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法律讲座后的感想体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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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法律讲座后的感想体会3篇

听完法律讲座后的感想体会3篇

听完法律讲座后的感想体会【1】

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应该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不去触犯法律,必须做到有法必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国家都制定了不同的法律制度,我们都要严格遵守。

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现在尽管有老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应该严于律己,不能自己去惹事生非,挑起事端,导致别人对你的不满,轻则吵架,重则就会出现结伙斗殴,事故也会随之而发生。到时,不仅会给自己的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还会使你受到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这样,同学之间不仅会建立起真挚的友谊,我们的校园也会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文明景象。所以我们要处处以法为中心,不做任何违法的事,提高自己的法律觉悟,因为只有人人讲法,学法,守法,我们的社会大家庭才会和谐。

容易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主要有冲动心理、盲从心理、攀比心理、哥们义气心理和好奇心理。讲座教育了我们应该不崇尚暴力、不盲目冲动,面对问题三思而后行。在遇到他人犯罪时应极力劝阻,不行则尽量保护自己。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喜欢的东西,时刻保持清晰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地遵纪守法。这是我们预防犯罪的最有效、最基本的方法。还要增强辨别是非、自我控制能力,正确对待所遇到的各种纠纷,学会控制自己。犯罪是一条不归路,一旦踏上了第一步,就再也没有回头的机会,在一时冲动后铸成了大错,留下的只是后悔莫及。犯罪不仅危害到自己,还危害到了身边的父母、亲人。一失足成千百恨,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了解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提高自己的法制观念。俗话说的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应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做起。正确认识法律,树立自我防范意识,远离犯罪。听完这节课,我想这对于我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巨大的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理和启发,告诉我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会一直受用!

听完法律讲座后的感想体会【2】

通过近一段时间在市局春训期间集中学习法制教育讲座过程中,我对坚持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理念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特别是税务机关干部正确用法的不可或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学习讨论,本人深深感到,学习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管理,特别是对税务干部执法人员运用法制理念指导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听取法制教育讲座的过程中,我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自觉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识有多深,决心就有多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有机的统一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我认为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具体应该做到:一是依法治国有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这就需要有一支法律素质较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才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二是素质教育的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先后制定了近四万部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央提出以人为本,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国家税务机关干部正确运用现有的法制,进行科学的管理是时代的要求。三是自身建设的需要。一个以法为基础办理各项事务的国家人员,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懂,如何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将是一句空话,能更好的用法,学法这个头带得不好,自身法制观念就不强,严格执法做不到,就会直接影响到我们日常管理工作和造就良好的法制氛围,

对新干部的成长就会有阻碍。自身教的法制不提高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对于我们这些执法干部来说,严格自身的法制学习,必须放在一个重要的地位,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武装执法干部的头脑。坚持与时俱进,学好法、用好法。在学好法方面,我个人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国际地位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我国经济充满生机活力的同时,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也处于种种思想兹生的时期,一些个别的执法干部由于对法制的理解过得轻浮,无法在其思想中产生震摄,使一些违法犯罪心理上产生了的侥幸,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遭受严重的损失。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的客观存在,都提醒我们,用法制理念武装我们执法干部的头脑是十分重要的。与此同时,一些知法犯法的干部,法制基础意识的不断提高,司法程序打击职务犯罪应日益增强,对政法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应对新挑战、适应新要求,需要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我们的头脑既是正确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健康发展。在今后各项活动中我个人认为,我们应该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在法制教育学习中,使我从中学到了许多关于法的知识,使我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不断与我的工作结合起来,使我在学法的同时也在用法不断我的法律知识,更好为以后的工作打好基础。

听完法律讲座后的感想体会【3】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行动往往决定一个人的命运,播下一个行动,你将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你将收获一种性格,你将收获一种命运。”

听专题讲座的感想

听专题讲座的感想 在研究生二年级开始的两周,学校安排了连续性的九场专题讲座,这几场讲座让我记忆犹新,这是几场给人印象特别深刻的讲座。我将介绍几场对我个人影响较大的讲座。 刘副教授介绍了有关健美操以及竞技健美操的专业知识,健美操起源于1968年,虽然比起其他一些传统的体育运动项目,是属于新兴的运动,但由于1983年在美国举行的首届健美操比赛,1984年在日本举行的首届远东区健美操大赛的成功,健美操运动在世界各地全面兴起,使得健美操拥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成为一项深受广大群众喜爱的、普及性极强的体育项目。健美操竞赛项目分锦标赛和冠军赛两类,包括男子单人、女子单人、混合双人、三人(男三;女三;混合三人)、混合六人(男三、女三)、啦啦操等。每年国际上举办的活动有:健美操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世界冠军赛、世界巡回赛。1987年,北京举办了首届全国健美操邀请赛,随后1988、1989、1990、1991年先后在北京、贵阳、昆明、北京举办了四届邀请赛。1992年起改名为全国锦标赛,成为每年举办的传统赛事。竞技健美操是在音乐伴奏下,通过难度动作的完美完成,展示运动员连续表演复杂和高强度动作的能力。成套动作必须通过所有动作、音乐和表现的完美融合体现创造性。竞技健美操目前大致分三种比赛:(1)全国健美操比赛;(2)全国职工健美操比赛;(3)全国大学生健美操比赛。竞技健美操起源于传统的有氧健身操。作为竞技运动,他的比赛是由以下几项

