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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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法律问

一、简答题

1.消费者有哪些权益?

答:1.安全权 2.知情权3.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5.获得赔偿权6 .成立团体权7.获得知识权8.人格权9.监督检举权。

2.经营者有哪些义务?

答:经营者的义务有10种:

1.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2.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3.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是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4.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5.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6.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

者必须出具。

7.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相符。

8.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9.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10.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二、案例分析题

1.周某与郑某是老邻居,周某单位分了新房子准备搬家。搬家时,见郑某家因经济一直比较困难没有冰箱,自己搬新家准备买台新冰箱,就将原来使用的一台单门冰箱送给郑某,并对郑某说,这台冰箱用了12年了,但一直都很好用,没出过毛病,如不嫌弃就留下使用。郑某说,旧的总比没有用强,于是留下冰箱。半年后,这台冰箱在使用中突然因故障起火,烧毁了郑家的大部分财产。郑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周某没有告知冰箱存在质量问题,可能会引起火灾,导致他接受了冰箱,造成家庭财产的损失。要求周某对他

家的经济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郑某诉由是否有法律依据?

(2)应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答:(1)郑某诉由没有法律依据,《合同法》第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周某送郑某冰箱时没有要求郑某承担任何义务,所以,周某赠与的财产即使有瑕疵也不需承担责任。况且周某再送冰箱时告知郑某此冰箱已使用了12年,郑某在接受冰箱时对冰箱的现有品质是知悉的,所以也不存在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的情况。

(2)依上述理由,赠与人周某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郑某应当对家电使用寿命具有一般人所能了解的知识,使用了12年的电器一般会存在不安全因素。我国《产品质量法》第33款第2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损失权,在造成损害的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该冰箱已使用了12年,超过了10年的行使请求权期限,在我国冰箱未明确标明安全使用期,所以郑某无法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请求损害赔偿。

2.为庆贺小红的12岁生日,小红的姑姑给她买了一把价值500元的古筝,生日后不久,小红在学校里以古筝交换14岁的同学小杰的价值100元的电动玩具1个。3个月后,小红的母亲知道此事,将电动玩具返还给了小杰,

并要求小杰返还古筝,小杰拒不返还。

小红的母亲要求小杰返还古筝的请求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答: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本案双方当事人均为未成年人,互易标的物价金数额较大,并非日常生活所需的行为,该交易与当事人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有效合同的范围。因此,本案中两个限制行为能力人之间的互易合同为效力未定合同。

与一般效力未定的合同仅一方当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同,本案双方当事人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合同生效的条件为: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都对合同进行了追认,缺一不可。本案中,小红的法定代理人于3个月后知悉互易行为,未超出我国法上一般规定的1年除斥期间,因此其承认或否认权并未消灭。小红母亲主动将电子玩具退还,并请求小杰将古筝退还,上述请求权的行使应该推定为法定代理人拒绝承认互易行为,法定代理人拒绝承认的效力未定合同为无效。合同被确认无效,双方自然互负回复原状义务,因此,小红的母亲请求小杰返还古筝的权利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3.刘某于2002年2月为其妻王某投保了一份养老保险,并经妻子同意将受益人确定为自己。2003年12月,刘某与王某离婚。离婚后刘某仍然按期交纳这笔保险费用。2004年3月,王某因车祸意外身亡。王某的父亲和刘某在得知这一消息后都向保险公司提出领取保险金的申请。刘某认为自己是保险合同唯一的指定收益人,依法应由其受领保险金。王父则认为刘某与其女早已离婚,刘某对王某没有保险利益,无权领取保险金,自己是王某唯一的继承人,故保险金应由其受领。一审法院将两案并案审理后,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刘某18万元保险金,驳回了王父的诉讼请求。

答:人寿保险合同是定额给付性质合同,一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给付责任。上述案件中,刘某在投保时对被保险人王某,显然具有保险利益;尽管刘某与王某离婚了,但保险合同在订立时显然是有效的,离婚后,王某没有及时变更受益人,且刘某仍然按期交纳保费,因此,保险合同效力并未因离婚而丧失。这样一来,刘某便成为这笔保险金的唯一受益人。

4.王某于1998年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他只选择投保了纯平彩电与VCD 各一台,保额3000元。两个月后,因为烧酒精炉时不慎引发大火。王某情急之下,抢救出彩电和VCD,因来不及救出其他物品,结果导致损失4500元。王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王某的损失?为什么?

