泣:重庆北部新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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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为确保我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了《重庆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重庆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2010年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10〕90号)要求和全国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启动会议精神,在我市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总目标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至2015年)1.提供相应服务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分别达到80%以上。

3.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应用抗病毒药物的比例达到90%以上,人工喂养率达到90%以上。

4.儿童经母婴传播感染艾滋病的报告感染率控制在5%以下。

5.先天梅毒的报告发病率控制在30/10万活产数以下。

二、经费预算及使用总资金 1324万元,其中筛查经费586万元,用于11个区县(渝中区、南岸区、綦江县、铜梁县、大足县、璧山县、丰都县、垫江县、开县、秀山县、酉阳县)开展免费筛查工作;母婴传播干预经费738万元,用于全市40个区县及北部新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阳性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的干预补助。

两江新区组织架构图及管理区域

两江新区组织架构图及管理区域

两江新区组织架构图及管理区域两江新区组织架构图及管理区域⼀、两江新区组织架构图重庆市政府成⽴两江新区开发建设领导⼩组。

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奇帆任组长,市委常委、两江新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翁杰明,副市长童⼩平,市政协副主席吴家农任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重庆两江新区党⼯委、管委会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两江新区经济发展和开发建设的统⼀规划、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两江新区党⼯委、管委会受市委、市政府委托,代管北部新区党⼯委、北部新区管委会和两路⼨滩保税港区管委会,管理直管区内新批准成⽴的开发管理机构。

两江新区内各区⼈民政府、功能经济区管理机构根据各⾃职责,负责各⾃辖区的⾏政管理和社会事务⼯作,接受两江新区党⼯委、管委会对经济建设和开发开放⼯作的指导、协调。

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属两江新区管委会直接领导,负责两江⼯业园区的开发建设⼯作。

⼆、两江新区管理区域两江新区包括江北区、渝北区、北碚区三个⾏政区部分区域,及重庆北部新区、两路⼨滩保税港区、两江⼯业园区等功能经济区。

规划总控制范围1200平⽅公⾥,其中可开发建设⾯积550平⽅公⾥,⽔域、不可开发利⽤的⼭地及原⽣态区共650平⽅公⾥。

其中:江北区涉及街镇为:⽯马河、⼤⽯坝、观⾳桥、华新街、五⾥店、江北城、⼨滩、铁⼭坪、郭家沱、复盛、鱼嘴镇;渝北区涉及街镇为:龙溪、龙⼭、龙塔、双凤桥、双龙湖、回兴、悦来、⼈和、鸳鸯、天宫殿、翠云、⼤⽵林、⽊⽿、礼嘉、龙兴、⽯船、古路、⽟峰⼭镇;北碚区涉及街镇为:⽔⼟、复兴、蔡家岗、施家梁镇。

重庆北部新区:重庆北部新区于2000年12⽉18⽇设⽴,北部新区管辖礼嘉镇和⼈和、鸳鸯、⼤⽵林、天宫殿、翠云5个街道,⾯积130平⽅公⾥,规划⼈⼝120万。

2009年,实现地区⽣产总值541亿元、⼯业总产值139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278亿元、区域财政收⼊167亿元、地⽅留存财政收⼊70亿元,以上指标五年平均增速均在40%以上。

房地产项目(场地)方案设计

房地产项目(场地)方案设计

房地产项⽬(场地)⽅案设计1房地产项⽬(场地)⽅案设计1.1规划设计条件⾦科该项⽬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照母⼭⽚区黄桷⽔库板块。

处于⾦⼭⼤道与⾦州⼤道交叉⼝的东北侧。

根据《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三条规定,⾦⼭⼤道的道路红线宽度60m,要求建筑后退红线的最⼩距离7m;⾦州⼤道的道路红线宽度60m,要求建筑后退红线的最⼩距离为7m;⼆级公路的道路红线宽度16m,要求建筑后退红线的最⼩距离为3m。

根据《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五条规定,居住为主要⽤地性质并与其他性质混合布局的⽤地,建筑计容建筑⾯积不得⼤于总计容建筑⾯积的70%。