目,男子单人,女子单人,混合双人,三人(三名运动员性别任选),六人(现只限于国内比赛)。单人比赛时间限制在1分30秒上下浮动五秒钟。混双,三人,六人时间限制在1分45秒上下5秒浮动。单人比赛场地为7×7平方米(混双,三人,六人操场地为10×10平方米)。比赛服装也有专门的规定,一般为紧身的专业健美操服装,比赛有专门的竞赛规则,对每一具体细节都做出详细的说明。 后来有几位运动人体科学的老师,连续给我们介绍了人体科学的相关知识,让我眼界大开,对人体科学这门极具专业性的科学有了更加浓厚的兴趣。运动人体科学是研究体育运动与人的机体的相互关系及其规律的学科群。包括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生物力学、运动生物化学、保健康复及运动医学等学科。它是经过有关专家酝酿,讨论后于1997年在原学科专业目录基础上概括拓宽而形成的专业。在介绍专业知识的同时,老师们还给我们穿插介绍了欧美等发达国家体育的发展现状以及其他一些他们在国外的见闻,这些对丰富我们的知识,开阔我们的视野都有极其重要的影响。 最后,郭老师给我们介绍了武术这项中国传统的体育项目,并且重要介绍了武术中的套路和拳术。中国武术博大精深,门派种类纷繁复杂,招数套路数不胜数,仅仅以“佛圣道仙、神祗鬼怪”命名的就有一神拳、猛鹤拳、二郎拳、韦驮拳、大圣拳、八仙拳、天罗拳、地煞拳、地煞手、六煞拳、七煞拳、六星拳、七星拳、哪咤拳、金刚拳、观音拳、佛汉拳、佛教拳、罗汉拳、大罗汉拳、金刚拳、金刚手、二十八宿拳、四仙对打拳、七星访友拳、罗汉螳螂拳、夜叉巡海拳、金

2018小学生法制教育讲座稿【精选】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座稿 2018法制专题 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本人结合真实的案例,来和大家分享一些法律常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学会自我保护;树立自觉遵守法纪的法律观念,培养自己的“法商”(相对学生“智商”和“情商”来讲的,“三商”都重要!)——“法商”就是指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是当今法治社会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法商”,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个别学生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学生:你遇到这种事情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学好了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国家的法律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建设顺利进。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二、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作为在校学生,你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8至13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绩。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贻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当负责什么法律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小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法律知识讲座讲稿

法律知识讲座讲稿 LOGO HERE ConlPany number : [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法律知识讲座讲稿 ? —、法律的作用 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3\现在的社会几乎各个方面都涉及到法律规定,大到国家主席等国家机关的设立,小到婚姻家庭,无论是公民个人的行为,还是企事业单位的活动,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规范。 b?法律就像铁轨规范着火车的运行,像河岸规范着河水的流动。 C?法律是武器.可以维护自己和别人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一公司外部经营风险的防范 1、什么是合同什么是经济合同? 协议就是双方或多方对某一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如两人决定上广场。经济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对对某项经济活动达成在一致意见。比如我们公司卖药品给某个公司。通过联系、讨价还价等达成一致买卖意见,双方都同意了,这样就使合同成立了。合同有书面合同。口头合同,还有其他形式的合同。签订了合同就要按照合同办,用法律词语说就是履行合同,签合同和履行合同不是一回事,是两回事。签订合同时有技巧,有好多问题要注意,履行合同也是这样,也要注意好多问题。下面我们就来谈谈签订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2、签订合同要注意的内容条款? 合同标的要明确,数量、品名、质量要填写好;履约时间及履约方式(送货还是接货、履行地点、收货方收到货物后的验收及付款方式、时间等)要明确;

违约责任要明确; 合同的签名和盖章一防止欺诈。签名要当面。载明对方的实际名称(不能错字漏字)、 住址、身份证、联系电话、工商登记号。 3、在买卖合同中的恶意履行。 签订了一份内容齐备、详尽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没有任何风险,在实际履行中有可能出 现恶意履行的情况,一般有:8?借口产品质量差而拒付货款;b?产品有质量问题而故意不告知;C?在发生多交货时不予通知;d?在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不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 对恶意履行的防范。 对合同进行恶意履行的情况非常复杂,但在订立合同时如能进行积极的事前防范将极大 的减少合同风险。女丄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有所怀疑,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另外 在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应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保留相关证据。积极行使诉权通过 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权利,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蒙受损失。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三、公司法及其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一公司内部管理风险的防范 IS公司的概念、性质: 公司的概念??公司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公司的种类?■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我国法人分类中的企业法人。 8\公司的法人地位??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并且能够以自己的名 义享有民事、商事权利并独立承扌日民事、商事责任。公司的股东一旦把自己的投资财产投入并转移给公司,就丧失了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从而取得股权,而公司则对股东投入的财产享有完全的、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公司独立承扌日责任是公司法人资

