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浦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档案
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

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9.29•【字号】•【施行日期】2022.12.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2022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共法律服务提供第三章公共法律服务保障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和规范公共法律服务,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公共法律服务,是指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的法律服务需求而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设施、服务产品、服务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服务,包括政府提供、社会参与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以及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多元化专业化公共法律服务。
第三条公共法律服务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以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为目标,遵循公共性、均等性、便利性、可持续性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法治建设、公共服务等相关专项规划,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法治建设目标相适应。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本区域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管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及相关工作。
法律从业者的诚信文件

法律从业者的诚信文件一、前言诚信是法律从业者的基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为了提高法律从业者的职业道德素质,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建设,我们特制定本文件,以期为法律从业者提供明确的诚信标准和行为规范。
二、诚信原则1. 遵纪守法:法律从业者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法律尊严,保证法律正确实施。
2. 公正中立:法律从业者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保持公正中立,不得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3. 诚信为本:法律从业者应诚实守信,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不得提供虚假证据,确保法律服务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 保密原则:法律从业者应对当事人提供的隐私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第三方。
5. 勤勉尽责:法律从业者应认真履行法律职责,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诚信行为规范1. 严格履行合同:法律从业者应与当事人签订明确、合法的委托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
2. 及时沟通:法律从业者应与当事人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告知案件进展情况,解答当事人疑问。
3. 专业素养:法律从业者应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专业、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4. 尊重同行:法律从业者应尊重同行,不得恶意贬低、诽谤他人,共同维护法律服务行业的良好形象。
5. 继续教育:法律从业者应不断研究新知识、新技能,提高自身职业道德素质,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
四、诚信监督与惩罚机制1. 行业自律:法律从业者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接受行业组织的监督。
2. 投诉处理:对违反诚信原则的法律从业者,行业组织应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并给予相应处罚。
3. 惩罚措施:违反诚信原则的法律从业者将面临警告、暂停执业、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等处罚。
4. 公开曝光:对严重违反诚信原则的法律从业者,行业组织可将其不良记录公开曝光,以警示他人。
五、总结诚信是法律从业者的生命线,只有遵循诚信原则,才能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表

申请人姓名
执业证号
申请人情况
性别
年龄
族民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业专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
居所地址
执业机构
电话编邮
何时执业
执业方式
参加培训情况
在本所年度考核结果
上年度考评结果
申请人年度执业情况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家
见证
件
诉讼代理
民事诉讼代理
件
解答法律咨询
人次
经济诉讼代理
件
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份
负责人:审查机关(章)年月日
登记机关考核意见
日年月负责人:登记机关(章)
考核结果
经办人:(注:如暂缓请注明原因和整改要求)
备注
说明
此表填报一式二份。申请人通过年度考核后,此表并入申请人原执业登记档案,分别存登记机关和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司法局。
行政诉讼代理
件
提供法律援助
件
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件
其他业务
件
主持调解纠纷
件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协助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工作日
协助办理公证
件
年度业务收费总额
万元
申奖请惩人情年况度
受过何种奖励
事由
受过何种行政处罚
事由
受过何种所内处分
事由
申请人有无右列情形
1.违反执业纪律或有关管理规定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本所查处(事由)
2.有犯罪嫌疑正被公安机关或司法机构立案查处(事由)
3.采用弄虚作假手段企图骗取通过年度执业考评
4.因患病或其他原因已连续停止执业6个月(事由)
5.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办法(试行)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8.10.26•【字号】苏司通〔2018〕44号•【施行日期】2018.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办法(试行)苏司通〔2018〕44号各设区市司法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司法局:《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办法(试行)》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司法厅2018年10月26日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参加考试对象与条件第三章考试内容与方式第四章违纪处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工作,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以下简称执业核准考试),由江苏省司法厅统一组织。
第三条组织实施执业核准考试的总体要求是:科学、规范、严格、公平、公正。
第二章参加考试对象与条件第四条在江苏省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的,应当参加执业核准考试,且成绩合格。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曾经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的人员除外。
第五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一)具有江苏省户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四)品行良好;(五)身体健康。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一)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公职的;(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四)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办法》的通知(苏司规字〔2023〕3号)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办法》的通知(苏司规字〔2023〕3号)
无
【期刊名称】《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24()2
【摘要】各设区市司法局:《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办法》已经省司法厅第27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12月25日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工作,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总页数】2页(P21-22)
【作者】无
【作者单位】江苏省司法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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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闸口街道社区工作者招聘笔试题库及答案解析

