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规章制度
教研组建设规章制度

教研组建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学科教研,提升教职工综合素养,根据《中小学教育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各学科教研组及其各成员。
第三条教研组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的组织形式,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的有效途径。
第四条教研组的主要任务是:开展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配合学校进行教学管理和教育教学研究,形成学科教研文化,带动全校教学改革和发展。
第五条学科教研组应遵循学科与教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研究与改进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成员管理第六条学科教研组按学科设置,组长由学科的学科带头人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学科教研活动,承担学科教研工作的管理职责。
第七条学科教研组成员一般由该学科的教师担任,原则上由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组成,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增加一些感兴趣和有一定经验的教师作为参与人员。
第八条学科教研组成员应当遵守教学纪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优秀的教学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积极开展教研活动,促进学科的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学科教研组成员应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研活动和培训,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配合学校进行教学管理和教育教学研究。
第三章工作机制第十条学科教研组应当按年度计划开展教研活动,具体包括:制定年度教研计划;组织各类教学研究和讨论;组织教材选用评审和编写;总结、评价和推广先进教学经验和方法等。
第十一条学科教研组应当建立工作台账,对教研活动及时做好记录,并及时报送学校教研处。
第十二条学科教研组应当定期召开组会,听取成员工作报告和年度教研计划执行情况,研究教育教学难点和重点问题,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总结工作经验。
同时,也可以举行教学成果展示和交流活动,推进学科教研活动的深入开展。
第十三条学科教研组应当在教学工作中积极开展教研活动,不断探索教学改革和创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为学校教育教学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虚拟教研室规章制度汇编

虚拟教研室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虚拟教研室的日常管理,促进教研工作的开展,树立良好的工作风气,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虚拟教研室遵循“学习、分享、创新、协作”的原则,致力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虚拟教研室成员包括教师、教研人员和学生,各自承担不同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实现教研目标。
第四条虚拟教研室成员在进行教研工作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虚拟教研室制定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成员,任何成员都有义务和责任遵守和执行。
第六条如有任何违规行为,虚拟教研室有权依法作出处理。
第七条虚拟教研室规章制度的修订、删除或补充,应由虚拟教研室负责人提出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二章教研活动管理第八条虚拟教研室每学年应组织开展不少于三次教研活动,活动内容包括教学研讨、教学观摩、教学案例分享等。
第九条教研活动应当由教研负责人安排,各成员积极参与,做到认真听讲、积极讨论、认真总结。
第十条教研活动应当根据教学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主题和内容,尊重教师的教学特点和需求,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十一条教研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报告,供日后参考。
第十二条教研活动的成果应当及时上传至虚拟教研室网站,供其他成员查阅。
第三章教研成果管理第十三条虚拟教研室成员应当积极参与教研工作,分享教学经验和成果。
第十四条成员在教研活动中取得的成果,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申报,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任何成员不得私自利用教研成果谋取私利,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第十六条教研成果的所有权归虚拟教研室所有,成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并注明来源。
第四章教研管理第十七条虚拟教研室负责人应当对教研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管理,做到科学分配任务、合理安排时间、规范工作流程。
第十八条虚拟教研室负责人有权对教研成员进行考核和评定,根据成员的表现和贡献量给予奖励或惩罚。
第十九条教研成员应当服从虚拟教研室负责人的管理和指导,听取指导意见,提高工作水平。
教研室规章制度

