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防治管理(2010定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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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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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正式版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正式版引言职业卫生是指在工作环境中,通过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及相关保护设施的建立和使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的一系列措施。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以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健康与安全。

本文将介绍我国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职业卫生领域的基本法律,于2002年颁布实施。

该法规定了职业病预防和控制的基本原则、责任分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与评价、职业病防治的措施和职业病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

1.1 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包括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分级管理、责任落实和公开透明等。

这些原则有效地指导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1.2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与评价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与评价的要求,企业必须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并评价其对劳动者的健康影响。

这有助于发现并及时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1.3 职业病防治的措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措施,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立与使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

企业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1.4 职业病监督管理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职业病监督管理的内容和要求,包括职业病监督机构的职责、监督检查的方式和频率、职业病鉴定与赔偿等。

职业病监督管理的实施,确保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法于2004年颁布实施,为进一步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和权益提供了更具体的法律依据。

2.1 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包括定期体检、健康档案管理、职业病检测等。

用人单位有责任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2.2 劳动者职业病防护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劳动者职业病防护的要求,包括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控制等。

GBZ_T225-2010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GBZ_T225-2010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 225-2010)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日期:2010-01-22实施日期:2010-08-01提出单位: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uideline for employer of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occupational diseases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通用要求、分级分类管理方法、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以及职业卫生评估要求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生产或经营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产品或原材料的用人单位,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单位或机构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T203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T 3608高处作业分级GB 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3 防治原则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应遵循如下原则:—依法防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单位自律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维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关注职业病高危人群,尤其是流动劳动者。

4 通用要求4.1 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制定本单位职业卫生方针;—设置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相关组织的职能;—配备专(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设置岗位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确保职业病防治管理必要的经费投入;—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防治管理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防治管理

原因7-劳动者维权困难
某县约200民工在某省、镇私人石英砂厂打工期间, 发现5人因患矽肺病死亡。在接受检查的约170位名工 中,有111人经医院初步诊断怀疑患不同程度的矽肺 病 镇政府分管镇长:厂子不是镇办,所以他们不需要检 查 -镇劳动部门:工作实在是太忙,还没来的及去厂里 看过,乡镇没有人专门负责安全卫生管理监督,政府 没布置,市劳动局也没人布置 卫生部门(市卫生防疫站劳动卫生科):只有两个人, 根本不可能挨家挨户下基层去查。现在的情况是基层 无人管,上层不知情
26
二、《职业病防治法》析解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 防治法》,并于2002年5月1日正式实施。 该法共七章七十九条,其框架:总则、前期预
防、劳动过程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
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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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目的
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发 生; 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为劳动者的根 本利益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用人单位遵法、守法意识和劳动者自我防范的意识不 强 中小企业无有效的职业卫生管理模式; 大型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职业卫生管理模式
和方法需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规范;
职业病防治机构、经费、制度等在许多用人单位尚未 落实到位
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原有的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已被
剥离或即将面临剥离,企业职业卫生机构受到严重的 冲击
2002年1月15日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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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7- 劳动者维权困难
找到法定的3个证明人仅仅是万里维权索赔路上的第一步
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2年11月发布《关于暂不受理
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工伤认定的通知》,对个体工商 户提出的工伤认定不予受理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详细版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842(安全管理范本系列)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详细版In Order To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And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详细版提示语:本安全管理文件适合使用于平时合理组织的生产过程中,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预期的生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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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病防治法20xx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国家21世纪颁布的第一部卫生单行法律。

它以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权益为宗旨,规定了我国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中的各种法律制度。

该法律确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律关系主体有:政府卫生及相关行政部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以及承担职业卫生检测、体检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单位等四方。

法律明确了上述四方之间的行政和民事法律关系,并分别规定了各自的权利义务、法律地位、法律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确立了我国职业病防止所采取的“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策略;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职责和义务;突出了劳动者健康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规定了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事业病防治监管中的职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职能以及各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保障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职业卫生主要法律法规(全文)

