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编制步骤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发布《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建村[2000]36号日期:2006-04-21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规范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请及时告我部城乡规划司。
划编制办法》(试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村镇规划的编制,提高村镇规划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制定本适用于村庄、集镇,县城以外的建制镇可以按照本办法执行。
镇规划一般分为村镇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两个阶段。
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制村镇规划任务的单位,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资格。
镇规划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确定的规划原则,符合《村镇规划标准第二章现状分析图的绘制析图是用图的形式表示规划范围内村镇建设的现状,分为乡(镇)域、镇区和村庄现状分析图。
绘制现状分析图应当以适当员在绘制现状分析图前,应当进行调查研究,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
府应当支持规划编制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并组织有关部门提供编制村镇规划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调查研究的范围应当包括自然、生态环境以及历史沿革等。
)域现状分析图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政辖区内的土地利用情况,包括农业、水利设施、工矿生产基地、仓储用地以及河湖水系、绿化等的分布;居民点的位置及其用地范围和人口规模;、给排水、电力电讯等基础设施的管线、走向,以及客货车站、码头、水源、水厂、变电所、邮政所等的位置;的位置、规模及其服务范围;保设施的现状情况;状分析图上表示的内容。
附有存在的问题。
状分析图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区界线,各类建设用地的规模与布局;布和质量分析;度,对外交通以及客货站、码头等的位置;系统,水源地位置及保护范围;其他基础设施;的位置与规模;污水处理设施的位置、占地范围;划有影响的,需要在图纸上表示的内容。
《城乡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018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城市规划技术文件的内容和深度,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以及未设镇的县城。
第三条本细则是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配套的具体规定,编制城市规划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城市规划设计成果一般由三部分组成:(一)规划文本:表达规划的意图、目标和对规划的有关内容提出的规定性要求,文字表达表达应当规范、准确、肯定、含义清楚。
(二)规划图纸:用图像表达现状和现状设计内容,规划图纸应绘制在近期测绘的现状地形图上,规划图上应显示出现状和地形。
图纸上应标注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单位名称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规划图纸所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文本一致。
(三)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书和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的内容是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第二章总体规划第五条编制总体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一)市(县)域基础资料1、市(县)域的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0 ~1/200000 :2、自然条件:包括气象、水文、地貌、地质、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等。
3、资源条件:4、主要产业及工矿企业(包括乡镇企业)状况;5、主要城镇的分布、历史沿革、性质、人口和用地规模、经济发展水平;6、区域基础设施状况;7、主要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的分布和开发利用条件;8、三废污染状况;9、土地开发利用情况;10、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国民收入和财政状况;11、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区域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二)城市基础资料1、近期绘制的城市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1/35000 。
2、城市自然条件及历史资料;(1)气象资料;(2)水文资料;(3)地质和地震资料,包括地质质量的总体验证和重要地质灾害的评估;(4)城市历史资料:包括城市的历史沿革、城址变迁、市区扩展、历次城市规划的成果资料等。
城乡规划实务-城市规划编制任务书及文本的拟定知识点

城市规划编制任务书及文本的拟定一.城乡规划编制任务书的拟定1.城镇体系规划编制任务书的基本内容1)调查分析预测包括:综合评价区域与城市的发展和开发建设条件;预测区域人口增长,确定城市化目标。
2)规划布局(三大结构)包括:确定本区域的发展战略,划分城市经济区;提出城镇体系的功能结构和城镇分工;确定城镇体系的等级和规模结构。
3)区域发展支撑条件包括:确定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社会设施;确定保护区域内的生态环境、自然和人文景观以及历史文化遗产的原则和措施。
4)确定各时期重点发展的城镇,提出近期重点发展城镇呢的规划建议。
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2.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任务书的基本内容1.城市总体规划纲要1)论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原则确定规划期内城市发展目标2)论证城市在区域中的战略地位,原则确定市域城镇体系布局3)拟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4)论证并选择城市发展方向,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并原则确定城市性质、规模与总体布局5)分析确定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的重大原则问题2.城市总体规划1)体系规划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规划布局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那方向,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提出人口、用地规模,确定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中心区位置。
3)基础设施支撑确定城市内外交通系统的布局以及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为孩子;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4)治理与保护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确定城市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防治污染措施;确定需要包含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文化保护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对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包含规划。
5)安全保障提出人防建设、消防、防洪、抗震防灾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6)建设安排确定旧区改造以及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改善旧城区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施;协调市区与近郊区的各项建设,划定需要保留的绿色空间;编制近期建设规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工作流程和程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工作流程和程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作为国家负责城乡建设管理的机构,具有重要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本文将从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工程审批、质量监管等方面介绍该部门的工作流程和程序。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统筹规划、编制和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
该部门的工作流程涵盖以下几个步骤:1.需求调研:该部门通过各类途径了解人口、城市发展趋势、社会经济情况等方面的数据,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需求进行科学研究和调研。
2.规划编制:基于前期的调研数据,该部门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住宅小区规划等。
3.审核评估:制定规划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对规划方案进行审核评估,包括与相关部门协商、公众征求意见等环节,确保规划与社会、环境、经济等各方面的因素协调一致。
4.方案批复:审核评估合格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对规划方案进行批复,并发布公告,明确该规划方案的具体实施步骤和要求。
二、工程审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各类城乡建设工程进行审批,包括土地利用、建筑设计、拆迁安置等方面的审批。
该部门的工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申请提交:申请人将相关的建设项目信息和材料提交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环评报告、资金来源等。
2.初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保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等要求。
3.技术评估:针对初审合格的申请,该部门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评估,包括规划合理性、设计方案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等方面的评估。
4.听证会:针对一些大型工程或含争议性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可能会组织听证会,听取公众和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和建议。
5.审批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和评估结果,做出审批决定,包括批准、驳回或要求修改等。
三、质量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管和检查,以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质量监管的工作流程:1.抽查计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根据一定的抽查比例和标准,制定抽查计划,对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进行抽查。
城乡规划的实施程序步骤

