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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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位解析教育管理类岗位

公务员职位解析教育管理类岗位

公务员职位解析教育管理类岗位公务员职位解析:教育管理类岗位公务员职位是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中的一种职业,具有稳定的就业环境和相对较高的社会地位。

教育管理类岗位是公务员职位中的一类,主要负责教育行政管理、教师队伍管理和教育政策研究等工作。

本文将对教育管理类岗位的职责、任职条件及发展前景进行详细解析。

一、教育管理类岗位的职责教育管理类岗位是在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领域中担任管理职务的公务员岗位。

他们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教育行政管理:负责制定教育行政政策,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管理学校的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等。

2. 教育资源配置:负责教育资源的整体规划和分配,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有效利用。

3. 教师队伍管理:负责教师的选拔、培训、考核和管理,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4. 教育政策研究:负责研究教育政策,提出改进建议,参与教育规划和制定。

5. 教育监督与评估:负责监督学校的教育质量,进行教育评估,推动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教育管理类岗位的任职条件要成为教育管理类岗位的公务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一般来说,以下条件是必备的:1. 具备中国国籍:必须是中国公民,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备政治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备学历要求:通常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为教育学、教育管理、心理学等。

3. 具备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教育从业经验,熟悉教育行政管理和相关政策。

4. 具备基本素质:拥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

5. 通过公务员考试:需要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合格,进入教育管理类岗位的招聘范围。

三、教育管理类岗位的发展前景教育管理类岗位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职业晋升空间。

一方面,中国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壮大,对教育管理人才的需求量增加,为教育管理类岗位提供了广阔的就业机会。

另一方面,教育管理类岗位属于公务员职位,享受稳定的工作环境、优厚的待遇和完善的福利保障,为从事这一职业提供了保障。

高教管理研究系列各级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高教管理研究系列各级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高教管理研究系列各级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一、院长岗位职责:1. 制定和执行学院的发展规划,引领学院发展方向。

2. 组织开展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活动,提高学院的整体水平。

3. 建立和完善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学院的正常运行。

4. 负责学院的人事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打造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5. 联系并协助学院与外界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学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任职条件:1. 具有高等教育管理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能够在高校中担任领导职务。

3. 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能够引领学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良好合作。

5.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够在高校中承担起管理岗位的责任。

二、副院长岗位职责:1. 协助院长进行学院的发展规划和日常管理工作。

2. 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活动,推动学院的发展。

3. 负责学院的日常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教学质量。

4. 协助院长进行人事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支持。

5. 负责学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拓展学院的社会影响力和资源。

任职条件:1. 具有高等教育管理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能够在高校中担任领导职务。

3. 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能够为学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做出贡献。

良好合作。

5.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够在高校中承担起管理岗位的责任。

三、教务科长岗位职责:1. 负责制定和执行学院的教务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

2. 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包括课程安排、教材编写、教学评估等。

3. 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和考务工作,确保考试的公平和公正。

4. 协助院长进行教学改革和研究,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5. 负责教学资源的配置和管理,为教学提供必要的支持。

任职条件:1. 具有教育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能够熟练处理教学中的各种问题。

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第四章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评审范围(一)从事高等学校管理工作,实绩突出,具有较高的教育管理研究水平和丰富的教育管理研究成果的校级领导。

(二)在教学、科研、人事等管理岗位上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实绩突出,并具有较丰富的教育管理研究成果的人员。

(三)在其他部门管理岗位上工作并从事教育管理研究的人员,实绩突出,并具有较丰富的教育管理研究成果者,亦可根据需要申报评审。

二、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全心全意为基层服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求真务实,爱岗敬业;全面、熟练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并能履行拟聘职务岗位职责。

(二)学历、资历要求1、评审助理研究员:具有学士学位,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担任助理级职务并履行职责4年以上);具有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担任助理级职务并履行其职责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育管理工作2年左右;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能胜任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

