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同名17485)

浅谈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同名17485)
浅谈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同名17485)

浅谈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同名17485)

浅谈我国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中国五十年代初建立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统称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它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项目之一。就当时的医疗保险来讲,其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因此,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

中国的医疗保险实施四十多年来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已难以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建国以后,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企业实行劳保医疗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的弊端愈发明显。

医疗费用的增长超过了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换句话说,一个国家的生产能力跟不上消费水平。不仅如此,这种医疗制度还造成企业之间负担差距过大:新兴产业老职工少,医疗开销相对少,而老企业背上的是总也甩不掉的包袱。另外,个人也被免费医疗制度惯出了毛病。“一人看病,全家吃药”,“小病看成了大病,没病看成了有病”。

“生什么都行,千万别生病”这是中国人的口头禅,充分说明国人害怕生病,更害怕看病;原因大家都很清楚,因为看病难、看病贵!“实际上中国人看病并不难,也不贵”这是某地高官在国外考察后的言论;他说的不无道理,我认为国家医疗资源浪费情况严重,医保保障缺失重点、方向不明,给我的感觉是有桥不走,非要摸着石头过河!

建国以后,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企业实行劳保医疗制度,基本上是国家和用人单位自行管理、据实报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其弊端逐步暴露出来:覆盖面窄,仅覆盖国有单位职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城乡

居民基本医疗缺乏制度安排;经费没有稳定保障,普遍存在着企业欠费、机关挂账的现象;国家和单位对职工医疗费用包揽过多,浪费严重;缺乏社会共济,不同单位经济负担畸轻畸重,职工医疗待遇苦乐不均等。

第一、中国的基层医疗服务不足,上层医疗资源浪费:这是体制问题,就表面现象来看,现在乡村卫生院、卫生室基本变成了药店的形式,而没有充分发挥它作为一个医疗机构的作用;究其原因就是国家医改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原则,医生也是人,是人就会为自己考虑。所以只要有一点点风险的疾病,基层医疗机构就会往上转,甚至感冒发烧都会叫你转到其他医院,因为人不会做对自己没有好处的事情;当然,现在很多患者也喜欢到大医院去看病,实际上一些小病、常见病完全没有必要这么做;感冒了跑到市人民医院去,真的没有必要。这样就造成了基层医疗机构发挥不了作用,而上层医疗资源浪费,人多就得排队,挂号排队、看病排队、缴费排队、检查、治疗等等都得排队,浪费时间,这就造成了看病难的问题出现;

第二、中国医疗保险的不足:医保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确保人民在生病时有钱看病,保障人民不因病至穷,不因病致穷就得有重点,什么病能使人倾家荡产呢?医保基金是好钢,俗话说好钢得用在刀刃上,关键时刻要发挥作用,以新农合为例,现在农村百姓看病买盒要10元可能要报销5元,我不相信5元钱能使这个家庭因病致穷,而多少个5元加在一起可能就会挽救很多因病致穷的家庭,用这个钱去解决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或免费治疗;

现阶段我国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将社会保险和储蓄保险两种模式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了“横向”社会共济保障和“纵向”个人自我保障的有机结合,比较符合我国的国情,容易为广大职工接受。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陆续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疗保险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一是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全国普遍建立,基本完成了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转轨。同时,适应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就业格局转变、城镇化水平提高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逐步从国有集体单位扩大到了非公经济组织,从正规就业人员扩大到了

灵活就业人员,在制度覆盖范围上打破了不同所有制、不同就业形式、不同身份劳动者之间的界限。

二是基本医疗保险成效初步显现。从改革的实践看,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保障,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的势头得到了一定遏制,参保人员的疾病费用负担减轻,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效应明显。

三是医疗保障责任逐步清晰,公共财政的作用不断加强。医疗保险体系中政府、单位(雇主)、个人(家庭)等的责任逐步清晰,公共财政对医疗保障的投入不断加大。

四是医疗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各地普遍建立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充实了经办管理人员。多数统筹地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基本实现了医疗费用的实时联网结算。

五是促进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筹资和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为医疗机构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

医疗保险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平性和多样性需求有待提高。由于历史原因和制度安排而形成的医疗保险待遇差别依然存在,不同群体和不同区域的医疗保障水平存在差距,部分人员由于各种因素制约未参加医疗保险,地区和行业特点待遇不一,各种险种缺乏统筹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因此,制度的公平性还有待加强与提高。由于就业形式的多样化和市场一体化程度的加深,医疗保险需求的多样性难以保证,参保人员转移工作和区域出现了医疗保险关系衔接难、“一卡通”难以实施的现象,从而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市场化的进程。

2.医疗保险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由于历史原因和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我国医疗保险分别实行以省、市、县级或行业统筹为主的分割管理。医疗保险基金共济能力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大额商业保险基金在政策的衔接上缺少协调性。各种医疗保险基金缺少良好的运作环境,在支付手段和基金的安全性上需要进一步改革与完善。医疗保险涉及国家政府部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保人员和医疗机构。当前,医患关系紧张的现象时有发生,用人单位少缴医疗保险基金费、参保人员套取个人医保账户基金、虚假住院骗取统筹金、医疗机构和药品流通领域的非道德行为等现象也经常出