城乡规划的实施程序步骤1. 规划前期调研与准备阶段•收集相关背景资料和数据,了解城乡规划的背景、目标、范围和任务等;•进行规划区域的现状分析,包括人口、经济、土地利用、环境等方面的情况;•与相关部门和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获取意见和建议,明确规划需求和目标;•成立规划团队,确定任务分工和工作计划。
2. 规划目标确定阶段•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城乡规划的总体愿景和发展目标;•确定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和政策导向,以指导规划编制和实施;•制定城乡规划的发展战略和重点任务,明确规划的重点领域和重要项目。
3. 规划编制阶段•编制城乡规划的规划范围和总体布局方案,包括城市功能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通路网规划等;•进行重点领域和项目的专项规划编制,如经济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等;•分阶段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和修改,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组织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和需求,提升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可接受性。
4. 规划审批与批准阶段•根据规划编制的要求,组织进行规划的审批和批准程序;•向有关部门和政府提出规划报告,说明规划编制的基本情况和重要内容;•根据审批和批准的意见,进行规划的修改和完善,确保规划与各项政策的衔接和配合;•最终完成规划报告,经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形成正式的规划文件。
5. 规划实施与监督阶段•根据规划文件,组织编制详细实施方案和时间计划,明确实施的步骤和目标;•成立城乡规划实施团队,落实工作职责和分工,推动规划的实施;•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规划实施方案,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6. 规划成果评估与修编阶段•在规划实施一段时间后,进行规划成果的评估,分析规划目标的实现程度;•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编规划文件,进行更新和完善,适应新的发展变化;•向有关部门和政府申报修编的规划成果,经审批后更新为最新的规划文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规划修编的实施和监督,确保修编的规划能够顺利实施。
村规划编制实施方案

村规划编制实施方案一、前言。
村庄是我国乡村建设的基本单元,村规划编制是指根据国家、地方有关规划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村庄的实际情况,制定村庄发展规划的过程。
村规划编制实施方案是对村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具体实施步骤、工作内容和时间计划的安排,是确保村规划编制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3.国家相关规划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编制目标。
本次村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全面了解村庄现状,科学确定村庄发展目标和规划思路,制定合理的发展规划,为村庄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四、编制步骤。
1.召开村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2.开展村庄调查和现状分析,包括自然环境、人口、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调研。
3.组织村民座谈会,听取村民意见,了解村民需求和意愿。
4.制定村庄发展规划,包括村庄总体规划、村庄功能区划和详细规划。
5.编制村规划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时间计划、责任主体和资金保障等内容。
6.组织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形成正式的村规划文件。
五、编制内容。
1.村庄现状调研报告。
包括村庄自然环境、人口、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详细调研报告,客观反映村庄现状。
2.村庄发展规划。
根据现状调研结果,科学确定村庄发展目标和规划思路,制定合理的发展规划,包括村庄总体规划、村庄功能区划和详细规划。
3.村规划实施方案。
明确村规划的实施步骤、时间计划、责任主体和资金保障等内容,确保村规划的顺利实施。
六、实施保障。
1.加强宣传和动员,提高村民参与度。
2.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村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加强资金保障,争取政府支持和社会资金,确保村规划实施的资金保障。
七、总结。
村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的制定是村规划工作的重要环节,只有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才能保证村规划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实施。
希望全体工作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村规划编制工作,为村庄的长远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地级市城乡规划实施程序步骤

地级市城乡规划实施程序步骤
1.前期研究: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对基础设施的基础能力的支撑条件和建设条件作出评价,针对存在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从土地、水能源和环境等城市长期的发展保障出发,依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着眼区域统筹和城乡统筹,对城市的定位、发展目标、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等战略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
2.提出进行编制工作的报告,组织编制直辖市、省会城市、国务院指定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报告,组织编制其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向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报告。
3.编制工作报告经同意后,开展组织编制总体规划的工作。
4.组织编制机关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具体编制工作。
5.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6.组织编制机关按规定报请总体规划纲要审查。
其中,组织编制直辖市、省会城市、国务院指定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报请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审查,组织编制其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报请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城乡规划编制办法_共10篇.doc

