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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问题是当前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知识产权是企业最宝贵的资产之一,但在中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融资时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

本文将就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展开探讨。

1. 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目前,我国对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够完善,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不够,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缺乏相应的保障措施,这给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造成了不小的困难。

2. 银行融资难度大由于我国银行对知识产权的评估标准不明确、不统一,同时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难以准确评估,使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获得银行融资方面存在较大的难度。

3. 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一些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对自己的知识产权价值认识不清,导致其在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时无法合理评估自己的知识产权价值,从而影响融资的顺利进行。

二、对策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政府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提高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更多保障。

2. 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机构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进行科学评估,为企业进行融资提供权威的评估报告,降低银行融资的难度。

3. 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企业应当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合理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高知识产权的价值和利用效率。

4. 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政府可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给予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对知识产权的研发投入,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从而为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更多的支持。

专利权质押法律后果(3篇)

专利权质押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专利权质押是指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作为担保物,向债权人提供担保,以取得贷款或其他债权的一种方式。

在我国,专利权质押作为一种新型的担保方式,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然而,专利权质押涉及到复杂的法律关系,其法律后果也具有多样性。

本文将从专利权质押的概念、法律依据、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专利权质押的概念专利权质押是指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作为担保物,向债权人提供担保,以取得贷款或其他债权的一种方式。

在专利权质押中,专利权人(出质人)是债务人,债权人(质权人)是债权人。

三、专利权质押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权出质,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出质人以其专利权出质的,应当向质权人交付质权证明。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出质人以其专利权出质的,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权证明。

”四、专利权质押的法律后果1. 专利权质押的设立专利权质押的设立是指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作为担保物,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过程。

在专利权质押的设立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专利权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专利权无争议。

(2)专利权质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专利权质押合同应当明确专利权的名称、种类、数量、价值等。

(4)专利权质押合同应当明确出质人、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2. 专利权质押的生效专利权质押的生效是指专利权质押合同签订后,专利权质押的法律关系正式成立。

在专利权质押的生效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专利权质押合同签订后,出质人应当将专利权质押合同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2)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在收到专利权质押合同备案材料后15日内予以备案。

(3)专利权质押合同备案后,专利权质押的法律关系正式成立。

3. 专利权质押的法律效力专利权质押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专利权质押期间,出质人不得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放弃专利权。

专利质押法律问题案例(3篇)

专利质押法律问题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研发新型节能环保设备的企业,拥有多项专利技术。

为了扩大生产规模,甲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但由于缺乏足够的抵押物,银行拒绝了甲公司的贷款申请。

后来,甲公司得知专利可以质押贷款,于是将一项名为“新型节能环保设备”的专利权质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

二、案例经过1. 专利权质押申请甲公司向银行提交了专利权质押申请,并提供了相关专利证书、专利权人身份证明、专利权质押合同等材料。

2. 银行审查银行对甲公司提交的专利权质押申请进行了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专利权的有效性、质押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

3. 专利权评估银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甲公司提供的专利权进行了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专利权的市场价值、技术成熟度、市场需求等。

4. 贷款发放根据专利权的评估结果,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

5. 专利权质押登记甲公司将专利权质押登记在专利局,确保专利权的质押权利得到法律保障。

三、案例争议在贷款期间,甲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经营状况恶化,无力偿还银行贷款。

银行要求甲公司偿还贷款,但甲公司以专利权已质押为由拒绝偿还。

银行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偿还贷款。

四、法院判决1. 法院认为,甲公司将其专利权质押给银行,双方签订了专利权质押合同,且专利权已登记在专利局,符合法律规定。

2. 法院认为,甲公司作为专利权人,有权将专利权质押给银行,但甲公司作为借款人,仍需承担偿还贷款的义务。

3. 法院认为,甲公司未按时偿还贷款,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4. 法院判决甲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五、案例分析1. 专利权质押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权质押给债权人,以担保债务的履行。

2. 专利权质押的程序(1)专利权人向债权人提出质押申请;(2)债权人审查专利权的有效性、质押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专利权评估机构对专利权进行评估;(4)专利权质押合同签订;(5)专利权质押登记。

专利权质押合同相关法律问题探讨

专利权质押合同相关法律问题探讨

专利权质押合同相关法律问题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颁布,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物权法关于知识产权质押的规定,不仅是对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担保形式”规定的补充,而且也是对我国担保法的完善,使我国知识产权担保制度达到了更高水平。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出质,设立质押担保;根据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以专利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生效。

