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产生原因解析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制度基础及治理机制研究

2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产生的制度基础 农村土地 合作 社源 自农民的创造 ,是 自下 而上 的诱致性
进 ,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从农 业生产 中分离出来转移到 二 、三 制度变迁 ,其制度 基础 在于土地股份合作制 。土 地股 份合作 产 业 ,农业老龄化 、农业女性 化及土地撂荒现象突 出,制 约 制则是特定条件下过渡性 的制度安排 。制度 ,特别是 保护 个 了农业生产 。在传统农业 向现 代农业转变过程 中走 中国特 色 人合法利益的产权制度 ,是经济增长的关键 因素之一 。一个 农业现代化道路 ,需要加 强农 业基础地位 ,推进农业现 代化 充满制度活力 的土 地权 益流转制度 ,是土地高效 配置的重要
关 键 词 :土 地 股份 合作 社 土地 股 份 合 作 制 制度 基 础 治 理机 制
一
、
农 村 土地股 份 合 作 社产 生 的 背景 、 主 要 类 提高 ,促进农业增效和农 民增收 ,将为社会主义新
型 与 制 度 基 础
1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产生 的背景及主要类型 随 着我 国工 业化 、城镇 化 、信息 化及 农业 现代 化的 推
构 、技 术进步 、规模经济 等方面的影 响无疑是深刻 的。 农 区内的多重需 要以及将市场风险分散化 ,在 一体化的基础上 村土地股份合作 ,强调农 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股份 进行 入 以决策权 的集 中化 实现 了对土地增值收益等备 类潜在收益最 农村土 地股份合作社制 度绩效 股合作 ,通过成 立土 地股 份合作社这一形式 ,以市场 的手段 大程度 的挖掘和集体分 享 。 将土地 经营权 由实物形态 转变为价 值形态 ,实行股权 量化 、 之一在于农 民将土地入股后 ,合作社 的集体 利益与农 民个人 按股分红机制 ,实现 土地规模经营 ,集 中开 发 ,是对家庭联 的利益连在一 起 ,形成合力 ,促进现代农 业的发展 ,提高抵 产承包责任制承包权和经 营权 分离的新发展 ,是农业 经营体 御 自然灾 害和 市场 风险的能力 ,同 时规模化经 营形成新的生
我国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 摘 要] 农村 土地 股份 合 作制 作为 农村 土地 流 转的 一种 方 式 , 有其 自身独特 的理 论背 景 和特 点 。 它符 合 规模 化生 产 的市 场经 济要 求 , 并 且能 够充 分促 进农 村经 济的 发展 , 提高 农 民生活水 平 。 在 我国一 些经 济发达 的地 方 , 股份 合作 制取得 了一 定成效 , 但也存 在着 一定 的 问题 , 本 文通 过对 我国农 村土 地股份 合作 制运 行 的分 析 , 提 出了一 些对 策 , 对促 进我 国农 村 土地流 转具 有一 定 的现实 意义 和参 考价值 。 [ 关键 词] 效益 土地 承 包经 营 股份 合作 制 经济 发展 中图分 类号 : F 3 2 1 . 1 文献 标识 码 : A 文章编 号 : 1 0 0 9 — 9 1 4 X ( 2 0 1 3 ) 0 3 一 O 1 1 3 - 0 l
科 学 论 坛
C h i n a s ci e n c e a n d T e c h n o l o g y R e v i e w
●l
我 国 农 村 土 地 股 份 合 作 制 的 现 状 、 问 题 及 对策
张安 良
( 北 京 师 范大学 中 国教 育政 策研 究 院 1 0 0 8 7 5 )
