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对国际人权保护机制的构建及中国的作用
联合国等主要国际组织的地位作用和面临的挑战

联合国等主要国际组织的地位作用和面临的挑战联合国 (United Nations, UN) 是一个由现行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于1945年成立。
它的地位和作用在国际事务中非常重要,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联合国的地位是国际事务中至关重要的。
它是全球最高的政治论坛,提供了一个平台,让世界各国可以在同等对话的基础上解决争端和开展合作。
联合国成员国的数量超过190个,几乎包括了全球所有主权国家,其会员资格被视为国际社会承认的标志之一、联合国还拥有自己的国际司法机构,国际法院,负责处理国家间的法律争端。
因此,联合国的地位不仅体现在其成员的数量和广泛性上,而且体现在其在全球事务中的参与和决策方面。
其次,联合国的作用广泛而多样。
联合国是一个多功能的国际组织,其主要职责包括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人权、应对全球性挑战、促进国际合作等。
其中,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是联合国最重要的职责之一、联合国安理会是当今世界上唯一享有强制执行权的国际机构,负责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此外,联合国通过各种专门机构、计划和基金,如粮食及农业组织、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等,来推动经济、社会和人道援助的发展。
联合国还通过制定国际公约和约束性文件,保护人权和推动公民的自由。
然而,联合国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由于成员国的利益冲突,联合国在一些重大问题上的决策和行动受到一定限制。
例如,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在一些事务上导致行动的停滞。
另外,联合国在应对冲突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效力不够。
一些冲突和危机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世界上还有一些地区持续存在冲突和动荡。
此外,由于联合国的决策机制相对复杂和缓慢,在应对全球性挑战时可能会出现反应不及时的情况。
比如,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公共卫生危机等问题上,联合国的行动往往相对滞后。
在新的全球挑战面前,联合国面临着更多的压力和困难。
全球性问题如气候变化、恐怖主义、难民危机等需要跨越国界的合作,而联合国的协调能力和应对这些挑战的效果则成为关键。
联合国的使命和作用

联合国的使命和作用联合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政治组织,由各国政府和政府机构通过联合国大会共同决定。
它的使命和作用都非常重要,对世界上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联合国的使命和作用,帮助你更好地了解这个重要的组织。
使命联合国的使命在它的宪章中被明确地规定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进步,以及解决全球问题”。
此外,联合国宪章还规定了包括维护人权、推动进步、促进国际合作和保护环境在内的许多具体任务。
首先,联合国的使命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这一任务的最初目的是防止战争,特别是世界大战。
在联合国成立后,它成为了达成这一目标的主要机构,它通过国际法和全球外交努力,协调国际社会对冲突和动荡的反应,以及消除国际安全威胁。
其次,联合国的使命是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进步。
联合国大力推进了一系列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国际协议,例如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和巴黎气候变化协定。
这些协议有利于确保经济增长和发展不会对环境造成有害影响,并促进国际上的合作和发展,有益于整体社会经济进步。
第三,联合国的使命是解决全球问题。
这些问题可能包括贫困、饥荒、疾病、难民危机、人权侵犯、恐怖主义和自然灾害等。
联合国通过协调各国政府、民间组织和私营企业的力量,为解决这些全球问题提供了一个平台。
这些工作包括提供援助、支持国际司法途径和治理等。
作用联合国的作用对各个国家和人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以下是联合国在全球范围内发挥的重要作用:首先,联合国促进国际合作。
它通过全球外交、谈判和协调等,在不同国家间促进合作和团结。
联合国在全球经济和政治领域中担任了关键角色,从而促进了国家间的交流和互相了解。
其次,联合国通过国际法促进和维护维护世界和平和安全。
国际法是国际社会的一项重要治理工具,而联合国精心制定了大量条约和协议来促进国际法的制定。
第三,联合国为人权和社会正义倡言。
联合国一直为维护人权、促进对难民的保护和反对种族主义、歧视等方面努力,通过谴责加害国家,为无权者发声。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作用与改革建议研究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作用与改革建议研究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作用与改革建议研究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是联合国的一个重要机构,成立于2006年,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全球人权的普遍尊重和保障。
作为一个国际组织,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在推动全球人权事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为了更好地发挥其作用,需要对其进行改革。
