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组织部党员分类管理积分制考核细则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广大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头脑,增强党员信心,增进党员自觉,鼓舞党员斗志。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满怀激情地投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二、基本原则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由机关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离退休党支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符合离退休党员管理实际需要的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三、积分内容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履职分、加分、扣分构成(即党员年度积分=基础分+合计履职分+加分项得分-合计扣分)。
(一)基础分。
每年度为80分。
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
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内容,科学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
基础分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年度积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积分。
(二)履职分。
每年度为20分。
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承诺践诺,在工作、学习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按照机关工作实际,结合岗位职责,根据目标任务科学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
履职积分是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量化,履职分实行年度计分制,完成岗位职责任务,计一定分值。
机关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本支部落实《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作进一步充实和细化,但充实和细化内容须报机关党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2022党员积分实施方案

2022党员积分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党员在工作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提高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党的相关要求,制定了2022年党员积分实施方案。
一、积分获取范围。
1.党员在本单位工作表现优秀,无违纪违法行为,可获得积分奖励;2.党员在社会公益活动中积极参与,表现突出,可获得积分奖励;3.党员在学习培训、调研考察等活动中取得成绩,可获得积分奖励;4.党员在党组织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可获得积分奖励。
二、积分使用范围。
1.积分可用于党员评先评优、晋升提拔等方面的参考;2.积分可用于党员奖励、表彰等方面的依据;3.积分可用于党员参加培训、学习等方面的加分;4.积分可用于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的加分。
三、积分管理机制。
1.建立党员积分档案,记录党员的积分获取情况;2.定期对党员的积分进行审核和清零,确保积分的公平公正;3.党员积分管理工作由党组织负责,党组织书记对党员积分管理负总责;4.对于违纪违法的党员,将取消其在积分管理方面的权利。
四、积分奖惩机制。
1.对于积分突出的党员,可给予表彰奖励;2.对于积分低于标准的党员,可给予提醒警告;3.对于积分严重不达标的党员,可给予相应的惩处措施;4.对于积分造假的党员,将取消其积分资格。
五、积分实施效果。
1.激励党员积极向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提高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工作落实;3.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凝聚党心;4.促进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推动党的事业发展。
六、总结。
党员积分实施方案的出台,将对党员队伍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希望全体党员能够认真执行该方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的贡献!。
党员评星定级积分制管理

党员评星定级积分制管理随着党员队伍的不断壮大,如何精细化管理和评价党员队伍的质量和表现已经成为组织工作的一大难点。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思想,更好地推进党的建设和使党员充分发挥其作用,可以考虑引入党员评星定级积分制的管理方式。
党员评星定级积分制的管理方式从整体和个体两个层面进行考核。
在整体层面,可以从党支部、党委等层面进行考核,包括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工作业绩等方面。
在个体层面,则可以从党员的基本条件、发展表现、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党员评星定级积分制的管理方式首先需要建立统一的评价指标和体系。
评价指标应该具有科学性、准确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
考核内容涉及的范畴应该包括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工作业绩等方面,同时评价指标应该注重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
在具体操作中,可以模拟出不同得分的场景,通过实际模拟来判定不同情况下的得分情况,在实际工作中操作更准确。
通过这种管理方式,党员将被评级和评星。
党员可以被评为三星、四星和五星等级。
在考核中,不同的评价指标会有不同的权重,每个指标都会被赋予不同的分值,这些分值的累加将作为党员最终的分数。
各个党员的得分可以排出一个党员得分榜,这样可以更公正、更精准、更全面地反映党员队伍的质量和表现。
在具体操作中,可以根据不同等级,为党员提供不同程度的培训、交流机会和管理,以便让党员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积极参与组织活动,推动组织扎实工作。