2023年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闸口街道社区工作者招聘笔试题库及答案解析毕业院校: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考场:__________ 考号:__________一、选择题1.当所有延长结案时间的努力都无效时,有些服务对象会表现得无精打采、失落而无助,对结束关系充满焦虑。
这种负面反应属于()。
A、倒退B、讨价还价C、否认D、忧郁答案:D解析:社会工作中,终止关系可能给服务对象带来“分离焦虑”等感受。
其中,忧郁表现为当所有延长结案时间的努力都无效时,有些服务对象会表现得无精打采、失落而无助,对结束专业关系充满焦虑。
故选D。
2.“留守儿童之家”的社会工作者发现留守儿童的问题存在共性,表现为:父母忙于工作很少与孩子联系,留守儿童缺乏家庭教育,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容易成为坏人的侵害对象。
鉴于此,社会工作者写了《留守儿童的问题与需要》、《增加留守儿童服务机构,增设留守儿童自我保护教育课程》的两份提案,通过H省的人大代表提交到省人民代表大会上。
在上述活动中,社会工作者采用了()服务。
A、支持性B、保护性C、补充性D、替代性答案:C解析:儿童社会工作的类型主要包括:①支持性儿童福利服务;②补充性儿童福利服务;③替代性儿童福利服务;④儿童保护服务。
其中,补充性儿童福利服务的对象是父母亲职能力不足的儿童及其家庭,内容主要包括:①为经济困难家庭连接资源,为儿童提供经济补助;②为时间和精力不足的父母提供托育服务;③为新生儿及其父母提供健康育儿资讯和技能培训服务。
这类服务的目的是通过弥补父母亲职能力的不足,改善父母的亲职状况,以满足儿童成长的需要。
题中,社会工作者针对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写了两份提案,采用了补充性儿童福利服务。
故选C。
3.文化是()。
A、物质产品B、精神产品C、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互动的结果D、所有物质产品与非物质产品的总和答案:D解析:文化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人类创造物的总称,包括物质技术、社会规范和精神体系,是所有物质产品和非物质产品的总和。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和仲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和仲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07•【字号】淮政发[2011]54号•【施行日期】2011.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和仲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淮政发〔2011〕5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近年来,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以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主线,大力推进仲裁制度,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成绩显著。
为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2008-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10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和2010年度仲裁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为构建全面小康和谐淮安作出更大的贡献。
淮安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三月七日附件:全市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和仲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2008-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一)先进集体(30个)金湖县人民政府涟水县人民政府淮阴区人民政府清河区人民政府洪泽县人民政府盱眙县人民政府楚州区人民政府清浦区人民政府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税局市安监局市水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烟草局市规划局市农委市民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城管局市国税局市司法局市人口计生委淮安工商局淮安质监局(二)先进个人(22名)黄锦国孙锡广钟礼斌阚真平吴波刘长建王婉丽张在明金富成杨善文王文龙冯建民顾为权孔令林周利唐婷朱建国贺庆莉周朝灿吕春鸣马文晶张莹二、2010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一)先进集体(20个)金湖县政府法制办涟水县政府法制办清河区政府法制办淮阴区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法制处市城管局政策法规处市审计局法规处市司法局政策法规处市经信委政策法规处市统计局法规处市国税局政策法规处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市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市物价局政策法规处淮安工商局法制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政策法规处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市地税局政策法规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法规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规处(二)先进个人(24名)耿志高王学勤王东梅林平陈正红殷慧姝张淮蓉钱鹏赵东兵王士刚冯娟成貌张欢胡玲君陆璐丁海文徐华盛曹晓红冯祥文杨长峰朱元明朱安徽万福庆葛振东三、2010年度仲裁工作先进个人(10名)宋延安金科孙大权管丽萍张潇刘祖仁吴政霖潘虹高凤彩唐卫东。
附答案基层法律服务题库

