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公司法概述
第六章 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 (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企业法人。法 律特征:
1、公司的营利性。是指公司的设立目的具有 营利性,这是各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的基本属性。 所以各国公司法不仅强调了公司的营利性,而且 保护这种营利性。
但要注意,不以公司这种形式的并非不具 营利性,如在英美等国的律师事务所、会 计师事务等自由职业组织以及医院等。公 司存在及其行动的最高价值理念是为公司 和股东获取利益,要求公司应追求利润最 大化以最大限度满足股东达到利润回报要 求。
(1)法定资本制,又称确定资本制或实缴资本制, 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记载 公司资本总额,由股东全部认足并予实缴、实收 的一种公司资本制度。法定资本制有利于巩固公 司的资本结构,能有效地维护交易安全和保护债 权人利益,并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公司的滥设。 其缺陷在于:极大地限制了公司参与者的自主性, 无法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设定注册资本及其结构; 不利于公司尽快成立;一次缴足导致资金的低效 占用;不利于公司资本的变更。
我国法学界通说认为,法人应具有四大特 征:独立的人格;独立的组织机构;独立 的财产和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作为法 人组织,具体表现在:
(1)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 (2)公司设有独立的组织机构。 (3)公司独立承担责任。
4、法定性。公司法定性通常被描述为公司依 法定条件和程序成立,也有人将其表述为公司依 法设立与公司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活动两项 特征。在商法中,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被视为商 法基本原则。公司的法定性具体来说,包括:
七、公司资本制度
公司资本制度是公司法的基本制度之一,贯穿于公 司设立、运营和终止的全过程。
狭义上的公司资本制度是指公司资本形成、维持和 退出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广义上的公司资本制度, 则是围绕股东的股权投资而形成的关于公司资本运 营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的配套体系。国际上形成三 种公司资本制度,即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 衷资本制。
经济学公司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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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限制在公司名称中出现的文字和内容
①全国性公司、大型进出口公司、大型企业集团 才可以在公司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 际”等文字(见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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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法的性质和特征
1)公司法是组织法: 2)公司法是行为法: 3)公司法是国内法,但同时具有一定的国际法性 质(世界仍没有国际公司法这一说法)。 3、我国公司立法概况
1)建国前的公司立法 解放前我国公司立法有近50年的历史,19世纪 末清政府仿效欧美兴办的著名的招商局就是以现 代集股方式成立的我国最早的公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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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公司的信用基础可将公司分为:
A 人合公司:是指以股东个人的信用为基础的公 司。无限公司是典型的人合公司。人合公司对外信 用情况不在于公司资本的多少,而在于公司股东个 人的信用如何。
B 资合公司:是指以资本额作为公司信用基础的 公司。股份公司是最典型的资合公司,这类公司对 外的信用不在于股东个人的信用如何,而主要在于 公司资本总额的多少,资本越雄厚,信用就越高。
目的要求: 了解和掌握 公司的 概 念、特征 、类别,掌握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基本概 念和基本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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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和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概述 1、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1)什么是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所谓公
司是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 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课件《国际商法(本科)》第三章 公司法

(三)股东(大)会的表决
股东对公司实施一定程度的控制,传统的做法是在股东大 会上进行表决。因此,股东们以什么方式来进行表决, 就构成了股东对公司行使间接控制权的关键。 例如,美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主要有 直接投票(straight voting)、累积投票(accumulative voting)、 分类投票(class voting)、偶尔投票(contingent voting)、不 按比例投票(disproportional voting)五种。究竟各个公司 在何种情况下应用何种表决方式,除了公司法有所限制 外,一般都由公司章程予以规定。 我国《公司法》第43条明确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 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 『正确答案』D
•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分公司的特征。 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 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 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 【例题·单选题】关于分公司和子公司,下 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分公司和子公司都不具备法人资格 • B.分公司具备法人资格,子公司不具备法人
第三章 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
• 一、公司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依照(各国的)公司法所组成
并登记成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 人。 ➢法定性 营利性 法人资格
➢
(二)公司的法律特征
• 1.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经济组织 • 2.由法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形成并对公司
承担有限责任 • 3.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 (1)独立的财产权 • (2)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 (3)具有永久存续性
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本公司 承担的分支机构。 • 2.相对分公司而言,公司称为本公司或总公 司。
经济法概论第五章 公司法