现。因此需要有效的政策协调,保证我国医疗保险事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3.医疗保险基金风险的可控性有待加强。医疗保险基金是医疗保险制度的生命线和经济基础,基金的安全可控是医疗保险事业成功的前提和关键环节。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结构影响了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和收入(退休人员不缴纳医疗保险基金),老龄化风险直接导致了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负担,门诊特殊疾病、慢性病、住院等费用的增加会加剧医疗保险基金的压力与平稳运行。随着我国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创新,在医疗领域出现了新的药品、新技术、新的诊疗手段。这些新事物的出现直接导致了医疗费用的上涨,大大加重了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风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保人员和医疗机构构成了三个不同的利益主体。参保人员追求医疗服务待遇最大化,医疗机构追求利益最大化。因此,医疗保险基金存在不断增长的支出风险。参保人员和医疗机构合伙套取医疗保险基金、医务人员收取药品回扣、诱导过度医疗消费等现象时有发生。

医疗保险改革的关键环节和突破口。

1.实现全民医保,推进城乡统筹。《社会保险法》已经开始实施,为我国医疗保险体系的建设与实施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保障和良好的运行环境,同时确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制度。该法在实施中明确基本医疗保险要覆盖全员、统筹兼顾的原则。要通过调整制度的目标定位,增强制度的兼顾性,使全民都能享受真正的医疗保障。

2.加强机制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医疗保险待遇。在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的自我收支平衡,逐步实现保值和增值。政府在财政允许的前提下,适度增加财政投入,要适当提高住院医疗待遇,保障适当的自付水平;门诊部分,要逐步探索改革完善个人账户,积极开展门诊统筹。鼓励科技创新与进步,不断提高医疗技术与服务水平。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注重机制建设,加强管理,提高经办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和道德素养。

3.建立医疗保险基金风险控制机制。积极探索老龄化风险、医疗费上涨过快风险、医保基金赤字风险等机制建设。同时,细化完善配套机制,如特殊疾病、慢性病、离休人员、单独特殊病种、最高封顶线等机制建设。同时加强基金财务核算,将基金的风险纳入可控的状态。医疗保险经办部门注重协调同医疗机构之间的关系。

浅谈医疗保险

摘要 医疗保险的概念 (2) 1.1医疗保险的含义 (2) 1.2医疗保险的范围 (2) 1.3医疗保险的分类 (2) 1.3.1商业医疗保险 (3) 1.3.2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 (3) 1.3.3费用型医疗保险 (3) 1.3.4社会医疗保险 (3) 1.4社会医疗保险的作用 (4) 医疗保险制度 (4) 2.1医疗保险制度简介 (4) 2.2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 (5) 2.2.1国家医疗保险时期 (5) 2.2.2社会医疗保险时期 (6) 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6) 3.1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6) 3.2针对医保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 (7)

浅谈医疗保险 摘要 摘要: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问题,医疗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公平欠缺与效率低下等问题日益困扰着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这是由于医疗保险的特殊性所决定的,由于医疗保险所面临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远远高于其他形式的保险,所以如何设计一套合理的制度将它们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是医疗保险不至于陷入危机之中濒临崩溃,一直是医疗保险制度设计的目标。 关键字:医疗保险作用发展问题解决 医疗保险的概念 1.1医疗保险的含义 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1.2医疗保险的范围 医疗保险的范围很广,医疗费用则一般依照其医疗服务的特性来区分,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医疗费用是病人为治病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它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费用。 1.3医疗保险的分类 医疗保险可以划分为商业医疗保险、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费用性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法律制度

经济与管理学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期末论文 论 医 疗 保 险 法 律 制 度 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工商管理类 班级:工商管理类二班 学号:1015224228 姓名:岳文杰 指导老师:康剑英 成绩:

论医疗保险法律制度 姓名:岳文杰日期:2011-6-18 摘要:在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诸价值中,正义是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首要价值,保证人民身体健康安全最能体现中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特征制度追求,法的价值实现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实践和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就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价值的实现而言,需要国家的干预与介入。本文通过对当前医疗保险制度的概念的理解,以及对医疗保险制度中存在的常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从法律制度的完善来规范我国医疗保险的运行环境,运行制度,确保医疗保险体系的安全运行。 关键词:医疗保险制度概念;立法理念与环境;制约筹资社会化管理;正义;安全有序;国家干预 由于法学家认为法的价值的各种理论只不过是反映了其各自所具有的特殊偏好,因此,法的价值就具有普罗透斯似的特性。尽管如此,法学界对发的价值的基本内涵还是有较为合理的界定,即作为客体的法律满足主体需要的积极意义,它们一般包括正义、自由、秩序、公平、安全和效益。卓泽然认为“发的价值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作为基础的法对于人所具有的意义,是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也是人对于法的绝对超越指向。”价值可以分为各种层次和类别,如一般人们将法的价值分为:公平价值、正义价值、自由价值和秩序价值等;有的人又将法的价值分为:目的价值、法的工具价值等,看上去十分复杂。笔者认为法的价值具有抽象与具体之分,在法理学上,法的价值是法理学和法哲学的命题,是指人类社会中整个法律现象的价值;但由于各个部门法的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和自身功能的不同,使得各部门法的法律价值可能表现出不同的价值取向。“对于不同的法律部门来说,对法律价值既有不同的解释,也有不同的侧重于取舍”。就医疗保险法律制度来说,其根本价值在于正义、保证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保障社会稳定和有序。虽然医疗保险法中也要体现一定的效益价值,但就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主要目的来看,效益价值显然不是该法的主要追求。在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诸价值中,正义是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首要价值,因而正义是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核心价值,而保障社会的稳定和有序是我国医疗保险法律的基本价值。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涉及到社会成员的身体健康,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的稳定发展。然而,我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缓慢,这不利于构建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因此,对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007 年7 月《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结合我国国情,在现有的医疗保障体系下,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并总结现有医疗保险体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以城市居民为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这一意见的颁布意味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公费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共同构成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这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确立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仍然存在很多需要不断完

