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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SC2206合约临近交割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SC2206合约临近交割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布日期】2022.05.10•【文号】上能发〔2022〕32号•【施行日期】2022.05.1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期货正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SC2206合约临近交割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能发〔2022〕32号各有关单位:SC2206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22年5月31日(周二),交割期为2022年6月1日(周三)、2日(周四)、6日(周一)、7日(周二)和8日(周三)。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2022年5月19日(周四)收市后,自然人客户SC2206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2022年5月26日(周四)收市后,客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SC2206合约的卖出持仓,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
请会员单位提醒客户管理好持仓,及时做好平仓工作。
二、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第八条规定,不能交付或者接受能源中心规定发票的客户不得参与原油期货交割。
请会员单位向客户提示相关规则,了解客户的交割资质和能力,向不能或者无意向参与实物交割的客户提示临近交割月的流动性风险。
对于需要参与交割的客户,请期货公司会员提示客户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完成开户,买入交割的客户准备好货款,卖出交割的客户准备好标准仓单。
三、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能源中心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指定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或者客户提交大户持仓报告或者其他说明材料。
请会员单位实时了解掌握客户持仓意图,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各有关单位务必按照规则,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SC2206合约平稳顺利交割。
特此通知。
揭秘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上 海 SOHO 世 纪 广 场 位 于上 海 期货大 厦的西北方。在上期所将上海 期 货 大 厦 的 诸多办 公室 转 租 给二十多 家期货公司,作为一种变相的政 策支 持之后,SOHO 世纪广场也就成为了 上 期 所 的 主 要 办 公场 地。而 上 海 能 源 交易中心,也坐落在这里。
不仅仅是 技术方面,作为上期所 的 全 资 子 公司,上 海 国 际 能 源 交 易 中 心目前 的 骨 干力 量 也 都 来自于上 期 所 的能源化工部。
不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正在 竭力 摆 脱 这种过分紧密的关 系。“作
078 ENERGY 20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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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 而 对于上 海 国 际 能 源 交 易 中 心 来说,建 立一整套 独 立于上期所的公 司 行 政体系也 只能 说 是 迈 出了准 备原 油期货的第一步。相比于已经做 完的 工作,上 海 国 际 能 源 交 易 中 心 未 知 的 挑战无疑更多。
尚待解决的问题
尽管 办 公地 点 远 离 上 海自贸区, 但是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最终选 择在上海自贸区内注册,无 疑 是考虑 到了解 决 原 油 期 货 在 国 际 资本 参与上的便利条件。
这项工作并不如看起来的简单和 轻 松。原 上 海 石油 交 易 所 曾 经 在 上世 纪 90 年代推出过大庆原油期货合约。 然而 1994 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 批 转 国 家计 委、国 家 经 贸 委 关 于 改 革 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意见的通知》。 一 个 红 头 文件 取 消 了原 油、成 品 油 价 格 的“双 轨 制”,改 为国 家 统 一定价。 由于扼 杀了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国 内石油期货交易被迫停止。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境外特殊参与者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境外特殊参与者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境外特殊参与者的权利、义务 (2)第三章境外特殊参与者资格的取得、变更和终止 (3)第四章业务规则 (10)第五章监督管理 (10)第六章争议处理 (13)第七章附则 (1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境外特殊参与者的自律管理,规范境外特殊参与者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的业务活动,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境外特殊参与者是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能源中心规定条件,经能源中心审核批准,在能源中心直接入场交易的境外机构,包括《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直接入场交易的境外交易者和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直接入场交易的境外经纪机构。
第三条能源中心、境外特殊参与者及其从业人员、境外中介机构、客户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四条境外特殊参与者在能源中心进行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参照会员的规定执行,能源中心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境外特殊参与者的权利、义务第五条境外特殊参与者按业务范围分为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和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
第六条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可以接受境外客户委托,按规定在能源中心直接入场交易;(二)委托会员在能源中心进行结算和交割等业务;(三)使用能源中心提供的交易设施,获得有关期货交易的信息和服务;(四)按照交易规则行使申诉权;(五)按照与能源中心签订的协议行使约定权利;(六)能源中心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享有下列权利:(一)按规定在能源中心直接入场交易并承担交易结果;(二)委托会员在能源中心进行结算和交割等业务;(三)使用能源中心提供的交易设施,获得有关期货交易的信息和服务;(四)按照交易规则行使申诉权;(五)按照与能源中心签订的协议行使约定权利;(六)能源中心规定的其他权利。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境外特参交易系统接入测试指引为保护交易所系统的安全,尽可能地避免因系统故障而影响交易,特对会员/境外特参交易系统接入测试要求如下:本测试要求仅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会员/境外特参交易系统与能源中心系统连接测试的指引,只有通过本要求的测试方可接入能源中心系统。
会员/境外特参的交易系统通过本要求的测试并不代表能源中心保证该会员/境外特参系统不会有问题,会员/境外特参仍需对联网交易协议和有关文件负责。
会员/境外特参交易系统在入网正式交易之前,需连接到能源中心的测试环境,按如下步骤进行系统测试:用户登录检查:在连接服务器上输入正确/错误的用户名和口令进行登录,查看返回信息的正确性。
用户退出检查:在连接服务器上用户退出后检查返回信息的正确性。
用户口令修改:口令修改后退出系统,分别用修改前/后的口令重新登录,检验修改结果。