答:我们先假设,灾害发生时,王某抢救其他物品,而不是彩电和VCD 的话,保险公司无疑要承担3000元的保险金赔偿责任。王某完全可以这样做,也能名正言顺获得赔偿,但王某选择以损失其他物品的方式救出投保财产,即无暇顾及其他物品而导致损失的原因是为了尽量防止或减少标的损失,

从这一点上看,我们仍可认将其他物品的损失金额认为是施救费用,只不过表现形式不是金钱而是实际财产。根据《保险法》第41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因此,保险公司应该赔付,这不是对王某的奖励,更不是施舍同情,而是合情合理的赔偿义务。另外要说明的是,王某虽造成损失4500元,但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必须在3000元以内,即不能超过保险金额。

5.甲丧偶,有4子均已成家各有子女,并与甲分家单过。一日,甲同长子乙乘车外出,坠入山涧双亡。甲遗有一笔财产。

(1)此案当如何继承?

(2)乙妻和乙子应各得多少遗产?

(3)若有证据证明乙先于甲死亡,乙妻和乙子又应各得多少?

答:(1)首先,根据"高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推定甲先于乙死亡。

(2)甲死,其四子(包括乙)继承其遗产,现乙死,共继承份额当有其妻一半(夫妻共同财产)余者由乙妻、子分。

(3)乙先于甲死,乙的继承份额由乙子代位取得,乙妻无份。

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

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 班级:计113班 姓名:吕国厅 学号: 113113028 评分标准: 1.思想正确,符合社会主义的道德理念与法治理念。 (60分)得分: 2.有自己的新见解,新观点。(15分)得分: 3.语言通顺连贯,逻辑性强。(15分)得分: 4.理论联系实际,重点突出。(15分)得分: 总分:

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 在我们的理念中,法律是一个神圣的词语,是国家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利益的重要工具,是维护社会生活的利工具,是需要我们不断认识和运用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法律的出现,也规定了一定得范围,既保护了国家的权益,也维护了公民的共同利益。 我们在现实的行为是受到法律的约束的,法律限定了我们行为的范围。而我们所拥有的一切权利又是法律给与我们的,所以可以说没有法律我们就不是一个完整的社会。而法律的产生与发展很大程度上又是基于我们逐渐发展的道德观念的,就是法律也是从我们千百年来养成的道德习惯中产生的,所以说法律是出自人们的,从这点来说法律与人们也是不可分割的关系。 法律的出现解决了许多解决不了的纠纷,就像生活中的财产问题、婚姻问题、事故问题等等的没有制约的行为有了规定,使得法律以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法律所具有的明示作用是实现知法和守法的基本前提。也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制约违法行为的产物。另外我还觉得法律的制定是通过人们生活中行为,因为制定法律的权力属于人们,执行法律的权力属于人们,从种种角度来说法律与生活都是紧密相连的。 法律的种类很多,从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看,具有规范作用,规范作用是法作用于社会的特殊形式;从本质和目的看,法又具有社会作用,社会作用是法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这种对法的作用的划分使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相区别,突出了法律调整的特点;同时,又明确了各个时期法律目的的差异。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法的这五种规范作用是法律必备的,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具有。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中,由于法律的性质和价值的不同,法的规范作用的实现程度是会有所不同的。 法律的出现,对于人们的生活来说,有了一种保障,一种感觉自己安全的、自己有权利作或不作的现实存在的东西。人们的行为可以认作为是生活的一种表现,对人行为,可看作为规范性指引,是通过一般的规则对同类的人或行为的指引。个别指引尽管是非常重要的,但就建立和维护稳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而言,规范性指引具有更大的意义。从立法技术上看,法律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通常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确定的指引,即通过设置法律义务,要求人们作出或抑制一定行为,使社会成员明确自己必须从事或不得从事的行为界限。一种是不确定的指引,又称选择的指引,是指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这里。在现代社会,法律已经成为评价人的行为的基本标准。通过教育,让人们认识到法

生活中的设计问题及解决方法

生活中得设计问题及解决方法 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班级:环艺121 学号:2 姓名:张、、,,,, 案例1: 原因:儿童衣柜得设计,单一性状得设计,小孩不能很好快速得找出自己想要得衣物。 解决方案;把抽屉得形状设计得与物体得形状一致,达到让小孩子清楚哪个抽屉放置什么东西。 案例2 原因:饮水机放置水杯得凸台面积较小,难以放下大杯 子。 解决方案:在托盘上方加上可拉伸得托盘,并且托盘上 设计有与原水槽相符得漏水孔,托盘四周垫高可防治水 溢出。 案例3 原因:当我们用完一支圆珠笔,又有多少人真得会只换笔芯不换笔壳得呢? 解决方案:右图得圆珠笔,将形状改成了DNA双螺旋结构,就可以装入两倍得笔墨量,相当于两支笔,减少了笔壳得浪费。 案例4 原因:易拉罐得内嵌式开口,开口开启后会陷入与罐 里液体接触,将细菌灰尘等杂物带入罐内。

