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再审申请书-范文
关于行政再审申请书范文5篇

关于行政再审申请书范文5篇行政再审申请书怎么写?如何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行政再审申请书范文5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篇一:行政再审申请书范文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吴__,男,_年_月_日生,汉族,农民,住__县__乡__行政村___村。
委托代理人:徐丰伟,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0531—67885110、155****3633.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__县人民政府,住址:__县__路。
法定代表人:王__,县长。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被上诉人):吴__,男,1948年10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__县__乡__行政村__村。
再审申请人吴__因诉再审被申请人__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一案,不服__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__行终字第__号行政判决、__县人民法院(2011)__初字第__号行政判决,现依据《行政诉讼法》第62条、63条第2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2条,申请再审。
再审请求:1、依法撤销__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__行终字第__号行政判决。
2、依法撤销__县人民法院(2011)__初字第__号行政判决。
3、依法撤销__县人民政府颁发的__用(2008)第__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书。
4、判决__县人民政府承担一、二及再审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再审申请人于1991年就位于__县__乡__行政村__村土地使用向政府申报登记,政府颁发了土地使用证书,登记宗地号为__号。
而就在同一土地上,再审被申请人__县政府又向再审被申请人吴__颁发__用(2008)第__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书,该行为侵犯了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__县人民政府颁发的__用(2008)第__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书。
请求法院再审理由有: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一、一审法院判决中“原告和第三人的宅基地也在清理整顿之列”,而2006年再审被申请人__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通告是针对“凡是未经登记发证的一律进行土地登记发证”,再审申请人于1991年就位于__县__乡__行政村__村土地使用向政府申报登记,政府颁发了土地使用证书,登记宗地号为__号,因此再审申请人的土地不属清理整顿之列。
行政再审申请书

行政再审申请书行政再审申请书8篇随着社会在进步,我们每个人都可能要用到申请书,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需要注意问题。
写起申请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行政再审申请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行政再审申请书1再审申请人涂 J(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住湖北省荆门市再审被申请人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政府(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地址:荆门市掇刀区龙井大道99号,邮编:448124。
法定代表人刘启华,职务:区长。
因与再审被申请人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案,再审申请人不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xx)鄂行终字第349号”行政判决(以下简称“原终审判决”),提起再审申请,请求:1、撤销“(20xx)鄂行终字第349号”行政判决;2、指令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申请再审的理由基本理由是: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再审申请人在原一审中提出的最本质的诉讼请求是:请求确认再审被申请人对再审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的《关于涂J申请信息公开的回复》违法。
也就是说,对该回复的合法性审查是本案关键。
原终审判决认定:“涂J于20xx年1月15日向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政府申请获取‘20xx年9月掇刀区在团林镇樊桥水库设立法制教育学习班的依据及其工作人员职责’的政府信息,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口头及书面答复。
其后,涂J又重复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政府于20xx年3月26日作出《关于涂建申请信息公开的回复》,告知其已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对重复就此事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不再重复答复。
