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单(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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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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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序号收费项目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设立依据收费文件收费范围和对象执收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民用机 场收费改革方案的通知》(民航发[2007]158号)、《中 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 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民航发[2007]159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民用机场旅客服务 费收费优惠有关事宜的通知》(民航发[2008]45号)、《 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通用航空民 用机场收费标准的通知》(民航发[2010]85号)、《中国 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备 降航班旅客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民航综计发[2013]2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内地航空公司国际及港澳航班民用机场收费标准的通知》(民航发[2013]3号) 机场向航空运输企业以及通用航空企业提供相 关设施和服务收取的费 用。

民用机场、军民 合用机场垄断环 节服务收费 《民用航空法》 《中央定价目录》 民用机场、军 民合用机场 1国务院民用航空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飞行校验中心向机场、空管等单位提供飞行校验服务收取的费用。

民航飞行校验 服务收费《民用航空法》 《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飞行校验 《中央定价目录》 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民航发[2012]21号) 民航飞行校验中心23《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外国及港澳飞机进近指挥费和航路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民航发[2008]2号) 、《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民航进 空运输企业以及通用航 空中交通服务单位向航民航空管 服务收费《民用航空法》 民航空中交通 服务单位《中央定价目录》 近指挥费和航路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民航发[2012]59 号) 空企业提供相关飞行服 务时收取的费用。

向进出渔港的船舶(国国务院农业主管 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渔港费收规定》(农[渔政]字[1993]15号,2011年修 家公务船舶、体育运动船、科研调查船和教学 实习船除外)收取的费 用。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辽宁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辽宁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辽宁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正文:----------------------------------------------------------------------------------------------------------------------------------------------------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辽宁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政策要求,现将《辽宁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将根据《辽宁省政府定价目录》调整情况和国家、省政府有关政策适时调整。

附件:辽宁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12月2日附件辽宁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类型一级项目二级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文号)定价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涉企是否行政审批前置是否涉进出口环节定价方法交通服务收费一、车辆通行费(一)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收费标准为:客车,9座以下,0.45元/公里;10座至19座,0.80元/公里;20座至39座,1.15元/公里;40座以上客车,1.45元/公里。

货车按车(轴)型收费,1类,0.45元/公里;2类,0.93元/公里;3类,1.25元/公里;4类,1.70元/公里;5类,1.85元/公里;6类,2.06元/公里;6轴以上货车(大件车)以6轴货车计费转换标准为基数,每增加1轴,转换标准增加1.35元/公里辽交财审发〔2019〕364号辽交财审发〔2020〕29号省交通、发展改革(价格)部门交通部门是否否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1.计时方式计费:1-15元/小时 2.全天(24小时)停车最高收费10-100元/次辽价发〔2016〕100号授权设区市、县制定(桃仙机场收费省发改委管理)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门是否否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1.计时方式计费:2-10元/小时 2.全天(24小时)停车最高收费20-50元/次辽价发[2016]100号授权设区市、县制定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门是否否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三、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一)拖车费基础收费100-2000元,拖(载)重每行驶一公里加收5-60元辽价发〔2018〕38号授权设区市制定交通部门是否否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二)吊车费阜新基价750-3400元,区分不同情况加收10%-30%辽价发〔2018〕38号授权设区市制定交通部门是否否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四、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一)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一、二、三级客运站分别按照不高于票价(不含站务费、路桥通行费)的10%、8%、6%收取客运代理费辽交办〔2020〕7号省发展改革(价格)、交通部门交通部门是否否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二)旅客基本服务收费一级站按每票不超过2.00元收取旅客站务费;二级站按每票不超过1.00元收取旅客站务费;三级站按每票不超过0.50元收取旅客站务费;辽交办〔2020〕7号省发展改革(价格)、交通部门交通部门否否否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公用事业服务收费五、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居民用户第一终端和非居民用户终端15-24元/月,居民用户第二及以上终端7-12元/月辽价发〔2018〕38号授权设区市制定新闻出版广电部门是否否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其他特定服务收费六、垄断性交易平台服务收费企业性质的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收费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中标价分段计费:中标价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费率为1‰;超过1000万元-30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0.8‰;超过3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0.5‰。

林口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林口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1元-1.5元



