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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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谈判案例分析9篇

国际贸易谈判案例分析9篇

国际贸易谈判案例分析9篇国际贸易谈判案例分析 (1) 本一家著名的汽车公司在美国刚刚“登陆”时,急需找一家美国代理商来为其销售产品,以弥补他们不了解美国市场的缺陷。

当日本汽车公司准备与美国的一家公司就此问题进行谈判时,日本公司的谈判代表路上塞车迟到了。

美国公司的代表抓住这件事紧紧不放,想要以此为手段获取更多的优惠条件。

日本公司的代表发现无路可退,于是站起来说:“我们十分抱歉耽误了你的时间,但是这绝非我们的本意,我们对美国的交通状况了解不足,所以导致了这个不愉快的结果,我希望我们不要再为这个无所谓的问题耽误宝贵的时间了,如果因为这件事怀疑到我们合作的诚意,那么,我们只好结束这次谈判。

我认为,我们所提出的优惠代理条件是不会在美国找不到合作伙伴的。

”日本代表的一席话说得美国代理商哑口无言,美国人也不想失去这次赚钱的机会,于是谈判顺利地进行下去。

案例分析:进攻式开局策略是指通过语言或行为来表达己方强硬的姿态,从而获得对方必要的尊重,并借以制造心理优势,使得谈判顺利地进行下去。

采用进攻式开局策略一定要谨慎,因为,在谈判开局阶段就设法显示自己的实力,使谈判开局就处于剑拔弩张的气氛中,对谈判进一步发展极为不利。

进攻式开局策略通常只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发现谈判对手在刻意制造低调气氛,这种气氛对己方的讨价还价十分不利,如果不把这种气氛扭转过来,将损害己方的切身利益。

本案例中,日本谈判代表采取进攻式的开局策略,阻止了美方谋求营造低调气氛的企图。

进攻式开局策略可以扭转不利于己方的低调气氛,使之走向自然气氛或高调气氛。

但是,进攻式开局策略也可能使谈判一开始就陷入僵局。

国际贸易谈判案例分析 (2) 赞美是拉近你和客户间距离的最有效手段,你认为如何赞美最有效及赞美时应注意哪些关键呢?赞美要真诚,抓住客户闪光点,并运用具体、间接、及时的原则。

1.要发自内心的、真诚地去赞美他。

2.赞美对方的闪光点(任何人身上都有闪光点)。

3.赞美他某一个比较具体的地方。

国际贸易经典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经典案例分析

案例1 商品质量不符引起的纠纷案我生产企业向马来西亚客户出口汽车配件,品名为YZ-8303R/L,但生产企业提供了YZ-8301R/L,两种型号的产品在外型上非常相似,但却用在不同的车型上,因此客户不能接受,要求我方要调换产品或降低价格。

我方考虑到退货相当麻烦,费用很高,因此只好降低价格15%,了结此案子。

——由温州某外贸企业提供我国某公司A向孟加拉国某公司B出口一批货物,合同价值约为USD20000.00,货物为汽车配件,共有10个型号,其中有四个型号要求根据客户样品制造的。

付款方式为,客户先支付定金1000美金,剩余部分30%和70%分别以L/C和T/T支付(在货物生产完毕通知客户支付)。

客人随即开来信用证,A公司按合同和L/C要求开始生产货物,但发现其中按客人样品要求订做的货物不能完成,由于客人订货的数量比较少,开发该产品十分不合算。

因此打算从其他厂家购进该产品,但遗憾的是,却一直无法找到生产该产品的厂商。

而此时已接近装船期了,其他货物亦相继生产完毕。

A公司只好告诉B公司上述问题。

B公司要求取消所有的货物并退还定金和样品,他的理由是,他要求订做的货物是十分重要的,不能缺少,因A 公司没有按时完成货物,错过他的商业机会。

A公司也感到无可奈何,确实理亏,只好答应客户的要求,承担一切货物积压的损失。

案例分析按CIF贸易术语出口。

卖方按合同的规定装船完毕后取得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装运单据。

但是,载货轮船在启航后第二天就触礁沉没,买方闻讯后提出拒收单据,拒付货款。

试问,卖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分析:买方必须收取单据,并支付货款。

因为以CIF术语达成交易,货物风险和费用的划分点在装运港船舷,买方承担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

CIF贸易术语下交货属象征性交货,卖方凭单据交货,买方凭单据付款。

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齐全且正确,卖方无权拒收拒付。

案例分析某公司按CIF London向英国出口一批季节性较强的货物,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

