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制度(最新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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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堂学分细节说明

第二课堂学分细节说明

第二课堂学分细节说明1、凡获得驾驶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者,不分等级,均可获得学分,属于创新创业模块。

四六级证书无学分。

2、参加各级各类校内外学科、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如“挑战杯”竞赛、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翻译大赛和各类学科知识竞赛等,参加市级(省级)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如“挑战杯”竞赛、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等,参加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如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等,参赛或获奖,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获得相应学分,具体学分分值详见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中的《创新创业学分计算一览表》。

但要求必须属于第二课堂活动才可获得学分,凡属于第一课堂且未申请为第二课堂课外教学活动的均不给予学分。

毛概、马基、思修等比赛获奖及参加以上课程的志愿者均无学分。

3、寒暑假参加学院、学校统一组队组织开展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及周末导医、义工和医院护理工作;寒暑假个人主动联系社会实践地点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及周末导医、义工和医院护理工作的同学,可以获得相应学分,但实践时间必须达到学院、学校的要求或累积7天以上,且有书面实践报告,实践报告需交负责部门处审核,审核通过方可获得学分,未达到实践要求的时间、无书面实践报告和审核未通知者均不给予学分。

4、参加勤工助学及学科帮扶活动者,需参加活动前到我院团委素质拓展部报备,勤工助学活动满半年,学科帮扶活动满一学期后再次到我院团委素质拓展部进行学分认证,认证合格者可以获得学分,属于社会实践模块,大学期间所获得该项学分勤工助学上限为,学科帮扶上限为。

未报备或不合格者不给予学分。

5、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中的《社会实践学分计算一览表》中的担任学生干部,其中国旗护卫队队长任职满一年可获得1学分,队员任职满一年可获得学分;助导任职满一年可获得学分;学工办(部)、院(校)级就业指导办公室学生助理任职满一年可获得学分;图书馆义务馆员任职满一年可获得学分,图书馆督察队成员任职满一年可获得学分;班级宿舍长任职满一年可获得学分,其他学生干部获得学分情况详见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中的《社会实践学分计算一览表》。

上海海事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细则(修改版)

上海海事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细则(修改版)

关于印发《上海海事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内各部门:经研究,决定将《上海海事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细则》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海事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细则上海海事大学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主题词:学分管理实施细则上海海事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我校素质教育,努力建设适应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升本科教学质量,根据《上海海事大学关于制定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范围为四大类:竞赛类学分、课外科技活动学分、社会实践活动学分、专家讲座学分。

第三条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所学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第二课堂学分,专升本学生必须取得2个第二课堂学分方可毕业。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转专业前所取得的第二课堂学分可纳入转入专业累计。

转到外校学习的,应按有关学校的规定办理。

第四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部门为各学院,督促检查部门为教务处。

第五条第二课堂学分申报管理1、各学院应成立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来开展这项工作,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由各学院教学院长、党总支副书记、分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及学生政治辅导员组成,教学院长任组长;2、学生持《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与有关支撑材料及时到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登记;3、各学院应每学期统计学生的第二课堂学分,每年九月底前要把前一学年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的得分情况予以公布,以便监督。

学生进入毕业环节前由各学院指定人员登录学分。

第六条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认真修满规定的第二课堂学分(其中专家讲座1学分为单列),超出部分不抵冲其他学分,学校倡导修满第二课堂学分的学生仍能积极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并努力争优摘冠。

第二课堂学分要在每学期结束时及时申报,支撑材料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年。

第二章竞赛类学分第七条竞赛类分学科竞赛(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械设计、程序设计、“挑战杯”创业计划等)、体育竞赛及其他竞赛(知识技能、文艺类、文学类、讲演、辩论、征文等竞赛活动)。

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评定细则(试行)(3)(2)

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评定细则(试行)(3)(2)

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评定细则(试行)类别内容学分审核要求考核内容所得学分支撑内容摘要创新创业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程3考核合格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

创新创业教育选修课程0—3考核合格此模块认定不超过3学分,超过部分可自愿申请置换通识选修课学分。

职业技能训练全国外语过级考试及T O E F L、G R E、WS K考试2-5证书通过四级2分,通过六级(英语专业八级)3分,通过T O E F L、G R E、WS K考试各5分。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1-5证书计算机二级证书1分,计算机三级2分(非计算机类专业),四级5分,同系列以最高项计入学分。