本文将对专利权质押合同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质押合同基本特征根据担保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专利权质押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中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而以自己依法享有的或者持有的专利权作为出质标的与合同债权人订立的质押合同。

专利权质押合同中的专利权所有人或者持有人(以下简称专利权人)称为出质人,专利权质押合同中的债权人称为质权人,被质押的专利权称为质押标的。

专利权质押合同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专利权质押合同属于一种担保合同,是一种从合同,从属于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

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专利权质押合同是一种要式合同。

担保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口头形式、电话、电报或者其他形式所订立的专利权质押合同无效。

但是,专利权质押合同既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担保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引言1.1 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重要性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知识产权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一种利用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进行融资的方式,可以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促进其创新发展。

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可以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往往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传统融资方式难以满足其资金需求。

而通过质押知识产权融资,企业可以将自己拥有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作为抵押物,获得相应的融资支持,从而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推动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可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通过质押知识产权获取资金支持,企业可以加大对研发、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投入,提升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企业在获得融资的同时也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了知识产权的价值和保护力度。

2. 正文2.1 问题一:知识产权评估标准不统一知识产权评估标准不统一是当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领域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

目前,由于各地区、各行业对知识产权评估标准的制定存在差异,导致企业在进行质押融资时面临评估不准确、不公平的情况。

一方面,缺乏统一的评估标准会增加企业融资的不确定性,降低了企业质押融资的可行性和便利性;由于评估标准不统一,一些企业可能会受到不公正待遇,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和融资能力。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和机构在制定知识产权评估标准时要加强沟通协调,统一各地区、各行业的评估标准,确保评估过程公平、透明。

可以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制定包括技术、市场、法律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评估指标,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只有统一的评估标准才能有效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促进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问题和对策研究摘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展现出了重要作用。

因这一融资方式尚处于初期,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出现了各种问题,且风险系数也持续增长,为了能够避免自身损失,中小企业以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时,商业银行也十分谨慎。

对此,本研究重点分析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所面临的风险,并提出了有效的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问题;对策前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则是个人或企业以自身所拥有的著作、商标及专利等无形资产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提出各种贷款申请,金融机构审核后为其提供贷款的一种独特融资方法。

我国积极提倡知识产权强国战略,针对中小企业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优惠,如企业服务政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等,并对其予以了大力的支持与监督。

然而,因目前政策、经济、市场环境尚不完善,在这一融资模式中参与各方的风险较大,对专利知识产权价值、企业偿还能力等难以进行精准地评价,这些均严重阻碍了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积极性。

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重要价值科学合理利用知识产权,可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这里,可通过转让、使用知识产权等方式,获得相对应的效益,也可将其进行质押,以此来获得融资。

这样,知识产权被称为了投融资的对象,使得其充分发挥作用,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并有利于科技成功得以顺利地转化。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质押知识产权来获取融资的方式,完全突破了传统实物抵押贷款的理念,融资渠道得以明显扩宽,避免企业面临资金不足的困境,可有效提高企业对科技进行创新的热情。

同时,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推动下,能够加强国家政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利于交易市场的完善,对各方的合法权益进行全方位保障,从而调动各方参与融资的积极性。

2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仍存在的问题2.1国家与地方之间缺少协调联动国家知识产权局要不断加强与地方在工作中的协调性,推广国内外好的经验和做法并结合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全力支持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企业高效融资,为企业在困难时期及时恢复和扩大生产提供帮助,促进经济发展。

知识产权质押措施、经验、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知识产权质押措施、经验、成效及存在的问题知识产权质押是指创业者或企业将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获取融资的一种方式。

这种措施对于促进知识产权的流动和有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知识产权质押措施的一些经验、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经验:1. 支持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能够为创新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解决创新过程中的资金困难问题,并推动技术创新的发展。

2. 扩大融资渠道:知识产权质押可以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减轻贷款压力,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

3. 增加企业价值:知识产权质押能够使企业的知识产权有机会转化为资本,增加企业价值,提高竞争力。

4. 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质押促使企业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增加对知识产权的投入和管理。