十大经典贸易案例分析

十大经典贸易案例分析

引言概述:贸易案例分析是对历史上十大经典贸易案例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以探讨这些案例在全球贸易发展和国际关系中的重要性和影响。

这些案例涉及不同国家、不同行业和不同时代,从中可以学习到许多有价值的经验和教训。

本文将对这十大经典贸易案例进行分析,并就每个案例分别阐述其背景、影响以及对贸易发展的启示。

正文内容:一、法国与英国的红酒贸易战1.1背景:法国和英国在19世纪末发生了一场以红酒贸易为起因的贸易战。

1.2影响:这场贸易战导致了双方经济损失,并最终以签署贸易协议解决。

1.3启示:国家之间的贸易战对经济都是有害的,通过协商和合作可以解决贸易争端。

二、美国与中国的贸易战2.1背景:美国和中国在2018年爆发了一场以贸易关税为核心的贸易战。

2.2影响:这场贸易战对全球经济产生了严重影响,两国经济损失巨大。

2.3启示:贸易战不仅对参与方有害,也对全球经济和市场稳定造成危害,应当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贸易争端。

三、美国与欧盟的钢铝关税争端3.1背景:美国在2018年对进口钢铝征收关税,引发了与欧盟之间的贸易争端。

3.2影响:这场关税争端对全球钢铝行业产生了冲击,也对美欧关系造成了紧张。

3.3启示:贸易保护主义不利于全球经济的发展,各国应加强合作,推动贸易自由化和开放化。

四、对美国汽车的出口限制4.1背景:上世纪80年代,对美国汽车实施了一系列出口限制措施。

4.2影响:这些出口限制措施导致了美国对汽车市场的贸易不平衡。

4.3启示:贸易保护主义不仅会引发贸易争端,也会对双方造成损失,应提倡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

五、WTO与巴西在大豆争端中的角色5.1背景:WTO在1994年成立后,巴西与美国在大豆贸易上发生贸易争端。

5.2影响:WTO裁决了这起争端,并为巴西获得了在美国市场上销售大豆的权利。

5.3启示:国际组织的存在和作用能够为贸易争端提供公正的解决机制,维护全球贸易的稳定。

总结:经典贸易案例分析对我们了解全球贸易史以及国际关系发展至关重要。

国际贸易经典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经典案例分析

案例1 商品质量不符引起的纠纷案我生产企业向马来西亚客户出口汽车配件,品名为YZ-8303R/L,但生产企业提供了YZ-8301R/L,两种型号的产品在外型上非常相似,但却用在不同的车型上,因此客户不能接受,要求我方要调换产品或降低价格。

我方考虑到退货相当麻烦,费用很高,因此只好降低价格15%,了结此案子。

——由温州某外贸企业提供我国某公司A向孟加拉国某公司B出口一批货物,合同价值约为USD20000.00,货物为汽车配件,共有10个型号,其中有四个型号要求根据客户样品制造的。

付款方式为,客户先支付定金1000美金,剩余部分30%和70%分别以L/C和T/T支付(在货物生产完毕通知客户支付)。

客人随即开来信用证,A公司按合同和L/C要求开始生产货物,但发现其中按客人样品要求订做的货物不能完成,由于客人订货的数量比较少,开发该产品十分不合算。

因此打算从其他厂家购进该产品,但遗憾的是,却一直无法找到生产该产品的厂商。

而此时已接近装船期了,其他货物亦相继生产完毕。

A公司只好告诉B公司上述问题。

B公司要求取消所有的货物并退还定金和样品,他的理由是,他要求订做的货物是十分重要的,不能缺少,因A公司没有按时完成货物,错过他的商业机会。

A 公司也感到无可奈何,确实理亏,只好答应客户的要求,承担一切货物积压的损失。

案例分析按CIF贸易术语出口。

卖方按合同的规定装船完毕后取得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装运单据。

但是,载货轮船在启航后第二天就触礁沉没,买方闻讯后提出拒收单据,拒付货款。

试问,卖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分析:买方必须收取单据,并支付货款。

因为以CIF术语达成交易,货物风险和费用的划分点在装运港船舷,买方承担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

