关人员的询问和调查,包括工程项目相关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等;6. 结合审计标准和规定,对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评估;7. 撰写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三甲医院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办法

三甲医院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办法

三甲医院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我院建设工程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39 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指工程项目建设从投资立项活动开始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各阶段,由审计科统一组织的对工程项目造价及有关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的确认和评价活动,目的是有效控制和真实反映工程造价,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完善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二、医院审计科是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

三、对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审计科要对委托业务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委托业务工作应按照《卫生部关于部属(管)单位委托社会审计业务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办理。

四、对外委托社会审计业务工作应在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统一领导下,由审计科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加,实行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对外委托,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地选择社会信誉好、审计质量高、收费价格合理的社会中介审计组织。

五、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内容包括对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立项、设计(勘察)管理、招标投标、合同管理、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造价、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检查、控制和评价。

具体包括:1、工程施工前期的审计;2、设备、材料采购的审计;3、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的审计;4、工程造价的审计;5、工程进度款的审计;6、竣工验收的审计;7、竣工结(决)算审计。

第二章工程施工前期的审计六、工程项目立项阶段参与专家评审、民主评议活动;勘察、设计阶段主要审计勘察报告、设计文件、设计概算等,为医院确定工程投资总额控制目标提供参考,对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报告进行备案。

七、审计科参与招标工作的全过程,参加各项目招标的考察工作。

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

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

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随着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的不断推进和发展,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成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合规性的重要环节。

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具备以下几个方面:一、审计目标和范围1.审计目标:竣工决算审计旨在验证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与实际工程量、质量、工期等情况是否一致,评估项目的投资合理性和效益情况,保障国家利益。

2.审计范围:审计范围包括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工程量与质量验收、工期和进度控制等方面。

二、审计程序和方法2.搜集审计证据: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实地考察等方式,搜集能够证明基本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的证据。

3.审计程序:确保审计过程规范、科学和公正,包括开展初步调查、制定审计计划、核实审计对象、分析审计风险、开展审计测试等程序。

4.采用合适的审计方法:使用数据分析、抽样调查、财务核查等方法进行审计,并根据项目特点选择适当的方法。

三、审计重点和难点1.审计重点:重点审计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特别是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的合规性;关注工程量与质量验收,确保项目质量满足要求;关注工期和进度控制,确保项目按照计划完成。

2.审计难点:难点在于项目庞大复杂,审计工作需要兼顾多个方面的考量;对于一些具体细节难以获取真实资料,需要对证据进行判断和推断。

四、审计结果和报告1.制定审计报告:将审计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编制审计报告,并对审计得出的结论和建议进行说明和解释。

2.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相应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以供项目管理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和改进。

五、审计监督和跟踪1.开展审计监督:对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

2.跟踪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跟踪,确保相关问题得到整改和改进。

总之,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具备全面、公正、科学、规范的特点。

只有通过合理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审计,才能有效保障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的质量和资金的合规性,并为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与审计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与审计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与审计1. 简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与审计是指在基本建设项目完成后,对项目的成本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审计的过程。

它是确保基本建设项目完成后财务信息真实可靠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资金使用合理合法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竣工决算编制和审计两个方面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详细介绍。

2. 竣工决算编制竣工决算编制是指在基本建设项目完成后,根据已完成工程量、实际成本和合同约定的支付款项等因素,编制完成项目的决算报告。

竣工决算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2.1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竣工决算编制的基础,它记录了基本建设项目各项工程的具体量化信息。

工程量清单应按照标准化规范编制,确保项目各项工程量的准确、全面和可比性。

2.2 实际成本实际成本是指基本建设项目实际支出的费用总和。

它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部分。

直接成本包括建设材料、劳动力费用、施工设备租赁费用等与直接施工相关的费用。

间接成本包括项目管理费、安全费用、质保费等与工程全过程相关的费用。

2.3 支付款项支付款项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向承包商支付的款项。

在竣工决算编制中,应准确记录已支付款项的金额和时间,确保决算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4 其他信息竣工决算编制还应包括项目的时间节点、工期延误情况、工程变更情况等其他重要信息。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决策者和相关部门更好地了解基本建设项目的进展和成果。