国家各类职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水平考试1-3证书初级1分,中级2分,高级3分,教师资格证2分,在校期间要求至少获得1项职业资格证书,无显示等级的以初级算。

参加创新创业交流活动、现场招聘会、学术报告讲座。

0.1-2学术报告策划、总结、心得体会参加1次0.1分,累计不超过2分。

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0.3-22500字以上学习笔记参加一项0.3分,各项累加不超过2分。

创新创业实践各类科技成果奖、学科与技能竞赛0.5-6参赛记录及证书A类一等奖及以上6分/项,A类二等奖5分/项,A类三等奖4分/项,参与A类竞赛3分/项;B类一等奖4分/项,B类二等奖3分/项,B类三等奖2分/项,参与B类竞赛1分/项;C类一等奖3分/项,C类二等奖2分/项,C类三等奖1.5分/项,参与C类竞赛1分/项;D类一等奖2分/项,D类二等奖1.5分/项,D类三等奖1分/项,参与D类竞赛0.5分/项。

专利、论文(论著)、作品(含艺术作品)0.5-6专利证明、期刊、论著发明专利6分/项,实用新型4分/项,外观设计3分/项。

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第一作者6分/篇、第二作者4分/篇、第三作者3分/篇);普刊中高校学报(第一作者4分/篇、第二作者2分/篇、第三作者1分/篇),普刊知网收录(除高校学报外)(第一作者2分/篇、第二作者1分/篇、第三作者0.5分/篇)2分/篇;出版论著(10万字以上)(第一作者6分/篇、第二作者4分/篇、第三作者3分/篇);作品校(市)级一等奖2分/项,校(市)级二等奖1.5分/项,校(市)级三等奖1分/项,校(市)级优秀奖或参与奖0.5分/项;省级一等奖4分/项,省级二等奖3分每项;省级三等奖2分/项;省级优秀奖或参与奖1分/项。

第二课堂学分评分细则

第二课堂学分评分细则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大学生
第二课堂学分考评细则
第二课堂学分必须通过科技创新、文化、体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志愿者服务活动取得,每个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须累计取得10个第二课堂学分方可获得毕业证。

其中包括:
一、科研创新活动(4分)
取得办法:1、六门已过公选课(其中每门公选课学分至少应为2分)
2、双专业选修已过
3、双学位选修已过
填写说明:提供相应成绩截图证明并打印
二、职业技术等级证书(2分)
取得办法: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包括计算机、驾照、四六级、普通话等级、救护员、四大员、二级建造师等。

其中一个证书可获得一个学分,可累加。

(非学校报名获得的证书不予加分) 填写说明: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社团及课外活动(4分)
取得办法:1、学院及分院组织活动观看者可获得0.25分
2、学院及分院组织活动参与者可获得0.5分
3、学院及分院组织活动组织者可获得1分
4、担任院,分院各类学生组织干事、班委、团支委等相应学生干部1年以上可获得0.5个学分
5、分院学生会部级、班长、团支书、楼层长、教学信息员、心理保健员等相应学生干部1年以上可获得1个学分
6、分院学生会主席,院内各类组织部级负责人、楼长等相应学生干部可获得1.5个学分
7、院各类学生组织主席(或相当于主席)可获得2个学分
(说明:以上获得学分分别以最高分为最终获得学分,不得累加)填写说明:提供活动具体名称,具体时间以及担任角色。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模版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模版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教学立校、科研强校、人才兴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适应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和就业创业的迫切需求,积极探索高等教育育人新形式、新途径,为学生自主化、高效化、个性化学习与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进一步强化学生的专业知识和与之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结合我校第二课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坚持以第一课堂为主,第二课堂为辅以及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结合、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二章组织保障第四条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校学生第二课堂学分制工作的统筹规划,委员会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主任,成员由教务处处长、校团委书记、学生处处长、科研处处长、体育部主任、校纪委办公室主任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第二课堂学分的程序审查等工作。

各学院相应成立院级第二课堂学分制认证机构,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和负责学生工作的总支书记或副书记负责本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的管理工作,学院团委书记、辅导员(或导师)全面参与该项工作的具体执行。

第三章第二课堂范围及学分认定办法第五条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除修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内学分外,必须取得第二课堂至少1个学分方能毕业。

