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从人治走向法治是时代的潮流为题加以论述
从人治到法治:新中国法治六十年线路图

从人治到法治:新中国法治六十年线路图 2009年10月10日17:31 中国改革杂志文/陈耿傅达林欧阳晨雨当人权写进宪法,当法治成为治国方略,当每一份权利与责任都镶嵌入法治版图,每一个人都自豪地递出“公民”名片,一个从“人治”到“法制”再到“法治”的嬗变,正悄然而至。
新中国60年,器物、制度、理念、思想层面,实现了前所未有的超越。
站在历史节点回望过去,两段30年风云,清晰地记录着共和国从人治到法治的脉搏动律。
回溯前30年,主导共和国的还是一种革命逻辑。
刚刚站立起来的中国人,还保持着对阶级压迫的敏感,政治情境中的法制构建,也烙上了鲜明的革命印迹。
1957年开始的反右斗争,让法制步伐戛然而止。
随后的十年浩劫,更让社会主义法制遭到全面破坏。
1978年开启的后30年,改革成为共和国的主导逻辑,经济话语权的崛起,让社会各个领域迅速转入革故鼎新时期。
在这30年里,呈现于国人面前的最宏大意象是法治。
举凡宪政、民主、人权等话语,都是一种建立现代法治的努力,也是全体中国人所追求的现代转型愿景。
理念嬗变:人治、法制与法治这是一个颇为艰辛的跋涉历程。
对于具有数千年人治传统的国度而言,由于缺少推崇法治的传统,缺少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及自由平等等理性文化基础,新中国成立后相当一段时期,仍然在人治与法制的十字路口徘徊。
建国之初,党和国家第一代领导集体就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上升到革命高度,最终放弃了法律之治,倾向于政策之治。
革命战争中形成的过了法治理性。
到50年代中后期,一场法制大讨论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法学家钱端升、王造时等提出了法治主张,但随后法律虚无主义蔓延开来,“要人治不要法治”的思想便占据主导地位。
以革命的思维推进社会建设,以“人治”方式进行治理,文革成为潜藏矛盾的一次总爆发,在“砸烂公、检、法”的喧嚣中,主张法制的声音销声匿。
或许正是有了十年浩劫的痛楚记忆,人们痛定思痛之后,向法制发出了急切的呼唤。
1978年2月,在政协直属小组会议上,学者梁漱溟就中国法制问题发言时强调,“中国历史发展到今天,人治的办法已经走到了尽头。
从专制到民主、从人治到法制

专题:从专制到民主由人治到法治【知识体系】一、政治制度演变趋势:1、中国:封建专制制度不断加强→近代的民主化和法制化→现代真正实现人民民主2、世界:奴隶制民主政治→中世纪教权与王权相结合的封建专制→近代资产阶级代议制二、主要特点:从进程看,具有曲折性和渐进性;从结果看,民主最终取代了专制,法治代替了人治,民主政治制度越来越完善等。
三、影响政治制度的主要因素:1、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基础;2、思想理论;3、进步之士和人民的努力、斗争;4、内外部环境的影响主题1 中国政治制度的演变一、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和加强(一)概况:1、战国——形成:诸侯国通过改革加强中央集权2、秦朝——建立:皇帝制度、三公制度、全面推行郡县制度3、西汉——巩固:实行郡国并行制4、唐朝——完善:三省六部制和科举制5、宋元——新发展:元朝实行行省制6、明清——强化:明朝废宰相、设内阁;清初设置军机处(二)两对基本矛盾、三大趋势及特点:1、两大矛盾:中央政府与地方割据势力的矛盾,君权与相权的矛盾。
皇权加强,相权削弱;中央权力加强,地方势力削弱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加强的基本趋势。
2、三大趋势:(1)、相权不断削弱,皇权不断加强;(2)、地方势力不断削弱,中央势力不断加强(3)、对人们的思想控制日益加强。
3、特点:皇权至上;皇权与神权、儒家思想相结合(三)中央集权制建立的原因:(1)经济根源:维护封建经济基础的需要。
(2)政治根源:巩固、维护国家统一的需要。
(3)理论根源:法家思想奠定理论基础。
(四)评价1、积极作用:①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
②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③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
2、消极作用:①皇权专制极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
②在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箝制了思想。
③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
论人治与法治

2012年思想道德与法律期末论文论人治与法治班级:11级金融本科四班姓名:***学号:*********摘要:对于如今的法治社会,关于“人治”与“法治”的问题,一直是广大人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如何处理好其中的关系,使社会更和谐,更加进步,是我们所要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义务,规范,统一。
