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呈报2007中小学中,高级教师
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08.08.12•【字号】•【施行日期】2008.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辖市人事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为保证2008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商各系列(专业)业务主管部门,现就做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问题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配套,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相衔接,严格按照我省现行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审核结构比例,继续实行一次审核完毕,当年不再调整的办法。
今年省直单位结构比例审核时间为8月20日至9月20日,各省辖市审核时间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自行确定,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情况9月底前报省人事(职改)部门备案。
从2008年起,省直单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再单列专业技术岗位。
二、关于丰富和完善评价方式问题(一)为了进一步体现同行专家的业内评价,今年卫生系列的部分专业组建专业评委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和系列评委会具有同等效力。
(二)在郑州市、许昌市、开封市设立的中学教师高评会要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业务知识测试等多种评价方式,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关于任职年限问题(一)按照《对有关职称政策具体问题的说明》(豫职改办[2000]4号)要求,2008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任职年限为5年的,应在2003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聘任。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

二、申报评审标准条件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条件, 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师德为先的原则,实行同 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按专业技 术人员岗位推荐申报职称,确因工作需要已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 上兼职的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 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须符合《中 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具体如下:
(一)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2 三、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程序 .....................................................5
(一)确定岗位推荐数量 ................................................................ 5 (二)组织申报推荐 .........................................................................5 四、材料审核呈报要求 .......................................................................... 6 (三)材料呈报时间 .........................................................................6 五、中小学中级职称评审 ...................................................................... 7 六、工作要求 ............................................................................................7
宁德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宁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水平,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42号)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指对通过参加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岗位竞争推荐,拟聘为上一职称等级人选的师德、业绩和能力是否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综合评价,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
正高级教师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组织评审,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备案;其他等级教师职称评审按原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报第六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必须符合〘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福建省幼儿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中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
第七条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须个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简明表〙,并如实提供相关申报评审材料。
第八条中小学教师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组织竞争推荐申报(可以跨校竞聘)。
第三章推荐第九条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组织竞争推荐,并按一定比例(不超过1:1.2)差额确定推荐人选。
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符合岗位申报条件的教师均可参加竞争推荐,推荐人选中已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晋升评聘的人员比例不超过30%。
通过竞争推荐,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由学校(单位)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通过评委会差额评审后再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
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8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指对参加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岗位竞聘人选的业绩和能力是否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根据。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
正高级教师资格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组织评审,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批准;高级教师资格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评审及审核确认;其他等级教师资格由所在市(州)或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组织评审及审核确认。
省直部门所属中小学校高级教师及以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及审核确认。
第二章个人申报第六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必须符合《吉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中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
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暂不对照上述标准条件可直接申报。
第七条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须个人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报相关申报评审材料。
第八条经拟聘学校(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可以跨校申报、竞聘,并根据推荐、评审情况,由该学校(单位)按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有关规定予以聘用。
第三章考核推荐第九条各学校(单位)要成立竞聘推荐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聘委员会),竞聘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或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主要由专家和一线教师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一线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50%。
2024版河南教师晋级网上填报指南教师职称超详细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包括需要上传的资料)优选全文

精选全文完整版河南教师晋级网上填报指南教师职称超详细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包括需要上传的资料)2019年度以后河南省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指南评审条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95号)市直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评委会承办部门:**市教育体育局。
市直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申报审核工作,参照此《申报指南》执行。