农村 土地股份 合作制 , 是农 民把 自己承包经营 土地 的使 用权 以股 份的形 式 合 作 经营 , 以取 得更 好的经 济效 益的制 度 。 在新 中国成 立后 社会 主义 建设过程 中, 我国农 村就实 行 了农村 生产 合作社 制度 , 然 而其典 型 的“ 一 大二 公、 平均 分 配” 的特点 , 不 利于 发挥农 民 的生产积 极性 , 改 革开放 后被 取消 , 从 此在农 村 实 行 农村 土地 家庭 承包制 , 农 民可 以按照 家庭 人 口承 包本 集体 的土地 , 自主生产 经营, 大大地 提 高 了积 极性 。 随着 改革 开放 的深入 , 我 国经济 发展 迅速 , 为 了更 好 的发展 农村 经 济 , 实 现规模 化 经营 , 很多 地方 试点 了农 村土 地股 份合 作制 。 1农村 土地股 份合 作 制的 理论 背景 从产业 经济学 上来 说 , 土地股 份合 作制符 合企 业一体 化原 则的要 求 , 该原 则的 目的在于 降低 交易成 本 、 信 息费用 , 促进各 生产要 素的广 泛协调 , 实行 标准 化生 产 和供应 , 降低 外 部性 干预 等 , 从 而提 高 自身的 经济 效益 。 土地股 份合 作 制, 把土 地 、 劳动 力等要 素协 调集 中起 来 , 按 照企 业组 织原则 , 建 立一 种长期 的 契约 关系 , 这 种制度 能够 最大的 发挥土地 、 劳动 力等 资源的价 值 。 土地 股份合 作 制在合 作化的基 础上 实现 了土地 集 中和规模经 营 , 并按照农 户参与入 股的 土地 资产 的多 少 , 进行股 份分 红收 益 , 资产和 收益 的股份 化是 农村 土地股 份合作 制 与其 制度 安排 的重要特 征 。 这 种制度 的优 势在于 , 不仅能够 保 障本集 体经济 组 织对 自身 所有 的土 地增 值 的实 际获得 以及 内部分享 , 更方 便 打规 模的 专业 生 产, 符合 马克 思主 义经 济学上 社 会化 大生 产的 要求 。 2农村 土地 股 份合作 制 的实践 指 导意 义 农村 土地股 份合 作制 把农村分 散 的土地 集 中起来 , 统一规 划 和安排 , 在 现 行法 律 的框架 内以入股 的方式直 接向地产 市场供 应土地 , 在一 定程度 上缓解 了 当下 国家对 农民 征用土地 的矛 盾 , 并且 在农用 土地 转变 利用 的过程 中 , 可 以获 得更 多的 经济效益 , 保 障和提 高农 民的收益 , 转移 农村过剩 的劳动 力 , 促 进城 乡 互动。 2 . 1土 地股 份合作 制 的操作办 法
河北省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创新探讨——基于鹿泉市铜冶镇土地股份合作制的调查

经 历近 2 年的发展 ,我 国农村社 区股份合 作制在南方地 0
土地流转 ,农 民的利益容易被侵 占得 不到保证 。近年来 ,随 区获得了 比较大 的成就 ,各地均根 据 自身特点 ,走上 了适合 向 着我 国城市 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和农村 经济 的全面发展 ,农村 本地区I 农村土地股 份合作制发展道 路 ,其 中具有代表 性的 如表 1 所示 ) : 集体经 济组织和 农 民面 临各种 潜在获利 机会和 “ 外部利润 ” 模 式有 以下几种 (
来源 :
※基金 项 目:河北省 社会科 学发 展研 究 21 年度 课题 (0143) 01 2 1000 ;河北农 业 大学非 生命 学科和 新兴 学科科 研发 展基 金 21 年 度课题 00
( S0 0 3 2;保定 市哲学社会科 学规 划2 1 年度项 目 (0 1 23 ) F 2 100 ) 01 2 100 1
缓 ,不少地区粮食生产水平徘徊 不前 ,农 民人均收入增 长出 固有的制度缺 陷产 生了外部利润 ,作为一种全新 的制度 安排 农村土地股份合 作制 ,也是农户 响应外部利润 ,追 求外 现滑坡 。面对这一现实 ,土地流 转的实施成为提高农业 生产
— —
率 ,促 进农 业产业化经营 的重要途 径 。但一家一户 的土 地流 部利润 的结果 。 转 ,难 以形 成规模较大的综合开发 利用 ,形不成土地收 益的 最大化和农产 品综合竞争力 ,而通过 村集体行政行为进行 的
f 资灏 配置 l 。
河北省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创新探讨*
基 于鹿 泉 市铜 冶镇 土地股份合作制 的调查
◎刘 爽 刘 军 刘 玉锁
摘 要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是近年来在城郊、沿海等地 区富裕农村兴起 的一项新 的土地 流转制度 。本文 以河北省鹿泉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经济解释与分析

农 村 土 地 股份 合 作制 的经 济 解释 与分 析
陈成 ,吴群 ,万 丽平
( 南京农 业大学 公共管理学 院,江苏 南京 2 0 9 ) 1 0 5
摘
要 :研 究 了我 国农 村 土地 股 份 合 作 制 的 经 济 效 益 ,并 对 其 形 成 因 素进 行 比较 静 态 分 析 。 主 要
要 原 因。
关 键 词 :土 地 股 份 合 作 审 ;规 模 效 益 ; 土地 级 差 收 益 】
.
