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承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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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承认程序

1.目的

通过物料承认作业,确保公司生产使用物料、部品符代事规定要求。2.适用范围

公司新物料(包括自制和外购)及来料不良物料之承认作业。

3.定义

3.1新物料:产品开发或工程变更时产生的新物料、新供应商/外协商的物料及供应商生产场院地或工艺变更后的物料。

4.职责

4.1采购、PMC及生产等部门负责提供需承认之物料样品及资料。

4.2开发、市场等部门负责物料承认作业。

4.3生产、品管等部门必要时协助物料承认活动。

5.流程图

6.作业程序

6.1物料承认时机

6.1.1公司生产所需部品、物烊以下情况下,必须经开发部测试验证合格后,方可予以后续作业。

①新产品开发或工程变更阶段出现

新增长率物料时;

②量产阶段因品质、价格或交期等

原因寻找新供应商/外协商,或原认可供应商/外协商生产技术、场地发生重大变更时;

③来料不良面生产急需使用时。

6.1.2客户对产品包装有指定要求时,所有包装物料(如彩盒、标签等)必须由市场部交客户认可后方可批量采购。

6.2样品需求6.2.1新增物料如属外购时,则由开发、市场等部门提供图纸、规格等资料,并注明样品数量及时间交采购部寻找供应商送样承认。

6.2.2如为开发新供应商/外协商时,则由采购部或PMC部要求合适供应商/外协商送样承认。

6.2.3如属自制零部件(含模具外加工但本公司生产),由开发部提供图纸规格,并注明需求样品数量及时间交生产部门制作。

6.2.4其他部门联络厂商送样时须告知相关采购员,同时厂商应明确告知采购员制作样品据需资料(如图纸、样品、菲林等)。如制作过程中有不明之处或涉及技术问题,采购应联络相关人员对其解释。

6.3取样作业

6.3.1厂商依要求时间提供足数样品(至少10PCS),并随样品提供1套相关的技术资料(产品规格\检验报告等)及承认书。

①所有对产品品质及工艺有重要影

响的关键元器件,如继电器、机

芯、PCB等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

质量合格证书。

②针对安全性物料,必须要求供应

商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认可的安

全证书复印件。

③每一款新样品送样时必须附上报

价单,如样品数量过多须付款时,厂商应事先与采购协商并要求按

规定下订单。

6.3.2自制部件由生产部门依要求时间生产足数样品,并经品管部初步检验认可后附上检验记录。

6.4物料承认作业

6.4.1采购部接收厂商样品及文件后(如供应商提供有IC集成电路手册时,则直接将其交文控中心归档,并于《物料承认申请单》中注时),填写《物料承认申请单》交相关部门进行承认作业。

①电子及结构类物料由开发部予以

承认;

②包装物料则由市场部时行承认。

6.4.2自制部件由制造部门填写《物料承认申请单》并附上样品及检验记录后交开发部确认。

6.4.3来料因IQC检验判定为批次不

合格但生产急需使用时,采购部填写《物料承认申请单》交开发部或市场部确认(特急物料需PMC部签字认可,但来料不良如属安全性部题时不能承认使用)。

6.4.4物料承认人员收到样品及资料后,应拟订物料承认计划以使相关部门查询承认进度.正常承认工作应于收到样品后5天内完成(需进行可靠性试验物料除外),急用物料承认人员应立即给出样品承认结果。

6.4.5物料承认人员对物料外观、规格、性能及结构等方面进行检测并填写《物料承认检验表》。如属关键性和安全性元件,产品开发人员应配合物料承认人员进行技术指标确认工作,同时物料承认工作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必要的品质性能可由品管部代为

测试,并由品管部在《样品承认

报告》中签署结论。

②对于通用的标准电阻、电容、螺

钉及垫圈等,如为同一厂家生产

时,只需承认同类的一种物料即

可。

③如某些物料因检测设备等原因无

法在厂内检测时,经开发部经理

同意后,可到相关检验单位、供

应商或其它厂家处检验。

6.5承认资料发行

6.5.1厂商送样承认合格时,物料承认人员封样并分发《样品承认报告》,其中开发部自留1份,IQC、采购、PMC各发1份,供应商回寄1份。

①《样品承认报告》为本公司初步认定厂商具供应公司所需物料及部品能力证明,并为厂商生产及后续交货之品质依据。

②所有承认合格之样品封样后,IQC 至少保留1份,返回厂商1份。对某些不易用文安表达之部品外观、颜色及结构等,留存样品可作为后续进料检验之比较或发生品质争议时之仲裁基准。

6.5.2自制零件承认合格时,《样品承认报告》应分发至品管部、工程部、PMC部及制作部门。同时确认合格之样品由品管部、制作部门各保存1份,以作为后续生产或品质异常时比较样品。

6.5.3不良来料经承认人员判定为“允收”或“有条件接收”时,应于《样品承认报告》中注明接收条件,经纠正措施处理及特别标识后方可供生产线使用。

6.5.4样品如不合格时,物料承认人员于《样品承认报告》中注明不合格原因,将其中1份及不良样品转采购部或PMC部交厂商或制作部门,请其改进并再送样(来料不良则要求供应商退货)。如厂商品质水平太低,可拒绝其再送样。

6.5.5所有未经送样承认合格之厂商,采购部不得自行下单采购,PMC部不得自行外发作业;所有未经确认之自制部件,品管部不得判定合格,生产部不得批量生产.

6.6小批量试用

6.6.1对于重要物料,除非物料承认人员有充足理由证明该物料合格,否则应要求小量采购以作为试产之用,对于此类尚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之请购,PMC部应于请购单上注明“试用”字样。

6.6.2试用物料入厂时,采购部应明确通知IQC对此类物料全检。检验合格后在每个外包装显眼处作区分标识后投入生产线使用。

6.3.3开发部、品管部经理对试用物料结果作最终判定,如物料试用未出现不良或潜在不良,完全符合量产条件或基本符合量产条件(需改善但不影响产品品质及工艺配合),则物料可进笔批量采购。如试用不合格,则由采购人员重新寻找厂商送样承认。7.相关文件

7.1《试产控制程序》

8.记录表单

8.1《物料承认申请单》

8.2《物料承认检验表》

8.3《样品承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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