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政策讲解 中央国家机关房改办..
北京市住房补贴文件(2003)京房改办078号

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以下简称《方案》)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0]36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房改售房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0]130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发放购房补贴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2]20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政策衔接,协调推进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面积核定、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含离退休职工,下同)住房补贴计发和住房补贴发放过程中的纪律规定等问题通知如下:••••一、无房、住房未达标职工的界定••••(一)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的职工。
••••(二)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本通知所称规定标准是指职工的住房面积标准,其中,行政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的住房面积标准按规定的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执行。
••••(三)行政机关公务员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2 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70平方米,副处级、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正、副科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局级120平方米。
住房货币化补贴 标准

住房货币化补贴标准一、住房货币补贴是什么?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二、住房补贴的标准有哪些?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
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
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三、住房货币补贴的资金来源有哪些?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住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北京大学医学部

附件一:住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一、住房补贴发放标准和计算购房补贴资金是在京中央单位按照《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的有关规定,向无房或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发放一次性补贴、按月补贴、差额补贴和级差补贴的专项资金。
通常被称为住房补贴。
北京大学医学部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具有北京大学医学部编制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标的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其中,无房老职工计发一次性住房补贴和月住房补贴,无房新职工发放月住房补贴,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差额补贴。
有房教职工在对未达标、超标处理后,职务、职称或技术等级晋升的,一次性计发级差补贴。
1.3.住房面积未达标教职工差额补贴或级差补贴一次性发放。
(1)差额补贴。
未享受购房优惠政策且住房面积未达标教职工的差额补贴的计算公式为:差额补贴=(基准补贴额2000 元/建筑平方米+工龄补贴额16.5 元/建筑平方米×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差额面积。
已享受购房政策优惠且住房面积未达标教职工的差额补贴的计算公式为:差额补贴=(基准补贴额1265 元/建筑平方米+工龄补贴额13元/建筑平方米×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差额面积。
差额面积=应享受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核定后的现住房面积。
(2)级差补贴。
有房教职工在对未达标、超标处理后,职务、职称或或技术等级晋升的,一次性计发级差补贴。
其计算公式同差额补贴,将差额面积变为级差面积即可。
如:王某,未享受购房优惠,职称副高,现晋升为正高,其建立公积金前的工龄为14年。
级差面积为120﹣90=30平方米。
其级差补贴=(2000 + 16.5 ×14 )×30=66930元二、医学部职工申请住房补贴需提交的资料1.新接收职工(1)《中央在京单位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2)《北京大学医学部医学部教职工住房补贴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3)有过工作经历的,提供原单位房产部门、人事部门盖章的《调查函回执》。
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政策问答

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政策问答1.职工领取住房补贴后住房问题如何解决?答:职工可利用工资积累、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资金,并通过住房贷款,自行购置住房。
2.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答:无房和住房未达标到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
3.单位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谁?答:单位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单位在职、在编〔包括离退休〕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
4.什么是无房职工?什么是住房未达标职工?答: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置住房的职工。
职工个人出资侠客购置经济适用住房,并且未享受过其它福利房,也算无房户。
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职工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置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置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到达规定标准的职工。
5.市级机关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多少?答:市级机关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建筑面积〕按以下标准执行:公务员: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25年〔含〕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70平方米;副处级、25年〔含〕以上工龄的正、副科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局级120平方米。
机关工勤人员: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以上工龄的初中级工普通工人7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市级技师80平方米。
6.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如何确定?答: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选确定,财政部门核拨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资金按统一面积标准执行,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核拨,局部补助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核拨。
核拨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人员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职员:三级120平方米;四级105平方米;五级90平方米;六级80平方米;七、八级、25年〔含〕以上工龄的九级、十级职工70平方米;九级、十级职工60平方米。
2022年国家住房补贴政策有哪些