教研室规章制度1. 前言教研室是学校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交流的重要场所,为了确保教研室的正常运作和教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教研室的使用1.教研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至晚上10:00,周六、周日的上午9:00至下午5:00。
节假日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安排。
2.教研室的使用需要提前预约,预约时间为3天至1周。
预约的方式可以是口头、书面或电子邮件,保证预约的公平性和及时性。
3.教研室使用期限为每次预约的时间段。
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关闭门窗、熄灭电源等,保持教研室的整洁和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
4.如果预约的教研室未在预约时间内使用,将视为弃约,其他人可自由使用。
5.每个教师提交预约时,需提供教研活动的主要内容和目的。
6.临时需求或特殊情况下,可以向教研室管理员申请变更预约时间。
3. 教研室设备的使用1.使用教研室内的电子设备时,应妥善操作,不得私自更改设置和安装软件。
如遇设备故障或需要增添功能,应向教研室管理员提出申请。
2.使用教研室内的打印设备时,应遵守打印任务的优先次序,不得占用其他人的打印任务。
3.使用教研室内的学术资源时,应保护资源的安全和完整性,不得随意复制、传播、修改或删除资源。
4.使用教研室内的书籍、期刊和学术杂志时,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写、撕毁或私自带出教研室。
4. 教研室的秩序和卫生1.进入教研室时,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或影响他人的学习和研究。
2.使用教研室内的物品和设备时,应爱护公物,不得私自带走或破坏。
3.在教研室内禁止吸烟、饮食和乱丢垃圾,保持教研室的整洁和卫生。
4.不得在教研室内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赌博、酗酒、斗殴等。
如发现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5.未经教研室管理员批准,不得将教研室作为其他用途的场所。
6.每月末,教研室管理员将组织教研室的集中整理和清洁工作,教师需积极配合。
5. 违规处理和纠纷解决1.对于故意违反教研室规章制度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取消预约权等。
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

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篇一:教研室工作制度】教研室工作制度为了搞勤学校平常教研工作,使教课研究成为深入教育改革、提升教课质量的推动力,特制以下工作制度。
1、教研室是学校教课研究工作的基本单位,教研室主任是学科业务的负责人,对教研室教师的平常教课工作负有监察、检查、指导和评估责任,并依据学院安排负责本学科的各项教研活动。
2、每学期第一周,教研室主任负责拟订教研室工作计划,确定本教研室活动时间及活动内容,并将此工作计划及活动安排上报学院备查。
3、讲课是一项平常的教研活动,每学期每人一定有一次比较深入的讲课活动。
讲课活动可在学科组内进行,亦可在教研组内进行。
4、评课赛教活动是进行教课经验沟通,促使教课水平提升的一种往常方式,各教研组要依据学校教研室安排予以仔细落实。
5、教研组要踊跃配合教研室肩负起培育指导青年教师的工作,并根据各教研组的状况,对青年教师进行“以老带新、结对子”的指导活动,聘有专人指导,并有指导计划,每学年进行一次指导成就报告会。
6、各教研组要选派骨干教师担当学科比赛指导工作,教研组长对比赛指导工作有指导责任。
指导教师每学期要拟订指导计划,学期末要报告计划的达成状况。
7、备课组长负责本学期的平常教研活动,对学科活动要做详尽记录。
8、学校成立题库,成立考试命题小组,肩负学校的各种考试工作的命题,教研室与教务处磋商确定各科的命题人,把好试题质量关,并要注意保密。
9、每个教研组都要有必定的教育科研课题。
每位教师都应有个人的教研课题和科研成就。
“人人有课题,个个有成就”是我们的教研目标。
10、教研室要踊跃收信各学科教师的教课论文,并努力创立好《实中教研》,实时第一版、发放,促使沟通,共同提升。
【篇二:计算机基础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计算机基础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为了增强计算机基础教研室的管理,稳固教课次序,落实教课计划,达成教课任务,更好的展开教课研究和科学研究,提升教师的理论水平易科研水平,提升教课质量,特拟订本教研室管理制度。
医院护理教研室工作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护理教研室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护理教学质量,促进护理学科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护理教研室全体教职工及参与教学工作的医护人员。
第三条护理教研室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以提高护理质量为目标;2.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3. 鼓励创新,促进护理学科的持续发展;4. 强化教学质量监控,确保教学效果。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护理教研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负责教研室全面工作。
第五条护理教研室下设教学组、科研组、教材建设组、临床实践组等若干小组,各小组职责如下:1. 教学组:负责制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案、组织课堂教学、开展教学活动、评价教学质量等;2. 科研组:负责组织护理科研工作,指导学生参与科研活动,推动护理学科发展;3. 教材建设组:负责教材的编写、修订、出版等工作,提高教材质量;4. 临床实践组:负责临床实习的安排、指导、考核等工作,确保实习质量。
第六条各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负责本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教学管理第七条教学计划1. 教学计划应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和护理专业特点,明确教学目标、内容、方法和考核方式;2. 教学计划每年制定一次,经教研室讨论通过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八条教案编写1. 教案应遵循教学大纲,内容完整、条理清晰、重点突出;2. 教案编写应结合临床实践,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3. 教案经教研室讨论通过后,由教学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课堂教学1. 教师应认真备课,确保课堂教学质量;2. 教师应注重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和实践能力;3. 教师应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4. 教师应积极参与课堂讨论,与学生互动交流。
第十条教学活动1. 教研室应定期组织教学活动,如教学观摩、教学研讨、教学竞赛等;2. 教学活动应注重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生的综合素质;3. 教学活动应形成书面总结,为改进教学工作提供依据。
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

