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管理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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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关于印发《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

江西省财政关于印发《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

江西省财政关于印发《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05.15•【字号】•【施行日期】2018.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财政关于印发《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各市、县(区)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省直各部门: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和改革各项工作,预算执行管理不断加强,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但也有一些地区、部门存在支出进度较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不够等情况,不仅造成财政资金浪费、效益低下等问题,还影响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的有效贯彻落实。

对此,各地、各部门要强化问题意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确保2018年上半年各市、县(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达到50%以上;力争省直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上半年达到45%以上,前11个月达到75%;各地、各部门全年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得到有效压缩。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快下达转移支付预算。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限时办结制,收到上级转移支付后,在法定期限内抓紧分解下达至本级有关部门或下级财政。

对中央和省级分配时已明确具体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的专项资金,基层财政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下达至本级有关部门。

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的转移支付,采用分期下达预算方式的,应当合理设定分批次下达数,最后一期的下达时间不得迟于预算执行当年的9月30日;采用先预付后结算方式的,应当按照预计数全部下达,预算年度终了时应当及时办理结算。

要切实加强预算执行跟踪分析,对执行进度较慢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采取收回资金、调整用途等方式,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二、抓紧细化落实年初未分配到部门和下级财政的预算。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8.01.18•【文号】财库[2008]1号•【施行日期】2008.0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财库[2008]1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近年来,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公共财政改革的深入推进,财政资金运行管理新机制基本建立,预算执行管理不断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但是,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中的重分配、轻管理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特别是在财政支出管理方面,年初预算到位率低、预算执行进度慢、项目支出管理不够严等问题仍然存在,有些方面表现得还比较突出,不仅造成财政资金闲置、浪费、效益低下等问题,甚至影响到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的有效贯彻落实。

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实现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现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一)充分认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重要性。

预算执行管理是预算实施的关键环节。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关系党和国家各项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财政管理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

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认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分配与管理并重、投入与绩效并重”的理念,加强领导,充实必要人员,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制度和规范建设,把预算执行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实抓好。

(二)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部门责任制度。

财政部门内部预算管理、国库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职能机构,应当加强协调,明晰职责,强化责任,保证预算执行在财政部门内部运行顺畅。

主管部门作为预算执行主体,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规范执行预算,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及时、准确、全面地向财政部门反馈执行情况和有关问题,与财政部门共同做好预算执行工作。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01.22•【文号】财预[2010]11号•【施行日期】2010.0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1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预算执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为发挥财政政策在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关系密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细、做实、做准预算,为预算执行打下良好基础。

各级财政部门、有预算分配权的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改革,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到位率,切实把预算细化到部门,细化到基层单位,细化到具体项目。

各单位要科学合理编制本单位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应严格按照定额管理要求编制,项目支出预算要提高精细化水平,做好项目评估和可行性论证,确保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切实可行,对跨年度项目要根据项目进度分年安排,推动项目的滚动管理。

要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的机制,加强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

对部门、单位年底形成的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应统筹安排使用。

二、及时批复和下达预算各级财政部门应当自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级政府预算之日起30日内批复本级各部门预算。

本级各部门应当自本级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财预[2013]285号

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财预[2013]285号
三、加快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进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管理要参照上述管理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消化和压缩结余结转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集中用于教育、农田水利建设等方面的资金,要及时分配下达,抓紧组织落实到具体项目,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其余部分按规定用途使用,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其他基金预算项目以及非税收入中的以收定支项目也要比照办理。
各省级财政部门需于2013年7月31日前,将落实本通知的具体方案,包括政策措施、工作安排、预期目标等,报我部备案。
财政部
2013年7月15日
——结束——
一、加快公共财政预算执行进度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管理,把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放在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对年初预算已经确定的项目,要加快资金支付。对年初代编预算,要分科目、分项目予以全面清理,及时做好资金分配方案的细化和指标下达工作,超过规定期限仍未落实到部门和单位的,除据实结算项目外,要收回总预算用于其他急需项目。要加强与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下达预算指标后,及时跟踪后续执行进展,督促加快项目审核和资金支付,减少资金滞留。要继续将支出进度作为财政管理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形成实际支出。
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
制定机关
财政部
公布日期
2013.07.15
施行日期
2013.07.15
文号
财预[2013]285号
主题类别
预算、决算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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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预算管理的措施