CIF贸易术语下交货属象征性交货,卖方凭单据交货,买方凭单据付款。

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齐全且正确,卖方无权拒收拒付。

案例分析某公司按CIF London向英国出口一批季节性较强的货物,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6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6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6篇篇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一、案例分析:某家国际贸易公司与一家位于德国的企业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了贸易商品、价格、数量、交货地点、支付方式等相关条款。

然而,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了意外损坏,导致一部分货物无法交付给买方。

双方在此次交易中存在如下问题:1. 货物损坏:由于运输途中的意外事件导致货物损坏,买方无法收到完好的货物,并怀疑货物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2. 交付时间:由于货物损坏,部分货物无法按时交付给买方,导致买方无法按计划进行生产。

3. 质量争议:买方认为货物损坏是由于卖方在包装或运输上存在疏忽,要求卖方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

4. 违约责任:双方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在货物损坏情况下的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因此在处理这起纠纷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二、法律分析:根据国际货物买卖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对此案进行法律分析如下:1. 货物损坏:货物损坏属于合同违约事件,卖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在货物交付给买方前,货物应当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否则卖方应承担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责任。

2. 交付时间: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卖方未能按时交付货物,应当承担延迟交付责任。

根据《公约》的规定,延迟交付一方应承担延迟交付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 质量争议:如果买方认为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质量证明,并保留权利进行技术检测。

根据检测结果,买方可请求对方进行赔偿或替换货物。

4. 违约责任: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以避免类似纠纷发生时的不确定性。

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条款来减少纠纷的发生。

三、解决建议:在解决此类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时,建议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决:1. 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调整相关条款并达成补偿协议,避免法律纠纷的发生。

2. 仲裁解决:双方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机构进行调解,以较快速、有效地解决争议。

国际贸易实务有关案例解析

国际贸易实务有关案例解析

国际贸易实务有关案例分析案例一:1996年某出口公司,对加拿大魁北克某进口商出口500吨三路核桃仁,合同规定价格为每吨4800加元CIF魁北克,装运期不得晚于10月31日,不得分批和转运并规定货物应于11月30日前到达目的地,否则买方有权拒收,支付方式为9天远期信用证。

加方于9月25日开来信用证。

我方于10月5日装船完毕,但船到加拿大东岸时已是11月25日,此时魁北克已开始结冰。

承运人担心船舶驶往魁北克后出不来,便根据自由转船条款指示船长将货物全部卸在哈利法克斯,然后从该港改装火车运往魁北克。

待这批核桃仁运到魁北克已是12月2日。

于是进口商以货物晚到为由拒绝提货,提出除非降价20%以弥补其损失。

几经交涉,最终以我方降价15%结案,我公司共损失36万加元。

参考分析:本案中的合同已非真正的CIF合同。

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卖方只负责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本案在合同中规定了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时限条款,改变了合同的性质,使装运合同变成了到达合同,即卖方须承担货物不能按期到达目的港的风险。

在CIF合同中添加到货期等限制性条款将改变合同性质。

像核桃仁等季节性很强的商品,进口方往往要求限定到货时间,卖方应采取措施减少风险。

对货轮在途时间估算不足;对魁北克冰冻期的情况不了解。

案例二:中国A公司(买方)与澳大利亚B公司(卖方)于某年3月20日订立了5000公斤羊毛的买卖合同,单价为314美元/KG,CFR张家港,规格为型号T56FNF,信用证付款,装运期为当年6月,我公司于5月3I日开出信用证。

7月9日卖方传真我方称,货已装船,但要在香港转船,香港的船名为Safety,预计到达张家港的时间为8月10日。

但直到8月18日Safety轮才到港,我方去办理提货手续时发现船上根本没有合同项下的货物,后经多方查找,才发现合同项下的货物已在7月20日由另一条船运抵张家港。

但此时已造成我方迟报关和迟提货,被海关征收滞报金人民币16000元。

国际贸易的案例

国际贸易的案例近几十年来,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成为促进各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

国际贸易涉及到众多的案例,其中一些成功案例将被我们作为范本来学习和借鉴。

本文将以几个具体的案例来探讨国际贸易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并分析这些案例背后的原因和成果。

案例一:中国与美国贸易互补合作中国和美国是全球两大经济体,两国之间的贸易互补性非常高。

中国以劳动力成本低廉、制造业能力强大而闻名,而美国则以技术创新和高附加值的产品闻名。

双方在贸易中形成了良好的互补关系,中国主要出口劳动密集型商品,如纺织品和家电,而美国则主要出口高科技产品和机械设备。

这种互补合作对两国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中国通过出口大量商品,不仅提高了出口收入,还推动了国内制造业的发展,并吸引了大量的外国投资。