登录位置及注意事项:申报人登陆http://218.28.8.34:8084/zcsb/,或者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河南职称网→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信息。
本评委会各项通知,请及时关注评委会公布的“职称申报、单位审核、县级审核(或主管部门审核)及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审核时间。
请务必遵守,按时申报和审核,逾期无法受理。
网上申报信息:一、总体要求1.所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项目不能空;没有的可以填写“无”。
2.每个上传扫描件的地方,均可上传多个扫描件。
除视频外,其他材料均须扫描成PDF格式,正向上传;若需同时上传多个扫描件,必须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的顺序上传。
3.在同一个上传处,需上传多类材料的,要分类制作PDF,将同一类材料放在一个PDF里(按所列顺序)。
如能力经历(四)-学生管理,需上传以下5类材料,就相应制作5个PDF:1.证明;2.本人任班主任情况一览表;3.班主任工作表彰;4.班主任工作考核材料;5.班主任计划总结。
其中,第4类“班主任工作考核材料”里,包含3个考核材料,需将这3个考核材料,按年度顺序放在1个PDF 里。
4.所有上传扫描件,需将本人姓名用醒目颜色圈划;5.凡作为业绩使用的证书,须在其扫描件右上角,标注“表彰文件号”;6.单位经办人上传:①申报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所有页面。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第二十三条经核准公布的,颁发统一制式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水平评价证书。《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对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实行公示制度。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原呈报部门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第二十一条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写出工作总结、会议纪要等,对评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按要求整理好有关评审材料,公示期结束后及时报送核准。
第六章 核准公布
第二十二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经调查核实符合条件和评审程序的,由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核准并正式行文公布。其中,正高级教师评审结果须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审核同意后行文公布。
评审委员会实行评审专家责任制。
第十九条评审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简要汇报准备工作情况。
(二)专业(学科)评议组成员或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分组审阅评审材料,集体评议讨论,提出初步评议意见。
(三)专业(学科)评议组向评审委员会汇报评议情况。
(四)评审委员会全体执行委员审议,进行综合评价,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பைடு நூலகம்强教师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8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兵团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及评价规范标准条件
兵团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和水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1〕98号);兵团人事局、教育局《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兵人发〔2012〕69号),结合兵团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把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教学水平、工作实绩作为评审依据,确保评审质量。
第三条按照试点工作要求,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五个等级,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
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由兵团职改办、教育系列职改办组织评审,正高级教师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审核批准;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由师市职改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报第五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必须符合《兵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水平评价标准》中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
第六条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须个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并如实提供相关申报评审材料。
第三章推荐第七条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由学校(单位)组织竞争推荐。
对于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办理了相关过渡手续、成绩突出的教师可直接竞聘到相应教师岗位。
第八条学校(单位)成立专家推荐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对申报参加竞争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第九条学校(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第十条学校(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附件1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能力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指对参加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岗位竞聘人选的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专业水平是否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综合评价,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
正高级教师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组织评审,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备案;其他等级教师职称评审的组织管理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申报第六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必须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中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
第七条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须个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等,并如实提供相关申报评审材料。
第八条经拟聘学校(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可以跨校竞聘、申报,并根据推荐、评审情况,由该学校(单位)按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有关规定予以聘用。
第三章推荐第九条学校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数量、等级和工作需要,确定竞争推荐人数,并组织竞争推荐。
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均可参加竞争推荐。
通过竞争推荐,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由学校(单位)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职称评审,通过评审的,由学校(单位)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
山东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寿光市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牛头初级中学
语文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语文教学及部分班主任、团委工作
教师
教师
马忠圣
郑家林
1992年7月至1992年8月
1992年9月至1994年7月
1994年8月至2000年9月
2000年10月至2013年1月
2013年2月至2018年8月
寿光市牛头镇初级中学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
寿光市牛头镇初级中月
2015年6月至2015年7月
2016年6月至2016年7月
2017年6月至2017年7月
2018年6月至2018年7月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合格
《创新能力与创新思维》合格
《全面深化改革与社会发展战略》合格
《信息化能力建设与网络安全读本》合格
《新旧动能转换读本》合格
初中语文
从事本学科
教学年限
24年
任班主任年限
10年
任辅导员年限
0年
教师资格证书
2
0
0
1
3
7
0
6
7
3
0
0
0
1
4
【兵团副高职称评审条件】兵团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及评价标准条件
【兵团副高职称评审条件】兵团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及评价标准条件兵团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及评价标准条件兵团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和水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XX〕98号);兵团人事局、教育局《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兵人发〔20XX〕69号),结合兵团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把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教学水平、工作实绩作为评审依据,确保评审质量。
