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知情权论文
患者知情同意权法律论文

患者知情同意权法律论文患者知情同意权法律论文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必须在得到医师充分说明与病情有关信息的基础上才能行使,因此医师的说明义务构成知情同意权的前提。
一般说来,法律规定说明义务,是为了平衡信息的严重不对称以保障信息弱势方的权益。
医患关系中医师的说明义务除维持公平功能外,还具有更深层次的意义,即保障患者的自我决定权。
由此有必要对说明义务的各个方面进行阐述,该部分对说明义务的阐述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说明义务的主体、说明义务的对象、说明义务的形式、说明义务的标准、说明义务的免除。
(一)说明义务的主体所谓说明义务的主体是指在医疗行为前、医疗行为进行中、甚至医疗行为后负有说明义务的人。
关于说明义务的主体《执业医师法》规定为医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为医疗机构。
实践中医疗机构只是一个组织,医师是该组织的雇员,进行说明的只能是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是违反说明义务的责任主体,《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医务人员负有对患者说明的义务,因此医师是说明义务的主体。
医疗实践中,常常有多个科室、多个医师共同参与治疗的情况,如在外科手术时,参与手术的除了主治医师外,还有麻醉师、护士等。
数个医师共同治疗时,应根据其在医疗团队所起的作用来确定说明义务,起辅助作用的医师不承担说明义务,但如果是负责治疗程序一个独立方面,则应承担说明义务。
所以一般情况下说明义务的主体是主治医师,但手术时,麻醉师和手术师应分别就麻醉方式、麻醉风险及注意事项进行说明,二者说明内容也不同。
医疗辅助人员如放射师、护理人员、麻醉师等是否可以代替医师履行说明义务存有争议。
因主治医师有可能真正明确知悉何者为必须说明之事项,有无说明之必要、该如何说明等说明义务中的重要内容,而医疗辅助人员,只能辅助医师履行说明义务,但真正必须履行说明义务之人,只有主导医疗行为的医师。
就我国立法而言,按照《侵权责任法》规定医务人员为说明义务的主体,因此医师及其他医疗辅助人员都可以包括在内,但实践中须注意的是主治医师委托他人代为说明,应该由该主治医师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024年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范文

《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篇一一、引言患者知情同意权是医疗领域中一项至关重要的权利,它关系到患者的自主权和尊严,也是医疗伦理和法律规定的基石。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患者权益意识的提高,患者知情同意权日益受到关注和重视。
本文将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内涵、意义及实施现状,探讨如何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现,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内涵及意义患者知情同意权是指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治疗方案、风险及可能产生的后果等信息,并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医疗行为。
这一权利的保障对于维护患者的自主权、尊严和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患者知情同意权体现了对患者自主权的尊重。
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判断做出决定。
其次,患者知情同意权有助于维护患者的尊严。
患者在接受治疗过程中,应当被尊重、被关心,其知情同意权的实现有助于提高患者的自我认同感和满足感。
最后,患者知情同意权是医疗伦理和法律规定的基石,有助于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
三、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施现状虽然患者知情同意权在理论上得到了广泛认可,但在实际医疗过程中,其实施仍存在一定问题。
一方面,部分医务人员对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重视不够,未能充分告知患者相关信息,导致患者缺乏必要的知情权。
另一方面,部分患者由于缺乏医学知识,对医疗行为的理解不够深入,难以充分行使自己的同意权。
此外,医疗资源的分配不均、医患沟通不畅等问题也影响了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现。
四、如何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现为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现,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医务人员应充分了解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内涵和意义,提高对这一权利的重视程度。
同时,医务人员应加强医学知识的学习,提高与患者沟通的能力,确保患者能够充分理解医疗行为的相关信息。
2. 完善医疗信息公开制度。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医疗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自己的病情、治疗方案、风险及可能产生的后果等信息。
《2024年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范文

《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篇一一、引言随着现代医疗技术的发展,医学在疾病的治疗与诊断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在此背景下,患者权利意识日益增强,而患者知情同意权则是其重要一环。
它不仅是法律对患者的保护,也是医学伦理的核心原则之一。
本文旨在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内涵、重要性及其实现途径,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完善患者权益保障提供思考与参考。
二、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内涵患者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有了解所接受的治疗、诊断及其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效果的权力,并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自主作出选择,同意或拒绝医疗服务的权利。