2、评审副研究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土以上学位,担任教育管理研究助理研究员职务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40岁以下申报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对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育管理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并履行其职责8年以上者亦可申报。

获得博士学位,担任教育管理研究助理研究员职务并履行其职责2年以上。

3、评审研究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0岁以下申报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长期从事教育管理研究工作,同时担任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职务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三)任期内考核要求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及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破格申报者,年度考核还须至少1次为优秀。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见附录。

(五)基础理论要求1966年12月31日以后毕业参加工作的人员评审教育管理研究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须参加省教委统一组织的基础理论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教授(研究员)三级岗位任职条件

教授(研究员)三级岗位任职条件

教授(研究员)三级岗位任职条件1.任职必要条件(1)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良好的学术声誉,取得较高学术成就和创造性成果,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贡献卓著。

(2)为本学科领域的学术骨干,履行较为重要的学科建设与管理职责,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造性构想,能指导受聘学科学术梯队建设,具有带领学术团队的能力和实际业绩。

⑶讲授本科生、研究生课程,指导研究生,圆满完成教学任务。

(4)近4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任职年限及选项要求(1)任教授12年及以上,在以下教学类、科研类、社会服务等条件中任选1项及以上。

(2)任教授6年—11年,在以下教学类、科研类、社会服务等条件中任选2项及以上。

⑶任教授5年及以下,在以下教学类、科研类、社会服务等条件中任选3项及以上,其中在教学类、科研类条件中至少各选1项。

3.任职选项条件(1)教学类①教授(研究员)二级岗位教学类条件中与以下选项无重复的任何一项。

②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

③国家级精品课程或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第一负责人。

④国家教学团队第一带头人。

⑤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第一负责人。

⑥国家人才培养教学基地第一负责人。

⑦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第一负责人。

⑧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指导教师。

⑨省级教学名师。

⑩国家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一等奖的前5名,二等奖的前4名,三等奖的前3名)。

○11省级教学成果获得者(一等奖的前3名、二等奖的前2名)。

○12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主编。

○13国家级教改项目主持人。

(2)科研类①教授(研究员)二级岗位科研类条件中与以下选项无重复的任何一项。

②国家“三大奖”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奖获得者(一等奖的前5名,二等奖的前4名,三等奖的前3名),或作为获奖成果的参加单位且个人排名第1者;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③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社会科学领域优秀成果奖获得者(一等奖的前3名、二等奖的前2名)。

教师职务任职和调整方案

教师职务任职和调整方案

教师职务任职和调整方案教师职务的任职和调整方案是教育事业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教师职务任职的基本条件、流程与程序、选拔标准、调整标准及程序等方面展开分析,以期对教师职务任职和调整方案做出全面的描述与评述。

一、基本条件教师职务任职的基本条件是教师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首先,教师应具备较高的学术背景,包括教育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

其次,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与教学理论基础,并能将其应用于教学实践中。

此外,教师还应具备较高的教学技能、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课堂教学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流程与程序教师职务任职的流程与程序主要包括申报、审核、考试和面试等环节。

首先,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职务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学成果等。

学校将根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

然后,通过初审的教师将参加职称考试和面试,以考察其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最后,根据考试和面试成绩,学校将确定教师的职务任职结果,并公示于校内。

三、选拔标准教师职务的选拔标准主要包括学术能力、教学水平、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等方面。

首先,学术能力是衡量教师专业素养的重要指标,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学术研究水平以及学术影响力等。

其次,教学水平是衡量教师业务能力的重要指标,包括课堂教学能力、教学设计和教学效果等。

此外,教育教学工作成绩也是重要的选拔标准,包括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教学评估等。