解决方案:在开口处注上开盖前要清洗得提示。 案例5: 原因:我们用得鼠标一般都就是有很长得线,使用起 来很不方便,偶尔会与其她数据线缠在一起,而且一 团乱得线让人瞧了心情很就是不好。 解决方案:可以把线放在鼠标中,可以自由伸长,不 使用得时候可以卷进去,瞧着很就是方便利落。 案例6 原因:我们每天都用得牙膏盒不合理。基挤出牙膏 得口都就是“O”型得,容易掉落,造成浪费。出 口处往往很硬,造成剩很少牙膏时,很难挤出牙膏。 解决方案:应该设计成矩形得,这样跟牙刷及牙齿 都成平面接触会利用率提高。还可以把牙膏盒设计 成透明得,这样可以瞧到里面得牙膏还剩多少,不会造成里面还有牙膏就丢掉。 案例7: 原因:坐过火车硬座得都知道,椅子得角度几乎就是90度,时间长了腰酸背痛。解决方案:椅子都互相旋转一个角度,使得不就是相互靠在一起,也解决了与陌生人面对面得尴尬。 案例8 原因:遥控器得电池安装在底部后座,由于重心靠后, 人手握住后方,然而常用数字按键却在正面前部,造 成使用得不方便,不符合人体工程学。 解决方法:将电池放置位置移后,后者重新设计按键 位置。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知识点汇总

高考《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精编版 一、民事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1、实现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责任包括民事侵权责任和民事违约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跟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民法对诉讼时效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时起算。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 1、生命健康权: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或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丧葬费等。 2、姓名权: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依法改变自己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3、肖像权:公民享有肖像权,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4、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5、隐私权:公民享有隐私权,侵害隐私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三)依法行使财产权 1、所用权: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享有其利益。 ①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②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 ③机动车、航空器、船舶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适用条件:第三人不知情;价格合理;不是赃物或遗失物) 2、用益物权: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3、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就是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四)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1、著作权 (1)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分为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表演权、出租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电影权、放映权能等。著作权人对上述权利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著作财产权并获得报酬,还可以将著作财产权转让他人。 (2)著作人身权的发表权只有一次;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永久保护。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果著作权是法人,保护期为作品发表后50年。保护期一旦届满,则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2、专利权 (1)专利法规定,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其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 (2)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 (3)专利规定了专利的保护期:发明专利20年,使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10年,均从申请日开始起算。 3、商标权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国民、国旗、国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产品的通用名称等不能用作商标。 (2)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也不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生活中常见的30个法律常识

生活中常见的30个法律常识 生活中常见的30个法律常识1、写合同或让他人打欠条,务必让对方在落款名字后面写上身份证号码,否则,后果你懂的。 2、给人借钱:如果给现金,务必当日从银行取现而后保留取现的银行票据,atm机取现则打印票据并保留,银行柜台取现则保留底单;如果转帐,同上,亦务必保留转帐凭证,同时不要注销掉该帐号。否则日后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对方不认可,你亦没有提供资金来源,很可能败诉哦。 3、借人高息的,在给人借款同时,不要马上就拿回当月或当年的利息,不然被拿回来的这部分不视为借款本金,你可以一起喝茶,喝完茶出来再拿嘛,何必急于一时呢。 4、在借款合同中要写明利息,否则视为不用支付利息;利息超过银行贷款利息4倍不受法律保护这个应该都知道。现在p2p 很风行,但实际上制度并不完善,仍需多加谨慎。 生活中常见的30个法律常识 5、关于诉讼时效,如果你是借款方,可以和对方口头约定还款时间,但不要写在借条上哦,这样,你的借条有效期20年不会超诉讼时效。 什么?那你担心对方无限期不还款?没关系,按你们约好的还款日子催一下,不还?不还直接法院见,没关系,法院会认可滴,而且再也不用担心对方突然找不到人过了两年诉讼时效哦。

