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信息站管理制度2
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管理制度

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规范员工入井考勤制度,为严格控制煤矿超定员、超强度、超能力组织生产,精确掌握煤矿井下人员旳数量及位置,保证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如下简称“系统”)旳稳定、可靠运营,充足发挥作用,保障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监测旳考勤信息作为职工计酬旳原始根据旳精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2条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6210—)和《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及管理规范》(AQ1048—),及山西省、山焦集团、汾西矿业集团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3条全矿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旳规定进行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旳设计、计划、安装、使用、维护等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4条看护责任区划分1、井管站责任区:副立井2、运搬队责任区:副斜井3、主皮带队责任区:主斜井4、综采队责任区:综采面材运两巷5、掘进队责任区:各队组掘进巷道6、监测队责任区:各采区轨道巷7、下皮带责任区:各采区皮带巷8、下机电责任区:井下各变电所第5条监测队职责1、负责整个系统旳设计、安装、调试、维护、故障解决和撤出工作以及责任区范畴内平常管理等工作。
2、安装实际需要,对系统功能进行完善和补充。
第6条信息中心职责1、负责监控中心站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软件平常管理等工作,以及人员变动信息旳更新。
2、负责系统质量原则化达标验收工作。
第7条综采队职责1、负责其责任范畴内安装旳人员定位分站和辨认器旳平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2、负责其责任区内安装旳人员定位分站平常供电管理工作,必须保障分站正常供电。
3、负责提供精确旳员工信息,并在员工信息变动时,及时到信息中心进行员工信息变更。
第8条掘进队职责1、负责其责任范畴内安装旳人员定位分站和辨认器旳平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2、负责其责任区内安装旳人员定位分站平常供电管理工作,必须保障分站正常供电。
3、负责提供精确旳员工信息,并在员工信息变动时,及时到监测队进行员工信息变更。
煤矿人员定位唯一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煤矿人员管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人员定位唯一性检测(1)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唯一性定位卡,定位卡作为人员身份识别的唯一凭证。
(2)定位卡应具备以下功能:实时定位、唯一性检测、超时报警、SOS报警等。
(3)人员进入井下前,必须在井口检身员处进行身份验证,确保携带定位卡。
(4)井下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借用、损坏定位卡,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2. 人员出入井管理(1)人员出入井必须通过唯一性检测系统,系统自动记录人员出入井时间、地点等信息。
(2)入井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方可下井作业。
(3)出井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3. 人员考勤管理(1)人员定位系统自动记录人员考勤信息,包括入井、出井时间、在井工作时间等。
(2)考勤信息作为工资发放、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3)考勤管理人员负责考勤信息的核对、汇总、上报等工作。
4. 系统维护与管理(1)人员定位系统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定位精度和可靠性。
(3)系统发生故障时,及时排除,确保人员定位功能的正常使用。
三、监督检查1. 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人员定位唯一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接受监督检查。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准。
副井提升安全管理制度(5篇)

副井提升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副井提升安全运行,确保人员、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上下人员1.1所有需乘罐人员在穿戴好劳保用品,配带好照明工具后必须在规定的候罐场所休息等罐,根据井口指示灯显示,井口管理人员可将其人员放入头道门内休息等罐,放入头道门内下井人员不得超过____人。
1.2下井人员随身携带小型工具可提前进入二道门内候罐。
1.3待罐笼在井口停稳后,随身携带小型工具的下井人员进罐把随身工具放好后,二道门井口管理人员方可放下井人员进入,下井人员需按顺序先刷卡后进罐,井口管理人员要严格控制进入二道门上罐人员,数量不超过____人,当随身工具较多时可以减少上罐人员。
1.4罐笼运行前必须关好二道安全门,乘罐人员应面向罐门握紧扶手,两腿稍弯曲,身体不得伸出罐外,不准在罐内打闹抽烟。
1.5上罐人员必须听从跟罐工的指挥,到达目标中段,跟罐工听到“停点”并确认后,方可打开罐笼安全门,跟罐工下罐后报中段名,其他人员先下后上,到达该中段人员不得拥挤按顺序下罐后,上罐人员依次序上罐,待下罐人员走出中段井口门并关上该门,跟罐工上罐并关上罐笼安全门向信号工示意,信号工方可“打点”开车。
1.6各中段要罐人员,在罐没到时,必须在该中段井口门安全门外(距井筒5m外)等罐,不得进入该门内活动,待罐到后停稳(听到停点后)方可上罐并关上安全门,上罐前必须关闭该井口门。
1.7在跟罐工上罐并关上安全门后原则上不允许再上人,若没发出开车信号,有人需上罐,本着节约原则,跟罐工可以通知信号工等一下,该人方可开井口门上罐;若跟罐工不同意或已发出开车信号,该人不得打开井口门强行上罐,否则以“三违”论处。
1.8以上条例如有不遵守者,井口及各中段工作人员、信号工均有权禁止其乘罐,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井下各中段信号工兼有井口工职责,各中段上下罐人员必须服从其指挥。