这一权利包括知情权和同意权两个方面,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患者自主决策的基础。
三、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重要性1. 保障患者权益:患者知情同意权是法律赋予患者的基本权利,其目的是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使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能够充分了解相关信息并自主作出决策。
2. 促进医患沟通:实现患者知情同意权需要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有效沟通。
良好的沟通有助于医生了解患者的需求和期望,从而提供更符合患者意愿的医疗服务。
3. 维护医疗秩序:尊重和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医疗秩序,减少医疗纠纷。
四、实现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途径1. 医生履行告知义务:医生应向患者详细解释病情、治疗方案、可能的风险和效果等信息,确保患者充分了解并理解相关内容。
2. 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在医生充分告知的基础上,患者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医疗服务,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
3. 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应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现提供法律保障。
4. 加强医学伦理教育: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学伦理教育,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到尊重和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重要性。
5. 设立投诉与纠纷解决机制:建立有效的投诉与纠纷解决机制,为患者维护自身权益提供途径。
五、结论患者知情同意权是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医患沟通、维护医疗秩序的重要手段。
论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论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摘要】患者有权力知晓自己的病情,并可以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防治措施决定取舍,这项权利就是患者知情同意权。
知情同意权是患者的一项法定权利,它的保障对于维护患者权益、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和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目前,关于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案件时有发生,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产生了很大的挑战。
本文将在知情同意权的起源发展、概念内容、法律依据、知情同意权与告知义务的关系、现存的问题和解决建议这五个方面展开论述,以期为更高的维护知情同意权有所帮助。
【关键词】知情同意权,患者,医疗机构,法律,告知义务,问题,建议【Abstract】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 means that patients have the right to know his condition, and to decide whether or not to acdept the therapeutic measures of the medical personnel. This is a legal right of the patients, the guarantee of which can help protect the rights of the patients, build a harmonious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and improv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edical and health services. But nowadays cases about “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happen frequently, which do harm to the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In this pasage, we will talk about five parts including the resouse and development of the right, the concept and contents of the right, legal bases,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 and the obligation to inform,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suggestions.【Key words】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 Patients; Medical establishment; Laws; Obligation to inform; Problems; Suggestions(一)知情同意权的起源和发展每项法律规定一般都有其相应的来源,知情同意权也不例外。
患者的知情权权益的保护与落实

患者的知情权权益的保护与落实一、引言随着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的不断发展,患者的知情权权益的保护与落实日益受到重视。
保护患者的知情权不仅符合人道主义精神,还可以提高患者对医疗决策的参与度,增加医患之间的信任与合作。
本文将探讨患者的知情权的重要性、现状及保护的具体措施等方面。
二、患者的知情权的重要性患者的知情权是指在医疗决策过程中,患者对相关信息进行了解和参与,并有权做出知情决策的权利。
保护患者的知情权有以下几个重要性:1. 尊重患者的自主权:保护患者的知情权体现了尊重患者的自主权和个体权益。
患者在做出医疗决策时,有权选择是否接受某项治疗或手术,医疗机构和医生应尊重其自主权,尊重患者对自身身体及健康的决策权。
2. 增加患者的参与度:保护患者的知情权可以增加患者在医疗服务中的参与度。
通过向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信息,患者可以对自身的病情和治疗方法进行了解和判断,从而根据自己的需求和价值判断做出决策。
患者积极参与医疗决策,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增加医患间的合作和信任。
