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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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现行各级学制的比较

四国现行各级学制的比较
中央集权制 地方教育行政 省级-教育厅 市、县-教育局 乡级-教育科
(二)美国的教育管理体制
联邦教育行政
地方分权制 州教育行政 地方教育行政
(三)德国的教育管理体制
管理系统
联邦制 协调系统 督导系统
(四)法国的教育管理体制
管理系统
中央集权制
督导系统
咨询系统
三、总结
从教育管理体制上看,无论是分权国家还是集权 国家,各国对教育大都实行分级管理。作为基础 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义务教育,多有基层地方政 府主管,但公共投资则由各级政府共同负担,中 央或较高层次的政府甚至负有更大的投资责任。
三、四国现行各级学制的比较
(四)高等教育
中国:实施机构为大学、学院、高等专科学校 分为三个层次:专科、本科、研究生 美国 :高等学校有公立和私立之分,私立的占一半以上 大学 分为四类 文理学院和专科学院 初级学院或社区学院 技术学院 德国:高等教育机构分为两类 学术性:综合大学、工科大学、高等师范学校、神学院等 非学术性:高等艺术学校、高等体育学校、 高等专科学校、职业学院等
(二)现代学制的主要类型
纵向划分的学校系统 两种结构 学前教育阶段 横向划分的学校阶段 初等教育阶段 中等教育阶段 高等教育阶段 不同类型的学制就是学校的系统性和阶段性的不同组合
普通教育系统 师范教育系统 职业技术教育系统 成人教育系统
一、知识回顾
三种类型
1、双轨学制(英、法、前西德等欧洲国家) 指为统治阶级子弟和劳动人民子弟分别设立学校 系统,他们是同时并存、互不相通的学制形态。 ① 一轨自上而下(学术性) 结构:大学——中学——预备学校或家庭教育 ② 一轨自下而上(生产性) 结构:小学——职业学校
一、知识回顾

