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某公司所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某公司所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企业职工家属区已成为一种常见的形式,为职工家属提供便利的住房和配套服务。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管理不到位,在现实中存在着“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问题,即供水、供电、供气和物业管理不归属于同一管理单位,造成了群众生活中的种种不便和管理上的困难。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制定实施方案,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和协调。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确立“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顺利进行,最终实现各项供应与管理归属于同一管理单位,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
2.原则(1)科学合理:依据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规划方案;(2)公正公平:确保各项供应与管理的归属权益的合理分配;(3)有序推进:采取分阶段、分任务的方式进行移交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4)服务群众: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服务水平;(5)安全可靠:确保供水、供电、供气的运行安全和物业管理的秩序安全。
三、工作内容1.组织准备阶段(1)成立“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小组:由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统筹工作;(2)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开展相关调研,梳理企业职工家属区的现状、存在问题以及管理责任;(3)制定分离移交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具体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
2.供水、供电、供气分离移交(1)明确归属单位:通过协商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确定供水、供电、供气的归属单位;(2)调整供应管线:确定归属单位后,协调相关单位对供应管线进行调整和改造,确保供应的连续性和可靠性;(3)移交设备和人员:将供水、供电、供气的设备和人员由原职工家属区单位移交给归属单位,确保供应的顺利进行;3.物业管理归属调整(1)明确归属单位:通过协商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确定物业管理的归属单位;(2)移交资产和人员:将物业管理的相关资产、设备和人员由原职工家属区单位移交给归属单位;(3)调整管理制度:根据归属单位的管理要求,对物业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4)建立运营机制:确保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营,包括制定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等。
三供一业移交方案

1.确保三供一业业务移交过程中,国有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确保移交后,三供一业服务质量得到提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3.确保移交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三、移交范围
本次三供一业移交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供水业务:国有企业负责的供水设施、供水管网及供水服务;
2.供电业务:国有企业负责的供电设施、供电管网及供电服务;
2.资产清查与评估
(1)成立资产清查与评估小组,开展全面清查与评估;
(2)收集、整理、核对相关资料,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3)评估资产现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编制资产清查与评估报告,提交双方审议。
3.资产移交
(1)根据资产清查与评估结果,签订资产移交清单;
(2)办理资产过户手续,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设备所有权等;
(3)编制资产清查报告,明确资产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解决方案;
(4)将资产清查报告提交双方审议,并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3.完成资产移交
(1)根据资产清查报告,双方签订资产移交清单;
(2)办理资产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设备所有权等;
(3)办理相关证照变更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3)协助接收方办理相关证照变更手续;
(4)确保移交过程中,国有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4.业务移交
(1)制定业务移交方案,明确移交内容、时间节点、责任主体;
(2)对现有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3)建立客户档案,确保客户信息准确、完整;
(4)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收集意见建议,持续改进服务;
(5)确保业务移交后,服务质量得到提升。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开放的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问题亟待解决。
为加快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提高家属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企业职工的利益,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确保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的“三供一业”能够顺利分离移交,实现国有资产与社会资本的有效结合,提高家属区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工作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三、工作内容和步骤1.了解家属区情况:对各家属区的规模、用地面积、建筑物面积、水、电、气、供暖、绿化等情况进行调查,清楚掌握家属区的资产状况和运营情况。
2.制定移交方案:根据各家属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分离移交方案。
方案应包括家属区的权属归属、资产及设备划分、人员安置等内容。
3.资产评估:对家属区的土地、建筑物、设备等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合理的估值。
4.移交准备: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资产处置准备工作,包括对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对建筑物的维护和修缮,确保资产的完好。
5.招商引资:对家属区进行招商引资工作,吸引社会资本的投资,加大家属区的开发和运营力度。
6.整顿规范:对家属区的管理规范进行整顿,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租赁和销售的监管。