听讲座心得体会

听讲座心得体会 星期五,梅总受邀给我们做一个关于生产管理的专题讲座,讲授她所在的企业怎样进行生产管理。通过听梅总的专题讲座,使我受益匪浅,了解到许多真实企业在生产管理方面的经验,这个讲座对于我们这些即将步入职场的学生来说是非常有意义的。现将这次讲座感受表述如下: 一、生产管理的内容与任务 梅总告诉我们,生产管理的内容包括经营、管理、运营。经营是外部的,其主要的任务是订单的承接、客户的服务、资金的回笼。管理是内部的,其主要的任务是制造过程的标准作业、作业流程的管理与优化。运营是基础,其主要的任务是生产组织的管理。让我们知道生产管理的内容,明确其主要的任务是什么。 二、建立一个模拟工厂 梅总在讲座的时候还给我们建立一个模拟的工厂,让我们参与进来,思考如果我们是公司的最高管理者会如何管理公司。梅总用这样的方式让我们知道公司的运转程序,从销售部门、生产计划部门、技术设计部门、采购保障部门到产品制造部门。梅总建立模拟工厂旨在让我们了解企业的运作流程,为踏上工作岗位打基础,将来可以很快上手。 三、现场的作用 梅总的讲座让我们充分了解到现场有如下的作用:1、现场以产品为核心。2、为弘扬企业文化推波助澜。3、充当企业形象的主要塑

造者。4、构成企业发展的主流。 四、现场人员管理 梅总着重给我们讲解她们企业的现场管理,她向我们传达一个信号:企业以人为本。梅总关于现场的讲座包括一下几个方面:现场管理者的素质、人员的素养与能力、现场团队的组建、人员的有效沟通、怎样组织会议。其中还向我们传达这样的管理思想:用制度规范人、用文化引导人、用真情留住人。梅总在向我们讲解她们企业人员管理情况的同时还让我们知道企业的根本,所以人员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 之后梅总还给我们讲解她们企业的设备机器的管理,告诉我们要对设备建立台帐,要对设备进行点检,以及设备故障以预防为主。在讲物料管理的时候讲道:如果没有使用价值,任何东西都没有价值。 梅总给我们传授她多年的管理经验以及真实企业的运营情况,可谓是及时雨,在我们将要踏入职场前给我们传授经验,这对我们是弥足珍贵的,对我们以后就业意义深远!

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讲座稿

落实科学发展观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 育讲座稿 同志们: 大家好! 根据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的安排,我和同志们共同学习与预防职务犯罪相关的法律知识。今天的交流既不是开讲座也不是作报告,而只是从比较肤浅的角度说一说个人的一些看法。不当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今天,我们主要探讨三个问题: 一、质监系统职务犯罪概述; 二、质监系统职务犯罪特点及原因; 三、质监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和控制。 首先,我们来探讨第一个问题,质监系统职务犯罪概述。 在探讨之前我们首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职务犯罪,最近,全球知名的反腐败机构、“透明国际”组织,公布了2008年度清廉指数排行榜。在全球173个国家和地区中,我们国家排名69位,以10分为满分,我国得分3.5分,属于腐败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然而在我国腐败往往又是职务犯罪的代名词和政治用语。那么什么是职务犯罪呢?为便于理解我们首先来共同学习以下几个法律条文。 刑法第382条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385条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刑法第397条规定,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通过对比,我们不难发现以上法律条文存在着共同特点:都涉及国家工作人员,都与职务有关。那么职务犯罪的概念也就基本明确了,简单的讲职务犯罪是基于职务所实施的犯罪。它并不是一个具体罪名,而是指利用职务所实施的各种犯罪的一个总称。可见 ①职务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任命与委托从事公务的 人员。 ②在行为界定上,必须是与行为人职务有密切的、不可分割的联系。 ③在行为方式上,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或不正确作为。 我国法律规定,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共有两大类;一类是贪污贿赂类案件,共有12个罪名由反贪污贿赂局负责侦查;另一类是渎职侵权类案件共有42个罪名由反渎职侵权局负责侦查。据统计:质量技术监督部分频发、高发的职务犯罪罪名有: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非法拘禁罪等,其中贪污罪、受贿罪属于侵财类犯罪,也是在平时生活中最经常听说的罪名,大家也都比较熟悉,由于时间关系就不再展开讲述,下面我们重点学习我国《刑