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研室管理,提高教研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结合教研室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研室是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是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培训学习的重要场所。
第三条教研室管理遵循依法治教、科学管理、民主参与、服务教学的原则,旨在构建和谐、高效的教研环境。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教研室的日常管理活动。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第五条教研室设主任一名,负责教研室的全面工作。
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第六条教研室主任的职责:(一)制定教研室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组织教研活动,提高教研水平;(三)协调教研室内部关系,解决教研工作中的问题;(四)组织教研室成员开展学术交流和培训;(五)定期向学校汇报教研室工作。
第七条教研室副主任的职责:(一)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分管教研室的某一方面工作;(二)组织本学科教研活动,提高教研水平;(三)协助主任协调教研室内部关系,解决教研工作中的问题;(四)协助主任组织学术交流和培训。
第八条教研室成员的职责:(一)参加教研活动,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教研能力;(二)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三)遵守教研室规章制度,维护教研室正常工作秩序;(四)完成教研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教研活动管理第九条教研室应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包括课堂教学、教学研究、学术交流等。
第十条教研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目标明确,内容充实;(二)注重实效,提高质量;(三)鼓励创新,弘扬学术;(四)公平公正,民主参与。
第十一条教研活动应提前制定活动计划,明确活动主题、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
第十二条教研活动应做好记录,包括活动内容、参加人员、活动效果等。
第十三条教研室应定期对教研活动进行总结,对优秀教研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学术交流与培训管理第十四条教研室应组织学术交流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学术交流和合作。
市教研室 规章制度

市教研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育研究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市教研室制定了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市教研室是市政府主管的专门从事教育科研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和开展本市教育科研活动。
第三条市教研室的任务是:对本市教育工作进行研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师专业素质,推动教育质量提高。
第四条市教研室要坚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教育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服务实践为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提高研究实效。
第五条市教研室实行科学管理,依法行政,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内部管理,建设过程透明,规范管理行为。
第六条市教研室领导班子要团结一致,积极向上,坚决执行领导决策,严格管理部门工作,加强团结和协作,共同推动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
第七条市教研室要充分尊重科研人员的权利,保障其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为其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
第八条市教研室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加强团队建设,促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九条市教研室设有院长、副院长、秘书长和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教育科研工作的具体组织和管理。
第十条市教研室设有研究部、教研部、考试评估部、信息中心、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
第十一条市教研室在科研项目、人员编制、经费管理等方面依法依规进行管理,确保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市教研室设有学术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科研项目计划,推动科研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第三章科研项目第十三条市教研室要积极组织申报和承担科研项目,推动教育科研成果的实际应用。
第十四条市教研室要根据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制定科研项目计划,确定科研项目的方向和目标,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
第十五条市教研室要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研项目评审制度,保障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第十六条市教研室要建立科研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记录科研项目的启动、执行情况和成果,为科研项目的总结和推广提供必要依据。
幼儿园教研规章规章制度