本文将对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作用和改革建议进行研究。
一、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作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是一个由47个成员国组成的机构,成员国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促进全球人权事业的发展,包括制定和推广国际人权标准、监督各国人权状况、协助各国改善人权状况等。
具体来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和推广国际人权标准。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制定和推广各种国际人权标准,包括《世界人权宣言》、《儿童权利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等。
这些标准为全球各国提供了一个共同的人权基础,有助于促进全球人权事业的发展。
2. 监督各国人权状况。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制定和推广各种人权标准来监督各国的人权状况。
它定期对各国的人权状况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和批评。
这有助于促进全球各国改善其人权状况。
3. 协助各国改善人权状况。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向各国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帮助各国改善其人权状况。
它还可以向各国提供资金和援助,帮助各国开展相关工作。
二、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问题尽管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在全球范围内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成员国选举存在问题。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但选举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成员国可能通过拉票等手段获得选举资格,而不是因为其在人权领域有所突出贡献。
这导致一些成员国在理事会中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2. 理事会工作效率不高。
由于成员众多,工作复杂,加之各成员国在人权问题上存在分歧和利益冲突,导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工作效率不高。
二战后的国际秩序与联合国的作用

二战后的国际秩序与联合国的作用二战结束后,世界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出现了一系列重大的变革,其中之一就是国际秩序的塑造和建立。
在这个新的国际秩序中,联合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探讨二战后的国际秩序的形成以及联合国在其中的作用。
1. 背景第二次世界大战给全球带来了巨大的破坏和伤痛,令各国意识到必须建立一个机构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因此,1945年联合国成立,旨在促进国际合作、维护和平与安全。
2. 国际秩序的形成二战后的国际秩序的形成是一个经历艰难和复杂过程的过程。
在此期间,各国通过谈判和协商,建立了一系列国际组织和机构,以促进国际合作和解决全球性问题。
其中,联合国成为了最重要的国际组织之一。
3. 联合国的作用作为世界上最重要的国际组织之一,联合国在国际秩序的塑造和维护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
其主要作用如下:3.1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联合国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通过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和行动,联合国能够对国际危机和冲突进行干预和解决。
例如,在科威特遭受伊拉克入侵时,联合国通过决议号召各国对伊拉克进行军事行动,最终将科威特解放出来。
3.2 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联合国致力于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通过各种机制和项目,推动各国合作解决共同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例如,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提供了指导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框架,各国通过合作实现减贫、教育改善、环境保护等目标。
3.3 保护人权与促进社会进步联合国对于保护人权和促进社会进步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制定国际人权法和进行监督,联合国努力推动各国保护人权和消除歧视行为。
此外,联合国还支持各国发展社会保障制度,提高人民福祉。
4. 联合国的挑战尽管联合国在二战后的国际秩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面临着一些挑战。
其中一项主要挑战是安理会的决策权问题。
安理会的五个常任理事国拥有否决权,这可能导致一些决策受到影响,难以形成全球共识。
5. 结论二战后的国际秩序的形成是一个复杂而艰难的过程,联合国在其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联合国作用