6、交通事故发生后,务必记得拍一张对方交强险以及商业险的保单,一点都不费神,不然万一双方协商不好,你得到处查询或复印,比较麻烦。 7、如果撞伤了对方,自己需要承担责任,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记住,交警让你预付医药费什么的,推说自己最近买股票亏钱了,没有钱,不要垫付,让找保险公司。作为法官,机动车交通事故案子一般会调解,但调解便有利益让步,调解方案出来往往损害的是之前垫付了医药费方车主利益,便宜了保险公司,我很痛心却无能为力。记住,如果购买了保险,对方损失不大,你是除了鉴定费与诉讼费无需多出一分钱的。 8、作为事故受损方,事故发生后走到诉讼阶段,如果伤残严重,不着急用钱,在法院组织调解时,可以不接受保险公司的调解方案,因为,保险公司至少会在有可能判决赔偿的数目上打折10%以上。但如果本来标的不大,还是建议接受调解吧,早点拿钱,少走程序。 9、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保留好一切票据,包括交通费发票、医药费发票、自己在小药店买药等等一切。 10、众所周知,残疾赔偿金农村与城市相差巨大,所以,如果你是农村户口,只要你租住在城镇,或者在城镇务工,均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计算,如果务工地在发达地区,只是回老家发生交通事故,还可以按照务工地城镇标准起诉残疾赔偿金,那又是一大笔银子。 11、员工上班没有签劳动合同,请保留好工作证,餐票,评先评优等一切证明你工作的证据,双倍工资从你入职第二个月开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心得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心得 导语:法律是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它与我们每一个的学习、生活、工作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我们的保护神,接下来为大家介绍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心得文章,仅供参考!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心得一直以来,我认为与法律打交道是一件可怕的事,总是敬而远之。我认为只要自己不触犯法律,事事做到遵纪守法、不损人利己就是一个好公民。看了《教师与法》后,深深感到自己真是一个法盲。对法律的理解太肤浅,太简单。现将学习后的收获总结一二: 一、在本书第一章中介绍了“法与人生紧相随”。 1、法律是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它与我们每一个的学习、生活、工作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我们的保护神。作为教师,对于法律应该有必要的了解。法律的意义在于通过人们生活中各个方面的规范和约束来达到整个社会的和-谐、有秩序的一目的,从而使人们的生活安定、美满,所以法律也有很温情的一面,只是人们往往没有意识到。这说明人们对什么是法以及法律的作用的了解还很不够,或者存在着片面的理解,对法对个人及社会会发生怎样的影响缺乏正确的认识。法之所以能成为人们行为的规则,主要是通过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

强制五种方式来对社会起到规范作用,这是任何社会的法都具有的作用。了解了法律的功能和作用后,我深深感受的现代法律不是在公民之间竖起的一道高高的围墙,而是在行人脚下画上的一条细细的黄线。现代法律关注人情,关注世风,关注国家的差异,关注民族的交融。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律就像是社会庭院中绽放的玫瑰,美丽而芬芳,因为有它我们才感受到生活的温馨和-谐。我们应尽情享受法律给我们的权益、安宁、和-谐、秩序、文明等福祉,享受法制带给世俗生活的不乏诗意的秩序与和-谐之美。但在享受法律这支玫瑰的芬芳美丽时也千万要记住,不要冒犯它。因为它除了和别的花草一样展现着美丽之外,更有着锋利的芒刺。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作为社会基本规则,通过对各种行为的规范和对不法行为的制裁,体现了正义和公平,所以象征法律公正的正义女神一手执剑,一手执天平,蒙上双眼是为了对所有的人都同样对待,不因个人的身份、地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在书中发案例中,我们看到韩国的两位总统因为贪污腐-败的罪名而锒铛入狱;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因婚外情而遭国会弹-劾;我国的陈-希-同、胡长清、成克杰等高-官的下场这些都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实际生活中得 到具体体现的实例。 3、法治的气息是芬芳的。法律是无形的,又能让人们

智慧树知到APP《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章节测试答案

智慧树知到APP《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 解读》章节测试答案 智慧树知到APP最新《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章节测试答案 第一章 1、【单选题】 (1分) ( D )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A、劳动行政关系 B、劳动雇佣关系 C、劳动合同关系 D、劳动法律关系 2、【单选题】 (1分)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 C)。 A、团体 B、企业 C、用人单位 D、事业单位 3、【单选题】 (1分) 关于劳动关系特征的描述,不准确的是哪一项?A A、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具有独立性,并不具有从属性关系

B、劳动关系的内容为与劳动过程紧密相连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C、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关系 D、劳动关系的主题一方为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为劳动力的所有者和提供者 4、【单选题】 (1分) 下列人员中,适用劳动法的是(B )。 A、公务员 B、企业中的正式职工 C、现役军人 D、家庭保姆 5、【单选题】 (1分) 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劳动关系的特征?A A、只有隶属关系,没有平等关系 B、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 C、基于劳动合同确立,通过劳动过程实现 D、兼有人身和财产关系 6、【判断题】 (1分) 劳动关系兼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属性,兼有隶属关系和平等关系的特征。B A、错 B、对

7、【判断题】 (1分)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B A、错 B、对 8、【判断题】 (1分)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工。A A、错 B、对 9、【判断题】 (1分) 凡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可以从事任何职业。A A、错 B、对 10、【多选题】 (1分) 我国劳动法上“用人单位”的概念,包括如下那些内容?ACD A、企业 B、公司董事会 C、民办非企业单位 D、个体经济组织 第二章 1、【单选题】 (1分)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B