该回复适用法律正确”。
这一认定,存在以下系列错误。
第一,本不存在“口头答复”的事实,却认定为“进行了口头答复”。
原一审、原终审判决均无证据证明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再审申请人进行了口头答复。
第二,申请内容本不重复,却认定是重复。
对比两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原一审证据]即知,20xx年3月30日所申请信息公开的内容与20xx年1月15日所提申请信息公开的内容有11点是完全不同的。
行政诉讼再审申请书的最新范文

行政诉讼再审申请书的最新范文尊敬的法院:
我是申请再审的当事人,就原判案件向贵庭提出再审申请,现将事实、理由和请求陈述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原判案号:【案号】
再审申请人:【姓名】
被申请再审人:【姓名】
原审法院:【法院名称】
再审申请事由:【陈述再审事由】
二、事实和理由
【此处陈述再审的具体事实和理由,将案件中存在的错误、不准确或不公正的地方一一列举。
例如,如果涉及到证据不足、对事实的错误理解、适用法律失误等等,请将其具体描述清楚。
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文字。
】
经仔细审查原判及相关材料,发现了上述事实的错误,因此向贵庭申请再审,希望能够得到公正的裁决。
三、请求
鉴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本人要求贵庭:
1.予以再审,撤销原判决;
2.重新审理本案,得以公正审理,依法进行裁决;
3.根据法律规定,本人请求免除或减轻诉讼费用,确保申请再审的
财力承受能力;
4.本人希望贵庭能够尽快受理和审理本案,并作出公正公平的裁决。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行政诉讼再审申请书

行政诉讼再审申请书尊敬的法院:我是被告[被告人姓名/被告单位名称],现就本案向贵院提出行政诉讼再审申请,请予以审查。
经过本人及辩护律师的详细研究和分析,发现原审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存在以下事实错误和法律适用错误:一、事实错误对于本案的相关事实,原审法院存在以下事实错误:1. 场合:原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未完全了解本案的真实背景和案件的经过,造成了对事实的错误认定。
2. 应诉人的认定:原审法院在确定应诉人身份时失误,将应诉人认定为本人,而实际上本人与此案无关。
3. 证据的审查:原审法院在审查证据时,未将全部证据进行全面评估,造成应诉人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二、法律适用错误对于本案的相关法律规定,原审法院存在以下法律适用错误:1. 法律适用错误一。
2. 法律适用错误二。
3. 法律适用错误三。
因此,本人在此向贵院提出行政诉讼再审申请,请求贵院根据以下事实和理由,予以支持:一、再审事实:本案事实即本案中关于原审法院存在的事实错误和法律适用错误,上述错误已得到本人及辩护律师的认可和确认。
二、再审理由:1. 事实错误的影响:原审法院对本案相关事实错误的认定,导致对本人的权益产生了不良影响。
2. 法律适用错误的影响:原审法院对本案相关法律适用错误的判决导致本人的权益受到了损害。
三、请求再审的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条和规定,本人在此申请行政诉讼再审,请求贵院根据本案事实和法律适用错误,重新审理本案。
根据上述理由,本人请求贵院对本案进行行政诉讼再审,并请予以支持。
特此申请。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申请单位名称]日期:[申请日期]。
行政案件再审申请书范文

行政案件再审申请书范文尊敬的贵院:本案涉及行政案件再审申请,申请人为原行政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此致行政案件再审申请书。
首先,我代表申请人郑重声明,本行政案件再审申请书中所述事实真实、合法、准确。
同时,我也代表申请人请求贵院能够对该案件进行再审,以确保正义的实现。
一、案件基本信息1. 申请人:XXX2. 被申请单位:XXX3. 行政案件案号:XXX4. 判决日期:XXX二、案件事实与理由根据本案件的相关材料和事实,我认为再审的理由如下:1. 证据不充分或错误原行政裁决作出的判决依据存在证据不充分或错误的情况。
在证据收集和审理过程中,原行政单位未充分收集、审查相关证据,导致裁决结果产生偏差。
2. 法律适用错误原行政裁决判决结果存在法律适用错误。
在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和应用时,原行政单位可能存在对法律条文错误解读、理解偏差或错误适用的情况。
3. 程序违法原行政裁决在程序层面存在违法的情况。
在行政裁决的过程中,原行政单位可能存在违反法定程序、违背正当程序原则等情况。
4. 事实认定错误原行政裁决在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上存在错误。
原行政单位可能未能充分了解案件的全部事实,导致事实认定出现偏差。
5. 其他相关情况请贵院在审理本案时,也注意考虑其他可能对案件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情况。
三、请求与陈述基于上述理由与事实,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以下请求与陈述:1. 请求贵院依法受理本行政案件再审申请,对原行政裁决进行审查。
2. 请求贵院重新审查本案,对相关事实与证据进行全面、公正、客观的审查。
3. 请求贵院依法作出裁决,撤销原行政裁决的判决结果,并依法重新做出裁决。
4. 申请人保留进一步追究原行政单位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5. 根据法律规定,本申请书已经提交至行政案再审登记部门,请求贵院按法定程序受理。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联系方式:XXX日期:XXX以上就是本次行政案件再审申请书的内容,望贵院能够审慎考虑并作出公正的裁决。