听幼儿园专题讲座感想.docx

听幼儿园专题讲座感想 非常感谢海利达春申幼儿园组织的这次讲座,特邀请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儿童发展研究中心职教育课题组的_王岚老师为家长做专题讲座,使我们能与专家面对面交流,给我们答疑解惑,更好的建立家园合作,促进幼儿成长! 王教授的讲解生动易懂,简单明了,而且多用实例讲解,谈到了我们在幼儿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不同的问题,非常贴切实际,是我们家长几乎已经遇到或者正面临的各种问题并给我很好的解决方法,下面就其中个别主题说说自己的感想。 王教授一开场就把大家带入到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中,现在大部分的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脱颖而出,但是我们有没有考虑作为孩子的主体责任人的父母,我们自己是否足够优秀,或者说是不是合格呢?现在的社会所有的行业都有标准,有上岗证,但是作为父母好像没有任何考核,孩子现在还小没有选择的权利,他们全心全意接受我们的所有,作为父母的我们是否也需要学习进步呢? 然后王教授也强调了家庭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家庭的氛围和父母的教育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父母养育孩子要注意教育方法,并且注意教育的技能,同时要遵循孩子的个体差异,教育的方法和技能需要大家多学习,教育的技能就是说让孩子在玩乐游戏中学习,将所学的知识掌握并能灵活运用,孩子的个体差异就是每个孩子有自己擅长的领域,例如语言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运动能力,音乐感知能力,这也是每个父母面临的问题,但是怎么去发现孩子的这些能力,那就需要多陪伴孩子,多陪孩子读绘本,了解孩子的成长规律,慢慢发现孩子的擅长的领域,然后父母在慢慢引导,给孩子提供相应的支持,寻找方法,使孩子在自己擅长的领域进步,找到自己的兴趣,推动其发展。 教授在后面的讲座中还谈到了孩子的成长的关键期和敏感期,以及孩子各种好习惯最好是在十二岁之前养成,家长的的榜样力量和身教大于说教等等,使我收获很多,在孩子成长的路上我们需要学习的也很多,同时运用教授传授的知识和经验应用到家庭生活实践中,与孩子共同成长,希望学校以后多组织这种讲座,谢谢!

校园法律知识讲座讲课讲稿

校园法律知识讲座 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愉快的暑假已经过去了,又迎来了紧张的学习、工作、生活。应学校的要求,今天利用刚开学这个难得的机会,和同学们共同交流一下学法、懂法、用法方面的一些问题和看法。虽然我所讲的有些内容,对大家来说可能不是很熟悉,但很有必要,目的就是要通过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个知法、懂法、守纪的好学生、好少年。并对以后如何走好人生路有所启廸,有所借鉴。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崛起的希望,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使之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接班人,是我们在座每一位老师包括社会各界应尽的责任。近年来,由于各方面原因,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问题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和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要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做好学生的管理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患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 今天和同学们共同交流一下学法、懂法、用法方面的一些基本问题和看法,并利用一些发生在我们身边典型的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给大家敲敲警钟。为此,我讲四个问题: 一、小学生为什么必须学习法律知识? 二、小学生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三、小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四、小学生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 首先讲第一个问题:小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邓小平爷爷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小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法制是当前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通过学习法律,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才能知道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什么是可为,什么是不可为。同时知道怎样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其次,学好了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去处理发

听好老师讲座心得

听好老师讲座心得 老师又作教师、师长、导师等,是一种职业,古已有之,指传授 学生知识的人员,有各种教育类型(如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美术、音乐等),班主任也为老师之一;也泛指在某方面值得学习和能够给大 家带来一定正确知识和指导,有能力的人。相关节日是“教师节”。 下面是造就的专题讲座有关听好老师讲座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听好老师讲座心得1# 周一例会我们观看了高金英老师的《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加强新 时期的班主任工作》报告。我听后第一个感觉就是:如果我是学生, 能有这样几位老师一定很幸福。高老师以鲜活的案例揭示理论,婉转 温情感人催人泪下,伴著犀利深刻发人深省,时而诙谐幽默惹人发笑。终身教育的智慧尽显其中。 一个平凡的班主任能够做出如此多的不平凡的事。初建宏志班, 高金英老师就担任班主任,对既没试点经验又没失败教训的她来说, 惟一“有谱”的是“我有爱”。因为在此前20多年的教育生涯中所, 她即是在“有了爱就有了一切”的实践中走过的。而讲座中神情最让 人心情不能平静的也是宏志妈妈关于“用人格魅力去感染学生”的部分。听着感人低等老师一件件感人的事例,这也一次次的验证了高老 师的一神论:“有了爱就有了一切”。 回想起高老师的讲座真是精彩多多:听听到报告更像是听高老师 的单口相声。高老师的讲座之所以的如此收放自如,得益于她那一个 个发人深省的小故事,那一段段让人因捧腹的笑话。而那不仅仅是一 个小故事,一则笑话,它们都被高老师赋予了教育教育意义,而且还 是那么的“润物细无声”,仿佛是吃了糖衣药丸。高老师将一句句普 普通通的道理讲得那么生动,那么真切,那么让人信服,让这些枯燥 的大道理瞬间变得鲜活而充满变得复杂生命力,并像烙印一样深深地 印入人心。由此,我认为班主任也要与时俱进,用心学习,笑话不是 一笑而过的话,不为格言也不是手抄百遍后的理解,当教师就要能抓

