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办制度
挂牌督办制度(三篇)

挂牌督办制度是一种监督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督办。
该制度通常适用于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在面临紧急、重大或复杂的问题时使用。
挂牌督办制度的核心是通过将问题公之于众,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监督,从而推动问题的解决。
具体实施时,通常会指定专门的责任人或专家组成一个督办小组,负责对特定问题进行跟踪、协调和解决。
该制度通常有一定的时限,督办小组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任务,并向相关领导汇报问题的解决情况。
挂牌督办制度的优点在于能够快速形成高压态势,增加工作效率,推动问题的迅速解决。
同时,该制度也能够提高领导的关注度和责任感,激发工作积极性,避免问题被拖延或忽视。
然而,挂牌督办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如果实施不当或滥用权力,可能会导致权力滥用和不公正。
其次,在操作层面上,需要有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和评估机制,确保督办过程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因此,在引入挂牌督办制度时,需要慎重考虑,并建立相应的规范和制度保障,以确保其运行的公正性和高效性。
挂牌督办制度(二)【标题】挂牌督办制度范文【正文】一、背景说明挂牌督办制度是为了加强对重大事项、重点工作或疑难问题的监督和落实,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和高质量完成而设立的,旨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组织的发展和进步。
本文旨在从机制建设的角度,介绍挂牌督办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实施步骤。
二、基本原则1. 明确责任:明确挂牌督办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责任的明确化和专人负责。
2. 制度规范:制定详细的挂牌督办制度流程和操作规程,规范挂牌督办的执行步骤和要求。
3. 及时响应:对挂牌督办事项要及时响应,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闭环。
4. 信息公开:将挂牌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开,实现信息的透明化和公众的监督。
三、实施步骤1. 挂牌事项确定:根据组织需要和工作要求,确定需要实施挂牌督办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或疑难问题。
2. 挂牌督办部门选定: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确定负责挂牌督办的部门或相关责任人。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5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监督和督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督查责任1. 各部门应明确相应重点工作的督查责任人,由部门领导指定。
2. 督查责任人应具备较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能够独立开展督查工作。
3. 督查责任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对重点工作开展督查工作,并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章督查内容1. 督查内容包括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问题发现及时报告和协调解决等方面。
2. 督查工作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确保督查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督查工作应注重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四章督查方式1. 督查可以采取现场检查、文件查阅、听取汇报、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
2. 督查过程中,应充分听取被督查单位和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综合分析。
3. 在督查工作中,应注意保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督查工作的公正性和公正性。
第五章督查结果1. 督查结果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并提出问题整改的建议。
2. 针对督查结果,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问题整改,并跟踪督办工作的进展情况。
3. 对于督查结果较好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激励他们继续做好工作。
第六章督查报告1. 督查责任人应编写督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督查范围、督查方式、督查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建议等。
2. 督查报告应及时提交给部门领导,并抄送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3. 督查报告应明确要求被督查单位和相关部门和人员在一定时间内进行问题整改,并定期报告整改情况。
第七章督查工作保障1. 部门应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统筹和协调,确保督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部门应为督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软硬件设施和经费支持,并及时解决督查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3. 部门应建立督查工作的信息化平台,便于对重点工作进行监控和汇总。
第八章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部门所有。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办公室督办工作制度

办公室督办工作制度一、背景介绍办公室作为一个组织内部的重要部门,承担着协调、管理和监督各个部门工作的职责。
为了提高办公室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并执行一套科学、规范的办公室督办工作制度是必要的。
二、目的和意义1. 提高工作效率:通过督办工作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工作按时完成,提高工作效率。
2. 加强协调与沟通:制度明确了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关系和沟通渠道,有利于加强协调与沟通,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合作。
3. 提升工作质量:督办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通过催促和监督,提升工作质量,减少错误和失误。
4. 增强责任意识:制度明确了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责,能够使每一个人都明确自己的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积极性。
三、督办工作的内容和流程1. 督办内容:(1)工作发展:督办各部门的工作发展情况,确保工作按计划进行。