1.2⽤地现状分析1.2.1周围环境基地位于⾦州⼤道与⾦⼭⼤道交叉区域,也是未来北部新区的核⼼区域。

基地西、南两侧紧邻⾦⼭⼤道、⾦州⼤道,场地靠近这两侧部分的噪声会⽐较⼤。

⾦州⼤道南侧和⾦⼭⼤道的西侧均为⼤型的居住社区。

场地北⾯紧邻⾹港置地的商业和别墅社区,环境安静,并有黄桷⽔库,具有较好的实现景观条件。

场地的北⾯除了紧邻居住社区外,将有⼀⼩学⼊驻。

场地的东⾯偏南部分为⾹港置地的⼤型商业。

⽬前这些项⽬都在建,需要⼀定的时间才能成熟。

1.2.2场地内部三块地均为农耕⽤地,并⽆制约规划布局的不良因素。

项⽬原先地形为浅丘,将由于该项⽬为新建项⽬,场地地形经过平整后地势平缓,因此布局安排的灵活性较⼤。

1.3场地使⽤分析1.3.1⼯程项⽬性质该⼯程项⽬建设为新建项⽬,项⽬的类型是居住类。

主要依据的规范及标准有《建筑设计防⽕规范》GB50016—2006、《⾼层民⽤建筑设计防⽕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民⽤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等。

1.3.2规模集中商业规模30万⽅,居住区的底层商业7万⽅。

居住建筑规模为79万⽅,根据定位,其中洋房32万⽅,⾼层47万⽅。

预计未来的社区⼈⼝将达到2500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早餐示范工程建设的意见-渝办发[2011]25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早餐示范工程建设的意见-渝办发[2011]25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早餐示范工程建设的意见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早餐示范工程建设的意见(渝办发[2011]25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关于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工作要求,为加快全市早餐示范工程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营养、卫生、安全、便利的早餐,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民生、满足民需、扩大消费、促进和谐为宗旨,以为广大市民提供价廉物美、方便快捷、安全卫生的早餐服务为目的,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示范带动、规范经营”的原则,以大型餐饮龙头企业为主体,以现代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为支撑,以连锁早餐销售网点为载体,加快建设规范化、现代化的早餐供应服务体系,推进“健康重庆”和“美食之都”建设。

(二)发展目标。

到2012年,培育10个早餐示范工程龙头企业,建设10个主食加工配送中心、1000个早餐经营网点,力争实现主城中心城区全覆盖,并逐步向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其他区县(自治县)中心城区延伸。

到201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中心城区、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早餐服务网络体系。

二、工作重点(一)科学设置早餐网点。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管委会要按照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在摸清本行政区域内早餐网点现状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制定本地区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规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

在新建居住区的开发建设中,规划部门应要求建设单位建设一定规模的公共设施,其中应有部分符合早餐经营的条件;对老城区,要充分利用现有商业网点、门店,或者利用现有存量营业用房,改造一批规范化的早餐固定经营网点;按照布局合理、方便消费的要求,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和市容市貌的情况下,经市政部门同意,可在早餐网点薄弱的区域适量设置早餐亭、早餐车,以解决居民吃早餐难的问题。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3.03.26•【字号】渝建发[2013]34号•【施行日期】2013.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3〕34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财政局,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管局,有关单位:为深入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促进建设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改善民生,根据《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关于推进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建科〔2012〕5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重庆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认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重要意义目前,城镇节能建筑仅占既有建筑总面积的23%,非节能建筑中约70%以上为既有居住建筑。

重庆地区非节能的居住建筑普遍缺乏节能措施,室内舒适性较差,特别在大力推进“两型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做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不仅可提升建筑用能效率,显著改善室内热环境,更好地惠及民生,还对提高建设领域生态文明水平,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意义重大。

国家和我市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国家《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和市政府印发的《重庆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均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提出了具体要求,列入了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内容。

因此,各区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充分认识做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天府新区规划

天府新区规划

天府新区资料整理1成都天府新区1.1范围四川省贯彻实施成渝经济区域规划既规划建设天府新区工作动员大会中,天府新区区域确定为由成都向南向东沿丘陵走向发展,规划区域1578平方公里。

其中成都占1293平方公里,资阳191平方公里,眉山94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规模650平方公里,辖37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达到600多万的人口规模。

简阳有老君井乡等9个乡镇纳入,纳入总面积319平方公里,占天府新区20%;天府新区控制区面积约2323平方公里,简阳有老君井乡等17个乡镇纳入,纳入总面积653平方公里,占天府新区控制区的28%;天府新区协调区总面积约3500平方公里,简阳有老君井乡等25个乡镇纳入,纳入总面积1030平方公里,占天府新区协调区30%。