黑土(1991)第81号
黑财综(2014)176号
黑价联(2016)36号
按下限收费执行
清除堆积物运距在50-300米
1.5元-2.7元
清除堆积物运距在300-2000米之间
2元-4.3元
清除堆积物运距在2000米以上的,运距每增加500米
加收0.2元-0.4元
压占破坏的土地,按复垦规划需要清除堆积物用于其他生产和建设
破坏土地面积在10000㎡以内
1.0-2.0元
破坏土地面积在10000㎡-50000㎡之间
0.8-1.5元
破坏土地面积在50000㎡以上
0.5-1.0元
执收
部门
序号
收 费 项 目
收费标准
单位
收费依据
备注






1





压占破坏的土地,按复垦规划需要清除堆积物恢复耕地
清除堆积物运距在50米以内
林口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17年12月29日
执收
部门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单位
收费依据
备注




1
摩托车号牌
反光
70元
每付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不反光
50元
2
汽车号牌
反光
100元
每付
不反光
80元
3
挂车号牌
反光
50元
每面
不反光
30元
4
机动车临时号牌
5元
每张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18年修订)
中央定价项目
注:1、商业银行基础服务费中本票手续费、本票挂失费、本票工本费、银行汇票手续费、银行汇票挂失费和银行汇票工本费6项暂停收取,免收本行个人现金转账汇款手续费,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
2、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暂按现行办法管理,自2020年1月1日起放开;
3、
北京市定价项目
天津市定价项目

河北省定价项目
吉林省定价项目
上海市定价项目
安徽省定价项目
福建省定价项目
江西省定价项目
山东省定价项目
河南省定价项目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其
辖区范围内的司法鉴定服
广西自治区定价项目
海南省定价项目
重庆市定价项目。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中实行收费“一表制”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中实行收费“一表制”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中实行收费“一表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10•【字号】咸政办发〔2018〕43号•【施行日期】2018.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中实行收费“一表制”的通知咸政办发〔2018〕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抓一优”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建设项目收费行为,保证建设项目收费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就我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中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政府性基金)“一表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分类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用途,将建设项目分为以下五类:(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军事用房;政府投资公益项目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除第二类以外的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办公、业务用房。

(二)非盈利幼儿园(托儿所);九年义务教育教学用房,高中、职业学校、高校教育教学用房;棚户区改造项目、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医院、疗养院诊疗、教学、科研及办公用房。

(三)工业项目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工业仓储物流项目仓库及其配套设施;工业项目科研、食堂、办公、非成套职工集体宿舍等用房。

(四)工业项目内配套职工宿舍、专家楼;产权为学校的校内职工宿舍;政府指定拆迁安置房。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含配套的社区用房);经营性用房以及不在前四类项目范围内的其他建设项目。

二、收费标准建设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政府性基金)按上述五种基本建设类型分别确定不同的执行标准(详见附件)。

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咸宁市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清单》(咸宁市物价局公告2017年第3号)执行并实行动态调整。

三、收费方式(一)凡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在项目审批各环节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政府性基金),按照统一范围、统一标准、一表征收、分类转存的收取方式,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收费一表制”专窗负责按表中所列类别及标准审核把关,由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代收银行代收。

河北省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河北省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的用户
见文件 见文件 见文件
气象服务 中心
地震安全 性评价机