“人治”与“法治”是相对而言的两种不同的治理国家、规范整个社会生活的管理模式,其界定标准在于人的权力和法的权威最终的相互服从,即人的权力最终服从法律权威,或者是法律的权威最终服从于人的权力。
“人治”往往推崇领导者个人的能力,甚至发展到个人崇拜的程度。
实行法治意味对“人治”的否定,反对个人权力的扩中方方面面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成为处理国家事务,规范国家机关、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行为的最终标准。
建国初期,毛泽东虽然对法制建设相当重视,但却未能从根本上认识到历史和社会的发展,要求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必须依法治国,更没有采取措施把民主和法制制度化,使已有的成果固定下来。
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后,随着党内“左”倾指导思想逐步发展和泛滥,以法制治理国家的方法受到冷落,法律虚无主义日益抬头。
到了“大跃进”时期,轻视法律的思想更在全党上下泛滥开来。
1958年8月,在北戴河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谈到上层建筑问题时说,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也不行,但我们有我们这一套,大跃进以来,都搞生产,大鸣大放大字报,就没有时间犯法了,对付盗窃犯不靠群众不行,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
他甚至认为,我们每个决议都是法,开会也是法,我们主要靠决议、开会、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
由于毛泽东及党中央对法制认识的倒退,导致了1959年4月,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议撤销司法部和监察部,原司法部主管的工作由最高人民法院管理。
随后,我国的立法工作趋于停滞,司法工作实践也偏离了正常的法制轨道。
比如,我国刑法的起草工作在建国不到一年就拟定了大纲草案,到1957年6月已经写出第22稿,准备在同年7月由一届人在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公布,但是由于反右斗争正进行得轰轰烈烈,法律虚无主义思想迅速滋长,致使刑法“公布试行”的希望化为泡影。
我国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

我国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作者:张婷杨晓瑜来源:《科教导刊·电子版》2015年第22期摘要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标志着法治中国建设进入了新的篇章,这是一场里程碑式的革命。
关于人治与法治之争的关键在于两者的权威谁为至上,并不是以法治来取消人治,抑或以人治来取消法治。
本文主要是针对我国人治与法治的发展历程提出一点总结和想法,以及四中全会以后我国法治的路径感想。
关键词法治人治转变中图分类号:DF0-05 文献标识码:A1历史上关于“人治”和“法治”的争论先秦儒家所主张的“人治”,是西周宗法贵族政体及附着于贵族政体的法律制度下的产物。
周人灭商后,由于生产力发展相对不足等因素的影响,采取了贵族分封制。
天子一统天下与各分封国相对独立同时并存。
这一政治格局,决定了不论是周王室还是封国,都不可能而且也不必要制定统一而详备的法律规范。
在政权所及的范围内,法律实践活动按照各自的传统和习惯进行。
这种“人治”思想与其说是重视人的作用,不如说是重视将人置于重要地位的“法”。
这个法,便是贵族政体和习惯法。
春秋以降,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生产关系的变革,贵族政体不断衰落。
代之而起的是官僚集权政体。
以贵族政体为依托的习惯法也走到了尽头,它逐渐被一种新的法律制度所取代,这就是“成文法”。
郑国子产“铸刑书”,晋国赵鞅“铸刑鼎”,正是成文法兴起的典型事件。
与君主集权政体及成文法携手而来的,便是“法治”的思潮。
这一思潮的主要内容,便在于对新确立的君主集权制政体及成文法作出理论上的解释,并对反对“法治”的政治、学术观点进行抨击。
中国封建社会“人治”与“法治”之争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先秦儒法之争,其不仅涉及到法制,还涉及到政体的争论。
这场争论最终导致了秦王朝的君主专制及“事皆决于法”(《史记·秦始皇本纪》)的产生。
第二阶段是从汉至清末,这一阶段君主集权制已经确立,争论只限于法律制度的范围,即,是健全成文法体系,还是沿用传统的习惯法。
谈谈我对中国法治的认识优秀范文

谈谈我对中国法治的认识优秀范文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才是真正的依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才是真正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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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中国法治的认识范本篇1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