1.2职能天府新区的功能就是培育新的产业,更高水平的集约发展,引领区域未来发展,提升发展水平。

天府新区将作为西部经济高地的核心区来打造。

而四川省确立的天府新区的定位为,“以现代制造业为主、高端服务业集聚、宜业宜商宜居的国际化现代新城区”,力争再造一个“产业成都”。

另外,要从支撑成渝经济区“双核”结构考虑,把成都建设成为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核心区、现代产业重要集聚区、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

将与重庆两江新区齐头并进,共同带动西部经济发展。

要以天府新区规划建设为载体和着力点,拓展成都发展空间,优化城市功能分区,把成都建成城乡一体化、全面现代化、充分国际化的世界生态田园城市。

要大力推进成德绵乐“同城化”发展,加快规划和建设川南城市群,积极培育川东北城市群,推动攀西城市群发展。

1.3 规划天府新区规划为整合成都(省级)高新区、成都(省级)经开区、成都双流机场及配套开发区以及成都进出口加工区和尚未批准设立的的成都综合保税区,面积在1000 平方公里左右,位于成都都市圈核心位置,将辐射带动绵阳,德阳、资阳、眉山在内的成都城市群的发展。

规划将充分吸收世界现代田园城市规划理念,不再是摊大饼式的发展模式,而是对照世界级、现代化、超大型、田园式的标准,建设一个生态田园式新区。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两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两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3.01•【字号】渝建发[2013]22号•【施行日期】2013.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两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发〔2013〕22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近期关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13〕1号)和市政府安委办《关于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两防”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渝安办〔2013〕17号)的有关要求,市城乡建委制定了《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两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年3月1日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两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定不移地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围绕“治薄弱、夯基础、压事故、保安全”主题,全面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管。

通过扎实开展“两防”专项整治行动,遏制事故高发势头,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实现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全面增强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显著提高建筑高处作业“三宝”合格率、使用率,进一步规范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主体结构立面水平防护等管理,实现“上班安全帽,登高安全带,防坠安全网,有口必有盖,有边必有栏”。

重庆两江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重庆两江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和组织实施程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渝府令第16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两江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债务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基本建设项目。

本款所称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资金和以财政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债务性资金。

其中: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资金和其他专项建设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政府依法举债取得的建设资金,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

第三条两江新区各街道、直属企事业单位、管委会各部门以及政府出资组建的公司所实施的全区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均适用于本办法。

国务院、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市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原则;(二)科学民主决策原则;(三)集中财力、保证重点、量入为出原则。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项目评审制、变更审查制、竣工验收制、决算审计制、项目稽察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第六条经济运行局负责组织两江新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和督促实施。

财政、建设、审计、规划、国土、环保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项目审批第七条经济运行局会同财政、规划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两江新区中长期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社会经济发展及招商引资需要,在年初组织编制当年两江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下达执行。

未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的新增政府投资项目单项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由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或法人筹备组(以下称:项目单位)报管委会办公会议审定,1亿元以下5000万元及以上的由管委会专题会议审定,5000万元以下由各直属企业办公会议审定。

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设计环节实施办法(渝建发〔2007〕166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设计环节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07〕166号)各区县(自治县)建委,设计环节各协办部门:《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设计环节实施办法》已经2007年7月6日我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并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同意登记,登记号为“渝文审[2007]34号”,现予以印发,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结合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工作机制,参照《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市政府令第190号)和《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设计环节实施办法》,探索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二日附件: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设计环节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保障我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和实施市管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适用本办法。

市管建设工程的范围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设计环节中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无并联审批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实施条件接件、审批。

第三条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是设计环节的主办事项,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办部门)负责实施。

市公安消防、园林、气象、人防、市政、交通等部门为设计环节的协办部门,按各自职责办理以下协办事项:(一)公安消防部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二)园林部门建设工程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审查;(三)气象部门建设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查(限符合国家气象局第11号令第四条规定范围的建设项目);(四)人防部门建设工程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限民用建筑);(五)市政部门市政环境卫生设计审查(限市政环境卫生项目);(六)交通部门建设工程涉及跨江河、跨越(穿越)公路或者与公路接口等事项的设计审查(限涉及跨江河、跨越〔穿越〕公路或者与公路接口的建设项目)。