电网经营 企业
冀价经费〔2012〕 13 号
范围:全省。 对象:道路运
输经营者
见文件
汽车客运 站
医院病房、学生宿舍、幼儿园教学场所等
每终端 20 元/月;宾馆、饭店、商场、娱
国家发展改革委、广电总局 《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定价 目录
冀价行费〔2006〕 39 号
范围:全省。 对象:非居民
动车的为 100 元),每起事故评估鉴
证收费总额最高为 10000 元。
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关
道路车辆救援服 省交通运 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 冀价经费〔2013〕 范围:全省。
14
务收费标准
输厅 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河
26 号
对象:委托方
见文件
道路救援 公司
北省定价目录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将
6 产权转让收费 源交易管 转让管理暂行条例》、河北省 第 154 号、冀政办 对象:产权交
理委员会 定价目录
〔2009〕94 号
易企业
见文件
产权交易 机构
国家计委、司法部《公正服 冀价经费〔1999〕 范围:全省。
7 公证服务收费 省司法厅 务收费管理办法》、河北省定象:委托方
住宅楼用房:1 元/平方米。 商业楼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测绘
范围:全省。 用房:1.5 元/平方米。 多功能楼用
4
房地产测绘产品 价格
省国土资 源厅
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北
冀价经费〔2006〕 23 号
对象:工程建
房:2 元/平方米。 建筑用地拨地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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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房地产测绘产品价格
省国土资源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测绘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北省定价目录
冀价经费〔2006〕23号
范围:全省。对象:工程建设单位
住宅楼用房:1元/平方米。 商业楼用房:1.5元/平方米。 多功能楼用房:2元/平方米。建筑用地拨地定桩(4点/件):2000元/件。建筑物放线测绘:2000元/件。
评估鉴证机构
14
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
省交通运输厅
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北省定价目录
冀价经费〔2013〕26号
范围:全省。对象:委托方
见文件
道路救援公司
15
防雷技术服务
收费
省气象局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通知》、河北省定价目录
冀价行费〔2006〕39号
范围:全省。对象:非居民用户
医院病房、学生宿舍、幼儿园教学场所等每终端20元/月;宾馆、饭店、商场、娱乐场所、写字楼等每终端不超过27元/月,具体标准由用户与有线电视经营者协商确定。降低养老机构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为基本收视维护费按照主终端不高于20元/终端·月交纳,两台以内(含两台)副终端按不高于7元/终端·月交纳;第四台以上(含第四台)终端按主终端收费。
见文件
司法鉴定机构
10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
省技术监督局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北省定价目录
冀价经费〔2011〕28号、冀价经费〔2012〕24号、冀价经费〔2013〕16号
范围:全省。对象:受检机动车用户

安庆市物价局、安庆市财政局、安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庆市民政局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

安庆市物价局、安庆市财政局、安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庆市民政局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

安庆市物价局、安庆市财政局、安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庆市民政局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7.06.12•【字号】安价管〔2017〕59号•【施行日期】2017.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安庆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安徽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委民政部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皖价服〔2017〕5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规范的措施(一)大幅减少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全面梳理《安徽省定价目录》内各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进一步减少包括中介服务在内的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其收费不得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放开已经具备竞争条件的定价项目,降低部分保留项目的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的,由市、县物价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安徽省定价目录》以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不得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已经定价的,要立即废止相关定价文件(市、县物价局负责)。

