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污水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清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 7466 水质总铬的测定GB/T 746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69 水质总汞的测定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0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1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2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5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84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7485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T 7494 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T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1902 水质硒的测定 2,3-二氨基萘荧光法GB/T 11903 水质色度的测定GB/T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T 13896 水质铅的测定示波极谱法GB/T 15505 水质硒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6489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 17133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直接显色分光光度法GB 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HJ/T 60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碘量法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HJ/T 84 水质无机阴离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T 132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碘化钾碱性高锰酸钾法HJ/T 195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9 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200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341 水质汞的测定冷原子荧光法(试行)HJ/T 39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484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5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HJ 486 水质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菲萝啉分光光度法HJ 487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HJ 488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02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溴化容量法HJ 503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5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 535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6 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7 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中和滴定法HJ 597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36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7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59 水质氰化物等的测定真空检测管—电子比色法HJ 665 水质氨氮的测定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6 水质氨氮的测定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7 水质总氮的测定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68 水质总氮的测定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70 水质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71 水质总磷的测定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保局等部门洪汝河、天然文岩渠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保局等部门洪汝河、天然文岩渠及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豫政办[2005]38号【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05.05.17【实施日期】2005.05.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保局等部门洪汝河、天然文岩渠及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5]38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建设厅、水利厅、卫生厅、工商局、监察厅联合制定的《洪汝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天然文岩渠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五年五月十七日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尽快解决洪汝河流域水污染问题,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省政府与各省辖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实现洪汝河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2005年洪汝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一)水环境质量目标三里河舞阳栗园桥水质COD浓度控制在98毫克/升以内;八里河舞钢石庄桥断面水质COD浓度控制在98毫克/升以内;洪河新蔡班台断面水质COD浓度控制在30毫克/升以内。
(二)工作目标彻底取缔“十五小”企业,严禁死灰复燃,确保企业排放污染物稳定达标,严厉惩处环境违法企业,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二、综合整治措施(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1.工作任务(1)凡属“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发现一起关闭、取缔一起。
(2)拆除淘汰落后的生产线及生产设备。
(3)2005年5月底前,关闭4家造纸企业草类制浆生产线和6家造纸企业。
2.关闭标准断水断电、注销执照、清除原料、拆除设备。
3.工作责任该项工作由有关县(区)政府负责,县(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工业、环保的副县(区)长、发展改革委(或经贸委)主任、环保局局长为具体责任人。
贾鲁河生态治理的技术措施研究

贾鲁河生态治理的技术措施研究作者:王华震史静静来源:《河南科技》2020年第02期摘要:在郑州贾鲁河河道治理的过程中,人们采用多样化的河道防护形式,并对生态材料使用量进行验证计算,其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生态治理是一种新型的水环境治理理念,能够改善水生态环境,最终达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的。
本文分析了贾鲁河的不同河道防护形式和生态材料选择方法,探讨了河道生态治理的可行性措施。
关键词:贾鲁河;生态治理;生态材料中图分类号:X171.4;TV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168(2020)02-0080-03Abstract: In the course of Zhengzhou Jialu River channel management, people have adopted various forms of river protection and verified the calculation of the amount of ecological materials used, which has certain promotion value. Ecological governance is a new type of water environment governance concept that can improve the water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ultimately achieve the purpose of sustainable use of water resources.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different channel protection forms and ecological material selection methods of the Jialu River, and discussed the feasibility measures of river ecological management.Keywords: Jialu River;ecological management;ecological materials贾鲁河是郑州市的母亲河,同时也是郑州市的主要排水河道,流经郑州,入开封,至周口市入沙颍河,最后流入淮河,全长255.8km,是河南省境内除黄河以外最长、流域面积最广的河流。
