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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范文(2篇)

第 1 页 共 7 页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停、送电作业的安全,保护人身、设备、电网和环境安全,依据《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电力企业、大型工矿企业、建设单位等需要进行停、送电作业的单位(以下简称“相关单位”,包括专业停送电公司),以及参与停、送电作业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 相关单位应建立并完善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停、送电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 停、送电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 停电安全管理 第五条 停电安全主要针对电力设备的停用和维修保养时进行,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一)停电作业前,应由工作人员进行停电预报,通知相关单位,并确保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良好。 (二)工作人员应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制定停电计划和方案,明确任务、责任以及时间节点。 (三)工作人员在停电作业前,应对停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切换和断电完全安全可靠。 第 2 页 共 7 页
(四)停电作业期间,应设置专人负责监督和管理,并保持与供电单位的沟通。 (五)停电作业完毕后,应进行设备恢复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六条 停电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是相关单位的管理人员,他们应按照下列要求履行各自职责: (一)设立并完善停电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二)组织开展停电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三)加强对停电作业流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每个环节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四)及时总结和分析停电作业中发现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 (五)定期组织评估和检查停电安全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第三章 送电安全管理 第七条 送电作业主要是指对电力设备的重新接通,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一)送电作业前,应进行送电设备的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 3 页 共 7 页
电力施工考核管理制度

电力施工考核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和提高电力施工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水平,确保电力项目的顺利进行,我公司制定了电力施工考核管理制度,以便对施工人员和施工单位进行绩效评定和考核。
该制度旨在监督、评估和激励施工人员,持续改进施工工作,确保电力项目的顺利完成。
一、考核对象范围1. 所有参与电力施工工作的施工人员和施工单位,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员、电工等;2. 所有参与电力施工工作的相关部门和机构,如质量部、安全部、监理部等。
二、考核内容1. 安全管理(1)遵守电力施工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安全防护工作;(2)配合监理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3)及时报告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和紧急事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突发状况。
2. 施工质量(1)严格执行电力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2)做好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保证施工完成后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3)积极改进施工方法和工艺,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3. 施工进度(1)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和进度安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2)做好施工进度的监控和跟踪,及时调整施工计划,确保施工进度符合预期要求;(3)积极协调施工人员和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施工进度顺利推进。
4. 经济管理(1)按照预算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经济管理,控制施工成本和费用;(2)做好施工款项的支付和收款工作,保证施工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3)做好施工合同的履行和结算工作,确保施工经济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三、考核标准1. 安全管理(1)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2)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率达到90%以上;(3)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和紧急事件。
2. 施工质量(1)施工合格率达到95%以上;(2)施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5%以上;(3)施工质量整体评价优良。
3. 施工进度(1)施工按期完成率达到95%以上;(2)施工进度符合预期要求;(3)施工进度调整合理。
4. 经济管理(1)施工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2)施工款项支付、收款及时准确;(3)施工合同履行和结算准确无误。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范文(二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范文一、总则为了提高电力设施停、送电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停电管理1. 停电安排:1.1 按照停电计划执行,停电计划由电力管理部门统一制定,停电时间、地点、范围等内容明确规定;1.2 停电计划应提前发布给相关单位和公众,以提供充足的准备时间;1.3 临时停电需提前进行公告,并在停电前进行现场警示和执勤人员配置。
2. 停电操作:2.1 停电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严禁无证人员参与停电操作;2.2 停电前应进行设备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备状态良好;2.3 停电期间,严禁进行设备维修和改动,若出现设备故障应立即报告,停电前应有应急预案。
3. 停电恢复:3.1 停电恢复操作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保证人员和设备安全;3.2 停电恢复后,应进行设备运行情况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三、送电管理1. 送电安排:1.1 送电计划应提前编制,明确送电时间、范围和电力负荷等内容;1.2 送电计划应及时发布给相关单位,确保各单位充分准备;1.3 特殊情况下的紧急送电应有紧急预案,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
2. 送电操作:2.1 送电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严禁无证人员从事送电操作;2.2 送电前,应进行设备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备状态良好;2.3 在送电期间,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电力负荷稳定;2.4 送电过程中如出现设备故障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电并报告相关部门。
