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指数与行贿指数 共11页
腐败让泰国陷入困境

腐败让泰国陷入困境作者:肖剑来源:《廉政瞭望》2011年第11期泰国,曾经被誉为东南亚的“民主标杆”。
民主选举、政党竞争执政在理论上一直被视为医治权力腐败的灵丹妙药。
然而,泰国自1932年实现君主立宪以来,在仿效西方民主的实践中,是在从军人统治向民选政治转型。
70多年来,泰国的政治发展一直在重复着一种“轮回”:军事政变——军人政权——文人政权——军事政变……在这一过程中,没有带来国家的清廉。
据透明国际2009年发布的“清廉指数”显示,泰国得3.4分,排名84;2010年得3.5分,排名78,看似有了进步,其实却不然。
这可从泰国民众的感受中来得到充分印证。
泰国商会大学在今年6月公布的一份调查表明,2010年,跟泰国公共部门有生意往来的私营企业中,80%都曾行贿官员;2010年泰国公共部门受贿金额在2000亿~3000亿泰铢。
泰国的贫富悬殊也十分严重,在北部伊桑农村地区,人均GDP约1410美元,只有曼谷居民的1/8,很多北部农民刚刚走出生活费不足2美元/天的绝对贫困线。
这也许正是这个所谓的东南亚“民主标杆”面临的困境。
看似完善的反腐制度泰国反腐败基本采用的是单一立法模式。
从形式上看,泰国反腐机制的建设起步较早,体系也较为完善。
1975年,泰国颁布了《反腐败法》,并据此建立了隶属于总理府的反贪委员会,专门负责政府反腐败工作。
1981年,颁布了《国家公职人员财产与债务申报国家法令》,规定公职人员对其在国内和国外的财产和债务,以及申报人应得的与夫(妻)或其他人共有财产中的部分,都须按规定如实申报。
被泰国引以为豪的反腐最大成就,是以国家反腐败委员会为主的独立监察体系。
该委员会是法定的独立机构,其组成人员由独立的临时遴选委员会提名、参议院确定、国王任命,对参议院负责,在执行法定职责过程中不受行政或司法机关的节制,而且在反腐调查过程中,拥有广泛的调查权和独立的公诉权等权力。
并对议员和政府高官的财产申报进行审核,对政府采购行为实施监管,对政府部长可能涉及的非法持股问题展开独立调查。
关于国内外反腐败制度的研究

关于反腐败制度的国内外研究摘要:腐败问题作为各国政治中的一颗毒瘤严重威胁到社会的稳定,人民对政府的信任,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因此,为了解决腐败这个难题,世界各国都采取了不同的方法。
本文以瑞典、新加坡两较为廉洁国家反腐败制度的研究现状为例,分析了当前我国的预防与惩治腐败制度体系的建设现状,并提出要构建三者长效机制来推进我国反腐工作的进行。
关键词:反腐败制度措施惩防体系腐败问题作为各国政治中的一颗毒瘤始终存在,20世纪下半叶以来,腐败问题日益严重,涉及世界各国,尤其对处于正在转型期的我国民主和法治进程构成严重威胁。
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指出:“腐败是一种对社会有腐蚀作用的隐伏的瘟疫,它破坏民主法治,以致违反人权,扰乱市场,影响生活质量,致使有组织犯罪、恐怖主义犯罪和对人类安全的其他威胁恣意泛滥。
”腐败严重威胁社会的稳定,人民对政府的信任,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因此,为了解决腐败这个难题,世界各国都采取了不同的方法。
我们应该吸取国际反腐败颇有成效的国家经验,从建立健全我国反腐败的惩防体系入手,将腐败行为消灭在源头上,从而使我国的腐败现象从根本上得到防范和治理。
一、瑞典、新加坡两国反腐败制度措施第一,瑞典反腐败制度措施瑞典是行政监督较为完善、行政效能较高的国家,也是在反腐败方面做得比较成功的国家,被誉为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之一,在近年来透明国际清廉指数排行榜上一直名列前茅。
(一)严厉的反腐败法律制度早在1919年,瑞典就制定了反对在商业活动中行贿的法律,1962年制订了防止公职人员受贿和腐败的法律;1977年修改了刑法第二十章第二条关于受贿罪的规定,将贿赂犯罪的主体由原来的公务员扩展到企业的职员,并在1999年,再次对该条款作出修改,使贿赂犯罪的主体扩展到欧盟委员会成员、欧洲议会成员和欧盟法庭的法官。
瑞典对受贿犯罪的惩罚,视情节而定。
情节轻微的,可以判处罚款或二年以内的监禁;重者可判处最少六个月和最多六年的监禁。
但是,对行贿罪的处罚,没有轻重之分,一律判处罚款或二年以内的监禁。
腐败的概念.

