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电子签名法与电子认证服务法律制度教案资料
活动二 了解电子签名法[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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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子签名的功能 从电子签名的定义中,可以看出电子签名的 两个基本功能:(1)识别签名人(2)表明 签名人对内容的认可。关于电子签名的规定 是根据签名的基本功能析取出来的,认为凡 是满足签名基本功能的电子技术手段,均可 认为是电子签名。
3.电子签名法的主要内容 《电子签名法》重点解决了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确立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二是规范了电子签名的行为;
项目八 熟悉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任务一 熟悉电子商务涉及法律问题
活动二 了解电子签名法
1.电子签名的概念 《电子签名法》中明确规定:电子签名是
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 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 数据。而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 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 息。
三是明确了认证机构的法律地位及认证程序,并给认证 机构设置了市场准入条件和行政许可的程序; 四是规定了电子签名的安全保障措施;
五是明确了认证机构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是国务院信息 产业主管部门。
4.电子签名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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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

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一、电子签名的概念与分类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电子签名具有技术性、排它性、确定性和虚拟性等特征。
{电子签名是以电子形式出现的数据。
电子签名必须能够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与电子签名相联系的数据电文的内容。
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从广义上讲,凡是能在电子计算机通信中起到证明当事人身份及当事人对文件内容的认可的电子技术手段,都可称为电子签名。
二、电子签名的具体形式就现阶段的技术发展水平来看,有口令、密码、数字加密、生物特征认证等等,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签名的具体形式无疑将会推陈出新。
三、可靠电子签名我国《电子签名法》本着技术中立的原则,并没有指出哪种技术更为先进或哪种技术是安全的,只是要求该技术满足电子签名法的规定或当事人的自行选择。
具体来说,我国《电子签名法》第13条规定,只要能够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电子签名就被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1)电子签名生成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2)签署时电子签名生成数据由电子签名人控制;(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改动能够被发现;(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改动能够被发现。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满足识别签名人身份和保证签名人认可文件中的内容两个条件。
4. 电子认证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情况下,电子认证服务活动涉及三方主体:证书持有人、认证服务机构、证书信赖人。
认证服务机构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1)认证服务机构与数字证书持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认证服务机构与其数字证书持有人之间是合同关系。
当事人的合同关系表现在认证证书上。
当事人在线或离线申请数字证书,认证服务机构允诺,合同即成立。
合同的标的是认证机构的服务行为,双方的权利义务载明在认证证书上。
数字证书本身不是合同,但它是合同存在的证明。
第四章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法律制度PPT学习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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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数字证书 3 数字证书原理
二、认证机构的设立与管理
(一)认证机构概述
Certification Authority,简称CA 为了保证电子签名的真实性,保障 交易安全,发件人在做电子签名前, 签署者必须将他的公共密钥送到经 合法注册、具有从事电子认证服务 许可证的第三方,即电子认证机构
(1)代理 (2)自动交第3易页/共11页
(3)收件人按照发件人认可的方法对数 据电文进行验证后结果相符的
2 数据电文的接收确认 3 发送和接收的时间和地点
《电子签名法》
(1)关于发送时间的规定 (2)关于接受地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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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一、电子认证概述