职业卫生主要法律法规(全文)

职业卫生主要法律法规(全文)职业卫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为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职业卫生主要法律法规,并对每一个章节的内容进行细化说明。

一、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职业卫生领域的基本法律,其目的在于预防和控制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该法分为九章,涵盖了职业卫生管理的方方面面,包括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监督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诊断和评估等内容。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是职业病防治法重要的配套法规,用于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归类和编码。

该法规涵盖了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类标准和编码规则,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了基本的数据支持。

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是卫生监督部门实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具体规定。

该办法对职业卫生监督的组织与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与咨询、监督检查与评估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四、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是对从事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的机构进行管理的法规。

该办法规定了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与评估、人员资质要求、服务内容与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五、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管理办法是对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的管理和使用进行规定的法规。

该办法明确了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发布、使用与更新等方面的规定。

六、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办法是为了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及时报告和有效处理而制定的法规。

该办法规定了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报告程序、调查处理程序、隐患排查与整改等方面的要求。

七、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办法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办法是对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进行管理的法规。

该办法规定了个体防护用品的分类与标准、质量监督与检验、销售与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八、职业卫生技术标准与分类职业卫生技术标准与分类是对职业卫生技术进行规范化管理的法规。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防治管理课件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防治管理课件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防治管理课件
目录
•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 职业卫生防治管理规定 • 职业卫生监督与管理 • 职业卫生宣传教育与培训 • 职业卫生应急救援与处置 •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防治管理案例分析
01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法律法规体系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体系是由国家制定和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组成的,用于规范职业 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法律法规体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等核心法律,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法规和规章。
法律法规体系还包括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限值》、《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与评价规范》等,为职业卫生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规范。
企业自主管理
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 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 工作。
社会监督
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和公众对职 业卫生工作进行监督,促进职业 卫生工作的有效开展。
监督检查内容与方法
资料审查
对企业提供的职业卫生管理资料进行审查, 包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
预案演练与评估
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及 时发现和改进预案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应急响应 能力。
预案更新与完善
根据企业生产环境、设备设施及人员变动等情况, 及时更新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确保预案的针对 性和有效性。
应急救援组织与队伍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成立专门的应急救援组织,负责协调、指挥和实施救 援工作。
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01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是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手段,通过制 定和实施这些法律法规,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

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
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
2013.5.20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方法规
35
2012.5.10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职业危害防治制度(试行)的通知
峰集[2012]145号
2012.5.4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文件
表2—2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
序号
来发文
日期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标准、文件名称
编号
实施时间
发布部门
备注
1
2012.7.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主席令52号
2011.12.31
国务院
国家法律
2
2012.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国发[1987]105号
1987.12. 3
国家标准
28
2012.7.21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4部分_噪声
GBZ/T 229.4-2012
2012.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标准
29
2012.7.21
河北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2号
2009.2.1
河北省人民政府
地方法规
30
2012.7.21
河北省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暂行)[2010]
2010.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标准
16
2012.7.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一)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一)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一)背景介绍职业卫生是指通过预防、监测、评价、控制因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引起的职业病和相关健康影响的科学和技术。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本文将重点介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一部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际劳工组织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中国职业卫生领域的核心法律法规之一。

该法于2002年实施,为预防、控制和治疗职业病提供了法律依据。

根据该法,雇主有责任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权益,包括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以及对职业病患者提供必要的治疗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还规定了职业病的诊断、鉴定和报告制度,强调雇主和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明确了政府职责和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加强了对违法单位和个人的法律制裁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中国劳动领域最重要的法律法规之一。

该法于1994年颁布,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中也包括职业卫生方面的保护。

根据该法,雇主有责任为劳动者提供安全、无害的工作环境,并采取相应的职业卫生措施,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还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包括知情权、参与权和拒绝权。

劳动者有权知道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和风险,并对其工作环境提出合理要求。

雇主不得违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

《国际劳工组织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指南》国际劳工组织(ILO)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致力于改善全球劳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质量。

