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律信仰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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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法律信仰

浅谈法律信仰

浅谈法律信仰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自晚清沈家本修律,历经民国“六法”体系,至今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一甲子之际,在中国已经建立起了体系完备的法律制度。

但我们必须承认,在当代中国法律不仅没有被普遍认同,反而成为了社会公众的嘲弄的对象,甚至走向对立。

西北政法大学图书馆前的雕塑被拆除,源于公众对雕塑原意的曲解,或者说,在我们心中都有这个疑问,在当代中国法律有多大的作用?一、什么是法律信仰冯天策在所著的《信仰导论》一书中,为信仰的内涵做了如下解释:它是人类意识对客观世界及自身生命过程的反映,是人类精神宇宙存在全面沟通与融合的愿望与努力。

它既包括由意识所形成的带有价值参数的有关宇宙、社会和自身存在的一系列观念和知识,以及由这些观念的偶像所构成的信仰对象,又包括人的信仰情感、信仰态度和信仰行为。

具体到法律信仰,似乎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法律信仰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一种特殊的主观把握方式,是社会主体在对社会法的现象的理性认识的基础上油然而生一种神圣体验,是对法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依归感,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感情和意识等各种心理因素的有机的综合体,是法的理性和激情的升华,是主体关于法的主观心理状况的上乘境界.二、为什么培养法律信仰1、从历史角度看,培养法律信仰具有应然性和重要性。

法律信仰的产生并非是现代才兴起的产物,早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就有了这一概念的雏形,随后经历了西方的各种宏扬法的正义的精神文化建设将其定形,如十二世纪中叶的罗马法复兴运动以及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罗马法基本精神的运动。

应该说在这段漫长的历史时期,不管是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法学家们,还是西方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家和启蒙思想家,都是致力于培养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崇高情感,即重视“信仰"的权威。

然而,培养对法律的信仰有何重要性呢?对此,笔者将结合历史作如下的阐述:第一,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思维敏捷的法学家把法律提到伦理性的高度加以赞扬,认为“法律是善和衡平的艺术";同时,他们十分重视从社会文化伦理角度解读法的精神本质,将其看成是深藏在实定法之后的最高价值主体,从而确立法律的至高天上的地位,并有利地保护了当时城邦自由民从事商品经济的活动。

法律的宗教和信仰是什么

法律的宗教和信仰是什么

法律的宗教和信仰是什么法律是社会的基石,它的存在和实施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至关重要。

然而,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并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其中涉及到一系列的信仰和价值观念。

本文将探讨法律的宗教和信仰,旨在深入理解法律背后的思想和道德基础。

法律的宗教:宗教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同的宗教信仰对于法律的形成和运行都有一定的影响。

首先,宗教的价值观念对法律的价值取向具有指导意义。

例如,基督教强调爱与仁慈,伊斯兰教注重正义与公正,佛教追求平等与和谐,这些价值观念常常渗透到法律的制定过程中,形成一种积极的影响。

其次,宗教信仰还可以影响法律的规范内容。

例如,穆斯林国家的法律普遍以伊斯兰法为基础,犹太教对于食物和行为的规定也得到犹太教法的支持。

最后,宗教信仰对法律的适用和执行也有一定的影响。

一些国家的护法制度能够保护宗教信仰自由,避免对宗教社群的侵犯。

法律的信仰:除了宗教,信仰也是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仰可以是思想信仰,如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精神;也可以是道德信仰,如人权、平等和正义的信仰。

首先,思想信仰在法律中占据重要地位。

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体现了国家的价值观和理念,它们赋予了人民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国家的运行和社会的发展方向。

其次,道德信仰也是法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人权、平等和正义都是法律所追求的价值,这些信仰可以促进法律的公正和对公民权益的保护。

法律的宗教和信仰在不同国家和文化中表现出多样性。

每个国家和社会都有自己独特的法律文化,其中包括对于宗教和信仰的不同态度和理解。

一些国家倡导世俗主义,通过分离宗教和国家来确保法律的中立性和公正性;而另一些国家则将宗教作为法律的基础,法律与宗教高度融合。

这种多样性反映了不同社会对于法律和信仰关系的理解和追求。

然而,尽管法律的宗教和信仰在不同国家和文化中表现出多样性,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即为社会提供普遍适用的规范,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