而美国则通过向中国出口高附加值产品,增加了出口收入,同时也满足了中国市场对高品质产品的需求。

双方的贸易合作不仅带来了经济增长,还促进了两国人民的交流与友谊。

案例二:欧盟的自由贸易区欧洲联盟(EU)是一个由28个欧洲国家组成的政治经济组织。

为了促进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欧盟建立了一个自由贸易区,消除了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壁垒和关税。

这种自由贸易区为欧盟成员国带来了巨大的好处。

首先,自由贸易区极大地提高了欧盟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量。

由于没有贸易壁垒和关税的限制,成员国之间的商品和服务可以自由流通,增加了贸易的便利性。

这促进了经济活动的增长和产品的多样化。

其次,自由贸易区激发了经济的竞争力。

由于成员国之间的市场更加开放,企业可以更自由地竞争和扩大业务。

这种竞争刺激了企业之间的创新和提高产品质量的动力,进一步促进了整个欧盟经济的增长。

案例三:跨国公司的全球供应链许多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了复杂而庞大的供应链网络。

这种供应链网络允许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合理分配资源,并获得成本和效益的最大化。

供应链的运作涉及到从原材料采购到生产制造,再到最终销售的各个环节。

通过建立全球供应链,企业可以利用不同国家的资源和劳动力优势,同时降低生产成本。

国际贸易实务经典案例分析集锦

国际贸易实务经典案例分析集锦国际贸易实务经典案例分析集锦引言案例一:美中贸易战2018年美中贸易战是近年来国际贸易领域最引人注目的事件之一。

美国政府以贸易逆差和知识产权保护为由,对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并对若干中国科技企业实施制裁措施。

这场贸易战对于中美两国以及全球经济都造成了重大影响。

关键问题:双方贸易摩擦的背后原因是什么?这场贸易战对中美两国和全球经济的影响如何?双方是否存在解决贸易摩擦的可能方案?解决方案:加强双边对话,通过谈判和合作解决具体贸易争端。

探索多边合作机制,加强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和执行。

加大改革开放力度,推动经济结构升级和转型发展。

案例二:欧盟对谷歌的反垄断调查欧盟委员会对谷歌进行了一系列的反垄断调查,指控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搜索引擎市场上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这一调查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并对互联网巨头的经营模式和行为产生了重要影响。

关键问题:欧盟委员会针对谷歌的调查主要有哪些方面?谷歌的行为是否滥用了市场支配地位?这一调查对互联网企业和消费者有何影响?解决方案:对于互联网巨头来说,加强自律和合规意识,避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监管机构应加大对互联网企业的监管和处罚力度,确保市场公平竞争。

消费者应提高警惕,加强对互联网产品和服务的选择和使用。

案例三:英国脱欧对全球贸易的影响英国于2016年举行公投决定退出欧盟,这一事件被称为英国脱欧。

英国脱欧对于英国和欧盟成员国的贸易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的贸易动荡。

关键问题:英国脱欧对欧盟成员国和英国的贸易关系产生了什么样的变化?英国脱欧对全球贸易体系和全球经济有何影响?当前解决英国脱欧的可能方案是什么?解决方案:欧盟与英国应加强谈判,尽快达成具体解决方案,确保贸易畅通。

英国应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寻求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建立贸易伙伴关系。

全球贸易体系应加强改革和完善,提高贸易规则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结论国际贸易实务中的经典案例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前言国际贸易是指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商品和服务的交流和交易活动。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贸易在全球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具体的国际贸易实务案例,探讨国际贸易的相关问题和挑战,以及如何应对这些挑战。

案例一:中美贸易战中美贸易战是当前国际贸易领域的一个重要案例。

由于两国之间存在贸易不平衡和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中美贸易战已经对世界经济造成了重大影响。