幼儿园教研规章规章制度幼儿园教研规章制度引言概述:幼儿园教研规章制度是指为了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规范教研活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幼儿园教研规章制度的内容。
一、教研组织与管理1.1 教研组织架构:明确教研组织的层级结构,包括教研组长、教研组成员等职责分工和权责关系。
1.2 教研计划制定:确定每学期的教研计划,包括教研主题、时间安排和参预人员等,确保教研活动的有序进行。
1.3 教研成果评估:建立教研成果评估机制,对教研成果进行定期评估,以便及时调整教研方向和提升教研质量。
二、教研活动内容2.1 教研课题选择:根据幼儿园教学实际需求,选择与幼儿教育教学相关的研究课题,如教学方法、教学资源等。
2.2 教研方法与手段:明确教研活动的方法与手段,如观摩课、听课交流、教学案例分享等,以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与交流。
2.3 教研成果分享与推广:建立教研成果分享与推广机制,通过教研成果展示、教研论文发表等方式,将优秀的教研成果推广到其他幼儿园。
三、教研活动的时间与频率3.1 教研活动时间安排:根据幼儿园的教学安排,合理安排教研活动的时间,确保教师能够充分参预教研活动。
3.2 教研活动的频率:确定教研活动的频率,如每周一次或者每月一次,以确保教研活动的连续性和持续性。
3.3 教研活动的时间分配:合理分配教研活动的时间,包括教研讨论时间、教研成果整理时间等,以确保教研活动的高效进行。
四、教研活动的资源保障4.1 教研经费保障:为教研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用于购买教研所需的教材、教具等资源。
4.2 教研场所保障:提供专门的教研场所,如教研室或者教研中心,为教师进行教研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4.3 教研设备保障:提供必要的教研设备,如电脑、投影仪等,以支持教研活动的开展。
五、教研活动的监督与评估5.1 教研活动的监督机制:建立教研活动的监督机制,对教研活动进行监督,确保教研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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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规章制度
一、教研室管理概述
教研室是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的重要组织和活动场所,是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工
作的重要基础。
为了更好地管理教研室,促进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进步,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教研室管理范围
本规章适用于学校各级教研室的管理。
三、教研室管理职责
1.教研室主任是教研室的管理者,负责教研室的日常管理、教育教学和
科研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教研室主任应当制定教研室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向学校汇报教育教
学和科研工作的进展情况。
3.教研室主任应当对参加教研室活动的教师进行组织和管理,并确保教
研室内部的研究成果在学校进行充分推广。
4.教研室主任应当做好教研室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教研室设备
正常运行。
5.教研室主任应当指导、帮助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并加强教
师之间的交流。
四、教研室活动规定
1.教研室活动应当根据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需要进行。
2.教研室活动应当安排合理,具有明确的目标和时间安排。
3.教研室活动应当注重实效,确保活动达到预期的实际效果。
4.教研室活动参与人员应当认真对待,积极参加并落实活动任务。
五、教研室纪律
1.教研室的管理人员和教师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教研室的相关规章制度。
2.教研室内不得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3.教研室内一切活动应当围绕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开展,不得从事与教
育教学和科研工作无关的活动。
4.教研室内不得擅自改变或调换场地、设备和教师。
六、教研室设立和变更程序
1.学校决定设立或者调整教研室的,应当制定相应的方案,并报批相关
管理部门。
2.设立或者调整教研室应当经过教师代表和学科带头人的讨论,并报校
领导批准。
3.变更原则同上。
七、教研室解散程序
1.学校决定解散教研室的,应当制定相应的方案,并报批相关管理部门。
2.教研室解散应当经过教师代表和学科带头人的讨论,并报校领导批准。
3.教研室解散后,应当妥善处理教研室内的人员、设备和资料等相关事
宜。
八、附则
1.本规章制定后必须送学校行政部门备案。
2.本规章施行时,如与已有规章制度不符,以本规章为准。
教研室是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重要组织和活动场所,其管理和活动规定
非常重要。
遵循本规章制度,维护教研室的良好环境,对于促进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