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程序法治化研究——以建立司法审查机制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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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审查——以侦查中的强制性措施的司法审查为例的分析

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审查——以侦查中的强制性措施的司法审查为例的分析

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审查——以侦查中的强制性措施的司法审查为例的分析王敏远【摘要】刑事诉讼程序包括刑事审前程序和刑事审判程序及执行,刑事审前程序包括刑事侦查程序和刑事起诉程序.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审查主要是指司法机关对侦查措施的事前审查.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审查的立法及实践的发展过程,反映了我国刑事程序法治发展的进程,体现了国家法治发展的水平.1979年制定的刑事诉讼法经1996年和2012年两次重大修改之后,虽然其他相关制度和程序均有显著修改、完善,但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审查,变化却十分有限.深入研究我国刑事诉讼中对侦查措施的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问题,除了加强、完善关于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司法审查,还需要研究增加关于涉案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司法审查.【期刊名称】《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5(000)001【总页数】5页(P160-164)【关键词】刑事诉讼;司法审查;拘留;查封扣押【作者】王敏远【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10072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F84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审查的法律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反映了我国法治发展的进程,体现了法治发展的水平。

我国是1979年制定刑事诉讼法之后,才开启了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审查之门。

当然,这个门最初开得很有限,主要限于对逮捕(这种较长时间羁押)的司法审查。

刑事诉讼法经1996年和2012年两次重大修改之后,虽然刑事诉讼其他相关制度和程序均有显著修改、完善,但刑事诉讼中对侦查措施的司法审查,变化却十分有限。

深入研究我国刑事诉讼中对侦查措施的司法审查问题,探讨进一步予以完善的途径和方法,对继续推进我国的法治发展,具有积极地意义。

刑事审前程序包括刑事侦查程序和刑事起诉程序这两个部分,而侦查对刑事诉讼来说,具有基础性的意义。

刑事诉讼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所出现的问题,主要产生于侦查阶段。

因此,对刑事侦查措施的司法审查,以预防、控制其产生不公正的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立我国刑事侦查阶段的司法审查制度——源于人权保障的思考

建立我国刑事侦查阶段的司法审查制度——源于人权保障的思考

控 制主要 有两 种 方式 : 一 , 其 内部 控 制 。 安 人 员 、 察 公 检
官 实 施 有 关 侦 查 措 施 时 ,须 取 得 其 单 位 负 责 人 的 授 权
作者简介 :王结 (9D一 ,女 ,吉林 长春人 ,长春税务学院教 师 ,吉林大学诉讼 法学硕 士;王 华秀 (97 )女,福建 长汀人, J8. ) J 7一
监 督 侦 查 程 序 的 职 能 , 由 于其 本 身 又 是 控 诉 主体 , 但 很
难 做 到 完 全 的 中 立 .所 以 要 实 现 控 辩 双 方 的 平 衡 是 困 难的。 从 对 侦 查 权 的 监 督 来 看 . 目前 我 国对 侦 查 活 动 的
手 段 。 这 就 使 保 障 犯 罪 嫌 疑 人 和 其 他 相 对 人 的 基 本 人 权 之 间 失 去 了有 效 的 平 衡 。 收稿 日期 :2 0 — 6 0 060 —8
t ≯ 誊 蔑 l 蛰 § ≮凝% 曩 lt§穗 ∞ 。 | il 毫 冀 譬毒: 毒|。 器t 祷 强 |A| 瞪强 毒tD — ' 美 璐 - 赡 一 毒 |
刑 事 侦 查 是 指 国 家 专 门 机 关 在 办 理 刑 事 案 件 的 过 程 中 , 了 收 集 、 取 犯 罪 嫌 疑 人 有 罪 或 者 无 罪 、 重 为 调 罪 或 者 罪 轻 的 证 据 材 料 和 查 获 犯 罪 嫌 疑 人 ,依 照 法 定 程
对 警 察 调 查 权 进 行 控 制 . 这 就 为 控 辩 双 方 在 审 判 前 实 现 平 等 对 抗 提 供 了保 障 。 上 世 纪 9 年 代 以 来 . 我 国学 者 加 强 了 对 国 内外 刑 0
序 进 行 的 专 门 调 查 工 作 和 有 关 的 强 制 性 措 施 。 p4 [(7侦 ]1 ) 查 程 序 作 为 刑 事 诉 讼 的 基 础 环 节 ,最 为 直 接 的 体 现 了