学生可通过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发表学术成果、参加文体活动、投身社会实践及公益工作获得第二课堂学分,最高可获得5个学分。

第六条学校承认的各类第二课堂活动项目:(一)国际、国家、省(部)、学校、学院、社团、年级所组织的各类竞赛及思想道德教育、文体等活动;(二)学校、学院所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者公益活动(不包括专业实习和第一课堂所要求的实践实习环节),省(部)志愿者管理部门所组织的公益活动;(三)论文、文学作品、新闻通讯的公开发表;(四)专利的成功申请;(五)在各级学生组织、社团、年级、班级等承担社会工作;(六)在学校辩论队、艺术团、礼仪队等常设性学生团队承担工作;(七)经学校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同意的活动项目。

第二课堂学分

第二课堂学分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课堂是组织实践教学的重要载体,是对第一课堂的有机延伸,是与第一课堂共同实现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

通过开展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拓展和整合课内外实践教学环节,探索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为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实现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教育教学活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积极作用。

为了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提高应用与实践能力,规范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第二课堂活动范围第二课堂活动包括培养学生思想道德品质、专业应用能力、创业创新精神、身心健康发展、沟通协作意识等方面的项目。

根据活动形式划分如下:1、读书活动类:由学院组织的主题读书活动;2、学科竞赛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课外科技与创业竞赛;3、科研实践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各类科研立项、在指定级别的科研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4、专题讲座类:由学院各分院(部、中心)组织的专题讲座;5、专业能力拓展类:由学院各分院、部组织的各类专业能力拓展项目;6、创业实践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各类创业培训与实践活动项目;7、社会实践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社会实践活动项目;8、社会工作类:由学院与分院(部、中心)安排的校内管理岗位工作;9、其他活动类:经学生工作部、教务管理部、团委审核认定的第二课堂其它活动或项目。

二、第二课堂学分计算办法1、基本学分要求(1)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第二课堂学分设置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学生必须获得规定的最低学分才能毕业。

(2)第二课堂必修学分2学分,选修学分最低5学分。

(3)第二课堂学分计算的基本单位为0.1学分。

(4)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根据活动量与成果计算学分。

(5)为兼顾特长与均衡发展,根据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的不同特点,对部分类型活动的选修学分设置累计最高计算学分。

新本科培养方案第二课堂要求选修学分评定管理办法

本科培养方案第二课堂要求选修学分评定管理办法(讨论稿)根据《关于修订2013级本科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江科大校教[2012]227号),第二课堂要求选修学分评定管理办法如下:一、修读要求、成绩评定按照2013级本科培养方案的规定,学生在校期间除修满必修、选修理论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学分以外,还须获得6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

学生在校期间应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自主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参加各类第二课堂活动,取得相应学分。

第二课堂学分分为三大类第一类:创新研究活动类,基本学分2分;第二类:社会实践活动类,基本学分2分;第三类:人文艺术体育活动类,基本学分2分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成绩评定采用等级记分制,根据学生参加活动项目的对应累计分值确定总评成绩。

成绩与累计分值的对应关系如下:优——累计分值在9分(含)以上;良——累计分值在8分(含)以上,9分以下;中——累计分值在7分(含)以上,8分以下及格——累计分值在6分(含)以上,7分以下;不及格——累计分值低于6分。

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评定成绩以“实践能力与素质拓展”(6学分)的科目名称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成绩及格及以上者获得相应学分。

二、认证办法(一)认证范围1、凡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2013级及以后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同时修读满6个第二课堂学分后方能毕业。

2、本科培养方案第二课堂要求选修指定项目包括科研训练、学科竞赛、论文或著作、专利、荣誉称号、等级考试(英语、计算机)或资格认证考试、参加社团或担任学生干部、文体活动等方面。

具体项目名称、分值标准、证明出具单位详见附表。

在附表所列项目中,“假期社会实践”、“听讲座”、“课外书目阅读“活动为学生必修项目。

若学生申报附表外项目,由教务处认定新增项目的有效性并确定对应分值。

3、第二课堂学分认证时间主要集中在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第二课堂学分认证主要根据学生参加活动的时间和活动内容,具体标准参见《本科培养方案第二课堂要求选修指定项目一览表》。