加强预算管理的措施

加强预算管理的措施摘要:本文将探讨加强预算管理的措施,包括建立有效的预算制度、加强预算监管和控制、提高预算执行力以及加强预算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措施。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组织能够更好地掌控财务状况和资源分配,实现财务目标的有效实现。

引言预算是组织管理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工具,能够帮助组织规划和控制财务活动,合理分配资源,并达到财务目标。

然而,由于一些原因,包括不合理的预算制定和执行、不透明的预算信息以及缺乏有效的预算监管,许多组织在预算管理方面面临挑战。

因此,加强预算管理的措施变得尤为重要。

一、建立有效的预算制度建立有效的预算制度是实施预算管理的基础。

预算制度应包括预算编制、审核、批准和执行的各个环节,并且应该与组织的长期战略和目标相一致。

首先,预算编制应该依据可靠的数据和信息,充分参考历史数据和市场环境,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其次,预算审核和批准应有明确的程序和责任分工,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最后,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及时反馈和修正,确保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相符。

二、加强预算监管和控制预算监管和控制是确保预算有效执行的重要环节。

首先,应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各项支出的监管和控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和偏差。

其次,应加强对预算执行结果的监管和控制,及时评估目标的实现程度,对偏差进行分析和纠正,以便下一阶段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时能更准确地反映组织的真实情况。

三、提高预算执行力提高预算执行力是有效实施预算管理的关键。

预算执行力包括预算执行的效率和效果两个方面。

首先,预算执行的效率要求预算执行的过程能够高效地完成,时间周期要明确,责任人要明确。

其次,预算执行的效果要求目标的达成情况能够与预算相符,支出的效果能够得到监测和评估,以便在下一阶段的预算编制中能更准确地反映组织的需求和目标。

四、加强预算信息公开加强预算信息公开能够提高预算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组织应及时向内外部人员公开预算信息,包括预算编制过程中的相关数据和信息、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支出和收入情况以及预算执行结果的评估等,使相关人员能够了解和监督预算管理的过程和结果,确保其公正性和合理性。

关于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管理的具体措施

关于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管理的具体措施

关于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管理的具体意见(征求意见稿)部直属各单位:水利预算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的基础和前提,是落实中央政策的有关具体文件能否制订和出台的基础,事关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的贯彻落实,事关水利发展改革大业。

为进一步优化程序,压缩各环节时间,加快节奏,提高效率,切实加快预算执行管理,结合我部工作实际,提出具体意见如下:一、切实加强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下达管理1、加快基建项目前期工作。

列入下一年度的基建项目要完善前期工作,为计划下达和预算执行创造条件。

各单位对列入下一年度的部属小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报工作要在当年6月底完成,8月底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年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列入下一年度的水利前期项目,要在当年年底前完成任务书审批。

2、提前明确建设任务。

对已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基本达成一致意见的下一年度部属小基建项目和水利前期项目,财务部门要争取列入“二上”预算,部规划计划司要在上年度的12月31日前正式行文将初步安排意见通知相关单位,并对各单位做好相关建设准备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3、压缩投资计划下达周期。

部规划计划司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计划文件7个工作日内,将计划转下达至部属二级预算单位,同时通过内网将计划文件第一时间传至部属二级预算单位。

部属二级预算单位在收到部计划文件7个工作日内,将计划转下达到预算单位,同时通过内网将计划下达文件第一时间反馈到部规划计划司。

部属二级预算单位应将投资计划落实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或任务书批复时明确的项目法人,不得再随意分解项目,增加预算层级。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编报及批复管理1、压缩预算下达时间。

部财务司收到财政部批复预算文件7个工作日内,将预算下达至部属二级预算单位,同时通过内网将预算文件第一时间传至部属二级预算单位。

部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到部预算文件7个工作日内,将预算下达到各级预算单位,同时通过内网将预算下达文件第一时间反馈到部财务司。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津教委财〔2018〕35号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津教委财〔2018〕35号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正文:----------------------------------------------------------------------------------------------------------------------------------------------------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津教委财〔2018〕35号市教委各预算单位:为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津财预〔2018〕90号)。

