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与药品安全
执业药师药品质量负责人(门店)工作职责

执业药师药品质量负责人(门店)工作职责 执业药师是医疗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他们需要为患者提供药品治疗方案,并且负责管理药品质量。对于执业药师,药品质量负责人更是承担了更多的责任,因为他们需要对门店的所有药品质量负责。下面介绍一下门店药品质量负责人的工作职责。 1. 管理药品采购流程 作为门店药品质量负责人,必须保证所有采购药品的来源合法可靠,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同时采购的药品质量和效果都必须符合门店的要求和标准,保证患者使用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2. 负责指导和培训药剂师 药品质量负责人还需要对门店内的药剂师进行技术指导和岗位培训。他们需要帮助药剂师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关药品知识,以及处理药品质量方面的问题,以保证门店内的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3. 安排药品及时检验与核查 药品质量负责人需要负责门店内药品的检验、核查、验收等各环节的管理。通过定期对药品进行检验,保证药品申报效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没有假冒伪劣或被污染的药品,保护消费者和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4. 负责门店内药品库房管理 药品质量负责人还需要负责门店内的药品库房管理工作。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药品储存符合规范,特别是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区域、对不同药品的存放区域等就必须有详细的规划,以保证药品库房管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5. 协调处理药品事故事件 药品质量负责人在发现药品出现问题时,需要及时处理。管理药品事故事件,提出应对方案,通知并协调门店各部门进行处理,包括进行调查和收集证据,检查和审查药品出现问题的原因和责任,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保证患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作为门店药品质量负责人,他们的工作职责是多方面的,既需要对物品,又对人负责,需要保证药品的安全性、服务的质量以及安排管理好门店内部人员。只有做好这些工作,才能满足患者的要求,并提高药品行业的服务质量。
执业药师法律风险规范形式与民事相关法律规范与典型案例的执业药

执业药师法律风险规范形式与民事相关法律规范与典型案例的执业药执业药师是指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获得执业许可,从事药品管理和药学服务工作的专业人员。
在执业过程中,药师需要遵守法律规范,以保证药品使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同时,药师还需要了解与民事相关的法律规范,以防止产生法律风险。
下面将对执业药师法律风险规范形式与民事相关法律规范进行讨论,并列举几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
一、执业药师法律风险规范形式1.专业标准:执业药师需要根据国家和地方制定的相关法规,按照药师技术规范进行从业,确保提供的药学服务符合专业标准,不违背伦理道德。
2.行业规范:执业药师需要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布的各项药品管理法规,包括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处方审核、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规定。
3.职业操守:执业药师需要遵守药剂师行业的职业操守,包括对患者的保密义务、对医学研究的不造假原则、对自身职责范围的限制等。
二、民事相关法律规范与典型案例1.药品购买与销售合同:执业药师在购买和销售药品时需要遵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如果执业药师在销售药品时未按合同约定提供产品或提供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会导致违约责任,执业药师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典型案例:药店销售了过期药品,导致消费者因服用过期药物出现不良反应。
消费者可以通过合同法约定的方式要求药店执业药师承担赔偿责任。
2.医疗事故责任:执业药师在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中可能承担一定的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如果执业药师在药物使用过程中存在职业过失,如选用错误药物、剂量错误等,导致患者身体损害或加重,执业药师可能需要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典型案例:执业药师在自己的工作中犯下重大过错,在药物配送过程中错误配送了一种注射液,导致患者病情恶化。
被害人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进行诉讼,要求执业药师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3.侵权责任:执业药师在提供药学服务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侵权行为,执业药师可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如果执业药师在提供药学服务时违反了注意义务,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执业药师可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药店执业药师的职责

药店执业药师的职责药店执业药师的职责篇11、熟练掌握中医药理的基本作用和合理使用,能够引导顾客安全用药;2、接待顾客的咨询,配合医生完成配药工作;3、负责做好药品的盘点,记录,出入核对等工作;4、完成药品的来货验收,上架陈列摆放等日常工作;5、做好所负责工作区域的.卫生工作;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药店执业药师的职责篇21、负责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协助质管部修订质量管理制度,并督促质量管理制度在门店贯彻与实施;2、指导,督促质管验收,养护,陈列,储存,效期管理等质量工作;3、按照GSP要求完成相关档案工作,按要求完成质量管理报表,并上报;4、指导顾客安全用药及审核处方,并参与店内所有药品的咨询与销售。
药店执业药师的职责篇32.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努力学习和掌握药品的质量特性和各类保管、养护知识。
2.2有权力制止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配送和销售。
负责对门店质量工作及药品质量行使否决权,但否决权仅限于本门店,同时必须服从质管部的裁决与否决。
2.3负责门店GSP实施情况检查考核的具体实施,提出改进的措施及意见。
2.4把好药品进货关,会同验收人员检查进货药品的质量状况。
2.5督促门店做好陈列药品按月检查记录工作,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门店经理汇报,并上报质管部。
2.6督促门店定期做好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警表。
2.7负责对门店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管理。
2.8检查药品陈列环境和储存条件,保证其符合规定要求。
2.9负责做好顾客意见的收集和各种质量信息的传递。
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2.10负责督促门店进行药品召回、退回、追回相关工作。