2022年国家住房补贴政策有哪些为了解决市民的住房问题,国家制定了住房补贴政策。
达到⼀定条件的职⼯,可以向政府领取住房补贴,解决⾃⼰的住房困难,缓解⾃⼰的经济压⼒。
那么,国家住房补贴政策是怎样的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2年国家住房补贴政策有哪些国家住房补贴没有统⼀的政策,各个地区有所不⼀,⼩编整理了北京市住房补贴政策。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民团体,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以下简称《⽅案》)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住房⾯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0]36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房改售房⼯作中⼏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管房改字 [2000]130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发放购房补贴中⼏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2]203号)等⽂件精神,按照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实施⽅案和政策衔接,协调推进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住房⾯积核定、⽆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含离退休职⼯,下同)住房补贴计发和住房补贴发放过程中的纪律规定等问题通知如下:⼀、⽆房、住房未达标职⼯的界定(⼀)⽆房职⼯是指夫妇双⽅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个⼈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住房除外)的职⼯。
(⼆)住房未达标职⼯是指夫妇双⽅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
本通知所称规定标准是指职⼯的住房⾯积标准,其中,⾏政机关公务员、⼯勤⼈员的住房⾯积标准按规定的职⼯住房补贴⾯积标准执⾏。
关于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79号

关于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79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国土房管方字[2001]1027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京房改办字[2003]第078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或经济组织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
二、本通知所称住房补贴资金是指单位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采取货币分配方式,向职工发放的用于住房消费的专项资金。
三、单位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资金,归职工个人所有,比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
四、单位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委托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管理,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建立住房补贴个人帐户。
五、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应凭房改部门核准的货币化方案等相关文件为职工开立住房补贴资金帐户,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归集使用具体操作流程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制定。
六、职工住房补贴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按市场租金租房的房租和所购住房的物业管理费、供暖费等住房消费支出,个人凭消费凭据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补贴资金时,住房补贴帐户内应至少保留十元的余额。
七、缴存住房补贴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办法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制定。
八、职工住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办法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1、基本标准发放住房补贴后购房,职工个人承担住房支出的款额不能代于房改成本价买房。
以职工20年分期付款购买一套普通住房的月支付房价不低于家庭工资收入的15%作为依据。
住房补贴发放比例,主要根据房价收入比,即以当地的住房价格和职工的收入水平来控制。
如大城市住房价格高,补贴就可能占房价的50%至70%;中等城市房价低一些,补贴可能占30%到50%,小城市和镇就不必发住房补贴了。
2、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3、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住房补贴和公积金的区别是什么1、对象范围不同:住房公积金的建立范围基本上是各单位的全体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不建立,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是各单位的无房职工和住房面积未达到其职级所对应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是全体职工中(符合特定条件)的一部分职工。
2、构成不同:住房公积金是由职工个人从工资中扣缴和单位资助两部分构成,住房补贴是由单位单方面给予职工的资助,不需职工个人从工资中作扣缴。
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文件是什么?有什么标准