调研报告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王新芳

2013年春季县级班 课题调研报告 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王新芳 2000年8月,我市开始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08年7月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先后建立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初步在全市建立起了覆盖全体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上实现了全民医保的目标。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率已达95以上%,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有效地缓解了参保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截至2012年12月年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93.97万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已超过7亿元。在进一步巩固全民医保成果的形势下,如何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使有限的医保基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和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就显的尤为重要。 一、医疗保险监管工作的运行情况 目前,焦作市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是以医疗保险相关政策为依据,以协议管理为基础,以结算方式为手段,结合医疗保险监督流程而形成的体系。政策规定是路标,指引着医疗保险发展的方向;协议管理明确规定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确定了定点医疗机构的违规

责任,对定点医疗机构起到了监督和制约的功能;结算方式保证了基金的有效使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过度治疗,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医疗保险监管流程,充分利用网络监控,减少了人工操作的耗事费力及监管死角,使监管工作更科学、更具体、更有效。通过四方面的相互协调,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行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 (一)按照协议管理定点机构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定期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签署协议,协议内容根据定点医院、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院、定点门诊、定点零售药房等类别不同而有所不同,协议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对协议进行必要的修改。 (二)根据结算方式实施监管 目前,焦作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结算方式自2011年7月1日起实行定额控制。即对人均住院人数、人均日统筹费用、人均人次比、统筹费用支付比例进行定额控制。预算总额根据基金收支情况每年预算一次,按季度平均分配,按月拨付。每季度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情况,分别采用后付制和预付制进行预结算,不足季度预算额的据实结算,结余部分可于下季度调剂使用;超出季度预算额的按季度预算额结算,超出部分并入下季度结算,超预算比例较高的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可以暂缓拨付。定额指标按照医疗保险结算年度每年核算一次。定点

浅谈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方案

浅谈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摘要】在医疗事业的深化改革发展下,医疗保障制度得到进一步推进发展,覆盖面逐渐扩大,对人们的基本利益进行了维护,促进了对有限医疗保险资金的有效利用,并成为我国现阶段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重点容。文章根据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如何更好的实现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发展进行策略分析。 【关键词】医疗保险医院管理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实现了从城镇到乡村的全覆盖,在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现阶段医院医疗保险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医疗保险机构保险管理发展。 一、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不完善 在社会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下,信息系统在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能够减少医疗保险工作不必要的麻烦。但是实际情况是,很多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不完善,医疗保险办公室无法对医疗保险行为进行及时的监控,做不到事中监控、事后监管工作。一些具有医疗保险待遇的人由于缺乏对医疗保险管

理工作的正确认识,导致其难以及时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 (二)医保政策普及性不够 医疗保险工作开展的质量对医院医疗事业的发展具有 重要影响意义,需要医院医保管理工作人员加强对医保政策的普及和宣传,提升医保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从而进一步促进医保政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但是在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改革下,政府和社会保险部门相应出台了更多的医疗保险政策,加大了医疗保险工作的难度。复杂化的工作影响,新医疗保险政策也无法得到有效的宣传。 (三)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不完善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落后于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发展,医疗保险管理机构采用的是收支平衡、总量控制的管理手段,具体来说医院根据医疗保险改革标准要求为患者提供更为完善的医疗服务,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因医保资金有限,无法支付医院的医疗费用,导致医院在为患者提供服务的时候,受到资金的限制,无法充分满足患者的就医需要。另外,医院遇到的参保患者类型较多,包括城镇职工、学生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多种类型的医疗保险,不同医疗保险对应不同的需求,在具体的操作执行上存在很多困难,不利于医院医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医院医保基金的有限性和医疗保险服务无限性之间的矛盾