药店执业药师的职责篇4职位描述:岗位职责:1、全面主持店面的管理工作,配合老板的各项营销策略的实施;2、执行老板下达的各项任务;3、做好门店各个部门的分工管理工作;4、监督商品的要货、上货、补货,做好进货验收、商品陈列、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管理等有关作业;5、掌握门店各种设备的维护保养知识;6、妥善处理顾客投诉和服务工作中所发生的.各种矛盾;岗位要求:1、中专及以上学历,医药学专业毕业,需有执业药师证;2、3年以上药品零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店务管理经验;3、精通团队管理、客户管理、商品管理、陈列管理,物流配送,熟悉店务的各项流程的制定、执行;4、较强的团队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承受较大的工作强度和工作压力;工作时间:月休四天,早8.00---23.00两班倒,药店执业药师的职责篇51、执业药师必须遵循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职在岗,不得在其它企业兼职;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佩带标明姓名、职称等内容的胸卡上岗;2、执业药师必须具备一定的药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药品知识,掌握最新医药信息,负责对非处方药的.咨询,帮助消费者进行自我药疗,并能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3、做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工作,对门店内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陈列进行监督指导;4、负责对处方的完整性、正确性进行审核,并在处方上签字;5、负责对处方的药品名称、规格,用药剂量,用药方法,处方用药相互作用及配伍禁忌进行审核,如发现处方有问题应拒绝调配,并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6、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等有关知识,保证消费者用药安全,决不推销假劣药品;7、对店内的非药师人员进行业务指导;8、对处方的审核、调配负责。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提升药学服务能力,助力患者安全用药

1.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以下不是药品的为()。
(单选)A.中药材B.疫苗C.抗生素D.保健品2.下述药师所给予的用药咨询,护士最需要的内容不是()(单选)A.药物稳定性B.输液滴注速度C.注射药物的生产厂家D.输液中药物理化配伍变化3.以下关于药品说明书的说法不正确的()。
(单选)A.是具有法律意义的重要文件B.是药物信息情报最重要、最基本的来源C.是指导医生用药的唯一依据D.可指导人们正确储藏和保管药品4.所谓合理用药是指()(单选)A.对症开药B.配药准确C.价格低廉D.以药物和疾病系统知识为基础,安全、有效、经济、适当地用药5.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方中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
(单选)A.修改处方B.及时报告领导C.在处方上注明问题D.拒绝调配6.医师开具处方不能使用()(单选)A.药品通用名称B.复方制剂药品名称C.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D.药品的商品名或曾用名7.特殊管理的药品是指()(单选)A.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毒性药品、抗肿瘤药品B.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毒性药品、生物制品C.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D.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8.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不包括()(单选)A.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B.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C.剂量.用法的正确性D.药品的经济性9.以下关于药品说明书的说法不正确的()。
(单选)A.是具有法律意义的重要文件B.是药物信息情报最重要、最基本的来源C.是指导医生用药的唯一依据D.可指导人们正确储藏和保管药品10.根据《处方管理办法》,下列不属于超常处方的是()。
(单选)A.无适应症用药B.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C.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D.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
执业药师法——精选推荐

《执业药师法》(建议稿)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试与注册第三章执业规范第四章继续教育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执业药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执业药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保障执业药师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依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药师资格,经注册在药品流通、药品使用机构中执业的专业药学服务人员,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关键药学技术业务领域是指直接与病患者联系,不可能也不允许通过工作结果质量的控制,而只有通过执业者素质、职业准入条件和职业行为的控制,才能保证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质量的药品流通和药品使用领域。
第四条本法所称关键药学技术业务工作是指在药品流通和药品使用领域中,只有药师执业,才能保证这些业务工作的质量,从而保证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质量,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药学技术业务工作。
第五条本法所称药品流通企业包括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及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总部、分店。
第六条本法所称药品使用单位,包括使用药品的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等。
第七条本法所称药师执业,是指执业药师或执业助理药师执行本法规定的关键药学技术业务工作。
第八条国家实行执业药师、执业助理药师资格认证制度;执业药师、执业助理药师执业注册登记许可制度;执业药师、执业助理药师继续教育制度和执业药师、执业助理药师职业行为监督制度。
第九条执业药师、执业助理药师是保证关键药学技术业务工作质量,不断提高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不可或缺的药学技术人员。
国家赋予执业药师、执业助理药师关键药学技术业务和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职责,维护执业药师、执业助理药师履行职责必要的合法权利,规范并监督药师的职业行为。
第十条药品流通企业、药品使用机构均应配备相应的执业药师、执业助理药师,并以此作为开办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必备条件之一。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pdf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一、药事管理概述药事管理是指对药品和药事活动实施全面管理,以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合理、经济地服务于人类的医疗保健事业。