司法审查视野中的刑事搜查制度构建

司法审查视野中的刑事搜查制度构建
样 缺乏 细化 规定 。 ‘
根据《 刑事诉讼法》 第1 3 6 条第 2 款规定 , 在执行逮捕 、 拘 留的时候 , 遇有紧急情况 , 不另用搜查证也 可 以进行搜查。《 公安办案规定》 第2 1 9条对此作了细化: 执行拘留、 逮捕的时候 , 遇有下列 紧急情况之一
的, 不用 “ 搜查 证 ” 也可 以进行 搜查 : 可 能 随身 携 带 凶器 的 ; 可 能 隐藏 爆 炸 、 剧毒 等 危 险物 品 的 ; 可能隐匿、 毁弃 、 转 移犯 罪证 据 的 ; 可 能隐 匿其他犯 罪 嫌疑 人 的 ; 其他 突然 发生 紧 急情 况 的 。据 此 , 搜查 的 目的有 二 :
“ 进行搜查的人员 , 应当遵守纪律 , 服从指挥 , 文明执法 , 不得无故损坏搜查现场的物 品, 不得擅 自扩大搜 查对象和范围。对于查获的重要书证、 物证、 视昕资料 、 电子数据及其放置、 存储地点应当拍照, 并且用文
[ 收稿 日期 ]2 0 1 3— 0 6—1 6 [ 作者简介 】庄乾龙( 1 9 7 8一) , 男, 山东 临沂人 , 中国人 民大学法学 院博士后研 究人 员, 讲师 , 博士 , 主要从事 刑
2 0 1 4焦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第 1 期
字说明有关情况 , 必要的时候可以录像 。 ” 《 刑事诉讼法》 第1 3 8 条规定的搜查笔录与见证人制度有利于对 搜查行为进行监督 , 但《 刑事诉讼法》 没有 明确见证人拒绝签字的情况 , 《 高检规则》 与《 公安办案规定》 同
相关 规定 , 检察 机 关搜 查证 签发 主体 是检 察 长 。
搜查 的具体执行程序依据是《 刑 事诉讼法》 、 《 公安办案规定》 与《 高检规则》 等相关法律规定。搜查

我国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问题研究

我国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问题研究

我国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问题研究摘要:我国侦查程序中存在着犯罪嫌疑人权利赋予不充分、律师介入权利受到限制以及侦查监督不完善等情况。

未来《刑事诉讼法》应彻底转变诉讼观念,引入中立性因素,建立司法审查机制,并通过赋予犯罪嫌疑人以沉默权,完善其控告、申诉权和律师介入侦查程序的讯问在场权、单独会见权等具体措施来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

关键词:侦查程序;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刑事诉讼;沉默权一、我国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不足的现状及其成因我国于1998年10月5日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但目前有关刑事诉讼权利的法律规定中有许多是与该公约相背离的,这直接导致了我国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不足的状况。

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第一,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立法和司法中尚未得到完全体现与贯彻。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所确立的“无罪推定”原则和《公约》所述的无罪推定原则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无罪推定原则所要明晰的证明责任问题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并未加以规定,我国司法实践中还存在着法官随意分配证明责任的现象。

[1]第二,我国《刑事诉讼法》未确立作为刑事司法最低公正标准的反对强迫自证其罪权。

尽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利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但其并没有确立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规则和自白任意规则,也没有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

[2]相反,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使得犯罪嫌疑人负有一种如实供述的义务,这显然与反对强迫自证其罪这一刑事司法的国际准则相冲突,并助长了司法实践中侦查人员过分依赖口供的倾向。

第三,对犯罪嫌疑人的回避知情权规定不足。

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犯罪嫌疑人有申请侦查人员回避的权利,但其并未规定侦查人员有告知犯罪嫌疑人这项权利的义务。