做官先做人
头:坚定的信念,常识,学习 肩膀:敢于担当责任 脊梁:独立的人格 脚:务实的作风,群众观念 手:完成任务的能力,解决矛
盾的能力
用权当谨慎
权力:是一种力量,借助这种力 量可以或可能产生某种特定的预 期局面和结果
权力的特性:不平等性、可交换 性、自我扩张性
孟德斯鸠: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 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 条经验。有权力的人民使用权力 一直到遇有界限地方才休止。
腐败的概念
腐败一词在《汉书·食货志上》就已出现:“太仓之 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意指 (谷物)发霉、腐烂。这是腐败概念的生物学释义。 后来,它被引申到政治领域,成为一个政治术语。 在现代社会中,“腐败”一般是指权力腐败,也即 指权力职能的蜕变。简单说,腐败就是通过滥用公共 权力实现私人利益。 广义腐败:国家公职人员+非公职人员 狭义腐败:仅指国家公职人员
阿克顿勋爵:权力趋于腐败,绝 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过好几道“关”
算好政治、经济、 精神三笔帐;
经营好家庭、工 作、朋友三个 “圈”
保持作息时间、 日常消费、家庭 生活三个正常
未来任重道远,让我们走好每一步,路就在我们自己脚下!
污 黄克功,红军旅长,逼婚不成杀害女生,37年10月 肖玉壁,陕甘宁边区清涧县张家畔税务所主任,贪
污、倒卖,40年
芬兰:全球最廉洁的国家
芬兰在透明国际公布的国家清廉指数 排行榜中连续5年第一
芬兰政府官员和公务员滥用职权、以权 谋私的现象极为少见。全国各地法院每 年受理的行贿受贿案件不足10起,而且 几乎没有大案。芬兰因此被公认为世界 上最廉洁的国家。
专家认为,芬兰腐败案件少与公民普遍 较高的的道德水准以及民族的历史传统 有着密切关系。
廉洁修身

从“14%千万富翁移民国外”说起
10月29日发布《2011中国私 人财富管理白皮书》显示,14% 的千万富豪目前已移民或者在申 请移民当中,还有近一半在考虑 移民。受访人群的平均财富达到 6000万元以上,平均年龄42岁。 请大家说说:这些人移民的 主要原因是什么?
很多人提问:
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 学习,廉洁应该是政 府官员的事,和大学 生有什么关系?
新加坡:3个重要法律文件保证清正廉洁 在全球廉洁国家排名中,新加坡是惟一与西方国 家并列前茅的亚洲国家。新加坡制定了《防止贪污 法》、《公务员法》、《没收非法所得法》。 根据法律,被指控者必须澄清与其收入不相称的 那部分财产的来源,如果说不清楚,这部分‚多余‛ 的财产就可被当作贪污的证据而受到指控;一旦受 贿事实成立,即构成犯罪,司法机关无须查证受贿 事实和受贿人是否向行贿人提供了服务和方便;有 犯罪意图也要受到惩罚;任何行贿、受贿都可判最 高5年监禁或至少10万新元(约合49万元人民币)的罚 款,或两罪并罚。
3、“清贫穷酸”型
陕西以‚俭朴清廉‛的形象得到 ‚挎包局长‛的美誉。
穿解放鞋背绿挎包, ‚勤俭‛ 局长受贿15万元构成受贿罪,依 法判处范太民有期徒刑10年。
4、“小廉大贪“型
四川省交通厅原厅长刘中山
‚廉政厅长‛ 看不上眼的贿赂不收,动不
一、腐败的含义
从词源看,是指物体腐烂、败坏 权力与财富的交换是腐败行为的主要特点
凡违反公认的道德准则与行为规范、 滥用权力(政治权力、行政权力、职业权 力、学术权力)和公共资源等以权谋私 的行为,都可以称之为腐败。
二、腐败的类型
公共权力型腐败
一 党政领导机关官员的腐败行为。 二 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腐败行为。 三 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腐败行为。
定量分析方法-调查与整理

权数
1/5 1/5 1/5 1/5 1/5 1/6 1/6 1/6 1/6 1/6 1/6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创新环境 (1/4)
创新投入 (1/4)
创新产出 (1/4) 成效创新 (1/4)
1.1 1.2 1.3 1.4 1.5 2.1 2.2 2.3 2.4 2.5 2.6 3.1 3.2 3.3 3.4 3.5 4.1 4.2 4.3 4.4 4.5
定量分析使定性分析更加科学、准确,促使定性 分析得出广泛而深入的结论。
定量分析为定性研究的理论进行实证检验,为定性研 究的剔除新的研究问题。
1
定 量 分 析 无 所 不 在
如何测评腐败程度及治理成效
医学
心理学
众多国际组织进行过对腐败程度的测评 测评的一般过程:
从腐败概念到具体量化指标
低质量工程数量、专项资金被乱用的程度、偷逃 税覆盖面、公共支出的偏斜程度…
1. 对事物分类,并给出各类别的顺序,