(2)问题解决:督办工作中浮现的问题,协调解决方案,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3)工作质量:督办工作质量,发现并纠正工作中的错误和不足。
(4)工作效率:督办工作进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2. 督办流程:(1)制定工作计划:每一个部门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制定工作计划,并报送给办公室。
(2)督办会议:办公室定期召开督办会议,对各部门的工作发展情况进行督办。
(3)问题解决:会议中发现的问题,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并跟踪问题的解决情况。
(4)工作总结:每一个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并报送给办公室。
(5)效果评估:办公室对各部门的工作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责任分工1. 办公室:(1)制定和完善督办工作制度;(2)组织督办会议,催促各部门按计划完成工作;(3)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跟踪问题的解决情况;(4)对各部门的工作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 各部门:(1)制定工作计划,报送给办公室;(2)按时完成工作计划,并报送工作总结;(3)积极配合办公室的督办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问题;(4)接受办公室的催促和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办公室督办工作制度

办公室督办工作制度一、引言办公室督办工作制度是为了提高办公室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而制定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督办工作的流程和责任,明确各级督办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督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室的所有督办工作。
三、督办工作的定义督办工作是指对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协调,确保工作按时完成,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
四、督办工作的流程1. 确定督办目标:督办人员应与工作负责人沟通,明确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间。
2. 制定督办计划:督办人员根据工作目标制定督办计划,明确督办内容、频次和方式。
3. 跟踪工作进展:督办人员定期与工作负责人沟通,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并记录相关信息。
4. 解决问题和难题:如发现工作中出现问题或难题,督办人员应及时与相关人员协商解决,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5. 汇报工作情况:督办人员应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包括工作进展、问题解决情况等。
6. 完成督办工作:一旦工作完成,督办人员应与工作负责人进行验收,并记录相关信息。
五、督办人员的职责和权限1. 督办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与各级工作负责人进行沟通和协商。
2. 督办人员应严格按照督办计划进行工作,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3. 督办人员应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4. 督办人员应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包括工作进展、问题解决情况等。
5. 督办人员在工作中应保守机密,不得泄露涉及公司利益的信息。
6. 督办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制度,不得违反公司的纪律和道德规范。
六、督办工作的考核和奖惩1. 督办工作的考核应以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为主要依据,同时考虑工作质量和效率。
2. 督办工作表现优异的人员将得到公司的奖励和表彰,如提升职级、发放奖金等。
3. 督办工作表现不佳的人员将受到公司的批评和处罚,如降低职级、扣发奖金等。
七、督办工作的改进和优化1. 公司应定期评估和改进督办工作制度,确保其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办公室督办工作制度

办公室督办工作制度标题:办公室督办工作制度引言概述:办公室督办工作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机制,旨在提高办公室工作效率和质量。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办公室督办工作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一、明确目标和责任1.1 确定明确的工作目标:督办工作制度应明确规定每一个工作阶段的目标,包括任务完成时间、质量要求等。
1.2 分配责任和权限:制度应明确每一个人的责任和权限,确保责任明确,避免工作责任含糊不清。
1.3 建立奖惩机制:制度应设立奖励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参预督办工作,并设立相应的惩罚机制,以确保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二、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2.1 设立工作流程:制度应明确规定办公室各项工作的流程,包括任务分配、工作协调、沟通反馈等环节。
2.2 规范工作标准:制度应明确规定工作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2.3 优化工作流程:制度应定期评估和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3.1 确定沟通渠道:制度应明确规定沟通渠道,包括会议、报告、电子邮件等,以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2 建立沟通桥梁:制度应设立沟通桥梁,如主管或者专门的沟通人员,促进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
3.3 加强沟通培训:制度应提供沟通培训,提高员工的沟通能力和协作能力,以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四、建立有效的督办机制4.1 设立督办周期:制度应规定督办的周期,如每周、每月或者每季度,确保工作的及时督办。
4.2 确定督办方式:制度应明确督办方式,如会议、报告或者现场检查等,以确保工作的全面督办。
4.3 做好督办记录:制度应规定督办记录的内容和形式,确保督办结果的跟踪和总结,为工作改进提供参考。
五、定期评估和改进制度5.1 进行定期评估:制度应定期评估督办工作的效果和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难点和矛盾。
5.2 改进制度不足:制度应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和改进督办工作制度,以适应工作的变化和需求。
5.3 培养督办文化:制度应培养和宏扬督办文化,使其成为办公室工作的常态,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质量。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全新完整版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全新完整版一、制度概述二、督查的目标和原则1.目标: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保证公司运营的顺利进行。
