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全文 最新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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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指用于评定个体身体残疾及功能障碍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优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伤残等级分为十级。

下面将详细介绍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一、一级伤残(5%以内)一级伤残指身体某一部位或器官受轻微伤害,如手指断裂、耳鸣、面临轻微的手术风险等。

伤残率在5%以内。

二、二级伤残(6%~10%)二级伤残指身体某一部位或器官受中度伤害,如手指残缺、视力障碍、面临中等手术风险等。

伤残率在6%~10%。

三、三级伤残(11%~20%)三级伤残指身体某一部位或器官受较重伤害,如手臂截肢、下肢截肢、双目失明、心脏病等。

伤残率在11%~20%。

四、四级伤残(21%~30%)四级伤残指身体某一部位或器官受严重伤害,如双手截肢、肝病终末期、慢性肾功能不全等。

伤残率在21%~30%。

五、五级伤残(31%~40%)五级伤残指身体某一部位或器官受重度伤害,如双下肢截肢、完全性脊髓损伤、严重肾功能不全等。

伤残率在31%~40%。

六、六级伤残(41%~50%)六级伤残指身体某一部位或器官受极重度伤害,如双肢截肢、严重的脑部损伤、严重肺部疾病等。

伤残率在41%~50%。

七、七级伤残(51%~60%)七级伤残指身体多个部位或器官受到伤害,如双下肢截肢,严重的心血管疾病,被动脉夹层等。

伤残率在51%~60%。

八、八级伤残(61%~70%)八级伤残指身体多个部位或器官受到毁伤,如四肢截肢、脑病或易感型心肌病等。

伤残率在61%~70%。

九、九级伤残(71%~80%)九级伤残指身体多个部位或器官失去功能或极度毁伤,如需要长期腹膜透析的肾功能衰竭、口齿不清等。

伤残率在71%~80%。

十、十级伤残(81%以上)十级伤残指身体各个部位或器官基本丧失正常功能,即生活不能自理、完全失明或失聪等。

“十级伤残”是最高的伤残等级。

伤残率在81%以上。

总之,伤残等级的确定是根据受害者的残缺状况、生活自理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的结果。

伤残等级标准对照表

伤残等级标准对照表

伤残等级标准对照表
以下是中国伤残等级标准对照表:
1.一级伤残:生活无法自理,意识清醒,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
理,包括进食、洗漱、翻身、大小便等,需要他人帮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

2.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他人帮助,无法工作,活动受限,需
要他人帮助或者护理。

3.三级伤残:生活可以自理,但需要他人帮助,部分日常生活可
以自理,但不能工作,需要他人帮助或者护理。

4.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工作能力下降,生活受到
影响。

5.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工作能力下降,生活受到
影响。

6.六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
生活需要他助。

7.七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
生活需要他助。

8.八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
生活需要他助。

9.九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
生活需要他助。

10.十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
常生活需要他助。

伤残九级鉴定标准

伤残九级鉴定标准

伤残九级鉴定标准伤残九级鉴定标准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优待条例》的规定,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和享受相应待遇的标准。

伤残九级是伤残等级中的最高级别,代表着极其严重的伤残程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伤残九级鉴定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伤残九级鉴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生活自理能力、劳动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精神状态。

对于生活自理能力,伤残九级鉴定标准要求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长期依赖他人照料。

在劳动能力方面,伤残九级鉴定标准要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从事任何工作。

对于社会适应能力,伤残九级鉴定标准要求完全丧失社会适应能力,无法独立进行社会交往和活动。

在精神状态方面,伤残九级鉴定标准要求严重的精神障碍,需要长期接受精神治疗。

其次,伤残九级鉴定标准的具体评定标准包括,生活自理能力评定、劳动能力评定、社会适应能力评定和精神状态评定。

生活自理能力评定主要包括日常生活起居、进食、穿衣梳洗、如厕等方面的能力;劳动能力评定主要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能力;社会适应能力评定主要包括社会交往、社会适应和社会活动的能力;精神状态评定主要包括情感、意志、思维和行为等方面的状态。