(一)电子认证的概念和性质
1 电子认证的概念 电子认证指一个国家承认的认证机构通 过颁发数字证书和管理公共密匙来检验 带有电子签名的文件所有人及其内容的 真实性。 2 电子认证的性质 电子认证是一种信用服务 3 电子认证的具体操作程序 4 认证机构的第5风页/共险11页
(二)PKI与数字证书简介
1 PKI体系 PKI是“Public Key Infrastructure”的缩写, 意为“公钥基础设施” 一个标准的PKI域必须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2 公开义务或信息披露义务
3 谨慎审核义务 4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有关保证义务 5 妥善保存与认证相关的信息义务 6 妥善解决认证人暂停或终止服务后
续工作的义务
(四)认证机构的责任
1 民事责任 2 行政责任 3 刑事责任
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通用课件

电子签名法律效力的国际法规和标准
《联合国国际贸易销售合同公约》
该公约规定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承认了电子签名在国际贸易合同中的合法 地位。
ISO 15408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电子签名技术的评估准则,为国际范围内电子签名技术的合规性 提供了依据。
电子签名法律效力的国内法规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完善阶段
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开始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规范电子签名应用,保 障其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应用
电子邮件签名
通过电子签名对邮件进 行数字签名,确保邮件
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电子商务交易
在网购、在线支付等交 易中,电子签名用于确 认交易双方身份和保障
交易安全。
电子合同签署
通过电子签名技术签署 合同,确保合同的真实
加密技术
加密技术是电子签名中保障数据安全的重要手段,它通过将明文数据转换为密文 数据,使得只有拥有解密密钥的人才能读取原始数据。
在电子签名中,加密技术可以用于保护电子文件的机密性和完整性,防止数据被 非法获取和篡改。
04
电子签名安全风险与防 范措施
电子签名安全风险
数据泄露风险
法律风险
电子签名涉及到用户的个人信息,如 果存储或传输过程中被非法获取,可 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
数字签名技术可以防止电子文件被篡 改,并且通过公钥可以验证签名者的 身份,确保电子文件的不可抵赖性和 可追溯性。
公钥基础设施(PKI)
公钥基础设施(PKI)是电子签名技术的信任基础,它提供了 一套完整的证书管理系统,包括证书颁发、证书撤销、证书 更新等。
PKI通过颁发数字证书来确认实体身份,数字证书中包含了实 体身份信息、公钥和签名等数据,可以用于验证实体身份和 电子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5年修正)-全国人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5年修正)本法变迁史: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04年8月28日发布、2005年4月1日实施)2.本法规已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15年4月24日发布、2015年4月24日实施)修改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数据电文第三章电子签名与认证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本法所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第三条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数据电文第四条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二)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
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保存要求:(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二)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送或者接收时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式不相同但是能够准确表现原来生成、发送或者接收的内容;(三)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模块4电子签名与认证法律法规

4.1.2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1. 电子签名的效力范围
我国《电子签名法》参考外国的立法例,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该 法第3条第3款规定了电子签名法的适用除外,包括:①涉及婚姻、收养、继 承等人身关系的文书;②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文书;③涉及 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文书。同时,为了使电子签 名法在实施过程中具有更大的灵活性,还规定了一个兜底条款,即法律、行 政法规可以对其他不适用电子文书的情形做出规定。
4.1.1电子签名的含义和形式
2. 电子签名的形式
电子签名具有多种形式,如附着于电子文件的手写签名的数字化图像 (包括采用生物笔迹辨别法所形成的图像),向收件人发出证实发送人身份 的密码、计算机口令,采用特定生物技术识别工具(如指纹或眼虹膜透视辨 别法),等等。无论采用什么样的技术手段,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件, 就是该法所称的电子签名。
4.1.3电子签名的实现方式
3. 密码、密码代号或个人识别码