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
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
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
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
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
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
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
党的十五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中国的法治道路——卓泽渊

中国的法治道路2014年11月25日09:49 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作者:卓泽渊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明确要求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它明确地指出了中国的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
我们为什么要选择这条道路,以及我们以怎样的原则来坚持这条道路,这些都是必须回答的问题。
让我们沿着党的《决定》的思路与逻辑,对其作一个初步的解读。
一、中国的法治道路是一条崭新的法治之路它是一条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道路。
人类社会总是不断向前发展的,不断发展的人类社会有其基本的历史规律。
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是人类在国家与社会治理方式上的共同走向,也是当今世界的时代潮流。
它体现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是人类进行国家和社会治理的经验总结。
社会主义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新和最高的阶段。
中国共产党人作为时代先锋,始终尊重和顺应社会发展规律,与时俱进。
在革命中如此,在执政中也应该如此。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努力实践者,对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一直进行着艰苦的探索。
既遭受了许多失败,也赢得了无数成功。
这些失败的教训和成功的经验都熔铸成了相应的历史结论、发展目标,都有助于我们做出科学的道路选择。
这条道路它符合人类社会的发展,因而它也尊重人类对于法治的一般认知和共同认知,并以相关的法治发展情形作为自己的参照和比较样本。
它是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道路。
中国实际是我们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也是我们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我们所选择的法治道路就是达成这一总目标的道路,它有其自身的特点,其中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它必须以中国的客观现实为基础,从中国实际出发,符合中国实际。
就历史上的法律实践来说,中国古已有之,远可追溯到夏商周;就近代意义的法治来说,亦可在一百年前的中国找到它最初的萌芽。
从专制到民主 从人治到法治
3.晋初刘毅在《请罢中正除九品疏》中说:“上品无寒门,下品 无势族。”下列改变这一局面的制度是( ) A.世袭制 B.察举制 C.科举制 D.九品中正制 选C。本题考查学生对历史史实的分析能力。题干引文中反映了 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该种人才选拔制度的特点是根据人才的家 庭出身和背景、品性制定等级,此种人才选拔制度具有一定的不公 平性。打破这种情况的人才选拔制度是科举制,科举制不论人才门 第、出身,具有一定的公正、公平性。 4.《通典》记载:“(汉)文帝十三年,以御史不奉法,下失其职, 乃遣丞相史出剌,并督监察御史。”《新唐书· 百官志》记载:左 右丞“掌辩六官之仪,纠正省内,劾御史举不当者”。《金史》记 载:“己卯,制纠弹之官知有犯法而不举者,减犯人罪一等科之, 关亲者许回避。”上述材料说明( ) 选D。从题中汉代、唐 A.弹劾是中国古代监察的一项重要权力 代、金朝对御史(纠弹 B.中国古代监察制度重视监察官员的素质 之官)的监督与制约, C.中国古代监察机构的权力来自皇权 可以得出D项所述结论 D.中国古代监察制度逐步走向完善与成熟 正确。
皇 权 不 断 加 强 , 相 权 不 断 削 弱
主题:
君主专制的强化
君主专制强化