同时,这种管理方式还可以鼓励党员发扬优点、避免缺点,以达到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组织、服务社会的目的。
总之,党员评星定级积分制的管理方式是一种改进党员评价与管理的新途径。
它可以更全面、更准确地评估党员的表现和管理效果,促进党员更好的发挥其作用,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推动更好的工作开展。
党员评星定级积分制的管理方式并不仅仅是一个新的打分系统,更是一个能够提高党员自身素质和组织工作效率的管理方法。
在推行此管理方式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考核方式应该是公开透明的。
2022年党员量化积分考核细则范文

2022年党员量化积分考核细则范文2022年党员量化积分考核细则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党开展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我单位制定《2022年党员量化积分考核细则》,旨在规范党员的行为,激励党员健康成长,优化单位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业绩。
第一章综述一、量化积分的意义量化积分是评价党员工作业绩和能力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也是激励和约束党员行为的有效手段。
通过对党员的表现进行量化评分,既可以发现和纠正不足,又可以表扬和激励优秀党员,有利于形成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工作作风,使党员队伍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量化积分的内容党员的量化积分主要包括组织关系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参与度、工作业绩、个人评价、考核结果等方面。
其中,组织关系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是量化积分的基础,工作业绩和组织参与度是衡量党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指标,个人评价和考核结果则是对党员表现的总结和归纳。
三、积分计算方法1、积分基础分:按照党员身份、党龄、职务等情况给予基础分。
2、积分工作额外分:根据党员在工作中的表现和业绩给予相应的额外分。
3、积分活动额外分:参与组织集体活动、社会公益事业等,给予相应的额外分。
4、积分缺考扣分:未参加组织安排的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大会等活动扣除相应积分。
5、积分违纪扣分:党员因纪律行为违规或组织关系失去,扣除相应积分。
第二章具体要求一、组织关系管理1、按时交纳党费,未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每次扣2分。
2、不准时参加组织安排的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大会等活动每次扣10分。
3、入党满1年以内的党员要按时完成组织交给的“一年级学习计划”,每项学习任务的未完成扣除5分。
4、入党满3年以内的党员要按时完成组织交付的“三年级学习计划”,每项学习任务的未完成扣除5分。
二、思想政治教育1、按时完成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组织安排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习任务。
未完成每项任务扣除5分。
2、在思想政治教育学习和工作中表现优良,受到肯定和表扬的每项加10分(每次加分上限为20分)。
在职党员学分制考核与积分制管理考评细则

查阅会议签到或相关记录,每次计0.5分,未参加的不得分;其中,未参加又未请假的,每次在积分中倒扣1分。
科学发展观
1
查阅会议记录或读书笔记,按要求学习的计1分;学习但未作笔记的计0.5分;未学习的不得分。
十七大党章
1
查阅会议记录或读书笔记,按要求学习的计1分;学习但未作笔记的计0.5分;未学习的不得分。
业务工作和上级检查情况
2.5
业务工作无差错的,计2.5分;有差错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酌情计1.5-0分;未通过上级检查,或出现差错引发不良后果的,在积分中倒扣2分。在上级检查中获得好评或满分的,加1分。
纪
律
15分
党的纪律
6分
执行民主集中制
1
认真执行的,计1分;有违反的不得分;其中,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的视情节在积分中倒扣3~0.5分。
2
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计2分;未能按要求完成的,酌情扣分,其中,非客观原因的不得分;受到上级表扬的加1分。
创
新
创
效
10分
专业论文
2.5
结合岗位或工作实际,发表专业论文于省级以上报刊杂志或在省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计2.5分;无,不得分。其中,获奖的按一、二、三等奖加6、4、2分,被SCI收录的加10分。团队项目的,按第一、二、三、四、五作者100%、90%、80%、70%、60%计分。
1
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等涉医各法律法规的,计1分;触犯的,视情计0.5~0分;被行政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的,在积分中倒扣1分;被司法机关处理的,在积分中倒扣2分。
活动成果
5
参加结对帮扶:每次计3分;参加捐献活动:每次计3分;自主开展活动:每次计5分;其中,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的分别加1.5、1.5、2分。参加支部组织的知识竞赛,每次5分,每上升一个层级递加2分;其中,获奖的,按获奖层次再递加9、7、5分。参加组织活动,每次(项)计2.5分。
2022年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

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内容应该是关于江西省党的建设和发展的具体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方面: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念和方针。
坚持党的全面治理能力建设,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党风廉政监督体系。
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加快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和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保持党中央导向,坚决服从党中央决策部署。
这些只是参考,具体内容取决于党代会的具体议程和决议。
街道社区党员分类管理和积分考评做法

街道社区党员分类管理和
积分考评做法
(一)分类施策,精准发力。