3. 促进医患之间的良好沟通:保护患者的知情权有助于促进医患之间的良好沟通。
医生应向患者提供准确、完整、适当的医疗信息,患者可以通过与医生的沟通了解病情、治疗方法和预后等方面的信息,从而对自身的健康状况有更清晰的认识。
三、患者知情权落实的现状虽然患者的知情权在理论上得到了广泛认可,但在实际中其具体落实情况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
1. 信息不对称:在医患关系中,医生作为专业人员往往掌握着更多的医疗信息,这导致了信息不对称。
患者难以获得全面、准确、适当的医疗信息,无法做出知情决策。
2. 语言障碍:部分患者可能由于教育程度、文化背景等原因存在语言障碍,无法理解医疗术语或医生的解释,这也导致了患者的知情权受限。
3. 时间压力:医疗环境中常常存在时间紧迫的情况,医生需要尽快做出诊疗决策,这导致医生可能无法为患者提供充分的知情权保障。
同时,患者面临就诊时间短、等待时间长等问题,也无法得到充分的医疗信息。
浅谈医疗活动中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一)

浅谈医疗活动中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一)论文摘要:知情同意权由知情权和同意权两个密切相连的权利组成,知情权是同意权得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同意权又是知情权的价值体现,强调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赋予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相应的告知义务,使患者在了解自己将面临的风险、付出的代价和可能取得的收益的基础上自由作出选择,从而维护患者的利益,改变患者的弱势地位。
本文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浅析一下医疗活动中患者的知情同意权:(1)知情同意权的理念和法律保障。
由于全民法制意识的提高,社会的进步,尊重患者的人格已成为社会的时尚和理念,医生的告知义务和患者的知情同意已成为当前的法律共识,医患沟通的桥梁。
(2)医生的告知义务和患者的同意权。
医方履行告知义务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医德的规范,更是伦理的修养。
患者在行使知情权或医方在履行告知义务时的原则,集中反映了医方告知的目的和要求,对患者行使知情权和医方履行告知义务的行为起着指导作用,是医疗知情同意权的总的指导思想。
(3)知情同意权在医疗活动中的应用。
其目的是对患者人权的尊重,对医疗行为的理解和约束,其原则是为了达到疗效更佳、安全无害、痛苦最小、经济实惠等目的,同时也使患者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关键词:知情权同意权法律适用一、知情同意权的理念及其法律保障所谓“知情同意权”,全国人大法工委巡视员、民法专家何山解释道,严格说是“知情”和“同意”两项权利。
知情同意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中给予消费者的9项权利之一,“同意”是医疗合同中的一项权利。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除了衣食住行消费之外,还有其他许多领域的消费,如医疗服务。
患者到医院就医,接受医院提供的诊疗、护理服务,以使自身得到康复,同时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这一民事行为本身符合消费法律关系的特性,应适用《消》法,患者作为消费者理应享有《消》法所赋予的各项权益。
医疗服务虽然是生活消费的一种,但是又不同于一般的生活消费,医疗服务有着其独有的特性,表现在:1、医疗服务的内容直接针对消费者的身体、器官和组织,服务的结果对消费者的肉体乃至精神将产生巨大的影响;2、医疗服务的提供者所承担的风险特别巨大;3、通常情况下消费者对医疗知识严重缺乏,因而,对于医疗服务的方式、品种,甚至价位的选择方面,几乎提供者拥有完全的决定权,而消费者基本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
《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范文
《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篇一一、引言患者知情同意权是医疗伦理和法律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保障了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自主权和尊严。
本文旨在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内涵、重要性、实施现状以及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内涵患者知情同意权,是指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治疗方案、可能产生的风险以及预期的医疗效果等信息,并在此基础之上,自主选择是否接受医疗服务。
这是对患者在医疗服务中主体地位的尊重和保护,也是医疗服务提供者应尽的义务。
三、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重要性1. 保障患者权益:患者知情同意权是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使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能够充分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从而做出自主的选择。
2. 提高医疗质量: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施有助于医生与患者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促进医生全面、详细地解释治疗方案,从而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3. 促进医患关系和谐: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尊重和保护有助于增强患者的信任感,促进医患之间的合作与沟通,从而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四、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施现状目前,我国在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障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医生未能充分告知患者病情和治疗方案,患者对医疗风险的认知不足等。
这些问题可能导致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无法充分行使知情同意权,进而影响医疗质量和医患关系。
五、面临的挑战与改进措施1. 面临的挑战:(1)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导致部分地区和医院在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障方面存在差距。