2上下材料2.1上下材料必须在规定场所堆放,然后由井口管理人员统一安排,上午原则上不上下需打开罐笼盖(如:轨道)和拆下安全门(如:T2G,电车等)的材料;一般情况下,安排在下午检罐前上下(应急救援等特殊情况除外)。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为有效使用煤矿人员定位系统,提高矿山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煤矿。
三、主要内容1. 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 煤矿工作人员必须戴上人员定位系统,并正确佩戴在袖口或其他指定位置。
3. 人员定位系统数据的采集和处理,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和要求使用人员定位系统,不得私自停用或拆除系统。
5. 煤矿管理部门应建立人员定位数据的备份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
6. 煤矿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应严格保密人员定位系统的数据,不得泄露和外传。
7. 人员定位系统软件应定期升级和维护,确保系统的功能完善和性能稳定。
8. 煤矿管理部门应建立人员定位系统的故障处理机制,出现故障时及时修复和恢复系统功能。
四、责任1. 煤矿管理部门对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选购、安装、维护和管理负责。
2. 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人员定位系统。
3. 人员定位系统运维人员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故障处理。
五、处罚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煤矿管理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罚,严重违规者将追究责任。
六、附件无七、生效和修订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定期检查修订,经煤矿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二)是为了确保煤矿人员的安全和管理的有效性而制定的一套规范。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煤矿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的内容:1. 系统使用权限管理:-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权限应根据职务和工作岗位进行划分,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和授权管理。
-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权限应及时更新,包括调动岗位、离职和新员工的入职等情况。
2. 系统操作规范:- 煤矿工作人员在使用人员定位系统时,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能私自更改系统设置和信息。
煤矿出入井管理制度

宜兴煤业入井人员管理制度我公司在井口实行了自动考勤系统后,进一步标准了员工的出入井打卡行为,有效杜绝了各类违章。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出入井管理,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法:1.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自救器、矿灯、定位仪,和其它必备仪器,衣带整洁,从文化长廊入井通道,按规定线路入井,不得逆向行走。
2.打卡人员要按顺序逐一打卡。
入井打卡时待电脑发出声音确认信号后,即可离开,尽快入井。
出、入井人员,应尽快打、销卡。
严禁在井口逗留,拖延打、销卡时间。
3.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打卡后及时入井,出井后及时销卡,严禁打空卡,严禁不打卡入井,严禁出井不销卡、代销卡、净衣打、销卡。
有上述违章打卡行为的人员,处分当事人200元/人次。
4.上级领导、外单位参观人员入井时,需由调度通知井管站,并进行入井打卡。
厂家维修人员、技术指导人员因工作需要入井时,必须持有调度、安监等部门的批条,经井管站核实人数并在井口登记前方可入井。
5. 入井时间超过12小时为超点,因工作原因需超点的,由所在单位提供具体超点人数,及时通知调度、井口管理站,予以核实。
非工作原因而超点的,由井管站及时反应调度室落实具体情况,根据超点人数,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责任单位及个人给予罚款处理。
6.入井后由于工作原因需临时出井的人员,必须销卡,入井时再重新打卡。
7.全公司出入井人员,只有一个正常出入井口,即副立井口。
因生产需要或特殊情况,需从主、付斜井或其它入井口入井时,需由生产组队或入井作业人员申报调度,经批准后,通知安监、井口管理站,方可入井。
出井后在井口及时登记销卡。
否那么,按违章处理。
8.在矿井突发灾害事故时,井管站要在调度的统一指挥下,立即停止所有人员入井,并配合有关部门在所有平安出口核对出井人数,同时清点当班井下作业人数,上报调度室及相关部门和领导。
9.井管站作为井下考勤管理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入井考勤管理有关规定和措施监管到位,杜绝各类违章行为,确保入井人数的真实性。
井控管理制度

井控管理制度一井控分级负责制度1、长庆油田公司井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井控规定,制定和修订井控实施细则,组织开展井控工作。
2、各采油单位的井控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井控管理工作,组织井控检查,贯彻执行井控规定,领导和组织开展本单位的井控工作。
3、作业大队(市场化作业公司)或作业区均要成立井控领导小组,各施工作业队要成立井控小组,负责本单位的井控工作。
4、市场化作业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的规定,配备兼职的井控技术管理人员。
5、作业队井控小组负责按照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和落实现场处置预案;落实上级部门查出问题的整改消项工作,发现油气侵、井涌、溢流等井喷预兆时,按照现场处置预案控制溢流、井涌,组织作业队人员关井,并及时向采油单位请示汇报;发生井喷失控时,按本队《井喷失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二《井控培训合格证》制度1、下列人员必须经井控培训、考核并取得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1)指挥、监督修井作业现场生产的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监督和专业技术人员;(2)从事修井作业地质、工程、施工、井控设计的技术人员;(3)现场作业的人员:一级井控风险井所有作业人员应全部持证;在二、三级井控风险井施工作业的队长、副队长、技术员、班长、司钻,一岗、二岗应持证;特殊区域施工人员持证执行相关的管理规定;(4)井控车间(站)的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现场服务人员。