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管理论文

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管理论文 摘要:我国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随着社会生活和经济的发展已经初具雏形,但是由于其本身所固有的、制度的、经济的和思想的根源,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依然不能满足人们对于它的期待。文章试图通过对医疗保险的产生和发展的简单介绍和我国医疗社会保险的缺陷,提出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和建议。 关键词:医疗保险疾病保险问题对策 我国20世纪50年代初建立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统称为职工医疗保险,它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项目之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远不能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因此,如何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因其关系到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便成为社会保障制度中一个重要的课题。本文拟通过对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简要介绍和分析,提出如何改革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思路。 一、医疗保险制度的概念和产生 关于医疗保险的概念,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尚无统一的定论,对医疗保险的提法、表述及内容存在着不同的认识。从医疗保险的范围大小来看,可以分为广义的医疗保险和狭义的医疗保险。我国以往和现行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表面上看只支付医疗费用,但实际上通过其他制度也补偿了由疾病引起的误工费用,即是一种广义的医疗保险。我国计划要建设的医疗保险制度,应该是向着“健康保险”的方向;但由于我国的现实国情,短期内的医疗保险只能是努力完善医疗费用的保险或补偿。所以,本文所指医疗保险,其实质即是狭义的医疗保险。在此,有必要区分医疗保险和疾病保险。 西方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大多是从医疗保险起步的。医疗保险始于1883年德国颁布的《劳工疾病保险法》,其中规定某些行业中工资少于限额的工人应强制加入医疗保险基金会,基金会强制性征收工人和雇主应缴纳的基金。这一法令标志着医疗保险作为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险制度的产生。特别是1929~1933年世界性经济危机后,医疗保险立法进入全面发展时期,这个时期的立法,不仅规定了医疗保险的对象、范围、待遇项目,而且对与医疗保险相关的医疗服务也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难点与对策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难点与对策 导读:本文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难点与对策,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难点与对策今年七月在上海召开的《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李岚清副总理明确提出了“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要”的总体目标。如何实现这一总体目标,本人已进行了多年的探索。今天因是学术会,本人便对我国医保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原因及对策坦率地谈些个人看法,这也是我多年研究的成果,如有不妥之处请领导和专家们批评指正。 一、我国医保的难点 自解放初期的实行公费医疗到现在国家出台的新医保政策,我国的医疗保险主要有两大难题: (一)医保费用难控制。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公费医疗支出从53年到95年增长了106倍,而同期财政收入仅增长27倍;全国劳保医疗支出78年到96年增长了20.8倍,而同期职工收入仅增长8.6倍。后来我国许多地方实行大病统筹,96年费用支出是93年的5倍多,仅96年比95年翻了一番强。再从95年开始的“两江”(即江西九江市和江苏镇江市)试点看:九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医保实际费用支出96、97年分别比上一年增长65%和30%,97年比95年翻了一番多。97年市直企业医保统筹基金累计赤字2875万元,

98年的情况更加严峻。“两江”四年医改试点,九江共超支3,000多万元,镇江共超支5,000多万元。全国40个扩大试点城市的费用也未得到有效的控制。国务院的(1998)44号文件出台后,对医保费用的合理、有效控制仍然是医保工作者面临的最大难题。由于费用失控,许多地方财政和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 (二)医保水平与质量难提高。具体表现在: 1、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的医保水平不平衡,医疗效果不佳。有些行业和单位(如银行系统等),不仅门诊、住院和大病都是实报实销,而且另有医疗补贴,而有些财政困难的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和困难企业,每月十几元甚至几元的医保费用进行包干,包干费用完后全由患者个人负担。尤其是有些小企业职工如患大病,因企业无力支付高额医疗费用,不少职工家破人亡。同时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的医疗效果也不理想,许多医院为了多创收,只要知道患者是公费(或劳保)医疗,本来只需一次门诊非让患者跑二、三次不可,只需住院一个月非让患者住两个月不可。 2、在九江全国医改试点中,为了争得更多的医保基金,各医院的滥开药、滥检查现象普遍严重,这样不仅导致医保水平和质量严重下降,同时也造成了医保基金的严重超支。由于医保基金的严重超支,医保经办机构长期大量拖欠医院的医保费用,导致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的关系恶化,医院拒绝医保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医院的滥开药、滥检查行为也更加严重,这又进一步加剧医院的医保费用的拖欠,这种恶性循环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有的医院就可能不得不单方对部分参

浅谈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论文报告 题目:浅谈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 作者:韩冷 学号:20142114232 院系班级:2015级专硕4班 指导教师:李建伟 完成日期:2015.12.25

2015年12月25日 浅谈我国医疗保险制度 摘要: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我国现已逐步建立起与公有制相对应的城镇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和农村合作医疗组成的医疗保障制度。由于传统的医疗保障制度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开始逐步对其进行改革,并建立起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大病保险、职工互助保险和商业保险等为补充的医疗保险体系。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城镇职工医疗、农村合作医疗。我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尽管一直在摸索和改进,但仍然避免不了政府负担过重、覆盖率低、公平性无保障、基金平衡难的现状。因此要积极完善我国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各有关行为主体的行为,积极完善法律体系及相关制度建设。 关键词:医疗现状公费医疗城镇职工医疗存在问题解决方案 一、医疗保险的概念 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

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医疗保险简单的讲就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我们现在所说的社会医疗保险就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性的由国家、单位和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时,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 目前,我国应用最广泛、覆盖人群最广、绝大多数城乡居民能够共同享有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有三种,分别是: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其原则: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2)其覆盖范围和缴费方法: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3)其目的:在矫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性缺陷的基础上,实现对城镇正式部门就业人员的全面覆盖。要为个体劳动者参保提供激励,鼓励那些有稳定工作、除了户口身份之外与城镇就业人口并无区别的农民工群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逐步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能够覆盖所有正式部门就业人口、退休职工以及愿意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体劳动者,成为城镇筹资能力最强、保障范围最广的医疗保障制度。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

医保制度改革思考

医保制度改革思考 目前的中国医疗保障体系存在保障覆盖不足、保障力度不够、费用控制不力、运行效率不高以及保障制度不公等五大问题。这些问题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看病难,看病贵”,也最终导致近年来我国国民的健康水平的提高趋缓。 中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保证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同时满足民众的差异化保障需求,以提高全体国民的健康水平。其中,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首要目标。医疗保障应当覆盖社会所有人群,让每一个人都拥有基本的医疗保障权利。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应当遵循公平性、多层次、循序渐进、可持续发展以及协调性等五项原则。 一、实现医疗保障全面覆盖 目前是我国实现医疗保障全面覆盖的最好时机。为实现医疗保障的全民覆盖,建议采取以公共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内容的“三支柱”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其中,公共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城镇居民基本保险三个部分;应当实行制度化的社会医疗救助体系;商业健康保险是国家整个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满足人们更高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为了通过“三支柱”的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全民覆盖,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把扩大覆盖面与医疗保障制度自身的深化改革结合