四、调整标准教师职务的调整标准主要包括教龄、工作表现和学历等方面。

首先,教龄是教师职务调整的重要参考指标,教师的工作经验和表现会随着教龄的积累而逐渐增加。

其次,工作表现是衡量教师职务调整的重要标准,包括教学成果、指导学生情况、教育教学工作表现等。

最后,学历是教师职务调整的基本条件之一,教师通过继续学习提高自己的学历水平,有助于提升其职务。

五、调整程序教师职务的调整程序主要包括提出申请、评审、考察和公示等环节。

中国科技馆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中国科技馆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评审对象xx年xx月xx日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可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或申请转换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系列。

在管理岗位工作但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审。

如工作需要,经所在单位推荐、组织人事部审核、中国科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参加评审。

需转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系列的人员,须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年以上,并从事专业领域工作一年以上,方可申请转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系列。

二、参加评审人员资格条件(一)政治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敬业,遵守职业道德,热爱科协事业,热心为科技工作者服务。

(二)学历和资历条件1.参加正高级资格评审,需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获本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受聘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参加副高级资格评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获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受聘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受聘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3.参加中级资格评审,需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获本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受聘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以上年限计算时间为xx年xx月xx日。

(三)专业知识条件1.申请高级资格,须参加“应知应会”A类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2.申请中级资格,须参加“应知应会”B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3. 申请初级资格,须参加“应知应会”C类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四)外语条件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外语:1.获得硕士学位,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2.获得博士学位,参加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3.近3年内参加“TOEFL”考试分数达到500分以上,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有关印发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通知

有关印发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通知福建工程学院文件闽工院综〔2021〕31号关于印发《福建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福建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教师系列职务任职条件(试行)2.福建工程学院实验技术系列职务任职条件(试行)3.福建工程学院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务任职条件(试行)4.福建工程学院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务任职条件(试行)福建工程学院2021年6月20日1福建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__〕47号)和《福建省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试行)》(闽人发[20__]20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在职在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基本原则(一)坚持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相结合、相配套实行评聘合一。

(二)坚持按岗聘用、竞争上岗、合同管理。

(三)坚持专家评价、业内评价、分类评价、综合评价相结合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保障教师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和相应权益。

(五)坚持分类管理根据岗位类别分别制定任职条件。

(六)坚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建设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第二章岗位使用第四条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和《福建工程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在省公务员局核定的岗位总量及岗位结构比例内结合学校实际和事业发展需要核定我校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及岗位结构比例学校2在岗位职数和岗位结构范围内实施聘任。

教师系列高级岗位职数留5%的机动数由学校统筹使用其他高级岗位职数下达到各院系(部)。

院系(部)在核定的教师、实验技术、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岗位职数和岗位结构比例内在不超过岗位余数范围评聘。

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附件7陕西师范大学高教管理人员职务任职条件及量化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充分调动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陕西省有关高教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现行规定以及《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职务任职条件及量化办法适用于我校在职在岗的党政机关管理干部,各学院(系、部、中心)从事教师管理、教学、科研、研究生管理和研究工作的管理干部。

第三条凡申报高教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敬业爱岗和服务育人的精神;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第二章职务名称第四条高教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分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

其中研究实习员为初级职务,助理研究员为中级职务,研究员、副研究员为高级职务。

第三章研究实习员任职条件第五条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㈠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见习3个月期满;㈡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见习1年期满。

第六条外语要求应熟练掌握1门外语.第七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从事管理工作的能力.第八条继续教育要求完成学校规定的岗前培训任务。

第九条业务要求了解与岗位工作相关的政策条例,了解业务规程,经考核表明能胜任研究实习员岗位工作。

第四章助理研究员任职条件第十条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㈠具有博士学位,见习3个月期满;㈡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2年及以上;㈢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4年及以上.第十一条外语要求㈠参加相应级别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外语可免试:⒈获得博士学位;⒉在国外学习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⒊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WSK)考试;⒋持有效TOEFL成绩550分以上或IELTS成绩6.0以上。

第四章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第四章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评审范围(一)从事高等学校管理工作,实绩突出,具有较高的教育管理研究水平和丰富的教育管理研究成果的校级领导。

