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环保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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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生产岗位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第三章安全检查

第四章隐患整改

第五章工伤事故处理和调查

第六章环境污染管理规定

第七章外包工程及公司新增新建项目的安全管理

第八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凯宏矿业安全环保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环保工作管理,有效预防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促进该项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提高全员隐患防御能力,强化环保意识,使我公司安环工作步入新的高度。依据相关法律制度以及参照相近行业公司的安环工作管理经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生产岗位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1新员工培训分为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

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2厂级教育由公司安环部组织,计16学时,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现状、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3车间级教育由分厂(矿山由矿山部)组织,计10学时,主要内容包括:

3.1分厂(或矿山)规章制度、危险源点安

全管理、安全管理现状;

3.2各岗位安全规程、生产工艺介绍、隐患

安全管理;

3.3现场参观。

4班组级教育由车间组织,计14学时,主要内容包括:

4.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职业健康常识和车

间劳动纪律相关制度;

4.2隐患排查管理、车间危险源管理和事故

状况的紧急措施及上报程序、工艺管理等;

4.3现场实习,确定新员工试用期内安全责

任人。

5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

5.1我公司特殊岗的种类:电工、钳工、焊

工、行车工、化验工、采样工、尾矿坝工、机动车司

机以及安全员等;

5.2以上工种除参加颁证机关的取证、复审

的培训学习之外,由安环部督促每年春秋两季,定期进行行业安全规范培训考试;

5.3对于转岗、复工和休假30天以上员工,

应进行8学时以上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三级教育中班组级培训内容的学习培训,培训由车间组织,要有记录、有考试。

第三章安全检查

1日常安全检查:由安环部专职安全员与车间当班兼职安全员协同进行。

1.1检查前应制定重点项目检查表,检查表

应有以下相关内容:“三违”及习惯性违章情况;生产通道及作业场地情况;作业方法;遵章守纪情况;

环境状况;高风险作业的危险预测预控情况等。

2定期安全检查:对公司范围内的生产单位及生产辅助单位,依据安全检查项目表,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2.1公司级安全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安排

在每月中旬进行,由公司安环部负责组织;

2.2主要检查矿区内所有生产、生活及一切

附属设施的安全状况,安全机构和制度及作业情况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和要求;

2.3检查结束后召开总结会议,对需整改的

隐患发“隐患整改通知单”;

2.4检查通知由公司安环部负责起草,对检

查结果进行汇总通报,发至有关部门、单位。各单位根据安全通报要求,严格按照“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要求的时间内反馈至公司安环部,对整改不力的单位按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考核。

3专项安全检查:依据有关文件,针对性检查相关项目或设施。

第四章隐患管理

1隐患管理与安全检查是有机的结合,安全检查是对影响安全因素的认识、分析和评价,确定隐患的存在,对其进行整改,是检查的延续、管理的延续。

2对于检查出的隐患,首先要进行分级,一般分为大、中、小三级。“大级”是“十分危险”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中级”是“不安全”有机会停车时即进行整改;“小级”是加强监视警戒。

3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公司级采用“整改通知单”(后附)的形式送达至相关单位、部门,要求做出整改的单位、部门要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填单报安环部,以备组织复查。

4隐患整改要坚持做到“三不交”,即班组能解决的不交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交厂部;厂部能解决的不交公司。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重大安全缺陷,要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解决。

第五章工伤事故处理和调查

1工伤事故处理的原则:以人为本、及时有效、就近抢救。

2工伤事故处理程序

2.1发生工伤事故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

织抢救,并同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做到及时有效的

抢救伤者;由车间级及以上领导向安环部和公司主管

领导汇报,争取后援,请求指示;与事故处理相关部

门接到事故讯息后,必须立即响应,全力以赴;

2.2事故发生后,首先,由公司医院治疗,

当公司医院无法满足治疗条件时,按医嘱转库尔勒地

质医院治疗;

2.3公司从安全环保经费中提取两万元(按

市场变化调整)作为工伤事故应急抢救资金;使用程

序:由车间级及以上领导提出借款申请、安环部签署

意见、事故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办理借款手续。次月,

从事故单位(选厂或部门)工资总额中扣除借款额,

归还工伤事故应急抢险资金。人力资源部在办理完工

伤保险赔付后,将以上所借资金部分,通过财务手续

返还事故单位(选厂或部门)。另外,转外治疗所需

治疗费用应由事故单位与医院联系,有关付费信息送

至人力资源部,并提出“费用申请报告”,批复后叫

人力资源部办理转账手续;

2.4工伤人员的治疗期间待遇按工伤保险有

关条款执行;

2.5工伤人员治疗期在三个月以内可治愈的(按医嘱)人事关系保留原单位(选厂或部门)原单位支付工资;治疗期三个月以上(尊医嘱)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安环部核实,报人力资源部办理人事关系,由公司承担工资;

2.6工伤人员治愈复工或结清辞职后,人力资源部办完工伤保险手续,给安环部返《工伤情况回执单》,简要说明伤者治疗期情况、保险赔付情况及伤者身体现状等以备归档。

3事故调查程序

3.1事故调查:一般事故(轻伤)有各分厂或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调查;重、特大(重伤和死亡)事故由公司安环部组织事故调查;

3.2调查书写内容包括:事故单位、被调查人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或职务、入职时间、调查日期时间、调查人姓名、职务、记录人姓名、职务、事故经过、签名等;

3.3事故调查笔录须两份以上(或被调查人应两人以上),不足应由直接领导按汇报情况如实记录;

3.4一般事故调查完毕,由部门或分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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