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的救济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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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简答题

民事诉讼法简答题

民事纠纷的特点: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具有可处分性,即纠纷主体依法拥有对发生纠纷的民事权益的处分权。

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种类: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和公力救济。

民事诉讼的特点:1民事诉讼的主体由法院、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检察院构成。

2民事诉讼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解决民事纠纷。

3从诉讼对象来看,民事诉讼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4民事诉讼应依照严格的诉讼程序和诉讼制度进行。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点: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审判法律关系和争讼法律关系构成的特殊的社会关体系。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同了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有机结合。

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一种既分立又统一的法律关系。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由审判法律关系和争讼法律关系构成。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组成的。

民事诉讼上的法律事实分为两类:一是诉讼事件,二是诉讼行为。

民事诉讼法的性质:1、民事诉讼法是公法。

2、民事诉讼法是部门法。

3、民事诉讼是基本法。

4、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民事诉讼法的任务:1、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2、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行使民事审判权。

3、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1、对事的效力2、对人的效力3、空间效力4、时间效力各种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关系?我国现行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一是和解二是调解三是仲裁四是诉讼。

我们很难笼统地说某种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最好的、最合适的方式。

事实上,作为社会矛盾之一的民事纠纷是纷繁复杂的,要想使他们在社会生活中得到有效的解决,必须针对其各自不同的特点,构建与此相适应的纠纷解决机制。

在现代社会,只有构建多元的纠纷解决机制,并使之形成协调发展的有机体,才能满足社会现实的需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起诉状

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起诉状

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起诉状第三人撤销之诉篇一:实务要点:代理第三人撤销之诉,你需要注意这些问题在我国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本诉当事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侵害第三人债权的情形时有发生。

本文则基于这种情形,就案外人如何通过第三人撤销之诉实现自我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以及律师在代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简要论述,以求抛砖引玉。

文/郭子龙北京国宏(天津)律师事务所本文由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来源一、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中有哪些对案外第三人权益的救济途径1.第三人参加诉讼制度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该制度试图通过使第三人直接参与本诉程序,从而避免其合法权益因不能参加诉讼而受到侵害。

但实践中,第三人往往都因不知道诉讼存在而未能参与诉讼,尤其在本诉当事人恶意串通,虚假诉讼的,甚至还会对第三人刻意隐瞒,法院亦常常因不明确哪些人属于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而无法通知其参加诉讼,故该制度并不能满足案外第三人因未能参加诉讼而利益受损的正当程序要求。

2.案外人执行异议制度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该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排除对特定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以避免侵害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但实践中,由于该制度仅适用于执行阶段,如果案件并未进入执行阶段或者已经执行完毕,则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第一章 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法

第一章  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法

四、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一)对人的效力:按照属地原则处理 (二)对空间的效力 (三)对时间的效力 :不溯及既往的效力. 五,民事诉讼法与相邻法的关系 (一)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 1.几种观点: (1)程序工具论;认识上的偏差:实体法目的地位、程序法处于从 属地位; (2)程序法具有优先性和目的性.案件事实是已经发生的历史事件,缺 乏外在的客观评判标准;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完全 绝对的 认识案件事实;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认识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对案 件事实的认识是在双方对立的观点中获得 (3)场论:民事诉讼是由诉讼法和实体法构成的场,两者同在宪法的 规定下服务于民事纠纷的解决。一驾马车的两个轮子;民事实体法的 性质社会规范和裁判规范;民事诉讼法保障民事实体法的实施;民事诉 讼法具有促进民事实体法发展的作用。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之 间彼此交汇(证据法领域
(三)纠纷解决说 1、提出日本学者兼子一,考察普通法和历史上的解决方法 2、内容: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法官在没有既定法时应发挥积极 作用,创制法律解决纠纷;诉讼应当与其他的纠纷机制协调 3、积极:法官的主动性和与其他机制的协调。理论困惑:大陆法系 国家法官地位、违背案件事实的解决算否解决 (四)私权保护说 1、背景:法典编撰;自由资本主义;法学研究的兴起 2、基本内容:保障私权;法官不享有立法权;诉讼法是实现实体法 的工具。 3、评价:积极意义:民事诉讼法学第一次体系化努力,提出的许多 概念成为基础;有利于民事实体法确定的当事人民事权利的实现; 消极意义:民事诉讼法学的独立;无法因应时代的变化.
三、民事诉讼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关系 1、与仲裁 (1)相同点;都有第三者介入;都是一种强制解决纠纷的方式;裁决的 结果都有既判力和执行力 (2)不同点;纠纷解决者不同:是否行使国家权力不同;当事人的选择 权限大小不同;纠纷解决的救济程序不同;在某些具体原则上存在差别. 受理案件的范围不同. (3)关系:仲裁和诉讼是互相排斥的;监督 2、与人民调解 (1)不同点:纠纷解决者不同;是否行使国家权力不同;效力不同;是 否依赖当事人合意不同; (2)相同点:都是有第三者介入的纠纷解决方式;受理案件的范围都无 明显限制 (3)关系:民事契约,当事人可以之起诉;人民法院对指导.

