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领导干部谈话提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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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浙江金华职业学院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发挥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预防职责,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浙江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对领导干部,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就廉洁自律、认真履职提出要求,以关心爱护领导干部为目的,以交流思想、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研究问题为基本内容进行廉政谈话。

第二条廉政谈话的主体党委主要负责人、党委班子成员、纪委书记。

第三条廉政谈话的对象(一)学院的全体领导干部;(二)学院党委新提拔的中层干部;(三)其他需要廉政谈话的领导干部以及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重要岗位的人员。

第四条廉政谈话的方式- 2 - 可以是集体进行,也可以是个别进行。

任职廉政约谈以集体方式为主。

凡属于个别谈话的,必须由两名(含两名)谈话人参加,谈话时准备谈话提纲、收集保存谈话资料、做好谈话记录。

廉政谈话之后,校纪委将廉政谈话记录与其它有关资料一同归入其个人廉政档案。

第五条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 1、主要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学校党委决议及重大工作部署;2、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等制度、规定;3、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自身修养,带头廉洁自律;4、带头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5、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6、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接受监督;7、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8、针对推进两个责任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要求;针对廉洁自律需要改进的地方,进行提醒;针对重点岗位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针对新任职岗位纪律要求,进行集体约谈;9.其他需要廉政谈话的内容。

每次谈话的内容及重点,由学院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0.被谈话人表态。

被谈话人要对带头执行廉政纪律、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表明态度。

学校领导干部、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学校领导干部、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学校领导干部、党员谈心谈话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教职员工的思想、工作动态,切实做到关心人、理解人和爱护人,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增强学校的凝聚力、战斗力,经研究决定,建立学校谈心谈话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谈话内容及重点
1、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情况。

2、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谈心谈话工作在下列情况下要及时开展:
⑴群众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时,要及时谈话提醒、教育引导、防微杜渐。

⑵干部之间、班子内部之间、班级组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话指出,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⑶教师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⑷对教师重大奖励、处分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要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

二、谈话方法及要求
1、谈话采用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法。

谈话一般每月不少于二次。

2、学校领导必要时应随时与教职工谈心,主动征求意见。

3、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学校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

4、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员教师之间也要互相谈心,沟通思想,融洽关系,形成团结实干的良好氛围。

5、主动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注重谈话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要讲究谈话艺术,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努力提高谈话效果。

学校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学校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学校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背景在学校管理中,领导干部与学生、教师等社会主体的交流至关重要。

作为学校领导者,必须加强与各个群体的沟通,及时了解学校内部的问题和需要,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解决。

谈心谈话作为一种简单而有效的管理方法,受到了越来越多学校领导的关注和重视。

定义“谈心谈话”是指学校领导干部与学生、教师及其他社会主体之间的沟通方式,通过面对面的交流方式,了解他们的思想、情感、问题和需求,帮助他们化解矛盾,释放压力,提高工作和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目的学校领导干部通过谈心谈话制度,实现以下目的:1.加强与学生和教师之间的沟通,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提高工作和学习效果。

2.了解学校内部的情况和发展状况,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推进学校的发展。

3.获得学生和教师的反馈,以进一步改善学校的管理和服务。

实施方式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方式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建立制度学校应建立学校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规范其实施,确保其有效性。

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谈心谈话的对象和范围。

2.谈心谈话的时间和地点。

3.谈心谈话的方式和方法。

4.谈心谈话的工作人员及其职责。

确定对象谈心谈话的对象主要包括学生和教师。

除此之外,也可以考虑对其他社会主体进行谈心谈话。

具体对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灵活确定。

实施过程谈心谈话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面对面谈话:学校领导干部与学生、教师或其他社会主体面对面谈话,了解他们的情况和需要,并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

2.班级座谈会:学校领导干部逐个或按班级与学生座谈,了解他们的学习情况、生活问题及亟待解决的问题。

3.集体访谈:学校领导干部与老师、学生家长等群体进行集体访谈,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学习情况及他们的需求和关切。

无论是哪种方式,都应该尊重学生、教师等社会主体的隐私和权益,确保谈话内容不外泄。

总结谈心谈话是学校领导干部进行管理和服务的重要方式之一,有利于加强与学生、教师之间的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领导干部学习谈心谈话制度细则