小学法制安全教育讲座稿

小学法制安全教育讲座稿 老师、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通常的法律知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用。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坐的都是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

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导致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下面再和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

听讲座报告心得体会

听讲座报告心得体会 xx年4月27日,我很荣幸参加了教育局组织的“三名”教师培训,有幸听了涂焕应副局长的专题讲座《把上好每一节课作为自己从事教育事业一生的使命》,使我对教育的观念有了很大的转变。我认真听课,勤记笔记,积极思考,受益匪浅。涂老师对于教育事业的热爱,对于教育规律的深入探索,对于工作的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以及他那渊博的知识、和蔼的态度、谦虚谨慎的作风,给我留下了深刻而美好的印象。我一直在思考,我什么时候才能达到像涂老师那样的高度。他的见解是那么的深邃,他的想法是那样的恰到好处,他的课给我很大的启发。 一、教师要优秀,就必须注重细节。 涂老师在讲座时强调:老师要讲好每一节课,因为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就是课堂。在课堂上要注意每个细节的把握,譬如:上课板书的位置、板书所写的内容等。今后,我一定要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多读书、多请教,争取不让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在细节上出问题。 二、教师是主主导、学生是主体。 在课堂教学中,要准确定位教师和学生的地位,老师要充分发挥起主导作用,不能放任学生自由学习,同时,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不能代替学生学习,也不能进行填鸭 式的满堂灌。 三、师生人格的平等。

虽然师生在学识、年龄、经验等上存在不对等,但他们的人格是对等的,所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绝不能做出有损学生人格的事情,譬如:体罚、侮辱学生。教师一定要谨言身行,别伤害他们幼小的脆弱的心灵。 四、对教育的态度要端正。 涂老师说,现在教师对教育存在着三种态度,即把教育当作事业做,就能做出成绩,是成为专家、学者型教师的必备条件;把教育当作职业来做,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还有一种把教育当作产业来做的,那就是对学生的一种犯罪,是对教育的亵渎。我一定要把事业当作自己一生的事业,认真对待学生,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对教育始终抱有一种敬畏之心。 五、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做一个合格的教师。 涂老师讲到,新时代的教师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对历史和现实能正确地看待,具有敬业精神,较强的竞争意识,善于与人合作,具有健康的心理状态和身体素质,这是对教师基本的要求,作为一名“三名”培养对象,我要多读书、多请教,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 六、教师要勤思考,勤动笔。 教师要想提高自己,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就必须在自己的 教育教学工作中,勤思考,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把自己稍纵即逝的思想火花记下来,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思想。 七、成为名师的方法。

法律知识讲座 主持词

法律知识讲座主持词 同学们:下午好! 为了让法制和卫生健康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和良好的卫生知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健康伴我成长,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学生,今天,我们学校举行法制教育和卫生健康活动。今天的讲座教育意义特别深远,希望同学们一定要自觉遵守纪律,认真聆听。 我们学校聘请了扎巴派出所所长为我校法制副校长,首先,请马校长为法制副校长程所长颁发证书。 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程所长***讲话。掌声有请。 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扎巴派出所所长***为同学们作报告,这里,我先介绍一下曾所长: 下面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欢迎曾所长给我们做报告。 同学们,刚才曾所长给我们送来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法律和纪律,是一条轨道,一条能保证大家健康成长,能到达预定站点的轨道。如果没有这条轨道的有效约束,我们可能都会出轨,后果自然不堪设想。所以,通过今天马所长的讲座,大家务必都要自觉、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在火冒三丈或者心里极不平衡的时候,要及时调整心态,求助于学校、老师,三思而后行,

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造成终生遗憾。同学们,有时候,你的一拳头,就是你一 生的罪,就是亲人的两行泪。越是危险时刻,越能体现一个人的理智行事的能力,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大家要对照刚才马所长讲到的案例,认真反思自己过去的思想和行为,彻底革除以前那些不良的习气,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小公民。学校还希望全体同学,通过这次法制教育,写出自己的体会文章。 同学们,今天马所长、马院长在白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来到我们学校,关心我们,让我们再次用热烈的掌声表示感谢。 法律知识讲座主持词(五) 同学们: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少年儿童,如果不知法、懂法,往往会迷入歧途,走上犯罪的深渊。据有关资料调查显示,当今青少年犯罪比率有逐渐上升趋势。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数逐渐增多,有的甚至十来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鉴于这些原因,我们学校将举行一次法制教育活动。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谓意义重大。今天,我们有幸还请到了。让我们用掌声欢迎他的到来。所以,同学们,陈警官的到来给我们学校的法制教育雪中送炭,今天的法制教育