起来,同步推进这两项工作,使二者形成良性互动。为此,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路径应当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深化现有制度本身的改革,提高制度运行效率;二是扩大覆盖面,实现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三是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多层次保障需求。 在“三支柱”的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实现全民覆盖以后,还要考虑不同制度之间的整合,最终实现不同制度框架下保障水平“多重标准”向“单一标准”的转化。未来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整合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整合、社会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的整合以及城镇医疗保障制度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整合等三个方面。 二、将意外伤害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思考 在医保工作实践中,有不少参保人因第三人或非第三人的原因受到意外伤害。对于因第三人造成的意外伤害,《社会保险法》已就其医疗费用垫付和追偿机制做出了明确规 定。而对于意外伤害案例中占较大比例的非第三人造成的 伤害,受伤害人的医疗费用负担如何解决,一直是医保工作者思考和探索解决的问题。医保工作人员在对意外伤害进 行认定过程中应着重把握三点:首先看意外伤害是否为当事人主观故意行为,即因违法、犯罪或自杀、自残等主观故意行为造成的伤害不能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次,看意外伤害事故是否存在第三方责任主体。凡是涉及第三方赔偿以及应纳入工伤保

浅谈医保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关键词】医保改革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在我市已实施2年了,启动以来,医院非常重视,及时制定基本医疗服务措施,全院医护人员认真学习医保制度和政策,积极定出新制度,增强服务意识,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服务,主动自觉规范自我医疗行为,并在就医环境、服务、技术、收费方面进行了很大的改革,使就医条件得到改善,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使广大参保人员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在某些环节上,给医院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不利于医院的发展。 1 存在的问题 1.1 观念陈旧由于几十年来,一直实行公费医疗,使一部分人产生了依赖思想和“大锅饭”心理,形成了“一人公费医疗,全家沾光”,“小病大养,无病也开药”的不良风气。进入医保后,所有这些“铁饭碗”均被打破[1]。因此,群众不理解的矛盾集中到了医院。 1.2 卫生配套改革滞后随着医疗卫生改革的深入,国务院出台了13个配套文件,医保改革、医药收支的运行、医疗费用价格的调整均全面推开,而政府补偿机制却不到位,在国家财政投入相对不足的情况下,有的医院自然而然将注意力集中在收费上,即靠大处方、滥检查,分解服务人次等方法来增加医院收入,根据需求法则,要提高诊疗人次,医院必须降低人均医疗费用,但这必然会给医院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2]。 1.3 超定额比例医保启动后,参保患者要承担的费用增加,一般的伤风感冒,小伤小痛不轻易到医院就诊,到医院就诊的往往是大病和疑难杂症(特别是在三级医院)由于病情较重,需要做的检查项目较多,例如:我院呼吸内科往年流感期间收治的病人为全院最多科室,自2001年医保启动以来,住院病人中上呼吸道感染的病人几乎没有,住院患者多为高血压心脏病、肺心病、肺癌等严重疾病。2002年我院收治的住院病人中急、危重症,疑难病人占全院收治病人的51.7%,这一事实说明,收治急危重病人越多的医院,医疗费用超定额标准就越高。一年被扣除超定额比例的资金近2百万元,严重影响基层医院的生存与发展,挫伤了医护人员的积极性。 1.4 病人自费比例增高改革的目的是使广人民群众用比较低廉的费用得到比较优质的服务,我市医保启动后,患者自付比例高达37%左右,就其原因:(1)医保中心将矛盾转嫁给医院,《特殊用药、特殊治疗、特殊检查》由医院自己操作,审核时医保中心认为不符的就拒付医院。为了医院的利益及发展,医院只有采取该谁付谁付的办法;(2)由于收治的疑难杂症较多,故特殊用药比例增高;(3)随着医学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突飞猛进,先进医疗设备和治疗手段的引入,住院费用也随之增加,但是新开展手术治疗、检查项目医保不予报销等等情况,增加了病人的自付比例,不同程度的增加了个人的经济负担,人们一时难以接受,甚至对现行的医疗保险政策产生抵触情绪。 1.5 增加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隐患在医疗保险体系的供、需、保三方中,医院(供方)是联结保方(我国社会医疗保险是政府,其代表是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与需方(参保人―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现阶段是职工)的桥梁,对于保方来说,供方―医院是医疗费用的水龙头,水龙头开关的大小,对于维持其运行事关重要,因为在一定时期内医疗保险的筹资是一定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医疗保险的保方希望医院把水龙头关得越紧越好,对需方来讲,医院是满足其医疗服务需求,实现投保价值的场所,因参保后,医疗服务费用大部分由供方支付。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需方希望医院提供的服务越来越好,越高档越好。对医院自身来讲,在医疗服务过程中除需面对需方和保方有限支持能力的矛盾外,还要面对社会化、道德化、医疗技术发展和自身发展需要的矛盾。由于工作量增大、检查阳性率的考核、费用限制、新技术得不到及时推广等种种原因,这样,矛盾集中在医院就增加了医院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隐患。 1.6 医保中心审核人员专业水平局限医保中心审核人员专业水平受客观因素制约,尚有不