中 图 分 类 号 :F 0 . 4 3 12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l 7— lX ( 0 6 30 6—4 6 18 6 20 )0 -2 10
E o o c An l sso n o n -t c o e a i n S se i h la e c n mi a y i n La d J i ts o k Co p r t y t m t e Vilg o n
C ia hn )
Ab ta t sr c :T s p p r su is h c n mi b n f h t t e a d j itso k c o ea in s se a e t de t e e o o c e ei t a h ln on -tc o p rto y tm t
a tes se a ddf r nila db n f r i a n r h r n f a d on- tc p r n e y tm n i ee t n e ei aema r s s o ef migo n it o kc e — f al t n eo f t o l j s o
my d v lp n 。al c t n o d s r l t u t r ,rs ff r re ly n ,vl g o it u r e eo me t l a i f n u t i r c u e ik o a me mp o me t i a e s ce y g a — o o i a s l
农业股份合作制_体制创新的实践和探索

农业股份合作制_体制创新的实践和探索农业股份合作制是指在农村集体组织中发展起来的一种股份制企业,它是中国农村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实行新型农村经营体制的关键举措之一。
本文从“农业股份合作制_体制创新的实践和探索”的角度,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农业股份合作制的概念与确立农业股份合作制的概念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七十年代,在当时的农村集体经济中,出现了一批民间借贷组织,这些组织凭借小额资金的投入和资金的回收,逐渐形成了一个新型的农村金融体系。
这些组织的成功经验,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
在此基础上,1984年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在农村试行股份制的指示意见》,逐步将农村股份制推向全国。
二、农业股份合作制的发展现状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的农业股份合作制已经形成了以大型家禽和畜牧业、果蔬加工业、粮食及油料加工、农副产品销售、农用机械等为主的多元化产业体系。
目前,中国一些重点农业省份的村级经济组织中,已经有近60%以上的股份经济实体,其中,以浙江、江苏、湖南、福建等地的发展最为突出。
三、农业股份合作制的优缺点农业股份合作制作为一种新型的农村经营体制,具有以下几个优点:(1)提高了集体经济的效益和竞争力。
在集体土地流转时,通过股份经济方式,能够让土地流转后的经济利益更易获得,更加集中,有效促进了集体经济的增收。
(2)拓宽了农民的思路与视野,增强了经营的决策能力。
农业股份合作制,能够让农村集体组织变得更加企业化,这就需要农民更具商业理念,增强经营管理的能力。
(3)带动了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
通过股份经济方式,能够引进社会资本,激发农村的创业创新活力,推动农村经济的提质升级。
当然,在农业股份合作制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缺点。
比如,股份的权力、利益等分配问题常常会引起纷争,还有许多农民对股份经济的理解程度不足,等等。
四、农业股份合作制的未来展望农业股份合作制在解决“三农问题”、推动新型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未来也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农村土地流转中土地股份合作模式探讨——以浙江省嵊州市为例

参考 文献 : [] 1 项开来 , 徐旭忠 , 鹏 . 刘 新生代农 民工的城市筑 梦情结 [ ] J .今
日南 国 ,0 8 8 :3—6 . 2 0 ( )6 4
件成熟后 自己创业才能解决这一系列 问题 。谈到为什么不回
家 乡创 业时 , 他笑 着说 , 喜欢这个城市 , 我 在这个城市我 有使 不完 的力气 。
