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病历书写规范》的有关规定: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应对患者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故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患者知情同意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自觉履行医疗告知义务,并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对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告知力求全面而准确,避免因严重告知不当而导致医疗纠纷。
二、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三、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1、当患者本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告知的对象首先是患者本人;2、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如未成年人、精神疾病患者等),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其监护人签字;3、患者因病(如昏迷、气管插管、窒息等)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真实意愿或无法签字时,由其直系亲属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无直系亲属者,由其关系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直接说明的,须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的直系亲属,由直系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直系亲属或直系亲属无法签字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关系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直系亲属、关系人和法定代理人须获得患者的授权委托书。
4、对于必须紧急采取高风险的抢救性医疗措施(手术、麻醉、有创诊疗、输血或血液制品时)的患者,患者本人无法进行意愿表达或为未成年人的,且无亲属或亲属无法联系的,主管医师在进行积极抢救的同时应当迅速请示医政科、主管院长,可由医政科长、主管院长或总值班在相关知情同意文书上签字。
主管医师应在病历中如实记录(包括目前病人的危急状态和拟采取的抢救措施、争取签字已做过的努力、无法取得签字的原因;因等待签字而推迟抢救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等)。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5、告知患者、家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应予配合及注意的有关事项。
(三)治疗过程中告知:1、治疗过程中常规告知。
主管医师应及时将患者的诊断、入院后所作的检查结果、进一步检查与治疗的方案、用药的情况及其副作用和注意事项告知患者(如果属于保护性医疗,可将以上情况告诉患方,避免出现不利后果)。
2、使用自费药品、贵重药品、特殊药品之前和进行大型仪器检查前告知。
事先征得患者同意,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
患者若拒绝作检查或治疗,医师应将因此可能发生的后果详细告诉患方,并将告知容记入病历中,患方拒绝检查(治疗)必须签字。
3、患者病重或病情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
有些患者人院后在治疗过程中,随着病情的发展,可能出现新的变化或加重趋势,此时医师均应及时将目前患者的状况告知患方,并向他们解释病情发生、发展及其转归的过程,消除患者顾虑和疑问,同时将告知的容、时间记入病历中。
4、如遇本院难以诊断、治疗的情况,应及时向患者、家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说明,并邀请院外专家来我院会诊(远程会诊)或提供转院诊治。
5、病危患者必须及时告知患方,让其签署病危通知单。
(四)输血前告知:输血属于特殊治疗,故输血应当在患方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进行。
输血前,医师向患者及其委托代理人说明输血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可能感染经血传播疾病等医疗风险, 患方表示理解,同意或不同意输血,均应签字为证。
(五)放、化疗前告知:告知放、化疗的必要性、效果及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和替代方案。
(六)特殊检查前告知:需要作创伤性检查、费用较高、有特殊要求的和对人体有一定影响的检查之前均要告知患者、家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
(七)手术、创伤性操作前、中、后告知:1、手术前谈话,手术后交代:所有手术(无论大小)之前,均应征得患方的同意,由手术者亲自向患方作详细的术前谈话并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中签署和谈话时间。
谈话容要注意体现医师能达到的医疗技术水平与手术治疗可能存在的各种相关问题、风险等。