贾鲁河综合治理设计招标(3篇)

第1篇一、招标公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审批要求,现对贾鲁河综合治理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贾鲁河综合治理设计2. 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3. 项目规模:全长约XX公里4. 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河道疏浚、生态修复、防洪工程、景观设计、绿化工程等。
三、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贾鲁河综合治理方案设计;2. 贾鲁河综合治理施工图设计;3. 贾鲁河综合治理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技术支持;4. 贾鲁河综合治理项目完成后所需的相关技术资料整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4. 具有类似项目设计经验,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规模的水利工程设计项目;5. 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X月X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X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14:00(北京时间);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地点;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2023年X月X日14:30(北京时间);2. 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地点。
八、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1. 招标人:河南省郑州市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2. 招标代理机构: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 联系人:XXX4. 联系电话:XXX-XXXXXXX5. 电子邮箱:***********十、其他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如有疑问,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2.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文件及招标程序的最终解释权;3.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以最新公告为准。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郑州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郑州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郑政[2011]2号【发布部门】郑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1.30【实施日期】2011.01.30【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16)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郑州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2011年郑州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2011年郑州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确保完成我市与省政府签定的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和污染减排目标,根据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减排为抓手,继续强化流域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和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巩固、提高环境综合整治成果,促进环保目标的全面完成,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全面开展以“两个重心、两个重点、两个强化、两个突出”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两个重心”即以全面提升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和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为重心;“两个重点”即以巩固提升贾鲁河水质改善和强力推进双洎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为重点;“两个强化”即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两个突出”即突出对巩义市芝田镇和二七区马寨镇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夯实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水平,着重解决事关民生的突出问题,促进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削减,为“十二五”环保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污染减排目标的全面完成奠定基础。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3.25•【字号】郑政办〔2024〕18号•【施行日期】2024.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4〕18号郑东新区管委会,金水区、惠济区、上街区、中牟县、荥阳市、巩义市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农委、市水利局:《郑州市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3月25日郑州市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我市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和规范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的函》(环办执法函〔2021〕134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交办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清单的函》(环办执法函〔2023〕28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排查、监测、溯源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一口一策”的原则,针对入河排污口存在的问题,制定分类整治措施,明确整治要求、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有效规范和管控各类入河排污口,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的长效监管机制,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水定岸、水陆统筹从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出发,根据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倒逼岸上污染治理。
郑州市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绿线规划公示

郑州市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绿线规划公示郑州市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绿线规划一、规划目的为加强贾鲁河沿线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保证城市绿化空间的实施和预留,为详细规划设计与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本次绿线规划河段包括《郑州市贾鲁河综合治理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2016.06)所界定的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整治河段,和贾鲁河陇海西路至科学大道段整治河段。
其中,《郑州市贾鲁河综合治理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2016.06)所界定的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整治河段包括尖岗水库至南水北调干渠段、北三环至象湖段、农科所桥至陇海铁路桥段和规划圃田泽,共49.67 千米;贾鲁河陇海西路至科学大道段9.42 千米。
三、绿线内涵本规划所划定绿线,是指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整治河段蓝线外依法规划、建设的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边界控制线,包括已建成绿地的控制线和规划预留绿地的控制线。