交易模拟下单:下单测试需满足以下条件下单需在交易终端上进行。
下单类型要覆盖所有业务范围,分别按买、卖、开仓、平仓、平今仓、投机、保值等类型进行所有种类组合的申报,检查结果。
模拟下单要包括错误报单的测试,分别按错误的客户编号、买卖方向、合约名称和超限数量、超限价格以及无资金开仓、无持仓平仓、无额度保值等错误类型进行下单测试。
撤单检查:对各种类型的申报单进行删除操作,检验结果。
查询检查:对能源中心系统提供的各种查询内容进行查询操作,检查返回结果。
其他与能源中心系统联系的通讯指令的测试检查。
会员/境外特参交易系统的测试要求按以上测试内容和步骤严格进行,测试前请认真做好数据准备,测试后请认真填写《上海国际能源中心席位测试情况表》,并将加盖公章的测试情况表扫描件Email至能源中心指定邮箱gong.dg@。
本测试要求的解释权归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本要求自发布日起生效。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17年7月10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合约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合约中文版引言:原油是全球最主要的能源之一,对于一个发展中的国家来说,保障能源供应和稳定能源价格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了提高国内能源市场的开放度和国际化水平,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下文简称INE)于2018年3月26日推出原油期货合约,成为中国第一个可供外资参与的原油期货市场。
本文将对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合约进行详细介绍。
一、合约规格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合约的标的物是布伦特原油,每手合约的交割数量为1000桶。
交割月份为3、4、5、6、7、8、9、10、11、12月份,合约交割日期为交割月份的第十个自然日(如果该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合约交易时间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为工作日的白天和夜间,具体的交易时间如下:白天交易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3:00夜间交易时间:晚上8:00至凌晨2:30夜间交易时间为次日交割合约的交易,因此具有一定的风险,投资者需要注意风险控制。
三、交割方式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合约的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交割地点为华东地区的指定仓库,具体仓库和交割规则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公布。
四、涨跌停板机制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稳定,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对原油期货合约实行涨跌停板机制。
当合约价格涨跌幅达到6%时,合约进入涨跌停状态,停板期为2分钟。
对于连续涨跌停的情况,交易所将给予适当的调整措施。
五、风险提示原油期货交易属于高风险投资行为,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充分了解市场规则、风险提示和交易机制。
自觉遵守交易规则,建立风险意识,合理控制风险。
投资者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经验,谨慎决策。
六、结语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合约的推出,标志着中国能源市场开放进程的重要一步。
通过参与原油期货合约交易,投资者能够有效管理风险,实现投资多元化。
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市场的成熟,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合约将进一步发挥其在全球能源市场中的积极作用。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违规处理实施细则

附件12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违规处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稽查 (2)第三章违规处理 (6)第四章自律和解 (19)第五章裁决与执行 (20)第六章纠纷调解 (22)第七章附则 (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期货市场管理,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障期货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违规行为是指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指定存管银行、指定检验机构、信息服务机构、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三条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细则,对涉嫌违规行为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从事能源中心期货交易相关业务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二章稽查第五条稽查包括常规检查和立案调查。
稽查方式包括约谈、书面调查、现场检查等。
第六条能源中心可以根据其各项规章制度,对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指定存管银行、指定检验机构、信息服务机构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的业务活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常规检查。
第七条能源中心履行稽查职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查阅、复制与期货交易有关的信息、文件和资料;(二)要求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指定存管银行、指定检验机构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提供年报、第三方审计报告等;要求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或者境外客户提供境外监管机构出具的监管报告;(三)对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指定存管银行、指定检验机构等期货市场参与者进行调查、取证;(四)要求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指定存管银行、指定检验机构等被调查者申报、陈述、解释、说明有关情况;(五)查询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与期货业务相关的银行账户;(六)检查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与期货交易有关的交易、结算及财务等技术系统;(七)制止、纠正违规行为;(八)能源中心履行稽查职责所必需的其他职权。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SC2204合约临近交割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SC2204合约临近交割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布日期】2022.03.15•【文号】上能发〔2022〕18号•【施行日期】2022.03.15•【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期货正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SC2204合约临近交割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能发〔2022〕18号各有关单位:SC2204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22年3月31日(周四),交割期为2022年4月1日(周五)、6日(周三)、7日(周四)、8日(周五)和11日(周一)。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2022年3月21日(周一)收市后,自然人客户SC2204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2022年3月28日(周一)收市后,客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SC2204合约的卖出持仓,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