英美德法四国教育比较

英美德法四国教育比较

英美德法四国教育比较英国教育制度。

在中国小学6年,初高中各3年,共计12年;在英国则为13年制。

1-6年级其实就是幼儿园的等级,所以并没有具体教学。

7-9年级为一档次。

与中国小学类似,开始学习所有科目,但并不非常注重学习成绩,算是一种开导式教育以培养兴趣,故基础教育扎实度与国内不可相比。

10、11年级被称为GCSE,类似中国初中。

此时已经开始注重学生自己的兴趣培养,除语文(英语),数学,外语(法语)之外,必修的为物理、生物、化学、电脑、体育。

其他按照自己兴趣,选修3门科目。

其范围非常广泛,美术、音乐、地理、拉丁、德语、体育(理论)、商业、经济等。

所以学生可以不用为自己之前所不擅长的课再担心了,毕竟没有什么人是全才型的。

GCSE两年毕业需要参加一次统考,成绩分为:A*\A\B\C\D\E\F\U。

从优到次,U属于不及格。

等级按最后成绩百分比所定,一般来说,总成绩中统考成绩占60%,平时成绩占40%。

但这并没有特殊意义,选择A-Level所要学习的科目主要还是按照自己成绩,一般要求C及其以上,有些科目也许有特定要求。

12、13年级被称为A-Level,类似中国高中。

在这两年是腾飞的时刻,哪怕在之前GCSE,论知识的扎实度,中国学生还是有优势的。

但在A-Level,差距被缩短甚至被超越。

A-Level 第一年需要修4门课(科目不限),然后第二年则只需要修3门课。

(当然如果兴趣广泛也可选修最高至5门。

)原因很简单,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专心学习自己擅长或喜欢的学科。

因为更专注了,等入大学时,各科目的学生能力其实已经超越中国学生了。

也因为只需要修习3、4门课,所以是相当充裕,可以发展其他兴趣爱好A-Level因为科目数量原因,其制度有点类似大学。

每门科目需要学习特定数量的单元,每个单元有一次考试,然后算所有单元的总成绩。

考试在每年1月和5,6月,两个阶段,允许重考。

总成绩中考试占40%,平时成绩占30%,还有一份类似论文的作业占30%。

东北师范大学22春“教育管理”《教育督导》期末考试高频考点版(带答案)试卷号5

东北师范大学22春“教育管理”《教育督导》期末考试高频考点版(带答案)试卷号5

东北师范大学22春“教育管理”《教育督导》期末考试高频考点版(带答案)一.综合考核(共50题)1.我国新录用的地方教育督导人员试用期为三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2.下列哪一项属于法国国家教育行政总督导的职责范围?()A.根据部长的意图,提出其权力范围内的意见和建议B.参与对督导、领导、教育教学以及指导人员的监督,并对他们的招聘、培训和工作作出评估C.受地方单位要求,由国民教育部长委任,对地区公立教育机构的运转情况进行调查D.与学区权力机关一起,使所有督导机构的行为与教学权力相协调参考答案:C3.()的教育督导是贯穿在整个教育行政管理之中的,教育督导工作与教育行政工作结合在一起,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育督导人员不是分开的。

A.法国B.英国C.美国D.德国参考答案:D4.根据民国政府制定的《省视学规程》,省级视学视察的具体内容包括()A.中等以下学校教育状况B.社会教育及其实施状况C.幼儿教育及特殊教育设施D.高等学校教育状况参考答案:ABC5.我国自唐代开始,视学开始走上了正规化轨道。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6.我国教育督导一般采用的方法和正确顺序是:上级督导机构检查或抽查,被督导单位自查,上级督导机构复查。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7.我国的兼职督学可以分为两类,分别是()。

A.国家督学和地方督学B.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C.内行督学和外行督学D.督学和相关利益群体参考答案:C8.英国公开招聘督导人员程序的第一步是()。

A.选拔委员会对可能录用者进行面试B.督学团负责招聘工作C.正式在全国性和教育性报刊上刊登广告D.选拔委员会对答辩者评分参考答案:C9.我国教育督导机构在实施教育督导时,可以行使()职权。

A.要求被督导单位对任何事项自查自评B.要求被督导单位报告情况,提供与督导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和其他有关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C.要求被督导单位就督导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D.向相关单位和个人就督导事项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参考答案:BCD10.教育指导是教育督导的一项职能。

近代欧美主要国家和日本教育(二)法、德

近代欧美主要国家和日本教育(二)法、德

专业技术学校建立。法国实行重商主义政 策,而且教会控制较弱,一些技术专门学校得 以建立,如路桥学校、矿业学校、皇家军事学 校及各兵种的专门学校等,还建立了法兰西科 学院、自然历史博物馆等机构。
17、18世纪法国教育总结
中等教育
宗教
初等教育
耶稣会
巴黎 大学
高等教育
职业技 术学校
技术教育
(二)19世纪法国教育概况 1、19世纪的法国 1804年,拿破仑称帝,法兰西第一帝 国开始,颁布《民法典》,从法律上维护 和巩固了资本主义所有制和资产阶级的社 会经济秩序,对法国的资本主义发展起到 了积极作用。但是拿破仑对西班牙和俄国 的侵略战争遇到强烈抵抗,1814年被打 败后退位,1815年再次当权百日,终于 在滑铁卢彻底失败。
高等教育
第一帝国时期创办一批专科学校,组建几所军事学校以 及开办巴黎高等师范学校。包括医学、法学、机械化工、 史地财经学校等。 复辟王朝时期,宗教、复古的逆流冲击高等教育。 第三共和国时期,发展新型高等教育成为法国高等教育改 革的主题,高等教育步入复兴发展时期。 19世纪的法国高等教育有了较大变化,神学科地位降 低,法科、医科、理科的发展受到重视。但是受中央集权 体制影响,在适合地区特点发展需要方面,始终存在较大 问题。
(一)爱尔维修
教育的力量的最有力的证明,是经常看到教育的不同与它的不同的产物 或结果有关。野蛮人打起猎来不知疲倦,奔跑起来要比文明人轻捷,因为 野蛮人在这方面更有训练。文明人更有教养,他有比野蛮人更多的观念, 因为他接受了数目更多的不同的感觉,因为他凭着自己的地位有更大的兴 趣去比较这些观念。因此,前者以敏捷见长,后者有知识,乃是教育不同 的结果。 如一般说来,人们在一种自由的统治之下,是坦率的,忠诚的,勤奋的, 人道的;在一种专制的统治之下,则是卑鄙的,欺诈的,恶劣的,没有天 才也没有勇气的,他们性格上的这种区别,乃是这两种统治之下所受教育 不同的结果。……