第四,没有赋予犯罪嫌疑人对强制措施适用不当的救济权。

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五种强制措施,但实际操作中这些强制措施的适用比例很低,一些侦查机关几乎对所有犯罪嫌疑人都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甚至出现超期羁押现象。

我国技术侦查正当程序的反思与重构——兼评新《刑事诉讼法》中“技术侦查措施”规定

我国技术侦查正当程序的反思与重构——兼评新《刑事诉讼法》中“技术侦查措施”规定

我国技术侦查正当程序的反思与重构——兼评新《刑事诉讼法》中“技术侦查措施”规定廖兴存【摘要】摘要:将技术侦查措施纳入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确立技术侦查的法律规范,是我国面对日益严峻的犯罪形势和国家安全状况以及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

然而,我国的技术侦查法律规范在程序正当性上存在诸多问题,尚待进一步完善,以实现技术侦查措施有效性与合法性的平衡。

【期刊名称】山东警察学院学报【年(卷),期】2013(025)004【总页数】9【关键词】关键词:技术侦查;正当程序;重构刑事诉讼法是一个国家重要的基础法律,关系到犯罪追诉与公民基本权利保障,历来被称为“小宪法”。

2012年对于中国的刑事诉讼法而言,注定是个不平凡的年份。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14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5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刑事诉讼法》自2011年8月30日公布修改草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到颁布实施,颇受各方面的关注。

尤其是修正案增设的“技术侦查措施”一节,引起广泛的热议。

毁荣参半,担心忧虑与欢欣鼓舞者各持一端。

科学技术的发展在解放生产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也催生了犯罪的智能化和犯罪率的攀升,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经济犯罪、高科技犯罪等不断滋生蔓延,常规的侦查手段已经越来越不适用犯罪多发性、复杂性和智能化的态势,将“技术侦查措施”纳入刑事诉讼法,实现技术侦查法治化,正是顺应依法惩治犯罪、维护人民利益的需要,也是规范侦查机关的执法行为,确保办案质量、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的要求。

从“技术侦查措施”一节规定的内容总体来看,是我国侦查制度发展中的阶段性进步,其中体现了某些先进的理念,也存在值得商榷的地方。

基于此,本文就技术侦查① 什么是技术侦查?对这个概念,法学界尚存在歧义。

在中国,与“技术侦查”在相同或者相似意义上使用的术语还有“秘密侦查”、“特殊侦查”、“技术侦察”等。

这些术语的字面含义与内涵不尽相同,本文对该制度的研究暂用“技术侦查”这一名称,旨在与新刑事诉讼法“技术侦查措施”一节相对应。

关于我国侦查讯问程序的法治化研究

关于我国侦查讯问程序的法治化研究
面 临 着 巨大 的 挑 战 。
讯 问犯罪嫌疑人 同时亦被视 为侦破 “ 隐案 ” “ 案 ” 、漏 、
“ 串案 ” 之 有 效 的 手 段 。 行
法治的理想 , 就是 去创造 和维 持一套 原则 、 规例 、 程序和机构 , 以保 障每个人 的权益 , 防止 它受到政府或 其他人的侵犯 , 使每个 人都有机 会过 一种合 乎人 的尊 严 的生活。一切法律 的基础应该体现对人 的价值 的尊
21 0 1年 1月 第 1期( 总第 6 5期)






J n. a 201 1
J 0URNAL OF AONI LI NG POLI CE ACADEMY
N . (u 6 ) o 1 S m. 5
关 于 我 国 侦 查 讯 问 程 序 的 法 治 化 研 究
单 莹
近年来 , 随着我 国刑事侦查的法治化 , 侦查程序 的 重构 与改革 已经取得长足的进步。但是相对 于其他 的 侦查措施和实施程序而言 , 侦查讯 问程序 的法治化 、 现 代化仍 旧有很长 的路要走。
( ) 国侦 查 讯 问程序 法 治化 研 究 的理 论 价 值 二 我
就理论层面而言 , 国侦查 讯 问程序法 治化研 究 我 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 方面 : 首先 , 侦查讯问程序研究 在侦查程序研究以及刑事诉讼 程序 中 占有重 要地 位 ,
目标 。
关键词 : 侦查讯问; 程序; 法治化
中图分 类号 : D 2 952
引 言
文献标 识码 : A
文 章编号 :0 8— 3 8 2 1 ) 1 0 4 0 10 5 7 (0 1 0 — 0 3— 4
处于上承侦查下启起诉 的特殊 地位 。其 次 , 目前 侦查 程序对案件事实真相查证的优越性决定 了侦查讯 问阶 段处于整个刑事诉讼 的 中心地位 , 起诉 和审判是 以此 为基础对法律 的正确适 用 , 通过侦 查讯 问得 来 的犯罪 嫌疑人供述等证据是 法定 的证据 之一 , 对法 庭 审判直 接有效 , 可以作为裁 判的依据 。再 次 , 侦查 实践 中, 在