2、没有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无权指挥生产,操作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凡没有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而在井控操作中造成事故者要加重处罚,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3、井控培训合格证的管理和落实(1)各采油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井控培训合格证制度的落实。
(2)凡在长庆油田施工的井下作业队伍,必须持有长庆油田公司认可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4、记录好井控培训合格证台帐。
三井控设备的检修、试压、安装制度1、井控设备的年检、试压必须由专业的井控车间负责。
井控车间试压设备的管理、操作应有专人负责,并明确岗位职责。
井控工作管理制度模版
井控工作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井控工作的管理,确保井控工作安全、高效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井控工作的人员。
二、定义和术语解释2.1 井控:指对井口、井内井下的安全进行监管、控制和管理的工作。
2.2 井控工作人员:指受聘于本单位,负责井口、井内井下的安全监管和控制工作的专职人员。
三、井控工作管理的责任和职责3.1 井控工作责任3.1.1 实施井控工作,确保井口、井内井下的安全;3.1.2 发现井口、井内井下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或控制;3.1.3 配合其他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实施井控工作的相关培训和演练;3.1.4 按照相关规定记录井控工作的信息和数据,提供相关报告;3.1.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与井控工作相关的任务。
3.2 井控工作职责3.2.1 定期进行井控巡查,确保井口、井内井下的安全设施完好;3.2.2 对井口、井内井下的安全设施进行维护和修复;3.2.3 制定井控工作的相关工作程序和标准;3.2.4 配合其他部门开展井控工作的相关工作,如地质勘探、井下作业等;3.2.5 监控井下作业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井下作业中的安全问题;3.2.6 参与井控培训和演练,提高自身的井控工作能力;3.2.7 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井控工作的相关记录和报告。
四、井控工作流程4.1 井控工作计划制定4.1.1 根据上级指示和井控工作需要,制定井控工作计划;4.1.2 针对不同的井口区域和井内井下情况,分别制定相应的井控工作计划;4.1.3 确定井控工作的重点和优先级。
4.2 井控巡查和检查4.2.1 按照井控工作计划,定期进行井控巡查;4.2.2 对井口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2.3 对井内井下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4.2.4 对井控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4.3 井控措施和预案的制定4.3.1 针对不同的井控情况,制定相应的井控措施和预案;4.3.2 确定井控措施和预案的执行标准和要求;4.3.3 对井控措施和预案进行定期评估和更新。
安全确认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确认管理制度一、指导思想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为指导,推行“班前、班中、班后”精细化管理工作,通过开展安全确认管理,让员工立足本职岗位安全,规范设备操作和现场管理,进一步培育和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与素质,有效改善现场安全状况,提高作业人员的危险预知能力,增强管理者的安全责任,减少隐患和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龙华煤矿各部门、科室、区队管理人员、从事井下工作的岗位人员及来我矿检查参观的外来人员.三、安全确认的内容1.对人的确认(1)人的生理、心理、精神状态的确认、是否有不适合所在岗位工作的疾病,班前、班后是否饮过酒,心理是否健康,精神是否有异常现象,情绪是否正常。
(2)人的行为:劳保穿戴是否齐全并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操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所进行的操作是否会影响自身、他人及设备的安全。
2.对物的确认所使用的设备、工具是否存在隐患,各传动转动部位的安全防护装置,监测仪表是否符合使用的安全要求。
3.对工作环境的确认所在岗位和周围工作环境是否存在不利安全生产的因素。
如所在地使用的工具及各种安全标志是否明显齐全,顶板、照明、瓦斯浓度、通风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作业环境内是否有其他人员,地面有无杂物。
4.对安全措施的确认确认是否制定了安全措施,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生产和检修过程中是否落实了安全措施。
四、安全确认的程序(一)区队安全确认1。
班前会确认办法:每班班前会上,在值班队长监督下,由当班班长认真对本班员工进行个人状态进行排查,,并填写个人状态及联保安全确认菜单,确定本班联保责任人.规定队长与副队长为联保责任人,区队当日下井管理人员与未下井管理人员为当日联保责任人.2。
井口信息站以队为单位,在井口信息站考勤处进行下井虹膜识别登记,同时由员工本人进行入井签字,当班班组长进行人员核对,确定实际人数与本班下井人数是否符合。
信息站信息员负责安全监督,进行安全确认.3.井口检身井口检身员依次对各队下井员工进行检身,确认矿灯、自救器、安全帽、工作服、矿靴、有无烟火等进行安全确认,检查无问题后,方可通行。
煤矿人员定位卡入井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煤矿人员安全管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提高煤矿生产效率,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人员定位卡管理(1)入井人员必须佩戴由矿方统一发放的定位卡,定位卡应完好无损,不得私自拆换、转借他人使用。