这个案例引发了人们对自由贸易和保护主义之间的辩论。

在这次贸易战中,双方实施了一系列贸易保护措施,例如提高关税、限制进口等。

这导致了许多企业的出口减少,对经济增长产生了负面影响。

同时,由于全球供应链的紧密联系,这次贸易战也对许多其他国家和地区造成了间接的负面影响。

针对这种贸易战的挑战,各方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缓解其影响。

首先,国际社会可以加强对话和协商,寻求和解决贸易争端的方法。

另外,各国可以加强自身的竞争能力,推进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

最重要的是,各方应坚持多边主义,维护自由贸易的原则。

案例二:欧盟与英国脱欧欧盟与英国脱欧是另一个引人注目的国际贸易案例。

英国在2016年举行了公投,决定退出欧盟。

这个决定对英国和欧洲的经济和贸易关系带来了重大影响。

脱欧过程中,英国和欧盟就未来的贸易和关税问题进行了谈判。

由于双方有相互依赖的经济关系,这些谈判变得非常复杂和困难。

尤其是关于爱尔兰边界问题,双方之间的分歧较大。

对于英国和欧盟来说,脱欧带来的挑战是巨大的。

双方需要重新建立贸易和经济合作关系,并解决存在的分歧。

此外,脱欧对其他欧盟成员国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可能会导致一些政策调整和市场震荡。

为了应对脱欧的挑战,英国和欧盟需要尽快达成协议,确保贸易和经济相关的不确定性尽量最小化。

同时,各方也可以寻求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机会,扩大贸易渠道,减少对英欧关系的依赖。

案例三:跨境电商发展跨境电商是近年来国际贸易领域的一个新兴案例。

随着互联网和数字化技术的迅猛发展,跨境电商已经成为一种新的国际贸易模式。

国际贸易法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国际贸易纠纷案涉及我国一家出口企业与外国一家进口企业之间的贸易合同履行。

出口企业为我国某市A公司,进口企业为美国B公司。

双方于2021年5月签订了《国际贸易货物销售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总金额为100万美元。

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应在2021年10月前交付,付款方式为信用证结算。

二、案情简介1. 合同履行情况: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了货物的生产、包装和装运,于2021年9月将货物发往美国。

货物抵达美国后,B公司对货物进行了检验,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与合同约定不符。

2. 纠纷产生:B公司认为A公司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拒绝接收货物,并提出退货要求。

A公司则认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拒绝退货,并提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质量索赔。

3. 争议解决:双方未能就争议问题达成一致,于是向我国某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三、仲裁过程1. 仲裁庭组成:仲裁委员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组成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

2. 仲裁庭审理: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审查了相关证据,包括合同文本、货物检验报告、装箱单、发票等。

3. 仲裁裁决:仲裁庭认为,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规定,卖方有义务保证其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约定相符。

本案中,B公司提供的货物检验报告显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与合同约定不符。

因此,A公司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案例分析1. 合同约定与《公约》规定的一致性:本案中,A公司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其主要原因是货物存在质量问题。

根据《公约》第35条规定,卖方有义务保证其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约定相符。

本案中,A公司提供的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违反了《公约》的规定。

2. 仲裁庭的裁决依据: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依据《公约》的规定,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进行了审理。

仲裁庭认为,A公司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3. 法律适用:本案中,仲裁庭适用了《公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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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案例分析Ps:这是国际贸易ppt上的案例汇总,大家也可以去看课件!第四章案例一中国某食品出口苹果酒一批,国外来证货名为:“Apple Wine”,于是我方为单证一致起见,所有单据上均用“Apple Wine”。