听教育专家讲座心得体会

听教育专家讲座心得体会 多年来,经历的培训也不少,可唯独这次培训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2012年7月25日至27日在师宗县职业技术学校报告大厅里,我有幸近距离的聆听了几位来自本市的教育专家的精彩讲座,真可谓受益非浅。几位专家的讲座深深吸引着我,三天的讲座,听起来一点不觉得累,反而觉得是一种享受。通过学习,不仅增强了教育的使命和责任感,更深的领悟了一些有助于教育教学的方法与技巧。培训虽短,但让我在教育教学理论与教育实践方面又增加了许多有益的知识,理论水平也得到了一定的提升。 几位教授的精彩讲座让我领略了一种责任,让我品味了智慧。 孙成科和刘俊教授的讲座激情四溢,收放自如,风趣幽默,他深邃的教育眼光和渊博的知识及广博的见闻,都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让我油然而生一种教育者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听了他的讲座,让我觉得在这样的教育改革背景下,我们除了加强学习,更新理念,不断提高真的没有别的选择。那么作为一线的业务领导,一样与学校的发展和兴衰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果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都能怀揣着对教育美好愿景的一份责任和使命,那么我们的学校就会打造成真正的精品学校,我们的教育就会成为真正的精品教育,这几天我一直在想,那么我的责任就是,学习、更新、实践,用现代的管理理念指导和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科研工作,以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发挥教师教育教学主动性为目标,以实现学校办学目标为已任,以形成学校办学特色为宗旨,争做新形势下的新型业务领导。 听了黎明和王飞教授的讲座,深受启发,他的讲座深入浅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指导意义。一个成功的教育者,一定是一个善于更新知识的学习者。作为教师,实践经验是财富,同时也是羁绊,这点我深有感触,因为我们太多教师因为过多的实践经验而排斥对新知识的接受,虽然能一时地掩盖新知识的不足,但久而久之势必造成教师知识的缺乏,而大多数教育者不敢打破已有旧的教育理念、理论和教学方式、方法,去重建一套全新的、科学的、先进的、合乎时代潮流的教育思想体系,我惭愧的觉得我们的教育一线领导和教师,现在最急需的应该是观念的真正转变!何主任的智慧就在于他善于自我更新知识,敢于挑战、勇于打破如坚冰一样的旧的教育思想和理念,并在其中享受着教育的幸福。这种执着追求与快乐实践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使我体会到,即使再平凡,也能凭着信念和追求抵达自己的教育彼岸,我相信一步一步来,步步都会有风景、步步都会是享受、步步都会有发展。 培训时间虽短,但收获颇丰。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应该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改革,成为新课改教师的引领者、学校课程改革的践行者、与全体教师共同寻求现代教学改革的心路,努力成为教育的智者。记得有位专家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眼界决定境界,态度决定高度,思路决定出路,实力决定魅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愿开阔眼界,提高境界,转变态度,实现高度。为我们的教育教学也为自己的生命增

法律知识讲座讲稿2

荣昌初中教职工法律知识 讲座讲稿 讲座时间:2005.4.13 讲座地点:荣昌初级中学 主讲人:张晓玲 讲座题目:国资流失及拾物 1、国资流失追究主管人责任 第七十一条违反国家规定,以无偿或者以低价折股、低价出售等手段将国有财产、集体财产转让,造成国有财产、集体财产流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二条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拾物者应按承诺付报酬,拾金不昧与有偿返还的物权法规制。 长期一来,“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是人们对理想社会道德前景的美好期待,我国传统道德规范也要求人们拾金不昧,将拾到的财物交还失主或者有关部门。而今,“拾金不昧”鲜有耳闻;“拾金而昧”反而屡见不鲜。物权法草案第一百一十六条有关拾得物的规定,不经意间引起社会关注。在有悬赏的情况下,拾得人可以主张报酬;那么,

如果没有悬赏呢? 陈宝成:拾得人在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没有悬赏的情况下,是否应享有报酬请求权? 江平:这是民法典起草过程中一直争论的问题。有一段时间,专家稿曾经改为“拾得人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享有可以获得一定报酬的权利”。世界各国大体都是这么规定的,但有人认为这不符合中国伦理道德的要求,所以现在区分两种情况:如果所有权人或者权利人有悬赏要求,那么一旦拾得人按照要求返还拾得物,所有权人或者权利人就必须按照悬赏内容履行;如果所有权人或者权利人没有悬赏,则拾得人不得要求报酬。但有人把保管费用认为是变相索取报酬,我不认为是这样。所有权人或者权利人偿还拾得人管理费用,这是绝对合理的。 陈宝成:作为法学教育家,您认为,包括大学生在内的青少年应该树立什么样的义利观? 江平:拾得物不能够占为己有,应该归还本人;如果拾得人不知道本人,应交给遗失物招领机构。法律不保护非法占有的拾得物,也没有占有时效。这是第一个道德要求。第二,如果公民把拾得物交给失物招领机关,而且尽到了精心保管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所有权人或者权利人应该补偿拾得遗失物者必要费用。好人应该得到好人的待遇。 陈宝成:社会转型期内,包括物权法在内,法律对新的义利观的塑造会起到哪些作用?