南大科院本科生第二课堂管理办法(修改525) 2

南大科院本科生第二课堂管理办法(修改525) 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切实推动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中青联发〔2018〕5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课堂是本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第一课堂的辅助和拓展,同时又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素质素养提升的重要举措。

它将从思想成长、习惯养成、实践见习、志愿公益、创新创业、文艺活动、校园工作履历和技能特长等方面考察、记录和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第二课堂面向全院全日制本科生共设置4个必修学分。

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本办法修满4个学分方能毕业,未修满者,按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四条为了搭建学生、学校和社会三者之间的有效连接平台,权威而全面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的第二课堂表现和综合能力素质,毕业时须将“第二课堂成绩单”装入学生档案。

第二章工作保障和职责第五条学院成立第二课堂工作领导小组,保障该项工作的实施。

组长:院长、院党委书记副组长:副书记、副院长成员:团委、党务工作部、教务处、学工处、招生就业办公室、学科部(分管学生工作)、体育教学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院学生会负责人。

第六条领导小组下设第二课堂项目管理中心,中心设在团委,负责第二课堂活动课程设计、组织实施、活动指导、项目认证、学分审核等具体工作,中心主任由团委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纳入第二课堂项目体系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活动项目管理和审核认定工作,教务处负责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的登记及授予工作。

第八条各学科部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学科部第二课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一般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担任,成员一般由团总支书记、专(兼)职辅导员担任,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在学科部的实施工作,工作内容主要为规划“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设置、队伍管理建设、开展第二课堂活动、认定审核第二课堂学分等。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11级起使用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2)青年志愿者及公益类活动。

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或社会公益活动,一般每次计3分,参加校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志愿者活动每次计5分。

因参加志愿者活动受到表彰的,参照实践活动表彰加分。

(3)第二校园经历。

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国际交换生项目、学院组织的赴国外高校短期交流项目和赴国内985高校访学项目等计10分。

6、技能训练。

指学生通过CET、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各类资格技能论证考试,分别按照下表进行计分(同一项目多次考试不重复加分):
第六条本办法由经贸管理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第⼆课堂学分管理办法天津科技⼤学本科⽣第⼆课堂学分管理暂⾏办法为了全⾯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步加强⾼等学校本科教学⼯作的若⼲意见》(教⾼[2005]1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步加强和改进⼤学⽣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以及《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等学校校园⽂化建设的意见》等⽂件精神,⿎励开展以提⾼⼤学⽣多⽅⾯能⼒和扩展学⽣专业知识为⽬标的课余活动,加强对学⽣创新意识和实践能⼒的培养,在2006级本科专业培养计划基本框架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指导思想坚持以学⽣为本的原则,建⽴以满⾜学⽣需要为导向、以提⾼学⽣全⾯素质为⽬的的⼈才培养新模式。

进⼀步拓展和整合课内外实践教学环节,科学、规范、合理地安排学⽣第⼆课堂实践及科技⽂化活动,为学⽣⾃主学习和个性发展提供更宽⼴的空间。

⼆、第⼆课堂范围及内容第⼆课堂的范围为:1、国家、省部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2、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3、校区、学院组织的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各项活动或项⽬。

具体的活动内容为:1.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2.校、学院两级⼤学⽣科研活动;3.校级及以上各类⽂体竞赛;4.校、学院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化和艺术活动;5.社会实践与社会⼯作;6.论⽂和成果;7.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其它活动或项⽬。

三、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根据2006级本科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学⽣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修读第⼆课堂学分,并获取6个学分后⽅能毕业,其中社会实践学分应不低于1学分。

学⽣应根据第⼆课堂具体的活动内容,结合⾃⼰的兴趣、特长和能⼒,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组织的活动,以获取相应的第⼆课堂学分。

四、分值及统计标准为了便于考核,对学⽣参加第⼆课堂活动的评分采⽤分级记分制,根据其累计分值确定是否达到第⼆课堂活动的要求和程度。

学分和分值的对应关系如下:累计分值在5分(含5分)以上者,均记6学分;其中分值达到5分且未超过6分者成绩为合格,分值6分以上者成绩为良好,分值7分以上者成绩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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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 为培养思想品德优良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引导学院本科学生在“第二课堂”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建立更为科学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探索有财经特色的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根据《据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第二课堂活动认定范围及内容 (一)第二课堂的范围包括以下六方面: 1、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学生参加党、团、 班级组织的重要活动