3. 竣工决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是对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过程。

其主要目的是保障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合理合法,防止财务数据造假和滥用资金。

竣工决算审计应包括以下内容:3.1 决算报告审查审计人员应对决算报告的编制过程、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进行审查。

他们将核实报告中的数据和信息,确保其与实际情况一致,并评估编制过程中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2 资金使用审计资金使用审计是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

审计人员将核查支付款项的凭证和相关文件,评估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的规定。

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内容和要求

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内容和要求
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步性以及实施的有效性。
根据环保、消防、民防、卫生等专业验收资料,
检查相关设施建设的同步性及实施的有效性。
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根据需要对国家建设项目投
资效益进行审计时,应当依据有关经济、技术及社会、
环境指标,评价国家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有效性,分
析影响投资效益的因素。
企业内控制度审计,重点检查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是
检查设计变更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齐
全;
检查涉及项目规模的单项工程投资调整和建设内
容变更,是否按规定的程序报批;
核实概算总投资及实际投资完成额,重点分析内
容:①有否计划外投资问题;
②有否提高建设标准情况和扩大建设规模问题;
③编制概算投资与决算对照表,按概算所列出的
子目,分析每一项超支或节约的原因。
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
工程总概算
1000以下 1001-5000 5001-10000 10001-50000 50001-100000 100001200000 200000以上 费 率 算例
单位:万元
工程总 建设单位管理费 (%) 概算 1.5 1000 1000*1.5%=15
1.2 1.0 0.8 0.5 0.2 0.1 5000 10000 50000 100000 200000 280000 15+(5000-1000)*1.2%=63 63+(10000-5000)*1%=113 113+(50000-10000)*0.8%=433 433+(100000-50000)*0.5%=683 683+(200000-100000)*0.2% =883 883+(280000-200000)×0.1% =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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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基本知识及审计思路一、基本建设会计基本知识1、建筑安装投资支出建筑安装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批复的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2、设备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批复的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实际成本。

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构成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3、待摊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批复的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

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实验费、可行性研究费、设备检验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费、招投标费、经济合同仲裁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报废工程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器材处理亏损、其他待摊投资等。

在待摊投资支出中有一项重要的支出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

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范围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金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的开支。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控制支出,不得将非法的收费和摊派计入待摊投资支出;——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的起止时间和计算基数从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开支,建设单位管理费以项目投资总概算为计算基数。

——建设单位管理费以批准的概算为基数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

特殊情况确需超过上述开支标准的,须事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建设单位发生单项工程报废,按按项目财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计入待摊投资。

4、其他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批复的概算内容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和基本畜禽、林木等购置、饲养、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发生的支出。

5、转出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批复的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产权不属本单位的与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支出。

包括专用道路、专用通讯设施、送变电站、地下管道等。

6、待核销基建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建造过程中发生的不形成固定资产价值的支出。

如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飞播造林、补助群众造林、退耕还林(草)、封山(沙)育林(草)、水土保持、城市绿化、取消项目可行性研究费、项目报废及其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不能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作待核销处理。

在财政部门批复竣工决算后,冲销相应的资金。

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

7、项目支出与交付使用资产的关系从支出内容看,在项目支出中,只有构成投资完成额的支出和待核销基建支出中形成资产的部分才最终形成交付使用资产。

因此,在数字关系上,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大于或等于交付使用资产。

8、建设项目资金支付规定凡使用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执行财政部门有关基本建设资金支付的程序,财政资金按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到位。

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实行支付采购的项目单位,应将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入部门预算,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纳入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的,采购资金由财政部国库管理部门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但采购单位应按要求填报资金支付申请书,报财政部国库管理部门审批。

未纳入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的,由采购单位按现行资金管理渠道和合同规定自行付款。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涉及有关法规1、财政部关于修改重印《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字【1995】45号)2、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单位会计证制度补充规定》和《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98】17号)3、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4、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财基字【1996】145号5、审计署等6部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审投发【1996】105号)6、《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7、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严格执行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价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成府发【2008】19号)8、《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9、《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10、《崇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崇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崇府发【2008】63号11、《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汶川地震在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12、《崇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州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办法和崇州市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援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崇府办法【2009】16号)1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灾后重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8】21号1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灾后重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补充通知》(川府发【2008】21号)三、基本思路“概算为龙头、资金为主线、建设为重点、效益为落脚点”。