生活中的优化问题举例(教学设计)含答案

3.4生活中的优化问题举例(教学设计)(1)(2)(2课时) 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目标: 会利用导数求利润最大、用料最省、效率最高等优化问题,体会导数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作用,提高将实际问题转化为数学问题的能力。 过程与方法目标: 在利用导数解决实际问题中的优化问题的过程中,进一步巩固导数的相关知识,学生通过自主探究,体验数学发现与创造的历程,提高学生的数学素养。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在学习应用数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培养学生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自觉性,以及科学认真的生活态度,并以此激发他们学习知识的积极性。 教学重点:利用导数解决生活中的一些优化问题. 教学难点:将实际问题转化为数学问题,根据实际利用导数解决生活中的优化问题. 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景、新课引入 生活中经常遇到求利润最大、用料最省、效率最高等问题,这些问题通常称为优化问题.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知道,导数是求函数最大(小)值的有力工具.这一节,我们利用导数,解决一些生活中的优化问题. 二.师生互动,新课讲解 导数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主要是解决有关函数最大值、最小值的实际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与几何有关的最值问题; 2、与物理学有关的最值问题; 3、与利润及其成本有关的最值问题; 4、效率最值问题。 例1(课本P101例1).海报版面尺寸的设计 学校或班级举行活动,通常需要贴海报进行宣传。现让你设计一如图1.4-1所示的竖向贴的海报,要求版心面积为128dm 2,上、下两边各空2dm,左、右两边各空1dm 。如何设计海报的尺寸,才能使四周空心面积最小? 解:设版心的高为xdm ,则版心的宽为128 x dm,此时四周空白面积为 128512 ()(4)(2)12828,0S x x x x x x =++-=++>。 求导数,得 '2 512()2S x x =- 。 令' 2512()20S x x =-=,解得16(16x x ==-舍去)。 于是宽为128128 816x ==。 当(0,16)x ∈时,' ()S x <0;当(16,)x ∈+∞时,' ()S x >0. 因此,16x =是函数()S x 的极小值,也是最小值点。所以,当版心高为16dm ,宽为8dm 时,能使四周空白面积最小。 答:当版心高为16dm ,宽为8dm 时,海报四周空白面积最小。 解决优化问题的方法:首先是需要分析问题中各个变量之间的关系,建立适当的函数关系,并确定函数的定义域,通过创造在闭区间求函数取值的情境,即核心问题是建立适当的函数关系。再通过研究相应函数的性质,提出优化方案,使问题得以解决,在这个过程中,导数是一个有力的工具.

生活常见法律问题解答(一)

生活常见法律问题解答(一) 在生活中,经常接到许多当事人的咨询。本人总结了当事人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并附解答,供大家参考。 1、问:依据法律规定,什么情形下可以认定为重婚? 答: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指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二是事实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事实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目前,民事上已经不承认“事实婚”,但在刑事责任上,认定重婚罪时还涉及“事实婚”。 2、问:买卖没有签书面合同,发生纠纷,如何维权? 答:双方没有签书面合同,一方可以提供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法院通常结合双方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做出认定。 对于没有记载名称的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也可以作为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证据。 3、问: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问:劳动合同约定“工伤自理”或者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内容的条款是否有效? 答:一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工伤自理”,即发生工伤由劳动者自己承担,用人单位概不负责;或者约定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内容。尽管在劳动合同订立时劳动者表示同意,但这种劳

浅谈生活中的产品设计

浅谈生活中的产品设计 产品设计在我们的生活中产品设计的涵盖面很广,大到火车头小到一根针都可以成为产品设计。产品设计主要就是解决人与产品之间的问题,其目标是实现机能与美的统一。产品设计最基本的一点是要满足可工业化生产。可区别于机械设计的是,产品设计更多关注与市场、用户群、产品造型、产品概念。[1]因此产品设计更加贴近我们的生活。 说到我们的生活方式,这是一个内容相当广泛的概念,它包括人们的衣、食、住、行、劳动工作、休息娱乐、社会交往、待人接物等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价值观、道德观、审美观,以及与这些方式相关的各个方面。日常生活用品是在生活中衣、食、住、行的需求中产生的,与之密切相关的应用物品,[2]我们可以在这些不同的方面中简单的概括生活中的大部分产品设计。 在穿着上,从远古时代只讲求保暖的兽皮衣,树叶衣发展到奴隶制时代的麻布蚕丝衣物再到讲求审美情趣的各类时尚服饰,产品设计在衣着上的的发展也与时俱进着。除了传统的上衣裤子,遮阳的帽子,避光的墨镜,保暖的围巾、手套、护袖、护腿,防滑的鞋子等等都是我们生活中每天都需要用到的衣饰,而它们的用途也从遮体护体保暖延伸到了时尚审美的体现。 食品上为了满足人们多方面的烹饪的要求,各种方便使用的小厨具应运而生,配合刨丝的刨丝板,方便打发的打蛋器都大大缩短了我们的烹饪时间。我们的产品设计除了在常规厨具做出了人性化的设计之外,还增加了各种新型科技产品设计,比如面包机,电饼铛,酸奶机,豆浆机,烤箱,榨汁机、刨冰机等等,使得人们可以足不出户轻而易举的做出美味的食物,在很久以前甚至还需要去到专门的商店里才吃的到这些美食,是产品设计给予了我们更多的美味。 提到住,不论是上班上学还是在家里休息,我们都离不开家居。所谓家居生活,就是人与生活日常产品设计的相处过程,粗看没什么特别,实际上,家居生活产品设计作为生活质量的基础,从中发挥出极其重要的作用。也许就是一件极为不起眼的物品,也许就能左右你一天的心情或者你的身体状况。家总是带给人温暖舒适的感觉,其重要因素之一就是各种日用产品在材质选用上的考究与人心理上的贴合,例如棉质的服饰和衣物、木质的书柜、精美的瓷盘等,除此之外,现代的很多日常生活用品设计都讲求设计朴素大方,当然也有满足少数人的奢华

