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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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科技成果转化 政策

国家 科技成果转化 政策

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政策
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是指国家为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市场化,加强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的结合,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目标是推动科技成果从科研阶段向产业化阶段转化,加快科技创新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提高科技创新的经济效益。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政策内容:
1. 减税优惠政策:国家通过减免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的税收负担,鼓励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比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等。

2. 资金扶持政策:国家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通过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科技成果奖励、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等方式,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的推进。

3. 优先购买政策:国家通过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对符合科技成果转化条件的产品和服务给予优先采购,引导市场对科技成果的需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产业的发展。

4. 人才激励政策:国家通过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制定相应的人才激励政策,如提供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的奖励和补贴,创立科技成果转化专业职称和评价体系等。

5. 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国家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提供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维权机制,保护科技成果的创新成果和利益。

6. 孵化器建设政策:国家支持和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器的建设和发展,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中小企业提供场所、设备和服务等支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孵化和成长。

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实施可以有效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的结合,提高科技成果的价值和影响力,促进科技创新的转化和应用,推动经济的发展和转型升级。

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

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

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将科技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的生产力和经济效益。

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是指政府为鼓励科技成果转化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措施旨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一、政策背景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的重要环节,也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然而,由于科技成果转化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企业在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时往往面临着较大的困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以鼓励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政策措施1. 资金支持政府通过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等方式,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降低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和成本。

2. 税收优惠政府为鼓励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对于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3. 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法律保障,鼓励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同时,政府还加强了知识产权的管理和监管,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4. 人才引进政府为鼓励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制定了一系列人才引进政策。

例如,对于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可以享受人才引进补贴政策,吸引高端人才加入企业,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5. 政策宣传政府通过加强政策宣传,提高企业对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的了解和认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三、政策效果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一方面,政策措施为企业提供了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支持,降低了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和成本,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另一方面,政策宣传提高了企业对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的了解和认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了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科技成果转化 政策汇总

科技成果转化 政策汇总

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概述
科技成果转化是促进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为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包括减税优惠政策、资金扶持政策、优先购买政策、推动企业投入、建设服务体系、培育转化人才、支持创新创业等方面。

减税优惠政策
减税优惠政策主要是通过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等方式,减轻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资金扶持政策
资金扶持政策主要是通过国家财政资金、金融机构贷款、社会资金等方式,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优先购买政策
优先购买政策主要是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优先购买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推动企业投入
推动企业投入主要是通过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建设服务体系
建设服务体系主要是通过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技术
转移机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等方式,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服务支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培育转化人才
培育转化人才主要是通过培养和引进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水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创新创业
支持创新创业主要是通过鼓励创新创业、支持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等方式,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创新创业支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总之,这些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促进了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推动了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部分内容的通知

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部分内容的通知

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部分内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02•【字号】大金普管发〔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部分内容的通知大金普管发〔2018〕3号管委会各部门,各功能区(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区直单位:经2018年新区管委会第4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新区管委会决定对《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大金普管办发〔2016〕21号)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一、第5条修订为:鼓励社会资本面向新区重点发展领域,建设专业化研发平台;引导中介机构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放创新资源,面向市场提供专业化研发服务。

对于新建的公共研发平台给予设备购置额50%补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平台开展技术服务发生的服务费给予总额20%补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第7条修订为:鼓励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竞争性专业化服务。

对服务平台开展服务发生的服务费给予总额50%补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经科技管理部门备案认可的科技服务机构,组织开展指定公共性专业活动的,给予活动费用全额补贴。

三、新增第8条: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补贴,经考核优秀的区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牵头单位给予最高20万元补贴。

四、原第9条、现第10条修订为:鼓励社会资本兴建与新区重点发展产业相关的专业性孵化载体,按照其投资规模、服务功能和入驻企业数量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补贴,分建设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支付。

五、原第10条、现第11条修订为:鼓励孵化载体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依据孵化载体功能平台建设的新增投入情况,给予平台建设总额50%补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辽宁工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

辽宁工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

辽宁工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激发学校师生员工投身创新创业的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维护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意见》(辽政发〔2015〕55号),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意见》(辽政发〔2016〕3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是指学校师生员工为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而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

所称职务科技成果,是指执行学校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学校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科技成果。

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一切职务科技成果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活动。

第三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有利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有利于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

第四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尊重市场规律,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享有权益,承担风险。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保障学校的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五条辽宁工业大学科学技术处(以下简称科技处)为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部门,负责校内科技成果的收集、整理、发布、推广和拓展科技成果转化渠道,积极向企业与技术中介推广我校科技成果,加强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科技成果转化政策

科技成果转化政策

科技成果转化政策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科研人员和企业已经取得了许多重要的科技成果。