成效:1. 促进创新成果的转化:通过知识产权质押,科研机构或创新企业可以将研究成果向企业转让,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2. 提高创新能力:知识产权质押可以缓解企业的融资压力,使企业更加专注于技术创新,提高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

3. 鼓励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质押需要资产评估和价值确认,这要求企业对知识产权进行充分的保护和管理,促进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的开展。

存在的问题:1. 评估难题:目前对于评估知识产权价值的方法和标准还不够完善,评估难度大。

这给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带来困难。

2. 法律和制度缺陷:知识产权质押的相关法律和制度还不够完善,存在司法保护难度、交易流程繁琐等问题。

3. 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对于知识产权的了解不详细,缺乏相关专业知识,难以科学评估质押债权风险,限制了质押融资的发展。

4. 风险共担问题:知识产权质押涉及较高技术风险,金融机构担心知识产权的价值损失以及归属权纠纷等问题,对于质押敞口持谨慎态度。

为了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质押的发展,需要加强相关法律及制度建设,提高评估标准和方法的科学性,加强金融机构的专业人才培养和风险管理能力,以减少知识产权质押的风险,并为知识产权的流动和利用提供有力支持。

专利权质押融资问题

专利权质押融资问题专利权质押*问题探析摘要:专利权质押*是知识产权和金*本有机结合以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有效途径,在促进自主创新和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环境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本文基于合肥市推行专利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的现实情况,分析专利权质押*存在的若干问题,以求进一步研究和解决关键词:专利权质押;*;探析一、引言XX年6月合肥市出台了《合肥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指明了质押贷款的用途、申办条件及程序,对发挥*专利权的功能,保障专利权质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进程在政策上看,只要符合文件规定条件,中小科技型企业都可以向有关部门单位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在实际操作中,尽管我市专利权存量规模较大,*政策不断鼓励支持,但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发展仍然十分缓慢,获批的专利权质押贷款数量依然有限,且未能成为银行的主营贷款业务究其根本原因,还在于专利权质押担保区别于传统财产的一些价值特点,导致价值难以认定,也难以变现等问题,需进一步探析二、专利权质押存在问题分析专利权价值评估和变现困难专利权是国家专门机构根据法律规定授予的权利,是一种无形资产,相比有形资产具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影响权利的稳定与价值它不同于有形动产质押,只能通过转让、实施、许可实施而获得收益而收益又取决于专利技术本身的先进性、成熟性和市场前景,与其他产品、技术的兼容性专利权人或者可实施人的转化能力以及专利技术市场的完善程度等外部因素,而我国专利权质押市场刚刚起步,没有权威的评估机构,没有成熟的市场机制,直接制约了专利技术的交易此外,金融机构对专利权质押的风险及专业知识也缺乏把握,限制了其涉足这一业务的欲望专利权价值的不断衰减从一个较长阶段看,专利权的价值量的不确定性因素,总体趋势表现为其价值量的不断递减因此,一旦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未获清偿,则债权人就担保标的物进行折价或者变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担保标的物品要对主合同债权人的清偿起到担保作用,那么其价值就必须先确定下来,不能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有较大的变化,但专利权的价值恰恰就不具备这一点,这也是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当事人接受专利权作为质押担保社会观念的束缚与法律的缺失虽然《担保法》和《物权法》规定,专利权可以抵押,但是在我国,无论是作为放贷部门的商业银行还是作为需求资金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采用担保这种间接*方式时,一般是以有形资产,如:以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进行抵押,很少以无形资产—专利权进行质押而且,专利申请权可否成为专利权的质押标的,发明专利的公开日到授权日的临时保护期间的财产权能否成为专利权质押的标的,现行法律还未给予明确规定况且不同地区的科技发展情况不同,全国各地名目繁多的地方性行政法规,导致不同地区专利权质押发展程度参差,当涉及跨地区专利转让时,更无法形成统一的政策规范,造成质押实行的流产信贷风险以及经营风险的制约专利权客体的非物质性决定了银行不能直接占有质押的专利权,从而产生信贷风险另外专利权价值具有不确定性,容易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发生波动,引致经营风险所以种种风险因素的存在,使得专利权质押贷款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诸多瓶颈,必须在试点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多方制定并落实相关应对措施,促进专利权质押发展三、专利权质押发展应对措施建立健全专利质押机制和价值评估机制针对银行作为质押主体对专利知识的非专业性,应当建立健全多方合作、风险共担的专利质押机制和价值评估机制实现由银行与担保公司、资产评估公司和律师事务所合作,贷款风险是由担保公司和资产评估公司与律师事务所共同承担如果出现逾期不还贷款的情况,可由担保公司首先垫付,之后由担保公司、资产评估公司和律师事务所对贷款进行追讨并要尝试建立专利权评估师职称制度,与国外的商业银行或风险评估机构合作,实现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建立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风险识别体系专利资产的收益能力与有形资产相比,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往往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测算专利权的收益能力,往往采用收益法运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时,风险报酬率的确定就是要对各种风险因素进行综合考量除了从事跨国交易存在汇率风险,国家及*的政策变动以及跨国、跨境投资运用专利存在*风险外,影响风险报酬率的主要原因还要包括替代性技术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人员流动风险,从而进行综合测算统一和完善现行知识产权法律。