谈话应客观、实事,不得夸大疗效。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管理制度及程序考核试题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管理制度及程序考核试题一、选择题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目的是:A. 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B. 提升医疗机构的声誉C. 减少医疗纠纷D. 扩大医疗机构的经营范围答案:A2.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A. 患者知情告知B. 患者同意告知C. 患者权益保护D. 以上都是答案:D3. 医疗机构告知患者相关信息时,以下哪些内容应当包括?A. 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B. 风险和可能的并发症C. 预期效果和治疗费用D. 以上都是答案:D4.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程序包括以下哪些环节?A. 医生与患者交流沟通B. 提供书面告知材料C. 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D. 以上都是答案:D二、问答题1. 请简要介绍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主要内容。
答案: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患者知情告知和患者同意告知两个方面。
患者知情告知是指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相关医疗信息,包括诊断结果、治疗方案、风险和可能的并发症、预期效果和治疗费用等内容。
患者同意告知是指医疗机构要求患者明确表示是否同意接受特定的医疗行为或治疗方案,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医疗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患者知情告知?答案:医疗机构在进行患者知情告知时,应当采取有效的方式向患者提供相关信息。
具体做法包括以下几方面:医生与患者进行充分的交流沟通,明确患者的了解程度和需求;提供书面告知材料,包括相关的医疗信息、治疗方案和风险提示等;使用易于理解的语言,避免使用专业术语,确保患者能够充分理解告知内容。
三、案例分析某医院进行一项新的治疗技术的推广,需要向患者进行知情同意告知。
请根据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要求,设计一份知情同意书的模板。
答案:知情同意书模板尊敬的患者:您好!在您接受本院医疗服务之前,我们需要向您提供相关的医疗信息并征得您的同意。
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在明确理解后签署知情同意书。
1. 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根据您的病情,我们推荐使用新的治疗技术进行治疗。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培训总结报告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培训总结报告1. 培训目标本次培训旨在加强医务人员对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理解,并提供相关培训以提高医务人员在实践中的遵循程度。
2. 培训内容2.1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概述首先,我们对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进行了详细的概述。
介绍了该制度的定义、目的以及在医疗实践中的重要性。
强调了医务人员在与患者沟通时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决策权。
2.2 知情同意的要素和程序在本次培训中,我们重点介绍了知情同意的要素和程序。
详细解释了医务人员在告知患者相关医疗信息时应包括的内容,以及如何确保患者真实理解,并取得其明确的同意。
此外,还介绍了有关医务人员在面临特殊情况时如何处理知情同意的程序。
2.3 患者知情同意的文书记录患者知情同意的文书记录是确保医疗过程合法有效的重要一环。
在培训中,我们对患者知情同意的文书记录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提供了实际案例进行演示和讨论。
强调了医务人员应当准确、清晰地记录医疗信息和患者同意的内容。
2.4 培训案例分析为了帮助医务人员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我们特别安排了培训案例分析环节。
通过真实案例的讨论和分析,让医务人员了解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并引导他们思考如何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挑战。
3. 培训效果评估在培训结束后,我们进行了培训效果的评估。
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了医务人员对培训内容和组织形式的反馈意见。
初步结果显示,大多数医务人员认为本次培训对加强他们的知情同意告知能力有一定帮助,并对培训方式和资源的提供表示满意。
4. 后续工作安排基于本次培训的反馈意见和评估结果,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
同时,将对医务人员实践中的知情同意告知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质量提升。
结论通过本次培训,医务人员对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提高了实践中的遵循程度。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有效实施对于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病人知情同意制度

病人知情同意制度为减少医疗纠纷,保障诊疗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病人知情告知谈话制度1、病人入院或在实施各种检查、治疗、手术时,医务人员应本着正确告知的原则,真实告知的原则,准确告知的原则,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病人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医疗费用等告知病人或其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2、病人入院时,接待护士要告知病人住院须知、注意事项、应遵守的诊疗秩序和规章制度、责任护士及护理职责。