定距测量(间隔尺度、区间尺度)
对现象类别或顺序之间的间距进行的 测度。数据表现为“数值” • 如气温: -8、 10、25、…(0C) 定距数据之间等量的差值具有同样的 含义;“0”并不表示不存在,定距数 据之间比值没有意义 具有 +或 - 的数学特性,不能运用× 或÷
经济活动人口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数 人均GDP 信息化指数 科技拨款占财政拨款的比重 享受加计扣除减免税企业所占比重 每万人R&D人员全时当量 R&D经费占GDP比重 基础研究人员人均经费 R&D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有研发机构的企业所占比重 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企业所占比重 每万人科技论文数 每万名R&D人员专利授权数 发明专利授权数占专利授权数的比重 每百家企业商标拥有量 每万名科技活动人员技术市场成交额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货物出口额的比重 单位GDP能耗 劳动生产率 科技进步贡献率
透明国际

透明国际透明国际(英语: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即“国际透明组织”,简称TI,成立于1993年,总部立于德国柏林,是一个旨在反对贪污腐败的国际非政府组织。
从1995年起,制定和公布清廉指数。
该组织在与一些政府合作反对腐败,经过多年发展,透明国际已成为对腐败问题研究最权威、最全面和最准确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该组织已在100多个国家成立了分会。
“透明国际”于1993年5月成立。
这是一个由政府官员、有关专家和商人组成的志愿组织,由德国政府提供基金,并且每年向发起国、一些国家政府、援助机构和公司征集大约100万美元作为活动经费。
创建者是德国人彼得·艾根。
总部设在柏林。
该组织的宗旨是致力于揭露世界各地以权谋私行为。
该组织的全球目标包括:确定明确的财产权,审查法律标准和商业惯例,以加强责任心,促进和支持反行贿受贿信息交流中心的地方分部的工作。
它已在美国、英国、德国和厄瓜多尔等100多个国家设立了分部。
“透明国际”已成为对腐败问题研究得最权威、最全面和最准确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它的研究结果经常被其他权威国际机构反复引用。
透明国际 - 主要工作透明国际的主要工作是:1.主持或参与国际性或地区性反腐败会议;推动该组织各国支部成立;2.出版大量有关反腐败的出版物;定期出版《透明国际通讯》等刊物;3.建立自己的网站,发布有关反腐败的信息;4.每年发布一期“全球腐败指数”等等,其中“全球腐败指数”已经在全世界产生了较大影响。
透明国际立场中立,不依附于任何政治党派,所作的全球反腐败报告每年发布一次,目的是提高全球各界对腐败危害性的认识,督促各国积极采取相应对策。
衡量世界各国和地区的腐败状况,“透明国际”是以CPI(清廉指数)和BPI(行贿指数)构成的腐败指数来进行评估的。
CPI反映的是全球各国商人、学者及风险分析人员对世界各国腐败状况的观察和感受。
它的数据来源是由一些专家学者从国际上重要、著名的调查报告(如号称世界“权威”的“盖洛普”、“政治与经济风险组织”、“世界经济论坛”等机构和组织所作的调查报告)提取有关人士对各个国家腐败程度的感觉和评判数据,加以综合评估,给出分数。
廉政专题教育ppt课件

原辽宁省副省长刘克田 原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 原河北省委常委、副省长丛福奎 原河南省副省长吕德彬 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 原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 原浙江省副省长王钟麓 原四川副省长李达昌 原贵州省副省长刘长贵 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哈吉 原广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广东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麦崇 楷 原江苏省人大副主任王武龙 原河南省人大副主任王有杰 原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潘广田