2.原则:(1)公平和公正:督查工作必须公平和公正,对待各个部门和员工要一视同仁。
(2)及时和准确:督查工作要及时,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报告要准确详实。
(3)有效和可行:督查工作要采取有效和可行的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4)鼓励和适度干预:督查工作要鼓励优秀,干预问题要适度,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三、督查的组织和流程1.组织方式:设立督查组,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督查流程:(1)定期督查:每个月,由督查组制定督查计划,对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行定期督查,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2)事件督查:对与公司重要事件和重要工作相关的部门和员工进行重点督查,并及时报告和处理。
四、督查的内容和方式1.内容:(1)工作完成情况:对各个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包括任务的进度、质量和效果等。
(2)绩效评估:对各个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3)风险控制:对各个部门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风险。
(4)资料归档:对各个部门的资料归档情况进行督查,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方式:(1)文书督查:通过对文件、报告和记录的审查,了解工作情况,并提出检查意见。
(2)实地督查:对部门进行实地考察,了解现场工作情况,并提出督促和改进意见。
(3)信息技术督查: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如数据分析、系统监控等),对工作情况进行远程监控和分析。
(4)询问和访谈: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员工进行询问和访谈,了解工作情况,并收集意见和建议。
五、督办的目标和方式1.目标:确保被督查部门和员工按时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方式:(1)督办会议:由督查组主持,与被督查部门负责人进行定期会议,督促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
(2)督办通知:向被督查部门和员工发出督办通知,要求其按时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并报告处理结果。
政务督查督办制度

政务督查督办制度
是指对政府部门及相关公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办的制度。
其目的是加强对政府部门的快速监督和纠正,促使其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政务督查督办制度包括督查和督办两个环节。
督查是指对政府部门及相关公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对工作情况的调查、分析和评估等。
督办是指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催办和指导,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和落实。
政务督查督办制度通常由相关监督机构或组织负责执行,如行政监察机关、纪委监委等。
这些机构可以通过定期检查、临时督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政府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政务督查督办制度的实施可以使政府部门及相关公务人员更加注重工作的规范性和效果性,纠正工作中的偏差和不合理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同时,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可以促使问题的解决和改进,避免问题延误和恶化。
政务督查督办制度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得到了广泛应用,对于促进政府部门的廉洁、高效和公正服务有着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也需要注重权责明确、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等问题,以保证监督和督办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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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是指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机制和规定,以确保督查督办工作的有效进行。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目标和原则:明确督查督办工作的目标和原则,例如加强事中事后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
2. 职责和权限:明确各级督查督办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例如中央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对地方政府进行督查、地方政府成立督办机构等。
3. 组织和人员:明确督查督办工作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置,例如建立督查督办机构、确定工作人员的数量与专业背景等。
4. 工作程序:明确督查督办工作的具体流程和程序,例如督查的发起、督办的跟踪和协调等。
5. 监督和问责:建立监督和问责机制,对督查督办工作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并根据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6. 信息报告和公开:建立信息报告和公开制度,及时向上级或公众报告督查督办的进展和成果,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这些内容是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的基本要素,通过规范和规定这些内容,可以确保督查督办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督查督办的效果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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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制度
一、督办范围。
主要是上级安排和局领导交办的重要、紧急事项。
二、督办主体。
局办公室是督办工作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局重要、紧急事项的督办工作。
三、督办方式。
主要采用督办单督办、电话督办和上门督办等方式,做到重要事项重点督办、紧急事项跟踪督办。
四、督办程序。
对符合督办范围的事项,由办公室进行登记编号,通知承办股室或者单位,明确办理时限和要求。
五、督办反馈。
办公室要与承办股室或者单位保持联系,对已办结的事项,要及时向领导反馈,并进行办结登记。
一、督查督办机构
办公室是本局的督查督办机构,配备专职督办员;各股室设兼职督办员;各直属单位根据情况,设立兼职督办员。
二、督查督办部门职责
(一)对受理、办理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将到时限尚未办结的业务进行预告;