四、控制依据1. 规划法规、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2.专业法规条例、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00 号令)》5)《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 号)》6)《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7)《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8)《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9)《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 号)》10)《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66号)》11)其他国家、省、市相关法规、法令3.相关规划1)《郑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 年)》2)《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年)》3)《郑州市市区城乡空间发展引导规划》4)《郑州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5)《郑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3-2030 年)》6)《郑州市生态水系规划》7)《郑州市城市“六线”规划导则》8)《郑州市中心城区南、北片区“六线”规划》9)《郑州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 年)》10)《郑州都市区森林公园体系规划(2011-2015 年)》11)《贾鲁河生态水系综合治理规划方案》12)《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2017 修订)13)《郑州市贾鲁河综合治理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14)涉及已批复各县、区、乡镇总体规划15)涉及已批复控制性详细规划五、规划指导思想贾鲁河串联多个城市功能区以及公园、湖泊等,通过综合治理工程及两岸绿地的建设在河流两岸形成连续的滨河景观,打造融合生态、休闲、文化、娱乐、健身等功能的复合型城市公共空间。
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 .doc

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贾鲁河保护管理,发挥其防洪、排涝、生态、景观等功能,发掘和保护兴水治水历史文化,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把贾鲁河建设成“安全河”、“生态河”、“景观河”、“文脉河”和“幸福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贾鲁河的干流、支流、湖泊、水库、渠道、湿地、公园等的规划、建设、保护、防治、管理与监督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贾鲁河的管理范围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划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基本原则】贾鲁河保护管理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河长制】贾鲁河保护管理实行河长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协调、督促解决保护管理中的问题。
第五条【管理机构】市、县(市、区、开发区)人民政府是贾鲁河保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对保护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保护管理工作。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贾鲁河保护管理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市、区、开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助本级河长处理本辖区内贾鲁河的日常保护、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县(市、区、开发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公安、财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农业、林业、文化旅游、体育、城市管理、文物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对贾鲁河实施监督管理,共同做好保护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辖区内水系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宣传教育】市、县(市、区、开发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贾鲁河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保护意识,引导公众参与保护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贾鲁河及其附属设施的义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郑州市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贾鲁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确保完成我市与省政府签定的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在全国河流水污染防治会议上对贾鲁河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和省环保局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进一步加强贾鲁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省定贾鲁河郑州出境断面水质目标,实现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目标郑州市贾鲁河中牟陈桥断面水质目标:2008年,化学需氧量(COD)浓度≤85mg/L,氨氮浓度≤20mg/L;2010年,化学需氧量(COD)浓度≤50mg/L,氨氮浓度≤10mg/L。
三、情况分析近几年来,我市连续开展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贾鲁河流域水质得到一定改善。
但贾鲁河中牟陈桥断面氨氮指标达标—1—率较低,贾鲁河水环境形势仍旧比较严峻。
国家环保总局周生贤局长来郑州视察环保工作时,对我市淮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的同时,要求我市把贾鲁河作为水污染治理主战场,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善河流水质,为完成创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贾鲁河流域水质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
根据监测结果,2008年1月份贾鲁河中牟陈桥断面COD 平均浓度为80mg/L,氨氮平均浓度从2007年12月份的30mg/L上升到40mg/L,最高达到47.9mg/L。
通过市相关部门对贾鲁河流域污染物排放现状进行的调查和分析,依据2006年数据,贾鲁河流域污水排放量中,工业污水排放量占19.1%,生活污水排放量占80.9%;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中,工业COD排放量占10.5%,生活COD 排放量占89.5%;氨氮排放量中,工业氨氮排放量占8.2%,生活氨氮排放量占91.8%。
根据调查情况和以上数据分析,贾鲁河水质超标的主要原因为生活污水所致,由于城区人口的急剧增加、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导致污染负荷持续增长,而我市污水处理厂脱氮工程建设和管网配套建设滞后,贾鲁河、索须河、七里河等河渠整治进度较慢致使污染负荷难以得到有效削减。
只有尽快提高我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和污水处理厂脱氮效率,加大河流整治力度,才能确保我市贾鲁河中牟陈桥断面—2—达到省定目标。
四、主要任务(一)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利用工程建设1.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加快设备调试进度,2008年3月底前完成设备调试,尽快形成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减排能力,于2008年6月底前通过环保部门的验收,出水水质达到环评批复标准,化学需氧量(COD)≤80mg/L,氨氮≤25mg/L。
责任单位:市市政局责任人:市市政局局长2.王新庄污水处理厂脱氮工程2008年3月底前完成征地工作,4月底前完成“三通一平”工作,7月底前主体工程土建完工,9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并通水调试,开始试运行,2008年11月底前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出水水质达到环评批复标准,化学需氧量(COD)≤80mg/L,氨氮≤20mg/L。
责任单位:市市政局责任人:市市政局局长3.新郑市龙湖镇污水处理厂2008年2月底前完成环评和征地工作,3月底前开工建设,7月底前主体工程土建完工,9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并通水调试,开始试运行,2008年12月底前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出水水质达到环评批复标准(一级B),化学需氧量(COD)≤60mg/L,氨氮≤15mg/L。