三 公 九 中央: 卿 三 省 六 部
专 制 主 义 中 央 集 权 制 度
设 废 内 丞 阁 相
设 军 机 处
建 立
发 展
完 善
加 强
强 化 衰 落
中央集权不断强化 制察 正九 制科 皇 任 选官 制品 举 命帝 度举
6.苏格拉底曾说:“我认为,想要得到正确的判断,要根据知识, 而不应根据多数。”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知识等同于正确的判断 B.知识掌握在少数人手中 C 苏格拉底强调知识即美德 D.苏格拉底批评雅典民主制的弊端 选D。雅典民主政治的特点如抽签选举、轮番而治等,忽视了掌 权者的知识和素养,很容易导致国家权力的滥用和误用,苏格拉底 强调了执政者素养的重要性。 7.亚西比德是位富有而又英俊的贵族,他视战争为谋求个人荣誉 的机会,因而怂恿公民大会拒绝和平,在一个错误的时机试图征 服西西里以获得新的权力。结果被对手打败,于是他加入斯巴达 军队与雅典反目为仇,但后来他又赢得了雅典民众的支持并在海 军中担任指挥官。当雅典战败时,他逃之夭夭。亚西比德的例子 反映出雅典( ) A.公职人员是追求权力的野心家 B.直接民主易造成决策的失误 C.对外扩张严重危害城邦发展 D.民主政治实质是贵族专政 选B。本题考查阅读分析材料和根据所学知识分析判断能力。亚 西比德两度赢得雅典民众支持,结果两度欺骗雅典民众,这暴露 出雅典民主政治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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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从人治走向法治是时代的潮流为题加以论述
从人治走向法治是时代的潮流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类社会也在不断地进步和变化。
其中,政治
制度的改革和转型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这个过程中,
从人治走向法治已经成为了时代的潮流。
一、人治与法治的区别
人治和法治是两种不同的政治制度模式。
在人治模式下,国家权力主
要由一小部分统治者掌握,他们可以随意行使权力,而不受任何限制。
这种模式下,权力往往被滥用,并且容易导致腐败、贪污等问题的产生。
相反,在法治模式下,国家权力受到法律的约束和规范。
政府行使权
力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并且接受监督和制约。
这种模式下,公民享有
更多的自由和权利,并且政府也更加透明、公正、高效。
二、从人治走向法治是历史必然
从历史上来看,从人治走向法治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首先,在一个国
家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政府需要更加稳定和可靠的机制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其次,随着人民的意识觉醒和对权力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他们要求政府更加透明、公正、负责任。
这就需要政府接受法律的约束和监督。
三、从人治走向法治的好处
从人治走向法治有很多好处。
首先,它可以保证政府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避免权力被滥用或者被侵犯。
其次,它可以增强公民的信任感和归属感,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最后,它可以提高国家形象和国际竞争力,在全球化时代中更具竞争优势。
四、从人治走向法治的挑战
虽然从人治走向法治是一个必然趋势,但是也存在一些挑战。
首先,在实践中,政府可能会忽视法律规定或者滥用职权,导致法律失去约束力。
其次,在一些国家或地区中,文化传统、历史背景等因素也可能成为推动制度转型的阻碍因素。
五、如何推进从人治走向法治
要推进从人治走向法治,需要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政府应该完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适用性。
其次,政府
应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透明度和公开性。
最后,政府应该积极推动
社会参与和监督机制的建立,让公民更加积极地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
六、结论
从人治走向法治是时代的潮流。
它可以保证政府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和
公正性,增强公民的信任感和归属感,并提高国家形象和国际竞争力。
但是,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挑战。
为了推进从人治走向法治的进程,
政府需要完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并加强自身建设、推动社会参与
和监督机制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