3. 送电安全:3.1 送电过程中,应加强设备巡检,及时处理发现的故障和隐患;3.2 送电过程中,应加强安全培训,提高操作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四、考核办法1. 停、送电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1.1 负责制定停、送电安全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进行绩效评估;1.2 负责制定停、送电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1.3 负责检查停、送电设备设施是否达到安全运行标准;1.4 负责制定停、送电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电力管理考核办法

电力管理考核办法摘要电力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能源,电力管理对于保障电网安全、优化供电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至关重要。
本文阐述了电力管理考核的目的、内容、标准和方法,对于提高电力系统的运作效率和优质服务水平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背景电力管理是指电力系统建设、运维、规划、警示等综合管理。
近年来,电力行业迅速发展,但也面临着供需矛盾突出、消费需求变化快等问题。
为了加强电力管理,提高供电质量,促进电力行业的良性发展,各级政府和电力企业积极探索电力管理考核办法。
目的电力管理考核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对电力企业的经营业绩和服务质量进行量化评估,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激励企业创新和提高服务质量。
内容电力管理考核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供电能力考核供电能力是衡量电力企业供电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
供电能力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供电可靠率、平均停电时间、停电用户数、平均恢复时间等指标。
能源消耗和环保考核电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能源和环境污染。
能源消耗和环保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能源利用率、减排情况、环境保护投入、环境监测指标等。
服务质量考核电力企业的服务质量是用户评价的核心指标。
服务质量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电力企业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满意率等。
企业经营管理考核企业经营管理是电力企业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关键。
企业经营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管理、人员管理、运营管理、创新能力等。
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生产是保障电力企业正常运行的基础。
安全生产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事故处理等。
标准电力管理考核应以客观、公正、严谨的原则为标准,同时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设计合理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
常用的电力管理考核标准主要有:电力行业标准《电力企业质量管理规定》、《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等国家或行业标准提供了基本的考核准则。
地方标准地方性电力管理体系标准,如《山东省电力管理考核办法》、《北京市电力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等。
最新整理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docx

最新整理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包括火电、水电、核电(除核岛外)、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发电建设工程,输电、配电等电wang建设工程,及其他电力设施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包括电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涉及施工安全的生产活动。
第三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电力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企业和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提高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水平。
第二章建设单位安全责任第六条建设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具体内容包括:(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机制,负责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监督职责;(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施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置机制,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和事故救援;(四)建立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应急综合预案,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组织、程序、资源及措施,定期组织演练,建立与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应急体系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应急工作有效实施;(五)及时协调和解决影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供电所农电安全工作管理及考核办法.docx

供电所农电安全工作管理及考核办法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农电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农电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农民的用电安全,保证农村电网安全可靠运行,按照国家电力公司《农电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农电[2001]44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农电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农电安全工作,包括农电生产安全和农村用电安全工作两部分。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供电所的农电安全管理工作。
各供电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国家电力公司发布的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第三条供电所的农电安全工作是局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供电所必须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农电安全工作应实行科学管理,不断完善安全设施,强化安全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素质;开展“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控制”活动,对事故进行科学预测,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第五条本办法从二00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并作为考核供电所农电安全工作的标准。
二、供电所安全目标1、杜绝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2、不发生低压电力设备事故和电力设施失窃事故;3、不发生农村触电死亡事故;4、无配电变压器烧毁责任事故;5、无一般考核责任事故;6、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
三、农电安全责任制第一条农电安全工作由供电所具体负责管理,局负责指导、检查和考核供电所安全工作。
第二条供电所与电力用户之间要以资产分界点签订安全用电责任书。
第三条供电所建立安全责任制。
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所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供电所安全专责负责本所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计划的具体实施,指导农电工做好安全用电管理工作。