第五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 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第六条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 张浪费。 第七条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 动,谋取私利。 第八条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 利益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党群干群关系。
(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制的规定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 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 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 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 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 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 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 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六条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 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 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 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 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 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 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第四类:极端腐败的国家。清廉指数在0-2.5之间。这类国家 中大部分的政治制度都是十分腐败的,政府在反腐败方面基本 上无所作为,腐败已经成了一种社会风气。 透明国际对我国腐败状况的评价。我国的清廉指数:
廉洁建设:制度、政策与行为准则的经验(笔谈)——丹麦反腐制度

2016年第12期(总第257期)㊀㊀㊀㊀㊀㊀学㊀习㊀与㊀探㊀索Study&Exploration㊀㊀㊀㊀㊀㊀㊀㊀No.12ꎬ2016㊀㊀㊀㊀㊀㊀㊀㊀Serial.No.257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㊀㊀编者按: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ꎬ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ꎬ面对党存在的 四大考验 和 四种危险 ꎬ越来越深刻地意识到 党要管党㊁从严治党 的必要性和紧迫性ꎮ但如何 从严治党 ꎬ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ꎬ一直是中国共产党人艰苦探索的重大问题ꎮ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ꎬ才使我们在 全面从严治党 问题上ꎬ抓住了根本ꎬ形成了共识ꎮ 全面从严治党 重在制度建设ꎮ如何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如何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㊁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 硬约束 ?