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的风险及应对

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的风险及应对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是一种利用企业拥有的专利权资产进行融资的方式,通过将专利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融资。

这种方式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与其带来的便利和益处相伴随的也有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本文将就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的风险及应对进行探讨。

一、风险分析1. 专利权质押风险专利权质押融资的核心风险在于专利权的质押价值。

专利权是否有较高的质押价值取决于其市场价值和技术价值。

如果专利权所处领域竞争激烈、技术更新迭代快,专利权的质押价值就会受到影响,金融机构可能会对其价值产生怀疑,导致融资难度增大。

如果专利权的侵权风险较大,也会增加专利权的质押风险。

2. 法律风险中小企业在与金融机构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时,需要签订相关合同,并要求在合同中明确专利权的质押范围、质押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

如果合同条款不够完善或者发生争议,就会产生法律风险,可能导致双方诉讼纠纷,对企业的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 利率风险专利权质押融资中,金融机构会根据贷款风险和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融资利率。

如果市场利率出现大幅波动,就会带来贷款利率风险,使企业还款压力增大,甚至可能造成资金链断裂。

二、应对策略1. 提升专利价值中小企业在进行专利权质押融资前,需积极提升专利的市场价值和技术价值,可以通过不断加强研发投入,完成专利技术转化,扩大专利布局等方式来提升专利权质押价值,降低融资风险。

在进行专利权质押融资前,需对专利权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险、侵权风险等,了解专利权的真实情况,做好充分的风险防范工作。

可以借助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来进行专利权风险评估,提高评估的客观性和专业性。

3. 设立风险应对机制中小企业在进行专利权质押融资时,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应对机制,包括完善的合同条款、防范违约风险的措施、应对利率风险的方案等。

一旦出现风险情况,能够及时应对,保障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面临的困境及破解之道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面临的困境及破解之道2016年12月30日,国务院公布了《“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规划提出的三大任务之一是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运用。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知识产权资本化的方式之一,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质押是知识产权价值利用的一大功能,我国法律虽然对知识产权质押作出了明确规定,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仍面临各种困境,特别是中小企业要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困难重重。

文章在探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面临的难题的基础上,提出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破解之道,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能够被市场和金融机构所接受,真正发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功能。

标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困境;破解之道一、由《集结号》引发的思考2006年8月,《集结号》吹响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号角,华谊兄弟用《集结号》剧本拿到了招商银行5000万的贷款,成为我国第一个没有动产抵押,没有担保机构,仅用版权通过质押融资方式获得资金的典型案例。

《集结号》剧本的成功质押,实际上是其剧本这一版权作为一种知识产权所发挥出来的价值。

这一成功运作使得无数拥有版权的文化创意企业跃跃欲试,想通过此途径获得高额融资。

从这一案例中,我们看到了知识产权的力量,以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可能与未来。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亟待解决的难题(一)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难知识产权的价值是融资方与投资者在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时最为关心的问题。

评估价值低,无法体现知识产权的真正价值,也无法达到融资方的期望;评估价值高,让知识产权质押的风险大大提高,使金融机构望而止步。

因此,客观合理的价值评估对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而言至关重要。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考虑的因素有很多,其考虑因素主要有三方面。

法律风险是价值评估考虑的第一要素。

权属的明确是有效质押的前提,有效期保护时限是发挥价值的基础。

其次,考虑企业风险,企业本身的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是融资人按期还款的重要保证。