这种方法解决的是“你知道什么”。在实际应用方面对称密钥加/解密认 证经常采用的是ID+PIN(身份唯一标志+口令),即发方用对称密钥加密ID和 PIN后发给收方,收方解密后与后台存放的ID和口令进行比对,达到认证的目 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银行卡就是使用这种认证方法。以上这种身份 识别的方法适用于远程网络传输,但不适合大规模人群认证,不适用于电子 签名,因为对称密钥管理困难。
4.1.1电子签名的含义和形式
1. 电子签名的含义
签名一般是指一个人用手亲笔在一份文件上写下名字或留下印记、印章 或其他特殊符号,以确定签名人的身份,并确定签名人对文件内容予以认可。 传统的签名必须依附于某种有形的介质,而在电子交易过程中,文件是通过 数据电文的发送、交换、传输和储存来形成的,没有有形介质,这就需要通 过一种技术手段来识别交易当事人、保证交易安全,以达到与传统的手写签 名相同的功能。这种能够达到与手写签名相同功能的技术手段就称为电子签 名。
《电子商务法》(第二版)教学课件:第02编本论_第06章 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五、电子认证机构的退出机制 我国《电子签名法》和《电子认证机构服 务管理办法》规定认证机构的退出机制:
1、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2、通知各方 3、业务的承接
六、电子认证机构的责任
(一)认证机构的主要职责 可以借鉴国际组织和各国电子商务法中的相关规定,具体 主要有: (1)认证机构有责任使用可信赖的系统以行使其职责, 并披露相关信息,以确保认证机构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2)认证机构应依照认证业务操作规范颁发证书。 (3)认证机构有责任在收到申请人或其代表人的申请后 暂停证书;同时,有责任在证书中存在重要虚假陈述或认证机 构的认证系统存在严重影响其可靠性或有证据证明签名者死亡 或消失或不复存在等情况下撤销证书。
六、电子认证机构的责任
(三)电子认证机构的责任限制 之所以给予认证机构以赔偿金额限制,目的是 使认证机构承担的风险相当于银行发行自动柜员机卡 或信用卡所承担的风险而不是更大。在电子商务的起 步阶段,为扶植认证机构的发展而给予其某些特别保 护,也无可厚非。另一方面,在认证机构签发给当事 人的证书被盗并被他人用以欺诈的情况下,如果欺诈 是在当事人将证书被盗的情形通知认证机构之前发生 的,则认证机构对当事人因欺诈而导致的损失不负责 任。
三、电子认证的立法状况
目前,有关电子认证的立法虽有不少,但直接 冠以“认证”名称的并不多见,大部分是在电子签 名法或数字签名法中给予规定。 为了规范电子认证服务,对电子认证提供者实 施监督管理,我国《电子签名法》对电子认证作为 专门规定。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从以下几方面对电 子谁服务作了规定: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设立条件 和设立程序、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和应履行 的义务、电子认证服务的暂停和终止、电子签名认 证证书的内容和管理、监督管理等
电子签名法律制度
签名具有确认相对人、防止否认、确认完 表明签字者应经确认文件的内容 整性的功能 构成签字者对文件内容正确性和完整性负 责的证据
签名是一种法律行为
2011-08
河北大学管理学院
hellen6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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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形式的发展
早期,手写签名 盖章 传真打印、打孔、盖章、使用符号 机械或电子化的手段
A 由签名所有者承担:所有者未保管好自己的密钥导 致他人未经授权使用,主观上有过错; B 由收件人承担:前提是收件人本身有过错,即他知 道或者应该知道该签名不是签名所有者的。 电子签名拥有者不仅承担着对本人及其代表人的签名 的责任,还有对电子签名合理注意的义务,以方式电子签 名被未经授权使用,并且使收件人免于对该类签名的信任。
A电子签名的合法使用是指其签名拥有人完全遵守 对签署人的效力 表明文件来源;表明签名人对文件内容 了法律规范和交易惯例的要求,以电子签名对交 的确认;是作为签名人对文件内容正确性和 易数据电文的签署。 完整性负责的依据。 B 对数据电文内容的效力 以电子签名签署的数据电文在交易当事 人之间是作为原件对待的。如果构成法律文 件,也就符合了证据法上原件的要求。
hellen636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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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签名技术的基本原理
1) 数字签名的相关概念术语 2) 数字签名的生成过程 3) 数字签名的应用环境
hellen6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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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列算法(哈希算法)
散列算法也叫做Hash算法,就是把任意长度的输入通 过散列算法变换成固定的长度输出,该输出就是散列值。 散列算法是一种压缩映射,不同输入可能会散列成相同 的输出,而不可能从散列值来唯一确定输入值。 散列算法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对数据使用散列算法后 能够产生唯一对应得散列值;第二,对数据进行任何改动, 所产生的散列值几乎每一位都不会相同。 散列算法主要应用于对密钥或者消息的加密,流行的散 列算法包括MD2、MD4、MD5、SHA-1。MD5使用128位 散列,SHA使用160位散列。散列位越多加密的安全性越高。 在信息安全模型中,生成的散列值称为信息摘要,并且 散列运算是单向的,不可能使用散列值恢复到信息原文。
电子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电子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电子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电子印章,是指采用电子形式制作的、用于证明权利义务关系和特定事实的电子签名和电子标识。
