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发放工作政策问答
农机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农机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农机补贴政策是国家为了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保障农民利益而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这一政策,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实施方案:一、政策目标。
本次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目标是推动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升,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减轻农民劳动强度,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补贴范围。
本次农机补贴政策的补贴范围包括农业生产所需的各类机械设备,如拖拉机、收割机、播种机、灌溉设备等。
同时,也包括农机配件、维修工具等相关设备。
三、补贴标准。
针对不同类型的农机设备,我们将制定不同的补贴标准。
一般情况下,补贴标准将根据设备的类型、性能、功率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确保补贴金额能够覆盖一定比例的设备购置费用。
四、申请条件。
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求,向当地农业部门提出农机补贴申请。
申请条件主要包括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农机购置和使用条件,以及能够提供相关购置发票、合同等证明材料。
五、申请流程。
申请流程主要包括农机补贴政策宣传、申请材料准备、申请资格审核、资金发放等环节。
农业部门将加强对农机补贴政策的宣传,引导农民了解政策内容和申请流程,同时简化申请手续,提高资金发放效率。
六、资金保障。
为了保障农机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政府将拨付专项资金,确保补贴资金的及时发放。
同时,还将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管和使用制度,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七、政策宣传。
政府将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农机补贴政策的宣传,包括新闻媒体、宣传册、宣传片等方式,向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宣传政策内容、申请流程、补贴标准等信息,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农机补贴政策,共同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八、政策评估。
政府将建立健全的政策评估机制,定期对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加以改进和完善,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以上就是我们制定的农机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我们将严格按照这一方案的要求,全力推动农机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作出积极贡献。
农机作业补助方案

农机作业补助方案背景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农业生产力水平得到了快速提升。
然而,一些农村地区仍然存在着农业生产设备落后、农民收入低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全国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农机作业补助方案应运而生。
现状目前,我国的农机作业补助主要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
在补助对象上,主要针对小农户、低收入农户和退役军人农民等人群。
除此之外,国家也通过各种政策和措施,鼓励各类社会企业、投资商进入农机作业领域,走出一条政府扶持和市场驱动相结合的发展之路。
但是,目前农机作业补助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一些问题:1.支付不及时、补助到位不够,导致一些想要购买农机具又怕花钱的农民望而却步。
2.农机作业补助标准不一,一些地方或者部门对于扶持的额度、标准理解不同,导致农民之间的获得不平等性。
提出建议为解决上述问题,建议在农机作业补助方案中,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普惠性现代农业推动计划。
通过普惠性计划,将中央给予地方的扶持资金分配到各乡镇,助力推动当地农业现代化。
同时,在补助频度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2.统一农机作业补助标准。
明确补助标准,计算方式比较透明,可以避免补助发放不均的问题。
并且,合理调整农机作业补助金额,增加农民的获得感。
3.加强政府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入农机作业领域。
在政府的力量和社会的关注下,可以吸引更多的资本和人才涌入该领域,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结论随着我国农业生产不断发展,农机作业补助方案越发显得重要。
为了实现农民增收、助力农业发展,政府需要对现行农机作业补助方案进行整合和改革,确保其标准合理,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促进农机作业与农业现代化的协同发展。
农村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实施细则附表

附件1-8
当期农村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发放审批表
填写单位(章): 年 月 日
经办机构负责人签章: 填表人签章: 联系电话:
说明:本表由经办机构在信息系统中对附表7中的人员进行审批驳回操作后核定生成。
经办机构将此表报送县工龄补助办公室时,根据县工龄补助办公室需要提供发放明细表电子件或纸质件。
本表一式二份,县工龄补助办公室和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附:
当期农村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发放明细表
说明:此表由经办机构在信息系统生成,可作为发放审批表的附件一同送县工龄补助办公室。
关于为农村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

关于为农村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一、目的和意义随着农村公路建设的发展,农民代表工(养护工)在公路养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代表工(养护工)的权益,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归属感,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补助对象本实施方案所指的补助对象为在农村老公路养护工作中连续工作满10年的农民代表工(养护工)。
三、补助标准根据农民代表工(养护工)的工龄和贡献程度,制定相应的补助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补助500元;连续工作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补助1000元;连续工作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补助1500元。
四、申请和审核程序符合条件的农民代表工(养护工)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农村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工龄补助申请表》。
村委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送乡镇交通管理部门。
乡镇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报送县交通运输局审核。
县交通运输局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给予补助。
补助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到申请人个人账户。
五、资金来源本实施方案的补助资金来源为国家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
县交通运输局需将补助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并按照实际需要申请拨付。
六、监督和保障措施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防止挪用和滥用。
同时要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补助对象的基本信息、工作年限、补助金额等进行详细记录和归档。
乡镇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请人的指导和帮助,确保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
同时要加强对辖区内补助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村委会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送乡镇交通管理部门。
同时要加强对申请人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县交通运输局要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申请人或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要加强对农民代表工(养护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促进农村公路养护事业的发展。
农机补贴流程

农机补贴流程
农机补贴是指政府为了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对购买农业机械设备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下面是农机补贴的流程。
首先,政府部门制定农机补贴政策。
政府会根据国家农业发展规划和财政经济状况制定农机补贴政策,包括补贴金额、补贴范围、补贴对象等具体内容。
其次,农民申请农机补贴。
农民需要提供购买农机设备的相关信息,包括农机设备的名称、品牌、型号、购买价格等。
此外,农民还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土地证、农机设备购买发票等资料以证明自己的购买行为。
然后,农机补贴的申请材料提交和审核。
农民需要将所需的申请材料提交到当地农机补贴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农机设备的合法性、购买的实际情况等。
接着,审核通过后,农机补贴资金发放。
经过审核的农机补贴申请可以获得政府的补贴资金。
一般情况下,政府会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入农民的银行账户中。
农民可以凭借银行卡到指定的银行网点进行取款。
最后,政府部门对农机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政府会派出专门的监督人员对农机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确保农机补贴资金被用于购买农机设备。
总的来说,农机补贴流程主要分为政府部门制定补贴政策、农民申请补贴、审核、资金发放和监督使用等环节。
通过这一流程,农民可以享受到购买农机设备的资金补贴,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生产效益和生活水平。
关于为农村老兽医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

关于为农村老兽医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为农村老兽医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皖农办〔2014〕95号)和《安徽省农村老兽医身份和工龄认定及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皖农办〔2014〕125号)精神,为扎实做好农村老兽医(以下简称老兽医)工龄补助发放工作。
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发放范围和补助标准现为固镇县户籍,在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乡镇(省政府办公农技推广机构“三定”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厅电话传真298号)之前(1996年12月6日),曾经受聘在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工作1年以上(含1年)农村老兽医、2013年12月31日前年龄已满60周岁(含),从2014年1月1日即可享受工龄补助待遇。
