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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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二、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记录、资料保存不得少于20年。

三、生物安全实验室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生物安全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理结果、废弃物处置记录、实验记录、菌(毒)种和样本收集、运输、保存、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危害评估记录、生物安全柜现场检测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四、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五、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资料者需经批准。

六、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管理资料、记录,应通过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的讨论、鉴定,批准是否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

检验科质量控制制度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检验科质量控制制度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检验科质量控制制度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检验科质量控制制度质量控制是任何一个实验室的基本要求。

检验科质量控制制度是保证检验科工作质量的重要保障,具体内容如下:1. 质量方针检验科质量方针是核心质量管理文件,它表明了实验室的质量方向和策略。

质量方针应该被所有制度和程序所指引,并且在所有阶段都受到维护和改善的监管和评估。

2. 质量计划检验科应该确定有关检测设备、实验室方法、检验人员等的计划。

计划包括检验标准、试剂、物品管理以及校准、培训、审核等方面。

3. 检验标准检验标准是检验工作的指南,根据标准的指引进行操作,可以保证工作的可靠性。

检验标准应该审核和更新,以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保证检验的准确性和连续性。

4. 试剂、仪器设备与物品管理为了保证检验的准确性和稳定性,有必要对试剂、仪器设备和物品进行管理。

试剂使用应有明确的程序,同时应有定期的检查和更新。

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校准等也是比较重要的工作,同时要保证物品所具有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 质量控制样本管理实验中对于楼宇自身样品、生产标准样品等的检测结果进行统计,以确保数据合理性和稳定性。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存在于生物实验室的所有工作中。

准备管理规划的主要过程必须包括:管理安全、验收、应急措施和应急处理,具体内容如下:1. 管理安全制定安全系统标准操作程序、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时进行安全培训、安全知识考试,提高员工对生物实验室安全的重视及责任心,保证实验室的生产、教学和研究的安全。

2. 验收实验室样品和试剂的验收必须严格执行,首先必须对样品和试剂所带的危害物和致病菌进行认真的评估,评估合格后才能接收样品和试剂。

3. 应急措施实验室应急措施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部分,应急规程制度必须要建立完善。

一旦实验室出现事故或危险状况,主管领导或责任人必须快速处理,实验室员工制定应急方案,派遣专人处理,必要时可以调用安全部门或相关人员的力量处理危险事故,保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信息安全、设备安全等方面的应急管理。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本制度规定了XX医院各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划分、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流程和关键事项考核说明等,以达到此项工作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之目的。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医院检验科、理化实验室、病理科和输血科等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标准化管理。

3 术语和定义生物安全: 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定义,生物安全是指“避免由于对具有感染力的有机体或遗传改良有机体的研究和商品化生产而对人类的健康和安全以及对环境的保护带来的风险”。

本办法中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包括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和化学危险品安全等管理工作。

4 职责4.1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4.1.1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为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4.1.2 负责审批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提交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和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4.1.3 负责监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4.1.4 负责对医院发生的重大生物安全事件和隐患的处理决策。

4.2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4.2.1 负责统筹、监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4.2.2 负责依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组织制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和编写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4.2.3 负责实验室各类手册、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的评价和审核。

4.2.4 负责检查和考核实验室各项安全制度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落实情况;4.2.5 负责组织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小组反映的重大安全问题和隐患的处理和解决;并对各实验室上报的重大安全问题及隐患及时向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

4.3 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小组职责4.3.1 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小组组长为本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4.3.2 负责本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和安全手册的培训工作;4.3.3 负责检查、督导本实验室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和安全手册的落实工作;4.3.4 负责本实验室员工生物安全相关考核工作;4.5.5. 负责处理本实验室发现的一般性安全问题,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并检查整改落实的情况。

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

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定此制度。

1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2 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3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4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5 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6 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7 生物安全管理及实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8 意外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9 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10 实验室生物安全评估制度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1 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 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

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3 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 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普通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 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 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科主任允许:①身体浮现开放性损伤;②患发热性疾病;③呼吸道感染或者其它导致反抗力下降的情况;④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者免疫耐受;⑤妊娠;7 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气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8 外单位到检验科、细菌室参观、学习,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进入实验室的普通申请由科主任的批准,一个月及以上的准入需到医教科备案。

医院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SOP管理程序

医院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SOP管理程序

医院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SOP管理程序医学实验室的特殊环境通常会造成一定程序的生物污染,包括对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和环境的污染,这些污染通常主要由处理污染性物质时的操作不当造成。

针对实验室生物污染,采取适当的生物安全防护是十分必要的。

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是指实验室工作人员所处理的实验对象含有致病的微生物的其毒素时,通过在实验室设计建造,个体防护装置,严格遵从标准化的工作及操作程序和规程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受实验对象侵染,确保周围环境不受其污染。

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内容包括:安全设备、个体防护装置和措施(一级防护),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的操作及规程。

1、目的,有效地针对科室进行全面的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2、范围适用于科室各专业实验室。