(2)医生与患者沟通不足:部分医生可能因时间紧张或沟通技巧不足而未能充分告知患者相关信息。
(3)法律制度不完善:现行法律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护仍需完善。
2. 改进措施:(1)加强医疗资源分配:通过政策引导和资源投入,缩小地区和医院间的差距,确保患者知情同意权得到充分保障。
(2)提高医生沟通技巧: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医生的沟通技巧和医疗服务水平,使其能够充分、详细地告知患者相关信息。
医患关系中的患者权利与知情权
医患关系中的患者权利与知情权医患关系是社会中一种非常特殊的关系,其中涉及着医生的专业能力和责任,以及患者的生命和健康。
在这个关系中,患者权利和知情权是非常重要的方面。
本文将就患者权利和知情权进行探讨。
一、患者权利患者作为医疗服务的接受者,享有一系列的权利。
首先,患者有选择医疗服务提供者和获得医疗保健的自由。
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医院、医生和治疗方案,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患者的利益。
其次,患者有获得高质量医疗服务的权利。
医疗机构和医生有责任向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并尊重患者的人身自主权。
另外,患者还有获得医疗保密和隐私保护的权利。
医生应该严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保护患者的隐私信息不被泄露。
二、知情权知情权是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的重要权利之一。
知情权包括患者有权了解自身的健康状况、病情的发展趋势、可能的治疗方案以及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副作用等信息。
患者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治疗,以及选择适合自己的治疗方案。
医生在向患者提供治疗方案时,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向患者提供充分、准确的信息,使患者能够理解并做出明智的决策。
患者的知情同意应该是自愿的,基于对治疗方案和可能风险的全面了解。
三、医患关系的改善随着社会的发展,医患关系也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
一些患者反映,他们在就医过程中感到被忽视、被歧视,丧失了应有的尊严和权利。
为了改善医患关系,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医院和医生应加强职业道德和伦理的培训,提高对患者权利和知情权的认识和尊重。
其次,建立健全的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对患者的合法权益给予及时响应和保护。
此外,加强医患沟通和信息共享,使患者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并参与到决策过程中。
结语患者权利和知情权在医患关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们保障了患者的自主权和尊严。
医生和医疗机构应该尊重患者的权利,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通过改善医患关系,加强沟通与尊重,我们可以共同努力,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体验和照顾。
论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论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摘要】患者有权力知晓自己的病情,并可以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防治措施决定取舍,这项权利就是患者知情同意权。
知情同意权是患者的一项法定权利,它的保障对于维护患者权益、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和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目前,关于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案件时有发生,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产生了很大的挑战。
本文将在知情同意权的起源发展、概念内容、法律依据、知情同意权与告知义务的关系、现存的问题和解决建议这五个方面展开论述,以期为更高的维护知情同意权有所帮助。
【关键词】知情同意权,患者,医疗机构,法律,告知义务,问题,建议【Abstract】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 means that patients have the right to know his condition, and to decide whether or not to acdept the therapeutic measures of the medical personnel. This is a legal right of the patients, the guarantee of which can help protect the rights of the patients, build a harmonious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and improv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edical and health services. But nowadays cases about “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happen frequently, which do harm to the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In this pasage, we will talk about five parts including the resouse and development of the right, the concept and contents of the right, legal bases,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 and the obligation to inform,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suggestions.【Key words】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 Patients; Medical establishment; Laws; Obligation to inform; Problems; Suggestions(一)知情同意权的起源和发展每项法律规定一般都有其相应的来源,知情同意权也不例外。
医患关系中的患者知情权与医生义务