最后,伤残九级鉴定标准的适用范围主要是针对极其严重的伤残情况,对于伤残九级的鉴定,需要进行严格的评估和鉴定,确保伤残等级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同时,在伤残九级的鉴定过程中,需要充分尊重伤残人员的权利,保障其合法权益,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总之,伤残九级鉴定标准是对极其严重的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和鉴定的标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伤残九级鉴定标准的了解和掌握,可以更好地保障伤残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希望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能够重视伤残九级鉴定标准,为伤残人员的生活和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人体伤残程度分级标准

人体伤残程度分级标准

人体伤残程度分级标准人体伤残程度分级标准是指根据伤残程度的不同将人体伤残分成不同级别,以便对伤残程度进行评估和分类。

人体伤残程度分级标准在医学、法律和社会保障等领域都有一定的应用,对伤残人士的身体状况评估、保险赔偿和社会救助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人体伤残程度分级标准。

一、世界卫生组织伤残程度分级标准(WHO)世界卫生组织伤残程度分级标准(WHO)属于国际通用的伤残程度评估标准,主要用于评估身体残疾的程度。

根据WHO标准,人体伤残程度可以分为没有伤残、轻度伤残、中度伤残、重度伤残和极重度伤残五个级别。

1.没有伤残:指没有身体上的残疾或功能障碍。

2.轻度伤残:指身体上有轻微的残疾或功能障碍,但不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

3.中度伤残:指身体上有一定的残疾或功能障碍,使得生活和工作需要些许适应。

4.重度伤残:指身体上有严重的残疾或功能障碍,生活和工作都需要较大的适应能力。

5.极重度伤残:指身体上有极其严重的残疾或功能障碍,生活和工作几乎无法独立完成。

二、法医学人体伤残程度分级标准法医学人体伤残程度分级标准主要用于刑事、民事和工伤赔偿案件中,对伤残程度进行评估和鉴定。

根据法医学人体伤残程度分级标准,可以根据身体残疾的具体情况将人体伤残分为轻伤残、中等伤残和重伤残三个级别。

1.轻伤残:指身体上的残疾或功能障碍不影响正常的劳动能力和生活功能。

2.中等伤残:指身体上的残疾或功能障碍影响个别劳动能力和生活功能。

3.重伤残:指身体上的残疾或功能障碍对劳动能力和生活功能造成严重影响。

三、社会保障人体伤残程度分级标准社会保障人体伤残程度分级标准主要用于社会保障领域对伤残程度的评估和赔偿。

根据社会保障人体伤残程度分级标准,可以将人体伤残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1.一级伤残:指身体上有一定的残疾或功能障碍,但对生活功能影响较小。

2.二级伤残:指身体上的残疾或功能障碍对生活功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仍能完成基本的自理能力。

一至十级伤残标准

一至十级伤残标准

一至十级伤残标准是指根据伤残的程度,将伤残分为十个等级进行评定和补偿。

这个标准通常被用于评估工伤、意外事故或疾病造成的伤残程度,并确定相应的赔偿金额。

一至十级伤残标准的具体内容可以根据不同的国家或地区而有所不同,下面是一个常见的一至十级伤残标准:
1. 一级伤残:伤残程度极轻微,对生活和工作几乎没有影响。

2. 二级伤残:伤残程度较轻,对生活和工作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仍能自理和从事轻度体力劳动。