这是我们当下需要认真探索的重大问题ꎮ本刊再次刊发一组丹麦廉政建设的文章ꎬ意在我们应既坚定理想又虚心学习中外一切利于民族強盛的经验ꎬ包括国外较成熟的廉政经验ꎬ以提升我们 全面从严治党 的能力ꎮ关键词:廉洁建设ꎻ国家廉政体系ꎻ制度设计ꎻ监督ꎻ反腐败ꎻ丹麦ꎻ中国启示中图分类号:D75㊀㊀文献标志码:A㊀㊀文章编号:1002-462X(2016)12-0001-11丹麦反腐制度建设给我们的启迪马㊀㊀驰(上海社会科学院思想文化研究中心ꎬ上海200020)收稿日期:2016-09-11ꎻ修订日期:2016-12-01作者简介:马驰(1955 )ꎬ男ꎬ研究员ꎬ博士生导师ꎬ从事文艺理论㊁美学与文化理论研究ꎮ㊀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ꎮ中国共产党作为长期的执政党ꎬ拥有巨大的执政资源和执政权力ꎬ制度对权力的约束监督不力ꎬ就很容易导致腐败现象的不断出现ꎮ坚持党要管党ꎬ就要以严格的制度来约束权力ꎬ给权力套上 制度的笼子 ꎮ十八届六中全会以来ꎬ党中央在 全面从严治党 方面的一系列重大举措ꎬ其核心都是完善制度建设ꎮ如何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反腐廉政制度ꎬ丹麦的经验或许能给我们一些重要启迪ꎮ在2013年12月3日 透明国际 公布的«2013年度全球腐败指数报告»中ꎬ丹麦与新西兰并列第一名ꎬ这已经不是丹麦第一次荣登清廉指数排行榜的榜首了ꎮ全球清廉度排行榜是由监视世界各国腐败行为的非政府组织 透明国际 发布的ꎬ 腐败指数 又译为 清廉指数 (CPI)ꎮ这个排行榜自1995年起每年发布一次ꎮ丹麦驻华大使裴德盛(FriisArnePetersen)对此曾在接受采访时指出: 在丹麦ꎬ对腐败零容忍扎根于国民心中ꎮ 他认为丹麦能获得世界最清廉国家称号有如下几方面的原因ꎮ首先ꎬ丹麦拥有一个建立在严格法律法规制度上的运作良好的司法体系ꎬ在法律面前ꎬ人人平等ꎮ其次ꎬ丹麦设有由监察官组成的专职独立的反腐机构ꎮ监察官的职责是监督在其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行政官员履行职务的行为ꎮ再次ꎬ除完备的制度作保证外ꎬ丹麦政府还投入了很多精力在建立反腐败的系统工程中ꎮ 全球商务反腐门户 便是由丹麦和德国等国家政府资助成立的一家专注于商业反腐和腐败风险管理的门户网站ꎮ该网站的丹麦分公司首席执行官也1是丹麦业界有名的反腐专家ꎮ除此之外ꎬ丹麦外交部还下设有 反跨国行贿机构 ꎬ全力打击行贿受贿㊁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ꎬ维护了国际公平竞争和正常的交易秩序ꎬ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一些跨国公司的合法利益ꎮ此外ꎬ在反政府腐败和反商业腐败方面ꎬ丹麦2008年还出台了刑法修正案ꎬ明确将向政府官员行贿和政府官员受贿行为同时视为犯罪行为ꎬ向外国官员行贿也同样是犯罪行为ꎮ同时ꎬ企业若处于商业目的为政府官员安排旅行㊁特殊服务以及赠送礼品ꎬ均属犯罪行为ꎬ即便被对方拒绝亦视为犯罪ꎮ除了完备的法律法规制度ꎬ反腐败作为一条最基本的价值观也体现在丹麦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ꎮ反腐败作为一个内置的概念ꎬ时刻存在于文化㊁传统㊁法律制度㊁生长环境㊁家庭教育㊁学校㊁工作场所等领域ꎮ因为有良好的教育㊁可以依赖的政府㊁好的私营部门ꎬ因此丹麦人民也不需要做出像贪污腐败这种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危险行为ꎮ民主体制和公平对待ꎬ较少的等级制度和较多的社会参与也是典型的丹麦价值观ꎮ最后ꎬ丹麦的媒体有很强的监督力ꎬ媒体会对公共部门进行监督ꎬ并且对公务员的支出进行监督ꎬ舆论监督很有效ꎮ北欧国家的媒介从业人员的素质普遍较高ꎬ他们形成的媒介舆论对防止官员腐败起着重要作用ꎮ上述行之有效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建设至少给了我们如下启示ꎮ㊀㊀一、国家层面制度设计是反腐的主要支柱贪污腐败是世界性问题ꎬ各国对此均有不同的防治㊁打击手段ꎮ虽然丹麦没有反腐败战略ꎬ但是在处理腐败方面ꎬ丹麦拥有发达的立法㊁执法和司法体系ꎮ丹麦刑事立法涵盖了欧洲刑法委员会公约与其附加协定中所包括的所有腐败犯罪形式和附加议定书ꎬ但不包括影响中的交易ꎮ2013年ꎬ国会通过修订法例以期经济犯罪案件的预防㊁调查和起诉ꎮ关于贿赂ꎬ在公共部门中主动贿赂的最高刑罚从三年增至六年ꎻ对于私营部门的贿赂与仲裁者的贿赂ꎬ最高刑罚从一年零六个月增至四年ꎮ且任何人都可以访问任何公共管理机构的文件ꎮ在2013年初ꎬ对获取公共管理部门信息的立法草案提交给委员会议ꎮ新的立法将增加公共管理的开放性ꎬ并使公众更容易获取文档ꎮ这些制度设计有效遏制了腐败的发生ꎬ使得政府和企业均有法可依ꎮ丹麦始终名列欧盟腐败程度最低的国家之中ꎮ根据2013年欧洲晴雨表(Euro ̄barometer)关于腐败的调查ꎬ只有20%的丹麦人认为腐败广泛存在于他们的国家(欧盟的平均水平为76%)ꎬ只有3%的丹麦受访者认为他们的个人日常生活受腐败影响(欧盟的平均水平为26%)ꎬ只有不到1%的受访者被要求或期望行贿(欧盟的平均水平为4%)ꎬ12%的人说他们个人知道谁曾受贿(欧盟的平均水平为12%)ꎮ受访的丹麦经理中19%相信偏袒与腐败有损于丹麦的商业竞争(欧盟的平均水平为73%)ꎬ只有4%的丹麦企业相信ꎬ在做生意时ꎬ腐败对于他们公司来说是一个问题(欧盟的平均水平为43%)ꎮ在公共采购领域ꎬ根据2013年欧洲晴雨表调查显示ꎬ国家主管部门中的公共采购部门14%的受访者认为腐败是广泛存在的ꎬ地方政府管理的采购部门中该数字为20%(欧盟的平均水平为56%和60%)ꎮ对于这两个问题ꎬ丹麦在欧盟国家仍排名第一ꎮ丹麦法律规定ꎬ丹麦议会成员没有法定义务要公开其资产ꎬ也不受制于其他任何形式制度的利益冲突监管ꎮ然而ꎬ某些政党在没有任何正式义务的情况下要求他们的国会议员公开其资产ꎻ议会主席团行使控制权ꎮ该主席团同时也处理与部长或议员相关的利益冲突案件ꎮ此外ꎬ丹麦议会在提高部长花销的透明度方面树立了良好的榜样ꎮ它制定了 