基金项 目: 教育部留学回国人 员科研启动基金 ( 编号 : 0 32 ; 2 94 ) 中国 0 矿业大学社会科 学基金 ( 编号 : 0 2 2 3 3 ) 2 9— 7 — 7 2 。 0 作者简介 : 胡 璐( 97 , , 1 8 一) 女 江西新余 人 , 硕士研 究生 , 事土地 从
利用与土地规划 方面的研究 。E—ma :uu 75 7 @13 tm。 i hl8 9 30 6 .o l
嵊州市土地流转是从 2 0世纪 8 O年代 初开始 出现 的, 经
( 接 第 52页 ) 上 8
已购房 , 由于来 深圳务工时 间较 短 , 现行政 策不能解决户籍 ,
医疗 等社会保 障也没有 , 但他有 一技之长 。他 认为 只有 等条
以实例介绍 了 3种模 式的操作流程 、 权属情况 和利益 分配方式 , 选取收人水平 、 风险安全 、 就业保 障、 生产效率 、 实现可 能性 5个因素 , 用层次分析法对 3种模式进行 比较分析 , 结果表 明合作社 +农户模式权重最高 , 值得推广发展 , 对提 高 农 村土地流转效益 、 发展农村 经济 、 促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 关键词 : 土地流转 ;股份合作 ; 模式 ;层次分析法 ; 江省 嵊州 市 浙
调查结果表明 , 新生代农 民工的创业动机十分 明确 , 他们 有 自己的思想 , 能用 自己所拥有的知识和学 到的技术 , 依靠 自 身的能力 , 理性地看待和处理 外 出务工 和创业过程 中的各种
农地股份合作制推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明确农地股份合作社 和村组织之 间权利界限 . 确立农地股份合作社 的 独立地位。 其次 , 完善农地 股份合作制 的“ 要 三会” 制度。 明确股东代表大会 、 监事会和董事会相应的权限和运作程序 . 允许各农地股份合作组 织制 定相应 的章程来 明确 治理结构 . 以保证股东 的知情权 、 决策权 和管理 权, 实现组织管理的民主化 和规范化 最后 , 建全股权运 行机制 。 股权 问题是农地股份合作制的核心 . 因 此在《 农地股份合作 制法》 . 定要明确股权 的设 定方式 . 配方法 中 一 分 及股权评估方式 , 并设立相应 的股权登记机构 . 在法律上规范股 东的 登记程序 , 确认股东的权利凭证 , 规范股东权利 的取得 与消灭程序 . 保 障股东的权利 . 地股权更具操作性 使农 23完善配套制度建设 . - 加强政策支持 方面 , 加强政 府在税收 、 信贷 、 技术等方 面的政策支持 , 地股 农 份合作组织的发展 .不仅单靠土地这一生产资料就 可以发展壮大 . 需 要资金与技术上的支持 . 大多数农户或者是集体经济组织 缺乏相 应的 资金及融资渠道 , 技术也 比较缺乏 , 生产 政府如果在税 收、 融资渠道及 技术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 一定会提高农村进行农地股份合作 制改革 的信心 . 并能够促进农 地股份合作制 的发展与壮大 方面 , 建立相应的风险保 障机制与社会保障机制。 在实践中 , 农 民及广大干部对其性质及作用认识不清 . 推行农地股份合作制 的地方 较少 . 而且股份合 作制引入 了股份运行 的机制 . 进了其生产 经营的 促 市场化 , 难免会 存在经 营风险 . 民 由于惧怕 风险承 担 . 不愿意 人 农 而
土地入股合作模式是什么

土地入股合作模式是什么土地入股合作模式是一种新型的利用土地的方法,是土地流转的方式之一,这套方法一出台也是引起大家的关注。
现在在农村很多地方,农民为了使自己的土地得到更大的利用,常会以土地入股模式合作。
土地入股合作模式,是一种新型的利用土地的方法,这套方法一出台也是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和热议。
那么,对于土地入股合作模式大家了解多少呢?土地入股合作模式出现的原因以及产生的影响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会为大家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
▲一、土地入股合作模式是什么土地入股,是指土地权利人将土地使用权和投资者的投资共同组成一个公司或经济实体。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处理社员私有土地的办法。
对社员入社的土地,根据其常年产量评定为若干股,作为交纳股份基金和取得土地分红的依据。
评定社员入社土地的产量,主要根据土地的质量和实际产量,以使每个社员的利益不受损害。
土地入股并没有改变土地私有制,但土地所有权已与使用权相分离,为进一步过渡到土地公有制奠定了基础。
▲二、出现的原因是什么在以往的土地流转中,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开发企业,一般采取给予农民一次性的货币补偿办法,其结果是通过“一锤子买卖”造就了农民的“一夜暴富”,这实质上是对农民生存发展权的买断和透支,并不符合农民的长远利益。