行政诉讼 再审申请书

行政诉讼再审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首先,我认为一审判决存在明显错误。
根据一审判决,我作为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被驳回,案件事实的认定及证据的采信均存在问题。
我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行政机关在该行政行为中存在违法行为,但法院未能按照适当的程度予以重视和采信,导致了错误的判决结论。
因此,我认为这一判决违背了事实、证据及法律之精神,有必要对其进行再审。
其次,一审判决存在法律适用错误。
我在一审过程中指出了明显的法律适用错误,但法院未能进行合理的法律解释和裁判。
这一错误极大地影响了对本案的判决结果,也违背了法律公正的原则。
因此,我认为这一法律适用错误需要经过再审来进行纠正。
综上所述,我请求法院重审本案,并对原一审判决进行全面、公正的审查。
再审能够更好地保证公正、公平的审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请贵院审慎考虑我的再审申请,予以支持并赐复。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行政诉讼案再审申请书范本
行政诉讼案再审申请书范本申请人(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住址/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如有):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原审被告/原告/第三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一)案由:申请人因不服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行初/终字第____号行政判决/裁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二)再审请求:1.请求撤销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行初/终字第____号行政判决/裁定;2.请求依法改判/发回重审;3.(如有其他具体请求,请在此处列出)(三)事实与理由: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具体阐述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方面存在哪些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况,如证据未经质证、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等。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详细说明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法规方面存在哪些错误,如法律条文引用错误、法律适用与案件性质不符、法律适用显失公正等。
)三、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指出原审过程中存在哪些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如未依法送达诉讼文书、未给予当事人陈述申辩机会、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等,并说明这些情况如何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裁定。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如有确凿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存在上述行为,应在此部分详细陈述,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注:以上四项再审理由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如有多项理由,请逐一阐述。
行政诉讼再审申请书的最新范文
行政诉讼再审申请书的最新范文申请人: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被申请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尊敬的法院:我是申请人,现向贵庭提出行政诉讼再审申请,请核实相关案件情况,并依法审理。
我详细陈述如下:一、案件基本情况1. 案件名称:案件涉及的具体案号:案件的类型及性质:2. 地方法院:审判机关:审理日期:判决结果:3. 本次再审的原因:(在此详细陈述再审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必要性)二、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论述,重点说明案件的重要事实和关键理由,请确保表述准确清晰,以便法庭理解和了解案件的核心。
必要时可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三、法律依据(这一部分需要引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证明再审请求的合法性,以及申请人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请确保依据准确,表述简明扼要。
)四、申请1. 申请内容:(在此清楚明确地表述希望法庭采取的具体行动,比如撤销原判决、改判、重新审理等。
)2. 申请理由:(在此详细陈述为什么应当采取上述具体行动,以及对申请人权益的保护和恢复。
)五、附属申请1. 对相关证据的保全:申请法庭采取措施,保全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以避免证据丧失、灭失或者以其他方式无法取得。
2. 申请法庭受理申请后的其他安排:(根据具体案件需要,陈述申请法庭在受理后所需做的其他安排)在此,我代表申请人,正式向贵庭提交行政诉讼再审的申请书,请法庭依法审理,并为我维护正义,保护我权益。
特此申请。
申请人:日期:。