(2)定位卡内记录有人员的基本信息、入井时间、出井时间、所在岗位等,管理人员需定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定位卡损坏或丢失,应及时向矿方报告,办理更换手续。
2. 入井检身(1)入井人员必须在队干或带班人员带领下,按顺序下车列队接受井口检身人员检查。
(2)检身人员对入井人员携带的定位卡、矿灯、自救器、安全帽、防尘口罩等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规定。
(3)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入井:1)无矿井所要求的相关证件。
2)未携带完好的定位卡或信息与本人不符。
3)特殊区域岗位以及班组长以上管理干部未按照规定携带相关便携式仪器。
4)未携带完好的矿灯、自救器,未佩戴合格的安全帽、防尘口罩。
5)入井前喝酒、休息不好、情绪不稳定或疲劳上岗。
6)携带烟草、点火物品等禁止下井的物品。
7)穿化纤衣服。
8)患有不宜井下作业的疾病。
9)外来人员未签订入井安全协议,或无矿方人员陪同。
3. 人员出入井登记(1)入井人员必须在井口入升井台账上进行登记,包括姓名、职务、工种、入井时间等。
(2)升井人员必须按次序在出口排队接受检身人员的检查,并在入升井台账上登记。
4.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1)井口检身房必须配置电脑,与人员定位系统联网,具有及时检测入井人数与井下人员分布情况功能。
(2)矿调度值班员要监视人员位置等信息,填写运行日志,核对井下延时、延点工作人员信息。
(3)井口检身人员每隔2小时要对入升井台账及电脑显示屏上的入井人员、数量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必须查明原因,必要时汇报值班矿领导。
三、责任与奖惩1.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024年矿井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矿井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东坪煤矿监测监控系统设备与设施管理规定一、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严格遵循规定,携带瓦斯便携仪。
严禁任何人员未携带或超额携带瓦斯便携仪入井。
二、下井人员在领取瓦斯便携仪时,应仔细检查设备状态。
若发现电量不足、示数错误或示数不全等问题,应立即与维护人员联系,及时更换瓦斯便携仪或电池。
三、井下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更换或拆卸瓦斯便携仪。
如遇设备问题,应及时通知维护人员进行更换。
四、井口检身人员应严格检查下井人员是否携带瓦斯便携仪,确保每位人员均符合安全规定。
五、井上监测监控人员负责实时监视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监测数据的变化。
一旦发现信息异常或设备报警,应立即通知维护人员进行处理,并详细记录中心站运行日志。
相关人员需查明原因,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六、专业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监测监控装置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查并处理。
七、各单位或监测人员如发现监测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有关单位汇报,并进行核实。
八、各有关区队需加强管辖区域内监测监控装置的看护管理。
每班应指定专人进行巡查,对设备或线路上的积尘、“挂汗”进行及时清理,发现问题应立即汇报。
如设备丢失或损毁,责任区队需查找责任人并进行相应处罚,同时照价赔偿。
九、专业维护人员应及时维修和更换有问题的监测探头,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不受影响。
十、专业维护人员需确保井下监测监控系统的连续运行。
一旦出现故障,应及时排查,保障系统的安全可靠。
十一、各分站电源由机电科负责管理,严禁长时间停电。
若出现开关跳闸,应及时恢复开关的正常运行。
十二、井下分站严禁随意移动或搬迁。
如因巷道施工需要影响分站位置,必须经机电科及维护人员同意,并取得调度室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2024年矿井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二)为确保监控设备的高效运行与日常安全管理,特制定以下监控设备管理规定,以期达到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监控设备正常使用的目的。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监控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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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口信息站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集团公司董发〔2011〕4号文件及宏源〔2011〕142 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及时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立井口安全信息管理站集团各煤矿要设立井口安全信息管理站,人员配置:组长: 1 人,信息员: 4 人。
信息站属安全科管理。
二、信息站的主要职责
1、安全信息员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升井后填写的“安全生产信息填报单”的管理、筛选、分类、登记。
2、筛选后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安全隐患处理通知单” ,并在三班调度会上进行通报,由矿井值班领导安排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治理,并规定完成时间,落实责任人。
3、负责对下达的“安全隐患处理通知单”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签字。
4、对到期未整改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处罚。
5、对下井人员考勤进行统计。
6、负责制定“三定表”,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的登记。
三、有关规定