5近代法国的学前教育

5近代法国的学前教育
集和观察植物、游戏、绘画、地理等。主要是教育而非保育。 性质:慈善机构 意义:是近代学前教育设施的萌芽,是法国近代学前教育的开端。
2.柯夏——托儿所
创立:1828年,柯夏创立了法国第一所日间看护中心“模范托儿所”。 招收对象:贫穷家庭儿童 教育内容:把宗教和德育放在首位,智育主张百科全书式的知识教育。 教育方法:反对体罚,使用的是直观教学法,以实物教学为主。 性质:慈善性质
世界教育史上 国家主办学前
教育的开端
1.学前教育性质的转变
1832年初《初等教育法》颁布后,法国政府将托儿所视为是初等 教育的基础,要求给与财政援助。
1835年,颁布了《关于在各县设立初等教育的特别视学官的规定 》,指出视学官具有视察和监督日间看护中心的权力。
1836年教育大臣布雷发出传阅文件,明确指出托儿所是公共教育 部领导下的学校。
18世纪70年代至19世纪30年代,奥柏林开办编织学校的活 动,拉开了法国近代学前社会教育历史的序幕,此后出现 了慈善性质的贫民育儿院和幼教机构托儿所。
19世纪二三十年代,在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等方面,法国 的托儿所受到英国幼儿学校的影响。
1.奥柏林——编织学校
创办:1770年,由法国新教派牧师奥柏林创立 招收对象:3—6岁的幼儿 开放时间:在农忙季节开放,每周只开放2次。 师资:两名指导教师,负责手工技术指导、文化和游戏的指导。 教学内容:包括标准法语、宗教赞美歌、格言和讲童话故事、采
近代法国学前教育
慈善事业 • 18世纪末——19 世纪30年代
国民教育事业
• 19世纪30年代— —19世纪末
谢谢聆听!
Thanks for listening! 授课教师:安珍珍

11现代法国的学前教育

11现代法国的学前教育
合并母育学校和小学的视导监督工作,这有利于两者的进一步衔接。 增加男性教师。
法国学前教育发展特点
①政府重视,视之为国民教育的重要基础和解决母亲不能照 顾子女的社会问题的重要手段。
②建立有效的教育行政和管理制度,通过教育立法和有关规 定和文件,使学前教育工作有章可循;同时给地方和学校一 定自主权。
而造成的成功机会的不均等;早期发现和诊治儿童智力上 的缺陷及身体器官上的残疾;帮助儿童顺利完成学前教育 向小学教育的过渡。 法国学前教育实际上发挥着四重作用,即教育、补偿、诊 断治疗及与小学衔接的作用。
2.《教育方针法》 1989年,《教育方针法》规定学前教育目标:对美感的启
蒙、对身体的意识、对灵巧动作的掌握,对集体生活的学 习,培养幼儿的语言实践能力和个性,发现幼儿在感觉运 动和智力方面的障碍并及早诊治。 强调了法国学前教育的四重作用:启蒙作用、社会化作用 、诊断和治疗作用、与小学衔接作用。
外国学前教育史
学前教育学院 安珍珍
第十七章
外国现代的学前教育
02
现代法国的学前教育
近代法国学前教育
法国1789年爆发资产阶级革命,1792年建立共和国,资本主义制 度在法国确立。
慈事业
国民教育事业
• 18世纪末——19 世纪30年代
• 19世纪30年代— —19世纪末
一、20世纪上半期法国学前教育状况
19世纪末,法国基本上确立了近代学前教育制度,为20世纪学前教 育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20世纪后,法国的学前教育受到新教育思潮和民主化思潮的影响, 批评母育学校过于强调致使知识的倾向,应对流落街头和家境不良 的儿童加以照顾,满足他们在德智体方面的发展的需要。
二、20世纪下半期法国学前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近现代法国教育(总结)

二、法国近现代的教育制度(一)17世纪至18世纪中期1、天主教会的教育1682年成立的“基督教学校兄弟会”曾开办免费的初等学校,实行班级教学。

1684年开办了欧洲最早的师范学校——教师讲习所,训练初等学校的教师。

此后,教师讲习所还附设“练习学校”。

兄弟会学校在办学宗旨上虽是为了灌输宗教思想,但它对普及平民初等教育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在中等教育方面,天主教会较多地保留了耶稣会的传统,不太注重与新教教派的争夺。