联合国作用联合国(United Nations, UN)是一个成立于1945年的国际组织,旨在促进国际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促进全球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以下将详细介绍联合国的作用。
首先,联合国的主要作用之一是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
联合国通过旗下的维和行动,以和平方式解决冲突,并在危机地区部署维和部队,以维护国际安全与稳定。
同时,联合国也就核武器、生化武器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进行非扩散和禁止扩散的相关议题进行协商和制定国际法。
其次,联合国在促进全球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它致力于推动可持续发展、消除贫困、提高教育水平、改善卫生状况、推动性别平等和保护环境等多个领域的发展。
联合国通过设立和实施各种发展项目,帮助落后国家提升发展水平,缩小发展鸿沟。
第三,联合国在保护人权方面也具有重要作用。
联合国通过制定《世界人权宣言》等国际人权法律文件,倡导尊重和保护各种人权。
联合国设立了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理事会等机构,监督全球各国在人权领域的表现,并通过调查特定国家的侵犯人权行为,并推动全球人权事务的进展。
第四,联合国在全球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联合国设立了环境规划署、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机构,践行全球环境保护的理念,推动各国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全球性环境问题。
此外,联合国在国际合作和协调方面也具有重要作用。
联合国提供了一个各国进行会谈和合作的平台,促进各国之间的和谐与互助。
联合国统筹协调各国政府、非政府组织与国际社会在全球问题上的立场,并促进多边主义的发展。
总之,联合国作为一个拥有193个会员国的全球组织,其作用十分重要。
联合国通过在维和、发展、人权、环境和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工作,为世界和平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成为国际社会重要的组织和平台。
未来,联合国还将继续发挥其作用,在全球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推动世界走向和平、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欧盟的人权保护机制及其推动国际人权事务的作用

欧盟的人权保护机制及其推动国际人权事务的作用在当今世界的背景下,人权问题一直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EU)作为一个重要的国际机构,致力于维护和促进人权发展。
本文将就欧盟的人权保护机制以及其在推动国际人权事务方面的作用进行探讨。
一、欧盟人权保护机制的建立欧盟的人权保护机制源于其成立的初衷,即促进欧洲国家之间的和平与稳定,并确保欧洲各国公民享有普遍的人权。
为此,欧盟在其法律框架下建立了一系列具体机构和规章制度,旨在保护和促进人权。
首先,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作为欧盟的执委机构,负责制定并落实相关人权政策。
其通过发布指令、法规等法律文件,要求成员国在自己的国内立法与行动中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实施。
其次,欧盟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以国家代表组成,负责在各个领域制定政策,并对违反人权原则的成员国进行制裁。
欧盟理事会还承担着与第三国就人权问题进行对话和协商的角色,进一步推动国际人权事务的发展。
另外,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作为欧盟的立法机构,通过对人权议题的讨论和决策,为促进欧盟内部以及国际社会的人权保护工作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欧洲议会的议员们代表了各个成员国的利益,能够在欧盟后续活动中提出建议和要求。
二、欧盟人权保护机制的功能与影响欧盟的人权保护机制在维护和促进人权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如下:1. 加强成员国内部的人权保护欧盟通过颁布法规和指令等法律文件,要求成员国在立法和行动中保障公民的人权。
这使得各成员国在国内政策制定过程中必须考虑并尊重人权,确保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妥善保护。
同时,欧盟还通过监督和评估机制,对成员国进行定期审查,以确保其人权保护工作的有效性。
2. 对违反人权原则的成员国进行制裁欧盟理事会有权对违反欧盟价值观和人权原则的成员国进行制裁。
这种制裁手段可以包括经济制裁、政治制裁和外交制裁等多种方式,旨在迫使违规国家改变其行为,恢复人权的保护和尊重。
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和作用
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和作用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在国际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中国一直致力于维护世界的和平、稳定和繁荣,同时也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和国际合作。
目前,中国在以下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
作为联合国安理会的成员,中国在维护世界和平、安全和稳定方面拥有重要的发言权和决策权。
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为国际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发挥着重要的积极作用。