药事管理是医疗保健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是药事管理领域的基本法律,旨在规范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全流程,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
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了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医疗机构等各方责任和义务,是药品监管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
三、药品注册管理药品注册管理是指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研制、生产和进口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的过程。
药品注册管理旨在确保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药品注册管理流程包括药品研制阶段的申请、审批和备案,生产阶段的许可和备案等。
四、药品生产与流通管理药品生产与流通管理是指对药品生产、流通等环节实施全面管理的过程。
药品生产与流通管理旨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可靠,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
该环节主要包括生产许可、质量管理体系、产品检验等方面的规定。
五、药品使用管理药品使用管理是指对医疗机构和药店等单位使用药品的过程进行全面管理的过程。
药品使用管理旨在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
该环节主要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用药规范等方面的规定。
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在使用合格药品过程中出现意外的有害反应,而不是由疾病本身或治疗需要引起的反应。
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体系,要求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并对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七、药品监管与执法药品监管与执法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对药品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的过程。
监管与执法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市场秩序,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该环节主要包括行政执法程序、执法依据等方面的规定。
执业药师的职业道德和规范

执业药师的职业道德和规范在职业领域中,道德和规范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对于执业药师来说,职业道德和规范更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既涉及到他们个人的职业操守,也影响到整个药学行业的声誉和发展。
本文将探讨执业药师的职业道德和规范,并就其重要性、内容和应用,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职业道德和规范的重要性执业药师作为医疗领域的专业人士,他们提供的是关乎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药物服务。
因此,职业道德和规范对他们来说至关重要。
遵循正确的道德准则和规范不仅能保护病人的利益,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还有助于提升执业药师的专业形象和信誉。
二、职业道德和规范的内容1. 保护病人权益:执业药师应秉持敬业精神,将病人的需求和利益放在首位。
他们应该提供公正、个性化和负责任的药物咨询和服务,确保病人的知情权、隐私权和安全权得到尊重和保护。
2. 尊重职业操守:执业药师应当遵守执业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严守职业道德,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
他们应诚实守信,勤奋工作,并持续学习与提升自身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保证提供高质量的药物服务。
3. 保护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执业药师应推动并监督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控制,确保病人使用的药物符合相关标准,没有质量缺陷,并避免使用过期或禁用的药品。
他们还应对药品配方、存储和分发等环节进行有效管理,防止药物错误使用和患者风险的发生。
三、职业道德和规范的应用执业药师的职业道德和规范不仅仅是一种理论和准则,更需要在实践中得到应用和贯彻。
以下是一些应用方式的示例:1. 患者沟通和教育:执业药师应与病人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提供专业的药物知识和指导,帮助病人正确合理地使用药物,提高药物治疗效果。
2. 药物监测和评估:执业药师应监测和评估病人用药的效果和安全性,及时发现和解决用药中的问题,避免药物滥用和不良反应的发生。
3. 团队合作与协调:执业药师作为医疗团队的一员,应积极主动地与其他医疗专业人员协作,共同制定和实施药物治疗方案,确保病人获得全面有效的医疗服务。
执业药师的职责

执业药师的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提出的“规范药品临床使用,发挥职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与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作用”的意见,新修订的12号文件确定执业药师的职责包括药品质量管理与指导合理用药两大方面。
执业药师应该遵守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以保障和促进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
执业药师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的各项法规及政策。
执业药师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并向当地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
执业药师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制定和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制度,参与单位对内部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工作。
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监测及药品疗效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药品安全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与公众健康密切相关。
执业药师是经过国家执业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是保障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合理的重要技术力量,执业药师的执业行为直接关系到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药品监管政策实施效果。
执业药师是药品质量的管理者和合理用药的指导者,是医疗健康团队中不可缺失的重要专业成员,执业药师充分发挥药学服务作用,能有效减少患者药源性疾病的发病率,防止医生大处方和患者滥用药品的现象,同时也可以控制医保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因此,执业药师在指导合理用药和减少医疗费用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我国药品安全工作的守护者。