浅谈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摘要:随着社会生活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如今也初具雏形,但是由于其本身所固有的、制度的、经济的和思想的根源,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依然不能满足人们对于它的期待。本文则通过了解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现状,找出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而找到更多的改革方向,改革方案,使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更加完善。 关键词:医疗保险消费水平问题对策 一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背景及进程 建国以后,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企业实行劳保医疗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的弊端愈发明显。首先,医疗费用的增长超过了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换句话说,一个国家的生产能力跟不上消费水平。不仅如此,这种医疗制度还造成企业之间负担差距过大:新兴产业老职工少,医疗开销相对少,而老企业背上的是总也甩不掉的包袱。另外,个人也被免费医疗制度惯出了毛病。“一人看病,全家吃药”,“小病看成了大病,没病看成了有病。”图的是什么?报销。赚的是谁的钱?国家和企业。造成了什么后果?浪费。 基于日益沉重的医疗费用包袱,1994年国务院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并于1998年底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双方负担”即基本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统账结合”即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已实行40多年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就此告终。到2000年底,我国已基本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口5000万。

2002年4月份在哈尔滨召开的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要求全国各地加快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工作进程,切实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完成今年医疗保险90%以上统筹地区启动,覆盖8000万人的工作目标。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取得相当成效,到今年6月底,全国349个地级以上统筹地区中,307个已经启动实施,占全国的88%;覆盖人数达到5026万人,占全国应参保人数的30%. 二新医疗保险制度中现实存在的问题 1.新制度会带来一定的医疗风险 新制度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并不是覆盖所有的医疗费用,所以,享受了几十年免费医疗的老百姓似乎一下子难以接受自己要交钱看病这个“残酷”的现实,明显地流露出对过去医疗制度的留恋。以个人账户为例。规定要求个人交纳月平均收入的2%,单位总共承担垫,其中的30%以内划入个人账产,也就是总数的1.8%,折算一下是个人月收入的38%以内。北京市员工平均年收入是一万多元。因此中等水平的职工个人账户只有不到300元。这就是他一年的门诊医疗费用。社会统筹还好,可是,要是得一场大病个人帐户的资金就很捉襟见肘了。因此,可能很多人舍不得看病而影响到自己的健康。 另外,新制度中没有把小孩包括进去,而以往的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孩子的医药费用基本是父母所在单位共同承担的。 新医疗制度对预防问题准备也是不足的。以前的医疗重视预防,单位有定期的体验,有固定的医务室、还有儿童防疫站。这些在新医疗保险中属于门诊的范畴。也就是说要从个人账户中花钱。这样很可能导致:本来应该看的病没看,本来是小病结果耽搁成大病。而国外历来将“预防是控制大病的最有效方法”视为至理名言。 2.医院可能拖医保改革的后腿

对我国医疗保障管理机构改革的思考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c013654030.html, 对我国医疗保障管理机构改革的思考 作者:李乐乐胡燕平 来源:《现代管理科学》2018年第12期 摘要:医疗保障管理机构是落实我国医疗保障政策的具体管理和经办机构,医疗保障管理机构的设置对于完善我国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在成立国家医疗保障局的背景下,文章以海南省医疗保障管理局的设置为例,尝试利用帕森斯AGIL模型,从适应性、目标性、整合性和传承性四个方面对医疗保障机构改革进行思考。文章认为医疗保障管理机构的设置必须要适应环境需求,具有明确的组织目标,进行制度规范的整合和加强组织成员对组织文化的认同和传承,才能更好的实现对人民群众提供医疗保障和有效配置医疗资源的目标。因此,医疗保障管理机构的设置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只有满足适应、目标、整合和传承四个基本需求,才能实现组织的持续稳定发展。 关键词:医疗保障管理机构;医疗保险;帕森斯AGIL模型 一、前言 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指出,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决定组建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医疗保障局整合力原来划归人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卫计委等部门的职能,主要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的制定、宣传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加强国家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强对药品和耗材的招标采购等工作。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成立是新时代推动我国医疗保障工作平稳运行,加强医保管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9月11日,中央机构编制办公室公布了国家医疗保 障局的三定方案,明确了国家医疗保障局为国务院直属副部级机构,内设一室六司(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待遇保障司、医药服务管理司、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基金监管司和机关党委人事司),行政编制8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21名。同时,明确规定了国家医疗保障局的11项主要职责,明确了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成立为我国各地方医疗保障管理机构的改革指明了方向,结束了我国医疗保障管理长期混乱的局面。同时,国家医疗保障局将承担起更多的医疗保障的责任和权力,更好的助力国家的健康中国战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目前,我国各级医疗保障管理机构的设置相对比较复杂,也没有统一的设置规范。因此,我国各级医疗保障管理机构的如何设置成为政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本文对我国医疗保障管理机构改革的思考,不仅可以