★城乡规划编制办法_共10篇范文一:宁波市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办法宁波市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宁波市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的管理,规范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范围内,编制或审批城乡规划,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城乡规划,是指城市规划、历史文化名城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村庄规划;本办法所称的城市规划包括镇的规划。
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规划人口在20万以上的城市应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城市分区规划和深化各项城市配套设施的专项规划。
城市设计应贯穿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
战略规划、概念性规划等其它类规划均可作为总体规划或详细规划阶段的前期分析或内容补充。
第四条承担编制城乡规划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和执业资格。
第五条编制城乡规划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确定的各项规划原则,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并积极采用先进的规划设计方法和技术手段。
第六条承担编制城乡规划任务的规划设计单位,应广泛收集资料,认真实地踏勘,深入调查研究。
第七条组织编制的人民政府或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城乡规划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第八条编制城乡规划采用的勘察、测量图件和资料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勘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质量要求。
第九条编制城乡规划应当进行多方案比较和经济技术论证,并广泛征求公众和有关部门意见。
第十条承担编制城乡规划任务的单位必须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和合同条文,对收集的基础资料承担安全、保密责任。
第十一条城乡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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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编制步骤和方法
一、编制体系
1 城镇体系规划: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
2 城市总体规划: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和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
3 城市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对一定时期内城市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空间环境和各项建设用地所作的具体安排。
二、组织编制
1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分区规划。
具体工作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承担。
2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制定近期建设规划。
3 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
部门)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城市分区规划组织编制。
4 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
三、城市规划调查研究工作
1 调查方法:
1.1 现场踏勘或观察调查
1.2 抽样调查或问卷调查
1.3 访谈和座谈会调查
1.4 文献资料的运用
2 调查研究的工作阶段
2.1 现场踏查
2.2 基础资料收集和整理
2.3 分析研究.
3. 基础资料内容
1. 城市勘察资料(地质构造、地下水)
2. 城市测量资料
3. 气象资料
4. 水文资料(江河湖海)
5. 城市历史资料
6. 经济与社会发展资料
7. 城市人口资料
8. 市域自然资源资料
9. 城市土地利用资料10. 工矿企业单位的现状及规划资料
11. 交通运输资料12. 各类仓储资料
13. 城市行政、经济、社会、科技、文教、卫生、商业、金融、涉外等机构以及人民团体的现状和规划资料
14. 建筑物现状资料15. 工程设施(指市政工程、公用设施)资料
16. 城市园林、绿地、风景区、文物古迹、优秀近代建筑资料
17. 城市人防资料及底下建筑物、构筑物的资料
18. 城市环境资料
P172《城市总体规划》
4 纲要内容
4.1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
4.2 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
4.3 分析城市职能、提出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
4.4 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
4.5 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4.6 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
4.7 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布局原则
4.8 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
4.9 提出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5 中心城区规划的内容
5.1 分析确定城市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
5.2 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5.3 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
5.4 确定村镇发展与控制的原则和措施;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提出村镇建设控制标准
5.5 安排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它用地
5.6 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建设
用地范围
5.7 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人口容量等)
5.8 确定市级和区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5.9 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
5.10 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确定岸线使用原则
5.11 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紫线),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研究确定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
5.12 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点确定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
5.13 确定电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卫发展目标及重大设施总体布局
5.14 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5.15 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
5.16 划定旧区范围,确定旧区有机更新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
5.17 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5.18 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6 城市总体规划成果要求
6.1 文件
文本: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各项目标和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文件
附件:规划说明,基础资料
6.2 图纸
市(县)域城镇布局现状图、城市现状图、用地评定图、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城市总体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及近期建设规划图。
图纸比例:大、中城市为1/10000~1/25000。
小城市为1/5000~1/10000。
其中控制镇为1/5000;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的比例由编制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7 分区规划的内容
7.1 确定分区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土地使用性质和居住人口分布
7.2 确定绿地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和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求
7.3 确定市、区、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分布、用地范围和控制原则
7.4 确定主要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控制范围和工程干管的线路位置、管径,进行管线综合
7.5 确定城市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座标和标高,确定支路的走向、宽度,确定主要交叉口、广场、公交站场、交通枢纽等交通设施的位置和规模,确定轨道交通线路走向及控制范围,确定主要停车场规模与布局
8 分区规划成果要求
8.1 文件:文本
附件:规划说明,基础资料
8.2 图纸
规划分区位置图、分区现状图、分区土地利用及建筑容量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5000
9 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
9.1 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9.2 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9.3 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9.4 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设施。
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9.5 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
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9.6 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10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要求
10.1 文件
文本:规划文本中应当包括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附件:规划说明,基础资料
10.2 图纸
规划地区现状图、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图纸比例为1/1000 ~ 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