重庆北站扩建设计方案ppt

站房以“内陆开放高地”作为设计主概念,取义“山城引宾 至 三峡迎客来”。建筑语言简洁明快,体现重庆大山大水的城 市特色,坚毅的建筑线条和层层向上的建筑感受体现重庆不屈的 抗战文化和顽强的巴渝精神。建筑以抽象的手法表现重庆独特的 豪迈与大气,为重庆这座“内陆开放高地”塑造一个完美的城市 名片。
建筑设计
第三篇:既有南站房改造工程
一、建筑设计 二、结构设计) 三、通风与空调设计 四、给排水消防设计 五、电气设计 六、装修设计
第四篇:过渡工程与施工组织 第五篇:施工图预算
渝利铁路 重庆北站
1.建筑造型设计:
(1)地域性: 建筑造型从重庆特有的层叠群山及地形的层次中抽象出水平
层叠元素,同时结合举世闻名的三峡意向进行立面构成。 (2)文化性:
第三篇:既有南站房改造工程
一、建筑设计 二、结构设计) 三、通风与空调设计 四、给排水消防设计 五、电气设计 六、装修设计
第四篇:过渡工程与施工组织 第五篇:施工图预算
渝利铁路 重庆北站
设计总述
一、设计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关于新建重庆至利川铁路重庆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修 改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1138号。重庆北站主要有如下三项工程: 1 重庆北站新建站房/雨棚相关工程。 2 重庆北站南站房改造工程。 3 重庆北站渝怀车场改造与渝利、渝万车场及施工过渡、防护工程。
渝利铁路 重庆北站
0米站台层 地面:25厚白麻花岗石地面
柱梁面:深灰色高级涂料 吊顶:白色压型钢板/2.5厚白 色铝单板
装修设计
公共卫生间 地面:500*500浅色系玻化砖
墙面:300*500浅色系亚光墙砖
吊顶:1.0厚密拼150宽白色铝条

渝利铁路 重庆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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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北部新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 2010年 11月 24日 15:09:49 来源: 北部新区创模办 重庆北部新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

模范城市实施方案

(2010—2013年) 为落实《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推进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的决定》(渝新委发〔2010〕178号),确保北部新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简称“创模”)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助推北部新区“五大功能集聚区”建设,根据《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实施意见》(渝办〔2010〕33号)、《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北部新区实施纲要》(渝新委办发〔2010〕78号)的要求,结合北部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实施方案对北部新区管委会各部门实施方案进行了归纳和汇总,进一步明确了北部新区创模工作目标、工程项目、实施步骤、责任部门、完成期限等具体指标,以细化并落实《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北部新区实施纲要》的主要内容。各部门应在本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以正式下达的年度创模目标任务为准。

一、创模目标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全面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创模相关工程建设,大幅提升城市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市民的环境素养,高标准创建特色鲜明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高度融合,对重庆市创模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着力推动现代都市风貌展示区和生态环境和谐的“宜居、宜业”新区建设。

(二)创建指标和目标任务 五大类26项创模指标达到国家要求,需要完成的相应的目标任务如下: 1. 基本条件。完成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名列前列。

2. 经济社会。人均可支配收入>8500元,环保投资指数≥1.7%;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煤/万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单位GDP用水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分别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3. 环境质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1天以上且主要污染物浓度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交通环境噪声平均值≤70分贝。

4. 环境建设。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5%;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医疗和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

5. 环境管理。编制创模规划并分解任务,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并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80%;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三同时”,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能力建设满足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5%;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向全国爱卫会推荐申报国家卫生区。

(三)主要指标分类要求和实施重点 按实施纲要要求,2012年全区创模主要指标26项。其中基本指标2项,攻克未满足国模考核要求的指标8项,满足国模考核要求且进一步优化的指标8项、高于国模考核要求且全市领先的指标6项及不参与考核指标2项。

根据创模工作的最新进展和实际情况,本实施方案对实施纲要中存在的任务名称、任务内容、投资估算和职责划分等不尽准确的部分进行了相应的核实和调整,相对应的目标任务、工程项目、职责划分等内容详见《北部新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任务落实分解表》(附表四)。