主管医师要告知病人目前病情、初步诊断、目前需要做哪些检查,可采取的治疗方案和方法,拟实施方案方法的评估及影响病情转归的因素和注意事项。
3、治疗过程中,应常规告知病人入院后各项检查结果,进一步治疗方案、用药情况、副作用、注意事项、病情变化情况的等,并将告知内容记入病历。
4、治疗过程中需要改变治疗方案时,应及时将更改的原因、依据告知病人并征得病人同意。
5、创伤性诊断,治疗前,要将创伤性操作的名称、方式、目的、必要性、风险(并发症、意外损害后果)、风险的防范、操作的医师、时间、要求病人注意配合的事项等详细告知病人及家属,并签署同意书。
6、特殊用药、大型检查、输血前,要告知病人或家属其目的、指征、副作用、费用等情况,并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7、病人出院时,必须告知病人目前的健康状况、出院后注意事项、用药、饮食及复查时间等。
8、对无行为能力人及限制行为能力人及特殊情况下的病人,住院时要特别告知,应告知家属或监护人,我们是综合医院,无法作为无行为能力人的临时监护人,要求他们做好院护与监护,并将告知的内容记入病历。
9、对病人的告知谈话,要用通俗易懂、清晰、明了的语言,注意说话方式和态度,要耐心、体贴和关怀,态度亲切和蔼,语言温和,避免恶性刺激,讲究告知的艺术和效果。
知情同意制度

知情同意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贯彻落实《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维护病人的知情同意权,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医患矛盾,确保医疗安全与稳定,制定本制度。
二、告知人为本院有关职能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主诊医生(组长)、主治医师、责任护士及有关人员。
三、告知方式有门急诊告示、入院须知、各类知情同意书、病程记录、口头告知、电话告知等形式。
四、告知人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应注意采取合适的方式,避免对病人产生不利后果,并注意保护病人的隐私。
五、告知对象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本院门急诊就诊和住院的病人及其相关人员(监护人、法定或委托代理人、近亲属、关系人)。
六、病人本人因各种原因授权他人行使其知情同意权时,病人必须签署《授权委托书》。
七、告知内容为病人病情、检查项目和治疗措施的目的、方法、步骤、预后及其存在的医疗风险、医院规章制度和诊疗秩序等相关医疗情况,对一些风险较大的医疗措施必须告知其可能产生的不良结果及其防范措施、可能的预后、若采用此措施可能对诊疗结果的影响等。
八、在执行本制度的书面奉告规定时,如果未得到奉告对象的同意并在相应病程记实或知情同意书上签字,不得实施相关医疗措施(抢救情况除外)。
九、住院病人所有的知情同意书应保存在病历中。
门急诊病人的知情同意书由执行科室保存。
在实施有关操作前,操作人员必须核验知情同意书。
十、如果患方拒绝在病危(重)、尸检等特殊情况的告知书上签名时,应有第三方(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律师等)有关人员在场或三名以上的医护人员共同向告知对象告知,将时间、地点、告知对象等情况作书面记录,并由医护人员联合签名。
第二章病情奉告一、门急诊病人的诊断、诊疗计划等相关医疗情况由接诊医师口头告知。
二、新入院病人的初步诊断、主要鉴别诊断、诊疗打算、病情程度及可能预后等相关医疗情况,由主诊医生(组长)或主治医生口头奉告。
急诊入院的病人要及时奉告,门诊入院的病人在入院时奉告。
三、有新的阳性体征、搜检、检验结果发现,需修改诊疗打算,由主诊医生(组长)或主治医师在执行新的诊疗打算前口头奉告。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承德围场大都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一、患者知情同意就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实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得权利,患者在知情得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得权利。
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得知情同意权,自觉履行医疗告知义务。
二、知情同意告知得基本要求(一)告知方式有门诊告示、入院须知、各类知情同意书、病程记录、口头告知等形式,具体采用何种形式依告知得具体情况而定。
(二)进行医疗告知得人员为具有我院执业资格得医护人员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
(三)告知对象1.当患者本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告知得对象首先就是患者本人。
2.当患者本人为不满10周岁得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年满10周岁且精神正常得未成年人时,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得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得人(限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应告知患者得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其她近亲属。
3.当患者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后果得精神患者(包括痴呆患者)时,应告知患者得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她近亲属。
4.在医疗活动中,部分患者由于疾病导致无法行使知情选择权(患者年满18周岁,处于昏迷、休克、麻醉等意识丧失状态)或就是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得,其知情同意权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得近亲属代为行使。