第四条供电所长要与农电工签订安全协议书,农电工的安全责任要与其工资奖金挂钩。
第五条加强农电工的安全管理,根据农时、季节特点制定出防止农村人身触电事故的措施。
第六条严格执行和规范农电工作票、操作票、措施票的管理工作,督促“三票”的落实,加强农网的施工管理,杜绝农电事故的发生。
供电所农电安全工作管理及考核办法模版
供电所农电安全工作管理及考核办法模版【农电安全工作管理及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农村电力供应安全,提高农村电网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做好农村电力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供电所的农村电力供应安全管理及考核工作。
第三条供电所应建立健全农村电力供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要求,确保农村电力供应安全和稳定。
第四条供电所应加强对农村电网设施的运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复和整改。
第五条供电所应加强对农村电力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农村电力供应安全。
第六条供电所应定期开展电力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供电所应建立健全电力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电力事故中能够迅速有效处置。
第八条供电所应及时向上级电力部门报告重要电力设备的损坏和故障情况,以及供电区域内的安全事故。
第二章农村电力供应安全管理第九条供电所应确保供电设施的完好运行,及时修复线路、变压器等设备的故障。
第十条供电所应根据供电负荷情况,合理组织电力供应,确保供电稳定。
第十一条供电所应按照电力部门的要求,做好对农村电网设施的定期巡视和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供电所应建立完善的电力材料管理制度,确保电力设施的材料储备充足。
第十三条供电所应建立健全电力设备台账和档案,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和维修记录。
第十四条供电所应制定电力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定期进行设备的检修和维护。
第十五条供电所应加强对农村电线故障的排查和检修,及时更换老化线路,确保供电线路的可靠运行。
第十六条供电所应定期组织农村电力供应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供电所应加强与农村居民的沟通交流,宣传电力供应安全知识,提高用户的用电安全意识。
第三章农村电力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第十八条供电所应定期组织对农村电力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九条供电所应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
第二十条供电所应建立农村电力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台账,记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2023年供电所农电安全工作管理及考核办法
2023年供电所农电安全工作管理及考核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农村电力供应的安全管理,保障农民群众的用电安全,提高农电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目标1. 确保农村电力供应的安全性,防止电力事故的发生。
2. 提高农电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降低故障停电时间。
3. 加强农电设施的维修和检测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增加农村电力供应的容量和接入率,满足农民群众的用电需求。
三、工作内容1. 建立健全农电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电网设施巡检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等。
2. 加强对农电供应设施的维修和改造工作,提高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 定期对农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设施运行安全可靠。
4. 加强对农民群众的用电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其用电安全意识和能力。
5. 加强农电供应的容量规划和运行管理,提高供电能力和接入率。
6. 加强对农电供应质量的监督和评估,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工作。
四、工作措施1. 建立健全农电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和任务。
2. 制定农电设施巡检计划,加强对设施的巡检和维护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3. 加强对农电设施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工作,及时处理设施故障,确保设施的可靠性。
4. 建立农电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5. 加强对农村电力使用单位的用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 组织开展农村电力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的用电安全意识和能力。
7. 制定农村电力供应的规划,提高供电能力和接入率。
8. 建立农电供应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供电质量进行评估和检查。
五、考核办法1. 对农电安全工作进行月度、季度和年度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电网设施巡检情况、设备维修保养情况、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等。
3. 考核结果将作为农电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供电所将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4. 优秀的供电所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电力管理考核办法
电力管理考核办法
是一种用于评估和监督电力管理工作的制度或规定。
其目的是确保电力管理工作有效、高效地开展,以提供可靠、安全、稳定的电力供应。
以下是一个电力管理考核办法的可能内容:
1. 能源消费量监测:对电力消费的监测和记录,包括每个部门或单位的电力消费情况,对能源消耗高的部门或单位进行重点监督。
2. 用电负荷管理:对用电负荷进行监测和调控,确保电力供应与需求的平衡。
制定用电负荷管理措施,防止电力过载和能源浪费。
3. 能源效率评估:对现有设备和系统的能源效率进行评估,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推广使用节能设备和技术,提高用电效率。
4. 安全生产管理:建立电力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对电力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防止事故发生。
5. 日常维护管理:制定电力设备和系统的定期维护计划,确保其正常运行。
对维护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加强故障排查和问题解决能力。
6. 环境保护管理:建立电力管理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的制度。
推动电力工作与环境保护的融合,减少污染和资源浪费。
7. 能源管理制度建设: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制定能源管理计划,推动能源管理工作的开展。
对能源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不断改进和提高。
8. 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根据电力管理的效果和质量,对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绩效考核。
设立奖励机制,鼓励优秀表现;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以上是一个电力管理考核办法的简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不同的电力管理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电力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电力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目的及依据电力行业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其绩效考核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制定电力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明确考核目的、依据以及操作流程,为电力企业提供有效的绩效管理手段。