其次,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推动建立新型国际关系。
中国秉持着不干涉他国内政、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等国际法义务,积极促进与各国的合作。
同时,中国还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型安全观。
第三,中国在全球化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全球贸易额的最大贡献者之一。
中国推动建立互利共赢的经济新秩序,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为全球经济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
最后,中国在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进程,推出了一系列环保政策和举措,为全球环境保护贡献力量。
总之,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将继续为世界和平、稳定和繁荣做出贡献。
联合国框架下“保护的责任”新发展及实践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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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框架下 保护的责任 新发展及实践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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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昌情!向恬君仪
摘!要 保护的责任 被写入 "$$' 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文件以来 已经有了比较丰富的内 涵 原则与实施标准 但在具体实践中仍然面临诸多困境和被滥用的风险 联合国不断呼吁推动 保护的责任 将其纳入联合国的人权议程 并在联合国框架下形成了一定的共识 但现行的 保护的责任 只是一项脆弱的共识 不具备国际法约束力 不同的国家对于 保护的责任 的内 涵理解和实践期待还存在分歧 尤其是 保护的责任 在军事干预行动中的选择性和不确定性 对 以 联合国宪章 为基础的国际法原则造成了较大冲击 未来亟需对 保护的责任 的实践进行 更具体和合理的法理规制 推动在联合国框架下建立更加规范的国际人权保护新秩序
中国在联合国中的地位和作用
中国是联合国的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具有一票否决权,但在联合国中的实际地位和作用也经历了一番曲折变化。
1971年,中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与联合国的关系从对立转变为开始参与。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参与联合国事务的态度开始变得积极。
自1990年开始,中国开始向联合国派遣军事观察员参与维和行动,中国在联合国事务上的参与面变得更加广泛,并开始在一些问题上提出自身立场。
种种转变都说明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在不断提高。
中国支持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将深化同联合国的合作关系,更积极参与联合国各领域工作。
过去一年,面对复杂多元的威胁和挑战,联合国积极推动多边合作,重点落实联大在两年期战略框架中确定的工作领域,在促进经济增长与可持续发展、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非洲发展、保护人权、协调人道主义援助、打击恐怖主义、推动裁军与防扩散等诸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方对潘基文秘书长和联合国秘书处过去一年的辛勤工作表示赞赏。
面对全球化挑战和世界形势变化,国际社会对联合国的期待更高了。
中方将坚定不移地推进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支持联合国与时俱进,积极回应国际社会期待,更好地履行《联合国宪章》赋予的职责。
中国一贯积极倡导、支持并践行多边主义,支持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坚决维护联合国的地位和权威。
中国将继续坚定支持《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深化同联合国的合作关系,更积极参与联合国各领域工作,推动联合国更加重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为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作出更大贡献。
联合国宪章正式生效月日历史事件的国际意义
联合国宪章正式生效月日历史事件的国际意义1945年6月26日,联合国宪章正式生效,标志着联合国的成立。
这一历史事件具有重要的国际意义,影响深远,对于世界秩序的塑造和国际合作的推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结束二战,维护世界和平联合国宪章的生效恰逢二战即将结束的关键时刻。
宪章的建立是为了避免未来再次发生类似的战争,保护人类免受战争的痛苦。
联合国成立后,国际社会通过多边合作机制集结起来,共同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
安全理事会的设立使得国际社会能够及时应对并解决各种战争威胁,避免了冲突的进一步升级。
二、促进全球合作,推动国际发展联合国宪章生效后,各国通过合作解决共同面临的全球性问题。
全球合作的平台得以建立,国际社会能够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恐怖主义、贫困等全球性挑战。