3. 三级伤残:伤残程度中等,对生活和工作有一定程度的影响,需要他人的帮助或适应特殊环境。

4. 四级伤残:伤残程度较重,对生活和工作有较大的影响,需要常人的帮助或使用辅助工具。

5. 五级伤残:伤残程度重,对生活和工作产生较大的限制,需要专业人士的帮助或康复治疗。

6. 六级伤残:伤残程度严重,对生活和工作产生非常大的限制,需要全日制护理或专业康复治疗。

7. 七级伤残:伤残程度非常严重,对生活和工作几乎完全无法自理,需要全日制专业护理和康复治疗。

8. 八级伤残:伤残程度极其严重,对生活和工作完全无法自理,需要全日制专业护理、康复治疗和医疗监护。

9. 九级伤残:伤残程度极其严重,丧失所有生活自理能力,需要全日制专业护理、康复治疗和医疗监护。

10. 十级伤残:伤残程度极其严重,丧失生命活动能力,需要全日制专业护理、康复治疗和医疗监护。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伤残评定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上仅为一种常见的伤残标准。

在具体应用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判定。

6级伤残鉴定标准

6级伤残鉴定标准

6级伤残鉴定标准伤残鉴定是指对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功能障碍的程度进行评定的一项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优待法》和《伤残军人优待条例》,我国对伤残等级进行了具体的划分和标准规定,其中包括了6级伤残鉴定标准。

下面将详细介绍6级伤残鉴定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一级伤残是指全身机能完全丧失,失去劳动能力,需要全天候照料生活的严重伤残。

其次,二级伤残是指全身机能重度丧失,丧失劳动能力,需要全天候照料生活的较重伤残。

三级伤残是指全身机能中度丧失,丧失劳动能力,需要部分照料生活的中度伤残。

四级伤残是指全身机能轻度丧失,丧失劳动能力,但不需要照料生活的轻度伤残。

五级伤残是指某一系统机能完全丧失,丧失劳动能力,但不需要照料生活的系统性伤残。

最后,六级伤残是指某一系统机能部分丧失,丧失劳动能力,但不需要照料生活的部分性伤残。

在进行6级伤残鉴定时,需要综合考虑被评伤者的身体机能、劳动能力以及生活自理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对于不同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和要求也会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鉴定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定,确保评定结果的客观准确性。

除了以上所述的6级伤残鉴定标准外,评定人员还需要考虑被评伤者的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等因素,综合分析被评伤者的整体情况,做出科学合理的伤残等级评定。

同时,评定人员还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总的来说,6级伤残鉴定标准是针对不同程度的伤残情况进行具体划分和评定的一项工作。

在进行伤残鉴定时,评定人员需要全面了解相关标准和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评定工作,确保评定结果的客观准确性和公正性。

希望本文对于相关工作人员有所帮助,也希望能够为更多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人士提供参考。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1.评定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伤事故或因劳动工作致残的人员,针对伤残等级进行评定,并确定相应的赔偿标准。

2.伤残等级评定2.1 一级伤残评定标准根据受伤部位的程度和功能损害,一级伤残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个等级。

评定时考虑因伤残导致的生活自理能力、工作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的损害程度。

2.2 二级伤残评定标准根据各个系统功能损害的程度,将二级伤残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个等级。

评定时综合考虑各个系统的残疾程度以及对生活、工作和社会参与能力的影响。

2.3 三级伤残评定标准根据综合评定,将三级伤残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个等级。

评定时综合考虑各个系统的功能残疾、生活、工作和社会参与能力的影响程度。

2.4 四级伤残评定标准根据综合评定,将四级伤残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个等级。

评定时综合考虑各个系统的功能残疾、生活、工作和社会参与能力的影响程度。

3.赔偿标准3.1 医疗费用补偿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相应的医疗费用补偿标准。

包括住院治疗、手术费用、康复费用等相关费用的补偿。

3.2 丧失劳动能力补偿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和工资收入等因素,确定丧失劳动能力的补偿标准。

包括失业补偿金、工伤津贴等相关补偿。

3.3 生活补助费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和生活自理能力等因素,确定生活补助费的标准。

包括生活补助金、交通补助金等相关补助。

3.4 精神抚慰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和精神痛苦程度等因素,确定精神抚慰金的标准。

3.5 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和社会保险情况等因素,确定社会保险关系处理的标准。