但在高等教育领域,天主教会则态度强硬,1638年大学停止向新教徒颁发学位,后来还禁止学习笛卡儿的著作。

巴黎大学神学院还把卢梭的《爱弥儿》列为禁书。

2、新教教派的教育他们反对天主教耶稣会的学校教育,反对对儿童横加压制和滥用惩罚,要求教师以温和的态度对待学生。

他们还反对单纯地以拉丁语教学,主张学习本民族语言和近代语,注重发展学生智力和判断力,反对死记硬背,注意采用实物教学和进行练习等。

1611年成立的“耶稣基督圣乐会”就是一个从事教育活动为主的教派团体,该会成员接受了笛卡儿的思想,尊重人的理性,重视自然科学知识,注重本族语和现代语的学习,反对体罚,主张用表扬与威胁的教育方法。

“圣乐会”所办的中学对法国中等教育的发展有着较大的影响。

(二)18世纪至19世纪中期政治、经济状况的变迁对法国的教育有着巨大影响。

资产阶级对教育的要求早已公开写进了大革命中各执政党的教育法案中,其中著名的有康多塞和雷佩尔提方案等。

康多塞方案要求国家承担全体男女公民免费的普及教育,设计出一种包括初级小学、高级小学、中等学校和专科学校(大学)在内的统一的相互衔接的学校教育体系,实行统一的学校管理体制等。

针对康多塞方案中没有涉及实际操作问题,雷佩尔提在他的方案中主张建立“国民教育之家”(寄宿学校),通过向富人征税,给儿童免费提供衣食,保障教育的实施。

该方案很重视儿童的体育、德育、智育和劳动教育,目的是把儿童培养成为健壮、爱劳动、守纪律、富有知识的公民,成为真诚的爱国主义者。

教育行政学复习资料

教育行政学一、名词解释1.教育行政:国家通过行政机关依法管理教育事务以及机关内部事务的活动。

其中,行政机关主要是教育行政机关,包括中央教育行政与地方各级教育行政机关。

2.从属制:从属制主要指各级教育行政管理机构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接受政府首长的领导,而不能成为脱离政府的独立组织。

3.独立制:指地方教育管理机关不属于地方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不接受地方政府首长的领导,脱离一般行政而独立存在。

4.教育行政领导:就是在教育行政组织中,经选举或任命的而享有法定权威的领导者,依法行使权利并承担责任,影响并指导下属组织、学校、组织成员实现教育任务或教育目标的过程。

5.教育法律关系: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表现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联系的社会关系。

6.教育人事行政:国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的人事政策对教育行政干部和教职工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工资、奖惩、福利、退休等项事宜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是国家人事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育行政活动的重要内容。

7.财务行政:(狭义)是“国家行政机关为行使其职能,对行政经费进行合理的组织、调节、监督等管理活动,这是一种预算计划指导下的资金运动过程的管理。

”(广义)是指“政府对国家财政收支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活动的总称,它包括与财政活动有关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以及各项具体的管理方法和程序。

”8.教育经费:是指教育事业发展或组织化组织化了的教育活动所支出的费用,是国家与各级地方政府用于发展教育事业的财政支出与企业、团体、个人等投入到教育中费用的总和。

9.教务行政:教务行政机关对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专业、班级、课表、学习、教学等领导与管理。

10.教学视导:主要是指有关的视导机构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按相关视导的原则和要求,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的督导、视察与领导,一般来说,按照工作范围可以将教学视导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

广义的教学视导包括与教学工作有关的一切方面。

中外教育简史

三、名词解释1.“六艺”:是我国西周时间的教育内容。

包括“礼”“乐”“射”“御”“书”“数”六门学科。

2.“五经”:是孔子编订的教学用书,成为封建社会学校教学的主要教材。

具体包括《诗》《书》《礼》《易》《春秋》。

3.《学记》:我国最早的教育论著。

对教育目的,教育制度,学校管理,教学原则、方法、教师等问题进行了较全面的阐述,被称之为中国“教育学雏形”。

5.太学:我国封建社会的中央官学。

始创于汉武帝元朔五年(前124年)。

6.国子监:我国古代管理中央官学的机构。

始创于隋唐,主要管理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律学、算学。

9.选士制度:是人才选拔制度。

我国封建社会的选士制度主要有三种:汉代的察举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隋唐以后的科举制。