制定了《xx街道社区党员分类管理和积分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对党员分类管理指标、考评分值标准、考评要求程序、阶段任务安排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将街道社区党员分成五大类,按逐个社区建立了党员信息管理台账,探索推行了“五化”管理模式,(即:社区党员“服务化”、在职党员“监督化”、流动党员“跟踪化”、自由党员“岗位化”、老龄党员“传承化”),提高了党员管理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激发了党员服务奉献的热情。
(二)量化积分,奖惩结合。
制定了5类要求各不相同而分值相同的基础积分,实行突出贡献加分、违约违规扣分和底线管理相结合(即:对社区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原有的积分上增加10分;对履行党员义务不到位的在原有的积分上扣除10分;对严重违反党内制度的党员实行一票否决,列为不合格党员),让党员积分考评既有“惊喜处”又有“警戒线”。
同时,按照“党员擅长、社区需要”原则,在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关爱帮扶活动、公益风尚等个性分值方面进一步细化了要求和分值,激励党员在为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上多动脑筋、多出招儿。
(三)督促考核,提质增效。
旗委组织部将开展街道社区党员分类管理和积分考评列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建立了定期
调度、不定期督导机制,组织召开了1次座谈会、听取了1次工作汇报、进行了1次入户走访,详细了解工作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党组织提出了整改要求要;街道党工委建立了工作例会制度,听取了社区党组织党员分类管理和积分考评工作汇报2次,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提升分类管理和积分考评工作质量。
“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办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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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评内容 二、参与规定动作积分考评管理 三、考评结果
一、考评内容
总的原则:“量化标准、简便有效、贯穿全程”。分为“参与规
定动作积分”和“民主评议积分”两部分,按7:3的比例加权确定。 参加专题学习 30分
5 15
党 课 活 动 组 织 生 活 会 民 主 评 议 立 足 岗 位 做 贡 献
1、党员领导干部按要求到党建工作联系点讲党课。 参加党支部的党课活 2、党支部书记按要求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 动 3、普通党员积极参加党支部党课活动,认真听讲。 1、积极参加党支部的“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 参加党支部专题组织 生活会 2、进行深刻党性分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支部 班子工作、作风进行评议。 参加党支部全体党员 1、积极参加党支部党员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会议的民主评议党员 活动 2、自我评价及对其他党员同志评价认真负责,客观公正。 1、勇于挂牌上岗、承诺践诺,踏实肯干、尽职尽责,在各类急、 难、险、重、新工作任务中身先士卒,起带头表率作用。 2、积极投身“员工四大行动”,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党建等方 面做出突出业绩。 3、开拓市场,争取重要项目;工作创新,产生巨大效益;表现 突出,获得上级表彰等等;为集团弯道超车助力。 100 5 20 15 5 15 10 5 20 15 15
支部委员的加权平均分作为党员各分项考评分;
定期公示,公示期间党员有异议的可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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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评结果
党支部将党员参与规定动作评分和民主评议得分汇总形成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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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组织部党员分类管理积分制考核细则
(试行)
根据《党章》及相关规定,结合区委组织部工作实际,特制定党员分类管理积分制考核细则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细则考核对象为区委组织部全体党员(包括帮助工作人员)。
二、党员分类
根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岗位,将区委组织部全体党员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领导班子成员为A类,科级领导干部为B类,普通党员为C 类,退休党员为D类。
三、积分分类
(一)共项积分(100分)
主要反映党员遵纪守法、履行基本义务等方面的情况。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章和法律法规,服从组织安排,执行党的决定,遵守党的章程,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10分)。
有违反情况的,扣10分;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制度与自律相结合,明确办事程序、规范自身行为(10分)。
有不严格落实,违反相关规定的,扣10分;
3.按时参加党组织“三会一课”及其他党内活动(20分)。
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
4.按时足额缴纳党费(20分)。
不按标准或不按时交纳的,出现一次扣5分;
5.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情趣健康、生活乐观,远离黄赌徒(10分)。
如有不良反映,经核查核实后,扣10分;
6.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10分)。
如有服务态度恶劣经查实的,出现一次扣2分;
7.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严格遵守《云南省组工干部“十必须、十不准”》(20分)。
违反一条扣2分;
(二)分类积分(100分)
主要反映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等方面的情况。
A类党员积分
1.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相互配合,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制度(20分)。