无论是宗教信仰还是思想信仰,它们都为法律提供了道德和伦理的基础,塑造了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

如何树立全民的法律信仰

如何树立全民的法律信仰

如何树立全民的法律信仰无论何种形态的社会,社会公众总有一种精神上的信仰对象。

如人类早期原始社会的图腾信仰,奴隶或封建社会的上帝或神灵信仰、君主或权力信仰,近现代社会的主义信仰、领袖信仰或法律信仰、金钱信仰等等。

人类对信仰对象的不同选择,或基于人类知识的匮乏,或基于主权者的强制与偏私,或基于思想自由权利的行使与运用抑或基于社会文明的发展与社会进步等。

在当代中国,信仰法律则是基于中华民族精神适时地创造性转化的需要。

而“中华民族精神以往是以伦理道德为主要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是与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农业文明相适应的,也是中国长期落后的根源之一”[1]。

从本质上讲,现代法治精神是理性化的人的精神,保障人、尊重人、颂扬人、赞美人、肯定人是近现代人权、法治的主流,当人的精神、人的价值普遍要求以价值法律化为价值取向时,法治精神、法的精神便成为一种民族精神和社会精神。

法律信仰作为法律观念的一种高级形式,在法治现代化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有学者已经指出了法律信仰是法治的精神要件。

法治现代化是人的现代化,人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的现代化,因此法治现代化的真正的内在动因是树立全民的法律信仰。

它一般是指人们对于法律的一种尊崇敬仰的态度,是对自愿接受法律统治的一种信仰的姿态,一种大众对于法律的忠诚,是对法律之下生活的德性的一种确信,表明人们愿意热忱地投入到捍卫法律尊严和权威的斗争中,并把参与这种斗争视为自己的一个庄严的使命和责任。

人们从对法律的服从和信仰中获得了心灵的归属感和家园之感。

然而,令我们感到遗憾的是,我们一直强调并进行着作为法治物质要素的法律制度的建设,而较为忽视作为法治精神要素的法律信仰的培养;我们一直崇拜国家政权的强制与威慑,而较为忽视作为社会主体的主体性与自我意识,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对法律的自觉认同和尊重。

因此,我们要从形成法律信仰的外在条件着手加强法律信仰的培养。

所谓外在条件主要侧重于主体以外其他社会主体。

试论大学生怎样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试论大学生怎样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试论大学生怎样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大学生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

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而且要树立法律信仰,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

我们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应该做到:一是树立依法治国的观念。

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要求大学生必须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自觉接受监督,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二是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

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大学生搞好学习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学习工作中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树立公平正义的观念。

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

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是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首要目标。

要求大学生必须维护公益、摒弃邪恶、弘扬正气、克服己欲、排除私利,学会坚持合法合理原则、平等对待原则、及时高效原则、程序公正原则,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是树立服务大局的观念。

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要求当代大学生,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开展工作,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五是树立党的领导的观念。

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要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格执法统一起来,学会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统一起来,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法律意识,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远方针,是国家法制建设的百年大计,是促进培养现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

当下,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我们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

它不仅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还关系着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成败得失。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是每个公民应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每个公民都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与义务,而大学生更应是法治社会的典范和楷模,但当今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着实令人勘忧,如复旦大学研究生饮水机投毒事件, 药家鑫杀人事件,这些案例令人痛定思痛,令人深思。

如何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养,使他们将法律意识付诸于行动,已是迫在眉睫的事情了。

大学生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1.知识的来源及对法律知识重要性的认识根据调查显示,大学生的42 %的学生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学校的教育,38%的学生法律知识来源于电视和报纸,受家庭、朋友影响及其他来源的占20%。

对法律意识问题的很重视的人数占了5%,一般关心占了90%,有点关心占了5%。

45%的人知道法律宣传日是哪一天,80%的人认为法律在日常生活中起着一般的重要性,只有少部分的人认为它重要。

对于公路上闯红灯或骑车带人的行为有40%的人是选择加强宣传教育。

数据表明大部分人是通过学校的教育来接受法律知识,大部分人对法律意识问题呈一般重视的态度,而只有不到一半的人知道法律宣传日的日期。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