第三条按照试点工作要求,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五个等级,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
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由兵团职改办、教育系列-1-职改办组织评审,正高级教师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审核批准;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由师市职改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报第五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必须符合《兵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水平评价标准》中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
第六条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须个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并如实提供相关申报评审材料。
第三章推荐第七条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由学校(单位)组织竞争推荐。
对于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办理了相关过渡手续、成绩突出的教师可直接竞聘到相应教师岗位。
第八条学校(单位)成立专家推荐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对申报参加竞争推荐人员进行-2-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第九条学校(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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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呈报2007中小学中、高级教师
职务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了保证今年教师职务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今年呈报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教师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须呈报的材料
1、按学科分别打印(A4纸)《拟评中学高级教师人员名册》、《拟评(中、小)学(一、高)级教师评审名册》各一式一份,中级同时上报《职称管理V3.0》数据软盘一张;中学高级在上报材料时,直接到区教育局录入《黑龙江省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名册中“任职时间”栏填写审批通过时间;“主管部门”一栏,申报高级的填写哈尔滨B13;申报中级的填写道里区人事局,代码填B004;“晋升方式”栏注明“正常”、“拔尖”、“改职”“支教”字样;“人员分类”栏中注明“城镇”;“单位性质”栏中注明“教办”字样。
2、《哈尔滨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责任书》一式一份。
二、申报中小学高、中级教师职务人员应提供下述材料:
(一)中学高级
1、《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在其中一份封面右上角注明“主表”字样)。
评审表封面的主管部门及代码一栏填写哈尔滨B13;所在学校栏填单位全称。
2、2002年至2007年度《中小学教师工作考核登记表》五份(每学年度一份),必须是原始考核表,不允许申报前临时填写。
3、《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考评汇总表》一份,排序用大写,不能出现并列。
4、任现职的原始呈报表(中一或小高)一份;改职为现任职务的人员,还须提交改职前的原始资格呈报表一式一份。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6、教师资格证书。
7、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省人事厅印制蓝皮证),聘期时间要长一点,且跨越2007年度。
8、《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单》一式一份,贴在《评审表》主表的指定位置(两份附表不要贴复印件)。
9、申报教师答辩过程所有原始材料(密封)。
10、近五年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且在“教师自我叙事”中体现的各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奖励证书、成果证书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材料、申报教师和推荐单位对获奖证书的过程说明及正式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教材等成果原件)和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积累的材料(包括心得体会、班主任工作经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验,或者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小学课改方面的经验总结,专题研究等材料)。
评审委员会不受理没
有论文原文的各种论文证书,不承认在“教师自我叙事”中没有体现的和获奖过程来历不清的各种奖励、荣誉证书。
要求各种奖励、论文、成果证书去皮后装订成册。
11、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申报材料真实性与可信度承诺书;
12、拔尖晋升人员、同级改职人员均需报《审查表》一式两份(一份贴在《评审表》主表的最后一页“外语考试成绩单粘贴”位置,另一份随材料一同上报),拔尖晋升人员需填报业绩成果表一式十份;
13、支教人员须提交支教工作考核情况表。
14、提供教育部门颁发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或规定的进修证书,同时提供新课程师资培训手册。
上述各种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及各种证明无效。
(二)中学一级、小学高级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2、2004年至2007年度《中小学教师工作考核表》三份,必须是原始考核表,不允许申报前临时填写。
3、任现职的原始呈报表(中二、小一)一份。
4、其它材料与上述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评审材料的4、5、
6、7、8、9、10、11、12、13、14款要求相同。
三、各单位在上报中、高级材料时,应分别按下列学科呈报:
1、中学:管理、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英语、俄语、日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体育、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技术、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艺术类。
2、小学:管理、语文、数学、思品、社会、信息技术、自然、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幼儿、科技、英语、俄语、日语、综合实践。
3、申报学科的说明:
中学职教含劳动教育;中学体育含三防教育;中学物理含电教。
综合实践科系指课改实验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和中小学的科技活动。
四、评审表中的各项必须填全,特别是“考核情况”栏和“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中的表决结果不能缺项,“表决结果”所填的同意总票数不能少于总票的2/3。
特别要注意考核结果和表决结果不能涂改,没有的地方填“0”,不能画“—”。
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因评审表中学校填写缺项而未通过省市评审和审批的,责任学校自负,并对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五、填报拟评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评审材料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在《承诺书》和《责任书》中立下责任状的个人和单位,要认真履行承诺。
申报个人必须如实填写,基层学校必须认真核实,特别是《教师工作考核登记表》必须是平时考核工作的积累,严禁现用现填。
《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单》必须填写按《黑龙江省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暂行办法》进行认真测试
得出的详实结果。
今年申报教师答辩测试过程所有原始材料要随申报材料一同密封上报,有关《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考核汇总表》,学校推荐排序时一定要填写准确,并用汉字大写注明排序,且不要出现排序并列情况。
要防止漏填或随意填写学校排序的现象。
对于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者,除取消本人当年申报资格外,通报全市,今后二年内不许申报,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者的责任。
六、呈报材料袋正面要按目录认真填写。
材料袋底部要注明“哈市道里区某某学校、姓名、学科、拟晋职务、晋升方式。
并用白纸打印、粘牢,同时用大号天蓝笔在白纸上填写B13。
七、材料总量今年限定为一个档案袋。
要求每位申报教师都要将所有呈报材料(除《评审表》外)按两册装订。
第一册,装订基本申报资格必备材料,包括: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任现职原始呈报表、现职称证书、任现职蓝皮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或规定的学历进修证书及其他一些政策规定的申报必备材料;第二册,装订业务材料,包括:专业理论知识、教育教学工作、业绩与成果方面的奖励证书、论文证书等。
每册前面要附有打字目录。
材料装订后,要使每份材料不用抽出就能展开各页。
八、评审材料必须以学校为单位按要求时间统一呈报,个人呈报材料一律不受理。
九、呈报材料时间:
9月26日:收校级领导、小超高联评材料、各校排序名
单(中学为中高和中一排序,小学为小高排序)。
9月28日:收中学高级材料(初中)。
9月29日:收中学高级材料(小学、高中及校级领导)10月22日:收中学一级材料。
10月23日:收小学高级材料。
附件:1、拟评中学高级教师人员名册。
2、拟评(中、小)学(一、高)级教师名册。
3、拔尖人才、小超高、中学校级参加联评事迹表。
4、《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拔尖人才审查表》
《支教工作考核情况表》有需要的单位,到人
事科领取。
道里区教育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