经济社会理事会在推动国际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国际合作,各国得以分享经验、共同发展,促进了全球各国的和谐与繁荣。
三、维护国际法治,促进全球治理体系建设联合国宪章建立了一个基于国际法治的全球治理框架。
宪章明确规定了各国的权利和义务,并设立了国际法院等机构来处理国际纠纷。
通过联合国的努力,国际法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遵守和推广,国际秩序得以维护和巩固。
联合国宪章的生效为国际法治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推动了全球治理体系的建设。
四、促进人权保护和社会公正联合国宪章对于人权的保护和促进具有重要意义。
宪章明确规定了保护人权、尊重人权的原则,并成立了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等机构来推动人权保护的进程。
通过联合国的努力,世界各国的人权状况得到了普遍关注和改善。
国际社会开始逐渐转变观念,重视人权和社会公正,为全球的公民提供了更好的生活条件。
综上所述,联合国宪章正式生效月日的历史事件具有重要的国际意义。
通过联合国的建立和宪章的生效,世界和平得到了有效维护,国际合作得到了深入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得到了加强,人权保护和社会公正得到了提升。
联合国的成立为国际社会带来了更加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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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权成为现在国际社会重点的问题。国际人权法的逐步完善,保护人权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各国都采取不同的行动来维护人权。本文从国际的人权保护机制的构建现状和发展趋势,分析完善国际人权保护机制构建的措施以及中国在国际人权保护机制的构建中发挥的作用分析。
关键词:联合国;国际人权保护机制;构建;国际监督 中图分类号:d99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20-0134-02 作者简介:宋?h(1995-),女,汉族,河南人,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研究方向:政治学。 联合国是一个国家性的组织,对于现在的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世界上面国家的政治性质差异较大,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而西方的国家都是资本主义国家。政治性质的不同,就会产生交流上的差异,这个时候,需要联合国来协调。联合对人权保护机制的构建有引导的作用,可以这样说,联合国是人权保护机制实施的权威保证。 一、国际人权保护机制的构建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联合国对国际人权保护机制的构建有着监督的作用。对各个国家的实施都有监管的作用,可以说每一个国家都必须尊重国际人权保护机制。每个国家都应该遵守国际人权保护机制,为此献出自己的一份力。无论哪一国侵犯了人权,联合国都有权利进行干预。被侵犯的国家,可以试图申请国际援助的方式来解决这一个问题。人权保护机制在联合国中需要联合国的委员会来监督,国际法院来审理。但是国际上面的人权受到侵犯的现象仍有。造成这些情况的原因有以下的几点: (一)国际人权保护机制本身存在缺陷 国际上,国家的发展情况不一样,社会的状态也不一样,例如现在美国、法国、英国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就是属于发达国家,他们国家实施的就是资本主义制度,人权意识较强烈的个人主义化,而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施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对待人权讲究的是共性包含在个性中,面对人权的态度上,各个国家的态度也不一样。所以对国际人权保护机制的构建方面,国家具体实施的政策的方式也不同,需要联合对此进行分类讨论。 联合国对各国人权状况和了解有盲点,不能充分的监管的体系;有权实施人权国际保护措施的联合国只能国家内发生侵权事件以后,才能按照上报的侵权的事件分析后,才能决定师父启动相对应的执行程序,这个就是国际人权保护机制本身存在的缺陷,不利于国际人权措施的实施。 (二)联合国的监督手段有限 国际人权保护机制的构建依靠的就是国家的自愿的原则,并没有强制的手段来监督国家的实施。国际人权保护机制的构建需要有监督的机制,还有就是各个国家的自愿履行保护人权的义务。联合国对国家进行监督的措施只是文件上,并没有强制性的措施。所以监督的手段有限。 (三)国际人权条例的有待改善 人权条约实施监督有效的重要因素是国际人权条约规范的合理性,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但从现在联合国制定的相关的国际人权条例来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际社会对人权的重视,代表了很多国家的对人权保护的诉求,但是又一定的局限性。各国国家的性质不一样,在对待人权上的态度是不一样,比如西方国家美国,是资本主义国家,崇尚的就是个人色彩浓烈的人权主义,带有资本主义国家的价值观考虑,对于其他性质的国家来说,对这些资本国家加入的国际人权条例表示不接受。有些国家在接受国际社会监督方面,不配合,认为侵犯了本国该有的管理权力。 (四)国际人权保护机制的构建的公正性有待考证 国际人权保护机制的构建,一般来说都是发达国家占据着主导的地位。一方面是发达国家的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相对完善,另一方面是发达国家的国际综合实力比其他的国家强,带有压制性的效果,这就造成了国际人权保护机制构建的公正性受到了挑战。其次是国际人权条例监督机制采用的是缔约国间指控和个人申诉来文程序来进行处理国际侵权行为。这个带来的就是缔约国考虑到国家本身的利益,国家的国际声誉,就会刻意的出现偏袒的行为,且有些国家将人权政治化,个人申诉存在主观性,联合国在处理的时候,考证缺乏困难,导致侵权问题的激化,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矛盾扩大化,且导致国家对联合国产生敌意。 (五)联合国的实施手段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联合国只是一个监督机构,并不具有法律的效力,有些国家占据着国家综合国力的优势,采取强强联合的手段对其他弱小的国家进行压制,或者就是小国来依附大国生存,国家人权保护机制的实施并不能起做到作用,联合国的人权的条约,被大国忽视,小国孤立无援。联合国的实施手段不具有法律效力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国际人权保护机制的权威性。 (六)其他的因素 国际人权是一个国际法律的问题,更是一个敏感且棘手的国际政治问题,如果处理不得当的话,会导致国际社会动荡。各国所要追求的政治的利益的角度不同,产生的分歧也就不一样,这个需要联合国从各国综合的情况入手,要权衡利弊,避免出现偏袒的现象。 各国国家一定的程度上,都实施了人权的保护机制,联合国在进行管理的时候要进行分类讨论。 二、完善国际人权保护机制构建的措施 (一)联合国要完善对各国的人权状况监督机制 这个需要联合国在各个国安排人员进行实地的考察,将各国国家的人权保护机制构建的情况进行汇总,进行分析,这样能够一定程度上掌握各国的人权,保护情况。避免一些国家只是形式主义,并没有将人权思想贯彻到国家政策中,而联合国并不了解实际情况,一旦出现人权纠纷需要判决的时候,出现偏差,避免联合国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二)开展国家互相监督的活动 国际人权保护机制的构建,需要整个国际社会中的国家重视,这个需要各个国家支持。联合国应该发挥领导的作用,让国家之间相互的监督,这个大大的促进了监督的公正性。 (三)政策与经济制裁相结合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联合国应该对违反国际保护机制的国家进行制裁,这一做法不仅能够促进联合国对人权保护机制的构建,还能警告一些图谋不轨的国家。 (四)联合国协商性和强制性想结合 国家与国家之间有差异,联合国应该注重交流,抱有“求同存异”的思想,体现民主的原则。联合国对人权保护机制构建的过程中,应该注重协商性,让国家与国家进行协商,不求达成一致,但是拥有相同的人权理念,对于那些顽固、霸权主义国家,应该采取强制性的原则,进行处理。确保国际人权保护机制的构建。 (五)各国国家应该积极配合 联合国只是一个牵引的作用,始终要落实到实处的就是各国的具体的实施状况,这个需要各个国家的积极配合,将联合国对国际人权保护机制的构建落实到实处来。不然联合国对国际人权保护机制的构建,只是一个形式主义。 三、中国积极的参与国际人权保护机制的构建中来 国际的形式千变万化,我国始终遵守联合国的宪章,尊重联合国的政策方针。国际关系中关于人权问题想来都存在着分歧,存在分歧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人权的管理是国家内部的管理的范围还是国际应该管辖的范围,是否侵犯国家的管辖权;另外一方面是人权应该遵从的是普遍性原则还是特殊性原则。在一些国家的眼中,人权的国际化,是另一种形式的帝国主义,侵犯国家内的管辖权;但有些国家又认为人权属于他们国家的特有思想,其他国家无权干涉。 国际上出台了很多的宪章,但是都没有达成一致,其中还是有分歧,中国始终按照联合国的方针来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中国是一个民主的国家,联合对国际人权保护机制的构建,符合中国的国情,且保护和促进中国人民的人权符合中国国情。 (一)中国参与的政治态度 第一,中国在国际上的态度是承认的普遍的人权。 国家的性质不一样,且国家的社会发展的状况不一样,文化上存在着差异,各个国家对国际人权保护机制的构建的态度不一样,中国是一个民主国家,充分的尊重其他国家的态度。中国始终认为不管国家的政治水平,经济水平,文化水平等发展的程度,在人权的面前,人人享受的人权的权利是一样。 第二,中国在国际上始终强调人权是国家发展的基础。 各个国家的发展的基础不一样,经济水平,政治环境,文化水平都存在着差异,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一致的享受人权。对人权的尊重是国家发展的基础,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基础,每个国家在国际的社会里面,都应该得到尊重。 第三,中国在国内始终的坚持人权的个性融入人权共性中。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始终的尊重人权。生存权和发展权是人权的表现,中国的政策方针里面,始终重视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公民的权利和政治权利,在中国的政策里面始终有体现,比如属中国国籍年满十八岁的人,都有选举人大代表的权利。 (二)中国在国际人权保护机制构建中的行动 1.中国重视联合国对国际人权保护机制的构建,中国从建国以来,参加了18项人权条约的签署,且结合中国国情实施。其中包括了1977年签署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88年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89年的《儿童权利公约》、1990年的《保护外籍劳工和其家庭的权利公约》等条约的签署。 2.积极的参与到联合国对国际人权保护机制的构建中来,积极的履行中国在国际社会中应该承担的国际义务,派遣人员参与联合国的活动,中国政府始终认真的负责承担该尽的任务。 3.按时向联合国回报国内的人权保护机制构建的情况,将数据反馈如实的反馈给联合国。 4.中国积极的贯彻联合国的人权保护思想,接受并结合国内的基本国情,在1991年中国党中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首次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正面肯定了人权概念在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中的地位。这对联合国推行国际人权保护机制有推动的作用。 5.中国积极的进行人权保护机制的法制构建,写进了中国的《宪法》里面,对国际社会中的国际人权保护机制的构建采取行动上的支持。 6.中国在联合国始终发挥出大国的引导力量,支持联合国对国际人权保护机制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