大部分学生法律知识缺乏,只有一定的了解,但掌握的不全不牢,理解不深。

法律并没有在大学生心目中占据崇高的地位,而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如果法律不被信仰就形同虚设,而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则处于一种岌岌可危的境地,提升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已经迫在眉睫。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精选9篇)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精选9篇)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精选9篇)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篇1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

从人类对社会法律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的角度来看,法律意识包括法律知识、法律理想、法律情感、法律意志、法律评价和法律信仰五个方面的内容。

法律意识是法治国家建设的精神底蕴,既是法律规范建设的精神动力,又是制度建设的精神支柱,不仅影响法律规范创制的质量,而且制约着法律规范转化为现实制度的全过程,从而决定法律制度建设的成败。

为了了解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我系以小组为单位,对各寝室不同年级的同学进行了问卷调查,收回问卷,进行统计分析后,从中了解到我院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问卷分析1.对法律基础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但掌握得不全不牢,理解不深。

调查表明:他们对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的常识比较了解,有70%的同学都能答对这些方面的问题;但对法理、民法、知识产权法、仲裁法国际法、行政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大部分人较为生疏。

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显得欠缺。

2.有平等的诉求,但对平等的理解不深。

在调查中了解到:他们有平等的思想意识,但对平等认识不到位,在心灵深处,惧怕权势;对他人的不良违法行为能进行正确评价和谴责,但在涉及自身利益时,却采取双重标准。

如对在法治社会中您认为对社会经济生活调控影响最大的应当是什么的选答,认为各级官员的意志的表明部分人在心中已经认同官员的特权。

当在寝室里遇到窃贼时,有47%的人选择可能会痛打他一顿。

3.有建立法治国家的法律理想和热情,但对现实法治建设的心理准备不足。

调查中了解到:绝大多数的大学生对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是认同的,但对现实社会的复杂性、对建成法治国家的困难和长期性预见不足。

如在对您认为法治国家在我国能实现吗的选答,70.3%的人认为可以实现;对您对违法执法的现象持什么态度的选答,有33.3%的人选择见惯不怪,只有29%的人选择非常气愤。

在校大学生的宗教信仰问题探析

在校大学生的宗教信仰问题探析文章分析了在校大学生的宗教信仰状况及存在问题和原因,提出了解决在校大学生宗教信仰问题的对策。

要优化社会环境;营造健康的家庭环境;强化宗教事务管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标签:大学生;宗教信仰;原因;对策宗教是一种社会文化,在人类精神领域和社会发展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期,尤其是在全球化、信息化的新形势下,大学生的思想更加开放和自由,文化需求的多元化发展趋势逐渐明显。

宗教文化,呈现出迅猛崛起的态势,信教民众数量与日俱增。

我国大学生有宗教信仰的人数也逐渐上升,大学生不仅从接受变为学习,有的大学生还传播宗教思想,甚至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对高校工作的正常运行产生威胁,这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新的巨大的挑战。

为此,高校需要通过对大学生宗教信仰的研究,了解大学生的宗教信仰情况,找出大学生信仰宗教的原因,提出应对宗教信仰问题的解决措施,从而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进行改革创新,对大学生宗教信仰进行正确的教育和引导。

一、在校大学生的宗教信仰状况及问题分析1、信教人数偏多,缺乏正确的宗教辨析能力对于宗教信仰,以往的大学生可能感到十分陌生,不懂得什么是宗教,宗教是否是邪教。

近年来发现高校校园中信仰宗教的人数偏多,且有持续上升的趋势,宗教对多数学生来说已不再陌生。

但是,许多大学生并不了解宗教的教义,对宗教内涵和精神理解不够深入,缺乏正确的宗教辨析能力,因此大学生容易偏离正确的方向而走向邪教。

2、部分党员团员信仰宗教,宗教政策法律意识淡薄大学生中存在着党员或者团员信教的现象,这说明许多大学生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意识淡薄。

很少有人知道中国共产党规定,党员和团员是不允许信仰宗教,应该是坚定的无神论者。

有些大学生对宗教政策法律认识不足,信仰宗教也只是因为第一次接触,带着新鲜好奇感而缺乏理性思考,所以虔诚度还不高,带着盲目性和随意性。

3、校园文化缺乏吸引力,宗教势力乘虚而入校园文化是学校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学校所具有的特定的精神环境和文化氛围。