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同时,就预算执行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教委、市财政局2016年印发了《关于加快财政预算资金执行进度的通知》(津教委财〔2016〕8号),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2018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预算资金执行进度的通知》(津党教〔2018〕116号),对预算执行目标、预算执行评价、预算执行考核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依法依规使用好财政资金。

二、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机制按照市财政局和市教委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预算执行定期通报制度,对各单位预算执行进度进行排序,对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将结果向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报告。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查找原因,通过做实预算编制、完善项目库管理、加快支出进度、主动上交结余资金等方式提高预算执行进度。

各单位要按照"谁分配、谁督促、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将资金分配使用责任逐级到单位相关部门,责任到人,推动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形成合力,有效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三、加大督导问责和惩戒力度严格按照市教委和市财政局文件规定对各单位的执行进度进行考核,落实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挂钩的制度,对考核不合格、支出进度较低、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单位,扣减或抵顶转年预算;对年底财政资金收回金额超过单位全年财政拨款额1%的,严肃追究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

如何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如何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的职业道德修 养 , 热 爱本 职工作 , 敬业、精业的人 。( 4 ) 要有经 务 技能 ,具备 处理一般会 计事务 的财 会专业知 识和能力 , 还 要 营意识 和公关能力 。如 今 出纳 员已不再是 与决策无关 的只管现 具 备广泛 的社 会知识 和较高的综合 素养。所 以做 好 出纳工作 , 金收支之 人。要做好 出纳工作还 必须树立 经营意识 ,具 备一定 对 于搞好会 计核算 、加 强财务管理 、确保资金 安全完整 ,具 有
如何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柯锦 华
T C L 南洋 电器 ( 广州 )有 限公 司
摘要 :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 断发展 ,许多企 业在财务 预算管理 方面加 大了执行力度。通过对预算执行理解 的不断强化
财务预算执行在科学性和合理性方面有了重大突破, 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本文从财务预算执行对企业的重要意义着手 分析了在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给出了可行性的建议。 关键词 : 财务预算 ;重要意义 ;执行管理 ;对策分析
己私利 ,不 刁难 、不变样,更不起贪心。( 3 ) 爱岗敬业精神 。出
纳工作繁琐单调 , 时 间长 了有的人很容易变得疲管理 的重要内容之 一 ,也是会计 工
作 中不可分 割的一部 分 ,由以上我们 不难看 出 , 要 做好 出纳 工
开始选 派人时就应 注意选用那 些肯于积极 钻研业务 ,具 备 良好 作并不 是一 件很 容易的事情 , 不但要具有 扎实 的理论基础和业
规和制 度 ,企业通过 资金的有效 核算 、财务监督 与控制来 完成 能促进 企业财务 目标的实现 。通 过规划 ,对企 业各项资 源进行 对财务 的管理工作 。作 为财务管理 的重要组成 部分 ,财务 预算 合理有 效的配置 ,能 够不断优 化企业资产 ,促 进企业经 济效益 执行对 于加强企业 资产管理 ,防止资产流失 等方面都起着 不可 的提高 。科学合理 的财务预算 ,可以将企 业的长期发展 战略和 替代的作用 。 企业 的发展方 向进行有机 结合 。各部 门围绕 企业的发展 战略制 通过财务 预算 ,可 以对 企业的各项资 金进行合理有效 的分 定符合 企业实 际情况的短期 目标。短期 目标的制定 有利 于企业 配 ,确保 各项工作 的顺利开展 和 良好运行 。财 务预算执行 的 目 员工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 ,更好的实现企业 的长期经营 目标 。 的应该 是保障各项 资金都用到 实处 ,使资金 更好的发挥应 有的 效益 ,促进企业经济的不断发展。 2 . 协调各部 门工作 ,有 利于 实现企业 的全面管理 通过财 务预算管理 ,可以明确各 部门的职责 ,通过 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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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管理的具体意见(征求意见稿)部直属各单位:水利预算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的基础和前提,是落实中央政策的有关具体文件能否制订和出台的基础,事关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的贯彻落实,事关水利发展改革大业。