最后,政策环境也是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时考虑的重要因素,国家大力支持的新兴产业多为市场风向标,往往会有较好的未来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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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专利权质押融资的法律问题思考
专利权质押融资的法律问题思考
一、专利权质押融资的基本考察
众所周知,中小企业由于在规模、实力、资本等方面均处于劣势地位,无法
比拟大型企业,在产业发展中很难获得足够的融资,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可持续发
展。而专利权质押融资是我国《物权法》和《担保法》明确规定的一种融资方式,
也是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短缺的一个重要途径。[1]
所谓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了获得融资,将其所拥有的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财产权经评估后,向银行、其他金融
机构或投资公司用作质押取得贷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当债
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有权以专利权折价、拍卖或变卖的价款受偿
的一种融资方式。
专利权质押融资有三个特征:第一,专利权质押融资客体的非物质性。专利
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因人的智力劳动成果而产生的权利,是一种无形的精神
财富,具有一定财产价值。第二,专利权质押融资的时间性。所谓时间性,即专
利权是依一国法律授予并予以一定期限的保护,只有在法律的保护期内才能有效
地用以质押融资。第三,专利权质押融资必须依法进行。出质的专利权是依法取
得,这是专利权质押融资的前提条件,也是订立质押融资合同前应确认的一个重
要问题。第四,专利权质押是一种用益型担保融资方式。专利权之所以能用以质
押融资,是因为专利权的许可转让、实施能够获得相应的、可预期的经济价值。
专利权的产业化运作和实施是其价值实现的关键,一旦束之高阁,成为睡眠专利,
就可能因为技术的进步革新而使其贬值或淘汰。所以,专利权在出质后,出质人
或专利权人可继续使用其专利技术,所得收益可予以提存或优先偿还贷款。
当前,万众创新、大众创业已成为时代潮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迅猛,
需要大量的发展资金,特别是一批拥有自主创新专利技术的企业,在进入专利技
术产业化实施阶段之后,由于资金短缺而无法有效实施,严重影响了科技成果的
转化,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实体经济的发展,所以,运用专利权质押融资成为
时代发展的必然。
总体而言,学界对专利权质押融资秉持的观点趋向主要有三点:一是支持专
利权质押融资,肯定了专利权质押融资的积极作用,认为各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
应该尽快采取各种措施促进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开展,推动我国科技型企业的
发展,进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二是对专利权质押融资持谨慎态度。该类
学者基于传统 担保模式的作法,从银行方面考虑,对专利权质押
融资提出了冷思考。认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不健全、市场经济不完善,不适合推
行专利权质押融资模式,银行融资贷款方面仍应以传统的担保作法最可行。三是
折中态度。该类学者在肯定专利权质押融资积极作用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完善
机制。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角度,肯定了专利权质押融资的积极作用,同时又
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认为应积极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运作机制,以最大程度
地防控融资风险。其中,该意见为主流观点。[2]
总之,专利权质押这一新的融资方式的出现,对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
题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对我国建立创新型国家也起到推动作用。但是,在实践操
作方面,专利权质押融资在我国还存在诸多的法律问题。
二、专利权质押融资存在的法律风险
当前,尽管国家不断推出新政策,鼓励银行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一批
城市的工业园区、高新科技园区还开展了专利权质押融资及专利保险试点。可是,
单纯靠专利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很少,多数得到贷款的企业,实际是将专
利权与应收账款、股权、有形资产和企业信用等“打包”,才从银行获得贷款。
专利权如何有效评估,有无可操作的细化标准,银行如何操作来防控风险,这些
问题都需要迫切予以解决。
首先,在专利权质押融资担保过程中,作为无形财产的专利权价值评估和变
现难问题,以及质押融资风险防控和债权到期后的实现问题,都是专利权质押融
资运作中最突出的法律风险。对于债权人和金融机构而言,专利权质押融资后的
债权实现问题,是影响和制约其放贷积极性的关键。而现实的情况,基于专利权
的自身特性,专利资产的变现难依旧是阻碍专利权质押融资蓬勃开展的核心问题。
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著名学者郑思成,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中的法律问题》一