从法律信仰的培养谈法律教育的有效性


赔偿,同命不同价的规定使在同一交通 事故中丧失的生命得到了相差数倍的赔 偿……所有这些情况的发生不仅会造成 严重的伤害,同时也会让社会公众对整 体的法律产生怀疑, 影响到法律的有效
运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以, 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 所 我们 通
忍的基础上, 才能通过协商、 谈判、 妥协、 退让等柔性方式化解矛盾和冲突。只有 经过充分的协商与调和后,最后在不同 利益、 不同声音之间, 才能充分磨合 , 求 同存异, 形成 1 1 2的局面。 +>
神。这就要求 : 首先 , 法律以保障人权 为
立法过程 要坚持 民主立法 ,要反映 主 旨。 法律的制定、 实施应该 以尊重和保 出不同身份、 同群体、 不 不同阶层 的利益 障人 的基本权利为主 旨,并使社会公众
对侵犯的利益进 行有效 的救 济和保 护。 诉求。科学发展观 的一个重要 内容就是 充分享有 自由与平等。一个人如果没有 真正的法律不是我们 外化 的法律条文 , 构建和谐社会 。而和谐社会就是利益多 人权 , 不能实现 自我价值 , 就 而最有效 的 而是我们内化的法律信仰 。 法律 必须被 元时代 的特有名词 , “ 是对 多种声音 、 多种 保 障人权的 方式就 是运用 法律的手段 。 信仰 , 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 [ 。1 1 本文从法律 利益之间相互 关系的平衡和界定。在社 给予人权肯定和保障的法为善 法,而践
从 ,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 利 ,使得他们 的诉 求在更为广泛 的空间 恶法必然被社会抛弃。“ 真正的法治主义 I
制定得 良好的法律 ”1 。1 2 所以, 法律若要得 到 自 的遵守和服从 , 觉 形成人们 内心的 信仰, 那么法律本身必须是良法, 而不能 是恶法。 恶法一经颁布实施 , 同在源 就如 头把整个河流给污染 了,这样的法律越 是得到有效 的贯彻执行 ,就越会给社会 公众带来更大的伤害 ,如收容遣送制度 使一个 叫孙 志刚的青年 非正常夭亡 : 没 有修改的拆迁条例与 “ 珍”“ 唐福 、 自焚” 等词汇高度相关:现有的国家赔偿法使 个无端认定有卖淫行为而饱 受屈辱地 关押数 日 之后的姑娘仅获得七十多元的

大学生树立法律信仰的现实意义探析

非常大的挑战。

一旦管理人倾向于维护某一方的利益,那么必然使整个破产程序不公平甚至无法继续。

所以,对管理人的有效监督无疑是完善管理人制度的重中之重。

1.进一步细化管理人的责任判断是否尽到勤勉、忠实的义务,应当有具体可行的依据标准,这样不仅让管理人有章可循,而且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更加显示出法律的权威性。

同时,破产程序包括清算、重整、和解,根据每一个阶段目的、功能的不同,管理人的职责也应有相应的具体规定,而不能一言概之。

2.进一步强化债权人对管理人的监督事实上,管理人管理的是债权人的财产,并随时从中拿走自己的报酬,因而债权人对管理人享有监督权,然而个别债权人和债权人会议都无法对管理人进行有效的监督。

所以,可由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一名或多名常设的监督人,作为债权人会议的常设机构。

并以法律明文规定:管理人有义务对破产企业的事务处理和决策向监督人通报;监督人认为管理人的行为有可能侵害债权人利益时,有权向债权人会议进行汇报,并由债权人会议讨论后进行决断。

这样,债权人对管理人的监督就有了更多的保障。

3.建立管理人行业监督机制在没有建立相应的破产管理人资格制度之前,可以先成立管理人协会,由管理人协会统一管理。

如果出现管理人不能胜任或有违法情形时,有权对其奖惩,并根据相关规定有义务向有关部门提请取消其管理人资格。

这样,对管理人的监督将会渗透到日常管理中,使监督更全面、更彻底。

(2012)年第·4期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Journal of TaiYuan Urban Vocational college期总第129期Apr2012[摘要]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就是大学生群体基于法律价值良好而对过法律生活的全身心认同。