7.人员安置:根据分离移交方案的要求,对家属区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安置,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8.运营管理:实施新的运营管理机制,确保家属区的正常运营,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9.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分离移交后的家属区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工作要求1.统筹规划:各级政府要加强统筹规划,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合理布局职工家属区,确保家属区发展与城市规划相协调。
2.强化监管:加大对家属区的监管力度,依法监督家属区的分离移交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优化服务:加强对家属区的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职工和居民的需求。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指将城乡供水、供电、供气和通信业务从原先的集中管理体系中分离出来,转交给市场化运营的专业公司来进行管理和运营。
实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有助于推动市场化,提高供应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以及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利用。
下面是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的概述。
一、背景和目标1.1背景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城乡供水、供电、供气和通信业务的规模和复杂性不断增加,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能力无法满足其管理和运营的需求。
因此,将这些业务从政府中分离出来,交给市场化运营的专业公司进行管理和运营,可以提高这些业务的管理效率、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1.2目标二、方案内容2.1管理体系设计根据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要求,建立市场化运营的专业公司,由政府和市场力量共同参与管理和监督。
公司的组织结构应该合理,包括高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设立独立的审计和监察机构,确保公司的运营活动合规和透明。
2.2资产转移将城乡供水、供电、供气和通信业务的资产转移给专业公司,包括设备、管网和资源等。
资产转移应该依法进行,建立清晰的资产权属关系和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和价值。
2.3市场经营将供水、供电、供气和通信业务的市场经营权交给专业公司,公司可以通过竞争选择供应商和服务商,制定合理的价格和服务标准,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服务质量。
2.4政府监管政府应该加强对专业公司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政府可以设立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专业公司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5激励机制为了推动专业公司的发展和效益,可以建立激励机制,如给予优惠政策、奖励举报和投诉等。
三、实施步骤3.1立项制定项目的立项计划,明确分离移交的目标和任务,评估实施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困难,确定实施时间表和预算。
3.2资产评估对城乡供水、供电、供气和通信业务的资产进行评估,包括设备、管网和资源等;确定资产的所有权和价值,为资产转移和市场经营提供依据。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为做好我区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x〕45号)、《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意见》(xxx 政办发〔xxx〕2号)和《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xxx〕48号)的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所指的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指对我区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的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相关设备设施,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xxx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包括驻我区中央、省属、市属国有企业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项目。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企业为责任主体。
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应针对自身的不同特点,理清工作思路、创造条件、因企制宜、因企施策、分类处理,积极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二)坚持政府引导与自主协商相结合。
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根据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签订移交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
按照市政办发〔xxx〕48号文件要求,双方分歧较大且无法协商一致时,由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引导,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裁定,确保工作有效衔接和按时完成。
(三)坚持维修改造经济可行。
国有企业分离移交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原则上先移交、后改造;经交接双方协商一致,也可先改造、后移交。
分离移交费用,由交接双方根据xxx市制定的维修改造标准,在不低于xxx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的前提下协商测算。
(四)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
驻辽阳市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驻辽阳市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发起部门:中央企业驻辽阳市职工家属区管理委员会修订日期:2021年5月1日1. 背景与目标为贯彻落实中央企业改革发展政策,推进职工家属区的管理和运营的现代化,提高职工家属区的整体服务水平和品质,我们决定进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本方案旨在明确移交工作的步骤、责任、时间表等细节,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移交范围本次移交范围包括驻辽阳市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的“三供一业”,即供水、供电、供气和物业管理。
3. 移交步骤为确保移交工作的有序进行,我们将按照以下步骤进行:3.1 制定移交计划由中央企业驻辽阳市职工家属区管理委员会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制定详细的移交计划,明确移交的范围、时间要求、责任和协作方式等内容。
3.2 评估供应商和服务情况对职工家属区的供应商和服务情况进行评估,包括供水、供电、供气和物业管理等方面。