公开机制 ꎬ即不同政党之间达成协议ꎮ该协议鼓励部长们申报其每月的支出㊁差旅费㊁接受的礼物与其他相关信息ꎮ在自愿的基础上ꎬ部长们还在总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开其个人的财务信息ꎮ丹麦有许多拥有全球客户群的公司ꎬ主要涉及机械与仪器㊁肉类和乳制品㊁医药和风力涡轮机行业ꎮ丹麦在新兴经济体的贸易与投资相对较低ꎬ但这几年有明显增加ꎮ虽然2013年欧洲晴雨表显示ꎬ企业界只有4%的丹麦人认为ꎬ在丹麦开展业务时腐败是一个问题ꎮ在所有被统计国家中丹麦的这一数字最低ꎮ另一项调查显示ꎬ几乎一半的丹麦公司相信ꎬ如果他们想在某些国家做生意ꎬ如巴西㊁俄罗斯㊁印度和中国ꎬ他们就不得不贿赂或打破常规ꎮ丹麦的民间社会代表在丹麦已经证实了此看法ꎮ为此ꎬ政府已经作出努力ꎬ防止海外行贿并推广企业的社会责任ꎮ此外ꎬ丹麦政府和商业组织已发出若干准则和政策文件ꎮ①这些都是十分有效的反腐败措施ꎮ2①关于贯彻落实经合组织在丹麦反腐败条约第三阶段报告ꎬ参见http://www.oecd.org/daf/anti-bribery/Den ̄markphase3reportEN.pdf.廉政与反腐败ꎬ不仅依赖于一个好的制度设计ꎬ还依赖于全社会的通力执行ꎮ在这方面ꎬ丹麦政府发挥了很好的表率作用ꎮ如丹麦外交部网站就发布了如下准则ꎬ要求所有外交部受雇员工都须遵守ꎮ㊀㊀1.利益冲突ꎮ我们要避免各种存在或潜在的我们个人之间及个人与外交部之间的利益冲突ꎮ当一名员工的一己私利可能会影响到他/她工作职责的公平性及客观性的时候ꎬ利益冲突便会产生ꎮ个人私利包括对自己㊁对其家庭㊁亲戚㊁朋友或与其有商业往来或政治关系的伙伴或组织的任何好处ꎮ当面对一个潜在的或者真实的利益冲突时ꎬ员工必须立刻上报上级ꎮ㊀㊀2.贿赂ꎮ我们拒绝任何形式的行贿受贿ꎮ贿赂是以影响官员在其公共或合法岗位上的行为为目的ꎬ提供㊁给予(行贿)㊁接收㊁请求或接受(受贿)有价值的物品的行为ꎮ贿赂在丹麦属于刑事犯罪ꎮ㊀㊀3.敲诈ꎮ我们不会以权谋私㊁动用武力来威胁他人ꎮ当官员通过恐吓的方式ꎬ不正当地要求或收取钱财时ꎬ敲诈随即产生ꎮ敲诈包括伤害人身或威胁财产ꎬ控告其犯罪或非法行为的威胁ꎬ或揭露令人难堪信息的威胁ꎬ一些形式的威胁偶尔被单独归类于勒索的法条条款中ꎮ敲诈在丹麦属于刑事犯罪ꎮ㊀㊀4.欺诈ꎮ我们不会通过欺骗㊁诡计或泄密以谋取不公的优势ꎮ欺诈是以谋取财务或其他方面的好处为目的ꎬ通过欺骗㊁规避职责义务损害他人ꎮ它涉及有故意不诚实ꎬ进行欺骗性行为ꎬ通过诡计或借口引人走入歧途ꎬ欺诈在丹麦属于刑事犯罪ꎮ㊀㊀5.挪用公款ꎮ我们不会挪用公款ꎮ挪用公款是指由于某人的地位而侵占他人合法钱财ꎮ挪用公款在丹麦属于刑事犯罪ꎮ㊀㊀6.礼物ꎮ我们不会直接或间接地送礼或收礼ꎬ这会影响我们发挥作用㊁履行职责和做出正确的判断ꎮ这不包括传统的好客之道或小礼物ꎮ当因预期获得回报而送出或收到金钱或其他类好处时ꎬ这种行为即是贪污腐败ꎮ礼物和殷勤也许本身就是一种贪污腐败行为的表现ꎮ它们也许会滋生或者助长腐败现象ꎮ礼物也包括现金㊁作为礼物赠送的资产以及政治性质或慈善性质的捐款ꎮ殷勤包括请客吃饭㊁宾馆住宿㊁飞行航班以及娱乐或运动项目ꎮ通常的规定是ꎬ员工不能接受礼物或其他好处ꎮ但是ꎬ为了尊重个别当地好客的传统ꎬ小礼物是可以接受的ꎮ㊀㊀7.裙带关系或徇私ꎮ我们不会在招募新人㊁采购㊁援助运输㊁领事服务或其他情况下偏向朋友㊁家人或其他亲近的人ꎮ裙带关系是没有考虑亲朋好友的价值而偏向他们ꎮ亲朋好友受到特别照顾仅仅是因为个人关系的亲近而不是建立在对他们的技能㊁资格的专业及可观的评估之上ꎮ㊀㊀8.检举腐败案例ꎮ我们会上报一切违反行为准则的证据或嫌疑ꎮ所有员工必须熟知这些行为准则并且遵守规定ꎮ他们有义务向上级举报任何违反行为准则的证据或嫌疑ꎮ①丹麦外交部员工与大量全球范围内其他的公共组织㊁非政府组织㊁平民㊁商业公司等有着密切联系ꎬ上述制度的建立ꎬ保证了员工之间以及员工活动的各个领域保持高标准的廉洁和职业道德ꎮ他们对各种形式的腐败现象实行零容忍政策ꎮ此反腐政策及行为准则对于在哥本哈根工作的外交部的所有员工适用ꎮ它的目的是保障及支持以高标准的个人及组织廉洁为特点的与不同伙伴合作的行为及职业道德ꎬ不论对内还是对外ꎬ这对我们处理政府与政府㊁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ꎮ㊀㊀二、行业自律是反腐的重要保障当今社会的全球化大大加剧了资金㊁货物及服务的流动ꎮ丹麦本国及外国公司在日趋国际化的范围内运营ꎬ在国外市场上的竞争带来了一系列好处ꎮ不断增长的国际贸易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及社会发展ꎬ但这一切都必须建立在一个透明公开㊁运行良好的市场机制上ꎮ在这一点上ꎬ贪污变成了一个 