大学生要“努力树立法律信仰”已成为国家意志。

这是因为大学生树立法律信仰有利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真正建成,也有利于大学生自身形成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形成自律意识以及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论廉政文化视野下的大学生法律信仰教育

天府新论2006年第3期 论廉政文化视野下的大学生法律信仰教育 论廉政文化视野下的大学生法律信仰教育 张绍平 [摘要]廉政文化建设是适应反腐败斗争面临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的基础性工作,廉 政文化的内涵包括廉政精神价值、廉政制度体系、廉政建设物质载体等方面,加强对大学生 进行规则意识和法律信仰的教育是着眼构建未来公职人员队伍廉政文化精神家园的一项超前 性基础工作,高校担负这一历史使命。 [关键词]廉政文化;大学生;法律信仰;精神价值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K)4"- ̄33(2006)03—154—03 

由于我国目前处于社会转轨、转型的历史性变革时期, 滋生腐败的社会土壤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难以彻底铲出,诱 发腐败的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阴魂不散;市场经 济的负面效应和体制性、政策性薄弱环节成为腐败的催化 剂。鉴于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在继续 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基础上,更应着眼未来,熔铸廉 政文化的精神价值,构筑廉政文化的坚实社会基础。在廉 政文化建设宣传教育的对象上,要改变过去仅以公职人员 为主的思维模式,建立反腐倡廉的社会大环境,把教育的 对象延伸到在校大学生,使他们在步入社会掌握公共权力 之前就形成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这是我们着眼未来公职 人员廉洁从政的超前性、基础性工程,也是在构建廉政文 化伟大工程中高校应承担的历史责任。 (一) 廉政文化的涵义,众多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对此 怍过许多的论述,比较典型的有三种:(1)廉政文化是现 代社会关于执政规律、.力璐以及公务员队伍建设、管理的 知识、制度、法律及其观念、价值评价的总和,是政治文 明的重要组成部分。(2)廉政文化是指着力提高全民族的 思想道德素质,倡导人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价值观,着力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问题,在全 社会营造讲法纪、讲道德、守诚信的良好氛围和健康向上 的精神境界。(3)廉政文化是人们关于廉政的知识、信仰、 规范和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社会评价。廉政知识体现 人们的素质,廉政规范体现社会的文明程度,廉政信仰推 动人们形成良好的廉政修养和生活方式,进而产生巨大的 精神力量。上述关于廉政文化内涵的表述尽管有异,但本 质上却存在同一性。即廉政文化是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 有机结合,是政治和文化的高度融合,是廉政建设的有效 载体。 廉政文化具有三个层面的内涵:一是精神层面,包括 对廉政的心理认同和价值取向,对廉政建设的法律制度的 信仰与敬畏。二是制度层面,包括廉洁从政的法律体系、 规章制度、社会道德风尚和公序良俗。特别是对公共权力 运行和对权力监督制约过程的一整套法律化、制度化、规 范化的权力规制系统。三是物质层面,即承载廉政建设的 物质载体等。廉政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 分,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廉政文化在 廉政建设中具有引导人、教育人、塑造人、鼓舞人的重要 作用。积极倡导廉政文化,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形成全社 会共同的理想和精神支柱,用坚定的理想信念,加强反腐 倡廉教育;从价值观念、法规体系、社会道德风尚构建廉 政政文化体系并使之占领和挤压腐败文化的生存空间;以 优秀的廉政文化激浊扬、敦风厉俗从而构筑全民对“腐败 文化”的思想防线。2005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 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提出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 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高等学校在构筑廉政文化建设 伟大工程中,应突出加强对大学生进行规则意识和法律信 仰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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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大学生法律信仰的构建 作者:孙宏樽 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4年第23期

摘 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法治化道路是经济社会结构变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形成是国家法治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在传统文化、现代法治环境等影响下,大学生普遍表现为法律意识的淡薄、法制观念的迷茫和法律态度的功利。优化法治环境、强化法律主体意识、深化法律教育等举措有助于大学生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任,最终实现法律信仰的构建。

