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行政法(教案).docx
宪法与行政法

宪法与行政法教案:宪法与行政法引言:宪法和行政法是现代法学领域中的两个重要分支,它们对于国家的政治体制、法律制度和行政机构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本教案将从宪法和行政法的概念、原则、关系以及在实践中的应用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帮助学生全面了解和掌握这两个学科的基本知识和理论。
一、宪法的概念与特点1. 宪法的定义与内涵- 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国家政治、法律和行政体系的根基。
-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组织结构、权力分配、公民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原则。
2. 宪法的特点与功能-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
- 宪法是国家政治体制和法律制度的基础,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 宪法是国家治理的规范和指导,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二、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1. 宪法与行政法的内在联系- 宪法是行政法的基础和前提,行政法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和精神。
- 行政法是宪法的具体化和实施,行政法是宪法的延伸和补充。
2. 宪法与行政法的相互作用- 宪法对行政法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行政法必须遵守宪法的原则和规定。
- 行政法对宪法具有具体化和实施作用,行政法通过具体的规定和程序来实现宪法的要求。
三、宪法与行政法的原则1. 宪法的原则- 法治原则:依法治国,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 人民主权原则:国家的权力来自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 分权原则: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独立的机关。
- 权力制衡原则:各个机关之间相互制约,实现权力的平衡和制衡。
2. 行政法的原则- 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进行,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权力。
- 公正与公平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公正、公平,不得歧视和滥用职权。
- 透明与公开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
- 效率与公共利益原则:行政行为必须高效、公正,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
四、宪法与行政法的实践应用1. 宪法的实践应用- 宪法的解释与修正:宪法的解释权和修正权由宪法机关行使,保证宪法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全套课件

高等教育出版社
目录
第二十三章 国家赔偿主体 第二十四章 国家赔偿程序 第二十五章 国家赔偿方式与计算标准
高等教育出版社
使用说明
使用对象
讲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的教师。
运行环境
不低于Office 2000,要求向下兼容。
政权的控制。 2.议会主权,通过议会立法来规范行政活动和约束行
政权。 3.普通法院对地方行政官吏的监督。
高等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育出版社
法国: 法国建立起行政审判制度,为行政法的发展莫定了基
础。法国对行政权的控制也主要是通过诉讼来实现的, 但受理行政纠纷的法院,适用的法律和程序都自成体 系。 美国: 州际商业委员会的设立,是美国行政法产生的标志。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社会结构变迁为行政法学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相形之下,中国行政法学却显得有些贫乏。但问题是 以权力为核心的理论体系与中国的现实并不相符。在 社会转型期,中国行政法学同时也面临着转型。
1.权力行政与服务行政。 2.公产制度。 3.管理方式问题。 现在我国正处于重要的转型期,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我
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
行政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制度,不论其产生的背景 是否为人们所认知,它的形成都是历史的必然,有其 深刻的社会根源。
行政法产生的理论基础是自然权利和三权分立理论。 对行政法的产生具有更直接影响的是三权分立学说和
体制。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一,法治理论的发展。 第二,行政权的扩张。 第三,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三)中国行政法学的发展
行政权力总是随着国家的发展而不断扩大, 但行政权 力的扩大也应与对行政权力的控制相伴而行。
4.行政法