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皖政〔2016〕96号),认真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市场竞争,减轻企业负担,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县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清理取消违规中介服务收费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布市、县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未纳入目录清单的,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市、县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对本领域中介服务收费进行清查(市、县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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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单(2017) 1、银行卡刷卡交易发卡行服务费 借记卡:不高于0.3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13元); 贷记卡:不高于0.45% 2、银行卡刷卡交易网络服务费 向发卡机构:不高于0.032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3.25元); 向收单机构:不高于0.032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3.25元) 发改价格〔2016〕557号 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 人民银行 是 否 否 政府指导价 一、征信服务收费 (一)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发改价格规〔2019〕1318号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是 否 否 政府指导价 (二)机构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发改价格规〔2019〕1318号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是 否 否 政府定价 (三)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收费 30元/件 年 发改价格规〔2019〕1318号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是 否 否 政府定价 (四)应收账款质押征信登记系统变更登记收费 10元/件 次 发改价格规〔2019〕1318号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是 否 否 政府定价 (五)应收账款质押征信登记系统异议登记收费 10元/件 次 发改价格规〔2019〕1318号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是 否 否 政府定价 二、电信网和互联网网间结算价格 具体收费项目详见相关文件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信部电〔2003〕45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是 否 否 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工信部电管函〔2009〕243号 工信部电管〔2013〕506号 工信部信管〔2018〕205号 三、民航垄断环节服务收费 (一)机场航空性业务收费 1、起降费 2、停场费 3、客桥费 4、旅客服务费 5、安检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民航发〔2007〕159号 民航局 民航局 是 否 否 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民航发〔2013〕3号 民航发〔2017〕18号 (二)机场地面服务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民航发〔2017〕18号 民航局 民航局 是 否 否 政府指导价 (三)民航飞行校验服务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民航发〔2016〕47号 民航局 民航局 是 否 否 政府定价 (四)民航空管服务收费 1、进近指挥费 2、航路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民航发〔2008〕2号 民航局 民航局 是 否 否 政府定价 民航发〔2012〕59号 四、沿海、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及其他所有对外开放港口的服务收费 (一)船舶进出港、靠离泊服务收费 1、引航(移泊)费 2、拖轮费 3、停泊费 4、围油栏使用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交水规〔2019〕2号 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是 否 是 政府指导价 (二)货物港务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交水规〔2019〕2号 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是 否 是 政府定价 (三)港口设施保安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交水规〔2019〕2号 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是 否 是 政府定价 注: 1.商业银行基础服务费中本票手续费、本票挂失费、本票工本费、银行汇票手续费、银行汇票挂失费和银行汇票工本费6项暂停收取,免收本行个人现金转账汇款手续费,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 2.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暂按现行办法管理,自2020年1月1日起放开; 3.征信服务收费等项目,将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研究调整收费管理方式; 4.上述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更新时间截止到2019年底。 地方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黄石市) 类型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 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定价方法 备注 交通服务收费 一、车辆通行费 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 一.客车 一类客车:共5档,分别是0.4、0.5、0.55、0.64、0.76元/车公里。 二类客车:共5档,分别是0.6、0.75、0.825、0.96、1.14元/车公里。 三类客车:共5档,分别是0.8、1、1.1、1.28、1.52元/车公里。 四类客车:共5档,分别是1、1.25、1.375、1.6、1.9/车公里。 二.货车 一类货车:共三档,分别是0.4、0.5元、0.6元/车公里。 二类货车:共三档,分别是0.96、1.2、1.44/车公里。 三类货车:共三档,分别是1.36、1.7、2.04/车公里。 四类货车:共三档,分别是1.76、2.2、2.64/车公里。 五类货车:共三档,分别是2.16、2.65、3.12/车公里。 六类货车:共三档,分别是2.56、3.1、3.6/车公里。 鄂交发〔2019〕265号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省价格主管部门 交通部门 是 否 否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 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收费标准在2-6元/小时之间。 鄂价工服〔2016〕151号、黄价工服发〔2017〕47号 市(州)、县人民政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是 否 否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黄石市中心城区一类区域道路临时停车 服务收费: 1、小型车辆停放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费;30分钟后,第一小时每泊位收费2元,后每30分钟加收1.5元,不足30分钟按照30分钟计费,连续停放24小时每泊位每次最高收费2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2、大型车辆停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时收费。 黄发改价格〔2020〕112号 三、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1.事故车辆清障施救作业费:200元/小时,最高800元。 2.事故和故障车辆拖曳(牵引)费:根据车型,基价(10公里)分别为300–600元,拖运(元/公里)分别为15–30元/公里,最高收费金额600–1400元/次。

3.吊车作业费:根据车型,收费标准为2000–4000元/次;大于40吨货车收费标准4000元-8000元,由双方在规定幅度内协商确定。

4.货物搬运、装卸费:120元/吨 次。 5.事故车辆停放费:根据车型,收费标准为10、15元/车 天。 6.放空费:200元/车 次。 7.车辆租用费:150元/车 次。 鄂交发〔2019〕237号 省交通主管部门 交通部门 是 否 否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四、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1.客运代理费(元/车、次):根据站级和信誉等级,以当日当次实际票价扣除旅客站务费、燃油附加费、通行费后余额的4–10%。

2.客车发班费:根据车型和信誉等级,收费标准为75–195元/车月。 3.旅客站务费:根据站级收费标准为1.5、1和0.5元/人次。 4.安全检查服务费:人工检查 0.50元/车天,仪器检查县(市)内班线2元/车天,跨县(市)班线3.50元/车天。

5.车辆停放费:根据车型,收费标准分别为8、5和3元/辆天。 鄂交发〔2019〕237号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交通部门 是 否 否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五、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0.5-8元/户、月,具体标准见文件(含黄石市、大冶市、阳新县) 鄂价法规〔2005〕89号、黄发改工服(2019)4号、黄发改工服(2018)153号、黄发改工服(2018)152号、黄价审批发(2014)28号、黄价房服发(2011)12号、黄价房服发(2008)2号、黄价房服发(2007)97号

市(州)人民政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是 否 否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授权市(州)、县制定 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具体标准见文件(含黄石市、大冶市、阳新县) 鄂价法规〔2005〕89号、黄发改工服(2019)4号、黄发改工服(2018)153号、黄发改工服(2018)152号、黄价审批发(2014)28号、黄价房服发(2011)12号、黄价房服发(2008)2号、黄价房服发(2007)97号

市(州)人民政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是 否 否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授权市(州)、县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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