领导干部学习谈心谈话制度细则

领导干部学习谈心谈话制度细则5篇领导干部学习谈心谈话制度细则【篇一】在党内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完善定期谈心谈话活动,使之转化为经常性、长期性党组织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目的及时了解领导干部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

既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又明确方向,鞭策鼓励;既虚心听取意见,又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积累激化。

二、范围对象 1.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2.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联系村负责人之间。

3.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

4.党员与党员之间。

三、方式方法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

既可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交流方式,也可采取“一对多”、“多对多”的方式。

一般在领导班子成员内部和支部内进行。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原则上至少每月谈心一人次。

领导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的部门、联系村负责人至少每月谈一人次。

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谈。

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考察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离退休时必谈。

四、主要内容1.了解和掌握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发现谈心对象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3.征询谈心对象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4.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

6.其他认为必须谈心的事项。

五、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

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不得居高临下、盛气凌人。

学校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模版

学校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模版

学校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模版一、引言部分在学校管理中,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对于领导干部的成长、素质提升和工作效能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学校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营造良好的学校领导干部交流氛围,特制定本谈心谈话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谈心谈话的目的、程序和注意事项,规范谈话内容和方式,确保谈话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谈心谈话的目的和原则(一)目的:1.促进领导干部自我反思和自我约束,增强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2.加强领导干部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增进理解和信任;3.关注领导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倾听他们的心声和困惑,为其提供指导和帮助;4.改进学校管理和推动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能和绩效。

(二)原则:1.尊重个人隐私和自愿原则,确保谈话的保密性和自由性;2.谈话内容真实、准确,避免武断和主观臆断;3.谈话要客观公正,避免一刀切和片面西方分析问题;4.谈话要坦诚和建设性,关注问题的本质和解决对策;5.谈话要与谈话对象保持一定的距离,既要尊重其地位和身份,又要保持理性和客观的视角。

三、谈心谈话的程序和要求(一)程序:1.谈话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具体的谈话时间和地点;2.谈话前,谈话双方可以准备一份谈话提纲,明确谈话的重点和主题;3.谈话双方要确保谈话的准时开始和结束,避免过分拖延谈话时间;4.谈话双方要保持良好的谈话状态和态度,避免浮躁和冲动;5.谈话结束后,谈话双方可以记录谈话要点和共识,作为后续工作的参考。

(二)要求:1.谈心谈话要围绕学校工作和发展进行,关注工作重点和难点;2.谈话要结合实际情况,注重实际问题的分析和解决;3.谈话要注重谈话对象的感受和需要,尊重其意见和建议;4.谈话要注重交流和反馈,及时提供指导和支持;5.谈话要注重目标和效果,确保谈话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谈心谈话的注意事项和技巧(一)注意事项:1.谈话双方要保持积极的沟通姿态和情绪,避免情绪化的谈话;2.谈话要注重听取对方的意见和建议,不要一味强调自己的观点;3.谈话要注意细节和思考,不要片面思考问题;4.谈话要注重语言和表达方式,避免过于直接和冲撞;5.谈话要注重结果和落实,不能只停留在纸面上。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本着教育、保护、监督关口前移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制止和防范违纪的现象发生,为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根据《四川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我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谈话制度适用情况1、新选拔任用、聘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2、有信访举报或其他渠道反映,涉及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需要听取本人意见,早打招呼的,进行诫勉谈话;3、经其他方式帮助教育仍无改进,需要进一步批评指正,促其重视改正的,进行诫勉谈话;4、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及时提醒,引以为戒的,进行诫勉谈话;5、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及评价为不合格等级的党政组织及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6、其他需要实施谈话制度的情况。

第三条谈话制度适用对象学校选拔任用、聘任的全校中层党政领导干部。

第四条谈话分工及要求任前廉政谈话,由校纪委组织实施。

由校分管书记、纪委书记、分管校长或校纪委副书记、党委组织部部长进行。

1、谈话之前,应将谈话的主要内容、时间、地点、要求等提前通知谈话对象。

谈话对象接到通知后,须按要求做好准备。

2、任前廉政谈话,一般结合党委组织部的干部谈话同时进行,也可安排在任职文件下发之后十五日内进行。

3、谈话形成的材料、个人廉政承诺履行情况及《干部调离廉政情况登记表》、组织督查情况等均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第五条谈话的主要内容1、对于任前廉政谈话,主要从廉洁自律,规范从政行为,增强防范意识方面进行;2、对于诫勉谈话,向被谈话人指明反映的问题,被谈话人就反映问题做出解释、说明或认识,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情况,谈话人应对其提出要求和希望,被谈话人对反映问题或要求表明自己的态度。