对完善我国侦查监督程序的思考

对完善我国侦查监督程序的思考
二 、目前侦查监督 程序在我国司法 实践 中存 在的问题

置于更加艰难的境地。涉讼公民在侦查中的权力极其脆弱,
司法救济是 其可 以凭借 的有 限 的权 力救 济途 径之 一 ,如果
连这为数不多的救济途径也被切断,那么公 民在侦查 中的 地位就会更加无助。由于缺乏法官介入侦查 、控制侦查 的 司法审查机制,侦查程序的结构行政化 , 呈现出一种侦查 机关及 其相 对人 的两方 组合形 态 ,侦查 机关 完 全控 制着 侦 查程序的运行 ,而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的地位则显得相对 化 、客体化 。
式 。因而缺乏有效 的外部制约 。 司法审查缺 位 的最直 接后 果 ,就 是 将侦查 中涉讼 公 民

人权。长期 以来 ,我国 《 刑事诉讼法》过于偏重打击、惩 罚犯罪和对社会整体利益的保护,而忽视 了保障人权、对
个人权 益的保护 。在 现行侦 查程 序 的设计 上 ,侦 查机 关拥 有过于 强大 的侦查权 ,而 缺乏 必要 和有效 的监 督 ,犯 罪嫌 疑人在侦查 阶段所 享 有 的权 利极 为有 限 , 这样 一种 权利 在
( )侦查过程 中违法行为的存在 和缺乏制裁 二 目 , 前 在我 国侦查 程序 的运 行 中 ,侦 查 机关 滥 用权 利
的现象十分严重 ,刑讯逼供 、超期羁押 、非法搜查、非法 扣押成为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之所以 会出现违法侦查行 为,除了缺乏有效的司法审查机制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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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学院学报 ( 文哲学社会科学版 ) 汉
Junl o C ieg C lg (0 .Si ora f hF n o ee S c c) l
第 2 卷 7
No . 3
第 3期
V0 .7 12

论中国侦查监督程序的完善——以确立检察机关“准司法审查”机制为路径

论中国侦查监督程序的完善——以确立检察机关“准司法审查”机制为路径
司法客查制度中的有益械制,封 中圆现行的检察监督侦查的制度模式造行 改造 , 使检察械阏能够以中立者 的身份封侦查活勤逛行监督 ,以期遣到侦查监督程序的科学建耩 。 阴键词:侦查 检察监督 毕司法喜查
侦查 、起拆 、密判是刑事拆 程序 中的三佃重要俎成部分 。其 中, 侦查程序是整侗刑事拆 的基磁 j 生
瑕箭,侦查耍量的好壤直接影 譬到以後的控拆和窨判。此外 ,侦查瑕箭也是被追拆人槽益最易受到侵犯的
陪段。可以税 ,一佃园家的侦查制度直接反映了教园民主法制的我展程度。基于人槽保障的立法理念 ,中
团 19 96年修改的 《 刑事拆 法 》吸收了省事人主羲的一些合理成分 ,在庭謇喈段罐立了控辩竖方封抗的 拆 格局 ,遣是值得肯定的。但另一方 面,我们又必须看到在謇前程序中尤其是值查陪段 , 超城槽主羲 模式并未得到有效改善 , 单方的行政追诉活勤仍是造一陪段的主要特色。遣獯模式舆庭窑陪段所碓立的 茔抗制是格格不入的,甚至可 以巍是相互矛盾的。在遣一模式的主尊下 ,司法寅践中刑讯逼供 、超期羁押 寸
( )中回榆 察横 鞠值 查 盛督 中存 在 的 同题 二
横网的侦查监督碱能 ,合理调整债 网系是解决凿前各獯 同题 的一保重要途径 。