评估结果将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3.3 筹备移交事宜准备移交所需的文件、资料和设备等。
确保移交的顺利进行,包括相关合同、协议、建筑图纸、设备清单等。
3.4 组织移交培训在移交前,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培训,包括新供应商的业务培训、操作规程的介绍等。
3.5 开展移交工作按照移交计划和时间表,组织人员进行实质性的移交工作,包括接收和验收、设备设置和调试、业务系统的迁移等。
3.6 完成过渡期工作在新供应商接手后的过渡期内,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落实移交事项,并进行跟进和监督,确保移交工作的稳定运行。
3.7 完成移交结算对移交事项进行结算,包括费用结算、物资清点等。
确保移交工作的圆满完成。
4. 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中央企业驻辽阳市职工家属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整体协调和指导移交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移交计划和安排,完成各自的移交任务,积极配合。
5. 时间表本次移交工作的时间表如下:•移交计划制定:2021年5月1日-2021年5月15日•供应商和服务评估:2021年5月15日-2021年6月1日•移交事宜筹备: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15日•移交培训:2021年6月15日-2021年6月30日•移交工作开展:2021年7月1日-2021年8月31日•过渡期工作:2021年9月1日-2021年10月31日•移交结算: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30日6. 风险与控制措施在移交过程中,可能出现以下风险:•供应商不合格或不稳定,导致服务中断:加强对供应商的评估和监督,确保供应商的稳定和质量。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近年来,我国在供电、供气、供热、供水等公共事业领域的任务日益繁重。
为了推进“三供一业”分离,加强事业单位与政府的职能划分和业务分离,提高公共事业服务水平和效率,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分离移交工作方案势在必行。
本工作方案的目的是指导“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明确各方的职责和权利,确保顺利完成移交过程,保障公共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1.政府部门的工作:a.制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b.制定事业单位的清单,明确需要分离的单位和供给方式;c.确定事业单位移交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d.指导事业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和资产标记;e.负责组织和监督移交程序,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2.事业单位的工作:a.配合政府部门进行相关工作;b.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包括财务、人事等方面的资料;c.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进行现场勘察和资产标记;d.按照要求完成财务和人事等分离工作;e.参与移交程序并进行交接。
3.移交程序:a.事业单位将资产标记信息提交给政府部门,确认资产归属;b.政府部门核实资产信息并进行验收;c.根据验收结果,制定移交清单,明确资产移交的范围和要求;d.事业单位根据清单进行资产移交,并填写移交报告;e.政府部门对移交报告进行核实,完成移交工作。
4.时间安排:a.第一阶段:政府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事业单位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完成现场勘察和资产标记,时间为一个月;b.第二阶段:政府部门核实资产信息并进行验收,制定移交清单,事业单位根据清单完成资产移交,时间为两个月;c.第三阶段:政府部门对移交报告进行核实,完成移交工作,时间为一个月。
三、责任和权利分配1.政府部门:a.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b.对事业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文件进行审核和核实,确保准确无误;c.组织现场勘察和资产标记工作,保障资产归属清晰;d.监督移交程序的顺利进行,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方案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方案1. 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城市管理体系的优化与改革变得尤为重要。
而在城市管理体系中,三供一业分离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
本文旨在提出一份三供一业分离的移交方案,以帮助相关部门实施这项重要的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2. 背景三供一业分离是指将城市管理中的三供(供水、供电、供气)与一业(供热)从城市政府直接管理中分离出来,设立独立运营的企业,实现市场化经营和规范管理。
这一改革举措的目的在于提高市政服务效率、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促进市场竞争,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3. 分离的原则根据三供一业分离改革的原则,本方案提出以下几点:3.1 市场化分离后的供水、供电、供气和供热企业应遵循市场化的原则,进行独立运营和竞争,以提高服务质量和降低运营成本。
3.2 规范管理分离后的企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规范,加强自身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3.3 政府监管政府应加强对分离后的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察机制,确保企业依法运营,并保障市民利益。
4. 分离的步骤三供一业的分离移交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4.1 法律、政策的制定政府部门需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明确分离移交的目标、原则和具体要求,为分离移交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指导。
4.2 企业筹备政府部门应与相关企业进行沟通协商,明确企业的组织形式、资金投入和人员配备等事项。
并协助企业完成注册、设立、银行开户等手续。
4.3 资产评估和划转政府部门应组织专业机构对供水、供电、供气和供热的相关资产进行评估,明确资产划转的方式和标准。
并按照相关程序将资产划转给相应的企业。
4.4 人员安置政府部门要与相关企业协商,明确人员划归的原则和程序,确保分离后的企业能够顺利吸纳原来的相关人员。
4.5 运营过渡政府应协助新设立的供水、供电、供气和供热企业顺利开展运营工作,确保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5. 整合资源为了确保分离移交的顺利进行,政府应加强对相关企业的资源整合和协调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驻辽阳市中央企业(以下简称驻辽阳央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剥离驻我市央企办社会职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坚持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原则;
(四)坚持按不低于我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实施改造移交,保证分离移交后的设施设备符合现行标准、运行正常;