1. 基本指标(无条件满足项)(共2项) (1)“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 (2)“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此2项基本条件指标为“一票否决”,必须无条件保证完成。

2. 攻克未满足国模考核要求的指标(共8项)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80%);(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11天以上且污染物浓度达标”;(3)“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分贝);(4)“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无黑臭河流”;(5)“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6)“医疗、工业、放射性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率”(100%);(7)“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85%);(8)“城市环境卫生整治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GB50449-2008)。

3. 满足国模要求考核且进一步优化的指标(共8项) (1)人均可支配收入>8500元和环保投资指数≥1.7%;(2)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100%;(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4)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要求;(5)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6)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5%;(7)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

4. 高于国模考核要求且全市领先的指标(共6项) (1)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单位GDP用水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5)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98%;(6)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100%。

5. 不参与考核指标(共2项)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环保机构独立建制,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能力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二、创模任务 创模工作包括以下六大主要任务: 1. 实施经济结构调整,推进产业优化布局升级,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水平。 2. 强化环境污染防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助推“五个重庆”建设。

3.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 4. 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市容貌。 5. 加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能力建设,提升环境保障水平,打造“重庆领先、西部一流”的北部新区环境保护,探索生态环境保护新经验。

6.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推进全民环境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三、创模工程项目 创模工程包括七大系列工程项目: 一是实施优化发展系列工程,包括优化发展工程、结构与布局调整工程、产业升级工程。 二是实施环境质量达标系列工程,包括扬尘控制工程、燃煤及机动车排气控制工程、空气环境质量预警预控工程、噪声防治工程、河库整治工程、饮水保障工程、国家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工程。

三是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系列工程,包括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城市森林工程、环境安全工程。

四是实施企业环保达标系列工程,包括工业企业稳定达标工程、企业深度治污工程(含重金属防治工程)、固废综合处置工程。 五是实施生态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系列工程,包括机制创新工程、能力提升工程、监管网络工程。

六是实施开发与管理环境整治系列工程,包括城市容貌工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未开发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七是实施公众满意度提升系列工程,包括宣传教育工程、公众维权工程、示范创建工程。 根据北部新区的实际情况,北部新区创模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主要由七大系列工程构成(第二、三项合并为环境质量达标系列工程),共包括27项子工程,内含81类项目;根据创模工作的实施重点,又分为以下基本工程、重点工程和亮点工程三类。

(1)基本工程是指创模工作中需要继续深化、优化的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优化发展工程、燃煤及交通污染控制工程、机制创新工程、能力提升工程、监管网络工程、畜禽污染整治工程6项工程。

(2)亮点工程是指在创模工作中为展示北部新区城市特色所需重点打造的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结构调整工程、产业升级工程、河流整治工程、水体生态保护工程、城市森林工程、深度治污工程、城市容貌工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8项工程。

(3)重点工程是指创模工作中急需攻克的重点和难点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扬尘控制工程、大气有机特征污染物防治工程、空气环境质量预警预控工程、交通噪声防治工程、其它噪声防治工程、相关创建工程、城市污水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安全工程、工业企业稳定达标工程、固废综合处置工程、宣传教育工程、公众维权工程、示范创建工程13项工程。

四、创模部门职责 创模工作是一项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职能和工作任务,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创模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相关部门职能若有调整以管委会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创模办将根据调整后的部门职能对创模相关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进行调整。

(一)创模办负责牵头编制和实施创模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培训工作,将创模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二)宣传部负责推动创模宣传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协调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主要媒体开设创模宣传专栏,发布环境质量等重要环境信息,刊(播)创模公益广告和宣传片。

(三)监察室按照全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要求和总体部署,建立创模监督机制、建立目标责任落实制度,负责开展创模重大工程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将创模年度目标任务纳入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内容。

(四)财政局负责在每年预算中安排创模资金,用于北部新区范围内的创模工程项目建设和创模工作开展;针对重点创模项目,主动协调、争取国家、市级补助资金,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创模资金的申请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对创模专项工程要加大投入,重点安排由政府主导的环境质量保障、次级河流整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宣传教育、公众满意度提升等工程项目资金,保障创模系列工程的实施。

(五)计统局会同环保分局牵头负责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创模工作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指标的数据统计工作,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其他创模指标的数据统计工作,在统计年鉴中增加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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