为进一步优化程序,压缩各环节时间,加快节奏,提高效率,切实加快预算执行管理,结合我部工作实际,提出具体意见如下:一、切实加强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下达管理1、加快基建项目前期工作。

列入下一年度的基建项目要完善前期工作,为计划下达和预算执行创造条件。

各单位对列入下一年度的部属小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报工作要在当年6月底完成,8月底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年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列入下一年度的水利前期项目,要在当年年底前完成任务书审批。

2、提前明确建设任务。

对已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基本达成一致意见的下一年度部属小基建项目和水利前期项目,财务部门要争取列入“二上”预算,部规划计划司要在上年度的12月31日前正式行文将初步安排意见通知相关单位,并对各单位做好相关建设准备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3、压缩投资计划下达周期。

部规划计划司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计划文件7个工作日内,将计划转下达至部属二级预算单位,同时通过内网将计划文件第一时间传至部属二级预算单位。

部属二级预算单位在收到部计划文件7个工作日内,将计划转下达到预算单位,同时通过内网将计划下达文件第一时间反馈到部规划计划司。

部属二级预算单位应将投资计划落实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或任务书批复时明确的项目法人,不得再随意分解项目,增加预算层级。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编报及批复管理1、压缩预算下达时间。

部财务司收到财政部批复预算文件7个工作日内,将预算下达至部属二级预算单位,同时通过内网将预算文件第一时间传至部属二级预算单位。

部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到部预算文件7个工作日内,将预算下达到各级预算单位,同时通过内网将预算下达文件第一时间反馈到部财务司。

2、加强行政事业类项目追加预算的细化编制工作。

凡是年中申请追加的预算,除特大防汛、抗旱、水污染应急处置等经费外,部属二级预算单位必须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将追加预算申请细化到基层预算单位,并在申请追加预算文件中将项目申报文本,预算实施方案及细化的政府采购预算一并报部。

部财务司审核汇总后,在7个工作日内报财政部。

预算批复金额如有调整的,部属二级预算单位应在10日内报送调整后的预算实施方案。

3、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预算细化工作。

对于年中下达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部属二级预算单位应依据部规划计划司下达的投资计划文件,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在单位收到投资计划文件7个工作日内,将细化预算申请报部。

部财务司审核汇总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细化预算报财政部。

各单位申请的细化预算单位不得超出部规划计划文件批准的预算单位(项目法人单位),不得在细化到下属预算单位。

细化预算7个工作日内未上报的,部财务司将不再受理。

三、进一步细化支付方式划分、用款计划报送和直接支付审核管理(一)支付方式划分管理1、“一下”预算控制数和部门预算下达后的支付方式划分管理。

二级预算单位根据部下达的“一下”预算指标控制数,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有关文件中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划分原则,在部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支付范围划分,同时,以正式文件向部预算执行中心报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范围划分建议表(按部门控制数核定)》(以下简称《建议表》)及有关说明。

预算中心审核汇总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财务司,由部财务司1个工作日内报财政部备案。

在部门预算正式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二级预算单位按照正式预算数,对按部门控制数划分的《建议表》进行调整及说明,以正式文件报送部预算执行中心。

部预算执行中心审核汇总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部财务司,由部财务司1个工作日内报财政部审批。

2、追加预算和的支付方式划分管理.部属二级预算单位上报追加预算申请和基建项目细化预算时,应将项目支付方式一并报部财务司。

不能按财政部支付方式划分要求执行的,需同时提供详细的说明材料。

财政部细化预算批复当天,部预算执行中心将各单位报送的支付方式划分建议报财政部。

因理由不充分等原因,财政部不同意预算单位划分建议的,按照财政部规定执行。

财政部同意支付方式划分建议后,部预算执行中心于1个工作日内通知部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用款计划报送管理1、“一下”预算控制数和部门预算下达后的用款计划管理。

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按照均衡性原则每年报送两次。

部属二级预算单位于每年11月20日前将下一年度1~5月份基本支出分月用款计划报部预算执行中心;每年4月20日前将当年6~12月份基本支出分月用款计划报部预算执行中心。