医患关系中的患者知情权与医生义务医患之间的关系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其中患者的知情权与医生的义务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患者的知情权是指患者有权知道关于自己身体健康方面的重要信息,包括疾病诊断、治疗方案、手术风险等;而医生的义务是指医生应当履行与患者之间的合同关系,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并保护患者的知情权。
本文将探讨医患关系中的患者知情权与医生义务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患者知情权的重要性患者知情权的确立,旨在实现医疗行为的合法性、道德性和人权性。
患者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治疗方案和可能的风险,这有助于患者在医疗决策时作出明智的选择。
患者知情权的行使不仅可以增强患者对自身健康的掌控感,还有助于建立医患之间的互信和良好的沟通。
同时,患者知情权的落实也是医生承担医疗责任和法律责任的基础。
二、医生义务的含义医生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承担着对患者负责的义务。
医生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提供专业医疗服务:医生应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对患者的疾病进行准确诊断,并提供有效的治疗方案。
2. 保护患者知情权:医生应全面、及时、准确地告知患者相关信息,包括疾病的性质、治疗方法、可能的风险和不良反应等。
医生应与患者建立起互信的关系,以便患者能够参与医疗决策,并根据自身情况作出明智的选择。
3. 尊重患者权益:医生应尊重患者的意愿和自主权,不得擅自进行未经患者同意的医疗行为。
医生应当确保患者知情权的行使,并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三、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护患者知情权和医生的义务,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责任法》明确规定,医生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及时向患者或患者家属提供必要的医疗信息,让患者了解病情、治疗方案以及可能的风险。
医生应当以患者的知情权为前提,与患者共同制定治疗方案,并在治疗过程中与患者保持沟通。
另外,欧美国家在医疗法律方面更加注重患者的知情权保护。
例如,美国制定了《患者自主权法》,明确要求医生向患者提供详细的治疗信息和风险提示,并取得患者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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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患者的知情权[摘要]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已成为社会的共识。
医院从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出发,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如实合理的向患者告知,给医患关系添加了不少和谐因子。
但是,由于医疗告知内容的不统一以及立法上的缺陷,致使医方与患者对知情权的理解差异,从而导致医疗纠纷。
本文拟从明确患者知情权内容的角度对医方告知说明义务进行分析,以其对医患关系的和谐作出点贡献。
[关键词] 知情权告知义务[中图分类号] r47[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5-0515(2011)-08-012-02[abstract] with peoples’increasing awareness of the rule of law,respecting the patient’s rights to know become a common understanding in society.the hospital safeguard patients’ lawful rights and interests from respecting patients’rights, and medical establishment and its medical personnel report accurately,which bring some harmonious factors to the physician-patient relationship. however, medical inform that is not identical and legislative defects make both the medical personnel and patients achieve understanding of the differences, pose medical treatment issue thereby.this article discusses inform or clarify dutyfrom the angle of defined the right of informed to make valuable contributions to harmonious hospital patient relationship.[keywords] the right to know; obligation to informed1 患者知情权的概述1.1 患者知情权的概念及性质1.1.1 患者知情权的概念患者的知情权,是指患者对医方给予自己的诊疗护理方案,实施诊疗护理的有效率、成功率、并发症、所承担的风险和某些可能发生的后果等信息一获悉的权利,以及在此基础上有自主决定接受或者拒接该项诊疗护理方案。
1.1.2 患者知情权的性质患者知情权是公民知情权的一种,它是患者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对关于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信息的知情。
患者知情权的实现是患者其他重要权利(如患者的自主决定权)实现的前提与基础。
1.2 患者知情权的权利主体1.2.1 患者知情权是患者的一项法定民事权利,由患者当然的享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1.2.2 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或者近亲属我国《执业医师法》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一定的差异。
前者规定了患者及其亲属是知情权的权利主体,而后者仅规定患者。
笔者认为,对患者进行告知时,应当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进行;如果患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患者的知情权只能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在医疗实践中,很多医疗机构也采取这种做法。
当然患者具备或者恢民事权利能力后,应当由自己来行使。
1.3 患者知情权的内容由于患者的个体差异性病情的不同,医疗机构的告知内容也必然有所不同,这就需要对患者知情权的内容作出一个合理的界定。