关键词:法律信仰;法律意识;法治环境;法律文化 中图分类号:DF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3-0125-02 建设现代的法治化国家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我国的法治化道路也同样经历了曲折而艰巨的过程。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权大于法等现象仍广泛存在,成为法治化进程中的极大障碍。这些现象也成为大众对法律的不信任、对法律信仰的失落的原因所在。大学生是未来中国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和中间力量,其法治观的建立关系到我国法治事业的成败。法律信仰是法治社会最坚固的支持系统。只有树立大学生坚定的法律信仰,中国的法治化目标才能得到实现。

一、法律信仰的内涵 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基于对社会生活公平正义的理想和要求,通过对人性和社会生活的科学分析和理性选择,形成的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信任感和归依感,以及对法的神圣感情和愿意为法而献身的崇高境界。由于对法的信仰,人们坚信可以依靠法的力量去实现人和社会的最终目的[1]。

二、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现状和成因分析 大学生通过法律教育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但真正相信法律、信仰法律的并不在多数,在实践中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为数不多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元价值观碰撞的时代背景下,大学生对法律表现出淡漠的态度、功利的态度。培养大学生法律信仰成为一个必要问题。

笔者认为,大学生法律信仰现状的成因如下。 (一)传统文化因素对大学生法律信仰培养的影响 1.“法律工具主义”的传统观念导致的重管理轻服务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在中国古代社会,法律一直被看成是镇压百姓、维护王权的工具。法常与刑等同,正如“法令者,防民之具也”、“法者,治之具也”,这些传统观念把法看成是治民的工具,而官吏则是使用工具的人。这种传统法律文化和权力本位思想深入中国人的思维模式之中,目前仍有相当数量的国家公职人员用“以法治国”的认识代替“依法治国”的本质,立法体现为侧重对相对人的处罚与管治,轻视对管理者行为的规范,执法上体现为把法律当成是居高临下的处罚百姓、管治公民的工具,重管理轻服务。

2.“崇理重情、情理相通”的传统道德观念导致的屈法循情 中国人深受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强调“崇理重情、情理相通”,因为重情而导致的屈法循情常常能得到社会舆论的谅解。当“法”与“情理”发生冲突时,“情理”会被放在第一位,起着主导作用。处于现有的中国关系社会中,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关系重于程序、人情重于法理、权利重于规则的问题,“公法”常常被“私情”更换,“公决”常常被“私议”取代。合法与违法、有理与无理之间的界限划分总是看关系,靠权利、靠官员解决成为人们的惯性行为。

3.“和为贵、忍为上”的惧诉心理导致的法律信仰危机 和为贵就是和睦和谐,是一种人人各安其份、事事尊理而行的态度。在人与人、群体与群体出现矛盾和纠纷时,讲求以理服人,用和解的方式解决纷争。民间文化的法律心理反应,实质上也关照出对官方司法体制与实践的一种信仰危机,是对官方司法腐败的一种疏离,也是官方压制的结果。因而,自古以来,“贱讼”、“厌讼”成为人们的价值取向。由于缺乏明确、强烈的法律权利,所以,通过司法寻求权利保护的意识也就自然无法发展,从而也就抑制了中国人诉讼意识的成长。

(二)现实的法治环境对大学生法律信仰培养的影响 1.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削弱了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感 近年来,行政及司法机关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发展大局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不断增强。但执法及司法活动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执法的程序不规范;履行职责不到位,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剥夺、限制和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权钱交易、徇私枉法时有发生。加之社会舆论媒体的发展,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者对法律的情感态度影响了大学生对法律的态度,直接关系到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养。“当前,部分群众对司法的不信任感正在逐渐泛化成普遍社会心理,这是一种极其可怕的现象。”