《国际劳工组织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指南》是ILO制定的一项重要指南,旨在帮助各国建立和实施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

该指南强调将职业卫生融入企业的管理体系中,以确保职业健康和安全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一、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国家21世纪颁布的第一部卫生单行法律。

它以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权益为宗旨,规定了我国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中的各种法律制度。

该法律确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律关系主体有:政府卫生及相关行政部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以及承担职业卫生检测、体检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单位等四方。

法律明确了上述四方之间的行政和民事法律关系,并分别规定了各自的权利义务、法律地位、法律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确立了我国职业病防止所采取的“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策略;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职责和义务;突出了劳动者健康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规定了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事业病防治监管中的职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职能以及各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保障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国家职业病防治工作总体运行制度,即政府监管与指导、用人单位实施与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和自律、社会监督与参与以及职业卫生服务技术保障等。

《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我国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法律制度是:职业卫生监督制度;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按职业病目录和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卫生权利受到保护制度;职业病病人保障制度;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职业病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鼓励科学防治。

淘汰落后的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和材料以及职业卫生监督和技术服务机构及其队伍管理制度等。

《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是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步骤,也是我国政府在职业卫生和安全管理方面,履行与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所签署的公约或承诺的重要体现。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doc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2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1.3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1.5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1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预防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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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硫化氢、一氧化碳、氟及其化合物、苯系物、正已烷、三氯乙烯等)
4、物理因素(高温、高气压、低气压、噪音、局部振动等) 5、生物因素(炭疽杆菌、布氏杆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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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12月3日印度博帕尔事件
剧毒化学品在生产、运输、使用等 环节中,一不小心就会泄漏,给环 境带来污染,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世界上最严重的毒物泄漏事件, 是印度“博帕尔惨案”。1984年 12月3日凌晨,在印度博帕尔市郊 的一家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农药厂, 地下储气罐内的45吨剧毒液体异氰 甲酯在三四小时内全部泄漏,滚滚 浓烟严重污染周围环境,20万人受 害,1500多人当场死亡。据调查, 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在博帕尔 市居民中降生了许多畸形怪胎。
康所造成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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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及危害控制