注(1)、本实验室除HIV初筛实验室为二级生物实验室外,其他实验室均为一级生物实验室。

(2)、本科室成立了生物安全小组,由7人组成。

3、职责3.1、科主任负责任命生物安全小组,指导,规范其工作。

3.2、生物安全小组组长负责安全小组日常工作的安排。

3.3、生物安全小组负责科室安全的具体工作。

4、工作程序4.1、生物安全小组组成4.1.1、科主任指定安全小组组长4.1.2、经年度考核,从科室成员中选拨具有高度责任心和实验室知识的技术骨干,由科主任命为生物安全小组安全成员。

由7人组成。

安全小组成员任期一年,任期中出现特殊情况科主任可对之罢免。

4.2、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维护和检查4.2.1、生物安全小组指定针对安全操作和安全装备的检查方案,至少每年检查一次。

4.2.2、生物安全小组建立安全清单,为回顾性检查提供资料并进行记录,形成《安全记录》。

4.2.3、对危险品、危险区进行鉴定并加以标志。

4.2.4、实验室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所有的事件和潜在的危险因素。

4.2.5、安全小组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对各种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进行培训。

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医学实验室的生物安全。

2.依据《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 233 - 2002)。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3.适用范围检验科4.职责按卫生部要求,须成立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由院长牵头,主管部门为医务部、科研部,下面职能部门为检验科及各实验室。

4.1 科主任:作为科室生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主管人员。

4.2 分管科副主任:负责制订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3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和专业组长:负责监督各专业组生物安全执行情况。

5.内容5.1实验室的设计与建造5.1.1 实验室门应带锁,可自动关闭。

5.1.2 每个实验室均设置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出口处。

5.1.3 实验室内围护结构表面应易于清洁,不适宜用地毯。

地面应防滑、无缝隙。

5.1.4 实验台表面应能防水、耐酸碱、耐有机溶剂、耐热、耐用于消毒的相关化学物质。

5.1.5 实验室中的家具应牢固。

各种家具和设备之间应保持一定间隙,以易于清洁。

实验室使用的椅子及其他器具,应覆盖易于清洗的非织物。

5.1.6 应设置实施各种消毒方法的设施,如高压灭菌锅、化学消毒装置等对废弃物进行处理。

5.1.7 应有专门放置生物废弃物的容器。

5.1.8 应设置洗眼装置。

5.1.9 实验室应有可开启的窗户,应设置纱窗。

5.1.10 安装生物安全柜时,注意房间的通风和排风,确保生物安全柜正常运行,生物安全柜应远离门、远离能打开的窗,远离行走区,远离其他可能引起风压混乱的设备,保证生物安全柜气流参数在有效范围内。

5.2 实验室安全设备及个体防护5.2.1 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柜或其他物理遏制装置并正确使用,以二级以上(含二级)生物安全柜为宜。

5.2.2 当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外处理微生物时,需采取面部保护措施如眼镜、口罩、面罩或其他防溅装置。

5.2.3 在实验室内工作必须使用专用的防护性外衣或制服。

医院_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_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社会公众的健康与安全,防止生物性危害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生物安全工作的科室、部门及个人。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医院生物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2. 各科室设立生物安全小组,负责本科室生物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职责1. 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职责:(1)制定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生物安全培训,提高全院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

(3)监督、检查各科室生物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4)对生物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2. 生物安全小组职责:(1)负责本科室生物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2)组织开展本科室生物安全培训。

(3)定期检查本科室生物安全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4)发现生物安全风险,及时上报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

3. 各科室及个人职责:(1)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生物安全意识。

(2)正确使用生物安全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

(3)发现生物安全风险,及时上报本科室生物安全小组。

五、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 生物安全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生物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对全院工作人员进行生物安全培训,提高生物安全意识。

2. 生物安全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1)实验室、检验科等涉及生物安全工作的科室,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安全柜、防护服、手套、口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

(2)生物安全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3. 生物样本处理(1)生物样本采集、保存、运输和处理,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操作。

(2)禁止在非生物安全区域进行生物样本的处理。

4. 生物安全事件处理(1)发现生物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对生物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

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

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1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实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资料载入中...1.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实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和临床检验项目。

3.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4.所有临床实验检测一律在微生物室内进行,工作场所要持续卫生,各种操作排列有序,注意窗户密闭,防止污染,严格保管传染菌种。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确保报告准确无误。

普通微生物标本要保留到出报告结果的两天后方可处理,特殊微生物标本经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销毁。

6.发现和怀疑由第一和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时,立即对病人进行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

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进行现场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并进行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7.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安全操作、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的实施状况,并对有关生物安全规定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对实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8.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微生物安全知识培训。

9.医院每月对检验科的工作正常秩序和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并且定期对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状况进行检查。

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2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着装:1.进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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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
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实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 1. 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
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实验活动,
不从事含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和临床检验项目。 3. 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
可上岗。 4. 所有临床实验检测一律在微生物室内进行,工作场所要
保持卫生,各种操作排列有序,注意窗户密闭,防止污染,严格保管
传染菌种。 5.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
方法和手段,确保报告准确无误。普通微生物标本要保留到出报告结
果的两天后方可处理,特殊微生物标本经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后方可销毁。 6. 发现和怀疑由第一和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
时,立即对病人进行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
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进行现场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
查,并进行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7. 定期检查实验室的
生物安全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安全操作、
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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