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执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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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2.05•【字号】京国资发[2013]3号•【施行日期】2013.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13〕3号)各企(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办法》,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市国资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

为增强本办法的可操作性,市国资委还将印发十项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请一并遵照执行。

二〇一三年二月五日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办法》,健全市属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企业、本单位、本部门的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第四条企业应当对下列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一)企业所属独资、控股子企业(含境外子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派驻参股企业的国有产权代表;(二)企业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三)掌握实质经营权的企业部门负责人。

公司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公司进行工程招标与采购活动的基本流程、责任分配及监督机制,确保招标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以及效率和效益最大化。

制度遵循合法性、透明性、竞争性和节约性四大原则,以期达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的目标。

二、组织架构公司设立专门的招标采购委员会负责整个工程招标与采购过程的管理与监督。

该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法务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和采购部门的代表组成,确保各环节的专业性和决策的合理性。

三、招标采购流程1. 需求提出:工程管理部门根据项目需求提出采购计划,并详细说明所需物资或服务的规格、数量、预期时间表等。

2. 预算审批:财务部门对提出的采购计划进行成本估算和预算审批,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3. 招标文件准备:法务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共同起草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书、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并对外公布。

4. 投标评审:招标采购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据评标标准选出最优供应商。

5. 合同签订: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确定最终合同条款,并由授权代表签署正式采购合同。

6. 履行监督: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合同执行过程,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供货或提供服务。

7. 验收结算:项目完成后,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办理结算手续。

四、违规处理与监督对于违反招标采购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照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调查,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同时,公司鼓励员工和供应商举报任何不正当行为,确保整个招标采购过程的廉洁透明。

五、信息公开与反馈为保证招标采购工作的透明度,所有重要信息包括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都将在公司内网或公告栏公布。

公司还设立意见箱和电子邮箱,接收来自员工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和改进招标采购工作。

结语:。

单位采购与资产管理制度

单位采购与资产管理制度

单位采购与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单位采购与资产管理行为,加强对单位资产的保护与管理,提高单位采购与资产管理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采购管理1. 采购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进行的一切采购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物资、服务等的采购。

2. 采购程序:单位采购需按照“需求提出—预算编制—采购选择—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程序进行。

相关部门或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相应工作,严禁擅自进行采购行为。

3. 采购权限:单位内部设定相应的采购权限,不同等级的采购需要经过不同级别的审核批准。

同时,对于特定的大额采购,需经过单位领导的批准方可进行。

4. 采购合同:每一次采购都需签订采购合同。

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对采购物品的品质、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都应有详细的规定。

合同签订后,需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5. 采购验收:单位应当成立专门的验收小组,对采购来的物品进行验收确认。

验收过程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物品,需及时向供应商提出异议并要求退换。

6. 采购档案:单位应当对每一次采购行为进行记录,形成相应的采购档案。

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申请、合同、验收记录、付款凭证等。

这些档案要妥善保存并可供随时查阅。

三、资产管理1. 资产登记:单位应当建立资产登记制度,对单位内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进行登记管理。

登记内容应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采购日期、归属部门、存放地点等。

2. 资产使用:单位内部要建立健全的资产使用制度,对于资产的使用应当合理安排,做到节约型使用。

对于高值资产要实行定期检查,确保资产的正常运作。

3. 资产维护:维护单位资产的完好状态是资产管理的重要一环。

定期对资产进行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和处理资产的故障和损坏,延长资产的使用寿命,减少资产的折旧。

4. 资产盘点:单位应当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

盘点内容包括资产种类、数量、使用情况等。

盘点结果需与登记台账进行核对,如有差异要及时进行调整。

5. 资产处置:对于不再使用或报废的资产,应当进行及时的处置。

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的制定原则

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的制定原则

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的制定原则一、公平竞争原则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要素,也是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制定的基本原则。

在规范中,我要求所有采购活动必须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确保所有参与者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避免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偏袒。

这一原则有助于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同时也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企业发展。