职业病危害因素
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 危害的因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有:
各类生产性粉尘; 化学毒物:苯、铅、汞、CO、DMF、有机磷农药等; 电离辐射:X射线、α射线、β射线、γ射线等;
15
职业病种数
1987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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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纲
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及危害控制 常见职业病的防治 《职业病防治法》析解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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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及危害控制
职业危害定义:
职业危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
中,由于接触生产性粉尘、有害化学物质、
物理因素、放射性物质而对劳动者身体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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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病的特点
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多,患病数量大; 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危害严 重;
职业危害后果严重;
农民工家庭返贫
影响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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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病的特点
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 转移包括:
境外
城市、工业区 经济发达区 大中型企业
境内
农村 不发达地区 中小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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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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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日本米糠油事件
1968年3月,在日本的北九州市、 爱知县一带,突然有几十成只火鸡死 亡。不久,发现了一批奇怪的病人: 眼睑浮肿,眼分泌物增多,全身起红 疙瘩,四肢麻木,肝功能下降,胃肠 功能紊乱,有的因医治无效死亡,受 害者达1万多人。这就是米糠油事件。 米糠油事件波及日本20多个府县, 使整个日本陷入一片混乱。日本北九 州一家粮食加工公司的食用油厂在生 产米糠油时,用多氯联苯作为脱臭工 世中的热载体,由于生产管理不善, 多氯联苯混入米糠油中,食用这批被 污染的米糠油的人,发生了中毒甚至 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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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面临的突出公共卫生问题
1930年比利时马斯河谷烟雾事件; 1943年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 1952年伦敦烟雾事件; 1953年日本水俣病; 1968年日本米糠油事件; 1972年日本富山事件(痛痛病); 1984年12月3日印度博帕尔事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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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日本水俣病
日本熊本县水俣湾外围有一个被九州本土和天草诸岛围起来的内海,那里海产丰富, 水俣湾水俣镇等地有5万左右的居民。1956年,水俣湾附近发现一种奇怪的病。这种病症 最初出现在猫身上,被称为“猫舞蹈症”。病猫步态不稳,抽搐、麻痹,甚至跳海死去, 被称为“自杀猫”。随后不久,此地发现了患这种病症的人。患者由于脑中枢神经和末梢 神经被侵害,轻者口齿不清、步履蹒跚、面部痴呆、手足麻痹、感觉障碍、视觉丧失、震 颤、手足变形,重者神经失常,或酣睡,或兴奋,身体弯弓高叫,直至死亡。当时这种病 由于病因不明而被叫做 “怪病”。 1925年,日本氮肥公司在这里建厂,后又开设合成醋酸厂。1949年后,这个公司开 始生产氯乙烯(C2H5Cl),年产量不断提高,1956年超过6000吨。与此同时,工厂把没 有经过任何处理的废水排到水俣湾中。“水俣病”的罪魁祸首是当时处于世界化工业尖端 技术的这家氮(N)生产企业。这种“怪病”日后成为轰动世界的“水俣病”,就是最早 出现的含汞的工业废水排放污染造成的公害病。当汞在水中被水生物食用后,会转化成 甲基汞(CH3HgCl)。这种剧毒物质只要有挖耳勺的一半大小就可以致人死命,而当时 由于氮的持续生产已使水俣湾的甲基汞含量达到足以毒死日本全国人口2次都有余的程度。 水俣湾被这常年的工业废水排放而严重污染了,水俣湾里的鱼虾类也由此被污染。这些被 污染的鱼虾通过食物链又进入了动物和人类的体内。甲基汞通过鱼虾进入人体,被肠胃吸 收,侵害脑部和身体其他部分。进入脑部的甲基汞会使脑萎缩,侵害神经细胞,破坏掌握 身体平衡的小脑和知觉系统。据统计,有数十万人食用了水俣湾中被甲基汞污染的鱼虾。
1930年比利时马斯河谷烟雾事件