部预算执行中心审核汇总后3日内报财政部国库司。

项目支出用款计划依据项目进度,本着及时、均衡、适度超前的原则按季分月报送。

部属二级预算单位于每年11月20日前将下年度第一季度的分月用款计划报部预算执行中心;每年的2月20日、5月20日、8月20日前将第二、三、四季度的分月用款计划报部预算执行中心。

部预算执行中心审核汇总后3日内报财政部国库司。

如遇特殊需要或紧急情况,部属二级预算单位需要补报当月用款计划的,可于当月20日前将补报当月用款计划报部预算执行中心。

部预算执行中心审核后1日内报财政部。

2、追加预算用款计划报送管理。

追加预算的支付方式确定后,部属二级预算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用款计划的报送,部预算执行中心于1个工作日内报送财政部。

(三)直接支付审核管理1、部属各预算单位审核。

各级预算单位报送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部属二级以下预算单位要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部属二级预算单位要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部预算执行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2、关注财政专员办的审核。

财政部对财政专员办要求的审核时间为3个工作日,各单位要紧盯项目审核各环节,并记录各环节签署意见时间。

财政部受理我部报送的直接支付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12月23日。

四、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和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1、政府采购计划的编报。

部直属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要以采购预算为依据,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和组织形式,确保采购品目符合要求,按季度编制“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计划表”,部属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于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和12月10日前通过“水利部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报送下季度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至部预算执行中心。

部预算执行中心对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后报送财政部。

2、政府采购项目的前期工作。

对于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单位应于部门“二上”预算、追加预算报送以后,立即着手开展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采购方式和采购组织形式选择、采购文件编制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二下”批复后可立即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进口产品或变更采购方式申报审批。

项目单位应于“二下”预算批复前完成进口设备选型以及专家论证等各项前期工作。

部属二级预算单位应在部门预算正式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变更采购方式和进口产品申请报部财务司。

部财务司和预算执行中心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报送财政部审批。

财政部批复后1个工作日内批复有关单位。

对于年中追加预算,各单位应在上报细化预算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采购方式申请。

部财务司和预算执行中心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待正式预算批复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财政部审批。

财政部批复后1个工作日内批复有关单位。

4、其他有关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

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部规计司下达投资预计划或各单位“二上”预算上报后2个月内完备项目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需要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等手续的,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办理;需要招投标的,要抓紧做好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标书编制等工作。

需要外委的工作内容,要完成协议草签及工作大纲等的审查工作。

部正式投资计划下达或部批复预算后,需要招投标的,各单位应于5日内发布招标公告;需要外委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正式合同,并支付首批预付款项。

对于年中下达的投资计划或年中追加预算部分,应于投资计划下达或增加预算层级细化预算上报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预算执行进度的监督管理1、建立预算执行进度与预算挂钩制度。

截至当年度9月底,凡是项目执行进度未达到序时进度的,将按照实际进度与序时进度的差额比例,核减项目预算,零支付的延续项目,2012年预算将不予安排;对于打捆项目中存在零支付的,在打捆项目零增长的基础上,再扣减100万元,不足100万的,扣完为止。

对于单独申报的项目,如行业科研、科研修购项目,将按照财政部要求申报时间点的执行进度,核定项目预算申报规模,凡达不到序时进度的,对已通过审查的项目总规模按照10%比例予以核减。

对基建类项目执行情况较差的单位,减少下一年度的基建项目年度投资规模,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直至停止审批新建项目。

2、进一步发挥齐抓共管机制的作用。

要进一步完善财务部门总牵头、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部机关各司局、部属单位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难点和问题,对执行慢的单位和项目进行约谈,对落后序时进度较多的单位发送督办函,共同推进项目实施,督促加快支付进度。

3、建立督导员制度。

部将组织专职的预算执行督导组,选派业务熟练的专家及工作人员,对预算执行进度慢的单位,进行现场督导和约谈。

指导单位加快预算执行管理,沟通协调预算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反映情况,提出督导意见和建议,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4、切实加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

严格落实《关于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考核的实施意见》(办人事[2010]492号)的相关规定,对预算执行进度明显滞后、达不到要求,经考核确属执行不力的,对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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