金融问题 ꎬ因为它通过掩盖金融交易的透明度阻碍了市场的有效运行ꎮ据有关部门调查显示ꎬ贪污对于运行在国外市场的跨国企业来说意味着一个巨大的威胁ꎮ在一些国家ꎬ贪污已经渗透至公共甚至私人领域ꎮ据估计ꎬ全球有超过27%的跨国企业被曝光有贿赂或其他形式的3①参见Danida sAnti-corruptionPolicy:http://uganda.um.dk/en/danida-en/danidas-anti-corruption-policy/ꎻhttp://u ̄ganda.um.dk/en/~/media/Uganda/Documents/English%20site/AnticorruptionpolicyEnglishversion.pdf.贪污行为ꎮ①调查还显示ꎬ过去五年在全球范围内超过40%的公司认为他们因为贪污的原因丢失了合约ꎬ超过35%的公司由于担心贪污和贿赂拒绝了经济效益诱人的投资ꎮ针对上述问题ꎬ丹麦政府加大宣传力度ꎬ倡导企业在国内外合法经营ꎮ丹麦政府的理念是:(1)贪污使得合约和订单的收益不只建立在价格与质量上ꎬ并且建立在贿赂㊁好处以及个人关系上ꎮ对丹麦公司来说ꎬ不正当竞争会带来不利的金融影响ꎬ表现为合约的丢失ꎮ(2)贪污相当于投资贸易商的一项附加税ꎬ因此当丹麦的公司在某个特定的国家投资时成本便会增高ꎮ接受或使用贪污或贿赂会损害公司的声誉ꎬ随之就会带来经济上的衰落ꎻ反之ꎬ一个清廉㊁不腐败的声誉对于任何公司来讲都是一个经济优势ꎮ(3)如果一个丹麦公司涉及贿赂或贪污ꎬ那么它将会对所有的丹麦公司产生不良影响ꎮ如果一个公司冒险持续被曝光有贿赂或其他形式的贪污行为ꎬ它曾经也愿意为此付出代价ꎮ单是一次这样的行为就有可能使此公司在某个特定国家的投资成本更高ꎮ对于丹麦公司来说这些即时的经济后果还伴随着其他的不良影响ꎬ例如被损害的声誉以及变质的伙伴关系ꎬ所有这些都会给私人企业以及丹麦所有公司整体带来严重影响ꎮ丹麦同业公会对贪污腐败同样实行零容忍政策ꎮ他们认为贪污腐败就是为了一己私利滥用职权和公款行为ꎮ丹麦同业公会列举了贪污的多种形式:为好处勾结㊁企业间秘密协定㊁欺诈的提议㊁审计诈骗㊁未经同意的交付㊁不正确的价格或故障设施㊁员工或设备造假的发票㊁贿赂㊁收礼㊁滥用公款㊁公差旅行诈骗或盗窃ꎮ丹麦«刑法»对行贿受贿有所区分并且规定: 毫无根据地给予㊁承诺或主动提供给工作在丹麦㊁国外或国际上的官员礼物或其他好处来引诱有问题的官员通过滥用职权来做或避免做一些事情的个人ꎬ主动行贿有罪ꎬ被动接受贿赂的个人也有罪ꎮ 同业公会针对反腐的零容忍政策ꎬ在公会范围内㊁合作伙伴及顾客之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污腐败ꎮ上述政策中的关键信息是:同业公会及下属成员既不行贿也不受贿ꎻ同时警告丹麦企业禁止行贿受贿 不管当地条件如何ꎻ同业公会积极协助企业进行反腐败风险管理ꎻ当下属单位怀疑或知晓公会内的行贿受贿行为时ꎬ同业公会一定会有所行动ꎮ为此ꎬ同业公会制定了集体反腐政策ꎮ同业公会的目标是所有员工都具备根据已制定的方针处理腐败案件的能力ꎮ同业公会的员工要知悉公会的价值观念㊁规则与程序ꎬ并且有能力为企业提供高层次的服务ꎬ例如对于贿赂㊁贪污㊁当地情况及具体合法问题的建议与指导ꎮ同业公会的集体反腐政策有以下几个组成部分:对同业公会工作人员实行零容忍政策ꎻ给予公司预防性建议的方针ꎬ包括为反腐服务指定某个目标ꎻ关于通知以及上报贿赂案件的指导方针ꎮ丹麦驻各国大使馆在反腐政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ꎬ因为他们和运行在国外市场的丹麦企业有着日常接触ꎮ因此ꎬ在大使馆和同业公会的工作人员很有必要熟知反腐政策的各个部分ꎮ大使馆将同业公会业务范围框架内的反腐服务视为全球风险与机遇ꎮ当企业第一次在一个新兴市场投资时或者突然面对一个新的环境时ꎬ比方说当地官员为了一己之力滥用新的法律ꎬ预防性的反腐服务就有助于公司的风险管理ꎮ②处理反腐建议自然的方法就是将它并入大使馆提供给丹麦企业的正常的商业服务中去ꎬ例如市场调查㊁伙伴调查㊁协助建立贸易办公室㊁生产设施等等ꎮ由于反腐是企业社会责任中的重要部分ꎬ大使馆应该在他们提供给企业的引导性社会责任服务中在某个特定的产业领域提供一个关于应对腐败挑战的综述ꎮ丹麦驻各地大使馆和同业公会在协助企业反腐中的作用同样值得中国驻外机构学习借鉴ꎮ丹麦驻各地大使馆和同业公会经常告诫那些前往新兴市场和 透明国际 显示腐败严重的国家或地区ꎬ即便有些事情在驻在国不违法ꎬ如接受利益相关方旅行邀请㊁宴会㊁礼品等ꎬ但在丹麦同样视为违法ꎬ由此杜绝贪污腐败案件的形成ꎮ㊀㊀三、反贪污腐败是丹麦全民共识在反腐败的最新研究中ꎬ 成为丹麦 已经成为怎样有效打击全面㊁持久的腐败问题的代名词ꎮ自1660年之后ꎬ丹麦引进了许多反腐败机制和措施ꎬ包括建立法治社会和重点培养忠于国王和国家的公务员ꎮ在1660年宣布丹麦由世袭君主进行专制统治之后ꎬ这些条件都被作为丹麦国家建设的一部分而逐步建立起来ꎮ最初ꎬ这些条件只是为了巩固君主专制的霸权地位ꎮ为此ꎬ历代君主需要忠诚的公务员将他们视为国家和路德教会的最高领导来执行君主的意愿ꎮ国家统治者的这4①②参见www.business-anti-corruption.com.