智慧树网《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章节测试答案及解析

智慧树网《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章节测试答案 第一章 1 【单选题】(1 分) () 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A. 劳动法律关系 B. 劳动合同关系 C. 劳动行政关系 D. 劳动雇佣关系 正确答案是:A 查看答案解析 2 【单选题】(1 分)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 A. 用人单位 B. 事业单位 C. 企业 D. 团体 正确 查看答案解析 本题总得分: 1 分 3 【单选题】(1 分) 关于劳动关系特征的描述,不准确的是哪一项?

A. 劳动关系的主题一方为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为劳动力的所有者和提供者 B. 劳动关系的内容为与劳动过程紧密相连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C. 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关系 D.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具有独立性,并不具有从属性关系 正确 查看答案解析 本题总得分: 1 分 4 【单选题】(1 分) 下列人员中,适用劳动法的是()。 A. 公务员 B. 现役军人 C. 家庭保姆 D. 企业中的正式职工 正确 查看答案解析 本题总得分: 1 分 5 【单选题】(1 分) 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劳动关系的特征? A. 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 B. 兼有人身和财产关系

C. 基于劳动合同确立,通过劳动过程实现 D. 只有隶属关系,没有平等关系 正确 查看答案解析 本题总得分: 1 分 第二章1 【单选题】(1 分)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书面合同 B.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合同 C.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D.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 正确 查看答案解析 本题总得分: 1 分 2 【单选题】(1 分)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的工时制? A. 标准工时制 B. 特别工时制 C.

生活中常见的法律纠纷

生活中常见的法律纠纷复习题 1.恋爱期间之间的相互送礼物,用返还吗?为什么?怎样处理恋爱期间的纠纷? 答:如果是恋爱期间借贷,那么应于返还;如果是赠与,一看财物金额大小,二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者为条件的。对于以财物为诱饵,玩弄异性和他人感情,道德败坏的,即使送与对方较大数额的财物,从道德角度来讲,可以选择返还。 处理恋爱纠纷,应当以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为主。因为当事人最熟悉纠纷的原委,只要双方冷静,是不难解决的。如果协商不成,可请老师和领导出面做工作。要有诚意。不管恋爱结局如何,都要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只有这样,才能在协商调解中冲破障碍,求同存异,妥善解决争端问题。严以律已,宽以待人。恋爱纠纷双方多作自我批评,防止加剧感情裂痕,铸成难以收拾的僵局。 2.根据新的婚姻法解释,小美和小帅要结婚,请分析以下情况。 3.你怎么看待闪婚,有什么样的风险? 答:闪婚是闪电式结婚的简称。从认识到结婚时间相当短。有的只认识一天就结婚的大概不到3个月都算是闪婚。多发生在时下青年男女身上。青年男女闪电相识,爱情速配,已成为一种时尚。 很大的风险。你还不够了解他的话,有极大的可能会后悔的!相互了解太少,感情基础不牢,一遇矛盾会很快闹离婚,俗称闪离最大的风险就是相互不甚了解,结的快,离得可能也快。