然而,这些成果并不总是能够立即转化为商业价值,需要有关部门出台政策规定,帮助成果转化为实际的商业 potentail。

政策措施
1. 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创新企业。

政府推行一系列扶持措施,协助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技术水平。

同时,政府还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来提升竞争力,降低制造成本。

2. 加快科技成果与社会的联结。

政府和科技机构将对个人和企业的创新成果进行评估和鉴定,并为符合条件的成果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以加速其推广应用。

3. 支持企业成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政府将加大对科技成果的财政投入,支持企业在成果转化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鼓励企业建立科技创新中心,加强科技转移和技术转化的推广,将科技创新成果应用于生产和社会发展。

4. 建立科技成果交易市场。

政府将建立科技成果交易市场,为研发人员、科技企业和投资人提供一个公正、透明的交流平台,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结论
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对于推动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政府将继续加强对成果转化的扶持力度,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加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环境,促进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的更好对接,加速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科技局“工作落实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科技局“工作落实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科技局“工作落实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科技局“工作落实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2014年)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现将《大连市科技局“工作落实年”活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大连市科技局“工作落实年”活动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巩固软环境建设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组织管理,统一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调动激发全局上下努力开创我市科技事业快速发展新局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现就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一、活动内容及目标以科技局中心工作和年度重点任务为抓手和载体,科学分解落实全年工作任务,明确分工、流程、措施制度、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对重点任务督查督办,确保年度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通过开展活动,切实做到: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着眼于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重点解决好干部队伍在思想觉悟、工作纪律、为民服务、行政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治理和杜绝庸懒散奢等现象,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水平和综合素质,真正形成“求实苦干,勇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工作效能持续提升。

积极构建“政令畅通、运转协调、权责明确、执行有力、奖罚分明”的运行机制,使行政管理程序合法、操作规范、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各项行政服务方式简便、快捷、高效,通过严格工作标准、严抓工作效率,严促执行能力,实际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相互推诿和职能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

创新环境持续优化。

坚持以建设一个中心,推进两个体系,树立三大理念、实施四大战略为统领,围绕当前我市创新资源的整合度不高、创新主体的契合度不够、创新实践的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强化资源集聚功能,积极拓展吸纳空间,通过打造资源集聚高地,着力构建区域性创新中心,为引进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提供最佳外部条件。

辽宁科技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政策试点方案

辽宁科技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政策试点方案

综字〔2016〕7号附件1辽宁科技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政策试点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意见》(辽政发〔2015〕5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6〕34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以下简称成果转化)工作进程,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全校科研工作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科技厅等七部、委、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辽科发〔2016〕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如下试点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技创新为动力,通过完善科技成果利益分享机制,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充分发挥我校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和优势,促进相关产业快速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创新并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既要发挥科技骨干的作用,又要发挥整体科研团队的作用,积极构建更加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为促进我省相关产业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通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试点工作,解决制约科研事业发展的创新人才激励问题,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助推辽宁相关产业科技创新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一)职务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归学校所有,经学校审批同意,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授予研发团队。

(二)省内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不上缴国库;扣除对完成和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和报酬后,应当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并对技术转移机构的运行和发展给予保障。

(三)学校受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际合作外方委托承担的横向课题,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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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
一、背景介绍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将科学研究成果转变为实际应用的过程,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途径之一。

大连市作为中国东北地区的重要城市之一,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为了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大连市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政策措施
1. 加强科技创新支撑
大连市将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加强科技研发,提高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政府将加大科研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同时,大连市还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和政策支持。

2. 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大连市将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科技成果的评估和鉴定工作。

政府将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平台,提供科技成果的展示和交流平台,促进科技成果的对接和转化。

同时,政府将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评估和监管,确保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效果。

3. 加强产学研合作
大连市将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加强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合作交流。

政府将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联合研发中心,共同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政府还将加大对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支持力度,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4.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
大连市将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为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供场地和资源支持。

政府将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示范基地内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活动,提供相关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同时,政府还将加强对示范基地的管理和服务,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支持。

5.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宣传和推广
大连市将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社会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认知度和关注度。

政府将组织科技成果的展览和交流活动,邀请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参
与,展示他们的科技成果和转化项目。

政府还将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成功案例的宣传,鼓励更多的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三、成果与展望
大连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一方面,大连市的科技创新能力得到了大幅提升,科技成果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明显的提高。

另一方面,大连市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也大幅提高,越来越多的科技成果得到了应用和推广。

这些成果不仅推动了大连市经济的发展,还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创新产品和服务。

展望未来,大连市将继续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和机制,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大连市将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同时,大连市还将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社会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认知度和关注度。

相信在大连市政府的积极推动下,科技成果转化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果,为大连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资料: - 大连市科技局官网 - 《大连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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