第三条电子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合法、安全、有效、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电子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应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电子印章的制作和发放第五条电子印章的制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电子印章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电子印章的发放应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电子印章的使用者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权限。
第七条电子印章的制作和发放单位应建立健全电子印章管理档案,记录电子印章的制作、发放、使用和销毁等情况。
第三章电子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第八条电子印章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用于非法目的和非法活动。
第九条使用电子印章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确保电子印章的正确使用。
第十条电子印章的使用应实行审批制度,使用前应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明确使用的范围、条件和期限。
第十一条电子印章的使用应实行登记制度,使用情况应进行详细登记,记录使用的时间、地点、对象和内容等信息。
第十二条电子印章的使用者应对电子印章的使用负责,不得泄露电子印章的相关信息,不得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电子印章。
第十三条电子印章的保管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子印章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电子印章的停止和销毁第十四条电子印章的停止使用应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明确停止使用的原因、范围和期限。
第十五条电子印章的销毁应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电子印章的信息无法恢复。
第十六条电子印章的销毁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子印章的信息无法被非法使用。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造成电子印章泄露、遗失或被非法使用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教学课件:第三章-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法律
在法律诉讼中,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的证据效力可能受到 质疑,因为与传统书面证据相比,电子证据的可靠性和真 实性可能更难以验证。
隐私保护挑战
信息泄露风险
在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过程中,用户的个人信息、交易信息等敏感 数据可能面临泄露风险,尤其是在不安全的网络环境下。
身份盗用问题
如果用户的个人信息被盗用或滥用,可能导致身份盗用问题的发生, 对用户的隐私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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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特征签名技术
生物特征签名技术是一种基于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的电子签名技术,它使 用个人的生物特征信息(如指纹、虹膜、面部等)作为签名的一部分。
生物特征签名技术可以提供更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为生物特征信息 是独一无二的,难以伪造或复制。
生物特征签名技术广泛应用于身份认证、访问控制和数据保护等领域。
在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等领域,电子 签名和电子认证能够提供安全可靠的 交易保障,降低欺诈风险。
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的应用场景
电子商务
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卖家和买家 可以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来
确保交易的安全可靠。
电子政务
政府机构可以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 认证技术,对公文、政策文件等进 行数字签名,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 完整性。
03 电子认证法律要求
电子签名法律要求
01
02
03
合法性要求
电子签名必须符合法律规 定,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 益。
真实性要求
电子签名应能够证明签署 人的真实身份,防止伪造 和冒用。
可靠性要求
电子签名应具备可靠性, 确保签署的数据完整性和 不可篡改性。
电子认证法律要求
认证机构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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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班级 授课日期 授课题目:第2章 电子签名法与电子认证服务法律制度 目的要求:能够分析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能够分析电子证据的多样性。