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重要表现。 2、科研科创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参加讲座以及在参加

各级各类学术、科研、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3、社会工作、社团活动与志愿服务类:学生组织或参加各类青年志

愿者服务、公益性劳动和活动、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 4、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类: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

以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 5、创新创业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参加各级各类创业

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6、社会实践类:担任辅导员助理、组织参加三下乡活动以及在校外进行

的实习工作。

二、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修读第二课堂学分,并获取4个第二课堂学分后方能毕业。 学生应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能力,根据第二课堂认定范围的6方面, 合理选择地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完成至少3个方面的内容,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 三、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 第1-6学期每学期须完成综合0.5学分,前三学年共完成3学分,另外1学分用于完成科研、社会实践或创新活动。 学年 第一学年1学分 第二学年1学分 第三学年1学分 本科学

习期间 学期 第一 学期 第二 学期 第三 学期 第四 学期 第五 学期 第六

学期

应修学分

综合0.5学分 综合0.5学分 综合0.5学分 综合0.5学分 综合0.5学分 综合0.5学分 科研、社会实践或创新活动 1学分

注: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主要是与学校评优秀、评奖方案配套,学生每学期须完成规定的最低学分数,如未完成,则不能参与当年各类评优评奖;鼓励学生广泛参与各项活动,多完成学分不限,即每学期学分设下限不设上限。

四、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与组织管理 1.第二课堂按内容分类进行课时学分量化,按照每60课时计1学分计算,第二课堂共240课时。 2.未列入本细则的课外活动内容及其学分认定,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审核认定后计入第二课堂学分。 3.本暂行办法从2012年4月起开始试行,2009、 2010级本科学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4.本办法由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 第一章 第二课堂学分所修课时数的具体认定 每学期需在以下六方面中至少任选三方面修学第二课堂学分,其中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为必修。修满30课时即可获得第二课堂的0.5学分,所修课时数不设上限。下面为第二课堂活动计入课时数的具体设置:

一、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 1、思想素质分: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班集体等计5课时。(由班长考核认定) 2、团日观摩、团日风采展示会、党总支生活会、党章学习小组等党团活动、班会(需提前上报至本班导员处审批) 每次3课时 上限为9课时.若党章学习小组展示会获奖,则参与同学加4课时。 3、先进事迹被相关媒体(党、政、军)报道 院级:4课时 校级:8课时 市级:12课时 省级:15课时 国家级:20课时 4、参加党校团校的同学加3课时。(注: 优秀学员或优秀组长追加2课时) 二、 科研科创类: 1、 讲座加分 讲座包括:院级类讲座、学习空间恳谈会、生活空间恳谈会、救护知识培训、寝室长培训、新老生交流会、11月精品活动等等。 注:听讲座两次及以下不予加课时,达到两次后每多听一次计2课时,上限

6课时。 以学院统计的讲座记录卡为准,讲座记录卡统计结果期末公示。(未填讲座记录卡,实行班级签到制的讲座,需在讲座前向讲座管辖部门提出口头申请并于结束的当天将统计结果上交至负责讲座的工作人员处)

2. 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比赛 (1)如管理咨询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市场调研大赛、营销文化艺术节、SPSS统计大赛等比赛及其他经学院认定小组认定通过的比赛: 项目级别 获奖等级或排名 计入课时数

国家级 一等奖 20课时 二等奖 18课时 三等奖 15课时 优胜奖、单项奖或鼓励奖 10课时

省 级 一等奖 18课时 二等奖 15课时 三等奖 12课时 优胜奖、单项奖或鼓励奖 8课时

校 级 一等奖 12课时 二等奖 10课时 三等奖 8课时 优胜奖、单项奖或鼓励奖 5课时 参加比赛者 3课时

院 级 一等奖 6课时 二等奖 5课时 三等奖 4课时 优胜奖、单项奖或鼓励奖 3课时 参加比赛者 2课时

注:1.此类竞赛是指由党、政、军、团等组织主办或举办,非政府组织主办的各类竞赛在课时认定时做降级处理(国家级赛事按省级计入课时数)。 2.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奖课时数按1/2计入,同时特等奖视为一等奖、其余等级相应下调一级(获得特等奖后参加的附加赛事不计分)。 (2)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立项: 立项:校级记3课时,国家级记5课时; 结项:校级记4课时,国家级记8课时。 (3)本科生科研立项 立项记2课时,结项记4课时。 2、 在期刊、报纸上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1)只有一个作者时 类别和等级 计入课时数 学 术 论 文 A级核心期刊 第一作者 30课时 B1级核心期刊 第一作者 15课时 B2级核心期刊 第一作者 8课时 B2级以下其它正式核心刊物/学术会议论文集及内部刊物 第一作者 3课时