1.1 考核目的电力绩效考核的主要目的是对电力企业的运营绩效进行评估,从而激励企业稳定提高业绩,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1.2 依据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制定参考了电力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电力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电力企业经济责任制度》等。
二、考核范围与内容2.1 考核范围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电力企业,包括发电、输电、配电等各个环节。
2.2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经济效益:考核电力企业的财务状况、利润情况等经济指标。
- 运行安全与可靠性:考核电力企业的设备安全使用情况、电网运行可靠性等。
- 能耗与环保:考核电力企业的能源利用效率、环境保护措施等。
- 内部管理与创新能力:考核电力企业的组织管理能力、创新意识等。
- 员工满意度与培训发展:考核电力企业员工的满意度、培训与发展机会等。
三、考核方法及权重3.1 考核方法为了科学有效地进行电力绩效考核,采用多种方法结合进行综合评估。
具体考核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财务数据分析: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企业的经济效益。
- 安全监测与评估:通过对电力设备的运行情况、事故发生率等数据的分析,评估运行安全。
- 能耗数据分析:对电力企业的能耗数据进行分析,评估企业的能源利用效率。
- 内部管理评估:通过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评估,评估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
- 员工满意度调查: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评估企业的员工关系管理。
3.2 权重设置根据不同考核内容的重要程度,为各个考核指标设置相应的权重。
以确保绩效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四、考核结果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电力企业评价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具体运用方式包括:- 奖励机制:对在绩效考核中表现出色的电力企业进行奖励,鼓励其继续提高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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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电力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对公司输、变、配电设施的大修、更改、业扩工程的管理,保证供电设备和电wang的安全、经济、可靠运行,提高线路、设备的健康水平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能分工
1、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是公司大修、更改、业扩工程的管理的主要领导者,对各项工程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电力设施工程建设(土建工程除外)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的领导下行使职权。
3、客户中心为客户业扩工程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4、财务部负责对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财务监督。
5、监察审计室负责对所有工程进行审计。
6、安质部负责各项工程的安全措施和工程质量的检查与监督。
7、物资公司负责及时采购所需设备、材料等物资,组织催货和验收。
对采购的物资质量负责。
所采购的物资品种、数量等有所变更时,应征得使用单位同意后方可采购。
8、工程公司负责公司大修、技改工程及客户高压工程的施工安装,对设备安装施工质量负责。
9、企划部根据公司生产计划、业扩工程计划下达设备、物资采购计划,并检查考核落实情况。
10、公司工程施工之工农关系协调,占地及青苗赔偿。
按属地管理,供电所负责工程施工单位或工程管理部门办理。
赔偿费、协调费施工费中列支。
二、公司内部工程管理
2.1、计划管理
2.1.1、生技部按照公司要求及时下达工程项目书面实施计划,不能及时
下达每次扣生技部100元。
2.1.2、生技部根据实施计划落实站址和线路走径,不能按时完成,每项扣生技部100元。
2.1.3、按照实施计划要求,生技部按时编制施工图纸。
施工单位据此提供材料计划、工程预算,生技部3日内批复。
存在问题时,3日内返回施工单位处理,未按计划时间完成的扣工程施工单位300元。
2.1.4、物资公司按下达物资采购计划书采购物资设备,确保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因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影响工期,每台次扣300-500元。
2.1.5、严格执行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完成工程项目施工。
各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完成工程项目施工,除不可抗力外,每延误工期1天,扣500元。
2.1.6、工程开工(施工)前应处理好工农关系。
影响工程进度,组织协调不力扣供电所500元。
施工结束后,赔偿不及时处罚责任单位500元。
2.1.7、严格履行开工手续,未经工程主管部门批准,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开工,每发生一项扣100元。
2.2、技术管理
2.2.1、生技部负责对施工工艺复杂、技术要求难度大的工程项目进行设计,并指导工程施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否则,每次扣500元。
2.2.2、物资公司对所需设备材料必须严格执行招投标,对各项技术要求和设备材料质量严格把关,否则,每项扣500元。
2.2.3、主要设备必须物资公司组织各有关单位开箱检查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否则,每次每类扣物资公司500元。
2.3、施工管理
2.3.1、施工单位要加强工程管理,不得因出现施工质量问题造成返工,每出现一次,扣施工单位300元(出现事故安质部进行考核)。
2.3.2、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有关施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未建立的每项扣100元。
2.3.3、实行“工程催办单”制度,于工作迟缓而造成下达“工程催办单”,每次扣施工单位100元,公司领导下达的,每次扣200元。
2.3.4、施工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三大措施”,安质部审查,生技部批准,并严格执行,无“三大措施”的不得开工,无经审查、批准不得开工,不执行每次扣施工单位200元。
2.3.5、施工单位有关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要求现场到位,并严格把关,否则,每次扣500元。
2.3.6、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期,特别是涉及停送电工作,严格把关,按时完成。
若于工作安排失误,造成工程工期延误影响停送电计划,每次扣500元。
2.4、竣工管理
2.4.1、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5天内好竣工资料,提出申请验收,每延误1天,扣100元。
2.4.2、接到验收申请后,5天内生技部组织验收。
若达不到,扣相关单位各100元。
2.4.3、按时进行工程项目的审计,严格履行审计手续,按时完成项目转资,达到工程完工的要求,每个项目的审计时间:(0.4-10kV)项目竣工验收后10天内出具工程决算,交审计室审计,审计时间不得超过5 天;高压(35kV及以上)项目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出具工程决算,交审计室审计,审计时间不得超过15天,若工程决算出具不及时,每延误1天扣施工单位50元,审计不及时,每延误1天扣审计室50元。
2.4.4、工程全部结束后(验收合格),0.4-10KV项目5天内,35KV项目15天内,全部完善各项存档资料,报管理单位存档,达不到要求,扣施工单位每天每项100元。
2.4.5、每项工程的财务决算在审计完成后:0.4-10KV项目15天内、35KV 项目45天内完成财务决算,达不到要求,扣财务部每天每项100元。
2.4.6、工程投产,运行半年内发现重大缺陷,扣施工单位5000元,安质部1000元,参加验收单位300元,施工单位负责消除缺陷;运行半年内发现一般缺陷,扣施工单位2500元,并施工单位负责消除缺陷。
若是于设备材料质量而引起的,扣物资公司3000-5000元,并物资公司负责重新组织进货。
造成重大事故的,按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