中圄榆察楼网侦查监 督之现状 考察
( ) 一 中回榆察掇 阴侦查盛督的内容 按照我国 《 刑事拆 法》的规定 ,榆察楼阴封债查活勤的盛督大致包括 以下栽佃方面 :
1 .立案盛督 。即人 民榆察 院勰禺公安楼 阴封臆省立案而不立案侦查 的 ,或者被害人勰餍公安楼网封
= 知公安楼 网。另外 ,封于被拘留的封象 ,虑凿立即释放。封于需要继绠侦查且符合取保候窨、监祝居住 i £
僚件的, 依法燮更强制措施。此外 , 封公安横 网自行决定的拘傅 、 取保候謇 、 骼祝居住 、 拘留等强制措施 , 人民榆察院有槽封其决定是否符合 《 刑事 法 》规定的保件造行监督 。 3 .封侦查程序 中连法行焉的监督。《 人民榆察院刑事 规则 》第 30保规定 ,“ 8 人民榆察院依法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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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 , 虽然 在刑 事诉讼 中检察机 关也 是作 为控 方参 加诉讼 的 , 它对 公安 机关 行使 着监 督 的职能 , 是 , 但 本 质上 与公 安机 关具 有统一 性 , 这种 监督 在性 质上 是一 种 同体 监 督 。可 以说 , 种监 督所 达到 的效 果与 法 院 这
( ) 立 司法 审 查 机 制 的 必 要 性 三 建
首先 , 查程 序 中 , 侦 侦查 机关 所履 行 的主要 职 能便是 收集犯 罪 证据 、 明案件 真相 和揭 发犯 罪嫌 疑人 . 查
与犯罪 嫌疑 人构 成 了相互对 立 的 当事 人 , 在行 使侦查 权 时除一 些 必须 由检察 院或 法 院批准 、 决定 才 能执行 之
民权 利 的充分 保 障 , 成一 种分 权 制衡 的权 力架 构 。该制 度在 许 多法治 国家确立 并实 施 , 形 在保 障公 民权利 和 基本 自由等方 面做 出了突 出 的贡献 。我 国的司法 审查 机 制作 为 一 项原 则 贯 穿在 刑 事诉 讼 中 , 由于 我 国侦 查
程 序 中的侦查 权具 有行 政性 和 司法 性双 重性 质 , 而且 还与公 民权利 在具 体 的诉 讼 过程 中发 生很 多方 面 冲突 , 影 响 着诉 讼程 序 的公正 性 和合 法性 。所 以 , 通过 司法 审查 这一 制度 来实 现对 侦查 权力 的制 约 , 高 司法权 的 提
度上阻 碍 了权力 的滥用 , 且树 立 了司法 权在 侦查 程 序 中 的威 信 , 论 对 于 公 民权 利 的保 障还 是对 侦查 权 而 无
的制约 都发 挥着 重要 的作用 。
2 人权 保 障与权 利救 济 。司法 审查机 制 的真正 价值 在 于追 求 有 限 的国家 权 力 , 而最 大 限 度 的维 护 和 . 进 保 障公 民 的基本权 利 和 自由 , 公 民的合 法权 益遭 到侵 害时进 行权 利救 济 。刑事 侦查 权作 为 国家权 力 , 身 在 本
最 终 的救 济 机制 , 为各 种各 样 的国家 权力施 加 一种特 殊 的审查 和控 制机 制” _ 当然 , 侦查 程序 中建 立 法 。 3 在 审查机 制也 是 司法权 的作 用范 围之一 , 查程 序 的法治 化侧 重于 宪法 和法 律对 于侦查 权 的限制 和约 束 , 侦 与个 人 的基 本权 利有 密切 的联 系 , 违反 就 可能直 接侵犯 有 关个 人 的法 定 权利 , 害 关 系人 可 以要求 法 院 审 查 , 如 利 给予必 要 的救济 。在 法律 价值 层面上 , 司法审 查机 制与 侦查程 序 法治化 的基 本理 念是 一致 的相 似性 , 者产 两
法 审 查 机 制 则 是 实 现 我 国 侦 查 程 序 的 中 立 性 、 等性 、 学 性 等 法 治 理 念 的 一 个 重 要 途 径 。本 文 主 要 通 过 对 司 法 审 查 机 制 的 平 科 分 析 和 研 究 , 借 鉴 和 利 用 国外 侦 查 程 序 中 的 司 法 审 查 机 制 和 我 国相 关 法 律 规 定 的基 础 之 上 , 结 出在 侦 查 程 序 中 引 入 司法 在 总 审 查 机 制 的 主 要 途 径 , 提 出 了几 个 急 需 解 决 的重 要 问 题 , 并 以期 实 现我 国 侦 查 程 序 的 法 治 化 。
生 了共 鸣 。 1 分权 与制衡 。司法 审查 机制 的主要 目的是 防止权 力 的张 力 过大 而被 滥 用 , 实 际 上是 以法 院作 为 一 . 它 个 中立 方 , 挥控 制 和约束 立法 权和 行政权 的作用 , 发 这是 通 过权 力 的 制衡 来行 使 的 。重 点 在 于 , 安机 火 公
行为 实施 司法审 查 ( 即建立 司法 审查 机 制) 以 司法权 保 障公 民权利 和制 约 国家权 力 , 进 侦查程 序 法治化 的 , 促
实现 。