(二)在教学、科研、人事等管理岗位上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实绩突出,并具有较丰富的教育管理研究成果的人员。

(三)在其他部门管理岗位上工作并从事教育管理研究的人员,实绩突出,并具有较丰富的教育管理研究成果者,亦可根据需要申报评审。

二、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全心全意为基层服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求真务实,爱岗敬业;全面、熟练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并能履行拟聘职务岗位职责。

(二)学历、资历要求1、评审助理研究员:具有学士学位,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担任助理级职务并履行职责4年以上);具有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担任助理级职务并履行其职责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育管理工作2年左右;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能胜任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

2、评审副研究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土以上学位,担任教育管理研究助理研究员职务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40岁以下申报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对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育管理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并履行其职责8年以上者亦可申报。

获得博士学位,担任教育管理研究助理研究员职务并履行其职责2年以上。

3、评审研究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0岁以下申报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长期从事教育管理研究工作,同时担任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职务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三)任期内考核要求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及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破格申报者,年度考核还须至少1次为优秀。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见附录。

(五)基础理论要求1966年12月31日以后毕业参加工作的人员评审教育管理研究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须参加省教委统一组织的基础理论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大学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试行)

大学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试行)一、总则为规范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中的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高高校高级管理人才的素质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系列职位设置及特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应用技术大学、技工院校和地方应届高校担任高等教育管理系列的高级职务的评审资格。

三、职务设置本系列设置以下职务(按照先后顺序排列):(一)副教授,高校中级职称,享受丰厚的、相对稳定的职业待遇,可以担任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的导师。

(二)教授,高校高级职称,享受优厚的职业待遇,可以担任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的导师,是学科中的顶尖人才。

(三)教务副主任,主管及承担本院系的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和责任,是学院教学和人才培养的重要管理者。

(四)学院副院长,对学院的管理、规划、经营、服务等工作全面负责,是学院的重要领导者。

(五)学院院长,具有一定的领导能力、经济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全面负责学院的日常管理和发展规划。

四、资格条件(一)副教授1.拥有高校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与副教授职位相当的职称,有较高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师德师风;2.主导承担了本系列高级职务相关的教学科研工作,并发表过2篇以上高质量的论文,其中至少1篇被公开发表,同时,课程评价满意度评价较高的情况下、实践教学较多情况下可以放宽以上条件;3.有一定的团队管理和业务推进经验。

(二)教授1.拥有高校正教授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与正教授职位相当的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成就和良好的师德师风;2.主导承担了本系列高级职务相关的教学科研工作,并发表过5篇以上高质量的论文,其中至少3篇被公开发表,并且能够充分证明学术成就已经达到了该职务任职要求的情况下、实践教学较多情况下可以放宽以上条件;3.有一定的团队管理和业务推进经验。

(三)教务副主任1.拥有高校副教授或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7年以上教学科研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2.在教学管理、课程建设、质量评价、学风建设等方面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管理经验;3.有一定的团队管理和业务推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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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陕西师范大学高教管理人员职务任职条件及量化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充分调动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陕西省有关高教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现行规定以及《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职务任职条件及量化办法适用于我校在职在岗的党政机关管理干部,各学院(系、部、中心)从事教师管理、教学、科研、研究生管理和研究工作的管理干部.第三条凡申报高教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敬业爱岗和服务育人的精神;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第二章职务名称第四条高教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分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

其中研究实习员为初级职务,助理研究员为中级职务,研究员、副研究员为高级职务。

第三章研究实习员任职条件第五条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㈠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见习3个月期满;㈡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见习1年期满。

第六条外语要求应熟练掌握1门外语.第七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从事管理工作的能力。