第六条谈话注意事项1、进行谈话,要事先通知被谈话人,预约时间和地点;2、谈话人至少两人,并使用规定的表格做好记录;3、对谈话情况如实记录,谈话人要充分重视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4、诫勉谈话中应对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及举报材料等相关情况保密,不得泄漏;5、收到诫勉谈话通知后,被谈话人要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

领导干部约谈提醒制度范本

领导干部约谈提醒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高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素质,防止和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约谈提醒,是指党组织对领导干部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通过约谈方式进行提醒、警示和教育,推动问题整改和工作提升。

第三条约谈提醒工作要坚持严字当头、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原则,注重预防,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确保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坚定立场。

二、约谈提醒对象第四条约谈提醒对象为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领导干部。

第五条需要约谈提醒的领导干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在工作中出现明显失误或严重问题的;(二)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出现滞后或质量问题,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三)存在违反党纪国法、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行为的;(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五)其他需要约谈提醒的领导干部。

三、约谈提醒方式第六条约谈提醒可以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书面提示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个别谈话由约谈人直接与被约谈人进行沟通,针对具体问题进行提醒、警示和教育。

第八条集体谈话适用于同类问题较多或普遍存在的问题,可以组织相关领导干部参加,以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

第九条书面提示通过书面形式向被约谈人发送,适用于问题较为轻微,不需要当面沟通的情况。

四、约谈提醒程序第十条约谈提醒工作由党组织组织实施,党组织负责人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约谈提醒工作。

第十一条约谈提醒前,应当充分了解被约谈人的工作状况、存在的问题等,制定具体的约谈提醒方案。

第十二条约谈提醒时,应当明确指出被约谈人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

第十三条约谈提醒后,应当对被约谈人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对整改不力的,可以再次进行约谈提醒。

五、约谈提醒结果运用第十四条约谈提醒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

2023年学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训勉谈话制度

2023年学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训勉谈话制度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中,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已成为各个领域的重要任务。

尤其是在教育领域,领导干部廉政修养和行为规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了保持学校的廉政风清气正,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2023年学校制定了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训勉谈话制度,以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和提升。

二、制度目标该制度的目标是通过廉政谈话和训勉谈话,引导和教育学校领导干部加强廉政修养,规范自己的行为,提高廉洁自律意识,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为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和创建廉洁的教育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三、实施主体1. 学校廉政教育机构:成立专门的廉政教育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廉政谈话和训勉谈话工作。

2.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学校领导干部的廉政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3. 学校领导班子:负责制定和实施廉政谈话和训勉谈话的具体方案和措施。

四、谈话对象和程序1. 谈话对象:首先是学校的领导干部,包括校长、党委书记、副校长、院长等高层领导干部。

此外,还包括其他具有重要职务的中层干部,如部门主任、处长等。

2. 谈话程序:(1)廉政谈话:廉政谈话是对领导干部廉政修养和行为规范的教育引导。

学校廉政教育机构会定期组织廉政谈话,邀请相关部门的专家和干部充当廉政谈话员,对领导干部进行一对一的廉政谈话。

廉政谈话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个人廉政建设情况:了解干部对廉洁自律的认识和实践情况,指导干部正确处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 行为规范要求:重点强调廉政从政基本准则和廉洁从教十项规定,引导干部规范自身行为;- 教育引导:提供廉政教育资源和案例,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廉政观念和职业操守。

(2)训勉谈话:训勉谈话是对领导干部违反廉政纪律的警示和批评教育。

一旦发现干部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组织训勉谈话,并在谈话记录中将违纪行为进行明确和记载。

训勉谈话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违纪违规行为的说明:对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深入分析和解读,让干部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所在;- 纠正措施的提出:根据干部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纠正措施和改进建议;- 教育告诫的强调:在训勉谈话中,重点向干部强调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和后果,使其引以为戒。

兰州城市学院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兰州城市学院领导干部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是党的干部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是做好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方法。