听专家讲座感悟

听专家讲座感悟 我怀着期待的心情,带着理性的思考,聆听了精彩的讲座,专家的讲座就象是一顿丰盛的大餐,精美地呈现在我们的面前,毫无保留的把自己在教学中的经验体会拿出来与大家分享,深入浅出,幽默风趣,让人久久难忘,让我们深深感觉到教学技艺无止境,教学创意无极限。 听了专家的课,让我认识到在备课、写教学设计时,一定要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学生的因素至关重要。我们常说备课要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写教学设计要有学情分析,但对于怎样备学生,怎样进行学情分析,往往片面地理解为就是学生学过哪些,会那些,而对学生其他方面的需求知之甚少。学情不光是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还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知识需求、思维需求、解决问题的需求、内心需求等方面。一节课怎么设计,怎么上,不能只以教学内容、知识要点来决定,在很大程度上,还要考虑学生的需求和感受,这就是学情分析。我们要努力改变教学思想、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要一切以学生为中心。由关注教师怎么教,到关注学生怎么学,这是教学观念的根本转变,这种转变不仅必要而且是必须的。 看了专家的课堂展示,让我大开眼界。他们的数学课都有着浓浓的生活味,极强的数学味,对读懂教材、读懂学生、读懂课堂作了最好的阐释,还原了一节节真实高效的数学课堂。专家认为:数学课堂教师讲什么不重要,而学生是怎么

想比这重要一千倍。因为学生是课堂学习的主人,读懂学生是教学的基础,是教师设计教学的前提,也是教师上好数学课的必要条件。 通过学习,提高了认识;通过反思,看到了差距和不足,我一定要把这次听课所学,应用到今后的教学实际中去,努力改变教学设计,改变课堂面貌,提高教学质量。

法制宣传讲座稿

老师们、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很高兴能参加我们学校的这个法制教育讲座。举办这个法制教育讲座很有必要,也很及时,目的就是要通过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忥,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今天,我主要讲四个问题:一、未成年人为什么必须学习法律知识?二、“违法”“犯罪”的概忥与区别。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四、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仅从我区的实际来看,在我们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中,盗窃案、抢劫、打架斗殴等案件居多,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因此,未成年人必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哪些行为构成违法与犯罪(也就是要使自己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同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违法”“犯罪”的概忥与区别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我们的办案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什么是违法呢?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的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行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敢于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较轻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什么是犯罪呢?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

专题讲座心得体会

专题讲座心得体会 专题讲座心得体会篇1 8月4日,参加了市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专题讲座学习,市局特监科申宏伟科长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概论、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和特种设备事故警示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解。通过听取专题讲座,我了解了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学到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知识。特别是牛育才局长及班子成员所做的重要讲话和点评,使自己深受启发,进一步强化了牢固树立以严监管为第一要务理念的意识。 自己作为政策法规科的一员,在全面学习的同时,特别注意对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学习,新《条例》)的正式施行,对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提升质监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的有效性,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体会有以下几点: 新《条例》赋予新内涵指明新方向因此新《条例》的修改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确立了特种设备安全性与经济性相统一的新工作目标。这次条例的修改明确规定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制度。它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目标,从单纯的安全性改变为安全性与经济性的高度统一,赋予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新的科学内涵。 二是完善了特种设备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监察的基本制度。由于历史的原因,场(厂)内机动车辆没有纳入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调整范围。特种设备材料管理、锅炉

水处理管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管理、无损检测管理、土锅炉查处规定以及特种设备许可工作证后监管等内容也未在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明确。这些问题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造成了较大影响。新《条例》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定职能,对上述问题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从法律层面上进一步完善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调整范围和工作环节。新《条例》还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鼓励科技创新、应急救援和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都赋予了新的内涵。 职责定位明晰各方责任突出企业主体 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工作涉及各行各业、方方面面,需要企业、检验技术机构、安全监察部门和地方政府明确职责定位,履行各自责任。 首先,新《条例》明确了生产、使用单位承担对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全面负责的主体责任。特种生产企业不但要保证所生产的特种设备安全质量,而且要保证其生产的特种设备能效指标满足要求。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是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是第一责任人。 其次,明确了检验检测机构承担技术把关责任。检验检测机构既承担监督检验的重任,同时又是被监督对象。为了确保检验检测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客观地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新《条例》明确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其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专题讲座心得体会篇 2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孔子。

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稿

“法在我身边” ----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稿同学们,大家知道《三字经》开篇的两句话是什么?人之初,性本善。有哪位同学知道这两句话的含义吗?这句话的意思是说: 人在刚出生时,本性都是善良的。 在这里我给大家讲个让梨故事:有一天,孔融的父亲买了一些梨,特地拣了一个最大的梨子给年龄最小的孔融,可是孔融却摇摇头,自己拣了一个最小的梨子说:“我年纪最小,应该吃小的梨,你把那个最大的梨给哥哥吧。”他父亲听了后十分高兴,觉得这个小孩从小就这么懂事,长大以后一定能有作为。孔融长大以后果然成了一个非常有名的文学家。 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每个人小时候都希望别人都过得快乐。当别人快乐的时候,我们自己也会觉得快乐;当别人痛苦的时候,我们也会不由自主地产生一种同情心理。这是人最初的本性。 既然人最初是善良的,我们的社会上为什么有坏人呢?为什么有的人长大以后会变坏了呢?为什么有的人会成为科学家、文学家,而有的人会去做坏事,比如偷东西、抢东西、杀人,要被抓去坐牢呢? 我要告诉大家的是:成长环境、家庭背景、同学朋友等很多方面都有影响。书读得好,受到善良的教育,自然会认为这世界是美好的;书读得不好,受到的教育不良,就会认为这个世界是丑恶的,就会做出对社会有害的事情。 有的同学的父母从小就注重对孩子思想道德的教育,比如告诉孩子要