(三)对超过时限尚未办结的业务进行催办;
(四)对领导批办的业务及其它重要业务实行跟踪督办;
(五)协调、处理督办中的有关事项。
三、督办程序
(一)督办机构应掌握办文进度,及时进行督查督办。
(二)对临近办文时限的事项,由办文部门兼职督办员提前 1 至 3 个工作日向办文责任人发出“催办预告”。
(三) 对超过办文时限尚未办结的事项,督办部门在超时后2 日内向
办文部门发出《催办通知》。
督办机构发出《催办通知》后,办文部门须责成办文责任人按催办要求办结有关事项;有按催办要求办结的,超过3 个工作日后,督办机构向办文部门发出《警告通知》;《警告通知》发出后的3 个工作日内,仍不能办结的,视情追究其行政责任。
直属单位上报市局审批的公文,承办部门对属于纳入承诺时限的,要按承诺时限办结;不属于公开承诺时限的公文,应在十五日内办结;逾期的,按规定进行督办。
四、特殊情况公文的处理
下列情况的公文可作特殊处理:
(一)须报市政府等上级领导机关审批的公文;
(二)须经土地与规划审批领导小组审定的公文;
(三)须与政府其他部门协调后才干办理的公文;
(四)其他因客观原因暂不能办理的公文。
上述第(一)、(二)、(三)项公文,办文部门报督办机构确认后,暂时挂起;挂起期限至挂起原由终结时止。
第四项公文,办文部门须报督办机构审批后才干挂起,挂起时间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公文被确定挂起的,应在三日内将暂时不能办理的原因告知来文单位。
挂起结束后,续计办文时间。
上级领导机关或者上级领导的批转、批示,按办文要求需补充资料的公文,可暂收文,并由办文部门告知来文单位于十五日内补齐资料;因无法联系不能告知的,由办文部门报告原批转、批示的机关或者领导,请示处理意见;经告知后,逾期仍不能补齐资料的,将原文退回来文单位,同时将不能办理的原因告知批转、批示的机关或者领导。
五、归档、移交
公文办结后,办文部门须做好公文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及时向档案
部门移交。
需要移交的公文资料,超过规定时间十日没有移交的,由督办机构进行催办。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区建委重要决定、决策
和全局性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以行政办公室为主、其
他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督办工作体系。
(一) 建立委领导负责分管工作目标督查制度,委领导每年不定期对分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 1-2 次督查;
(二)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对将到时限尚未办结的业务进行预告;
(二)对超过时限尚未办结的业务进行催办;
(三)对领导批办的业务及其它重要业务实行跟踪督办;
(四)协调、处理督办中的有关事项。
督查督办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对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等领导关于建委工作的重要指示的分办、督查督办工作;
(二) 负责党工委会议、委务会议和行政办公会等会议重要决定以及委领导
有关指示及批办事项的分办、督查督办工作;
(三) 负责催促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及时报告
重要情况;
(四)负责对全委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实行督办;
(五) 负责对上级和委领导有关人民来信来访重要批示以及人大、政协提案
的分办、督查督办工作。
督查督办事项由行政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进行立项,督查督办事
项立项的主要范围:
(一)上级机关和建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二)建委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
(三)上级及委领导批示和交办、督办事项;
(四) 党工委会议、委务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及其他会议等确定的重要工作
事项;
(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六)人民来信来访办理情况和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七)其它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行政办公室对需列入督查督办的工作,应列明督查工作的事项内容、
完成期限、工作要求、立项部门等,报经分管委领导批准后,下发承办单位实施。
对需要会签的督查事项,可同时转报多个领导批示,领导会签后,行政办
公室督查员可根据领导批示意见修改具体工作要求。
行政办公室根据委领导的要求和督查督办内容,按照“分工负责”的原
则,定期拟出督查事项进行分类立项,分解下达给有关单位办理。
对涉及几个单位的综合性督查事项,要分别注明主办和协办部门,明确责任范围;对涉及全委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必要时由行政办公室报请委领导批准成立督查小组开展督查。
有关单位接受督查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在规定时
限内办理完结。
督查督办事项的部门承办完成时限为行政办公室督查员或者委领
导批示中指定的时间,而非整个事项的最终完成时间。
普通承办单位的完成时限
为整个事项最终完成时限前三个工作日,有特殊情况的在具体事项督办要求中另
行说明。
对时限紧迫、内容重要的上级决定、指示应随到随办;对一些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落实难度大的督查事项,要实施不间断地跟踪督查;对未能如
期办结的事项,要及时报告原因和发展情况。
对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督查任务,
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及时告知并由行政办公室进行协调。
各承办单位接到督查事项后,要及时组织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办
结,同时反馈办理结果,形成专题报告,经承办单位领导审签后上报。
办理情
况报告要实事求是,结论准确、完整,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须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督查事项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对需上报的报表、表格等材料应以附件形式上传,并在反馈结论栏中写明所上传附件的名称。
对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督查事项,承办单位必须在事项
到期前,进行办理延期申请。
延期申请应写明申请延期的原因和估计完成时间,
并报告工作发展情况和明确具体完成时间,经承办单位领导审核允许后,报行政
办公室督查员初审,督查员初审后根据具体情况转报分管领导审批。
督查事项由负责督查的部门按照职责和委领导的要求进行督办,
及时了解发展情况,检查督查事项的完成情况,加快办理速度,对未按期完成
的督查事项进行催办,催促承办单位及时办理。
承办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行政办公室反馈督查事项的办理情
况和办理结果,行政办公室要及时将承办单位的反馈情况向委领导汇报。
督查督办工作列入年度考核。
考核内容分两个方面,一是督查工
作运行情况,包括部门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工作程序规范等;二是督查工作
质量,即督查事项办理落实的时效性、落实内容的全面性以及督查报告质量。
凡报送不及时、不规范,延误工作开展或者因报送不真实、多
头报送不一致、漏报等造成负面影响的在年度考核保障目标成绩内每次扣 2 分;
被督查通报批评每次在年度考核保障目标成绩内扣 2 分。
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