补助标准按工龄计算,每个工龄每月补助20元。
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辞退的老兽医不享受工龄补助。
二、执行时间工龄补助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首批对2014年8月31日达到60周岁的农村老兽医发放工龄补助。
三、认证办法(一)认定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客观真实、积极稳妥和物证为主、组织调查为辅、人证为参考的身份和工龄认定原则。
以物证为认定的第一依据,在物证不全或难以认定的情况下,组织上通过调查取证,并参考证言证词,作出认定结论。
物证是指组织上保存的档案或个人持有的有效资料等,如:人事档案、业务档案、招录文件、花名册、工资发放表、登记表、荣誉证书、聘书等其他可以证明身份和工龄的原始材料。
调查是指各级农村老兽医认定工作机构组织进行的调查与取证。
人证是指为农村老兽医身份和工龄认定提供的证言证词。
人证对象为:农村老兽医工作期间的时任领导、职工或其他知情人员(应不少于3人,并具有公职身份)。
(二)身份认定享受工龄补助的农村老兽医,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现为固镇县户籍,农民身份人员。
2.1996年12月6日以前,曾经受聘在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机构(系指县、乡镇畜牧兽医站、家畜检疫站、家畜品种改良站等机构)工作1年以上(含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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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安徽省为农村老拖拉机手发放工龄补助工作 政策问答
1. 为什么要为农村老拖拉机手发放工龄补助?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精神,以人为本,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基层农机化技术人员的关心,让人民群众分享改革开放和社会进步的成果,积极改善民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2. 聘用在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机构的老拖拉机手包括哪些? 答:包括在县、乡两级农机管理服务站、国营农机站、人民公社拖拉机站工作的老拖拉机手,以及由县、乡聘用,在大队或生产队工作的老拖拉机手。 3. 享受工龄补助的人员范围? 答:现为安徽省户籍、在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69号)出台之前(2007年7月20日前),曾经受聘在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机构从事农业机械管理、操作、维修等工作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农村老拖拉机手、离开岗位后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 — 2 —
用的农民身份人员,2013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60周岁(含),
即可享受工龄补助待遇。今后达到60周岁(含)人员,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工龄补助待遇。 4. 工龄补助标准如何规定? 答:补助标准按工龄计算,每个工龄每月补助20元。 5. 农村老拖拉机手如何申请? 答:农村老拖拉机手应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用于申请表)和能证明本人农村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的原始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填写申请表、承诺书。 6.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后,再有人申报是否受理? 答:如确有特殊情况又能提供有效证据的,应予以受理。 7. 哪些物证可以作为认定农村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的依据? 答:县(市、区)、乡镇(街道)农业(农机)、档案管理等有关部门保存的农村老拖拉机手的人事档案、业务档案、录用文件、会议纪录、花名册、登记表、考核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辞退文件等相关资料;农村老拖拉机手个人提供的并经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核实能证明其农村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的有效原始材料,如农村老拖拉机手资格证书、聘用证书、聘用合同、培训证书、荣誉证书、工资条等。 8. 农村老拖拉机手提交的原始证明材料如何处理? —
3 —
答:农村老拖拉机手提交的原始证明材料应入档留存。对不能入档的,认定机构应予以复印或拍照保存,但认定机构应在复印件或拍照上注明复印或拍摄于某某人手中保存的物证,并签字(经办人)、加盖审验章,长期保存于卷宗内。 9. 物证齐全的是否还要证人证词? 答:物证能证明其身份和工龄,经公示无异议的,不需要证人证词。 10. 物证不全或难以认定的,怎么处理? 答:由各级认定机构调查取证,并结合证人证词形成认定结论,经公示无异议后可以认定。 11. 调查取证工作谁来组织进行? 答:确需调查取证的,由各级认定机构组织人员(不少于二人)进行。 12. 对人证如何进行调查取证? 答:如需对人证进行调查取证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人证线索,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先请人证在承诺书上签名,承诺诚信,再填写证人证词,最后作调查笔录。 13. 单位证明材料需要单位盖章吗? 答:单位证明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出具的原始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在复印件上注明:“该件系我单位档案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4 —
14. 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是否应放到卷宗内?