行政再审申请书范文
行政再审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XXX部门:
我是申请人XXX,现就XXX事项向贵部门申请行政再审,并详细陈述如下。
一、申请事由
xxxx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
我是XXXX(身份),与xxxx(对方当事人身份)因为xxxx 争议引发了XXXX的XXXXX。
三、案件基本情况
1. 案件基本事实
xxxx
2. 相关证据材料
我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XXX,对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XXX。
3. 初审过程
(1)初审机关:XXXXX。
(2)初审结果:xxxx。
(3)初审决定理据:xxxx。
4. 当事人对初审决定的异议
xxxx
5. 引发再审申请的原因
xxxx
四、再审请求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我申请XXX部门予以行政再审,请求对xxxx进行再审,并依法作出适当的再审决定。
五、附相关材料
(1)我方证据材料清单
(2)对方证据材料清单
(3)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材料
六、联络方式
申请人XXX联络方式如下:
手机:XXXXX
邮箱:XXXXX
七、申请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以上所述,我方真实无误。
谢谢贵部门的关注与支持,希望能得到合理的审理与判决。
申请人:XXX
联系电话:XXXXX 联系地址:XXXXX。
行政再审申请书范文
行政再审申请书范文申请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被申请行政行为决定机关: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行政再审机关: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申请日期:尊敬的行政再审机关:本人作为被申请行政行为决定的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特此向贵机关提出行政再审申请,并陈述如下事实和理由,希望贵机关能够依法予以审查和处理。
一、行政行为的基本情况请您简要描述被申请行政行为的基本情况,包括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行政行为时间、行政行为内容等。
二、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和理由请您详细阐述被申请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和理由。
例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1. 权限错误:被申请行政行为超越了该机关的职权范围,或者未经授权作出了该行政行为。
2. 证据不足:被申请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证据不充分或者存在瑕疵,未能充分考虑事实与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
3. 物证错误或缺失:被申请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关键物证存在错误或者缺失,导致行政行为的决定存在不合理的情况。
4. 违法程序:在行政行为的处理过程中,相关的法定程序未得到妥善执行,例如未进行听证、未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等。
5. 裁量错误:被申请行政行为的决定在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上存在明显的错误,对当事人的权益产生了不当的侵害。
三、法律依据请您列举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具体说明该行政再审申请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四、请求行政再审的理由和内容请您明确说明行政再审的请求理由和具体内容,例如撤销、变更、维持或其他合适的行政再审决定,以及对行政行为决定机关的要求等。
五、附属证据材料请您在此处附上与行政再审有关的证明材料、证据和相关法规文件等,以支持上述理由和内容。
六、联系方式请您再次确认本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和邮编,以便贵机关能够及时与本人取得联系。
七、声明与授权本人特此声明,上述申请书所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均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由此所引发的一切责任。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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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再审申请书本文是关于范文的行政再审申请书,感谢您的阅读!篇一:行政再审申请书申请人:朱**,男,汉族,1972年9月16日出生,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益丰路55弄120号602室。
被申请人:瑞安市公安局住所浙江温州瑞安市隆山东路政法大院,电话******法定代表人:林振江,职务:该局局长。
案由:不服公安行政赔偿纠纷申请请求:1、请求判令撤销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浙温行终字第74号行政判决书。
改判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 1707.96元(拘留十二天,每天142.33元);2 、请求判令被申请人退还罚款金额1500元;3 、请求判令被申请人退还收缴金额116586.5元;以上金额总计:119794.46元。