参见http://um.dk/en/~/media/UM/English-site/Documents/About-us/Anti-corruption%20policy/TC%20Anti-Corruption%20Policy%20revised%202202010.个有意尝试创建了一个可靠并且忠诚的行政管理机制ꎬ也正是这样的机制逐渐将丹麦行政管理转向现代社会治理的理想境界ꎮ这些制度设计得到了丹麦全社会的支持ꎬ也得到众多民间机构的积极响应ꎮ如丹麦工业联合会就制定了五个不同的措施:(1)无行动ꎻ(2)奥德修斯的行动 从市场撤回ꎻ(3)决策权 决策制定过程ꎻ(4)建立反腐败准则ꎻ(5)通过诚信协议互相承诺(丹麦工业联合会2001)ꎮ每个措施根据如下方法执行ꎮ无行动:有时ꎬ不采取行动似乎是完全合理的ꎮ例如ꎬ在如下情况下ꎬ当企业很少进入到腐败市场时ꎬ或者当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缺少很强的协商能力时ꎮ此外ꎬ公开采取反腐败行动的后果可能非常严重ꎮ例如ꎬ如果企业没能成功有效地执行此行动ꎬ那么公众很可能会因其缺乏榜样行为而攻击该企业ꎮ这一行动的主要缺点是ꎬ雇员或代理人可以很容易在不经意间违反刑法ꎬ因为他没有被提醒即将构成腐败罪ꎮ奥德修斯的行动 从市场撤回:该措施的命名来源于奥德修斯ꎮ奥德修斯将自己绑起来以抵制塞任的诱惑ꎮ以类似的方法ꎬ企业可以认为ꎬ避免贿赂需求的唯一真正的方法是远离腐败市场ꎮ世界银行的证据表明ꎬ腐败程度与外商投资的数量呈负相关ꎬ这意味着企业往往不愿意在腐败市场上从事交易ꎮ例如ꎬ腐败程度较高的东欧和中亚国家的投资水平平均低于腐败程度中等国家的6%ꎮ分散决策权 决策制定过程:一些跨国企业让当地分企业决定反腐败行动是否必要ꎮ虽然适应区域差异似乎合乎逻辑ꎬ但问题是根据丹麦法规ꎬ如果能够证明母企业对子企业的行为视而不见的话ꎬ母企业是要负法律责任的ꎮ建立反腐败准则:企业决定应该建立一个反腐败准则ꎮ该准则的本质是解释员工在腐败市场如何行动ꎻ保护企业及其员工ꎻ建立可测查的透明机制ꎬ从而避免失误和腐败的发生ꎮ通过诚信协议互相承诺:通过该项措施ꎬ政府当局和竞争企业签署诚信协议ꎬ该协议的原则是双方避免参与腐败ꎮ为了降低腐败发生的可能性ꎬ该协议还建立了一套机制ꎬ致力于增加透明度ꎬ保障批发采购中打击腐败ꎬ通过书面协议禁止代理人腐败现象的发生ꎬ以及对违约方进行制裁ꎮ随着更多的企业签署诚信协议ꎬ该协议的价值逐渐增加 理想情况下ꎬ特定部门的所有企业都应该参加ꎬ合理的制裁必须是可靠的ꎮ总之ꎬ企业应该知道ꎬ虽然支付保证交易顺利的金额似乎很诱人ꎬ但 这是得寸进尺的开端ꎬ因为它会导致勒索源源不断地增加ꎬ如果腐败(政府或市政府)当局揭露已沦为其的牺牲品的企业的行为ꎬ那么当局可能也会垮台 ꎮ由于法规的变化ꎬ有必要将贿赂资金的来源进行保密ꎬ这使企业很难控制其资金的流动ꎬ这反过来又使员工很容易欺骗企业ꎮ企业与第三方面对面ꎬ例如代理商㊁客户和提供商:企业必须认清楚准则涵盖哪些主体ꎬ这些主体要承担哪些责任以及违背准则要接受哪些制裁ꎮ依靠代理商(和供应商)可能是特别有问题的ꎬ因为他们可能在一个腐败的市场中从事交易ꎬ并认为这是做生意的正常方式ꎮ如果需要代理商ꎬ企业应事先仔细审查代理商的名誉ꎻ更新企业之前已聘请过的代理商名单ꎬ与他们的合作经历是怎样的ꎻ并要求代理商遵守企业政策ꎬ这也意味着ꎬ如果代理商做出不道德行为ꎬ那么合同将被取消ꎮ在有争议的问题上ꎬ一个好的建议是在特定的区域寻求法律顾问的援助ꎮ礼品和招待费用:在很多国家ꎬ邀请贸易伙伴一起进餐ꎬ或者赠送礼物是很正常的事情ꎮ但是ꎬ礼节和腐败之间越来越难以区分ꎬ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准则ꎮ礼品和招待费用不应该违反对方公司的政策或者对方国家的刑法ꎮ一个企业接受对方的礼品和招待并给予对方同等价值的礼品和招待ꎬ这种情况也是允许的ꎮ此外ꎬ礼品和招待费用不应该是铺张浪费的ꎮ给予业务伙伴的礼品决不能是一笔钱ꎬ在暗中进行ꎬ或者在报价或谈判时提供ꎮ如果贸易伙伴给予礼品的目的是为了影响谈判的方向ꎬ则坚决不能接受ꎮ另外ꎬ礼品的货币价值不应该超过企业政策规定的数量ꎮ政治竞选捐款:在为一个政党捐款之前ꎬ企业必须决定这样做是否明智ꎮ一些企业认为最好是避免这类捐款ꎬ因为这样很容易使企业遭到批评ꎻ另外一些企业在议会中支持所有政党ꎮ如果一家企业决定为竞选捐款ꎬ理想的状态是ꎬ通过总部进行以确保在遵守反腐败政策的框架下进行ꎮ打击小规模腐败的企业政策:丹麦刑法一般不区分小规模和大规模腐败ꎬ但是一些国外组织ꎬ例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却对其进行区分ꎬ并认为如果不加区分ꎬ将不可能参与到商业活动中ꎮ在有些情况下ꎬ丹麦刑法不把行贿判定为犯罪ꎬ例如ꎬ如果一个人的安全受到威胁ꎬ或者如果这是维持正常关系的标准程序ꎮ在所有情况下ꎬ最重要的是贿赂被记录在企业的档案内ꎬ以及相关经理被告知该事件ꎮ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