4.你怎么看待为了逃避债务或者规避房地产新国五条规定等目的的假离婚,有什么风险? 答: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因为夫妻双方只要履行了离婚的法律程序,离婚便具有法律效力。用于买房的钱等财产在离婚前还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假离婚”之后将变成一方的个人财产,另外一方当事人就难以控制该部分财产。一旦有一方不愿意复婚,因离婚而带来的财产损失将无法挽回。 5.王大爷身体一直很健康,老伴已经去世多年,但是为了以防万一,王大爷立了一份遗嘱,并到公证机关做了公证,遗嘱内容是:房产归儿子所有,所有个人存款归女儿所有。几年过去了,王大爷因运动时摔倒脊椎骨粉碎性骨折,瘫痪在床。期间,儿媳日复一日悉心照顾,使王大爷倍受感动。王大爷于病逝时,当着所有家人的面说:“把存款一半留给儿媳”。请问:王大爷的遗产怎样分? 答:先前王大爷了一份遗嘱,并到公证机关做了公证,遗嘱内容是:房产归儿子所有,所有个人存款归女儿所有。且生效遗嘱。但是王大爷病后儿媳日复一日悉心照顾,当全家人口头遗嘱:把存款一半留给儿媳。最后判定:房产归儿子所有,将存款给予女儿和儿媳,每人50%. 6.如何订立有效的遗嘱? 答:告知当事人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完全是出于自愿,按照自己的真实意图制作的,而并非是受他人的欺骗或胁迫而订立的。 告知当事人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的内容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悖,处分的仅仅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此外,必须注意的是: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由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告知遗嘱必须具备法定形式。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 7.小李是某软件开发公司的高级工程师,他的才华得到公司老总的赏识,被安排在软件开发部任职。出于工作的需要,他掌握着公司软件开发过程中许多关键性的技术和机密,然而,正是这些技术和机密给他带来了一场官司。原来,小李觉得一家正处于创业阶段的小公司更能发挥自己的才智和特长,他想“另谋高就”,遂向公司递交了辞呈,公司未做答复。一个月后,小李要求办理辞职手续,被公司拒绝。那么小李能另谋高就吗?为什么? 答: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是被告小李是否享有辞职权。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除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外,对劳动者行使辞职权不附加任何条件。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既包括待业人员的择业,也包括已经就业人员的另择他业。小李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履行了劳动者的义务,公司应当同意,并为其办理辞职手续;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3000元”,小李应当依约支付违约金。仲裁委的裁决是对的,应当维持。公司认为小李辞职,给其造成经济损失,要求小李赔偿,因无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生活中的设计问题及解决方法

生活中的设计问题及解决方法 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班级:环艺121 学号:201200964106 :..,,,, 案例1: 原因:儿童衣柜的设计,单一性状的设计,小孩不能很好快速的找出自己想要的衣物。 解决方案;把抽屉的形状设计的和物体的形状一致,达到让小孩子清楚哪个抽屉放置什么东西。 案例2 原因:饮水机放置水杯的凸台面积较小,难以放下大杯 子。 解决方案:在托盘上方加上可拉伸的托盘,并且托盘上设计有与原水槽相符的漏水孔,托盘四周垫高可防治水溢出。

案例3 原因:当我们用完一支圆珠笔,又有多少人真的会只换笔芯不换笔壳的呢? 解决方案:右图的圆珠笔,将形状改成了DNA双螺旋结构,就可以装入两倍的笔墨量,相当于两支笔,减少了笔壳的浪费。 案例4 原因:易拉罐的内嵌式开口,开口开启后会陷入与罐 里液体接触,将细菌灰尘等杂物带入罐内。 解决方案:在开口处注上开盖前要清洗的提示。 案例5: 原因:我们用的鼠标一般都是有很长的线,使用起来 很不方便,偶尔会和其他数据线缠在一起,而且一团 乱的线让人看了心情很是不好。 解决方案:可以把线放在鼠标中,可以自由伸长,不使用的时候可以卷进去,看着很是方便利落。

案例6 原因:我们每天都用的牙膏盒不合理。基挤出牙膏的 口都是“O”型的,容易掉落,造成浪费。出口处往 往很硬,造成剩很少牙膏时,很难挤出牙膏。 解决方案:应该设计成矩形的,这样跟牙刷及牙齿都成平面接触会利用率提高。还可以把牙膏盒设计成透明的,这样可以看到里面的牙膏还剩多少,不会造成里面还有牙膏就丢掉。 案例7: 原因:坐过火车硬座的都知道,椅子的角度几乎是90度,时间长了腰酸背痛。解决方案:椅子都互相旋转一个角度,使得不是相互靠在一起,也解决了和陌生人面对面的尴尬。 案例8 原因:遥控器的电池安装在底部后座,由于重心靠后,