第四章行政法行政法概述、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法概述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无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作出影响相对人合法权益决定(二)合理行政原则:内容客观适度合乎理性【例题单选】下列法律中,主要用来调整国家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关系()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B.《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例题单选】“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这主要体现了依法行政中的哪一项要求?()A.合法行政B.合理行政C.程序正当D.诚实守信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特征:1.享有国家行政权力(机关法人)2.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3.能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中央行政机关、一般地方行政机关、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和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各种技术检验鉴定机构专门机构(如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行政相对人(普通老百姓)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或组织。
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特征:是执行法律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具有单方意志性;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如征收征用)。
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
抽象行政行为,概念: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管理对象实施的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其形式体现为行政法律文件。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第一篇: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第一章行政法概述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应当明确行政法的概念和特点;了解行政法的法源、分类和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掌握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构成要素以及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学习内容提要重点掌握内容一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总称。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概念: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特点:第一,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第二,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第三,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第四,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
第五,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四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五行政法的法源和特点(一)法源: 1 宪法 2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5 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6 行政法的其他渊源。
六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行政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是仅次于宪法,与刑法、民法并列的我国三大基本法律部门之一。
一般掌握内容一行政的涵义二行政法的分类一般行政法与特殊行政法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及行政监督法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应当明确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了解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掌握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学习内容提要重点掌握内容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特点(一)含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就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
(二)特点:普遍性基础性特殊性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要求三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要求一般掌握内容自由裁量权的含义第三章行政主体的概述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应当明确行政主体的概念;了解行政主体的范围;掌握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
法律基础知识教案a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海门中专大专部(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名称法律基础授课教师查天保任教班10D06、10D07所在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第一章宪法教学目标:1、通过教学学生应了解的知识: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权的含义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及其相互关系2.通过学习学生应识记的知识:我国宪法关于治国方略的规定我国的立法机关我国的司法机关3.通过学习学生应理解的知识: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国家保障我国公民的基本人权4.通过学习学生应能够初步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一致性的特点,判断某一特定情况下公名民的行为是正确行使了权利,还是滥用了权利。
教学重点:1.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
2.宪法在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方面的作用。
3.宪法在规范国家权利运行方面的作用。
教学难点:1.正确区分公民与人民两个概念。
2.平等与“合理的差别”。
3.公民权与人权。
教学方法:根据不同班级学生现有文化基础选择:讲授、读书指导等方法授课时数:四课时板书设计第1课时分类导入:本书《法律基础》共分六章(六大法律部门)依次为: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含劳动法)、诉讼法。
下面我们先看第一章宪法。
新授:为什么要先学习宪法呢?因为:宪法是我国的总章程,是根本大法。
宪法规定我国的基本制度、基本国策和其他一些重大的或根本性问题,它规定基本人权、规定国家权力运行,在我国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居于最高地位,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国家机关、各政党、社会团体和全民活动的最高准则。
尤其在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依宪治国。
这就更加突显了宪法在国家生活中至高无上的地位。
所以,我们先学习宪法的内容。
第一节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如何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一、宪法的一般知识近代意义上的宪法强调必须限制国家权力,保证公民权利。
1、宪法的含义:是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
行政法

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主要规范国家行政权力的组织,行政权力的活动以及对行使权力后果如何补救,其目的在于实现依法行政,确认或建立行政法律秩序。
行政法基本原则:1依法行政原则: 法律优位原则、法律保留原则2行政合理性原则;平等原则、比例原则(妥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均衡原则)3信赖保护原则行政法的形式渊源:(1)宪法(2)法律法律是行政法最重要的渊源。
(3)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a.行政法规b.行政规章或称部门规章c.地方性规章或称地方政府规章(4)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其他法源:(1)国际条约和协定(2)法律解释行政主体:指享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组织。
特征:1、行政主体必须是承担行政职权,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2、行政主体必须是能以自己的名字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3、行政主体必须是能够承担行政活动的法律后果的组织4、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种类:根据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权所针对的对象所得的划分(一)地域性行政主体(以行政地域为主体的构成基础)与公务性行政主体(以某项行政事务为对象实施行政活动)。
根据行政主体与法人之间的关系所得的划分(二)实质行政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与形式行政主体(实质上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依具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的组织。
种类:(1)事业单位。
如卫生防疫站(2)社会团体。
如各种行业协会(3)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如城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4)企业组织。
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国家机关。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运用行政职权所实施的对外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特点:1、行政行为的执行性2、行政行为的单方性3、行政行为的裁量性4、行政行为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
行政法教学课件.ppt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基础学科,集实体性、 规范性和程序性为一体,在法学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分为行 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两部分。行政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重要的部门法 之一,涉及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行政诉讼法是保证行 政法贯彻落实和发展完善的最重要的程序法,两者具有密不可分的 联系。《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这门课程主要讲授行政法的基本概 念与基本原则、行政主体的类型、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各种行政行为、 行政责任和行政救济等理论知识。学习本门课程对于帮助学生树立 依法行政意识,运用行政法学知识解决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 诉讼等领域的法律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
行政
一般行政(私行政) 私人企业团体的自我管理职能
公共行政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的执行、管理职能
3、行政法上行政的涵义
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指公行政,即 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组织、 决策、管理、调控与服务。
第一节 行政法概念
二、行政权
1、概念 (1)来源:宪法、组织法
(2)主体:行政机关
义务:依法行政 适当行政 行政赔偿
行政相对人
权利:自由平等权
检举控告权 受益权 隐私权等 义务: 遵守法律 接受管理 协助管理等
3、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即行政法律关系 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物 行为 精神财富
四、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
即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
第四阶段,近三十年来日本行政法的发展。2004 年6月2日通过,6月9日公布修改的《行政案件诉 讼法》
行政法总论
行 政 法 行政法主体 学
行政行为 行政救济
基本概念
基本原则
行政主体
被授权组织
行政法1-3章-生版