书中提出,专利权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在评估过程中必须要考虑法律性质,不能
仅仅使用经济方法来对专利权价值进行评估。
其次,作为金融机构,在审核发放贷款时,首先要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重要的是对放贷对象担保物以及贷款偿还风险的有效评估。由于专利权的未来价
值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变现能力存在一定风险,使得金融机构对于专利权质
押融资业务开展始终存有顾虑,致使我国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未能获得实质性开
展。所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时,时常将专利权资产评
估与企业资产价值评估结合起来,以期获得最大程度的信用担保和债权实现保障。
再次,专利权质押融资过程中的法律适用和法律风险问题。专利权质押融资
中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法律规定、质押物合法性审查以及形式要件等方面。
专利权质押融资在我国之所以未获得长足发展,主要原因在于专利权的无形性,
不同于传统有形财产的特点,从而影响了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成为专利权质押
融资的固有风险。[3]
最后,作为提供贷款或担保的银行、投资公司或担保机构,用于质押融资的
专利权的价值评估和变现难,是其面临的共同风险。当前,我国专利权交易市场
发展滞后,不能有效完成专利权的估值和变现。因而,作为专利权质押融资法律
关系核心主体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将承受巨大的法律和市场风险。该风险能否得
到有效防控,不仅关涉银行的自身利益,也直接关系着中小企业融资成败和持续
发展。
三、国外专利权质押融资的经验借鉴
在國外,利用专利权质押融资发展时间较长,欧美等发达国家一直以来就特
别重视科学技术与商业资本的融合发展,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迅猛发展,
美国和欧洲国家日益重视专利技术的运用和价值实现,专利和资本紧密地结合在
一起。专利权质押融资、信托、证券化等专利权运用转化模式日益发达成熟,极
大地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速度,也刺激了创业者的创新意识。[4]在美国,市
场经济体制发展成熟,对专利权融资,政府并没有具体的扶持政策,完全由金融
机构自己通过价值评估后决定。
相比较美国等西方国家,日本的专利权融资和交易主要是在政府的大力推动
和引导下,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相互配合下兴起的。虽然专利权质押融资仅仅兴
起于上世纪90年代后期,但是发展迅速。在这期间,日本将建立知识产权大国
作为发展目标,并上升为国家战略,金融机构在不断推出各类金融产品的同时,
迎合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大力拓展专利权融资项目,为专利权的转化融资和创造
运用提供了强大的金融支持。
此外,日本在专利权融资方式方面,侧重点也与欧美不同,主要以专利权质
押担保作为融资方式,专利权质押融资能否获得顺利实现,关键在于对用以质押
融资的专利权价值的有效评估。为此,日本政府建立了完善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服
务平台,形成了健全的专利权价值评估和风险防控体系。[5]
四、专利权质押融资法律问题的完善建议
中小企业如果通过自主拥有的专利权来担保融资,既可解决发展资金问题,
也能有效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同时有助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创新型国家
的建立。但是,在专利权质押融资过程中存在诸多法律问题,特别是专利权质押
融资中的价值评估、风险评估法律机制等均不完善,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从而保
障专利权质押融资得以顺利开展。
1、完善政策法规制度。政策性专利融资制度不完善是我国专利融资难的重
要原因,健全政策性专利融资制度,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专利融资的困难。我国
专利权质押融资发端于1996年,近五年发展迅速,但由于专利本身特点以及商
业银行自身的商业目标,决定了商业性专利融资的天然局限性。虽然我国专利融
资逐年增长,但仍存在规模小、无法解决企业融资需求等问题。政策性专利融资,
是专利融资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已出台了一些政策性专利融资规范,构筑了我
国政策性专利融资制度的基础,但不统一、不全面、不具可操作性,需要从金融
机构、资本金、资金 、营运等制度方面进行完善。集中表现为:一是效力层次
不同,主要是部门规章或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二是不统一,各部门或地方政府
均是从自身角度出发,未能全局考虑,以至于各自为政;三是可操作性不强,有
些文件只作原则性的规定,有些规定太笼统。所以,针对我国政策性专利融资制
度的现实,有必要制定一个较高效力层级的法律或法规,规定我国政策性专利融
资制度,而且规定的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具有可操作性。
20xx年8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了一批专利质押融资、专利保险试
点,试点示范时间自20xx年8月起,为期3年。常州市获批国家专利质押融资
试点,计划通过3年试点,形成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熟的运作模式、工作流
程和配套的制度、办法,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建立一支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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