第八条继续教育要求完成学校规定的岗前培训任务。

第九条业务要求了解与岗位工作相关的政策条例,了解业务规程,经考核表明能胜任研究实习员岗位工作。

第四章助理研究员任职条件第十条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㈠具有博士学位,见习3个月期满;㈡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2年及以上;㈢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4年及以上.第十一条外语要求㈠参加相应级别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外语可免试:⒈获得博士学位;⒉在国外学习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⒊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WSK)考试;⒋持有效TOEFL成绩550分以上或IELTS成绩6.0以上。

第十二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㈠具有开展工作所需的运用计算机的能力和获取、运用网络信息方面的能力,必须参加陕西省或学校组织的计算机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1。

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2。

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证书。

第十三条继续教育要求完成学校规定的专业进修或业务培训任务。

第十四条业务要求㈠基本掌握与岗位工作相关的政策条例,业务熟练,能起草一般性工作文件.㈡能了解一定的高等教育管理知识和相关学科理论,积极探索、研究教育管理工作。

㈢工作能力和岗位业绩经考核评估达到良好及以上(由本单位、本部门组织)。

第十五条科研要求具有一定的工作和研究能力,任现职以来,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条件:1。

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或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上发表教育管理研究论文或调研报告1 篇;2。

作为执笔人起草或修订完成本单位工作的重要文件、调查报告或工作报告等1份及以上,且文件规范、质量较高(此项由相关单位提供写实性意见,学校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审核认定);3.主要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等管理项目1项(前3人);4。

获得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等管理工作奖励1项(前5人).第五章副研究员任职条件第十六条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㈠具有博士学位,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2年及以上;㈡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5年及以上;㈢具有后取本科学历、学位,必须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8年及以上。

第十七条外语要求㈠参加相应级别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外语可免试:⒈获得博士学位;⒉在国外学习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⒊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WSK)考试;⒋持有效TOEFL成绩550分以上或IELTS成绩6。

0以上;⒌在国外学术刊物上用外文发表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⒍参编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译著1部(本人承担5万字以上).第十八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㈠具有开展工作所需的运用计算机的能力和获取、运用网络信息方面的能力,必须参加陕西省或学校组织的计算机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证书。

第十九条继续教育要求完成学校所规定的专业进修或业务培训任务.第二十条业务要求㈠文字表达能力较强,能承担计划、制度、总结、报告、文件等起草、制定工作。

㈡能较好地运用高等教育管理相关知识、理论进行管理实践和研究,不断改进工作,促进本部门、本岗位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㈢工作能力和岗位业绩经考核评估达到优秀(由学校或主管部门组织)。

第二十一条科研要求具有较强的工作和研究能力,任现职以来,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条件:1.在重要及以上期刊上发表教育管理研究论文或调研报告3篇,其中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1篇;2。

作为执笔人起草或修订完成本单位工作的重要文件或工作报告等3份及以上,且文件规范、质量较高(此项由相关单位提供写实性意见,学校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审核认定);3。

作为执笔人起草完成具有指导学校全局性工作的重要文件、报告、规划等1份及以上,且文件规范、质量较高、具有开创性;或作为执笔人修订完成具有指导学校全局性工作的重要文件1份及以上,且文件规范、质量较高、具有创新性。

其文件、报告等均须经党代会、教代会、党委常委会或校务会会议讨论通过(此项由学校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审核认定);4。

能结合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1份,提出具有创新性、建设性的工作建议并被学校采纳和应用(其应用效果由校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并委托相关单位进行评估、确认,并写出鉴定意见);或能结合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3份,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被本单位采纳和应用(其应用效果由本单位组织进行评估、确认,写出鉴定意见,并提交校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审核认定);5。