4 、请求判令被申请人承担一、二审诉讼费。
申请理由:原审判决所依据的行政判决书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导致判决错误。
一、原一审判决无视被申请人作出行政行为程序中出现的明显错误,即被申请人连续 12小时询问,期间没有让申请人进食、饮水、上厕所等。
仅以“属程序瑕疵,但并不能否定其真实性”为由,对被申请人以此刑讯逼供形成的证据予以采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因为行政行为不仅要求实体合法,更要求程序合法,而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当然应包括对行政主体实施行政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一审判决放弃对违法行为审查,有偏袒被上诉人的嫌疑,纵容了被上诉人的违法行为,据此作出的判决是错误的。
而二审判决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将“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曲解为行政机关可以“连续询问二十四小时”,且可以在此过程中无视行政相对人的基本生存需要。
申请人认1/ 8本文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和为,一审判决中的所谓“程序瑕疵”正是被申请人违法行政,暴力逼供的真实写照,是造成申请人被构陷的源头。
二审判决以法院之尊逢迎行政机关,故意曲解法律规定,回避证据中被申请人长时间不让申请人进食、饮水、上厕所的行为,对申请人当庭对自己遭受暴力逼供的陈述,只以“均无相应的事实依据”为由不予支持。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负有义务证明自己没有实施逼供行为,但是一、二审法院均无意要求被申请人举证。
一审判决载明,被申请人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以协警作为“见证人”是不妥的,二审认为“符合法律规定”。
实际上二审法院没有正确理解申请人关于“检查证”的质证意见,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对宾馆客房的检查应依照对“住宅”实施检查的规定,须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本案中被申请人没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而进行检查实际上从一开始即是违法的。
但是一、二审均未对申请人的意见予以回应。
二、一审判决没有注意本案的重要事实,导致作出错误的判决。
一审调查中,申请人多次指出本案被申请人据以作出行政处罚的证据链中缺少“赌资流动”的证据,而没有投入赌资的所谓“赌博”充其量也只是游戏而已。
一审判决回避这一事实,仅以被申请人出示的据称是在“原告手提电脑下载并打印的投注额、有效金额及派彩结果记录”为依据,即认定申请人涉嫌赌博。
二审判决干脆就回避赌资的问题,判决书没有涉及关于赌资流动的陈述。
申请人认为一审判决的逻辑混乱,认定赌博却没有关于赌资的来往记录证据,很显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二项第一“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况,属于应依法判决撤销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审对审理中的重要事实视而不见,实为司法偏袒行政,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
三、一审判决一方面陈述被申请人“程序瑕疵”“协警作为见证人不妥”,同时又认为被申请人行政行为“合法”。
申请人认为一审判决的结果没有相应的证据支持,如果以当庭查明的事实,完全应该得出相反的判断。
因为程序既然“瑕疵”和“不妥”,由此获取的证据当然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
如此的话本案被申请人的“询问笔录”和“检查笔录”即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进而也就不会有申请人冤案的产生了。
二审判决错误理解事实,仅以“协管员作为见证人签名,符合法律规定”,忽视了曾定富作为协管员,全程跟随被申请人执法2/ 8本文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和的事实。
实际上此时的曾定富已经不是简单的“协管员”,而是事实上的“被申请人的随员”,其作为见证人实质上与法律规定的见证人应为局外人的意思完全不相吻合。
四、本案一审中被申请人提交的程序性证据,主要存在内容虚假、签字日期虚假、处罚后取证等问题。
比如“受案登记表”记载案件来源为“群众匿名举报”,事实却是被告另一部门“网警”对公民的违法监控;“检查笔录”隐瞒被上诉人进入上诉人房间实施检查的时间,给被申请人操作申请人电脑预留了空间;“检查证”没有按程序由“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行政处罚审批表”连最起码的形式都不具备,没有相关人员签名,不能作为认定被申请人处罚程序合法的证据;“旅馆业上网管理系统”记录为处罚后所取的证据,且该证据所涉系统本身侵犯公民宪法权利,属违法行为,根本不能作为处罚依据。
本案属于网络赌博案件,而网络的性质决定了非技术手段是难以知晓的。
而本案中被申请人却以“群众匿名举报”为案件来源,虚假性是明显的。
开庭调查中被申请人代理人对案件来源问题难以自圆其说,二审判决书无视案件特殊性,武断的以“上诉人主张案件来源为网警对公民的违法监控无相应事实依据”为由为行政机关掩盖其违法监控公民上网行为的事实。
五、一审中申请人当庭申请法院依法调查,但法院并未回应,侵害了申请人的程序权利。
且因所申请调查事项事关本案重要事实,对本案审理具有重大意义,其缺失也是造成本案错误的一个方面。
对此程序问题,二审判决未述及。
致使侵害申请人程序权利的错误未得到纠正。
六、一审判决认证错误。
关于证据五(病历本),申请人认为其属于书证,内容是申请人左腕部受有损伤,证明方向是申请人受到刑讯逼供。
而被申请人提交的体检报告称申请人肘部有陈旧性伤痕,根本就是南辕北辙,不能形成有效抗辩。
一审判决违反常识,以“事发十多天后才检查”为由不予采信,是缺乏对现实社会经验法则的尊重,忽视申请人被羁押十二天的事实。