其目的是,保证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固有法则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从而保证国家经济基础不断得到加强。

这是审计的基本思路,也应该是建设项目管理的基本思路。

资金来源是否合规、资金使用是否合法、结余资金形成是否合理,进而评价建设资金是否发挥效益。

基本建设项目的程序可行性研究报告----- 批复------- 土地征用-------- 批复-------- 初步设计------ 批复---------- 环境评估---------- 批复--------落实资金------- 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招投标(确定施工队伍)--------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复--------开工建设(物资采购)-------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四、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不执行规定的程序,导致资金来源、拨付和管理不合规。

主要包括:(一)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常见表现形式: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增加签证;定额子目已包括的工作内容,另行签证;增加设计变更的工程量;高套定额;提高取费标准;提高材料预算价格;不按取费标准和程序多计工程费;虚增土方、运距,增加工程支出;工程量不真实,多算、重复计算,该摊的费用不分摊。

定性依据:财政部、建设部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四条。

“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应予以收缴。

施工单位偷工减料、虚报冒领工程款金额较大、情节严重的,除按违纪金额处以20%以下的罚款外,对质量低劣的工程项目,应由有关部门查明责任并由施工单位限期修复,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二) 未办理甲供材料的结算,多预留尾工工程款常见表现形式:甲供材料款未扣回;多预留尾工工程款。

定性依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文件)第三十九条。

处理处罚依据: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六条。

“虚报投资完成、虚列建设成本、隐匿结余资金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会计制度作调帐处理;情节严重的,建议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理。

”(三)超计划、超标准、超规模常见表现形式:概算外增加投资项目;将生活性福利设施投资列入生产性固定资产项目;提高建设或装修标准;超过批准的建筑和用地面积;改变项目用途;变更设计追加预算;预算概算不准确。

定性依据:1994年国务院《关于继续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的通知》(国发明电[1994]1号)第二条。

1996年国家计委《关于核定在建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等问题的通知》(计建设[1996]1154号)第五条、第七条。

处理处罚依据:(1)2004年国务院(国务院令第427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三)(五)款。

“(三)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五)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

”(2)1996年审计署六部委《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六条、第八条。

(四)投资总额超概算未报批常见表现形式:实际投资额超过概算,变更设计扩大工程规模,未经原审批单位批准。

定性依据:1、1983年国家发展计委《基本建设设计工程管理暂行办法》(计投[1983]1477号)第三十三条“总概算经批准后,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都应认真执行,维护概算的严肃性,不得任意突破。

”2、川府发【2007】1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二十六)规范设计变更工作。

“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突破原工程可行性研究范围的重大设计变更,必须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批。

因设计单位原因造成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设计单位应该承担工程价款的增加额。

项目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设计招标时,必须将本款内容载入招标文件。

项目业主在与设计单位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载明此款内容。

”3、成府发【2008】19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严格执行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价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4、崇府办法【2010】70号文件《崇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的通知》。

处理处罚依据:1996年审计署六部委《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六条、第八条。

《国家计委关于核定在建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等问题的通知》(计建设[1996]1154号)第七条。

“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设计标准要严格控制在国家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和初步设计的范围内,不得自行提高标准”(五)违反建设程序越权审批常见表现形式:将一个项目拆分为多个项目,分次报批,或者以不同的名称报批;项目报批时,少报投资额,竣工后未向原审批机关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定性依据:1、计建设[1996]1154号第三条“今后新上的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凡由中央安排投资(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和利用外资中央安排部分)的,其初步设计及概算(含概算调整)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或地方计委(计经委)进行审查,报国家计委核定;全部由地方或计划单列企业集团自筹投资的,其初步设计及概算(含概算调整)由各地计委(计经委)或计划单列企业集团负责审批,报国家计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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