我们生活中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第十一条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章家庭保护 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附带规定 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三章学校保护 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章教育工作者 第三十三条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第五章受教育者 第三十六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四十二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章学生 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12个法律问题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12个法律问题 faguike@https://www.360docs.net/doc/b72225539.html, 1、民间借贷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对其民事权利给予保护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因而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但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按照《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法律规定,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的,当事人无权主张。 2、定金和订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违约赔偿金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4、共有权处置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人或两个人以上的所有人对于全部共有财产,享有平等所有权的共有关系。此处的“平等所有权”,是指每个共同共有人对共同共有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没有份额限制。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5、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同时,法律还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6、继承和赠与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同时,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①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②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7、子女抚养费 ◆⑴婚生子女。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的义务。不管父母双方收入是否增长,只要抚养孩子

30个生活等方面设计存在的问题

设计心理学作业 30个生活等方面设计存在的问题: 1 手机的home键。 现在许多手机的home键处理的不是太完美,比如苹果,home键按动比较生硬,相对不容易按动,感觉质感很差;比如三星,它的home键大多为长方形,按动不均匀,也是不好按;再比如小米等手机,多为触屏,不需要按动,但是这样会经常误按,导致错误发生。 处理方法:可以将按键和触屏相结合,采用按键的方式,但是按动的程度不要再那么僵硬,再软一些,相对好按,多介入一点质感,这样效果会好上许多。 2 电灯的开关。 许多电灯的开关的指向性不明确,需要来回好几次开关才能记住哪头是开,哪头是关。

处理方法:可以在开关上标记上开关符号,例如“on”“off”。 3 电竞鼠标的多功能按键。 电竞鼠标左侧常有多功能按键,能够用来设置一些快捷键,但是人经常有误按这两个按键的习惯,以至于导致许多错误。 处理方法:减少侧面的按键,或者把这些按键装置在合理的位置,以供人们更好的使用。 4牙膏盒 牙膏用到最后不知道还有多少,这容易造成浪费,而且牙膏用到最后总是挤挤总还有一点。 处理方法:可以把牙膏盒做成透明的或是有透明条框的,这样可以让人知道还剩多少,避免过多的浪费。 5 有线耳机

有线耳机的插头连接处总是和耳机线分成两层的,几个关节点也是连接的很突出,这样一来在使用的过程中,很容易因为折动而损坏。 处理方法:可以把耳机做成一体的,避免让耳机隔断,在关节细节处处理好。 6 厕所冲水的开关 许多厕所冲水的开关被设置成用手按的,但是人们在如厕以后并不大想用手去按它,毕竟厕所的环境普遍不卫生,这就一定程度上造成许多上完厕所后不冲的现象发生。 处理方法:可以把冲水的开关设置成脚踏式的,方便,卫生。 7 眼镜盒 普通的眼镜盒是折合的方式,开和关的力度都偏大,虽然这样不易把眼镜掉出来,但是一方面使用时开关比较费力,另一方面来回折合会大大降低眼镜盒的使用寿命。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个法律问题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个法 律问题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12个法律问题 1、民间借贷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对其民事权利给予保护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因而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但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按照《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法律规定,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的,当事人无权主张。 2、定金和订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违约赔偿金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4、共有权处置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人或两个人以上的所有人对于全部共有财产,享有平等所有权的共有关系。此处的“平等所有权”,是指每个共同共有人对共同共有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没有份额限制。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5、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同时,法律还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6、继承和赠与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同时,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智慧树网《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章节测试答案解析

WORD 格式可编辑 智慧树网《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章节测试答案 第一章 1 【单选题】 (1 分 ) () 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A. 劳动法律关系 B. 劳动合同关系 C. 劳动行政关系 D. 劳动雇佣关系 正确答案是 :A 查看答案解析 2 【单选题】 (1 分 )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 A. 用人单位 B. 事业单位 C. 企业 D. 团体 正确 查看答案解析 本题总得分: 1 分 3 【单选题】 (1 分 ) 关于劳动关系特征的描述,不准确的是哪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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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 格式可编辑 A. 劳动关系的主题一方为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为劳动力的所有者和提供者 B. 劳动关系的内容为与劳动过程紧密相连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C. 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关系 D.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具有独立性,并不具有从属性关系 正确 查看答案解析 本题总得分: 1 分 4 【单选题】 (1 分 ) 下列人员中,适用劳动法的是()。 A. 公务员 B. 现役军人 C. 家庭保姆 D. 企业中的正式职工 正确 查看答案解析 本题总得分: 1 分 5 【单选题】 (1 分 ) 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劳动关系的特征? A. 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 B. 兼有人身和财产关系

专业知识分享

WORD 格式可编辑 C. 基于劳动合同确立,通过劳动过程实现 D. 只有隶属关系,没有平等关系 正确 查看答案解析 本题总得分: 1 分 第二章 1 【单选题】 (1 分 )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书面合同 B.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合同 C.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D.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 正确 查看答案解析 本题总得分: 1 分 2 【单选题】 (1 分 )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的工时制? A. 标准工时制 B. 特别工时制 C. 不定时工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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