基于此种判断作出的判决注定是荒唐的判决。
二审判决对于申请人身体受到伤害的事实与证据并未述及。
申请人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病历充分证明了申请人被暴力逼供的事实,申请人解除拘留后第二天即到医院医治是合理的。
二审判决后,申请人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浙江省高级人民3/ 8本文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和法院转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浙温行监字第16号驳回申请通知书”。
申请人认为原一、二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内容错误,对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没有依法纠正,相反却以判决的形式加以掩饰。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审查程序形同虚设,过程简单敷衍,并未真正起到监督作用。
如此一系列过程没有体现出公平公正,相反却一次又一次表现出对申请人的不公,而司法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纵容则一次又一次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动摇了法律的根基。
故此申请人再次请求再审法院依法改判,还申请人公道,还社会公平正义。
此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人:朱**代理人:庞**律师篇二:行政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上诉人:1、张开盛;男,63年1月16日生,汉族,住浙江省余姚市低塘街道洋山村南区72号。
2、万调芽,女,汉族,1941年2月28日生,农民,系张开盛之母亲,同住一起。
邮编:*****。
电话*******再审被申请人:原审被告,被上诉人,余姚市国土资源局,法定代表人:吴晓明,局长。
地址:余姚城区大黄桥路69号。
再审申请人因不服(2007)甬行终字第135号《行政裁定书》申请再审。
案由,对杀人起因的张振棠第二次建房用地及批地查处乱作为的争议纠纷。
申请再审事由: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符合:1、《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法定职责,被申请再审人没有依法履行的受案范围的;2、《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一、二审《行政裁定书》认定的,(六)、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再审条件的。
再审请求:1、依法撤销(2007)余行初字第22号,和(2007)甬行终字第135号《行政裁定书》。
指令原审法院继续审理本案。
2、撤销再审被申请人在答复中,对张振棠第二次建房用地行为,及违法批地行为的不法认定,判令再审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4/ 8本文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和事实和理由:再审申请人为团体杀害自己亲人的杀人起因之一的张振棠第二次建房中的土地违法行为和违法批地行为,不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1日作出的(2007)甬行终字第135号《行政裁定书》,依法提出再审申请的事实、理由和请求如下:一、该二审裁定认定事实错误,主要证据不足,是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认定的。
该二审《行政裁定书》称:诉争的答复中关于张振棠第二次建房用地问题的答复,是根据多次信访,调查核实后的回复。
而非对上诉人权利、义务的处理决定。
至于被上诉人在受理信访后,未对信访事项作出具体处理,并非本案审理范围,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原审裁定驳回起诉。
并无不当。
申请人认为:多次信访,信访事项,请求意见是什么?是杀人的非法占地和违法批准行为。
被上诉人调查核实的证据、依据在哪里?诉争行为不是对宪法规定的控申权,《土地管理法》第6、66条规定的控申权作出的处分。
是什么呢?不对具体信访事项作出具体处理意见的张冠李戴,能叫依法行政吗?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后,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五)的受案范围起诉,能叫非本案审理范围,诉讼请求不属于受案范围吗?这证明是足以推翻原认定的。
二、该二审《行政裁定书》适用法律错误。
在二审的开庭审理中,申请人已经驳倒了一审裁定:对本案诉争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的认定。
在上诉人、被上诉人,及上一级行政机关都认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立案庭也认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这一、二审裁定只能是故意颠倒黑白的枉法认定行为。
证明:原裁定认定的事实错了。
又在二审开庭审理中,对一审裁定适用的法律,被认为有四个错误:1、对申请人的控申事项,被申请人有法定的查处职权。
2、本案的诉争行为只是描述,而不是执法监察的意见。
3、本案不是不服信访意见起诉,是不服复议决定后起诉。
该项规定指的是不予受理。
可是本案是驳回起诉。
又,张振棠户非法占地适用的法律错了,事后伪造的批文,所适用的法律,还会对吗?又,再审被申请人不依法查处,适用的法律错了,行政复议维持适用的法律会对吗?一审法院的裁定书驳回起诉适用的法律错了,二审裁定维持时,5/ 8本文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和所适用的法律还会对吗?这讲的是什么放纵侵犯实体利益的法理吗?三、原二审程序严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