民法知识点总结之民事法律关系(二)

民法知识点总结之民事法律关系(二)

民法知识点总结之民事法律关系(二)导语:笔者对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八大部门法的重要知识点和经典例题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提供一点帮助。

由于内容太多,所以每篇文章只有一两个知识点,如有需要可以关注笔者系列文章。

请求权思维破案法1、“奇葩洗衣机致人人身和财产损害案”之责任竞合2015/58.赵某从商店购买了一台甲公司生产的家用洗衣机,洗涤衣物时,该洗衣机因技术缺陷发生爆裂,叶轮飞出造成赵某严重人身损害并毁坏衣物。

赵某的下列哪些诉求是正确的?A.商店应承担更换洗衣机或退货、赔偿衣物损失和赔偿人身损害的违约责任B.商店应按违约责任更换洗衣机或者退货,也可请求甲公司按侵权责任赔偿衣物损失和人身损害C.商店或者甲公司应赔偿因洗衣机缺陷造成的损害D.商店或者甲公司应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考点:“奇葩洗衣机致人人身和财产损害案”之违约责任、侵权责任、请求权基础的竞合思路展开1、思路1:《合同法》上请求权,“加害给付”。

(1)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22条的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法》112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法律阐释:加害给付是债务人所为的履行不合合同的本旨,除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履行利益外,尚发生对债权人固有利益的损害。

是合同法与侵权法的一个重合领域。

(3)法条阐释: 对《合同法》第122条应着重从法律条文的文义所表达的意思解释(即客观解释为主)。

而不是要从立法者的目的去解释。

因为在大陆法系中,谁是立法者,一直是一个不清楚的问题,即使是参加立法的人,他们之间的意见和看法也不一样。

特别像我国,对于同一条规范,参加合同法立法的人的解释也不同。

因此,不能依据立法者的解释之主观方法。

(完整版)民诉思考题

(完整版)民诉思考题

(完整版)民诉思考题·第⼀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1、⽐较民事纠纷的三种解决机制。

(1)⾃⼒救济——和解优点:直接、迅速、有效缺点:缺乏公正性、权威性、彻底性(2)社会救济——仲裁与调解调解:⼈民调解、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调解、⾏政调解仲裁:民间性;⾃治性;法律性优点:公正、⾼效、灵活缺点:缺乏权威性、强制性(3)公⼒救济——诉讼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以国家强制⼒为保障,按照程序法和实体法规范解决纠纷的机制。

优点:有效、权威、彻底、公正缺点:程序繁琐、周期长、成本⾼2、什么是民事诉讼?它有哪些特征?法院、当事⼈以及其他诉讼参与⼈,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产⽣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特点:(1)民事诉讼具有严格的规范性(2)法院审判活动和当事⼈诉讼活动是民事诉讼的动因(3)民事诉讼过程的阶段性和连续性3、试述⾮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及其在我国的发展。

⾮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即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直译为代替性纠纷解决⽅式,或⾮诉讼纠纷解决⽅式。

源于美国,原指20世纪发展起来的各种诉讼外纠纷解决⽅式的总称,现在已引申为对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民事诉讼以外的⾮诉讼纠纷解决⽅式或机制的总称。