10.蒙养教材:是我国古代蒙养阶段教学所使用的识字课本。

早期最著名的识字课本有汉代史游的《急就篇》,封建社会后期最著名的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

11.“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是我国晚清时期的文教政策。

主张教育以中国传统的经史之学为基础,以西学中有用的东西补充中学的不足。

12.“癸卯学制”:1904年清政府颁布的学制。

“癸卯学制”是我国近代正式颁布并实施的现代学制。

13.《劝学篇》:是近代洋务派教育家张之洞的代表作。

《劝学篇》系统的阐述和概括了他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教育思想”。

14.马礼逊学堂:是我国近代最早的教会学校。

1893年由美国传教士布朗在澳门开办。

15.壬戌学制:我国1922年由北洋军阀政府颁布的学制。

此学制采用美国的中小学六三三分段,所以又叫“六三三”制。

16.中华职业教育社:是1917年由著名教育家黄炎培等人发起成立的旨在推进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教育团体。

17.“思想自由、兼容并包”:是蔡元培改革北京大学的原则。

其思想内涵是指不论是何种学派,何种观点,只要言之有理,持之有故,不被自然淘汰,就应允许在大学自由存在和发展。

18.智者派:是公元前5世纪后期古希腊出现的一个以收费授徒为职业知识阶层。

第七章 17-19世纪欧美近代教育制度

• 2、教育法的颁布 • 1833年6月法国教育部长制定了大力发教育部长费里主持制定了 《费里教育法》,确立了国民教育义务、免费、 世俗化三原则;教师获得国家颁发教师资格证 书方可任教;废除宗教课;
三、教育管理体制
• 3、双轨制:家庭教育-预备学校-中等学 校-大学;初等学校、高等小学-职业学 校或师范学校;
• 1862年《莫雷尔法案》:联邦政府按照各州 在国会的议员人数,以每位议员三万英亩的标 准向各州拨赠土地,赠地收入用于开办或资助 农业和机械工艺学院,开创了高等教育为工农 业生产服务的方向。 • 1876年霍普金斯大学的建立,美国研究型大 学的典范;
复习思考题
• 公学、帝国大学、大学区制、赠地学院 (莫雷尔法案)、费里教育法 • 美国公立学校运动及其内容?
(二)公立学校运动
• 贺拉斯· 曼(Horace Mann,1796— 1859年)——“公立学校之父”
• 1.建立地方税收制度,兴办公立小学; • 2.颁布义务教育法,实施强迫入学、免 费教育制度; • 3.开办师范学校,培养和选拔教师; • 4.建立以州为主的教育领导体制;
三、南北战争(1861-65) 后到19世纪末的美国教育
二、法国大革命的教育改 革主张
• 1、三大教育改革方案:塔列兰计划(1791年9
月)、康多塞计划(1792年)、雷佩尔提计划、拉瓦 锡计划(1793年); • 2、改革内容:主张建立国家教育制度,实行普及教育, 国家保障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机会与权利,在教育内容 和教师问题上实现世俗化、科学化; • 3、1794年创办公共工程中心学校(巴黎理工学校), 培养专门技术人才;1795年建立巴黎示范学校;
二、独立到南北战争前的 美国教育
• (二)公立学校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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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进程: (一)第一帝国建立之前 17世纪,法国是一个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封建君主制国家,天主教会是法国封建专制制度的精神支柱,教育的领导权主要掌握在天主教会特别是耶稣教会手中,18世纪中期,启蒙运动的兴起,宗教统领教育的局面才开始改变。1764年,耶稣教会被解散,结束了长期垄断法国中、高等教育的局面,直至拿破仑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之前,国家颁布的教育法案都主张建立国家教育制度,剥夺教会权利。 (二)第一帝国的建立到法兰西共和国 法兰西第一帝国建立后,出于巩固统治的需要,拿破仑先后于1806 年、1808 年颁布了《关于创办帝国大学以及这个教育团体全体成员的专门职责的法令》和《关于帝国大学条例的政令》,其中规定:帝国大学总监作为全国教育界的最高首脑,由帝国大学任命,负责学校的开办、取缔,教职员任免、提升等诸项事宜。并且将帝国大学作为法国教育行政的最高领导机关,负责组织全国的教育工作,确立法国教育行政管理中央集权制的基本特色。同时,也拉开了以教会为代表的传统势力与资产阶级政权掌管国家教育的拉锯战。期间经过波旁王朝复辟、七月革命、二月革命、法兰西第二共和国和法兰西第三帝国的建立,教会和政府之间对教育行政的权力此起彼伏,教会在的教育权利虽然被逐渐瓦解,但仍占有很大的领导权。 (三)法兰西共和国到二战 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成立。在教育行政体制上基本沿用了拿破仑时期的中央集权制。中央政府成立公共教育部,为了加强中央对教育的集中领导,法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力地削弱教会对教育事业的控制,1902年法国政府解散了50多个从事教育活动的教会组织,封闭了3000多所教会学校。1905年废除1850年颁布的《法卢法案》,实行教会与教育分离政策,加上《费里教育法》中国民教育制度的义务、免费、世俗化三原则的确立,逐渐实现了教会与教育的分离,强化了国家队教育的领导,为现代教育行政体制奠定基础。 一战二战期间,法国政府一直支持教育改革,教育行政体制并没有什么改变,只是国家教育部的职权在不断扩大,进一步强化中央集权的教育行政体制。 (四)二战之后 二战后,法国面临恢复教育和推进教育改革的重任,为此,中央政府进一步扩大了教育部的职权范围。法国政府认为,教育事业是国家的事业,因而国家应直接干预教育,这就构成了法国教育行政的指导原则。 1959年1月,法国政府颁布《教育改革法令》,该法使初中教育开始走向普及,为法国现代中等教育体制奠定了基础。1981社会党执政后对国民教育的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扩大了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的权力,将教育部和大学部合二为一,成立国民教育部。特别是1985年颁布的《非集中化法》,将中央掌握的一部分教育行政权力下放给地方,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和地方的职责权限。 二、现状: (一)教育行政的权力分配——中央集权制 法国是一个典型的中央集权制国家,在教育行政方面也实行高度的中央集权制。法国政府认为,教育事业是国家的事业,因而国家应直接干预教育。所以法国中央教育行政的权力很大,不仅管理的内容广泛,而且还十分具体。其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主要分为中央、学区和地方三级,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简称国民教育部,包括国民教育、青年和体育部。国民教育部在教育行政方面拥有绝对的权威,通过学区、各省的学区督学和市(镇)教育委员会三级管理层发挥功能,体现国家教育意志,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机构在教育行政管理过程中,“处于事务的机器零件”地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的指示和命令。 国民教育部是法国主管教育工作的最高教育行政机关,主要行使以下职权:(1)组织实施议会通过的教育法案和政府对教育的决定;(议会) (2)执行总统或总理签署的涉及教育的法令;(政府) (3)制定和颁布有关教育的部令、通报、指示、通知及规定细则;(政府) (4)领导所有公立教育机构;(学校) (5)监督、领导私立学校; (6)分配教育经费;(经费) (7)制定教育发展规划与教学大纲;(制定大政方针) (8)规定考试及学位文凭发放制度;(学位、教师) (9)负责对教师的选拔、培训及晋升; (10)组织和协调高等学校的科学研究;(科研) (11)执行国家与国外的教育合作项目。(国际教育) 指挥命令从上到下,一贯到底,几乎全国统一,没有地区差别。 法国国民教育部设部长1人,教育国务秘书若干名。部长由总理提名,总统任命。教育部长拥有很大权力,其中包括:领导和监督全国所有的公立与私立学校,提出教育法案,发布行政命令,分配教育经费,确定教育方针和原则,规定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教学方法以及考试的内容和时间,管理公立学校的人事任命,制定公立学校的规则等。在教育部长之下,设立大学区总长和大学区督学,代表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直接管理地方各级教育。 (二)教育行政的独立型体制 法国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是独立型的体制。所谓独立型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是指地方教育行政机关不受同级地方政府的直接指挥,而是脱离一般行政而独立存在的组织。学区是法国教育行政体制的一个基本的单元,法国全国本土分为96个省、31个学区,每个学区辖2-7个省。学区在教育管理实践中离不开地方政府的参与、配合和支持,但是与地方政府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学区拥有相对独立的财政权、人事权等。 