2.舆论监督权的不当行使和滥用影响了大学生法律信心的建立 目前,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舆论监督部分缺乏规范健全的法律制定。舆论监督已成为公众、媒体在社会责任感和职业惯性的驱使下而为的一种自发行为。以现代大众传播媒体为主要形式的社会舆论监督,越来越具有不可比拟的巨大作用。舆论监督既能促进行政执法环境的改善,促进反腐倡廉行为,但另一方面也可以恶化执法环境,放大执法的负面形象。舆论监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督具有一定的主观性,新闻舆论工作者的观点表达不当就会引发社会公众的非理性思维,恶化行政执法的环境,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中国新闻媒体对于行政及司法执行的报道多数存在“报忧不报喜”的惯性,很多案件的报道内容表现为对行政相对人的冤假错案上,这种情况直接影响了公众包括大学生在内对法律的信任感从而失去对法律的信心。

3.主观认识偏差影响了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形成 信仰作为主体对象的心理信念,只有达到主体自身的感觉和认知,方能实现。因此主体自身必须符合信仰要求的必要条件才能完成心理信念乃至信仰的过程[2]。市场经济背景下的价值观碰撞,加之大学生年龄心理的不成熟,使大学生产生包括对法律在内的所有事物急功近利的态度,损害了法律信仰形成的主体条件。有的大学生认为法律无用,甚至轻视法律的价值,严重影响了法律信仰的形成。

三、构建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基本途径 (一)树立法律权威,优化法律信仰的法治环境 树立法律权威、建立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实现法治化国家的前提条件。亚里士多德指出,“法治是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遵守,而所遵守的法律本身又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3]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只有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人民才能拥护并自觉遵守法律,从而产生对法律的神圣情感和价值追求。用实然法律实现对行政机关权利的制约、对司法机关程序的规范,让公平、正义、秩序的法律精神贯穿整个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只有营造出这样的法治环境才能迎合人们对法律的心理需求,产生一种坚定不移的法律情感,即法律信仰。此外,高等学校现代制度的建立过程应充分体现法律本位、民主公开、学生主体等原则,让大学生参与到每一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及监督过程中,使“依法办事”成为大学生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二)培养权利意识,唤醒大学生主体性 法律要被人们信仰,从其规则到其本质都必须契合人们的精神需求和人文关怀,科学公正地体现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的平衡,才可能唤起人们对法律的认同和依赖[4]。权利和义务是法律的重要内容,大学生并没有清晰的认识到自身的法律主体地位,在社会实践中往往表现出盲目遵守和被动避让。大学生只有在现实法律和程序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才能满足其对法律公平正义的价值期待,产生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任。当外在的影响转化为内在的认知时,就会形成法律意识和法律情感,最终形成法律信仰。所以,只有唤醒大学生的主体性和权利意识,才能让大学生真正的认知法律赋予的权利,认同法律创设的义务,追求法律的价值和意义,自觉自愿的遵从法律。

(三)改革法律教育,培育大学生法律文化意识 法律教育是大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的有效途径。而目前高校法律教育只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基础”课中不到三分之一的内容,这样的法律素养教育使得大学生对法律理论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知识的学习都较为困难,更谈不上对法律背后的精神和价值的认知,最终影响到法律信仰的形成。法律教育的提高首先应反映在法律素质教育的课程数量上,除基础课程的开设外,高校可在通识课程和公共必修课的课程设置中加开法律教育的内容,如《法治与宪政》、《婚姻家庭法》、《劳动合同法》等课程。此外,通过组织学生参与旁听、参观监狱、模拟法庭等法律社会实践,让大学生了解诉讼程序及司法制度的进步与欠缺,熏陶大学生的法治情感,激发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学会如何用法律的武器解决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实现在行动中树立信仰,用信仰指导行动。

法律信仰的培养绝不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由尊重、信任到信仰逐步“升级”的过程。对大学生来说,摒弃对法律冷漠、麻木甚至轻视的态度,通过全面认识法律、 深刻领悟法律内涵价值,建立对法律的信任、自觉和自愿,既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保证,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迫切需求[5]。

参考文献: [1] 刘旺洪.法律信仰与法制现代化,法律信仰:中国语境及其意义[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2] 张阔海,宋宝萍.浅谈大学生法律信仰之培养[J].职业时空,2011,(8):69-70. [3] 胡天生.大学生法律信仰探讨[J].当代青年研究,2005,(8):9. [4] 冯爱玲.法律信仰:大学依法治校的内驱力[J].现代教育科学,2009,(1):100. [5] 刘端端.论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的构建[J].福建论坛,2013,(2):196. [责任编辑 杜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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