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相关处理。

4.附件详细包括本文所涉及的各个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的附件。

5.法律名词及注释5.1 伤残等级:对受伤部位及功能损害程度进行评定,以确定伤残程度的指标等级。

5.2 赔偿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受伤部位、功能损害程度等因素,确定相应的赔偿金额及其他相关补偿事项。

一至十级伤残标准

一至十级伤残标准一至十级伤残标准是国际上普遍使用的评估身体损伤和残疾程度的指导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为评估和确定伤残人群的残疾程度提供统一和客观的依据。

以下是一至十级伤残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一级伤残:能自主进行正常的日常生活活动,没有严重的运动障碍,没有肢体残疾或丧失。

二级伤残:能自主进行正常生活活动,但有轻度的运动障碍,可能有一种肢体残疾或丧失。

三级伤残:能自理,但生活活动受到中度运动障碍的影响,可能有两种肢体残疾或丧失。

四级伤残:不能完全自理,但能进行基本生活活动,可能有两种肢体残疾或丧失。

五级伤残:生活活动需要帮助,且存在严重运动障碍,可能有三种肢体残疾或丧失。

六级伤残:生活活动完全依赖他人,存在极度的运动障碍,可能有四种肢体残疾或丧失。

七级伤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特殊护理照顾,可能有四种以上的肢体残疾或丧失。

八级伤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全天候护理和特殊医疗设备,可能有四肢全残或丧失。

九级伤残:生与死的状态之间,不能通话,不能感知,不能实施任何自我护理功能。

十级伤残:死亡状态。

根据一至十级伤残标准,伤残程度越高,依赖他人的程度就越高,生活活动的自主性就越差。

这些标准在国际上被广泛使用,不仅用于决定伤残人士是否能够获得政府福利和社会援助,也用于评估个人和家庭对伤残人士提供护理和支持的需求。

伤残标准的制定有助于确保公正和一致性,避免主观判断的干扰,为伤残人士提供合理的支持和援助。

同时,伤残标准的存在也为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和福利体系提供了一个明确的依据,确保资源的公平分配。

然而,一至十级伤残标准仅仅是评估身体损伤和残疾程度的工具,不能完全反映一个人的能力和潜力。

每个人都是独特的,即使在相同的伤残程度下,个体之间的差异仍然存在。

因此,在对伤残人士提供服务和支持时,仍然需要综合考虑个体的需求和能力,从而提供最合适的帮助。

关于人体损伤残疾等级的鉴定标准

关于人体损伤残疾等级的鉴定标准
人体损伤残疾等级的鉴定标准是为了评估受伤人员的残疾程度,从而确定其享受相应权益的依据。

以下是常见的人体损伤残疾等级
的鉴定标准:
一、肢体残疾等级的鉴定标准:
1. 一级:完全丧失四肢或者四肢丧失七成以上功能,或者完全
丧失一肢,同时丧失双眼功能。

2. 二级:一肢完全丧失或者四肢丧失五成以上功能。

3. 三级:四肢功能丧失三成以上,但未达到五成。

4. 四级:四肢功能丧失一成以上,但未达到三成。

二、视力残疾等级的鉴定标准:
1. 一级:双眼完全失明。

2. 二级:双眼裸视力低于0.02。

3. 三级:双眼裸视力低于0.05,但高于0.02。

4. 四级:双眼裸视力低于0.1,但高于0.05。

三、听力残疾等级的鉴定标准:
1. 一级:双耳完全失聪。

2. 二级:听力障碍程度达到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

3. 三级:听力障碍程度达到工作受影响的程度。

4. 四级:听力障碍程度达到生活受影响的程度。

四、言语残疾等级的鉴定标准:
1. 一级:完全丧失语言能力。

2. 二级:丧失语言能力,但保留少量语言表达能力。

3. 三级:语言表达能力严重受限,但能进行简单交流。

4. 四级:语言表达能力受限,但能满足日常交流需求。

根据以上鉴定标准,对受伤人员的残疾等级进行评估,可以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医疗、康复、教育和就业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这些标准的制定有助于确保公正和准确地评估受伤人员的残疾程度,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因工作关系导致的劳动者伤害或患病后遗留下的身体损害程度进行评估和等级划分的过程。