在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对于加强学校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了解干部思想状况,交流感情,改进干部思想作风,提高干部素质,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增强领导班子团结,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落实,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一、谈话范围领导干部谈话,主要是指上级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或下级领导干部遇到下列情况时,上级领导及时、主动地找他们谈话的一项重要制度。

l、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工作变动或即将退休的。

2、领导班子及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动态考核、换届考察、民主评议等工作结束后,需要上级领导向下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反馈情况,或转达群众意见和建议的。

3、领导干部在遵守党纪政纪、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或群众有反映,需要上级领导及时打招呼或提醒注意的。

4、领导干部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给予批评教育的。

5、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方面存在问题,领导班子不团结、不协调,影响本单位、本部门工作,或群众有反映,需要上级领导指出和解决的。

6、领导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挫折,需要上级领导关心帮助和支持的。

7、领导干部本人要求同上级领导谈话的。

8、其他情况需要上级领导谈话的。

二、职责分工领导干部谈话,原则上按干部管理权限,对不同层次的干部,采取分级负责、分工实施的方式进行。

中层领导干部一般由学校党委常委、校领导或组织部谈话,科室干部由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谈话。

三、谈话要求为了规范谈话程序,保证谈话质量,提高谈话效果,谈话应遵循以下要求:1、谈话要以诚相见。

学校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模版(2篇)

学校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模版开展谈心谈话,是发扬民主、增进团结、促进廉洁从政、推动质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

为促进此项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特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谈心谈话的范围(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二)班子成员和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之间。

(三)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之间。

(四)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之间。

第二条谈心谈话把握的原则和主要方式(一)按照领导干部所分管的部门,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谈。

县局主要负责人每年与县局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一次;县局其他领导成员每年与分管的科室、直属单位谈心谈话一至二次;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每年与工作人员谈心谈话一至二次。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也要适时谈心沟通。

(二)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

一般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也可采取”一对多”、“多对多”的方式。

(三)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对廉政有不良反映时必谈,干部主动要求时必谈,退休时必谈。

第三条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一)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三)提出廉洁从政要求、转告群众对其遵守廉政规定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反映、评议情况,对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要求。

(四)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并结合实际,共同研究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对策措施。

(五)了解和掌握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发现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六)征询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七)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八)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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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领导干部谈话提醒制度
学院领导干部谈话提示制度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立,切实有效地对各级领导干部进展监视和教育,不断增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养,同时也为了能准时澄清问题,教育和爱护干部。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中心纪委其次次全会关于“对有一般错误的干部,要批判教育,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以及中共广东省纪委粤纪发[1998] 26 号文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领导干部谈话提示制度。

一、谈话提示适用范围在职科级以上干部属以下范围之一者,应采纳谈话提示形式进展教育,督其自警、自律和限期改正。

1、教职工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或上级转来的信访件,反映该干部的问题是属于廉政自律方面的,问题比拟单一的,是非界限清晰的稍微违纪行为。

2、由于干部自身素养方面的缘由所致,已对部门、单位工作有不良影响,教职工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

3、存在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或个人决策不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和政策规定,职工群体反响剧烈的事。

二、谈话提示的组织实施方法 1、对信访反映的当事人是副处级以上干部,原则上由学院领导负责或托付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负责;对
信访反映的当事人是科级干部,原则上由组织部领导负责或托付有关系、处、室部门的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2、学院纪委办、监察处从教职工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上级转来信访件反映问题中进展筛选摘报,对符合谈话提示的对象经有关领导批阅同意后,填写《领
导干部谈话提示通知书》并送达被谈话人。

3、谈话提示制度要坚持严厉仔细、实事求是、教育为主的原则。

在对当事人谈话时,应向被谈话人说明群众反映的问题及谈话的用意和目的;要求被谈话人对谈话内容的真空性负责。

证明信访反映的问题是失实的,可作了结;证明信访反映的问题是属实或根本属实的,要对其进展批判教育,促其订正。

4、谈话提示教育要仔细做好书面记录,并要求被谈话人签名。

填写《领导干部谈话状况处理表》交组织实施谈话的领导签阅后,连同信访件一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5、参加谈话提示的人员,必需坚持爱护举报人的原则,不得向被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人姓名和有关状况。

6、谈话提示过程中,如发觉该领导干部行为已构成违纪并需要追究党纪政纪处分的,应按有关规定立案进展调查处理。

三、本制度由学院纪委监察处负责解释四、本制度自 1999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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