学会互相帮助、助人为乐,要把帮助别人当作一件很快乐的事情;但是也有同学的父母平时不注意这方面的教育,甚至作一些不恰当的教育,比如当两个小朋友都争夺一个玩具的时候,有的家长会让小朋友学会友好协商,互相谦让,而有的家长会让自己的孩子为了玩具去抢、去欺骗别的小朋友。 如果一个小朋友从小就学会去抢、去骗,那么长大以后当他没有生活来源,没有钱的时候他想到的自然就是去偷、抢、骗,他最后的结局肯定是悲惨的。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旨在教育人们,做人要遵纪守法。就象小朋友们玩游戏的时候,得有一个游戏规则;进行体育比赛,就得有比赛规则;你要上学,就得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以上这些都是一些特定的规则,是特定的人针对特定的事而定的。游戏规则是由玩游戏的人自己制定的;比赛规则是由比赛组织方制定的;学校守则是由学校制定的。法律是什么呢?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法律对我们的行为做了明确的规定,规定了我们行为的限度。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也不管你地位如何,“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只要触犯了法律的人,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 请同学们记住两部大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一个学生,上小学的时候就不爱学习,老是喜欢和同学打架,考试的时候都是靠抄袭别人的试卷,到他15岁的时候就经常上网吧玩游戏,但

专家专题讲座心得体会

专家专题讲座心得体会 历时两天我听了张化万和高金英老师的讲座,让我感受颇多,受 益匪浅!尤其是高金英老师《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的讲座。 听高金英老师的讲座,我深深地被她那崇高的师德师魂而感动, 更被她那乐观与敬业所感染。她实践着一个人民教师的价值标准,从她平凡而伟大的身上,我们应该学习她的优秀品德。高金英老师从事的是和我们一样的平凡职业,她一直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期望,期望学生成为比自己更成功、对社会更有用的人。她把“让学生感到幸福”作为毕生追求,把学生成才当成最大的乐趣和幸福。她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教育是奉献”的真谛。 听高老师的讲座,更折服于她的语言艺术,几个多小时的讲座, 高老师很少看演讲稿,但却旁征博引,侃侃而谈,那诙谐的话语,让人觉得亲切轻松;小故事,笑话,顺口溜,信手拈来,让我不得不佩服她的知识储备。 作为教师,我们也总在教学园地中摸索着:怎样超越传统,给学 生开拓一片充满快乐的土地,让鲜花和小草都沐浴阳光、茁壮成长?高老师的生动而精彩的一课给了我深深的思考,也给了我深刻的启迪,细细品味。 说实话,从高老师身上学到的东西真的很多很多。有教育意义上的,也有对人生的思考上的。 爱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高老师告诉我们:植根于爱是处理好师生关系的奥秘所在。老师必须

真心实意地去爱学生,既当慈母又当严父,在学习上、品德上严格要求,在生活上热心关怀,严爱相济,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在她的眼中,每一个孩子都是一个新的太阳,是一个前程不可限量的个体。只要精心地去照料他们、哺育他们,只要帮助他们去找回自己的自信,只要帮助他们去挖掘他们身上的潜力,他们的能量是不可限量的。所以她用她的教育方法、教育手段去帮助每个学生取得成功,这不仅包括天资聪颖、活泼开朗的好学生,更包括那些后进生、特殊生,做到既给千里马以阳光,又给丑小鸭以雨露。从高老师身上我看到了教师只要对学生倾注爱心,就一定能够唤起他们学海扬帆的信心。 高老师曾经说过“真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动。惟独从心里发出来的,才能打到心的深处。”在平时的教学中,不尽如人意、不顺心、烦恼、忧愁,甚至让我们恼怒、无法容忍的事情,可能会接踵而来。 尤其是学习、品行上的后进生,更让你头痛不已。从高老师身上我深深感到:作为老师,更要学会宽容。宽容是教育的秘诀,宽容比惩罚更有收获,学生犯错是难免的,因为他们无论是在心理上,还是行为上,都处于不稳定、不成熟时期,教师应该允许学生犯错误。教师应该以一颗宽容的爱心,一步步地走在通往学生心灵的小径上。 高老师列举当今社会怪“现象”:人们的财富在增加,但满足感在减少;沟通工具在增加,但深入的沟通在减少;认识的人在增加,可以谈话的人在减少;房子越来越大,里面的人越来越少;精美的房子越来越多,完整的家庭越来越少;路越来越宽,心越来越窄;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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