我 国侦 查 程 序 中建 立 司法 审查 机 制 的 必要 性
司法 审查 机 制作 为现 代 国家法 治化 的标 准之 一 , 的主要 价 值 在 于追 求 对政 府 权 力 的有 效 限 制 和对 公 它
3 程序 正义 。现代 法治 社会 在追 求正 义这 一法 律价 值 的 同时 , . 不仅 注 重 实体 正 义 , 有 程序 j的 止 义 。 还
程 序正 义 当然是 侦查 程序法 治 化所追 求 的 目标 之一 , 失 了正 义 的侦 查程 序 根本 没 有 在刑 事 诉 讼巾存 活 的 缺
在我 国诉 讼程 序 的法治 化构 建 中 , 学者 提 出 了完 善程 序 性裁判 的建议 , 有 就是 司法 审查 机制 的体 现 。按 照 这种 设想 , 案件 进 入一 审之 前 , 方应 当就排 除某 一非 法证 据 问题 提 出 申请 , 在 辩 审判 前 , 法官会 专 门对此 进 行 程序 性裁 判 , 在法 庭 审理 阶段 , 如果 控辩 双 方对 某项 证 据 的证 明力 有 争 议 , 方 就 可 以启 动 刑 讯 逼供 的程 辩
带 有一 定强 制性 , 因而在其 行使 中很 容易 对处 于弱 势 的犯罪嫌 疑人 的权 利造 成侵 害 , 旦发 生 权利滥 川 则会 一
侵 害其 基本权 利 和 自由。因而 , 侦查程 序 中需 要一 种 权 力来 和 侦 查权 进 行 抗 衡 , 司法 权 的运用 叮 以 一 定
程 度上 限制 其权 力 的扩张 和滥用 , 司法审 查机 制就 具有 这样 的效 能 。
1 9 1
序性 申请 , 这时 , 将会 暂 时中止 实体性 裁 判 活 动 , 时 法 官应 该 举 行 专 门 的 司法 听证 会 对 该 申请 做 } 裁 定 。 同 } I
另外法 官可 采取 主动 行动 , 要求 控方 提供 充分 的证 据说 明证 据 的证 明力 , 就是 说控 方要 承担 被告人 的供述 也 笔录是 否 可采 的证 明责任 。如 果对裁 定 有异议 , 以申请 上级 法 院 重新 审查 获 得 救 济 。这 种 司法 裁 定 的采 可
检 察机 关对 控诉 工作 的合法 性 的实 现 , 果法 官没有 权 力来进 行 审查判 断 , 如 那么 侦查 阶段 的合 法性就 会 陷入 迷宫 , 即使 到 了审判 阶段 例 如 , 犯 罪嫌疑 人 的人 对
身、 财产 等权 利采 取 的搜查 、 押等强 制处 分 , 当 由法 院来做 出决 定 。司法 审查 机制 的建 立 , 仅在 一 定 程 扣 应 不 一
侦 查 程 序 法 治 化 研 究