主持校级教育管理研究项目1项,或主要参加厅局级及以上教育管理项目1项(前2人);6。

获得厅局级及以上教育管理工作奖励1项(前3人),或获得厅局级及以上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称号.第六章研究员任职条件第二十二条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㈠具有博士学位,担任副研究员职务并履行岗位职责5年及以上;㈡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担任副研究员职务并履行岗位职责8年及以上;㈢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担任副研究员职务并履行岗位职责11年及以上.第二十三条外语要求㈠参加相应级别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外语可免试:⒈获得博士学位;⒉在国外学习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⒊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WSK)考试;⒋持有效TOEFL成绩550分以上或IELTS成绩6.0以上;⒌在国外学术刊物上用外文发表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⒍参编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译著1部(本人承担5万字以上)。

第二十四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㈠具有开展工作所需的运用计算机的能力和获取、运用网络信息方面的能力,必须参加陕西省或学校组织的计算机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1。

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2。

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证书。

第二十五条继续教育要求完成学校所规定的专业进修和业务培训任务。

第二十六条业务要求㈠能熟练运用高等教育管理相关知识、理论进行管理实践,对教育管理工作有深入、系统的研究。

㈡文字表达能力强,能承担学校或上报省部级的重要报告、文件的起草、制定工作。

㈢组织能力强,能有效的调动各方面力量完成工作任务,并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促进本部门、本岗位职能有效发挥,推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㈣独立负责校内一个部门(正处级工作岗位)或学校一个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个别能力特别突出、岗位表现优异者可作特例处理。

㈤工作能力和岗位业绩经考核评估达到优秀(由学校或主管部门组织)。

第二十七条科研要求具有较强的工作和研究能力,并取得突出成绩.任现职以来,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条件:1.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教育管理研究论文或调研报告3篇,其中至少在权威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1篇;2.在重要及以上期刊上发表教育管理研究论文或报告2篇;3.主编或独立撰写教育或管理方面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4.独立(主持)起草完成具有指导学校全局性工作的重大文件、报告、规划等2份及以上,且文件规范、质量较高、具有开创性;或独立(主持)修订完成具有指导学校全局性工作的重大文件2份及以上,且文件规范、质量较高、具有创新性。

其文件、报告等均须经党代会、教代会、党委常委会或校务会会议讨论通过(此项由学校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审核认定);5。

能深入、系统的研究高教管理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2份及以上,提出具有创新性、建设性工作建议并被学校采纳和应用(其应用效果由校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并委托相关单位进行评估、确认,并写出鉴定意见);6.主持厅局级教育管理研究项目1项,或主要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教育管理研究项目1项(前2人);7。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育管理工作奖励1项(前3人);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称号。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八条高素质的管理干部队伍是学校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进一步加强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造就一支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具有现代教育管理思想和能力的管理干部队伍,是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因此,高教管理系列的职务评聘,既要注重提高管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又要充分考虑到管理工作的特点,在着重考核申报人的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的同时,应把业务能力和岗位业绩的考核同研究问题、思考工作、改进和推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与工作相关的研究性论文或成果产出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引导广大管理干部既要全心搞好本职工作,又要全力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从而促进我校的管理工作由事务型向研究型方向转变,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第二十九条关于成果替代具备权威论文1篇可视为具备核心论文2篇的条件,具备核心论文1篇可视为具备重要论文2篇的条件。

科研成果按上述规定执行正向替代,不可逆向替代。

第三十条作为各级职务任职条件的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署名为陕西师范大学(对于从校外引进或调入人员,引进或调入前所发表的论文可不受此限制);作为科研条件的成果均应为任现职以来至统计截至时间完成的成果,并确认在前次申报晋升现职时没有使用过,且作为评审条件不能重复使用.成果级别的鉴定以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的文件为准.第三十一条因工作需要,从其它岗位聘任到管理岗位工作者,申报高教管理系列助理研究员职务,须在教育管理岗位任职满2年;申报高教管理系列副研究员职务,须在教育管理岗位任职满3年;申报高教管理系列研究员职务,须在教育管理岗位任职满5年.申报人的业绩、成果以高教管理研究成果为主,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成果只作为参考.第三十二条高教管理系列各级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不受理破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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