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文件是什么?有什么标准一、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文件是什么?1、为深化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分配货币化,根据《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办法。
2、住房补贴是国家和单位对职工支付的具有工资性质的住房消费资金,由基本住房补贴和工龄住房补贴两个部分组成。
住房补贴用于职工购房、建房,以及归还向国有商业银行申请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等。
3、实施住房补贴,应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充分考虑财政和单位的承受能力,积极稳妥,量力而行,逐步推行。
实施条件不成熟、补贴资金不落实的地方可暂缓实施或分步实施。
各地实施住房补贴时,要充分考虑住房公积金补助情况,并注意兼顾实行货币分房的职工与实行实物分房的职工之间的购房负担和受益基本一致。
二、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有哪些?1、基本住房补贴。
无房和住房不达标职工的每平方米基本住房补贴额为:经成都县以上人民政府审定的每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除以2,与每平方米职工个人平均负担额之差。
职工平均负担额按1997年本级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除以60平方米计算。
2、工龄住房补贴。
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并且符合享受基本住房补贴条件的职工,可计付工龄住房补贴。
工龄住房补贴额的计算方法是,成都原房改政策的工龄折扣、受补贴职工1995年12月31日前的工龄(年)与应补贴面积之积。
工龄住房补贴与基本住房补贴一并发放。
3、实行货币化分房后,每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房价中,扣除国家和成都单位配给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平均负担额不得低于按房改成本价售房时的个人负担额,并且不得低于房价的28%。
当地职工个人平均负担比例低于28%的,按28%的个人负担比例计算当地住房补贴标准。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文件是什么和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有哪些的相关介绍,希望对于朋友们购买房屋是有一定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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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住房面积的核定问题
一般规定:
以下不核定为职工面积:
1、职工全额出资以市场价或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 建造的住房和以市场租金承租的住房;
2、已按规定补交房价款购买的超标部分公有住房; 3、职工及其配偶以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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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住房面积的核定问题
特殊问题:
1.婚姻关系变化后的面积核定 2.公房承租人去世、承租人变更后的面积核定问题 3.职工及其配偶分得的多套住房,现承租人或购买 人为其子女的面积核定问题 4.以交私房调换住房职工的住房核定问题 5.拆迁职工住房面积的核定 6.租住不可售公有住房职工面积核定 7.阳台、阁楼、平台等面积核定
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关于规范在京中央和国家机 关职工住房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房改
[2010]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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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住房面积的核定问题
文件规定: • 两局文件:
国管房改字[2000]36号文 国管房改字[2000]130号文 国管房改字[2002]203号文
国管房改字[2010]412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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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补贴政策发展过程及涉及的文件
配套文件: 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建设 部、人事部《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补贴调整实施 办法》([2006]164) 国管局资金管理中心、房改办《关于中央国家机关 职工住房补贴账户集中销户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机房资[2006]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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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及计算
1、承租不可售公有住房职工的差额补贴 第二类:无法腾退,按照412号文
(1)合居房。两个(含)以上职工家庭共同承租一套公 有住房的,职工住房面积按照各自居室面积与应分摊的面积 之和核定。具体公式为:职工住房面积=(本套楼房建筑面 积-居室面积之和)×分摊系数+居室面积。其中,分摊系数 为居住户数的倒数。 (2)其他不可售公有住房。职工按照规定的公有住房租 金标准承租的其他不可售公有住房,其住房面积按照使用面 积乘以1.333计算,或按照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计算。 职工腾退不可售公有住房后,可以按照 203号文第二条的 规定,申请一次性住房补贴,并相应扣除按照上述规定已领 取的部分。
需要拆除的住房,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住房,党政、科研机 关及大专院校内与机关、办公不可分割的住房,不可售军产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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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及计算
(四)几类特殊问题 1、承租不可售公有住房职工的差额补贴:
分为两类: 第一类:腾退后,按照203号文,比照差额补贴计发 (1)已享受过购房政策优惠的,计算公式为:(基准补 贴额1265元/建筑平方米+每年13元/建筑平方米×职工建立 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2)未享受购房政策优惠的住房面积未达标职工,其差 额补贴或级差补贴按照厅字8号文规定的标准计发。住房补 贴计算公式为:(基准补贴额2000元/建筑平方米+每年 16.5元/建筑平方米×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 ×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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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及计算
2、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补贴问题
核心问题:在军队承租不可售住房的转业军人如何计发补贴。 腾退后:按照203号文件。租住不可售公房且无其他住房的, 经所在单位同意,并腾退其现住房后,比照差额补贴计算公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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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及计算
(二)住房未达标职工的差额补贴 1.已享受购房政策优惠的住房面积未达标职工,其差额
补贴或级差补贴按厅字10号文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住房补贴计算公式为:(基准补贴额1265元/建筑平方 米+每年13元/建筑平方米×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前的工龄)×差额面积。 2.未享受购房政策优惠的住房面积未达标职工,其差额 补贴或级差补贴按照厅字8号文规定的标准计发。 住房补贴计算公式为:(基准补贴额2000元/建筑平方 米+每年16.5元/建筑平方米×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 度前的工龄)×差额面积。