(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各种原因授权她人行使其知情同意权时,患者必须签署《患者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只能在授权权限范围内签署意见,非被授权人不得在相关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署有关意见。
(五)告知应体现在诊治与护理得各个环节,其中包括诊断、治疗、麻醉、发药与服药、注射、膳食、交往、休息与活动,乃至出院复查及医嘱等。
(六)对与治疗及护理有重要意义得事项,应向患者或患者家属反复多次告知。
三、知情同意告知得时机与内容(一)患者入院前告知1.接诊医师应告知患者得病情、初步得诊断、住院得必要性,预计得住院时间、可能得医疗费用,病房床位情况等;2.分诊护士应告知办理住院得流程、病房得位置等。
患者知情告知制度

患者知情告知制度为充分维护患者的知情权,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密切医患之间关系,特规定以下情况实行知情告知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告知相关内容,并按一定格式作好记录:1.诊疗知情同意诊疗知情同意记录主要是指非手术患者自入院当天后的72小时内,经管医师必须与患者进行一次病情、诊疗措施的告知同意谈话,以书面形式在病程录中所作的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入院后的主要病情,重要的体格检查结果,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已采取的医疗措施,进一步的诊疗措施,医疗风险,并发症及预后,患者本人或家属应注意的事项,患者签名,医师签名,谈话日期等。
按特制表格填写。
在实际工作中发生下列情况,如医生对患者的诊断、治疗方案有修改,患者病情发生突然变化,特殊用药,严重的药物毒副反应时,可根据医疗需要再进行知情同意谈话并记录。
记录于病程录中。
2.手术知情同意手术知情同意书是指手术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拟施手术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同意手术的医学文书。
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手术名称、手术方式、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术前准备、防范措施、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
按特制表格填写。
3.麻醉知情同意麻醉知情同意书是指手术前,麻醉医师向患者告知拟施麻醉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同意麻醉的医学方书。
内容包括术前诊断名称及方式、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麻醉风险、防范措施、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
按特制表格填写。
4.术中知情告知术中发现与原诊断不符,需改变手术方式、需扩大手术范围、术中出现意外等情况。
并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5.术后知情告知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是指参加手术的医师在患者术后即时完成的病程记录。
内容包括手术时间、术中所见(病灶描述)、术中诊断、麻醉方式、手术方式、手术简要经过、患者回病房时的一般情况、术后处理措施、术后应当特别注意观察的事项、患方签名、医师签名等。
记录于术后首次病程录中。
6.特殊检查(治疗)知情同意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是指在实施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医学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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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Ⅰ 目的
为增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充分尊重患者和家属的权利,支持和促进患者和家属参与治疗过程。
Ⅱ范围
适用于全院医护人员。
Ⅰ 制度
一、全体医护人员应对医院高危的、易出问题的或其他必须获得知情同意的操作和治疗予以充分的了解。
二、知情同意告知形式和内容
医护人员可以采用各类知情同意书、病程记录、口头告知等形式告知,具体采用何种形式依告知的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于患者入院24小时内告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疾病诊断。
(二)告知患者目前的病情及病情的发展。
(三)治疗方案:使用药物的名称、用法、可能出现的副反应;特殊检查的目的、程序、痛苦程度、结果及所代表的意义;检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对人体有无伤害及伤害的程度、检查费用;
患者住院治疗的天数、预计费用等,外科手术要告知患者手术名称、治疗的目的、潜在的危险性和并发症等情况。
(四)主要负责患者治疗的医师(尤其是主刀医师、特殊诊疗操作医师、管床医师)和护士的姓名及技术背景要告知患者。
(五)治疗的优缺点及其他替代治疗方法,必要时提供其他可选择的医院。
(六)预期效果:告知患者治疗效果及治愈的可能性。
(七)恢复期可能出现的问题:如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以及意外情况。
(八)拒绝或放弃治疗可能产生的后果。
(九)要对患者进行入院宣教,告知患者的权利和义务,安全、饮食方面的问题。
三、下列情况要及时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告知
(一)及时告知患者治疗结果、病情转归。
(二)调整诊疗方案。
(三)获得新检查(验)结果后。
(四)病危和病重患者。
(五)出现并发症及意外情况时。