对农民而言,土地不仅承载着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的双重功能,还承载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
土地通过流转让开发商取得了承包经营权,虽然农民一时得了点甜头,但这意味着农民与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农村生活规律的剥离和割裂。
如果得到货币补偿的农民不善于投资和理财,不拥有自我就业、自我发展的能力,只是满足于打打麻将、混混日子,总有一天会坐吃山空、由富返贫,甚至于诱发严重的社会问题。
▲三、优势是什么土地入股让农民成了“产业股东”的做法,好就好在“双赢”上:既维护了开发企业的利益,避免了农地短期流转影响开发企业的投资热情,而农民成了股东,容易与开发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更利于规模农业的稳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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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产生原因解析摘要: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产生原因是一个十分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问题。
本文对其作了文献述评,探讨了土地股份合作制的理论本质,即分成制。
本文认为以农地非农用收入为主的社区型土地股份合作制的产生原因是集体成员权约束下不断增值的集体收入的第二次分配;以农地农用收入为主的社区型土地股份合作制的产生原因是规避市场风险,节约交易成本;农民自主组建的土地股份合作制的产生原因是分散风险,提供激励和甄别企业家才能。
关键词:土地股份合作制分成制产生原因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发轫于广东南海以来,在全国各地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
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条件的转变和国家发展战略地调整,土地股份合作制又一度成为理论界热烈讨论、实践界纷纷探索的热点问题。
然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为什么会产生?在相同的条件下为什么有些地方产生了土地股份合作制,而有些地方则没有?不同形式的土地股份合作制产生原因相同吗?如果不同,那分别是什么?这些带有源头性质的问题,理论界进行了大量研究,但还没有取得一致意见,矛盾分歧较大。
本文尝试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产生原因进行具体解释和分析。
本文结构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对已有文献做一个回顾和评述;第二部分是阐述土地股份合作制的理论本质;第三部分是对土地股份合作制的产生原因进行解析;第四部分是小结。
一、文献回顾和评述对于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产生原因和条件,已有的研究文献进行了多层次多视角的探索,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六种说法:(一)利润与矛盾说。
这是一种最普遍最宽泛的解释。
当外部利润凸显,原有的体制导致村庄内外面临许多矛盾,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制制度创新来协调和化解这些矛盾。
如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因征地补偿导致的村集体和农民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以及征地收益和集体经济收益在村集体与农民、农民与农民之间分配不均衡的矛盾;在家庭承包责任制下,人地合一的“凝固效应”与农业结构调整、农业规模经营、农村劳动力转移之间的矛盾以及小农经济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在农村城镇化、现代化过程中,土地分户承包、农民分散住居与村庄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之间的矛盾。
这些矛盾只有通过股份合作制的办法实现土地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的分离才能解决。