(五)坚持“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则,通过建立机制,搭建平台,加强协调指导,积极有序地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二、移交范围
省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名单中明确的驻辽阳央企职工
家属区的供水、供电、供暖及物业管理(简称“三供一业”)职能,包括辽阳石化分公司、庆化公司、十九局公司、联通辽阳分公司、鞍钢弓矿公司、东电四公司、水电六局。
三、工作目标
根据国发〔2016〕19号文件精神,结合地方实际,采取分类指导、分批实施的方法,于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驻我市央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驻我市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辽阳市驻辽阳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驻我市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组长由分管城市建设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应副秘书长、市国资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市水务局、辽阳供电公司及相关接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搞好配合,简化工作程序,提供便捷服务,确保分离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五、接收单位的确定
按照中央、省工作部署,央企“三供一业”移交项目优先移交给有实力、信誉好的国有企业,由专业化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
结合我市实际,主城区及县(市)区供水设施移交至辽阳市自来水公司,河东地区供水设施资产移交至市国资公司,转供水业务委托中信环境水务公司管理;供电设施移交至国家电网辽阳供电公司;供热设施移交至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移交企业也可另行选择有能力、有资质的供热单位);主城区家属区物业管理设施移交至白塔房管处、文圣房管处管理,县(市)区家属区物业管理
设施移交至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
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双方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中约定。
六、移交与接收企业责任分工
改造工程完成前,水、电、暖设施由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共同承担运行维护责任,具体事项双方在改造协议中明确。
改造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水、电、暖设施由接收单位负责运行维护。
移交企业、接收企业应相互配合,完善分离移交项目涉及的各项手续。
如涉及人员移交,移交企业应做好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向职工做好政策宣传解释,预防和妥善处理由此引发的集访或群体性事件。
职责分工未尽事项,由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七、分离移交项目管理和实施
移交企业、接收单位应分别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项目责任人,做好衔接和沟通工作。
移交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规范,与接收单位共同协商做好项目招投标和施工管理。
接收单位应做好项目前、中、后期的全面组织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
项目改造完工后,由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共同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竣工审计。
八、分离移交费用测算和支付
制定驻辽阳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设施改造技术标准和费用执行标准。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的费用测算,由接收单位
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参照我市技术标准,结合本地区和移交企业的实际情况据实测算,工程改造预算报市专家审核组论证确定。
分离移交费用支付方式,由移交企业、接收单位协商决定。
九、资产处置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涉及的各类设备设施等国有资产,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6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划转。
项目改造建设所需土地,根据移交区域供水、供电、供暖设施设备的实际需要由移交企业协调提供。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驻辽阳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解决。
相关阅读:
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与辽宁省政府签署的《关于驻辽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协议》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有关政策,做好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驻沈中央企业(简称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离移交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驻沈央企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暖及物业管理等职能(简称“三供一业”)。
二、基本原则
(一)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
分离移交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要求。
移交费用按有关标准协商确定。
人员由双方自行协商,接收方难以安排的由驻沈央企消化。
(二)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核定费用和先移交后改造(其中供电接收按照国家电网统一规定执行)。
按照我市制定的维修改造标准,在不低于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的前提下,由交接双方协商测算分离移交费用。
(三)创新工作思路,统筹推进工作。
在减轻央企负担、支持央企发展的同时,增加我市国有企业服务范围和国有资产存量;同步进行自备井拆封、供水并网及拆除小锅炉工作,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四)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三供一业”资产无偿划转国有企业,其中移交股份制企业的,资产划转国有股东后再注入企业。
对接收的设施、设备办理划转入账手续,依法依规交接国有资产。
三、工作目标
按照省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力争于2016年年底前完成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任务。
四、接收主体
按照驻沈央企“三供一业”的接收主体应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要求,确定以下单位作为接收主体:
(一)供电职能由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以下简
称沈阳供电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