不料货到国外后遭进口国海关扣留罚款,因该批酒的外包装上均写的是“Cider”字样。

结果外商要求我方赔偿其罚款损失。

问:我方对此有无责任?为什么?案例分析•我方应负责赔偿。

•作为出口公司,理应知道所售货物的英文名称。

如来证货名与实际不符,一则要求对方改证,二则自己更改货物上的英文名称。

如只考虑单证相符而置货物上的名称不顾,势必给对方在办理进口报关时造成严重后果。

第五章例题1运往肯尼亚蒙巴萨港口“门锁”(小五金)一批计100箱。

每箱体积为20厘米*30厘米*40厘米。

每箱重量为25公斤。

当时燃油附加费为40%。

蒙巴萨港口拥挤附加费为10%,试计算该货物的运费。

计算方法(1) 查阅货物分级表。

门锁属于小五金类,其计收标准为W/M,等级为10级。

(2) 计算货物的体积和重量。

100箱的体积为:(20厘米*30厘米*40厘米)*100箱=2.4(立方米)。

100箱的重量为:25*100箱=2.5(公吨)。

由于2.4立方米小于2.5公吨,因此计收标准为重量。

(3) 查阅“中国-东非航线等级费率表”,10级费率为443港元,则基本运费为:443*2.5=1,107.5(港元)(4)附加运费为:1,107.5*(40%+10%)=553.75(港元)(5)运往肯尼亚蒙巴萨港100箱门锁,其应付运费为:1,107.50+553.75=1,661.25(港元)例2:典型的计算班轮运费题从我国运往某港口一批货物,计收运费标准W/M共200箱,每箱毛重25公斤,每箱体积长49厘米,宽32厘米,高19厘米,基本运费率为每运费吨60美元,特殊燃油附加费率为5%,港口拥挤费为10%,试计算200箱应付多少运费?解题W=25公斤=0·025运费吨M=0·49⨯0·32⨯0·19=0·029792运费吨因为M>W ,所以采用M计费运费=基本运费(1+附加费率)⨯运费吨=60 ⨯(1+5%+10%)⨯(200 ⨯0·029792)=60 ⨯115% ⨯5·9584=411(美元)答:200箱应付运费411美元。

案例1某公司向美国出口茶叶600箱.合同与信用证上均规定:"Each month shipment 200/S Commence fromJanuary."问如果该公司于1月装200箱,2月不装,3月装200箱,4月装200箱,是否可行为什么分析•不行.•信用证要求从1月开始,每月等量(200箱)装运,共装运600箱.这就要求卖方应该是:1月—3月,每月交200箱.•卖方如果1月装200箱,2月不装,3月装200箱,4月装200箱.违反了信用证的要求.买方有权要求:从2月开始,该批及以后各期均告失效.案例分析3有份CIF合同,出售矿砂5千公吨,合同舶装运条款规定:"CIF Hamburg,1989年2月份:由一船或数船装运。

"买方于2月15日装运了3100公吨,余数又在3月1日装上另一艘轮船。

当卖方凭单据向买方要求付款时,买方以第二批货物延期装运为由,拒绝接受全部单据,并拒付全部贷款,卖方提出异议,认为买方无权拒收全部货物。

分析•根据合同“由一船或数船装运”的规定,可以认定该合同是允许分批装运的。

•卖方在履行合同时,分两批装运,第一批货物的装货时间是符合合同规定的,只是第二批货物违反了合同规定的期限。

因此,买方不应对符合合同的第一批货物拒收或索赔权力。

•至于第二批货物,虽然违反了合同,但是,装运时间仅仅超过期限一天,一般不能视为根本性违反合同,因此,买方拒收第二批货物的理由也是不充分的,最多只能要求赔偿。

案例分析我某外贸公司出口货物一批,以信用证方式成交,买方来证规定:“Shipment not later than 31 May 2002 ,Expiration date :15 June 2002”.又规定“This credit is subject to UCP500”.该外贸公司5月10日将货物全部装船,提单签发日为5月10日,当受益人于6月8日交单议付时,却遭到议付行拒付,为什么?分析•议付行拒付有理•根据UCP500规定,银行可以拒绝接受超过提单日21天才提交的单据.本案中,提单日是5月10日,则最迟交单日应该是5月31日,而不是6月15日.第六章有关共同海损的实例分析我国诺华公司与新加坡金鼎公司于99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饲料的CFR合同。

诺华公司开出信用证,装船期为2000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于金鼎公司租来运货的"亨利号"在开往某外国港口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货2000年1月20日才完成。

承运人在取得金鼎公司出具保函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一致的提单。

“亨利号”途经某海峡时起火,造成部分饲料烧毁。

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又造成部分饲料湿毁。

由于船在装货港口的迟延,使该船到达目的地时赶上了饲料价格下跌,诺华公司在出售余下的饲料时价格不得不大幅度下降,给诺华公司造成很大的损失。

请根据上述事例,回答以下问题:(1)途中烧毁的饲料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2)途中湿毁的饲料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3)诺华公司可否向承运人追偿由于饲料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4)承运人可否向托运人金鼎公司追偿责任?答案:(1)属单独海损,应由诺华公司承担。

因为途中烧毁的饲料不属共同海损,而依CFR术语,此时的在途货物已由诺华公司即买方承担风险。

(2)属共同海损。

因为船舶和货物遭到了共同危险,船长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又合理地造成了饲料被湿毁。

此项损失由诺华公司与船舶公司分别承担,这是共同海损的结果。

(3)可以。

因为承运人迟延装船,又倒签提单,当然应对买方的损失负责。

(4)可以。

因为金鼎公司出具人保函。

1.FOB条件下装运途中遇险受损索赔被拒案【案情】2001年8月,我某出口公司对外签定一份以FOB为条件的农产品合同,买方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仓至仓条款的一切险。