(1)ADR的类型:司法ADR;⾏政ADR;民间ADR(2)ADR的优势与弊端——优势:程序上的简易性和灵活性;民间化或多样化;平和性和⾮对抗性——弊端:缺乏制度保障;导致⾮正义的结果;忽视审判的功能在我国的发展(1)ADR的种类:⾏政调解、⼈民调解、民间调解、农村⼟地承包纠纷调解与仲裁、劳动仲裁、商事仲裁、⼈事仲裁、体育仲裁、消费者争议调解、商事调解、法律专家调解、⾏业调解等。

(2)ADR的发展:2009年,最⾼院《关于建⽴健全诉讼与⾮诉讼相衔接的⽭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意见》2002年9⽉《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规定》规定:经⼈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当事⼈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民法总论题目

民法总论题目

第一编民法总论第一章民法概述(一)填空1.在罗马法中,调整罗马市民间关系的法律称,调整罗马人以外的人相互间及其与罗马人之间的法律称。

2.《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关系和关系。

”3.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包括两部分:一是财产的关系,二是财产的关系。

前者称为静态的财产关系,后者称为动态的财产关系。

4.现代民法的代表是1900年生效的。

5.《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中的地位平等。

”(二)名词解释1、民法2、财产关系3、人身关系(三)单项选择1.古代社会民法的代表是()。

A.罗马法B.日耳曼法C.法国民法D.德国民法2.近代民法的代表是()。

A.罗马法B.法国民法典C.德国民法典D.苏俄民法典3.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是()。

A.唐律B.大清民律C.1929年国民党政府制定的民法典D.民法通则4.在民法中,被称为“帝王条款”的原则是()。

A.自愿原则B.等价有偿原则C.诚实信用原则D.公平原则(四)不定项选择1.民法具有以下性质()。

A.民法为权利法B.民法为实体法C.民法为国际法D.民法为任意法2.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平等原则B.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C.公序良俗原则D.等价有偿原则3.《法国民法典》确立的近代民法的三大基石是()。

A.私有财产神圣原则B.契约自由原则C.无过错责任原则D.过失责任原则4.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的特点包括()。

A.主体平等B.与民事权利的享有和行使有关C.不具有经济内容D.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5.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的特点包括()。

A.主体平等B.存在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C.属于财产的归属关系D.一般是由当事人自己的意志决定的6.下列关系中,属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

A.商品房买卖关系B.财政税收关系C.企业管理关系D.婚姻关系7.甲明知自己的汽车刹车装置有时不起作用,但在出卖给乙时并没有告知。

民法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以及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法的渊源,即民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民法的渊源包括制定法、判例法、习惯以及法理。

3、民法基本原则,是指民事立法、民事司法与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4、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5、民事法律事实,是指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

6、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7、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8、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9、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10、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11、自然人的住所,是指自然人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中心处所。

12、自然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1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1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5、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16、合伙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订立合伙合同,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17、民法上的物,作为民事权利客体之一,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而又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的物质客体。

18、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19、抗辩权,是指对抗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

近年高考政治大一轮复习专题六法律救济第47课时民事纠纷解决途径讲义新人教版选修5(2021年整理)

(浙江专版)2019版高考政治大一轮复习专题六法律救济第47课时民事纠纷解决途径讲义新人教版选修5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浙江专版)2019版高考政治大一轮复习专题六法律救济第47课时民事纠纷解决途径讲义新人教版选修5)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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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六法律救济第47课时民事纠纷解决途径[学考领航]框题学习目标考向指南不打官司解决纠纷识记(a):调解理解(b):仲裁、行政复议1。

高频考点:仲裁,行政复议,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2。

常考题型:选择题、综合题3。

命题预测:以生活中的“民告官”或行政复议典型案例为选材,用选择题或综合题的方式考查行政复议的知识;以典型案例为选材,用选择题或综合题的方式考查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心中有数打官司识记(a):诉讼与诉讼权利理解(b):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识记·排查]考点1 调解1.含义:调解是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2.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3.人民调解的作用:人民调解在国际上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在国内则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它与被称为“最后一道防线”的诉讼相互对应。