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 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 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 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 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济基础上形成的现代企业组织形式,是我国 对传统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所推行的一种企 业形式。 公司的概念一般表述为:公司是依法成立的、 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二)公司的特征
1.公司是一种经济组织形式,是由一定的生产 要素(人、财、物)按照法律、章程或者约定 形成的组织体,这是公司的组织性
2.公司是一种法人组织,公司的投资者(股东) 以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 担责任,即承担有限责任,这是公司的法人性。 法人性使公司区别于其他非法人的经济组织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股东会的种类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 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 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 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 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 持,依法行使职权。
3.按公司之间的关联程度,公司可分为总公 司(或称本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 司(或称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关联公司)
4.按公司设立的信用基础,公司可分为人合 公司、资合公司、资合兼人合公司
5.按公司国籍,公司可分为本国公司、外国 公司、跨国公司
三、公司法概述
公司法—概述(新版)PPT课件全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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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资本出资期限
允许股东首次缴付注册资本的20 %,但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 最低限额,其余部分在公司成立 后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
以在5年内缴足;
实缴资 本与认 缴资本
问题:一些不诚信的股东不按照当初的承诺 及时足额交纳出资,如承诺缴纳一百万,按照 规定缴纳二十万元公司就成立,那八十万元却 一直不缴付,怎么办?
如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
特许经. 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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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意志的体现,由投资者制定并签署 是设立公司的必备法律文件 是确定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 是公司内部管理和对外经济交往的基本法律
依据 ——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具有一定的法定性。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事的报酬事项; 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 告; 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决算方案;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作出决议; 8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 、修改公司章程;
• 〖问题〗
• 此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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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判决〗
• 法院经审理认为,万利棉纺厂和星海公司、宏利 公司签订的棉布购销合同合法有效,星海公司为 独立法人,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宏利公司为兴 盛集团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 由兴盛集团承担。兴盛集团与张某在承包协议中 规定的“承包期间,债权债务由张某负责”条款, 对外无法律效力。
公司法

甲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未经股东会授权,不 得处置公司资产,也不得以公司名义签订非经营性 合同。一日,董事长任某见王某开一辆新款宝马车, 遂决定以自己乘坐的公司旧奔驰车与王调换,并办 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对任某的换车行为,下列哪一 种说法是正确的?(2005/25) A违反公司章程处置公司资产,其行为无效 B违反公司章程从事非经营性交易,其行为无效 C并未违反公司章程,其行为有效 D无论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只要王某无恶意,该行 为就有效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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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制投资风险
公司是限制投资风险的有利形式。公司以其 本身的独立责任和股东的有限责任为基本的 法律特征,使投资者的责任限制在其投资额 的范围内,从而割断了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 的连带,使投资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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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经营资金
公司是筹集资金最为有效的组织形式。首先, 组建和成立公司本身就是募集资金的重要手 段。其次,公司成立后亦具有优越的融资能 力,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公司可以发行股份和 公司债券。第三,公司的融资具有融资成本 低、融资手段灵活和规模大、速度快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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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行科学管理
公司是现代化企业管理的典型组织形式。股 东以股权为依据,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方式参 与公司经营管理,对公司实行间接控制。而 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作为公司的 权力机构、经营管理执行机构及监督机构, 依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各机构的产生、 权限充分贯彻了分权与制衡,以及权利、义 务和责任统一的原则,使公司的管理达到了 高度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20
是封闭公司。体现为:股东对外转让出资受到较为严格 的限制;设立程序不公开;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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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 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公司法

• 特征:
1、从公司法的内容上看,公司法是一种组织 法与活动法相结合的法律。
2、从公司法的体例上看,公司法是一种实体 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的法律。
3、从公司法的规范性质上看,公司法是一种 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的法律。
4、从公司法所确认的各种规则看,公司法是 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
三、公司法体系
• 德国法系公司法
• 特点:
1、商法典与单行公司法并存 2、公司立法富有弹性,任意性规范较多 3、公司治理结构为双层委员会制与职工参 与决定制 4、对关联企业的立法较为健全
我国《公司法》
• 我国于1993年制定《公司法》 • 先后于1999、2004年修正 • 于2005年修订
• 修订后的《公司法》做了以下完善:
• 两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类型:
1、一人公司 2、国有独资公司
一人公司: (一)一人公司的概念:
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叫做一人公司。
第五十八条
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
条 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
连 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接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
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
体如下: 美国的企业(business enterprises)按组织形式分为两大类, 即公司(corporation)与非公司型企业(unincorporated business enterprises)。
• 公司分为闭锁公司(close corporation)和公众公司(public
corporation);
公司法明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 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 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 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 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 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 批准。
第四章公司法