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指公共行政,即国家机关或者 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对国家与公共 事务的组织、管理、决策与调控等活动。
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事务的有组织的管理活动。
包括四层含义: (一)是国家的一种社会活动; (二)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国家授权的单位)进行的有 组织的管理活动; (三)是一种实施国家行政权的活动; (四)是国家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进行的有组织的管理活 动。
信赖保护原则的含义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是指行政相对人对行 政机关及其管理活动已经产生信赖利益, 并且这种信赖利益因其具有正当性而应 当得到保护时,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变动 这种行为,如果变动必须补偿相对方的 信赖损失。
CJC
行政主体 主体 行政相对人 行政法律关系要素 客体 内容
CJC
第一节 行政主体及其构成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行政赔偿
(二)义务
三、行政相对人的范围
--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CJC
CJC
一、公务员的概念
《公务员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
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 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二、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公务员的法律地位是指公务员在各种 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承担义务的综合 表现。
CJC
(一)公务员的双重身份
《体育法》
3.法律地位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行政职权 时,与行政机关处于同等的行政主体地位。
CJC
第二节 行政主体和委托组织
一、行政委托的概念 指行政主体在其职权范围内,将某项 行政职权委托给其他机关、社会组织或个 人行使的法律行为。 *依法取得行政委托的其他机关、社 会组织或个人统称为受委托组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行政法
教学目的:
1、了解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
2、识记行政违法的特征。
3、提高辨别符合行政法规与违反行政法规的界限的能力。
4、识记卫生行政执法的概念;理解卫生行政执法的特征和卫牛行政执法的原则;弄清具体卫生行政行为的儿种方式。
重点及难点:
行政法律责任;卫生行政执法的特征和卫生行政执法的原则。
教学方法:问题导学法
教学内容:
第三节制裁行政违法,维护社会秩序
一、行政违法及其特征
1、行政违法的涵义: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2、行政违法的特征
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是违反法律规范;
主体具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客观行为;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过错。
主观过错是指行为人实施行为的一•种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这一原理适用于违反行政法行为上,却表现出一定的特殊性。
对行政主体而言,只耍其在客观上有违反行政法规的作为与不作为就构成违法,而不必要求其主观状态。
而对于相对人來说,认定其是否构成违法行政行为,有些必须以主观过错为条件,此时,其主观上是否具有故意或过失, 是构成违法行为的重要条件之一。
3、行政违法的类型:行政主体的违法;.行政相对人的违法。
二、行政违法的制裁
1、行政违法制裁的涵义:是行政主体对行政违法者依据其行政法律责任所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2、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或不履行行政法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
行政法律责任构成要件:行为人已有违反行政法的行为存在;行为人具有法定的责任能力;行为人违反行政法的行为必须在情节、后果上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
行政主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具体方式: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
赔礼道歉、承认错误,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恢复原状,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履行职责,撤销违法行政行为,纠正不当行政行为,赔偿损失。
公务员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方式
行政相对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方式
第四节卫生行政执法
一、卫生行政执法的概念
卫生行政执法是指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执行、适用卫生法律、实现国家卫生行政管理的活动。
提问:
卫生法律法规有哪些?
学生回答
教师具体列举
卫生法律:《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国境卫生检疫法》《传染病防治法》
《红十字会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执业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卫生行政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卫生部门规章:卫生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约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等机关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如:
《解剖尸体规则》、《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二、卫生行政执法的特征
(一)执法的主体是特定的
(二)执法是一种职务性行为
(三)执法的对彖是特定的
(四)执法行为的依据是法定的
(五)执法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
(六)执法行为必然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三、卫生行政执法的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
(二)公平合理原则
(三)效率原则
四、卫生行政执法的主体
(一)卫生行政机关
(二)药品监督管理机关
(三)计划生育管理机关
(四)国境卫生检疫机关
(五)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
(六)联合执法主体
五.具体卫生行政行为的几种方式
(一)卫生行政许可行为
1、、对机构的许可
是对机构设置(条件、行为)的许可。
主耍有对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机构、血站、单采血浆站、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人类精子库等的设置审批,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特殊卫生技术的准入,对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对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放射工作许可,对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对艾滋病确认实验室、国家级继续医学教冇项目和基地等的认可,对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资质认证,对检验机构的认定等。
2、对人员的许可
是对从事一定职业人员资格、行为的许可。
有对医师、护十、乡村医生、母婴保健等技术人员的执业许可,对放射工作人员的执业许可,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许可等。
3、对产品的许可
是以产品批件为形式的产品许叭有对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化妆品、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许可,以及对特殊菌毒种的保藏使用审批等。
(二)卫生行政监督检查
(三)卫生行政处罚
(四)卫生行政强制措施
作业及讨论:
1、简述行政违法的特征。
2、什么是卫生行政执法?卫生行政执法的特征和卫生行政执法的原则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