• 北京市相关文件
京房改办字 [2003]078号文
京房改办字[2004]258号文
7
二、职工住房面积的核定问题
一般规定:
以下核定为职工面积: 1、职工及其配偶按公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房 2、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房 3、拆迁公房后计算货币补偿的面积 4、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集资合作建造的住房 5、单位资助职工及其配偶购建的住房减去扣除面积的部分
12
二、职工住房面积的核定问题
(五)拆迁职工的住房面积核定问题
1、职工私有住房被拆迁后,按照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 准承租或者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购买 安置住房的,核定为职工的住房面积。私房拆迁公房安置 (私房拆迁货币补偿?) 2、职工已购或承租公有住房(含标准租私房)被拆迁后, 按照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或者以房改成本价、标 准价(含标准价优惠)购买安置住房的,核定为职工的住 房面积;实行货币补偿的,以计算货币补偿金额的建筑面 积核定为职工的住房面积。(公房拆迁安置) 3、职工父母的在京住房被拆迁之后,由职工本人按照规 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或以房改成本价(含标准价优 惠)购买安置住房的,原则上核定为父母的住房面积。拆 迁时专门用于解决子女住房困难所购买的住房,核定为子 女本人的住房面积。 13
住房补贴政策讲解
中央国家机关房改办
1
主要内容
一、住房补贴政策发展过程及涉及的文件
二、职工住房面积的核定问题
三、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及计算
四、超标处理问题
2
一、住房补贴政策发展过程及涉及的文件
(一)建立和发展:1999-2005年
1999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机关进一步深
11
二、职工住房面积的核定问题
(二)职工及其配偶按同一渠道分得的多套住房, 住房现承租人或购买人无论是职工及其配偶还是其 子女,原则上核定为职工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 (三)公房承租人去世后,同住人经房屋产权单位 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租赁变更手续成为承租人的,核 定为变更后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 (四)以交私房或父母住房调换住房的职工,按照 调换后的住房核定住房面积。
4
一、住房补贴政策发展过程及涉及的文件
(二)完善:2005年至今
200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
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
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2005年5月21 日印发),提出完善住房补贴政策,调整补贴标准, 简化发放程序,做好政策衔接工作,建立动态调整机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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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及计算
“享受购房政策优惠”的含义:是指职工购买了有 关房改主管部门于2006年5月17日以前审核批准基
准价格的住房,包括国管局、中直管理局集中建设
的职工住宅,单位自建职工住宅和集资建房,职工 按照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购买的旧有住房,以及 在京部队系统或北京市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在计算无房老职工一次性购房补贴的基准补贴时,职工工龄
超过32年的,按32年计算,工龄不足32年的,按实际工龄计算; 在计算无房老职工一次性购房补贴的工龄补贴时,建立住房公积
金制度前的工龄按实际工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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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及计算
第二段:无房老职工和无房新职工1999年1月至2004年 12月的按月补贴。 月住房补贴计算公式为:职工当月标准工资(基础工资、 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之和)×年度月住房补贴 系数0.66 第三段:从2005年1月起,无房老职工和无房新职工的 住房补贴按月定额发放。 特别说明:无房职工的住房补贴计算不受是否“享受 购房政策优惠”的影响。
21
三、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及计算
(四)几类特殊问题
1、承租不可售公有住房职工的差额补贴
2、军队转业干部住房补贴问题
3、异地调京干部住房补贴问题
4、工作单位变动职工住房补贴问题
5、试用期内职工住房补贴发放问题
6、已故住房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发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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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及计算
(四)几类特殊问题 1、承租不可售公有住房职工的差额补贴 包括平房、筒子楼、简易房、危险房、违章建筑和近期
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 [1999]10 号, 1999 年 8 月 16 日印发),规定从 1998
年底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建立住房补贴制度,
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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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补贴政策发展过程及涉及的文件
配套文件:
财政部《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购房补 贴资金筹集、拨付和管理暂行办法》([2000]48号) 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 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2000]36号) 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关于房改售房工作中几个具 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2000]130号) 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发放 购房补贴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2002]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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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及计算
住房补贴发放对象,为厅字10号文和8号文规定的中央 国家机关在职、在编及离退休职工中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 职工。具体包括:
(一)无房职工(包括无房老职工和无房新职工)
的住房补贴 (二)住房未达标职工的差额补贴 (三)职务、技术等级晋升职工的级差补贴 (四)几类特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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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及计算
(一)无房职工(包括无房老职工和新职工)的住房补贴:
分为三段:
第一段:无房老职工1998年底前的一次性住房补贴,住房补贴
的计算公式为: 〔职工1998年月均标准工资×1999年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
0.66×职工1998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1999年年度工龄补贴
额13元/建筑平方米×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职工购 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二、职工住房面积的核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