四、告知患方知情同意人员为:患者本人、患者监护人或按相
关法律程序规定的相关人员和委托代理人,具体要求如下:(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在不违反保护性医疗制度的前提下,原则上要直接告知患者本人,需履行书面签字手续的由其本人签字。
如患者要求相关告知由其委托代理人执行,可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二)不能完全行使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昏迷、痴呆、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患者,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员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三)对急诊、危重患者,拟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检查、治疗、输注血液及血液制品、实施麻醉时,在患者本人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授权人或监护人取得联系或其委托代理人短时
间内不能来院履行有关手续,且病情又不允许等待时,要由接诊医师提出医疗处置方案,由科室上级医师审查、经科主任同意后积极处理,抢救同时上报医务科(正常工作日)或行政总值班(夜间、双休日及节假日)。
五、患者知情同意授权委托程序
(一)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原则上由患者本人签字。
(二)在特殊情况下并征得患者知情同意后,可以委托家属或代理人签字时,患者以授权的方式执行委托代理人,并由双方(患
者和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上签名。
该委托代理人代表患者,行使其在医院治疗期间的知情同意权,签署各项医疗活动同意书。
(三)授权他人签字时必须是书面委托,口头委托无效。
六、履行书面知情同意程序的要求
(一)实施检查、治疗、手术和高风险操作前,操作者要亲自与患者或其委托代理人要详细告知病情、检查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意外情况等,经患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知情同意,医患双方签署同意书后,方可实施操作。
(二)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前,管床医师必须对患者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输血风险教育,详细交待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可能发生血源传播性疾病、输血反应等情况,经其知情同意并签署同意书后,方可安排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
(三)实施麻醉、中深度镇静前,麻醉医师亲自与患者或其委托代理人详细交待麻醉方式、可能发生的麻醉并发症及意外情况,经患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知情同意并签署同意书后,方可实施麻醉。
(四)首次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科室必须将其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名称、风险、技术保障及患者选择情况,报科教科和伦理委员会论证、审核批准后,方可安排患者接受治疗。
(五)开展临床试验须先经伦理委员会批准,治疗负责人要如实向患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告知所进行的治疗属于临床试验,在患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知情同意的情况下,签署同意书,方可安排治疗。
七、知情同意告知原则
(一)在不违背医疗原则、法律法规、伦理道德的前提下,医护人员要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决策权。
(二)患者及其家属有拒绝或终止治疗、拒绝复苏或放弃停止维持生命治疗的权利。
医师应明确告知患者及家属,对其选择所必须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并征得患者和家属书面同意。
(三)告知患者及家属,在获得知情同意告知后要遵守医嘱,积极配合治疗。
(四)患者及家属签字后的知情同意书的内容不得再添加和修改。
如发现新情况,需要再次征得患者和家属知情同意,再次签署知情同意书。
知情同意书必须保存在病历中。
(五)凡由我院请来的院外医疗人员进入有患者的诊疗场所时,必须征得患者和家属的口头同意后,在我院医师(或护士)的陪同,方可进入。
(六)当诊疗涉及个人生活方式、宗教信仰和价值观念方面的问题要尊重患者的意愿。
八、知情同意签字原则
(一)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告知并签字;
(二)手术及有创操作需由术者及操作人员告知并签字;
(三)原则上知情同意书患方签字应是患者本人,当患方签字不是患者本人时,签字规定如下:
1.儿童及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患者(如昏迷患者、精神患者或全身麻醉状态中的患者)入院时需由其监护人签字。
2.福利机构派送治疗的患者,由工作人员作为监护人,负责患者治疗期间知情同意书的签字。
3.无民事行为能力且无监护人的患者可由医务科长或行政总值班签字。
4.有民事行为能力但无法签字的患者(由于文化或其他特殊原因如癌症无法沟通的患者)由患者授权委托人签字。
(七)患者知情同意书必须有医患双方的签字,签字时间具体到分钟。
(八)紧急危重患者(如急性心梗发作、或生命体征不平稳等随时危及生命的患者)要以抢救生命为首要任务,可暂由陪伴家属代为行使授权委托人的权利。
抢救结束后,按正常程序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Ⅳ参考依据
1.《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卫生部关于印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