只有充分发挥执业药师的作用,才有利于提高我国公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水平,优化治疗方案,提升患者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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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执业药师与药品安全 一、执业药师与药品安全6-8分
一执业药师管理2-3 二执业药师的职业道德与服务规范2-3 三药品与药品安全管理2-3 一执业药师管理 1.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1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内涵: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目的:实行对药学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 性质:属于执业资格制度 执业药师Licensed Pharmacist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凡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均应配备相应的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 2执业药师管理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并指导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则主要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2.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与注册管理 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资格作为药学技术人员的一种执业资格,需要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目前,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考务工作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人员;②具有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并有一定的专业工作实践经历工作年限;在报考条件中对专业工作年限的具体规定是,对中专学历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对大专学历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对本科学历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对第二学士学历、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取得博士学历的人员可直接申请参加考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或者“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考试科目; 2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我国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药学人员,经执业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到执业单位所在省级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注册手续;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凡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而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执业药师执业活动 ; 2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为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 ,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本辖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执业药师应当按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区到执业单位所在省级执业药师注册机构进行注册;执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学类、药学与中药学类;执业范围为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机关、院校、科研单位、药品检验机构不属于执业单位,不予注册 ;执业地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2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如执业范围为药品经营,则需在执业药师注册证上注明药品经营批发或药品经营零售;如注册在零售连锁企业,则应在执业药师注册证上注明药品经营零售,注册的执业单位应当明确到总部或门店,执业药师应当在其注册的执业单位执业; 申请注册的执业药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②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③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④经执业单位同意; 此外,再注册时,还应有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首次注册在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的,除按首次注册提交材料外,也应提交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注册人员,不予注册:①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②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③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2年的;④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他情形的主要包括:甲、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执业药师业务工作的;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超过期限,不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并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办理再次注册时,同时变更执业单位的,须提交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执业单位、执业范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注册机构应当自受理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注册的决定,收回原执业药师注册证,颁发新的执业药师注册证;变更执业范围、执业地区、执业单位,注册有效期不变; 执业药师注册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注销注册:①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④受开除行政处分的;⑤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⑥无正当理由不在岗执业超过半年以上者;⑦注册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注销手续由执业药师本人或其所在单位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 3.