—3—责任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责任人:新郑市人民政府市长4.五龙口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008年6月前开工建设,2008年12月底前酸化水解池、生物池、沉淀池三大主要构筑物主体工程土建完工,2009年6月底前附属建筑物土建完工,2009年9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2009年9月底前通水调试并开始试运行,2009年12月底前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出水水质达到环评批复标准(一级A),化学需氧量(COD)≤50mg/L,氨氮≤5mg/L。
责任单位:市市政局责任人:市市政局局长5.陈三桥污水处理厂2008年4月底前完成施工图设计,2008年6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2009年5月底前主体工程土建完工,2009年7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并通水调试,开始试运行,2009年12月底前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出水水质达到环评批复标准(一级A),化学需氧量(COD)≤50mg/L,氨氮≤5mg/L。
责任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责任人:郑东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6.郑州市污泥处置利用工程2008年4月底前开工建设,2008年10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开始试运行,2008年12—4—月底前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责任单位:市市政局责任人:市市政局局长(二)加快生态水系建设,推进河流两岸生态与景观整治1.加快市内河流综合整治,重点加大对索须河、贾鲁支河、七里河等所有市内河流的整治力度。
2008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十七里河、十八里河、七里河、贾鲁支河治理工程,2008年10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2008年10月底前开工建设贾鲁河下游和索须河二期治理工程,2009年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2.推进贾鲁河两岸的综合整治,加强河流两岸的净化、绿化和美化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
3.认真清理整顿河流两岸的违法建设,继续做好生态恢复工作,确保效果。
4.加快生态水系建设工程,实现引黄补水工程正常通水,解决市内河渠水源问题。
优先实施向索须河、东风渠供水,然后实施生态水系整体供水方案。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市政局、市园林局责任人:市水利局局长、市市政局局长、市园林局局长(三)建设人工湿地,削减贾鲁河污染负荷开展在贾鲁河中牟县境内建设人工湿地工作,2008年3—5—月底前开工建设,2008年年底前建成投用,进一步削减贾鲁河污染负荷。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中牟县人民政府责任人:市水利局局长、中牟县人民政府县长(四)加强环境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1.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防止污染反弹。
对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实施关闭。
凡属“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出现一起关闭、取缔一起。
2.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对不能满足总量控制和水环境质量目标要求的企业进行深度治理。
按照国家新颁布的《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关要求,于2008年6月底前完成我市所有啤酒行业企业的限期治理任务。
3.加强新建项目的环境管理。
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厉打击未按环评批复要求进行建设、擅自试运行和长期试运行不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的环境违法行为。
4.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控。
向重点排污企业派驻环境监管人员,建立监管记录,监督阻止企业违法排污,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深化治理企业和重点监控企业必须在废水总排口安装特征污染物(COD、氨氮等)总量和浓度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6—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责任人:市环保局局长(五)加强科技攻关,做好技术支撑工作结合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工作,按照我省《淮河流域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我市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配套工程和依托工程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中牟县政府责任人:以上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五、部门责任发展改革部门: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加大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废水深度治理等环保重点工程项目核准和投资工作力度。
市政部门:完成对市区河流的截污工作,配合水利部门的河流治理工程;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的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满负荷正常运行。
水利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对市内河流的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加大对索须河、贾鲁支河、七里河等市内河流的整治力度,做好河流的生态恢复工作。
环保部门: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依—7—法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对超标排污企业实施停产治理或限期治理并组织达标验收;统一发布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信息。
对严重环境违法案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
工商部门:依法对关闭取缔企业吊销工商营业执照或责令其限期变更或注销手续;责令无环保审批手续的排污企业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对无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不予年检。
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协调本方案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把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确保贾鲁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建立定期上报制度各有关责任单位要于2008年开始,每季度将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任务的进展情况上报市政府秘书五处,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
(三)严格目标考核市创模办负责组织对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原则上每季度一次,并将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年底对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对未按标准淘汰、关闭落后生产线或污染严重企业的县(市)、区政府通报批评。
对不能按期完成综合整治—8—任务的县(市)政府和责任单位,视为当年目标未完成,依据郑州市《关于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四)落实资金保障由市财政部门负责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资金保障。
确保污水处理厂、河道治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废水深度治理等环保重点工程项目的国债和专项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对王新庄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市财政2008年投入不少于2.2亿元的建设资金,其余资金由污水净化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市财政予以支持协助,确保该工程顺利建设。
七、责任追究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规定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2.根据本方案对目标不落实、完不成方案所列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环保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因违法排污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贾鲁河严重污染的,属于党政机关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环保部门查处,污染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党政机关—9—的,由司法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