文档浅析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开题报告

文档浅析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开题报告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开题报告题目:浅析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学院(系):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专业:___劳动与社会保障____班级:学号:姓名:指导教师:______— 1 —选题名称:浅析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选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社会主义新中国建立后,结合全民卫生服务机制和我国具体国情建立了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险机制。这种医疗保险制度在操作方法上与前苏联在1935 年建立的的全民卫生服务机制很相似,但覆盖面比较窄,面向部分公民实施,这也是由我国当时的国情决定的。中国在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时,首先面临模式的选择问题。在改革以前,我国实行的是全民健康服务型的医疗保障制度:在城镇,企业职工实行劳保医疗,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公费医疗;在农村,实行合作医疗制度。在该制度下,人们普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该制度难以维系。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进行了改革,主要是转入社会保险型。应当说,中国改革的大方向是正确的,但是,在具体环节的操作、制度的平稳过渡等方面,却存在不少问题。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最为艰难的部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世界卫生组织“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合作课题组正式公布的课题研究报告,报告显示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煮成了“夹生饭”,即患者不满意,医院不满意,政府不满意;富裕阶层不满意,中等收入阶层不满意,低收入阶层更不满意,看病难、看病贵已成为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到了如今,越来越多的国民却感受到了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比如其中几个很重要的例如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窄、个人账户资金问题、医药费用分担机制的缺失、信息不对称、医药费用膨胀与医药不分离等问题,这不仅造成了医疗保障体系日渐“疲态渐露”的表象,而且更是体现了我国医疗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以及不如人意之处。其实,纵观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在提高修复原本医疗保障制度缺陷的同时,仍旧没有完全解决这些众人所关心的棘手问题。当然,这并不是一夕之间可以解决的简单问题,其中还与我国的国情、政策等现实情形息息相关。新的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总体目标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 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其中可分为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五大重点: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毫无疑问,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俨然称为了我国最艰难的一项改革之一。因为医疗服务有特殊性,这个特殊新就是医疗服务是必须的需求。再就是医疗改革路径的特殊性。所以如果要解决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问题,我们需要在矛盾中寻求平衡点,为什么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有这么大的争论,就是因为怎样寻求平衡很难。其实我认为,现今的医疗保险制度应该是机遇和挑战并存,困难和希望同在。所以,我希望可以通过这次的论文写作,简要地阐述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能过运用四年的学习所积累的知识,结合参考前人的研究成果,通过自身的理解与分析,对这些问题进行总结和归纳。— 2 —选题的研究现状关于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已经有不少学者以及专家做出过分析和总结。经过阅读和分析之后,我总结出一下几个要点:1、关于个人账户。中国目前的改革方案中建立个人账户,将会使国家承担兑现责任,不仅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还要冒不能兑现时可能出现的政治社会风险。根据目前的规定,中国的个人账户的起付线为年平均工资的10%,封顶线为年平均工资的四倍,这一幅度远远小于国际标准。此外,中国目前的个人账户资金与社会统筹资金不能互相调剂使用,年轻人每年所需费用低于其工资的10%,动用不了个人帐户只能完全由自己付费,等于无保险可言,个人账户的积累只是造成资金的闲置;对于老年人而言,由于体弱多病,其个人账户的积累往往又不够支付医疗保险外的药品和医疗保险内的自付部分,付费责任同样很重。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职工个人的医疗付费比例已经超过医疗总费用的30%,而工资收入中没有相应的补充来源,个人负担增加过大,已经引起部分职工的抵触改革的情绪。2、关于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保险范围窄,社会化程度低。现行的医疗保险,由于制度不统一,使得我国公民

论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编号(学号):

论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摘要: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公民的医疗权和生命权的重要制度;它不仅关系到我国未来人力资源的发展,而且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在建立之后,我国参保公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明显降低,生活质量显著提高。然而,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也存在着很多不足,从而极大地限制了该项制度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作用。改革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成为发挥该项制度优越性的迫切需求。笔者就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不足,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对该制度的改革有所帮助。 关键词:医疗保险, 不足, 完善

Social medical treatment insurance system in our country Abstract : Social medical treatment insurance system in our country is the main component of social security system, it is safeguard citizens the right to life and the right of important medical system; It is not only related to the development of human resources in our country in the future, and related to the stability of the society. Insurance of social medical treatment system in afte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medical treatment charge of China ginseng protect citizens burden reduced significantly, and the quality of life has improved significantly. However, our country social medical insurance system, there are also many shortage, thus greatly limits the system in wider range play a role. Reform of China's social medical insurance system become the system play the advantages of urgent need. The author of the social medical treatment insurance system in our country is insufficient,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in hopes of the reform of the system of the help. key words: medical insurance,Insufficient,perfect .