注:刊物分类参见学校科研处《西南财经大学核心期刊目录及期刊等级分类》。 (2)有两个作者时 类别和等级 计入课时数 计入课时数 学 术 论 文 A级核心期刊 第一作者 20课时 第二作者 10课时 B1级核心期刊 第一作者 10课时 第二作者 5课时 B2级核心期刊 第一作者 5课时 第二作者 4课时 B2级以下其它正式核心刊物/学术会议论文集及内部刊物 第一作者 3课时 第二作者 2课时

注:刊物分类参见学校科研处《西南财经大学核心期刊目录及期刊等级分类》。

(3)有三个作者时 类别和 等级 计入课时数 计入课时数 计入课时数 学 A级核心第一作者 15课时 第二作者 7.5课第三作者 7.5课 术 论 文 期刊 时 时 B1级核心期刊 第一作者 7课时 第二作者 5课时 第三作者 5课时

B2级核心期刊 第一作者 4课时 第二作者 3课时 第三作者 3课时 B2级以下其它正式核心刊物 第一作者 2课时 第二作者 1课时 第三作者 1课时

注:刊物分类参见学校科研处《西南财经大学核心期刊目录及期刊等级分类》。 注:不同级别论文的作者在评选单项奖时,论文累加课时数的上限不超过上一级别的单篇课时数。 三、 社会实践类 1. “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获奖级别 获奖等级 计入课时数 国家级 一等奖 20课时 二等奖 18课时 三等奖 16课时 省 级 一等奖 16课时 二等奖 14课时 三等奖 12课时 校 级 一等奖 12课时 二等奖 10课时 三等奖 8课时 院 级 优秀团队 6课时 完成结项报告、但未获奖的实践团队,均计4课时

三下乡优秀个人 获奖级别 计入课时数 国家级 15课时 省 级 10课时 校 级 8课时 院 级 3课时 2、社会实践:假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经实践单位出示证明,且撰写合格的实践报告者,记6课时。在校时间,利用节假日进行实习,经实践单位证明,时间累计达到一个月并撰写合格的实践报告者,记6课时。(社会实践学期总课时为6课时,同一学期不累加。) 3、辅导员助理每学期记5课时(需由相应导员出示合格证明)。

四、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类 (一)体育活动 1.国家级体育比赛(如CUBA、全国大学生排球联赛等赛事) 获奖等级或排名 计入课时数 第一名 20课时 第二名 18课时 第三名 15课时 单项奖(体育道德风尚奖等) 10课时 参加但未获得名次 5课时

2. 四川省大学生运动会 获奖等级或排名 计入课时数 第一名 20课时 第二名 15课时 第三名 10课时 单项奖(体育道德风尚奖等) 8课时 参加但未获得名次 6课时

3. 校运动会 项 目 获奖等级或排名 计入课时数 方 阵 第一名 20课时 第二名 18课时 第三名 16课时 第四名 12课时 第五-八名 8课时

单项 第一名 18课时 第二名 16课时 第三名 14课时 第四名 12课时 第五名 10课时 第六名 8课时 第七名 6课时 第八名 5课时 参赛者 4课时

团体项目 趣味项目

第一名 12课时 第二名 10课时 第三名 8课时 第四—八名 6课时 参赛者 5课时 方阵参与部分训练但没有上场的同学,按照训练次数酌情计入5-8课时 趣味项目参与部分训练但没有上场的同学,按照训练次数酌情计入5-8课时 以上四项参与每次训练但没有上场的同学,按照该项目获奖情况所计课时数的1/2-1计算

4. “光华杯”系列比赛(足球赛、篮球赛、排球赛、台球赛、辩论赛等) 获奖等级或排名 计入课时数 第一名 15课时 第二名 12课时 第三名 10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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