不执行的一次扣5分;
2.对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安排落实,不推诿、扯皮(20分)。
工作推进不力、敷衍了事,对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一次扣20分;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统筹安排部署分管工作(20分);
分管工作出现严重失误受到区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一次扣
5分;
4.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参加讲党课等党内学习教育活动(20分)。
不落实的扣20分;
5.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会议、培训、学习、志愿服务、文体宣传活动及扶贫等)(10分)。
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6.如实申报个人婚姻、房产、投资、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重大事项(10分)。
隐瞒不报的,扣10分。
B类党员积分
1.严格按照科室岗位职责和分工,制定本科室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完成分管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20分)。
未及时完成一次扣5分;
2.工作认真负责,统筹协调科室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按时、有序推进(20分)。
工作统筹协调不及时、推动不力,影响进度的,一次扣5分;
3.积极配合各科室完成部内各项工作任务,不推诿扯皮,不相互推脱(10分)。
出现推诿扯皮、不配合工作的一次扣2分;
4.每个月至少撰写1篇信息及1篇网评文章(20分)。
未完成的一次扣2分;
5.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会议、培训、学习、志愿服务、文体宣传活动及扶贫等(10分),无故缺席
一次扣1分;
6.如实申报个人婚姻、房产、投资、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重大事项(10分)。
隐瞒不报的,扣10分。
7.严格遵守部内各项规章制度(10分)。
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不执行请销假制度等,一次扣1分;
C类党员积分
1.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业务工作(20分)。
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一次扣5分;
2.工作认真负责,服从领导统一安排调度(20分)。
不服从安排,推诿扯皮、相互推脱的,一次扣5分;
3.按时保质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20分)。
推动不力,出现拖延、失误的,一次扣5分;
4.每个月至少撰写1篇信息及2篇网评文章(20分)。
未完成的一次扣2分;
5.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会议、培训、学习、志愿服务、文体宣传活动及扶贫等(10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6.严格遵守部内各项规章制度(10分)。
无故迟到早退或不执行请销假制度的一次扣1分。
D类党员积分
1.在情况允许时,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20分)。
无故不参加一次扣5分;
2.在情况允许时,每年至少通过口头、电话等形式向党
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生活学习思想动态(20分)。
不汇报的扣20分;
3.支持单位各项工作,有问题及时反馈给单位,不无理上访、越级上访(20分)。
出现无理上访、越级上访的扣20分;
4.在情况允许时,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志愿者服务、共驻共建、环境保护、文化建设等社会性活动(20分)。
无故不参加的一次扣5分;
5.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热心帮扶困难群体,有组织的参加助困、助学、助残等慈善活动(20分)。
无故不参加的一次扣5分。
(三)加分项1.党员或党员家庭受到区属各部门表彰的每次计2分;受到区委、区政府及市级各部门表彰的每次计3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及省级各部门表彰的每次计5分;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及相当于省级表彰的每次计10分。
参加各级团体活动的,获得一等奖的参赛人员每人加5分,获得二等奖的参赛人员每人加3分,获得三等奖的参赛人员每人加2分。
同一奖项按最高标准计分,不重复计分。
2.党建工作新闻、信息被《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和中组部《组工信息》、《组工通讯》、《党建研究》采用刊发的,1篇(条)加10分;被《中国组织人事报》、《云南日报》、《云岭先锋》杂志、《云南组工信息》、《云南组工
通讯》、云南党建手机报等刊发的,1篇(条)加5分;被《昆明组工信息》、昆明组工微信、《昆明党建》采用的,1篇(条)加3分;党建工作新闻、信息、评论文章被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求是理论网、央广网、央视网、凤凰网等全国重点网站采用的,1篇(条)加2分。
3.课题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得到中组部刊发或转发的,每篇加10分,得到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刊发或转发的,每篇加5分,得到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刊发或转发的(不含),每篇加3分。
4.积极向党组织或单位提出合理性建议被采用的一次加2分;
5.参与社会公益性事业,参加助困、助残、助学等慈善活动的每次加2分;
6.其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支委会研究酌情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
(四)一票否决
1.本年度受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的;
2.本年度有犯罪行为的;
3.本年度受到党政纪律严重处分的;
4.六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的;
5.参加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
6.本人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