请会员单位提醒客户管理好持仓,及时做好平仓工作。
二、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第八条规定,不能交付或者接受能源中心规定发票的客户不得参与原油期货交割。
请会员单位向客户提示相关规则,了解客户的交割资质和能力,向不能或者无意向参与实物交割的客户提示临近交割月的流动性风险。
对于需要参与交割的客户,请期货公司会员提示客户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完成开户,买入交割的客户准备好货款,卖出交割的客户准备好标准仓单。
三、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能源中心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指定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或者客户提交大户持仓报告或者其他说明材料。
请会员单位实时了解掌握客户持仓意图,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各有关单位务必按照规则,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SC2204合约平稳顺利交割。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货境外提货业务指引》的公告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货境外提货业务指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布日期】2020.12.14•【文号】〔2020〕71号•【施行日期】2020.12.14•【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期货正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货境外提货业务指引》的公告〔2020〕71号为引导低硫燃料油期货境外提货业务正常有序开展,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集团交割业务管理细则》等规定,我中心制定了《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货境外提货业务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货境外提货业务指引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20年12月14日附件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货境外提货业务指引(本指引自2020年12月14日发布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导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货境外提货业务有序开展,提升市场各方合作效率,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集团交割业务管理细则》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低硫燃料油期货集团交割中心、集团内的仓库和厂库(以下简称境内交割库)、境外的交收库(以下简称境外交收库)提供境外提货业务,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条低硫燃料油期货厂库标准仓单持有人,根据意愿和自身境外提货资质,通过厂库所在集团提供的集团交收业务,经协商一致,可以按照约定在境外提货,完成境外交收。
第二章境外交收流程第四条境外交收全流程包括提交境外提货申请、议定境外提货、厂库标准仓单转让、仓单转让货款收付等境内业务,以及支付境外提货履约保证金、境外买卖合同签订、境外提货、质量和数量验收、单证核对及货款支付等境外业务。
第五条提交境外提货申请根据集团交割中心每一工作日16:30前在能源中心官方网站发布的未来15天至30天低硫燃料油境外提货升贴水指导价,厂库标准仓单持有人与代表境外交收库的指定联络人协商境外提货升贴水,并在每一交易日10:00前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提交境外提货申请(提交当日为提货申请日),即申请向境内交割库转让相应数量的厂库标准仓单并在境外提货。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SC2203合约临近交割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SC2203合约临近交割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布日期】2022.02.07•【文号】上能发〔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02.0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期货正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SC2203合约临近交割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能发〔2022〕10号各有关单位:SC2203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22年2月28日(周一),交割期为2022年3月1日(周二)、2日(周三)、3日(周四)、4日(周五)和7日(周一)。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2022年2月16日(周三)收市后,自然人客户SC2203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2022年2月23日(周三)收市后,客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SC2203合约的卖出持仓,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
请会员单位提醒客户管理好持仓,及时做好平仓工作。
二、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第八条规定,不能交付或者接受能源中心规定发票的客户不得参与原油期货交割。
请会员单位向客户提示相关规则,了解客户的交割资质和能力,向不能或者无意向参与实物交割的客户提示临近交割月的流动性风险。
对于需要参与交割的客户,请期货公司会员提示客户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完成开户,买入交割的客户准备好货款,卖出交割的客户准备好标准仓单。
三、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能源中心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指定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或者客户提交大户持仓报告或者其他说明材料。
请会员单位实时了解掌握客户持仓意图,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各有关单位务必按照规则,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SC2203合约平稳顺利交割。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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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交易席位申请报告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公司成立于×××年,注册资本×××亿元,控股股东为×××公
司,公司总部设在×××。目前在×××、×××、×××等地共有××
×个营业部。
目前公司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共有×个席位,其中×个席位
正在使用,具体情况见《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席位使用情况
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现向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申请××个
交易席位,新席位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席位用途 软件名称及版本 安装地址 使用客户类型
1 次席 金仕达V8 上海市来安路996号(托管上期技术) 程序化交易客户
2 主席 CTP6.3.7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春路400号4号楼数讯IDX机房(托管上海数讯) 全体客户
×××公司
×××年×××月×××日
模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