以建 立 司法 审查 机 制 为视 角
魏克强 , 王 华 , 志伟 李
( 肃政 法 学院 公 安 分 院 , 肃 兰 州 70 7 ) 甘 甘 3 0 0
摘 要 : 年 来 , 我 国建 设 现 代 法 治 社 会 的 要 求 下 , 查 程 序 法 治 化 已 成 为 完 善 公 安 侦 查 行 为 的 重 要 任 务 之 一 , 立 司 近 在 侦 建
总 第 1 8期 1 21 O 1年 9月
甘 肃 政 法 学 院 学 报

Ge r lNo.1 8 ne a 1
Se p., 011 2
J u n lo n u I s i t fP lt a ce c n a o r a fGa s n tt e o o i c l in e a d L w u i S
地 位 是侦 查程 序法 治化 的重要途 径 。 ( ) 一 司法 审查 机制 的缘起
“ 司法 审查 ” 词最 早产 生 于美 国 , 原 意是指 最 高法 院 的 违宪 审查 权 , 现 了司法 权 对 立法 权 、 政 权 一 其 体 行
的制 约 。】 _ 司法 审查 制 度是 在美 国普 通法 的法 律至 上学 说 基础 上 发 展成 的 由司法 权 对 立法 权 和 行 政权 进 行 ]
用 , 大程 度上 帮助确 立 了侦查 行为 合法 性 司法审查 的机制 , 很 同时 也在 极大 程度 的证 明 了法 院 在刑 事诉 讼程
序 中的权威 。 3 [ z ( 司法审查 机 制与 侦查 程序法 治化 所蕴 含 的价值 理念 基本 一致 二) 司法权 作 为公 民权利 的最 后保 障和 正义 的最终 实现 。它存在 的基 础在 于 :为各 种各样 的权利 提供 一种 “
控 制 的分权 制 衡 的一项 制度 。虽 然 这一 制度 是为 防止 立 法机 关 制定 违 反 宪法 法 律 的一 种 违 宪 审查 制 度 , 但
是 随 着法 治 国家 的建立 , 权保 护 的不 断加 强 , 人 司法 审查 制度 越 来越 受 重 视 , 已成 为 包 括 我 国在 内的许 多 国 家 法律 制度 中维护 司法 公正 、 障人 权 的重要 武器 之 一 , 保 因此这 一制 度 的运用 对 于侦查 程序 的法 治化 可 以说 是 一个 很好 的路径 。
外 , 于地 位与职 能 的悬殊 绝大 多数 都是 由公 安机关 自行 决定 , 样就 违 反 了程 序 正 义 巾的 “ 何人 不 得 做 基 这 任 自己案 件 的法官 ” 的要 求 , 这也 有悖 于公 正裁判 的司法 准 则 。因而 , 必须 有 一 个 中立 的第 一 者来 担 当这 一重 任 , 侦查 机关 的相关 措施 , 但要通 过 法院来 审查 批准 , 对 不 而且 侦 查行 为的过 程也 需 要法 院的监 督 卡 审 , l J 这 才是 司法 审查机 制得 到确立 的真正 的理论 基础 。 l _ 4
收 稿 日期 : 0 1 6 8 2 1 —0 —2
作 者 简 介 : 克 强 (9 3 ) 男 , 魏 1 6 一 , 甘肃 会 宁 人 , 甘肃 政 法 学 院 教 授 , 主要 研 究 方 向 为 侦 查 学 、 刑事 科 学 技 术 。 基 金项 目 : 文 系 甘 肃 省 教 育 厅 研 究 生 导 师 科 研 项 目( 目编 号 :0 7 1 的 系 列性 研 究 成 果 。 本 项 1 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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