教学重难点:把握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的基本知识;了解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服务法律法规;理解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组织教学:点名考勤;复习;引入新课;讲解理论知识;实例演示;指导学生练习;总结 总结复习导入新课: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有哪些? 提问: 1、电子商务与传统交易方式的区别,以及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2、电子商务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3、电子商务法的重要意义? 教学方式、手段、媒介:教学手段:讲授、多媒体;媒介:教材 授课内容: 案例A: 原告:史文权——互联网用户,下载安装了百度搜索伴侣软件,并正常使用,其直接与百度网站结合使用,并在IE工具栏内有明确的图标和菜单指示。过了几日,原告在浏览部分网站时,被提示安装了“网络实名软件”。但是安装后,发现电脑中缘由的百度搜索伴侣软件、IE工具栏中的百度搜索伴侣图标和菜单被非法删除。在重新中,又发现下载和安装受到了网络实名软件的屏蔽,最后安装失败。原告申请北京市公证处对此进行网络证据保全。网络实名软件来源于“3721”网站,属于国风因特公司和三七二一公司。该软件得到了该公司的技术支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此行为侵犯了原告对相关软件的合法使用权;该软件并未对侵权功能作出详尽的说明,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屏蔽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构成强制交易行为;非法监视用户上网行为,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 最后,法院判决如下:1.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 2.该公司对原告作书面赔礼道歉; 3.该公司对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000元; 4.该公司必须承担原告的全部诉讼费用。 案例引入: 教师:我经常会在网上看到这样的贴子:“网络购物维权让我疲惫不堪”、“网络维权如何进行”等,今天看了一则“网络维权我该找谁”的帖子与同学们交流一下: “网上购物维权我该找谁”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维权日,说到消费维权我就有一肚子的牢骚想发,可却找不到一个可供发泄的渠道,为什么呢,就因为我是网上购物。 我是一个标准的“购衣狂”,在女人永远缺少一件衣服,这个恒古不变真理的诱惑下,两眼放光的我,见到喜欢的衣服恨不得全搬回去。 后来,闺中密友向我推荐了网购,好处一是简洁:勿需专程逛店,让自己变得腰酸背痛腿抽筋,二送货上门,省去了大包小包往家拿时车马劳顿的奔波之苦;三利用网上银行刷卡,方便快捷,你只要按照提示点过去,就可以静候快递上门了。 经过数次成功体验,感觉网络购物这种新购物方式,真的是既便捷又时尚,足不出户,轻点鼠标,就能轻轻松松选购商品,真是有着酷酷的感觉。 只是这种酷酷的感觉没有多久,我就有了想哭的感觉。 年初,我在某购物网站看中了一件最新款的知名品牌大衣,标价4800元,要求预付30%的款项后发货,验货后付清余款。我按地址汇去钱后,却一个月毫无音讯,多次联系后,商家称必须再汇款500元,否则不予发货。忍无可忍下,我坚决要求退货,对方满口答应却称:退款可以,但要将已付款的25%作为退款手续费。 无奈之下,我只有再付款500元,这回货倒是给寄来了,却远不是订购时选定的型号和样式,商家坚称没发错并拒绝我以“外形不符”为由退货或退款。由于没有订货时外形、规格等方面的书面凭证,我根本无法证明订购衣型与所发货品不一致。在我向该购物网站数次投诉后,网站表示按规定最多只能赔偿500元。协商一个月后,再打电话,商家和网站却像石沉大海般再也没有了答复。 直到这时,我才发现我竟然投诉无门:网络购物不受任何一个部门的管辖和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对此都还是个空缺,气愤之余,终于明白商家和网站有恃无恐的原因了。 网络购物在我国尚属起步发展阶段,该行业内的诸多问题伴随着网络消费者的日益增多也与日俱增,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对此却存在疏漏。网购消费者迫切需要完善的规范化网购,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在享受网购酷酷感觉的同时,不再有欲哭无泪的事情发生。 教师:如果是你遇到这样的事,你会如何处理呢?你会找哪个部门投诉呢?该起诉谁呢?
实训内容: 为达到本单元的能力目标所进行的实训内容。(与大纲中的实训相对应,实训简介 ) 电子签名法与电子认证服务法律制度实训--电子从本案看电子证据的认证 兴隆工具制造有限公司是传统制造企业,在企业电子商务化过程中,遇到电子商务系统开发问题,经调研考察,自主建站的方式成本不适于实际操作,故由电子商务服务商华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年之后,兴隆制造以华睿商务违约,未能提供有效国际商务渠道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款项并支付违约金。华睿商务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了海外客户对兴隆制造产品询盘的4份电子邮件(打印文件),以此证明华睿商务为兴隆制造建立的交易平台已取得业务进展,至于最终没有能够成交,是由于兴隆制造提供给外商的样品不符合要求。 此实训以“人机交互式动画闯关游戏”方式进行,案例分析了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案例的焦点是华睿商务提供的电子邮件证据效力问题。通过此实训学生能够分析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分析电子证据的多样性。 相关知识: 1、数据电文:指经由电子、光学或者类似方式生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这些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2、电子签名: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3、数字签名:基于PKI(PublicKeylnfrastructino公钥基础设施)的电子签名技术,利用公钥密码技术和其他密码算法生成一系列符号及代码组成电子密码进行签名,来代替书写签名和印章;这种电子式的签名还可进行技术验证,其验证的准确度是物理世界中手工签名和图章的验证所无法比拟的。 