答:是。应放入农村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认定卷宗内,长期保存。 15. 证词、调查笔录有更改现象,是否可以认定? 答: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更改,个别地方如确需更改的,应由当事人、调查人在更改处签字或按手印确认。 16. 农村老拖拉机手亲属或不知情者出具的证明是否有效? 答:无效。 17. 农村老拖拉机手因某种原因户籍迁移到外省的,是否享受工龄补助? 答:根据《实施方案》规定,农村老拖拉机手必须是安徽省户籍的才可享受。如户籍迁入省已出台政策解决农村老拖拉机手待遇问题,我省县级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应认定证明材料。 18. 原外省农村老拖拉机手因某种原因户籍迁移到我省的,是否享受我省政策? 答:如符合《实施方案》规定条件的,可以享受。由原工作地县级农业(农机)部门提供符合我省县级认定机构规定的认定材料,交其现户籍所在地县级认定机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报批。 19. 省内农村老拖拉机手户籍地与原工作地不一致的,应如何进行认定? — 5 —
答:农村老拖拉机手应向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认定机构申请;农村老拖拉机手户籍所在地县级认定机构应将乡镇(街道)认定机构上报的申请资料转交原工作地县级认定机构,原工作地乡镇(街道)认定机构接到户籍所在地县级认定机构转来的申请资料按程序进行初审核实,并上报县级认定机构审核;审核后,再将审核的结论和有关资料转交户籍所在地县级认定机构按照程序报批。 20. 工资表、花名册等物证材料中的名字同音异字或与身份证名字同音异字,如何认定? 答: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由相应认定机构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才可认定。 21. 农村老拖拉机手年龄如何认定? 答:原则上以身份证上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22. 组织上保存的农村老拖拉机手档案中花名册、登记表等,显示的起始任农村老拖拉机手时间不同,怎么认定? 答:以最早记载的任农村老拖拉机手时间为准。 23.农村老拖拉机手档案中有起始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无终止时间(离岗时间),如何确定其工龄? 答:乡镇(街道)认定机构进行调查取证,公示后无异议可认定。 24. 农村老拖拉机手档案中个人简历如显示“十九岁开始任农村老拖拉机手”,没有标注年月,如何认定起始年月? — 6 —
答:可以按出生年月推算年度,月份按一月掌握。
25. 工龄间断的如何处理? 答:对工龄满一年的,可以累加计算。 26. 在原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工作的工勤人员是否享受这一政策? 答:不享受。这一群体主要包括食堂做饭、打扫卫生、门卫等临时人员。 27. 农村老拖拉机手离岗后,已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是否能享受工龄补助? 答:可以享受。并且工龄补助将通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系统进行代发。 28. 农村老拖拉机手离岗后,未被企事业单位录用,但在民营、私营企业打工,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领取年龄时,享受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否享受这一政策? 答:不享受。 29.农村老拖拉机手离岗后,从事个体经营或其他情况,由个人缴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领取年龄时,享受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否享受这一政策? 答:不享受。 30. 农村老拖拉机手现为城镇户口的,是否享受这一政策? — 7 —
答:达到领取年龄时,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享受。 31. 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同时认定吗? 答:《实施方案》规定:“原则上各地要一次性完成所有符合条件人员的身份和工龄认定工作”。各地对申报和受理工作要一次性布置、安排,如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或认定后又找到新的证据的,可以进行再次认定和补发工龄补助。 32. 各级认定机构印章如何刻制? 答:乡镇(街道)认定机构刻制:“某某县(市、区)某某乡镇(街道)农村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认定工作小组”、“某某县(市、区)某某乡镇(街道)农村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章;县(市、区)认定机构刻制:“某某县(市、区)农村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某某县(市、区)农村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章;设区市认定机构刻制:“某某市农村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专项工作小组”、“某某市农村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章。 33. 是否收取认定费用? 答:不收。 34. 工龄补助由哪个部门发放? 答:工龄补助由所在县(市、区)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代发。 — 8 —
35. 资金来源有哪些?
答:工龄补助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承担。省财政对皖北宿州、亳州、阜阳三市17个县(市、区)给予适当补助,省与县(市、区)按4:6比例拨付。 36.已出台政策落实了农村老拖拉机手待遇的地区如何执行文件? 答:按就高原则。若待遇高于皖农办〔2014〕97号文件规定的,执行原规定;待遇低于皖农办〔2014〕97号文件规定的,按此文件办理。 37. 发生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的如何处理? 答:弄虚作假、违法乱纪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工作人员违法乱纪的,除严肃处理当事人外,还将追究领导人责任;申请人弄虚作假的,除取消申请人资格,还将追究申请人责任,如已领取工龄补助的应追缴其工龄补助;人证作伪证的,除应严肃处理证人外,证人还将承担相应的经济方面的连带责任。 38. 工龄补助从何时执行? 答:从2014年1月1日执行。首批对2014年8月31日达到60周岁的老拖拉机手发放工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