此事件于1930年12月1~5日发生在比利时马斯河谷工作区。 在比利时境内沿马斯河24公里长的一段河谷地带,两侧山高约90米。许多重型工厂分 布在河谷上,包括炼焦、炼钢、电力、玻璃、炼锌、硫酸、化肥等工厂,还有石灰窑炉。 1930年12月1日开始,整个比利时由于气候反常变化被大雾覆盖。马斯河谷出现逆温层, 雾层尤其浓厚。气候反常变化第3天,这地段居民有几千人呼吸道发病,63人死亡,为同期 正常死亡人数的10.5倍。发病者包括不同年龄的男女,症状是:流泪、喉痛、声嘶、咳嗽、 呼吸短促、胸口窒闷、恶心、呕吐。咳嗽与呼吸短促是主要发病症状。死者大多是年老和有 慢性心脏病与肺病的患者。尸体解剖结果证实:刺激性化学物质损害呼吸道内壁是致死的原 因。其他组织与器官没有毒物效应。 事件发生后,对当地排入大气的各种气体和烟雾进行了研究分析,认为硫的氧化物——二氧 化硫气体和三氧化硫烟雾的混合物是主要致害物质。据推测,事件发生时工厂排出有害气体 在近地表层积累。据费克特博士在1931年对这一事件所写的报告,推测大气中二氧化硫的浓 度约为25~100毫克/立方米(9~37微克)。空气中存在的氧化氮和金属氧化物微粒等污染 物会加速二氧化硫向三氧化硫转化,加剧对人体的刺激作用。而且一般认为是具有生理惰性 的烟雾,通过把刺激性气体带进肺部深处,也起了一定的致病作用。 此事件中,地形和气候扮演了重要角色。从地形上看,该地区是一狭窄的盆地;气候反 常出现的持续逆温和大雾,使得工业排放的污染物在河谷地区大气中积累到有毒级的浓度。
然而好景不长,从40年代初开始,每年从夏季至早秋,只要是晴朗的日子,城市上空
就会出现一种弥漫天空的浅蓝色烟雾,使整座城市上空变得浑浊不清。这种烟雾使人眼睛 发红,咽喉疼痛,呼吸憋闷、头昏、头痛。1943年以后,烟雾更加肆虐,以致远离城市 100千米以外的海拔2000米高山上的大片松林也因此枯死,柑橘减产。仅1950-1951年, 美国因大气污染造成的损失就达15亿美元。1955年,因呼吸系统衰竭死亡的65岁以上的老 人达400多人;1970年,约有75%以上的市民患上了红眼病。这就是最早出现的新型大气 污染事件——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 洛杉矾在40年代就拥有250万辆汽车,每天大约消耗1100吨汽油,排出1000多吨碳氢 (CH)化合物,3O0多吨氮氧(NOx)化合物,700多吨一氧化碳(CO)。另外,还有炼 油厂、供油站等其他石油燃烧排放,这些化合物被排放到阳光明媚的洛杉矶上空,制造出 了一个毒烟雾工厂。
一些职业性病损尚未纳入法律保护范畴;
一些化学物质引起的职业性肿瘤 不良体位引起的职业性腰背痛 生物因素(如SARS病毒)引起的医护人员的职业损害等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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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病种类变化情况
职业病种类变化情况 140 120 100 80 60 40 20 0 115 99 职业病种数 14 1957 15 1963 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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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培训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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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钱 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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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职业卫生研究的是人类从事各种职业劳动过程中的卫生 问题,它以职工的健康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受有害因素 侵害为目的,其中包括劳动环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以 及防止职业性危害的对策。只有创造合理的劳动工作条 件,才能使所有从事劳动的人员在体格、精神、社会适 应等方面都保持健康。只有防止职业病和与职业有关的 疾病,才能降低病伤缺勤,提高劳动生产率。因此,职 业卫生实际上是指对各种工作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 损害或疾病的预防,属预防医学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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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伦敦烟雾事件
1952年12月5日开始,逆温层笼罩伦敦,城市处于高气压中心位置,垂直和水平的空气流动 均停止,连续数日空气寂静无风。当时伦敦冬季多使用燃煤采暖,市区内还分布有许多以煤为主 要能源的火力发电站。由于逆温层作用,煤炭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粉尘 等气体与污染物在城市上空蓄积,引发了连续数日大雾天气。期间由于毒雾的影响,不仅大批航 班取消,甚至白天汽车在公路上行驶都必须打开大灯。 当时正在伦敦举办一场牛展览会,参展牛只首先对烟雾产生反应,350头牛有52头严重中毒, 14头奄奄一息,1头当场死亡。不久伦敦市民也对毒雾产生反应,许多人感到呼吸困难、眼睛刺 痛,发生哮喘、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病人明显增多,进而死亡率陡增,据史料记载从12月5日到 12月8日的4天里,伦敦市死亡人数达4000人。根据事后统计,在发生烟雾事件的一周中,48岁 以上人群死亡率为平时的3倍;1岁以下人群的死亡率为平时的2倍,在这一周内,伦敦市因支气 管炎死亡704人,冠心病死亡281人,心脏衰竭死亡244人,结核病死亡77人,分别为前一周的 9.5、2.4、2.8和5.5倍,此外肺炎、肺癌、流行性感冒等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病率也有显著性增加。 12月9日之后,由于天气变化,毒雾逐渐消散,但在此之后两个月内,由于又有近8000人因 为烟雾事件而死于呼吸系统疾病。 此后的1956年、1957年和1962年又连续发生了多达十二次严重的烟雾事件。直到1965年后, 有毒烟雾才从伦敦消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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