1.3.1 确定患者知情权的基本原则1.3.1.1 合理原则对患者来说,是指一个合乎理性的患者作出是否接受某项医疗决策时需要知道的必需信息的完全知情。
即患者所知情的内容应当是获悉自己能作出决断或者承诺所必须的足够的医疗信息。
信息充分是患者知情同意的前提。
对医方来说,是指只要具备相应专业知识的医务人员,依据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在相同或者类似的情况下都会提供的信息,就应当认为是医务人员应当告知的内容。
1.3.1.2 患者利益最大化原则患者是基于对医方的信赖,而到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表现在对患者知情权的尊重上,应当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应尽量向患者本人告知;其次,应当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完整的告知;再次,告知要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影响;最后,如果患者拒绝知悉任何医疗信息,在平衡患者的利益之后,医方可以不履行告知义务。
1.3.2 患者知情权的具体内容1.3.2.1 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等基本信息告知患者。
1.3.2.2 直接与患者的病症和治疗有关的具体信息。
这是患者知情权的核心部分,只要不属于医疗机构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所有与患者诊疗有关的信息都应当属于患者知情权的范围。
具体表现在:患者有权明白自己的病情;患者有权明白自己要做何种检查;患者有权明白自己如何选择看病医生;患者有权查阅医疗记录、知悉病历中的信息;患者有权核实其应当支付的医疗费用发票,并要求医生作出合理的解释。
1.4 患者知情权的法律依据患者的知情权要想真正得到实现和保护,需要从立法上作出保障。
我国《宪法》第38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之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民法通则》第98条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虽然,目前对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是否是一种消费行尚有争议,立法也未明确患者的知情权,但是这样不意味着患者知情权就受法律保护。
在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知情权尚不构成独立的人格权,而是将其列入一般人格权中的人格利益加以保护。
我国《执业医师法》第26条之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是应该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也规定,医疗机构实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的同意。
综上所述可见,我国对患者知情权的规定还处于不清晰、不完整、不明确的一种状态。
在法律层面上,规定的过于笼统,不具有可操作性;在规章层面上,虽然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但也是支离破碎的。
同时其法律效力总是受到质疑。
尽管如此,但是从某种角度上来看,上述法律的规定多少为患者的知情权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障。
2 告知义务与患者的知情权2.1 医生告知义务的标准医生的告知义务,应尽到什么样的程度才算充分、适当,对此可从医患双方的角度来加以分析。
2.1.1 医生标准医生标准也叫合理医生标准或者医生原则或者专业原则、专家原则。
该标准要求应对患者说明什么、程度如何,取决于当时医学的行业标准,而这个行业标准也就是医生的职业惯例,即一般的医生都是这样对患者进行说明的。
2.1.2 患者的标准对于患者标准,又有主观标准与客观标准之分。
主观标准,是以具体、个别的医生或者患者为准。
它着重每个特定个体所需要的信息,要求医生在履行告知义务时,要充分考虑患者的教育程度、理解能力、职业、年龄、特别情形等个性化的因素,告知范围有主观化色彩。
该标准的优点是能充分满足患者的知情权,缺点是过分加重了医生工作负担。
客观标准,即合理之人标准。
该标准是拟制一个一般理解能力、一般教育程度的患者。
按照这个拟制的“合理”患者能充分知情的要求进行告知。
该标准的优点也是可满足患者的知情权,它的客观化标准有统一、简明、理性和便捷之处;具有稳定性和确定性。
缺点是“合理的患者”同样是一个模糊的概念,而且没有考虑到具体患者的个体差异性。
尽管患者的主观标准在理论上较为理想,但笔者认为,采取客观化的患者标准较为务实一些。
即,应以处于同样情形的一个理性的患者所需作为主要的判断标准,这既体现了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尊重了患者的自主决定权,也不过度加重医生的说明负担。
2.2 医生告知的内容患者行使知情权,必须依赖于医生的告知,否则作为不具有医学知识的患者,只能处于“任人宰割”的不利地位,医患之间的平等主体关系就会成为“空中楼阁”。
医方的告知义务具体包括:1)诊断告知。
一是初步诊断、补充诊断以及确定诊断、患者出院诊断;二是诊断手段与诊断措施。
2)病情告知。
如实告知患者所患疾病的名称、现状、程度、发展趋势和可能发生的不利后果;但出于为防止病情急剧恶化、避免对患者可能造成或者必然造成不利的后果的善意考虑,对患者本人的迟延告知为例外。
3)治疗告知。
如实告知患者所患疾病的治疗措施,采取的治疗方案,要告知有无其他选择、可替代的治疗方案;采取手术时,要告知术前、术后诊断的告知,手术医生的基本情况,拟定手术的方式,以及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意外以及麻醉方式。
4)风险告知。
如实告知治疗措施可能或者必然产生的潜在危险,由于患者体质的特殊或者患者病情危及可能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
5)费用告知。
如实告知患者治疗疾病所应支付的费用和计费支票。
6)其他告知。
如转诊告知、疗养告知等。
3 患者知情权存在的问题及建议3.1 在医疗实践中患者知情权存在的问题在医患关系中患者常处于弱者的地位,因此,在落实患者知情权中常常存在一些问题。
具体表现为(1)因患者及其家属教育水平不同,对医生的解释理解也就不同。
特别是在一些特殊疾病中,难度就更加突出。
(2)重诊病人与一般病人的情况也不同,对于一般病人,医生可以尽量做到对其病情的解释,但对于重诊病人就很难做到。
如对于难分娩产妇,医生往往会问其家属先救大人还是先救小孩。
对于癌症患者,医生说与不说理论界也争论不一。
(3)病人的病情时常变化莫测,做到让病人知情也很难。
今天可能是这个部位的问题,明天可能是那个部位的问题,这让医生很难把握与预料。
(4)不同医院对同一疾病的治疗方案并非完全一样,告知的具体标准难以统一。
(5)不同患者患同一疾病的治疗方案,所起的治疗效果也不一样。
因此,同一疾病,由于患者的体质各不相同。
医生之间对治疗方案也有可能不相同。
此时,家属们的意见也会跟着不相同。
(6)同一疾病在治疗上所发的费用可能也会完全不一样,有时花了一大笔钱也不一定能够控制病情的恶化,或者在医生事先估计的基础上多花了许多,这些对医生而言,都是不容易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