4、电子签名人: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并以本人身份或者以其所代表的人的名义实施电子签名的人。 5、电子签名依赖方:基于对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或者电子签名的信赖从事有关活动的人。 6、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可证实电子签名人与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有联系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电子记录。 7、电子认证的概念:从技术角度来说,电子认证是以电子认证证书(又称数字证书)为核心技术的加密技术,它以PKI技术为基础,对网络上传输的信息进行加密、解密、数字签名和数字验证。 《电子签名法》所说的电子认证,其含义是特指为配合电子签名的使用,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为中心,由其依照法律规定审验电子签名使用人的身份、资格等属性,以确保电子签名与签名使用人之间唯一对应关系的法律制度。 8、电子认证的作用:电子认证是一种服务,通过证书授权机构(CA中心)对公共密钥进行辨别和认证,以防止或降低因密钥的丢失、毁损或解密等原因造成的电子文件环境交易的不确定因素及不安全风险 9、电子认证的程序 10、电子认证的分类 11、认证机构(CA认证机构或CA认证中心)为用户在电子商务交易活动及相关活动提供一个中立、公正、值得信赖的第三方认证服务的机构。 12、认证机构的管理 13、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类型 14、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使用流程 15、认证机构与证书信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教学设计: 本单元采用“引导案例→案例适用相应法律条款→案例分析”方式, 教学结合对实践问题和案例的分析阐述,注重对基本概念、基本观点和基本原理的理解。本单元用8个学时,其中理论教学4学时,案例分析、学生实训4学时。具体如下: 一、课程安排 (一)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概述(第1个小单元,1学时) 1、案例引入 开篇设计3个关系学生日常生活的小问题(▼如:同学找工作(兼职)是否有通过电子邮件投简历的方式?是否接到过电子邮件录用通知?电子邮件形式的录用通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引入引导案例。这3个小问题请同学表述自己观点,教师不给出结论。注意设计与学生密切相关的导入提问,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学生依据教师提问,思考、发表简要观点。调用资源图片FGT020101、图片FGT020102。 引导案例以“播放—提问—讲解”的方式进行,播放动画案例FGD0201引例动画(电子邮件往来能构成劳动合同吗?),▼提出问题“电子邮件录用通知是否属于合同的基本形式?” 引例简析,《合同法》第十一条。资源图片FGT020103。边观看动画,边思考。之后讨论、表达观点。 2、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概述 数据电文的定义(讲解—举例),调用图片FGT020104 数据电文种类、图片FGT020105 合同的书面形式。▼设计课堂提问:日常生活中的何种信息属于数据电文?学生听讲、思考,将概念与日常遇到信息相对应比较做出回答。讲解时注意明确数据电文的定义和合同的书面形式。 电子签名概述(播放—讲解—举例),播放小动画片段FGD020102 传统商务与电子商务活动中签名方式的演变。电子签名的概念,图片FGT020106 电子签章,动画FGD020103 电子签名过程举例。 ▼提问:电子签名就是数字签名吗?设难置疑,引起思辨。 电子签名与数字签名,注意明确“实现电子签名的方法有好多种技术手段,数字签名是电子签名的一种特定形式。图片FGT020106 基于公钥基础设施的电子签名技术框图。 电子签名认证证书调用图片FGT020107 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注意讲清楚数字签名与电子签名的关系。了解电子签名的种类。 (二)数据电文法律效力(第2个小单元,1学时) 1、引导案例(播放—提问—讲解),图文并茂展示案例1,提出问题:小区业主QQ群发布停止供电文书具备法律效力吗?调用资源FGA020201 案例1、图片FGT020201 案例1中的漫画组图。此过程创设情境,引发学习动机。▼究竟哪些情况下数据电文 不具备法律效力?训练学生语言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及胆量。 2、电子签名与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范围,调用FGT020202 漫画组图-电子签名、数据电文不适用情况。学生对照课本理解《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积极主动有效的识记、辨识重点法律条款。 (三)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第3个单元,2学时) 1、引导案例(角色扮演展示案例2),教师选取6名同学作为案例演员,分角色展示案例内容。组织学生找出案例所述内容与《电子签名法》中条款对应关系。提示实践操作中的注意事项。调用资源FGA020202 案例2网聊记录能够作为法庭证据吗?FGT020203 案例2中的漫画组图。讲解时明确: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及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2、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法》第四条,《合同法》第十条。资源:FGT020204 合同的书面形式框图。▼提问:手机短信是否可以作为电子证据?数据电文的书面形式、原件、保存、归属、发送接收时间及地点的规定,调用资源FGD020201 数据电文原件形式动画、FGD020202 数据电文发送时间动画、FGD020203 数据电文接收时间动画。关于数据电文作为证据使用时的可采性、如何判断其真实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