二、透明度原则透明度原则要求采购活动的所有环节都要公开、透明,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在规范中,我要求国有企业采购过程中必须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包括采购需求、采购方案、评审标准、中标结果等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提高透明度,可以有效防止腐败和权力寻租现象,保障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三、经济效益原则经济效益原则是指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力求提高采购效益,降低采购成本。

在规范中,我要求国有企业采购时要充分考虑价格、质量、服务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供应商。

同时,还要注重创新和技术进步,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采购产品的性能和效益。

四、风险管理原则风险管理原则要求国有企业采购时要充分识别和评估采购过程中的各种风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

在规范中,我要求国有企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对采购过程中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合同风险等进行全面分析,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通过加强风险管理,可以有效降低采购风险,保障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指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必须依法进行,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在规范中,我要求国有企业采购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采购程序,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同时,还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采购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六、持续改进原则持续改进原则要求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要不断适应市场变化和发展需求,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在规范中,我要求国有企业要定期对采购操作规范进行评估,根据实践中的问题和经验,不断优化和完善规范内容,以适应市场变化和发展需求。

国企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探析

国企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探析

国企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探析一、国企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概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国企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由于各种原因,国企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招投标信息泄露、合同履约不力、合同纠纷等。

为了降低这些风险,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本文将对国企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风险防控进行深入探析。

本文将分析国企招投标过程中的风险,包括招投标信息泄露、评标结果被操纵等问题,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本文将探讨合同履约不力的原因及表现形式,如违约、延期履行等,并提出加强合同履约管理的建议。

本文将分析合同纠纷的产生原因及处理方法,为企业提供有效的合同纠纷预防和处理策略。

通过对国企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风险的全面分析,本文旨在为企业提供一套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帮助企业降低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和社会信誉。

1.1 国企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概念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国企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在进行项目投资、设备采购、服务外包等业务时,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选择合作伙伴,并在合同签订后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的一种管理方式。

这种方式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保障企业的利益。

招投标是企业为了获取项目投资、设备采购、服务外包等业务而向潜在供应商或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要求其提交报价和技术方案的过程。

招标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项目的公平竞争,选择最具竞争力的供应商或承包商,从而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

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在签订合同后,对合同的履行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以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起草、审批、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

合同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保障企业的利益。

国企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企业的经营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我国首个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发布

我国首个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发布

我国首个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发布6月10日,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织编制的《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在北京发布,这是我国首个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将于6月15日开始实施。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蔡进介绍,标准明确了国有企业的采购组织框架和采购战略管理,以及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管理等内容。

标准实施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将结合试点情况,进行完善。

2019年4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该规范明确了国有企业的采购流程和通用要求,以及各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规则。

蔡进表示,《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侧重操作层面,对国有企业采购的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及其流程进行了规定,是采购执行人员的操作指南。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主要是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架构、采购实施、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是企业采购管理、监督体系建设的指导文件。

二者互为补充、配套使用,共同构成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和操作的制度指引。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秘书长彭新良介绍,国有企业采购兼具公共采购和企业采购的双重属性,既关系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也关系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该标准将进一步填补国有企业采购法规方面的空白,促进国有企业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

关于团体标准《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印发2019年二季度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物联标字〔2019〕67号),我会组织起草了团体标准《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与团体标准《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 0016-2019)配套适用。

现向会员单位和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电子邮箱:pengxl@。

2.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双营路9号丽泽亿达中心3层中物联公共采购分会秘书处收;邮编:100070。

国有企业采购一般工作计划

国有企业采购一般工作计划

国有企业采购一般工作计划
一、前期准备阶段(1月-2月):
制定采购计划: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和预算情况,制定明确的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项目的性质、数量、预算等信息。

确定采购需求:与各部门沟通,明确各部门的具体采购需求,包括物资规格、品牌要求等。

调研供应商:对潜在的供应商进行调研,了解其信誉、产品质量、价格水平等情况,建立供应商数据库。

二、采购执行阶段(3月-6月):
发布采购公告:依法公示采购信息,吸引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确保公平公正。

投标接收和评审:收集并评审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综合考虑价格、质量、服务等因素,选定中标供应商。