附答案基层法律服务题库基层法律服务所是按照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合伙人等不同主体形式经核准登记的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基层法律服务所未能在开业后满三个月内开展业务活动,或者开业后停止业务活动满六个月,应视为自行停办,由住所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请原核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基层法律服务所设有一个主任,根据需要可以设副主任。
主任除应具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外,还应当有二年以上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或者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经历。
辅助工作人员的聘用、变更情况,应当报县级备案。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年度检查,于每年12月31日前组织进行。
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对其执业活动的检查、监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定期考核、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各项管理制度。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持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出具的介绍信、当事人的委托书,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收集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证据材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查阅有关的案卷或者庭审材料。
如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离、辞职或被辞退、开除,应当由基层法律服务所注销其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财务管理,原则上实行自收自支、独立核算。
设立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具备有三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收回其《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管理办法》。
应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维护其合法权利,保障其在应聘期间的劳动报酬、保险和福利待遇。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收费属于重要的中介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或自主定价。
设立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具备有规范的名称和章程、三名以上符合XXX规定条件、能够专职从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的执照以及固定的执业场所和必要的开办资金。
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建立所务会议制度,由本所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行使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法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审议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审议年度预决算报告和重大财务开支项目、审议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辅助工作人员的奖励和处分以及其他需要提交审议的重要事项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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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浦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档案填报单位:清浦区司法局
姓名性
别
出生
年月
民
族
政治
面貌
执业证号
专(兼)
职情况
初始
执业
时间
所在法律服务所
受表彰情况违规违纪记录
受表彰名称
受表彰
时间
表彰单位主要事由处理结果处理单位
杜明男70.11 汉31010011163092 专00年纵横法律服务所
梁吉荣女74.10 汉31010012163083 专00年纵横法律服务所
丁红女77.11 汉31010102100470 专09年纵横法律服务所
王智泉男62.12 汉31010041163107 专06年劳动法律服务所31010厉海男54.03 汉31010041163106 专06年劳动法律服务所
蔡康明男87.09 汉31010041163131 专08年劳动法律服务所
郭永军男66.10 汉31010011163049 专91年闸口法律服务所
戴光顺男59.08 汉31010011163050 专91年闸口法律服务所
周士荣男75.10 汉31010011164033 专99年闸口法律服务所
罗浩男82.10 汉31010011100466 专09年闸口法律服务所
赵开荣男45.12 汉31010011163041 专89年浦楼法律服务所十佳法律服
务工作者
2011年
2月
市司法局
朱锦华男67.08 汉31010011163043 专96年浦楼法律服务所龚运才男55.10 汉31010011163042 专89年浦楼法律服务所姜忠文男52.07 汉31010011163071 专01年浦楼法律服务所陈正男45.09 汉31010011163047 专90年浦楼法律服务所金淮阴女51.10 汉31010011163085 专00年浦楼法律服务所骆东山男64.11 汉3101010100648 专09年浦楼法律服务所
淮安市清浦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档案填报单位:清浦区司法局
姓名性
别
出生
年月
民
族
政治
面貌
执业证号
专
(兼)
职情
况
初始
执业
时间
所在法律服务所
受表彰情况违规违纪记录
受表彰名称
受表彰
时间
表彰单位主要事由处理结果处理单位
常宝珠男53.03 汉31010011163074 专01年浦楼法律服务所
严万美男58.11 汉31010011163052 专88年清安法律服务所十佳法律服
务工作者
2011年
2月
市司法局
张绍洲男60.02 汉31010011163010 专90年清安法律服务所周红女74.02 汉31010012163053 专92年清安法律服务所肖玉宝男63.04 汉31010011163080 专98年清安法律服务所张雾男71.09 汉31010011163087 专00年清安法律服务所付建国男75.09 汉31010011163081 专99年清安法律服务所方梅珍女75.02 汉31010012163031 专99年清安法律服务所郑明松男78.10 汉31010011163030 专97年城南法律服务所陈荣华女73.06 汉31010012163046 专00年城南法律服务所
王明通男75.07 汉31010011166140 专00年城南法律服务所十佳法律援
助案件
2011年
2月
市司法局
张欧男76.10 汉31010011163072 专00年城南法律服务所十佳法律援
助案件
2011年
2月
市司法局
郑蓉华男73.04 汉31010011263084 专00年城南法律服务所张艳女77.01 汉31010012263091 专00年城南法律服务所黄亚明男64.10 汉31010011163134 专09年城南法律服务所张在勇男61.11 汉31010011163073 专87年武墩法律服务所
卜建伟男76.03 汉党31010011163058 专99年武墩法律服务所
淮安市清浦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档案填报单位:清浦区司法局
姓名性
别
出生
年月
民
族
政治
面貌
执业证号
专(兼)
职情况
初始
执业
时间
所在法律服务所
受表彰情况违规违纪记录
受表彰名称
受表彰
时间
表彰单位主要事由处理结果处理单位
房登峰男63.04 汉31010011163069 专95年和平法律服务所章桂芳女65.08 汉31010012163070 专95年和平法律服务所王大伦男51.03 汉31010011163063 专89年黄码法律服务所左干前男79.03 汉31010011163064 专98年黄码法律服务所曹根荣男58.10 汉31010011163075 专98年黄码法律服务所吴玉娟女73.08 汉31010012163003 专03年黄码法律服务所褚培男62.07 汉31010011163060 专88年盐河法律服务所余丽英女75.11 汉31010012163062 专91年盐河法律服务所杜为明男70.12 汉31010011163061 专89年盐河法律服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