医保医师管理的现状及其思考

医保医师管理的现状及其思考 发表时间:2015-08-28T11:34:03.920Z 来源:《医师在线》2015年6月第11期供稿作者:赖晓玉 [导读]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为了达到合理控制的目标,医保经办机构加大了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针对违规医疗费用对医疗机构进行稽核扣款。 赖晓玉(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350000) 【摘要】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一直是医保管理的重点。定点医疗机构医师是医保基金最直接的支配人,对医保医师提供医疗服务行为进行规范,有助于保障基金的安全使用和合理分配。目前,我国各地逐步建立了医保医师管理制度,并不断发展完善。各地的做法和经验对我省实施医保医师监管具有借鉴意见。 【关键词】医保医师管理经验建议【中图分类号】 R2 【文献标号】 A 【文章编号】 2095-7165(2015)11-0572-02 医保医师,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执业医师。实行医保医师管理,是医保将监管对象从医疗机构向医务人员延伸的重要措施。目前,我国各地逐步建立了医保医师管理制度,并不断发展完善,一些地方取得了较好效果,而我省尚未制定统一的医保医师管理规定。因此,借鉴各地经验,可以为我省开展医保医师监管拓展思路。本文对全国部分省市及我省部分地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管理的现状的研究,总结各地经验、做法,分析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就我省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管理提出建议。 1 开展医保医师管理的背景当前我国经济呈现增速减缓的“新常态”,医保基金收入增速也明显下降;但同时,医疗费用却依然维持高速增长,给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带来了更大压力。在医疗费用增长中,既有人们健康意识增强、人口老龄化、医疗技术发展、医疗成本上升等正常因素,也有部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大处方、乱检查、违规诊治等不合理因素。 为了达到合理控制的目标,医保经办机构加大了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针对违规医疗费用对医疗机构进行稽核扣款。 虽然部分医疗机构要求违规费用由责任科室和医生各承担一部分,但对具体实施违规行为的医师本人触动不大。只有将医保管理延伸到医疗服务的实际执行人,才能有效减少或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 随着《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和国家医改“十二五”方案的实施,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的监管,是新时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医疗服务管理、医疗管理控制提出的客观要求,有利于充分发挥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保证参保人员得到合理的医疗服务,真正为参保群众把好基金安全关。 2 全国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管理的现状自200 3 年起,天津等地即开始探索建立医保医师管理制度。目前,全国已有天津、吉林、浙江、山东、广东、海南等10 余个省(直辖市)和北京朝阳区、沈阳、无锡、兰州等50 余个市(区)开展了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管理工作。其余省市也在积极探索开展此项工作。 2.1 医保医师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2.1.1 建立准入机制。各地在开展医保医师管理时,均制定了准入的一般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能自觉遵守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规定的,可自愿申请成为医保医师,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在此基础上,各地还结合实际,制定了更为严格的准入条件:一是开展岗前学习、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申报医保医师资格,如黑龙江、江西、河北衡水、保定、江苏淮安、山东聊城等省市。通过培训考核,促使申报的医师学习并掌握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医保“三目录”、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各项规定等医保知识。黑龙江省、湖南张家界等地还对成绩合格者发放《医疗保险岗位服务资格证书》,并登记备案。二是签订医保医师服务协议,如广东、浙江、江西、北京朝阳区、河南省新乡、濮阳、江苏淮安、四川遂宁市本级、广安市武胜县等地,满足申报医保医师资格条件的执业医师,还需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服务协议》,方能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服务。三是要求申报医师近年来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时没有严重违反医保相关政策规定的行为,如辽宁、河南、贵州等地要求申请的医师近两年没有严重违规记录。 2.1.2 建立医保医师数据库。建立医保医师信息库是实现对医保医师有效管理的关键,上海、浙江、吉林、安徽、山东、河南、江西、河北保定、江苏南京、常州等地,主要采取制定统一编码的形式,建立医保医师数据库,对医保医师的姓名、科室、执业信息、日常考核、奖惩等信用情况进行登记、记录,并为每位医保医师建立起完整的数据档案。同时通过信息系统建设及安装监控软件,实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将执业医师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所发生的每一条医疗费用信息及时、准确的上传至医保结算系统,有效利用监控软件对执业医师的医疗费用信息进行监督和管理。 2.1.3 量化考核标准,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为了把对医保医师的监管考核落到实处,各地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医保医师考核体系。 (1)量化考核指标,实行积分制考核。各地普遍采取积分制管理,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医保医师个人总分设定为12 分(或10 分),并且量化考核指标,根据违规行为的轻重程序扣除相应分数,累计扣分达一定分值后,分别予警告、暂停服医保医师服务资格、取消医保医师服务资格等处罚。如浙江省规定一年内医保服务医师个人总分为12 分,按严重程度对30 项违规行为分别扣除1 分、2 分、6分和12分。医保服务医师年度累计扣分达6 分的,医保经办机构要对医保医师进行约谈;累计扣分达9-11 分,中止执行该医师的《医保医师服务协议》1-3 个月,期间所涉及的医保费用不予支付;累计扣分达到12 分的或连续三年违规扣分达到9 分以上的,解除该医师的《医保医师服务协议》;情节严重的,可注销医保医师服务编码协议。 (2)把医保医师管理工作纳入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浙江、重庆、长春、北京朝阳区等地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在管理医疗保险定岗医师中的责任,将对医保医师管理的有关措施纳入到《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中,根据医保医师的扣分情况制定相应奖惩措施,对违规医保医师达到一定比例的,与定点医疗机构保证金挂钩,违规严重者可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停止该医疗机构定点资格、降低信用等级档次或取消定点资格。北京朝阳区将医保服务医师管理与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相结合,年度内定点医疗机构中医保服务医师被取消的人数占总医保服务医师的10%,即取消年终考核评比奖励资格;违规性质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暂停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江西省把定岗(医保)医师管理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和分级管理中,将定岗医师的考核结果与考核预留金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评定挂钩,一个协议期内,当定点医疗机构被取消资格的定岗医师达到核定医师总数的2%时,不得参与本年度A 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评定,并相应扣减一定比例的考核预留金;当定点医疗机构被取消资格的定岗医师达到核定医师总数的5%时(定点医疗机构核定医师不足20 人的,有2 人出现取消资格;核定医师不足10 人的,有1 人出现取消资格),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终止与其的医疗服务协议,并相应扣减一定比例的考核预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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