执业药师职责 :保障药品质量与指导合理用药; ①执业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 ; ②执业药师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各项法规及政策,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的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 ③执业药师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制定、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及对本单位违反规定的处理; ④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5号为保障药品安全,提出了要加大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力度,规定了自2012年开始,新开办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到“十二五”期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全部实现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售药资格; 4.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为了不断提高执业药师依法执业能力和业务水平,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药学服务,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必须接受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接受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的义务和权利,应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学分,取得的学分证明是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 1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要求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相关专业知识技能等内容,并分为必修、选修和自修3类;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形式:网络教育、短期面授、学术会议、函授、刊授、广播、视像媒体技术、业余学习等多种形式; 2继续教育学分管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5学分的继续教育,注册期3年内累计不少于45学分;其中必修和选修的内容每年不少于10学分; 执业药师参加必修、选修及自修内容获取的学分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进行登记后,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执业药师职业道德与服务规范2-3分 1.我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的具体内容 1救死扶伤,不辱使命 执业药师应当将患者及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以专业知识、技能和良知,尽心、尽职、尽责为患者及公众提供药品和药学服务 ; 2尊重患者,平等相待 执业药师应当尊重患者或消费者的价值观、知情权 、自主权、隐私权 ,对待患者或消费者应不分年龄、性别、民族、信仰、职业、地位、贫富,一视同仁; 3依法执业,质量第一 执业药师应当遵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依法独立执业,确保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质量 ,科学指导用药,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适当 ; 4进德修业,珍视声誉 执业药师应当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 ,加强道德修养,提高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知荣明耻,正直清廉,自觉抵制不道德行为和违法行为 ,努力维护职业声誉; 5尊重同仁,密切协作 执业药师应当与同仁和医护人员相互理解,相互信任,以诚相待,密切配合 ,建立和谐的工作关系 ,共同为药学事业的发展和人类的健康奉献力量; 2.执业药师药学服务规范的主要内容 1奉献知识、维护健康 执业药师应以自己的药学知识和经验,竭尽全力为公众提供必要的药学服务,以维护公众的生命健康和用药安全为最高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 2在岗执业、标识明确 执业药师应在职在岗,并按规定着装,统一佩戴胸卡,不得在执业场所以外从事经营性药品零售业务及药学服务,药学服务告示要明确; 3 诚信服务、一视同仁 执业药师应尽全力满足患者的用药咨询需求,不得在药学专业服务的项目、内容、费用等方面欺骗患者;应客观告知患者使用药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不得虚假宣传药品疗效和药品风险;除特殊情况,不得拒绝为患者提供药学服务; 执业药师应尊重患者隐私,不得无故泄漏,平等对待患者,不得有任何歧视性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4持续提高、注册执业 执业药师应主动接受继续教育,不断完善和更新专业知识,关注与执业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变化,以不断提高执业水平;执业药师执业应按规定进行注册,并在注册单位为公众提供药学服务; 5履职尽责、指导用药 执业药师应负责所执业单位的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并依法组织制定、修订并监督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各类记录;不得非法购进、储藏药品,不得调配、推销质量不合格药品;对于国家特殊管理的药品,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拒绝任何危害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违反法律或社会伦理道德的购药要求; 执业药师应按规定指导公众合理使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并进行处方审核和提供用药咨询;执业药师应注意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6加强交流、合作互助 执业药师应加强与同行、医护人员以及患者之间的联系;同行之间要同业互助,共同维护执业药师的威信和声誉;执业药师应加强与医护人员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用药方案的制定、修订过程,提供药学支持;与患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做好药学服务; 7行为自律、维护形象 执业药师不得以牟取自身利益或所在执业单位的利益为目的,利用自己的职业声誉,向公众进行误导性或欺骗性的宣传和推荐;不得私自收取回扣、礼物等不正当收入;不得利用执业药师身份开展或参与不合法的商业活动;不得利用各种手段提供虚假信息或夸大自己的专业能力;不得将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等证件交于其他人或机构使用; 8热心公益、普及知识 执业药师应积极参加执业药师自律组织举办的有益于职业发展的活动,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参加有益于公众的药事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和保健知识,提供药学服务; 三药品与药品安全2-3分 1.药品的界定、质量特性和特殊性 1药品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