1、“安全生产信息填报单”的填写规定“安全生产信息填报单”是安全信息的重要来源,安全员及副科级以上有下井指标的管理干部、管理科室的科员,每次下井时都要随时注意沿途所到各处的安全情况,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升井后必须填写“ 安全生产信息填报单”,“安全生产信息填报单”的填写必须真实反映井下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或安全隐患,每次下井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不得少于三条,否则,不予考核下井,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给予50 元的处罚(由信息站开处罚单)。
2、责任单位接到“安全隐患处理通知单”后,必须立即解决,要落实好整改的时间和整改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
隐患整改后,要将隐患处理情况向信息站汇报,并在“安全隐患处理通知单”上签字消号。
安全监察科组织安排安全员对此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到期未完成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继续整改,直至隐患处理合格为止
3、“安全隐患处理通知单”的下达,是安全监察科向有关单位下达的处理事故隐患的指令,对安全隐患的治理严格按“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区(队)、班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验收闭合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4、对安全隐患、问题有关信息不反馈、不汇报的单位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一次给予50 元的罚款。
5、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隐患、问题整改的,按照安全隐患
的性质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100〜1000元的罚款。
附: 1 、安全生产信息填报单
2、安全隐患处理通知单
3、“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区(队)、班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验收闭合管理程序”
第十一条区(队)、班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验收闭合管理程序
1、接班后,带班区(队)长、班组长组织对作业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安排整改处理。
对于当场处理不了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带班矿长、区(队)和矿调度室汇报,区(队)把汇报上来的安全隐患登记在《区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上,负责落实整改治理;区(队)解决不了的,汇报分管副矿长和相关业务科室,相关业务科室把安全隐患登记到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上,由分管副矿长组织有关负责人及相关业务科室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验收责任人。
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填报单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填报单
注:填报人必须把所负责范围内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隐
注:填报人必须把所负责范围内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隐
患真实地反映上来,此单作为对本人的入井及安全管理责任考核的依据。
如存在主要或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注明。
患真实地反映上来,此单作为对本人的入井及安全管理责任考核的依据。
如存在主要或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注明。
安全隐患处理通知单
安全隐患处理通知单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试用期员工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创造良好的试用期工作环境,加速试用员工的成长和进步,特制定目标责任制制度。
一、员工试用期规定
1、自员工报到之日起至人力资源部确认转正之日起。
2、员工试用期限为3个月,公司根据试用期员工具体表现提前或
推迟转正。
(一)、福利待遇
1、试用期员工工资根据所聘的岗位确定,核
算时间从到岗工作之日起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一
(本月天数-休假天数)
2、过节费按正式员工的1/2发放。
3、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二)、休假
1、试用期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3天,如果特殊情况超过 3 天需报
董事长批准。
2、可持相关证明请病假,请病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3、可请丧假,请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4、不享受探亲假、婚假。
二、员工入职准备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2、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3、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体检报告。
4、4张一寸照片
5、部分职位(如出纳、收银员、司机、仓管)试用期员工
还须须准备房产证明、户口本、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行政手续
1、试用人员手续办理完毕后,由行政部向试用期人员发放办公相关用品。
2、发放工作牌,办理考勤卡。
3、试用期人员需要食宿的、由行政部安排住宿和就餐。
4、将试用期人员带入用人部门。
四、用人部门指引
1、试用员工的直接上级是入职指引人”
2、带领试用期员工熟悉本部门及其他部门,向其介绍今后工作中要紧密配合的部门及员工,同时介绍公司内公共场所的位置,包括会议室、停车场、洗手间等。
3、与试用期员工进入面谈,商讨入职后的工作安排,并向试用期员工描述其工作的部门架构,岗位名称,职务,岗位职责等。
简单介绍将来的职业发展方向和目前工作时遇到的实际问题。
4、教会试用期员工使用生产工具或办公用具。
5、公司有活动要及时告知试用期限人员。
6、与试用期人员进行正面沟通,引导其工作,及时了解试用期员工在工作及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