签订合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责,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采购物资交付:监督和跟踪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按时交付采购物资,确保物资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后期管理阶段(7月-12月):
定期检查供货情况:对已签订合同的供应商进行定期的交货情况检查,确保供货及时、质量稳定。

处理异常情况:如发现供应商存在违约、延期交货等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保障企业正常运营。

评估供应商绩效:对供应商的绩效进行定期评估,为今后的合作提供参考依据,同时鼓励优秀供应商。

形成采购总结报告:年底对全年采购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采购成本、效益等指标,为下一年度的采购工作提供经验借鉴。

四、风险管理:
制定风险应对方案:在采购计划中明确可能遇到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案,确保采购工作的稳健推进。

定期风险评估:定期对采购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以上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国企采购小额工程管理制度

国企采购小额工程管理制度

国企采购小额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为规范国有企业采购小额工程项目管理,保证经济、安全和质量的有效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采购小额工程是指金额较低、规模较小、工期较短的工程项目,通常以维修、改造、加建和紧急灾难处理等为主要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采购小额工程项目的所有环节和参与主体。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国有企业采购小额工程项目的实施机构是工程管理部门,项目经理和项目组成员需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经验。

第五条采购小额工程项目一般通过出租的方式进行,由工程管理部门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询价等方式选择适当的承包商。

第六条承包商需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包括资质证书、业绩资料、技术方案、报价等,经评标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中标人需与国有企业签署合同,明确项目的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支付方式等关键内容。

第八条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负责工程的日常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九条在整个工程周期内,项目经理需进行进度和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条项目结束后,经验总结和项目资料归档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采购小额工程项目应遵守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工程管理部门需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要求。

第十三条本制度未包含的其他内容,参照相关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十四条工程管理部门需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采购小额工程项目的工程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工程管理部门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并定期进行技术培训。

第十六条工程管理部门需建立健全项目经理的人员考核机制,评定其绩效,并及时进行奖惩。

第十七条工程管理部门要求承包商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并定期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定期组织项目经理和项目组成员进行工作总结和经验分享,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九条工程管理部门与承包商之间建立互信和合作的工作关系,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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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执行指南
1. 引言
国有企业是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其采购管理的有效性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国有企业采购活动,维护公平竞争,提高采购效率,国家制定了《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本指南旨在帮助国有企业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确保国有企业采购活动的规范和高效。

2. 采购主体
国有企业采购活动的主体为国有企业,包括各级国有控股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民营合资企业等。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针对这些企业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包括采购程序、资格要求、公告发布等。

3. 采购程序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规定了采购活动的程序,主要包括需求确认、编制采购文件、公告发布、投标报价、评标、中标确定、合同签订等流程。

在执行采购过程中,国有企业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和公平。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允许多种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
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

国有企业在选择采购方
式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采购目标,综合考虑经济效益和采购风险,确
保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5. 采购评标
国有企业在采购过程中,需要对投标报价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规定了评标的原则和方法,主要包括评标委员
会的组成、评标标准的制定、评标过程的程序等。

国有企业应根据具
体情况和采购项目的特点,合理确定评标方式,并确保评标结果的公
正和公平。

6. 合同签订
国有企业在确定中标人后,需要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国有企业采
购管理办法对合同签订的内容和程序进行了规定,包括合同格式、合
同条款、履约保证金、变更和解除等。

国有企业应在合同签订前仔细
审核合同内容,保护国家和企业的权益。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强调采购监督的重要性,要求国有企业建立健全采购监督机制,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采购监督主要包括对采购程序的监督、对采购合同的履约监督、对投诉和申诉的处理等方面。

国有企业应切实履行采购监督责任,加强对供应商和采购人员的管理和教育。

8. 处罚和申诉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规定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追究法律责任等。

同时,办法也规定了对不满足采购结果的供应商的申诉程序,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申诉,国有企业应及时受理并独立进行调查和处理。

9. 其他规定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还包括其他规定,如公告发布的方式和范围、采购文件的编制和发布、保密事项等。

国有企业应认真遵守这些规定,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10. 结论
本指南旨在帮助国有企业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提高国有企业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效率性。

国有企业应加强对
采购管理办法的宣传和教育,增强采购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确保国有企业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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