土地股份合作制既保留了家庭承包制的内核,又实现了相关主体对利润的追逐。
(二)合法规避法律说。
王小映认为,土地规模经营带来的规模经济收益不能彻底解释土地股份合作制的产生,农地转用过程中极高的土地增值收益才是诱致土地股份合作制产生的主要原因。
在既定的法律制度和管理体制下,集体经济组织要想实际取得农地转用中的土地增值收益,只有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制这种制度创新来合法规避国家土地征用的管制。
王小映认为现行的法律制度为集体经济组织这样做也提供了一定的依据,既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兴办乡镇企业或者以土地联营、人股的方式直接向地产市场供应集体建设用地。
(三)明晰产权与处理集体成员权说。
韩俊等认为由于社区集体经济处于缺乏“人格化”产权主体的模糊状态,所以社区型股份合作制变迁的动因在于明晰产权。
蒋省三等以广东南海为例认为土地股份合作制的产生是由于集体成员权问题。
在1992年前后,南海县政府为规避征地引发的矛盾,允许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土地进行“三区规划”后以土地进行招商引资。
这在当时与法律(老《土地管理法》)不相违背,没有遇到太大的政策阻力。
对南海地方政府来说,唯一要应对的是集体经济内每个农民的财产权利(最大的财产是土地),以及处理土地非农化后农民的集体成员权,南海于是做出了用集体土地股份制代替原来的农户分户承包制的制度安排。
(四)政府推动与干部利益说。
在土地股份合作制,特别是社区型土地股份合作制中,处处能看到政府推动和乡村干部组织的身影。
有学者指出,南海土地股份合作制是一个由上而下的组织过程,这一过程主要由政府主导,基本没有投票表决,农民无法表达自己意愿。
政府推动土地股份合作制是由于这种制度安排有助于缓解政府的制度危机,有助于实现政府的农村发展目标;乡村干部组织土地股份合作制有利于将农民组织起来并团结在乡村干部周围,增强乡村干部谈判的筹码,有利于实现乡村集体诸如计划生育、农业税费收取、公共物品供给等非经济目标。
(五)路径依赖与节约交易成本说。
当人地相对价格变化引发农地制度变革需求时,土地均分、收益大家分享的传统思想以及上世纪五十年代实行的农业社会主义初级社和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在城市中进行的企业股份制改革就构成了具有制度遗产性质的路径依赖,使得土地股份合作制进入了当事人的制度选择集。
同时,农地股份合作制将农民有效组织起来,节约了农民与乡村集体、政府直接打交道的成本,节约了交易费用。
(六)制度变迁综合说。
钱忠好等运用科斯的分析思路,综合众多学者的研究成果指出,农地股份合作制的制度创新源于当事人对外部利润的追逐以及由此形成的制度创新一致同意,而农地股份合作制制度规则的不完善又导致了该制度变迁模式的效率损失。
农地股份合作制的生成、发展或衰败源于外部利润和效率损失之间的对比。
以上各种关于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产生原因的观点都不乏深刻性,但由于土地股份合作制本身及产生条件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和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特殊性,使得以上观点又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片面深刻性”的问题。
比如利润与矛盾说难以解释全国其它面临同样外部利润和矛盾的地区为什么没有产生土地股份合作制;合法规避法律说不同的学者也有不同的理解,如蒋省三等指出,南海的做法在产生之初与当时的法律并不相违背,但新的《土地管理法》颁布后,南海的做法面临无法逾越的法律障碍。
农民为了生存和发展,就出现了“以假乱真”、“无证用地”的应对办法避开同法律的正面冲突;对于明晰产权说,傅展认为农村社区土地股份合作制主要是解决社区集体经济成员的“第二次分配”问题,而不是明晰产权。
另外,明晰产权似乎是结果,而不是原因。
处理集体成员权说和利润与矛盾说一样,也难以解释其他地区在处理集体成员权时为什么没有出现土地股份合作制;政府推动与干部利益说的问题在于乡村集体为什么不通过“两田制”或“返租”的形式来实现土地的集中和统一规划呢?因为那样的交易成本较小;路径依赖说如果能够解释土地股份合作制的产生,那也仅仅是一种辅助次要的原因。
节约交易成本说的解释太宽泛;制度变迁综合说虽然较有解释力,但缺乏针对性,因为其他组织的产生发展也都可以用它来解释。
以上各种观点还有一个问题是大部分以社区型土地股份合作制为研究对象,在社区型土地股份合作制中,又以广东、江苏、浙江等沿海发达地区诸多。
对于其他地区、其他形式的土地股份合作制(如农民自主组建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以个人或合作组织的名义将土地入股企业等)的产生原因研究较少。