4.原则:(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民法学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甲、乙、丙三人签订一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销水果,甲负责购货,
乙负责销售,丙负责仓储。但由于经营不善,连连亏损,这时丙提出退出,
声称,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只能是两人,否则权利义务很难对应。自己只是仓
库保管员,并非合伙人,也无所谓权利义务,对亏损不应承担责任。
• 问题:甲的主张是否成立?
1
第三章
• 民事法律关系 • Relationship in Civil Law
合法不应对非法让步,在可以采取其他 措施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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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 1、时间上的条件:侵害是现实存在并是正在进行的。
现场延伸,事后防卫 2、侵害必须是不法的。 3、必须是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4、防卫的对象是不法侵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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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能违反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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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紧急避险
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自由。
13
• 二、民事权利的分类 • (一)人格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社员权 • (二)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 • (三)绝对权与相对权 • (四)主权利和从权利 • (五)既得权与期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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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格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社员权
分类标准:民事权利的内容
1、人格权;是指以实现权利人的人格 利益为客体、与权利人的人身不可分 离的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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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是期待权吗? 期待权与期待 • 期待权对特定的民事主体产生法律 上的拘束。期待则没有此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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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保护
• (一)民事权利的行使--限制:权利不得滥用
权利滥用的后果:1、不发生权利行使应 当发生的法律效果;2、承担民事责任。
(二)民事权利的保护 自力救济与公力救济。

_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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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与消灭的 原因——民事法律事实
1、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
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或客观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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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民事法律事实可分为行为和自然事实两类。 a. 行为 行为事实是指由人的行为所构成的事实, 法律所称人的行为,是指人有意识的活动。依 行为人的意思状态,可将行为分为表示行为与 非表示行为。非表示行为即事实行为,是指行 为人没有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意思,但根 据法律规定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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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权利与从权利 以民事权利的依存关系为标准,可分为主 权利与从权利。 主权利是指在相互关联的两个民事权利中 能够独立存在的权利。 从权利是指以主权利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 的权利。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均为从权 利。

33



5、既得权与期待权(以权利成立要件是否全部 具备为标准) 既得权是指成立要件全部已经齐备,从而由权利 人实际享有的权利。一般的民事权利都是既得权。 期待权是指成立要件尚未全部具备,将来有可能 实现的权利。如附条件的权利、附期限的权利、 保险合同受益人的权利等。
清偿 CL91 A
抵消
提存
免除
混同
撤 消 权的行使 CL5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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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事权利的概念与分类

1.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 的? A.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 B.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 C.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 D.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
29
第二节 民事权利的概念与分类




2.在行为人进行的下列行为中,哪些属于行使形 成权的行为? A.被代理人对越权代理进行追认 B.监护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合同 进行追认 C.受遗赠人于知道受赠的期限内未作受赠的意思 表示 D.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 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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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的救济方式有哪些
核心内容: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民事权利的救济方式,感谢您的关注。

【民事权利的类型】
一、民事权利的公力救济
民事权利的公力救济,是指民事权利的国家保护。

民事责任,体现的是公力救济。

二、民事权利的自力救济
民事权利的自力救济是民事主体的自我保护。

自力救济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自助行为。

关于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法律设有专门规定。

对自助行为未加规定,一般认为是当事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对他人的自由和财产加以控制的行为。

【相关案例解析】
在西安飞机场大厅,李姓男子抱着张姓男子的腿,阻止张某登机。

原来,张某到西安出差,从李某处借款10万元,答应离开西安时本利还清,但张某不告而别。

李某得知张某要溜,即赶到机场,采取了“抱腿措施”。

【解析】
李某的行为是自助行为。

处理此类问题,可以参照适用《民法通则》第128条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

【相关知识】
能援用公力救济保护民事权利的,则排除适用自力救济。

自力救济包括自卫行为(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和自助行为(如公交售票员扣留逃票乘
客)。

自助行为须符合的条件:
①为保护合法权益;
②情事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
③为法律和社会公德所认可;
④不得超过必要限度;
⑤事后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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