第四章公司法第四章公司法第一节公司及公司法的概念一、公司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一)公司的定义各国的公司立法,都对公司下定义,但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各国公司法对公司的定义都集中在下述三个内容上,即法定性、营利性和法人资格上,即公司是指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二)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公司作为企业法人(corporate body),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的法律特征:1.公司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limited liability)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这是各国公司法的共同规定,也是公司区别于其他企业形式的关键。
如《美国标准公司法》第6.22条规定,公司股东就其购买的股份,除了支付发行股份的对价外,或支付其认缴协议中规定的对价外,对公司及其债权人不承担额外的责任。
各国公司法把股东对公司的风险只限于其允诺承担的责任(认缴的出资额)之内。
这是商事组织法上历史性的进步。
2.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ownership of property)公司的初始财产来源于股东的投资,但一旦股东将投资的财产移交给公司,这些财产从法律上便属于公司所有,而股东则丧失了直接支配、使用这些财产的权利,他们所换来的则是按照出资比例享受一系列的权利,如参与股东大会并投票的权利,分取红利的权利等等。
但公司对因股东入资而形成的公司财产以及在以后经营中增加的财产具有独立的所有权,具有直接的使用权和处置权,并以公司的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公司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起诉和应诉权(sue and to be sued) 当公司与他人发生商业纠纷时,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在法院提出起诉,或进行应诉以行使其诉讼权利。
4.公司实行统一(法定)的集中管理制(centralized management) 公司的管理体制必须与公司法的原则规定相一致,即应采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三位一体的统一的集中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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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股权分散程度以及股权转让方式 的不同
封闭公司:又称私公司、私人公司,指公 司股东人数较少,股东转让股权受到限制, 公司股份不得公开募集并上市流通的公司;
公开公司:又称公公司、公众公司,指公 司股东人数较多,股权较为分散,公司股 份可以公开募集并可以上市流通的公司。
根据公司的国籍不同
本国公司:根据本国法律设立的公司,是准据国法人, 必须接受准据国法律的管辖与约束。
根据公司内部管辖系统
本公司:随着国际经济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许多公 司为了拓展业务,往往在各地甚至国外建立自己的分 支机构或者附属机构、办事处等等,并在当地代表公 司直接从事业务或者进行业务联络,这些分支机构或 者附属机构,我们称之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而公司 本身则称为本公司(总公司)。分公司受总公司管辖, 在资金、业务以及人事任免方面均无自主权,也不是 独立的法人,分公司的法律责任体通常由总公司承担。
公司责任独立于股东责任。 公司拥有独立财产是公司独立承担责任的基础和前提。公司以其全 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作为公司的出资者的股东对公司 的责任仅限于出资额部分,即股东在履行完出资义务的同时实际 上已经完成了他对公司所应承担的责任。股东与公司的债务没有 直接联系,非依法律的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越过公司向股东追索 债务责任。这种公司与股东或者出资人之间的财产责任关系被称 为公司的责任制度。
公司及公司法概述
公司的概念与特点 公司的分类 公司与合伙企业的比较 公司与独资企业的比较 公司的能力 公司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公司法的概念与特点 案例分析
公司的概念
大陆法系国家一般认为公司是指依法设立 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英美法系国家,这一概念具有更为广泛的 含义,但却没有明确的法定的含义,概括 的讲:公司是指由法律赋予其存在,并与 其发起人、董事和股东截然分开的法人团 体,这种团体无论是否具有营利性,为何 目的而组成,都可以称为公司。
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第十二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 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第十三 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 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 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 四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 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五条)
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 即股东出资一旦投入公司,就丧失了对其投入公司的这部分财产的 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不能再独立支配该部分财 产,股东依其出资额享有股权,而公司对股东出资聚合而成的财 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即可以以公司自己的名义直接占有、使用、 收益和适当的处分。
公司的特点
公司须依法设立 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以营利为目的:即追求利润最大化;
公司须依法设立的基本含义
首先,公司的设立必须依照现有法律规定 的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其次,公司的设立应当具有符合法律规定 的公司组织形式 。
查询服务义务: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 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外国公司:依据准据国法律设立,但经所在国(东 道国)政府许可在所在国进行业务活动的机构。
跨国公司:又称为多国公司,主要指以本国为基地, 在其他国家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从事国际 性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在法律上,跨国公司 并不是独立的法律实体,其内部法律关系具体表现为 母公司与子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对这些关 系由相应的法律规范予以调整。
公司的分类
根据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不同,分为:无限公司、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两合公司。;
根据公司信用基础的不同,分为:人合公司和资合公司、两合公 司;
根据公司之间的控制与支配关系,可分为:母公司、子公司; 根据公司内部管辖系统,可分为:本公司(总公司)、分公司; 英美法系国家根据股权分散程度以及股权转让方式的不同,分为
封闭公司、公开公司 根据公司的国籍不同,可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
根据公司之间的控制与支配关系
母公司:通常掌握其他公司一定数量的股 权或者通过协议合同的安排,在实际上控 制其经营管理决策的公司为母公司;
子公司:被母公司控制的公司为子公司, 二者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 任;
见《公司法》6、7、8条;
公司须依法设立的基本规则
名称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 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 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第八条)
登记要件: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 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 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条)
成立形式要件: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 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 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七条)
核准要件(或然条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 批准手续。
公司须依法设立的具体制度规则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第十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