而从文献搜索的情况来看,有关后者的文献也较少,即使有,大多论述也比较宽泛,信息量缺乏,给文献研究带来一定难度。
那么土地股份合作制的产生原因倒底是什么呢?不同形式的土地股份合作制的产生原因是否不一样?这些问题我们尝试从经济学理论中去寻求答案。
二、土地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的理论本质无论是社区型土地股份合作制、农民自主组建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还是农民以个人或合作社的名义将土地入股企业,理论本质上,土地股份合作制(股份制)就是一种分成制,即两个或更多当事人为生产出某种相互同意的产出而把私有资源组合在一起,然后合约当事人根据他们所放弃的生产资源来约定一个共同所接受的报酬比例,据此来分享实际的产出。
分成制自亚当,斯密以来就被经济学家们广泛关注,对于他的产生原因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一般来说,有以下四种假说:(一)交易成本与风险规避假说。
这是由张五常提出来的。
一般来说,分成合约比定额租约和工资合约的交易成本都要高,但是由于生产中面临自然(农业生产中自然风险更甚)、市场等风险,而人们又更偏好分散一些风险,而不是一点风险也不分散,因此,只要较高的交易成本至少可由分散风险所带来的收益予以补偿,人们就选择分成合约,而不是选择定额租约或工资合约。
(二)分散风险与提供激励假说。
这是由斯蒂格利茨提出来的。
他认为,在监督努力程度(劳动供给)费用太高的情况下,分成制是一种既可以用来分担风险,又可以用来提供激励的制度性协议。
分成制表示一种折衷:当租赁契约(在没有完全破产的情况下)提供充分激励时(因为个人保留了其全部边际产品价值),则不再分担风险;另一方面,工资契约将全部风险转嫁给承担风险处于最佳地位的地主,但不提供任何激励。
为了确保劳动者不开小差,地主还必须花费财力来监督劳动者。
所以,在地主必须能够从其土地中获得一个特定价值的期望租金约束下,分成制契约通常被描述为使劳动者福利最大化。
(三)交易费用假说。
这是巴泽尔提出来的。
他认为风险厌恶并不能令人满意的解释分成合约。
对风险的态度只是一个嗜好问题。
在交易费用为零的世界里,分成制本身并不是分担风险的好办法。
在现实中,交易是有费用的,所有的合约形式都是有成本的。
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分成合约不是因为,至少不仅仅是因为风险的影响,而是因为交易费用的某些性质。
外界环境和要素属性的变化因交易费用的改变而导致不同合约的选择。
假如土地均质而劳动不均质,那么固定租赁合约的交易费用最低。
假如劳动力均质而土地不均质,那么工资合约的交易费用最低;当市场工资相对于土地租金上升时,合约形式就将由工资合约转向固定租金合约(可能首先转向分成合约);信息问题是交易费用的核心,如对于从外地移民来的地主不甚了解的新佃农,地主倾向于固定租约,而对于十分了解的老佃农,地主可能倾向于工资或分成合约。
(四)企业家才能假说。
这是hallagan提出来的。
他认为对租赁合约的使用并不依赖于有关地主和佃农对风险承受能力的相对偏好这一假设,而是与信息甑别有关。
地主知道市场上有高、中、低三类具有企业家才能禀赋的工人,但是不能进行具体的区别,即使能够进行区别,但是由于监督成本(契约执行成本)和计量成本特别高昂,具有中高企业家才能禀赋的工人将没有激励去履行。
在这种情况下,地主提供工资、租赁和分成三种合约进行甑别,那么企业家才能禀赋低的工人会选择工资合约,企业家才能禀赋高的工人会选择租赁合约,而企业家才能禀赋处于中等的工人会选择分成合约。
以上四种假说从不同角度说明了分成制产生的原因。
由于土地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的理论本质就是分成制,因此,下面我们在其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案例,依据这四种假说对我国土地股份合作制的产生原因进行具体的解析。
三、我国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产生原因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由于入股的主体、方式、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很多种形式,但这里为了分析的简洁,主要分析社区型土地股份合作制和农民自主组建的土地股份合作制两种。
社区型土地股份合作制是指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农户以承包的土地入股,使实物土地集中于村或组而形成的土地股份合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