该等级划分主要以劳动者损伤的身体功能、生活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依据,以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定,旨在为受伤的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伤残等级的划分标准如下:一、特级伤残伤残程度达到法定最高限度,即身体功能完全丧失,丧失劳动能力。

二、一级伤残伤残程度较重,双眼丧失或者视力极度受损,双耳丧失听力或者听力极度受损,四肢丧失或者功能丧失,重度智力受损,瘫痪或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等。

三、二级伤残伤残程度较重,单眼丧失或者视力受损,单耳丧失听力或者听力受损,一项肢体丧失或者功能丧失,某些重要器官功能受损或者较为严重的多个部位功能受损。

四、三级伤残伤残程度一般,但丧失劳动能力,如单眼视力受损,单耳听力受损,各关节功能丧失,某些器官功能受损或者多个部位功能受损等。

五、四级伤残伤残程度轻微,损伤的功能障碍对劳动能力影响较小。

伤残等级的鉴定过程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通常经历以下步骤:一、劳动者提交鉴定申请材料,包括劳动者基本信息、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伤残状况的描述等。

二、医疗机构进行伤残鉴定,通过对劳动者的身体检查、病史了解以及其他必要的检查手段,全面评估其伤残程度。

评估过程需要严格遵循相关的鉴定规范和要求。

三、医疗机构根据评估结果出具伤残鉴定书,将伤残程度进行等级划分,并详细描绘劳动者的伤残情况,包括受伤部位、功能损害程度、生活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等信息。

四、劳动者携带鉴定书向劳动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保险机构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相应的保险金或福利待遇。

需要强调的是,伤残等级的鉴定必须以公正、专业的原则进行,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鉴定过程涉及到的个人隐私应予以保护,相关信息仅供鉴定和保险机构使用,不得泄露或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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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全文
最新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如下:
1.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或专门设施,否则无法维持生命;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受限,只能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需要随时有人帮助日常生活;
2.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
3.无法工作;
4.社交极度困难。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
3.职业受限;
4.社交困难。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偶尔需要帮助;
2.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交严重受限。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活动;
3.需要减轻工作;
4.社交贫乏。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需要条件性帮助;
2.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交狭窄。

1.日常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交降低。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交受约束。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研究能力下降;
3.社交能力大部分受限。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研究能力有所下降;
3.社交能力部分受限。

中国的伤残鉴定标准并不统一,不同的对象和事由导致的伤残需要使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以下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和实用的五种鉴定标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鉴定标准:
1.《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2021》适用于工伤职业病,由XXX于2021年5月1日发布实施;
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2002适用于道
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由公安部于2002年12
月1日发布实施;
3.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适用于医疗事故中常见的
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伤残程度评定,由卫生部于2002年9月
1日发布实施;
4.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021,最高法院未颁布;
5.全国残疾人伤残等级评定标准GB/T -2008适用于残疾
人的伤残程度评定,由XXX于2008年4月1日发布实施。

XXX发布了一份关于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的标准,适
用于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该标准于2021年5月1日
实施。

标准采用了《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作为鉴定标准。

另外,XXX、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XXX也发布
了一份关于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含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的标准,该标准于2021年11月10日实施。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被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
差10%。

等级划分依据如下:
1、Ⅰ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识消失;各种
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仅限于床上
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Ⅲ级伤残: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仅
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仅限
于就近的活动;需要明显减轻工作;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各种活动降低;不能胜任原工作;社会交往狭窄。

7、Ⅶ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不能从事复杂工作;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Ⅷ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远距离活动受限;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社会交往受约束。

9、Ⅸ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研究能力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工作和研究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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