货物从我公司仓库运往装运港码头时发生承保围的损失,事后我公司以保险单含有仓至仓条款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被拒绝,后我公司又请买方以买方的名义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样遭拒绝。

【问题】保险公司是否有权利拒绝? 为什么?【分析提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必须具备三个条件:⑴保险公司承保围的损失;⑵索赔人是保险单的合法持有者;⑶索赔人具有可保利益。

•本例保险公司拒赔卖方是因为损失发生时他虽有可保利益,但他不是保险单的合法持有者,因此无权向保险公司索赔;拒绝买方是由于损失发生时他对货物不具有可保利益,虽然他是保单的合法持有者,但保险公司仍有权拒绝赔偿。

2.航运船舶遇险受损案【案情】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下令往舱灌水,火很快就扑灭,但是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船拖回新港修理,修好后重新驶往新加坡。

这次造成的损失有:1)1000箱货被火烧毁;2)600箱货被水浇湿;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上人员的工资。

问题:从损失的性质看,上述损失各属何种海损?为什么?【分析提示】1)、3)属于单独海损,因为这两项损失是由于火灾这一风险直接造成的;2)、4)、5)属于共同海损,因为这三项损失是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进行救火而向船舱灌水,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出的特殊费用。

第七章佣金的计算与支付方法佣金的计算方法净价=含佣价×(1–佣金率)含佣价=净价/ 1 –佣金率计算1)如报含佣价CFRC5%每公吨100美元,那么每公吨付佣金多少?佣金=100 5%=5(美元)2)如原报含佣价CFRC5%每公吨100美元,那么CFR净价多少?净价=100-5=95(美元)3)如报净价CFR每公吨100美元,不影响收入的条件下,CFRC5%价多少?CFRC5%=105(美元)?CFRC5%=100/1-5%=105.264)如原报价CFRC2%每公吨100美元,不影响收入的条件下,CFRC5%价多少?净收入=100-2=98 (美元)CFRC5%=98/1-5%=103.16第八章•某出口公司对美成交女上衣1000件,合同规定绿色和红色上衣按3︰7搭配,即绿色300件,红色700件。

•后国外来证上改为红色30%,绿色70%,但该出口公司仍按原合同规定的花色比例装船出口,后信用证遭银行拒付。

•(1)为什么银行拒付?•(2)收到来证后,我方应如何处理?分析•(1)信用证项下要求单证必须相符,否则银行不予议付。

本案中装运单与信用证不符,所以银行可以拒付。

•(2)卖方应于收证后立即通知开证人改证,绝不能置信用证于不顾而单凭合同规定行事。

第九章•案例分析2:某国一公司以CIF鹿特丹出口食品1000箱,即期信用证付款,货物装运后,出口商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

货到目的港后,经进口商复验发现下列情况:•1、该批货物共有10个批号,抽查20箱,发现其中2个批号涉及200箱含有沙门氏细菌超过合同标准。

•2、收货人实际收到998箱,缺少2箱。

•3、有15箱货物外表状况良好,但箱货物共缺少60公斤。

•问:根据上述案情,进口商应分别向谁索赔?•第(1)种情况应向卖方索赔,因原装货物有在缺陷。

•第(2)种情况应向承运人索赔,因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在目的港应如数交足。

•第(3)种情况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属保险单责任围以,但如进口人能举证原装数量不足,也可向卖方索赔。

案例分析:有一份合同,印度A公司向美国B公司出口一批黄麻。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印度政府宣布对黄麻实行出口许可证和配额制度。

A公司因无法取得出口许可证而无法向美国B公司出口黄麻,遂以不可抗力为由主解除合同。

问:印度公司能否主这种权利?为什么?•印度A公司可以不可抗力为由主解除合同。

•因为印度政府在买卖双方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宣布对黄麻实行出口许可证制度和配额制度,A公司无法取得出口黄麻的许可证即无法向美国B公司出口黄麻,这属于不可抗力事故。

•故印度A公司可以不可抗力为由主解除合同。

2、日本某商人在广交会上向我国天津某公司以CIF条件出口仪器一批,合同中未规定任何日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先决条件。

中方5月开出L/C后被日方告知,该仪器为“巴统”出口管制产品。

日方因无法获取许可证,要求解除合同,按不可抗力请中方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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