学区下面是省级教育行政机构,95%的省教育局长由学区督学担任,接受学区长的领导,根据学区长的指令掌管省内的幼儿教育和中小学教育,省以下的教育行政机构是市镇村委员会,因对教育宏观问题影响不大,所以不能算作独立的教育行政等级。由此可见,法国的中央、学区和省三级教育行政机构是一种典型的垂直关系。 (三)教育督导系统 法国是世界上建立教育督导制度最早的国家,其教育督导系统是教育行政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国的督导人员从中央到大学区再到省一级依次称为总督学、大学区督学、省督学。其主要功能,最初是监察和领导,后来过渡到监督和指导,最后发展到检查、指导、联络和参谋,督导系统的功能不断调整和丰富,但不同层次教育督导机构在工作中的着眼点和对象又有所不同。 在中央一级,法国教育督导机构设在国民教育部内,由教育部长领导,对教育部长负责。根据职权范围的不同,国民教育部内设4个总督导处。(1)国民教育总督导处(2)国民教育行政总督导处(3)图书馆督导处(4)青年与体育总督导处。 大学区的督导机构及人员可分为三种情况。(1)大学区教学督学:他们是纯粹的督学人员,大学区教学督学一方面与总督导处的有关学科组联系,受其指导,另一方面也接受大学区总长的指挥,向他提供信息、意见和建议。(2)大学区督学:这些督导人员是名为督学的行政人员,实际上不做督导工作,与大学区教学督学同级别,都在大学区总长的领导下工作,但其职责主要是行政工作,而不是督导工作。(3)参谋、顾问人员:主要从事行政性和顾问性的工作,是大学区总长的参谋和行政机构的成员。 省督学称为国民教育省督学,即原来的小学教育、幼儿教育督学。他们是真正的督导人员。在这些督学中,大部分人负责小学教育,少部分人负责幼儿教育。省督学在大学区督学的领导下工作,共同处理公、私学前和小学教育的所有事宜。他们没有行政领导权,主要负责一些具体性的工作。 (除了教育督导系统的运行,法国在学区一级还设立了各种各样的审议机构,比如区域高等教育及研究审议会、大学区行政管理协议会等等,这些审议会的参与人员因讨论的问题而有所不同,但基本上包括了该问题所涉及到的利益相关者。学区所做出的所有教育决策必须交由审议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所以,审议会是学区管理中的一种很好的决策机制,为学区科学和民主决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极大地降低了决策的风险和实施的阻力。) (四)教育行政队伍——专家管理型 法国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是专家管理型的体制。所谓专家管理型的体制,是指教育行政领导者由获得一定学位、从事过教育工作的专家来担任。法国对教育行政领导者、决策者的素质要求十分严格,无论是大学区总长还是大学区督学,都必须持有博士学位,而且必须对教育工作十分熟悉,从事过教育工作,而外行是无法担任教育行政领导职务的。 学区内设学区长1人,经总统批准后由国民教育部长任命,直接对国民教育部长负责。大学区总长必须是国家博士学位的获得者并担任过大学校长或教授。他是本区内代表中央教育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最高教育行政长官,在教育行政管理实践中,涉及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和初等教育的指导和监督,并且也监督和检查私立学校的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的最高负责人是大学区督学,由教育部长提名,总统任命。大学区督学必须有博士学位,并且是中等学校教员中资格最高者或有高中教授以上经历者。主要加强对初等和中等教育方面的权力。并且协助大学区总长和大学区督学的工作。 市镇村委员会,由一名省教育督学负责。过去它只负责初等学校和保育学校的建立和建设计划工作。1985年后,初等学校的管理权下放到市、镇教育行政。但是,由于它们对教育方针、原则、内容等主要问题影响不大,又基本上只负责小学。因此,还是不把它们算作独立的教育行政等级。 三、法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对我国的启示 (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系中的权力关系(主要图来讲解) 目前,我国教育行政体制主要实行中央集中领导下的中央、省、市、县四级管理,基础教育实行“以县为主”。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接受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或业务指导。教育行政与地方公共行政关系紧密,教育中的人权、事权、财权分属不同的部门,在横向上表现为强权力关系,而在纵向上是弱权力关系。 (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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